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填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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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型外贸企业出口,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商贸型外贸企业出口,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根据《关于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及外贸企业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国税发〔2009〕163号)规定:外贸企业取得的用于出口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先按有关规定进行认证。

在进行增值税日常纳税申报时,将本期已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2)(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的第三部分“待抵扣进项税额”中的第24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不得填入该表的第一部分“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中的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如外贸企业前期已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的第三部分“待抵扣进项税额”第24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里的进项税款对应的货物最终改为内销,那么应在该货物内销当月申报抵扣对应的进项税额,即必须在内销当月将有关进项税额由第24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转入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商贸型外贸企业出口,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举例说明1:某外贸企业采购印花布出口,不委托加工,出口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免税货物第16栏,进项税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待抵扣税额第26栏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处。

举例说明2:某外贸企业出口印花布,采购坯布再委托印染厂加工染色,需要作价卖给印染厂,再买回印染含加工费的印花布出口。

您采购坯布时计入进项税额,将坯布委托印染厂染色时,需要将坯布作价卖给印染厂,给印染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您计提销项税额。

印染厂收到专用发票计入进项税额,染色加工成印花布后,再将印花布卖给您,给您开专用发票(即坯布和加工费合计金额),印染厂计提销项税额,您凭印染厂专用发票申报退税。

您购进坯布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申报抵的进项税额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处;您将坯布作价卖给印染厂,给印染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您计提销项税额,销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明细第1栏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

外贸企业如何填国税申报表(本站推荐)

外贸企业如何填国税申报表(本站推荐)

外贸企业如何填国税申报表(本站推荐)第一篇:外贸企业如何填国税申报表(本站推荐),如果是外贸企业,在增值税申报1)主表:只需填写第8和第9栏的数字,并且等于你的损益表的当月销售收入栏。

2)附表一:只需填写第17和第18栏的免税货物销售额,并且等于当月的销售收入额。

3)附表二:只需填写第24、25、26栏的数字,它等于你当月去税务局认证的发票的合计数。

4)附表三和附表四只需填空表即可。

外贸企业发生出口业务应按规定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合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主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以下简称附表1)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以下简称附表2),如实反映出口销售收入和进项税额情况。

出口货物销售额应填写在主表第8栏“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和第9栏“免税货物销售额”中,购进供出口的货物进项税额填写在附表2第24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中。

对于应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出口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按以下要求填报主表、附表1和附表2:外贸企业前期已按规定计算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征退税率差及转入应收出口退税科目的金额,或者前期未作相关账务处理的进项税额,经批准转入进项税额科目予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填报在主表第12栏“进项税额”,以及附表2第11栏“税额”中。

外贸企业发生出口业务应按规定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合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主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以下简称附表1)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以下简称附表2),如实反映出口销售收入和进项税额情况。

出口货物销售额应填写在主表第8栏“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和第9栏“免税货物销售额”中,购进供出口的货物进项税额填写在附表2第24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中。

对于应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出口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按以下要求填报主表、附表1和附表2:外贸企业前期已按规定计算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征退税率差及转入应收出口退税科目的金额,或者前期未作相关账务处理的进项税额,经批准转入进项税额科目予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填报在主表第12栏“进项税额”,以及附表2第11栏“税额”中。

外贸公司增值税退税申报指南

外贸公司增值税退税申报指南

外贸公司增值税退税申报指南前言外贸公司在出口货物时可以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以促进出口贸易的发展。

然而,增值税退税申报过程繁琐,需要合理的操作和准确的填报资料。

本文将为外贸公司提供一份详细的增值税退税申报指南,帮助公司顺利完成退税申报流程。

一、了解增值税退税政策首先,外贸公司需要了解增值税退税政策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增值税退税政策是指对出口货物应缴纳的增值税部分,国家给予退税的优惠措施。

外贸公司应该清楚了解退税的条件、退税率、退税期限以及相关的政策变化,以便准确申报退税。

二、收集和整理退税所需文件为了进行增值税退税申报,外贸公司需要准备一系列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收集和整理这些文件:1. 销售合同和发票:保存与出口货物相关的所有销售合同和发票。

这些文件应包括货物的名称、数量、价格、运输方式等详细信息。

2. 海关报关单和装箱单:保留与出口货物相关的海关报关单和装箱单。

这些文件是证明货物出口的重要依据。

3. 运输凭证:收集与出口货物运输相关的凭证,如提单或空运单。

这些凭证可以证明货物已经离境。

4. 外汇收汇凭证:保留与出口货物收汇相关的外汇收汇凭证,如银行付款凭证和SWIFT电汇单。

这些凭证用于证明货款已经回收到外贸公司账户。

5. 退税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文件:填写退税申报表,并准备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信用证、委托书等。

