第四章 国际商业银行贷款

合集下载

Ch4国际投融资理论与实务5:国际贸易融资与国际贷款

Ch4国际投融资理论与实务5:国际贸易融资与国际贷款
§ 国际融资的特点:
Ø 国际融资主客体的复杂性 Ø 国际融资的风险性
10.1.1 国际贸易融资的类型
§ 按融资的期限划分
Ø 短期贸易融资。(融资期限在1年以下 ) Ø 中长期贸易融资。(融资期限在1年以上 )
§ 按接受贸易融资的对象划分
Ø 对出口方融资。 Ø 对进口方融资。
10.1.2 短期贸易融资
协议
§ 卖方信贷(Supplier‘s Credit)业务程序 § 买方信贷(Buyer’s Credit)业务程序 § 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的利弊分析
10.1.3 中长期贸易融资
福费廷(Forfeiting) § 定义
Ø 福费廷指在延期付款的大型设备中长期贸易 中,出口商把经过进口商承兑的,期限在3~ 12年远期的汇票,无追索权地给予出口商所 在地的银行(或大金融公司),提前取得现 款的一种融资形式。
▪ 国际银团贷款费用:承担费、代理费、管理费和 杂费。
(二)国际银团贷款
▪ 国际银团贷款是一家或几家银行牵头,多家国际 商业银行作为贷款人向某个企业或政府提供一笔 金额较大的中长期贷款。
▪ 这类贷款一般金额大,期限长,风险分散,参加 银行数目较多。
▪ 程序:准备承诺函(或称贷款结构);组织贷款 银团;起草项目概况;签订贷款协议;提款安排。
▪ 偿还方式:按贷款本金等额还款;按贷款本金和 利息余额还款;按每期还款人的本息和计算复利 还款。
第四章 国际投融资理论与实务之
五:国际贸易融资与国际贷款
刘振林博士 (江西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
4.5 国际贸易融资与国际贷款
目录
§第一节 国际贸易融资; §第二节 国际贷款
第一节 国际贸易融资
§ 融资即融通资金,指资金在持有者之间流 动,以调剂余缺。

金融企业会计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核算

金融企业会计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核算

第四章商业银行贷款业务核算第一节贷款业务概述一、贷款的意义与种类(1)按贷款期限的不同,可以将贷款分为短期贷款(1年以下,含1年)、中期贷款(1年以上5年以下,含5年)和长期贷款(5年以上,不含5年)。

(2)按还款方式的不同,可以将贷款分为一次偿还的贷款和分期偿还的贷款。

一次偿还的贷款在贷款到期时一次偿还本金,而贷款利息则根据约定,或在整个贷款期间分期支付,或在贷款到期时一次支付。

分期偿还的贷款则按年、按季、按月以相等的金额还本付息。

(3)按贷款对象的不同,可以将贷款分为公司贷款和个人贷款。

(4)按贷款保障条件的不同,可以将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信用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完全凭借客户的信誉而无须提供抵押物或第三者保证而发放的贷款,这类贷款从理论上讲风险较大,银行通常要收取较高的利息。

担保贷款是指以一定的财产或信用作为还款保证的贷款。

根据还款保证的不同,担保贷款可分为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和保证贷款。

票据贴现是持票人向银行贴付一定利息所做的票据转让行为。

(5)按照自主程度的不同,可以将贷款分为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

自营贷款是指商业银行自主发放的贷款,贷款本息由商业银行收回,贷款的风险由商业银行承担,自营贷款构成商业银行贷款的主要部分。

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受托人根据委托人指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和利率,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委托人收回的贷款。

在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的过程中,贷款人只收取手续费,并且不承担贷款的风险。

特定贷款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要求他人完成任务)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此类贷款具有政策性贷款的性质,但又不属于政策性贷款,如扶贫救灾贷款。

(6)按贷款质量和风险程度的不同,可以将贷款分为正常贷款、关注贷款、次级贷款、可疑贷款和损失贷款五类。

正常贷款是指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有充分把握按时、足额偿还本息的贷款。

关注贷款是指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因素的贷款。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商业银行贷款业务规则(2)-贷款人的资格、权利义务及其限制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商业银行贷款业务规则(2)-贷款人的资格、权利义务及其限制

201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经济法(中级)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知识点:商业银行贷款业务规则(2)-贷款人的资格、权利义务及其限制● 详细描述:资格贷款人是指经批准设立的具有经营贷款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

权利(1)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2)根据借款人的条件,有权决定贷与不贷、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

