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6篇)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第一条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三条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四条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2.检验(检疫)证明;3.销售票据;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五条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
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六条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八条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者、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不得虚构、隐瞒、谎报。
第四条食品生产者、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明确查验记录的责任人员和操作程序,确保查验记录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查验记录内容第五条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三)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许可证编号;(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或者合格证明文件;(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信息。
第六条查验记录应当使用规范的记录表格,由查验记录的责任人员签字或者盖章,并保存至少两年。
第七条食品生产者、食品经营者应当对进货查验记录进行定期审核、汇总,分析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第三章查验记录管理第八条食品生产者、食品经营者应当设立专门的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负责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的填写、审核、汇总、保存等工作。
第九条食品生产者、食品经营者应当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责任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食品生产者、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进行审核,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者、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信息系统,提高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的效率和准确性。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食品生产者、食品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建立、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通用6篇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通用6篇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篇一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三、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四、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
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
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五、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六、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七、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八、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篇二为规范食材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师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目的与范围1.目的:确保食品进货环节的合规性和质量安全,规范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估。
2.范围:适用于所有与食品相关的进货和验收环节。
二、责任和权限1.采购部门负责拟定和实施此制度,并监督落实。
2.库存负责人负责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进行审核。
3.各部门和人员要积极配合和执行相关规定。
三、进货查验记录内容2.食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基本信息。
3.抽样检验情况:包括样品数量、样品编号、抽样地点、抽样时间等。
4.检验实验室信息:包括检验机构名称、检验方法、检验结果等。
5.质量问题反馈:如有质量问题,需要记录整改意见和整改措施,并保留相应文件。
四、进货查验流程1.食品进货前:采购部门根据需求和供应商的信誉度、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等信息,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3.食品抽样检验:采购人员根据抽样计划,按规定数量、方法进行食品抽样,并封存样品。
4.检验结果记录:库存负责人对进货查验记录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记录在相关文件中。
5.质量问题反馈:如有质量问题,采购部门将整改意见和措施反馈给供应商,并监督整改情况。
五、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保存1.进货查验记录应妥善保存,期限为合同约定期限加3个月。
2.进货查验记录应存档并索引,以便随时查阅和追溯。
3.进货查验记录的保存方式可以采用纸质档案和电子存储的形式,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六、违规处理与风险防控1.如发现进货食品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需要立即停止使用,并与供应商协商处理。
2.食品供应商存在重大违规行为的,应立即终止与其的合作,并将其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录。
3.库存负责人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食品质量抽检,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七、培训与沟通1.新员工入职时,应进行食品安全相关培训,包括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内容。
2.公司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专项研讨,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
3.通过电子邮件、内部通知等形式,及时将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相关要求传达给员工。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目的与依据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食品进货查验的单位,包括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企业、餐饮服务企业等。
三、进货查验责任1.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经营企业的负责人负责制定进货查验制度,并保证员工的执行;2.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进货查验工作的执行情况;3.员工有责任做好进货查验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四、进货查验流程1.采购员根据需要编制进货计划,并填写进货申请单,其中应包含以下内容:进货物品名称、数量、质量要求等;2.采购员根据进货计划与供应商进行洽谈,确认进货物品的质量标准和价格,并与供应商签订进货合同;3.供应商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后,仓库管理员和采购员对货物进行查验。
查验内容包括:货物的外包装是否完好、标识是否清晰、保质期是否符合要求等;4.如果发现货物有问题,采购员应立即通知供应商进行退换或补货;5.查验通过的货物由采购员签收,并填写进货查验记录表,包括进货日期、进货物品名称、批号和数量等信息;6.进货查验记录表应及时报备给食品安全管理部门,以备日后追溯。
五、进货查验记录1.进货查验记录包括以下内容:(1)进货日期;(2)进货物品名称、批号和数量;(4)查验人员姓名和查验结果;(5)备注。
2.进货查验记录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归档,并保存至少两年。
六、食品问题处理1.如果在进货查验过程中发现食品存在质量问题,采购员应立即通知供应商进行退换或补货;2.同时,采购员应将问题上报给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合其进行进一步调查和处理;3.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可以进行现场检查和取样,以确保问题的解决与消除。
七、处罚与奖励1.对于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经营企业,如果发现违反进货查验制度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2.同时,对于履行进货查验职责良好的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给予奖励和表彰。
八、改进措施1.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单位的进货查验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2.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经营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建立食品查验质量记录的档案,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其查验能力和意识。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文(4篇)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文第一条为确保食品质量合格、来源合法和可追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商主体资格及食品合格证明文件,严把食品质量关,做到“三查三看三不”:1、查证明文件,看供货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有效,不从无合法生产经营资格的供货商处进货;2、查食品质量,看每个批次的食品是否有质量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不购进《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经营的食品和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3、查食品包装,看所购食品包装和标签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与食品相符、是否标注qs认证标志等,不购进假冒伪劣食品。
第三条在进货时向供货方索要下列票证:(一)供货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二)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质量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四)绿色、无公害、有机食品相关证书复印件;(五)销售发票或凭据;(六)其他有关票据、证明。
第四条按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要求,分类、规范保存上述票证。
第五条严格执行食品经营企业(个体经营者除外)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予以保存。