这些文件是申报退税所必需的。

三、填写退税申报表在收集和整理好退税所需文件之后,外贸公司需要开始填写退税申报表。

退税申报表一般由国家税务局提供,可以在税务局官方网站上下载。

填写退税申报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 准确填写基本信息:在申报表的首部填写公司的基本信息,包括公司名称、税务登记号等。

2. 填报货物信息:按照销售合同和发票上的货物信息,填写每笔出口货物的名称、数量、金额等详细信息。

3. 填写退税税率和金额:根据国家规定的退税税率,计算出每笔货物的退税金额。

4. 检查和核对:填写完退税申报表后,仔细检查所有填报内容,并核对与资料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关于外贸出口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规范及相关财务核算要求

关于外贸出口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规范及相关财务核算要求
贷:
主营业务收入(出口视同内销)等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对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出口货物需视同内销补税的,根据国税发[2006]102号文件规定,自
2006年7月1日起(以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按下列公式计算应纳税额,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
相关财务处理:
进货时:
借:
库存商品等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应付帐款等科目
货物报关出口时:
借:
应收外汇帐款等科目
贷:
主营业务收入(出口视同内销)等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对出口货物(不包括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出口货物)前期已按退(免)税货物进行申报,后按政策规定需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额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规范:
注:
上述公式现行征收率为3%。
暂通过“税票录入”方式征收增值税,企业做补充申报时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5栏“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
相应财务处理:
(1)如原已申报免税销售收入:
借:
应收外汇帐款等科目(红字冲回)
贷:
主营业务收入(外销)等科目(红字冲回)
借:
应收外汇帐款等科目
贷:
主营业务收入(出口视同内销)等科目
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2、可退(免)税货物报关出口后,向征税机关纳税申报时,出口货物免税销售收入按下列要求处理:
出口销售填在主表“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及相应明细栏次及附表一“免税增值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明细”。
出口销售收入的财务处理:

外贸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及财务核算

外贸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及财务核算

关于外贸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及财务核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将外贸企业正确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方法告知如下,请在8月征期进行正确的纳税申报并对前期申报错误的进行调整申报。

(一)关于外贸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外贸企业应按照下列要求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主表”)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以下简称“附表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以下简称“附表二”):1.“主表”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栏(第9栏):填写外贸企业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

2.“附表二”的“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栏(第24栏):外贸企业本期用于出口而采购货物取得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应将对应进项税额填入本栏。

同时,相应数据不得填入“主表”的“进项税额”栏(第12栏)及“附表二”的第二项“进项税额转出额”的各栏中。

3.“附表二”的“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栏(第23栏):按对应逻辑关系填写,即:本期“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栏(第23栏)等于上期“附表二”的“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栏(第25栏)。

4.“附表二”的“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栏(第25栏):按对应逻辑关系填写,即:本期“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栏(第25栏)等于本期“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栏(第23栏)与“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栏(第24栏)之和。

5.“附表二”的“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栏(第26栏):是外贸企业已填入上述栏次(第25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的“其中”数,填写外贸企业截至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之日已申报出口退税的累计进项税额。

6.“附表二”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栏(第28栏):外贸企业用于出口而进口的货物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则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应将对应进项税额填入本栏。

同时,相应数据不得填入“主表”的“进项税额”栏(第12栏)及“附表二”的第二项“进项税额转出额”的各栏中。

视频丨外贸企业出口业务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视频丨外贸企业出口业务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视频丨外贸企业出口业务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外贸企业出口业务既要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同时要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增值税纳税申报需要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会涉及以下四张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一、附表二、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下面我们用一个案例来进行说明。

假设外贸A公司2021年7月,出口货物销售额合计120万元,该笔业务符合办理出口退税条件,已全部开具出口发票;当期购进货物全部用于出口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共40张,金额合计100万元,进项税额合计13万元,那么增值税申报表要如何填写?
首先,我们需要根据出口业务所确定的销售收入,来填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和《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第一步,将A公司出口货物的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四、免税的第18栏——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额栏次。

注意,如果外贸企业出口的是服务,则要将销售额填写在第19栏——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栏次。

第二步,将出口货物的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第8栏-出口免税-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栏次。

如果外贸企业出口的是服务,销售额还要同时填写在第9栏——“其中:跨境服务”栏次。

填写完销售收入,外贸企业用于出口退税的进项税额退税勾选后,也要记得填报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待抵扣进项税额的26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栏次。