(3)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在合同中对与贷款相关的重要内容作出承诺。

(4)依合同约定从借款人账户上划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5)借款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借款。

(6)有权对借款人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在贷款将受或已受损失时,贷款人有权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

(8)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合同约定以外的附加条件。

义务(1)应当公布所经营的贷款种类、期限和利率,并向借款人提供咨询。

(2)应当公开贷款审查的资信内容和发放贷款的条件。

(3)审议借款人的借款申请,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并及时答复贷与不贷。

短期贷款的答复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长期贷款的答复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4)按照合同约定对借款人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对借款人账户、资产、财务状况等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等情况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6)在对个人贷款时,贷款人应建立贷款面谈制度。

(7)个人贷款资金应釆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8)在实现抵押权、质权时,必须采取合法的方式和程序进行。

(9)对流动资金贷款,贷款人应关注大额及异常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加强对资金回笼账户的监控。

【相关考点】根据《合同法》规定,借款合同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

例题:1.个人独资企业业主王某因业务开展急需资金,拟向商业银行贷款;考虑到限制(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

第四章 商业银行和服务

第四章 商业银行和服务
银行接受存款并提供贷款服务,相应的从 存贷利差中获取利润。
• Banks also charge fees for services like checking, ATM access and overdraft protection.
银行对所提供的服务也收取费用如提供支 票,自动柜员机存取和透支保护等。
Reading Comprehension
• How many departments are in a bank? • What’s the responsibility of each department?
• Banking Operations
• • • •
Collateral 担保品 Pledge 抵押 Mortgage loan 抵押按揭贷款 General Ledger Department 总帐部门
课文难句理解
• Commercial banks are banking institutions that are geared more toward the lending of money to customers, rather than focusing on generating or raising money.
letter of credit
• 信用证是一种开证银行根据申请人(进口 方)的要求和申请,向受益人(出口方) 开立的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汇票 和出口单据,在指定地点付款的书面保证。 信用证是开证行向受益人作出的付款承诺, 使受益人有了收款的保障,因此是对受益 人有利的支付方式。
• Guarantee 担保 • performance bonds 履约保函
Debt Consolidation Loans 债务合并贷款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中英文对照)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中英文对照)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贷款行为,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提高贷款使用的整体效益,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所称贷款人,系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

本通则所称借款人,系指从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本通则中所称贷款系指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

本通则中的贷款币种包括人民币和外币。

第三条贷款的发放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行政规章,应当遵循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原则。

第四条借款人与贷款人的借贷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贷款人开展贷款业务,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密切协作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

第六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是实施《贷款通则》的监管机关。

第二章贷款种类第七条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自营贷款,系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特定贷款,系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第八条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

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长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贷款。

第九条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信用贷款,系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担保贷款,系指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抵押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质押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票据贴现,系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国际投资方式篇3 国际间接投资

国际投资方式篇3 国际间接投资
- 航空、铁路、公路和电力等领域 - 华能电力国际、中国东航、南方航空、大 唐发电 - 投资者认为中国市场潜力巨大 - 弊病在于基础设施领域的恶性竞争和企业 严重亏损
延伸:中国在美国上市的公司
第三阶段:以红筹股股票为主的上市阶段
- 1996年底-1997年10月金融危机 - 航天科技、招商局、中国华润、上海实业 、北京控股、广东粤海 - “中国概念”、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红 筹股企业自身的优势、优质和超常规资产 注入,资产组合多元化、拥有一大批战略 投资者。
由一国某银行,或由一国(多国)的多家银 行组成的贷款银团,按市场价格水平向另一 国借款人提供的、不限定用途的贷款。
(一)国际银行贷款的类型
根据从事国际银行贷款业务的主体所处市 场的不同,国际商业银行贷款可分为两大类 型:外国贷款和欧洲贷款
4.1 国际信贷投资
• 外国贷款是指由市场所在国的银行直接或通过其 海外分行将本国货币贷放给境外借款人的国际货 币交易安排。 • 欧洲贷款原指欧洲银行,现泛指银行所从事的境 外货币的存储与贷放业务。
4.1 国际信贷投资
(一)世界银行贷款
• 世界银行成立于1945年12月,当时名称为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以后随着国际形势的发展 ,逐渐形成了现在通称的“世界银行集团”。 • 世界银行集团是由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 国际开发协会(IDA)、国际金融公司(IFC)、多 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和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 心(ICSID)五个机构组成。
4.2 国际证券投资——股票市场
二、国际股票的概念和种类
(一)国际股票的概念
国际股票的本质特征在于其融资过程 的跨国性
(二)国际股票的种类
1)在外国发行的直接以当地货币为面值并在 当地上市交易的股票 红筹股与H股