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第六条积极使用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文(2)一、目的为了保障食品的质量安全,规范食品进货查验工作,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处理和追溯食品安全问题,确保食品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供应商进货的食品,包括原料、半成品和成品。
三、主要内容1. 进货查验流程(1)接货人员接收供应商送达的食品,并做好相应的确认工作。
(2)接货人员依照进货清单核对所收食品的种类、数量、生产日期等信息,并与供应商发出的进货单据进行核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热门24篇)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热门24篇)(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工作总结、工作报告、党团范文、工作计划、演讲稿、活动总结、行政公文、文秘知识、作文大全、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Moreover, our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for everyone, such as work summaries, work reports, Party and Youth League model essays, work plans, speeches, activity summaries, administrative documents, secretarial knowledge, essay summaries, and other materials.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stay tuned!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热门24篇)食品的质量和口感直接影响到人们的食欲和生活品质,我们要追求健康和美味的食品。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12篇)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12篇)食品进货查验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如实记录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验货查证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凡是本单位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简称为食品原辅材料)都需遵守本制度。
具体内容企业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需要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品企业生产采购的原辅材料需进行索证索票且证票需要及时更新完善,面对索证索票的要求内容如下:1、国内采购的食品原辅材料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明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第三方检测报告和出厂检测报告)。
2、供货者名称与原料产品标签生产信息一致,相关证照在有效期内;产品合格证明(出厂检测报告)与所购原料批次一致。
3、合格证明文件包括批检、型检等,批检必须与所购产品一一对应,型检批次和要求按照相关产品标准要求实施。
4、进口的食品原辅材料应当查验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对应批次的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5、从流通单位(超市、批发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确认其资质并留存盖有供方印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送货单。
6、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有公章或签字的生产许可、营业执照复印件,购物凭证或购物清单。
7、从超市采购的畜产品,应存留供盖有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从批发零售市场、农贸市场等采购畜禽肉类的,应索取并留存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以及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应保留其盖有印章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动物检疫合格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销售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索证索要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三、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四、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五、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六、对购进的食品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作号食品进货台帐.
七、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应按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如遇特殊情况还应接受临时检查.
二、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凭有效的医院证明方可重新上岗.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应按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每年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新进从业人员以及临时工应做到培训后上岗,培训情况应记录在案.
三、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知识,使从业人员了解熟悉有关应知应会内容,每次学习要有学习记录.
四、应建立从业人员学习培训、考核档案.
五、对不参加培训学习或考核不合格者要从严考核直至辞退.
流通领域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一、为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制定,制定本制度.
二、不合格食品是指对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食品.
三、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市场:
一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造成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食品;
四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五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七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八仿造产地,仿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仿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者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九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不,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四、对不合格食品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食品,经营者应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采取以下措施:
一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如实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商务管理部门;
二将不合格食品做下架处理;
三在经营场所或通过媒体发布召回公示;
四通知生产单位对不合格食品依法处理;
五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由有关部门监督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五、经营者对其经营的食品应当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理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商务管理部门报告,主动做好食品
退市等相关工作.
六、经营者进货时应当与经销商或生产商签订合同,在合同中订立供货方食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退货和赔偿条款.
七、经营者应当与在其经营场所内从事经营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签订合同,在合同中订立食品质量保证及不合格食品自动退市条款.
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商务管理部门在监管或巡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责令经营者停止销售,召回已售出食品,并依法处理.
卫生管理制度
一、本单位负责人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食品卫生安全员承担卫生管理职能.
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
2制订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罅并提出处理意见.
4对食品卫生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6接受和配合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乳制品销售制度
第一条从事乳制品销售应当按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有关证照.
第二条乳制品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审验进货商品经营资格,验明乳制品合格证明和癌标识,并建立乳制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乳制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进货时间等内容.从事乳制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应当建立乳制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乳制品的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三条乳制品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所销售乳制品的质量.
禁止购进、销售无质量合格证明、无标签或者标签残缺不清的乳制品.
第四条禁止购进、销售过期、变质或者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制品.
乳制品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第五条对不符合乳制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或者可能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长发育的乳制品,销售者高消耗发立即停止销售,追回已经售出的乳制品,并记录追回情况.
第六条乳制品销售者自行发现其销售的乳制品有前款规定情况的,还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通知乳制品生产企业.
乳制品销售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履行不合格乳制品的更换、退货等义务.
条七条乳制品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后,属于乳制品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的责任的,销售者可以向乳制品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