境内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办法

境内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办法1997-9-24 0:0【大中小】【我要纠错】发文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号:[97]汇政发字第06号发布日期:1997-9-24执行日期:1998-1-1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第三章短期国际商业贷款第四章项目融资第五章境内机构的海外分支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对国际商业贷款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际商业贷款”是指境内机构向中国境外的金融机构、企业、个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以及在中国境内的外资金融机构筹借的,以外国货币承担契约性偿还义务的款项。

出口信贷、国际融资租赁、以外汇方式偿还的补偿贸易、境外机构和个人外汇存款(不包括在经批准经营离岸业务银行中的外汇存款)、项目融资、90天以上的贸易项下融资以及其他形式的外汇贷款视同国际商业贷款管理。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是境内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的审批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具体负责对境内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的审批、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境内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应当经外汇局批准。

未经外汇局批准而擅自对外签订的国际商业贷款协议无效。

外汇局不予办理外债登记。

银行不得为其开立外债专用帐户。

借款本息不准擅自汇出。

第五条对外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的境内机构仅限于:(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经营外汇借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二)经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的非金融企业法人。

第六条金融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应当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外汇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第七条对外直接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的非金融企业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最近3年连续盈利,有进出口业务许可,并属国家鼓励行业;(二)具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三)贸易型非金融企业法人的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15%;非贸易型的非金融企业法人的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30%;(四)借用国际商业贷款与对外担保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等值外汇的50%。

《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

《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国际经济法英文名称: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课程类别:专业课学 时:64学 分:4适用对象: 法学专业本科生考核方式:考试先修课程:法理学、民法、商法、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二、课程简介1.中文简介国际经济法学是法学专业主干课之一,是面向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生和专科生开设的专业课,是一门新兴的综合性边缘性学科。

主要内容包括: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和主体;国际货物贸易法、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国际技术贸易、服务贸易法、政府管理贸易的法律与制度;国际投资法的基本理论、国际投资的法律形式、资本输入国外国投资法、资本输出国海外投资法制、促进与保护投资的国际法制;国际商业银行贷款、国际项目融资与国际债券、国际股票、国际支付与结算、国际金融监管等法律制度;税收管辖权与所得税法律制度、国际重复征税、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国际逃税与避税;国际经济争议解决的法律制度。

2.英文简介economic law, as a newly-developed, comprehensive a nd borderline Internationalcourse, which consists of international laws and internal laws governing economic relaentitiesand individuals,is one of the keyorganizations,internationalbetween states,four-year undergraduatecourses o f the legal s cience a nd is designed f or the full-timestudents and two-year junior college students.The contents are a s follows: basic theoreticalof internationalproblems and subjectseconomic law, law of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transportation and insurance concertrade o f technology, basic t heoretical sale o f goods, law of internationalinternationalproblems of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aw , legal forms of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a foreign investment of capital-import countries, laws on oversea investment of capital-promotion and protection of foreign investment; l oans ofcountries, international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bank and law, international project finance and the legal sys bonds, issue o f internationalstock and stock trade s ystem, i nternational internationalfinancial supervision and foreignpayment and credit c ard system and internationalexchange control; tax jurisdiction and income tax law system, international double tax and international tax convention, methods for elimination of international double tax and international tax avoidance and evasion; types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disputes methods for their settlement.三、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一)课程性质广东财经大学法学本科及专科专业必修课,是法学专业主干课程之一。

第四章商业银行


居民储蓄存款
– 活期存款 – 定期存款
单位存款
– 企事业存款
– 财政存款 – 机关团体存款 – 同业存款
单位活期存款 单位定期存款 单位通知存款 单位协定存款
短期借款
中长期借款 – 金融债券
– 同业拆借中
– 定活两便存款
– 通知存款
的同业拆入款 – 向中央银行 借款
(期限在1年 以上)
(一)存款业务分类—人民币存款
外币存款 按存期分类 定期存款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按账户种类分类 资本项目外汇账户
定期存款种类
存款 种类 整存 整取 存款 方式 整笔 存入 每月 存入 固定 金额 整笔 存入 取款方式 到期一次 支取本息 起存 金额 50元 存取期类别 三个月、六个 月、一年、二 年、三年、五 年 一年、三年、 五年 存款期分为一 年、三年、五 年;支取期分 为一个月、三 个月或半年一 次 特点 长期闲臵资金
活期存款
个人存款
人民币存款
单位存款
整存整取 零存整取 定期存款 整存零取 存本取息 定活两便存款 个人通知存款 教育储蓄存款 基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 单位活期存款 临时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 单位定期存款 单位通知存款 单位协定存款 保证金存款
同业存款
(一)存款业务分类—外币存款
外汇储蓄存款 按存款客户类型分类 单位外汇存款 活期存款
(四)贷款
1、贷款分类 按客户类型,分为个人贷款和公司贷款 按贷款期限,分为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 按有无担保,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
贷款五级分类
类别 正常类贷款 关注类贷款 次级类贷款 可疑类贷款 损失类贷款 内容 借款人能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 不能按时足额偿还的贷款 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 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因素的贷款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 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 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的贷款 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 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的贷款 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 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的 贷款

第四章商业银行(1)


古代租赁 实物租赁,以土地、房屋为主;没有
固定的契约,信用形式。
传统租赁 现代租赁
仍是实物租赁,但以机器设备、交通 工具为主;开始采用契约方式。
融资和融物的结合,以融资为主。
现代租赁 现代租赁又称金融租赁,是以融 资为主要目的的租赁活动,也称融资租赁
租赁目的:设备投资; 满期权利:停租、续租、留购; 租赁期限:租期较长,中途不能解约; 权利义务:租赁期内,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
(2)定期存款:指存款客户与银行事先商定存款期限并以此
获得一定利息的存款。
特点: (1)期限固定
(2)持有者获得较高利息收入,期限越长利率越高
(3)不能转让,但可质押
(3)储蓄存款:居民个人和家庭为获取利息收益而存入银行
的款项
特点:(1)客户主要是居民个人和家庭,也包括一些非盈
利性组织
(2)存折或存单形式,卡存
我国的银行理财业务
在业务迅猛发展的同时,银行理财业务 风险也日益显现,“零收益”、甚至“负收 益”现象频出,
09年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中近4成年化 收益不敌1年期存款利率。其中,亏损超10% 的有14款,“零收益”或亏损在10%以下的 共计147款。
(三)信托业务 P87 (四)租赁业务
租赁业务的发展
由联邦或州授权成立的银行
全业务营业所
特殊服务设施
ATM机
零售店终端
方便窗口
第一节 商业银行及其组织形式
2.分支行制
可以在总行以外,普遍设立分支机构,分支 银行的各项业务统一遵照总行的指示办理。
优点: ■ 规模巨大,易取得规模效益; ■ 分支机构多,分布广,便于业务拓展,降低风险; ■ 可以实行专业化,提高工作效率; ■ 分支行之间的资金调拨也十分方便; ■ 易于采用先进的计算机设备,开展金融创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6
贷款人 参与行
当事人 担保人 代理行
借款人
7
㈠贷款人
1.牵头行(Lead Bank) 是安排国际银团贷款的组织者和领导者。 2.参与行(Participating Bank) 同意参加贷款银团,并承担一定贷款份额的银
行。 3.代理行(Agent Bank) 执行银团贷款协议的管理者。
8
㈡担保人 担保人是担保借款人到期偿还本息的一方,
当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时,担保人必须根据 贷款协议及担保书的规定,无条件履行担保 义务。 ㈢借款人 1.借款人的条件 2.借款人的利益
9
三、国际银团贷款的类型
㈠直接银团贷款(Direct Syndicated Loan)
指国际银团内各家贷款银行直接向外国借 款人贷款,整个贷款工作均有指定的代理行 统一管理。
第四章 国际商业银行信贷实务
学习要点 理解国际商业银行信贷的概念及含义,了解 国际商业银行信贷的分类方法。 理解国际银行信贷的特点,了解国际银行行 业监管的要求。 了解银团贷款的产生和支持,掌握国际银团 贷款的概念、主要当事人、类型和特点。 掌握国际银团贷款的信贷条件、报价方法, 理解国际银团贷款的程序,了解国际银行信 贷的适用法。
限制
4
四、国际银行业的监管
㈠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 ㈡《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5
第二节 国际银团贷款概述
一、国际银团贷款的产生和发展 International Syndicated Loan
市场角度:在借款数额大到一家银行 无法承担的时候,银团贷款便产生了。 政府和法律角度:各国银行大都禁止 一家商业银行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数 额超过银行资产的一定比例
13
㈡利息和费用
1.贷款利息 2.前端费(参与费、报销费、管理费、杂费) 3.代理行费 4.承担费
承担费=未支取款项×费率×期限
㈢贷款期限
14
例:一笔5年期的5000万美元的贷款,于1996年5月10日签订 贷款协议,确定承担期为半年,并规定6月10日起开始支付 承担费,承担费率为0.25%。该借款人实际支付贷款情况为: 5月12日:1000万美元;6月5日:2000万美元;7月12日: 500万美元;8月9日:700万美元。到11月10日仍有800万 美元未动用,自动注销。问:该借款人支付的承担费情况。
银团贷款的审查(对借款人的审查) 2.确定组团框架阶段 ⑴确定牵头行 ⑵组织银团 3.贷款分销和签约阶段 ⑴直接银团贷款中:先贷款分销后签约 ⑵间接银团贷款中:先贷款签约后分销 ㈡银团贷款的管理
18
四、国际银团贷款的主要文件及其内容
㈠银团贷款协议 1.形式规定 2.贷款事物手续规定
㈡贷款安排意见书 ㈢贷款条件清单 ㈣贷款邀请函 ㈤保密声明 ㈥信息备忘录 ㈦声明书
15
二、国际银团贷款的报价
㈠银团贷款的价格构成及影响因素 1.基本利率 LOBOR SIBOR HIBOR 2.利差 3.费用
前端费 代理费
16
㈡银团贷款的报价策略 1.高利差、低费用 2.低利差、高费用 银团贷款的报价策略主要通过利差及费
用的组合上反映出来的。
17
三、国际银团贷款的程序
㈠银团贷款的组建过程 1.初步协商过程
11
四、国际银团贷款的特点
1.贷款规模大 2.贷款期限长 3.以浮动利率作为利率 4.借款人支付相同的贷款利率 5.贷款责任由各个参与行分担 6.贷款银团仅拥有一个共同的贷款协议 7.交易的公开性
12
第三节 国际银团贷款的条件、报价与程序
一、国际银团贷款的信贷条件 ㈠币种的选择
⑴“借软贷硬”原则 ⑵充分考虑借款成本 ⑶贷款的借、用、还各环节所使用的 货币尽量一致以避免由于汇率变动产 生的汇率风险 ⑷选择流通性较强的可兑换货币
其特点:1.牵头行的有限代理作用 2.参与行权利和义务相对独立 3.代理行的责任明确
10
㈡间接银团贷款(Indirect Syndicated Loan)
指由国际贷款银团牵头行向外国贷款人贷 款,然后该行将参与贷款权分别转售给其他 银行,即参加贷款的各家成员行,贷款工作 由牵头行统一管理。
其特点:1.牵头行身份的多重性 2.参与行和借款人债权债务的间接性 3.缺乏比较完整的法律保证 4.相对比较简单、工作量小
2
二、国际银行信贷的分类
㈠.按期限分类 短期银行信贷 中长期银行信贷
㈡.按贷款对象分类 对企业放款 银行间放款 对外国政府机构及国际经济组织放款
㈢.按组织形式分类 单一贷款 银团贷款
3
三、国际银行信贷的特点
⑴贷款用途不受限制 ⑵手续简便 ⑶贷款条件严格,成本高 ⑷贷款风险高 ⑸其规模受国际商业银行吸收存款规模
1
第四章 国际商业银行信贷实务
第一节 国际商业银行信贷概述 一、国际商业银行信贷的概念
国际商业银行信贷(International Banking Credit)是一国独立银行或一国 (多国)多家银行组成的信贷银团。 ⑴在国际金融市场进行 ⑵借贷人与借款人分属不同国家 ⑶采用货币资本(借贷资本)形态 ⑷货币贷款不限定用途
1.贷款情况描述 2.借款人情况 3.担保人情况
19
思考题: 1、简述国际商业银行贷款特点? 2、按照银团构成组织形式划分,国际 贷款银团有几种方式?各自有什么特 点? 3、国际银行贷款的信贷条件是什么? 4、国际银团贷款的报价是如何描述的?
20
谢谢您的关注!
解:6月10日至7月11日: (5000-1000-2000)× 0.25%×32/360=4444.44(美元)
7月12日至8月8日: 1500× 0.25%×28/360=2916.7(美元)
8月9日至11月9日: 800 × 0.25%×93/360=5166.67(美元)
承担费合计:4444.44+2916.7+5166.67=12527.78 (美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