最后,我们检查主表上是否已采集附表上的申报数据,检查无误就可以提交申报了。

这样就完成外贸企业出口业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了!来源:厦门税务。

进出口贸易纳税申报流程

进出口贸易纳税申报流程

进出口贸易纳税申报流程一、进出口贸易纳税申报的前期准备。

进出口贸易纳税申报前,你得先把公司的基本信息都整理好。

这就像是出门前得先知道自己带了啥一样。

像公司的营业执照啊,税务登记证这些基本证件的信息一定要准确无误。

还有海关编码,这个可重要啦,就像是你在进出口贸易这个大商场里的专属“身份证”。

另外,你得把进出口的货物信息了解得透透的。

啥货物啊,货物的数量、价值、规格等等。

比如说你要出口一批漂亮的衣服,那你得知道这衣服有多少件,每件大概值多少钱,是什么款式什么尺码的。

这些信息在纳税申报的时候都是关键要素呢。

二、了解进出口贸易相关的税收政策。

进出口贸易的税收政策就像游戏规则一样,得搞清楚才能玩得转。

进口和出口的税收政策可是有很大差别的哦。

对于进口货物,可能会涉及到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

关税的税率根据货物的种类不同而有很大的变化。

有的货物可能关税税率比较低,有的就比较高。

比如说进口一些高科技产品可能会有优惠的关税政策,但是进口一些奢侈品的关税可能就比较高啦。

增值税呢,也是很重要的一块,一般是按照货物的增值部分来征收的。

消费税就看货物是否属于应税消费品了,像烟、酒、化妆品这些就可能要征收消费税。

出口货物的话,有的货物能享受到退税政策。

这就像是政府给进出口企业的小奖励一样。

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退税。

比如说货物必须是真实出口的,要有合法的出口报关单等等。

而且不同的货物退税率也不一样,这就需要企业自己去好好研究啦。

三、具体的纳税申报流程。

1. 申报方式的选择。

现在纳税申报的方式可方便啦,可以网上申报,就像我们在网上购物一样简单。

不过在网上申报之前,你得先在相关的税务系统里注册账号,并且绑定企业的信息。

也有一些企业可能会选择到当地的税务大厅去申报,但是这种方式可能会比较麻烦,要跑来跑去的,所以大部分企业都更倾向于网上申报啦。

2. 填写申报表格。

不管是进口还是出口纳税申报,都要填写一堆的申报表格。

这些表格里的内容可不能乱填哦。

外贸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填报指南

外贸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填报指南

外贸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填报指南增值税是我国当前主要的间接税种之一,对于外贸企业来说,了解增值税纳税申报填报的基本要点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将为大家提供一份外贸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填报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进行税务申报。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填报的基本内容1.纳税人基本信息:包括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2.纳税申报期:一般按照纳税人的核定征期填报,通常为月度纳税申报。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要包括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实际应纳税额等。

4.纳税申报附表:根据实际情况填报相应的附表,如待抵扣进项税额、留抵退税明细等。

5.补缴税款: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补缴税款,如留抵退税后仍有差额需要补缴的情况。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填报的注意事项1.纳税申报期限:一般纳税人应在每月的15日前进行纳税申报,对于特定情况下需要延期的,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2.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在填报增值税申报表时,需要准确填写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这些金额应与所持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致。

3.减免税额的填报:根据国家税务政策,一些行业和项目可以享受减免税额,纳税人在填报增值税申报表时,应将减免税额按照规定填报。

5.补缴税款的处理:在核对增值税申报表后,如果发现实际应纳税额大于已缴税额,纳税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缴税款。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填报的规范要求1.完整性:纳税人在填报增值税申报表时,应全面、准确地填写各项相关信息,确保申报表的完整性。

2.规范性:纳税人填写增值税申报表时,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规范要求进行填写,确保申报表的规范性。

3.真实性:纳税人填报增值税申报表时,应尽量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可信,避免虚假填报导致的不必要的风险和纠纷。

四、增值税纳税申报填报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1.增值税专用发票错抄:纳税人在填写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时,容易因为抄写错误导致数据不一致,应当认真核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相关金额,并校对无误后再进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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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填报指南一、外贸出口企业外购货物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相关规定要求和时限进行认证和申报;二、外贸出口企业的内、外销必须分开核算;三、外贸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和内销货物所对应的进项发票应分别取得、核算和申报;其中内销货物对应的进项发票允许抵扣,外销货物对应的进项发票计入待抵扣税额;如取得的同一份进项发票既有用于外销的货物也有用于内销的货物,则应采取换票方式进行处理;出口货物中属于不予退免税货物的,其对应的进项发票准予抵扣;对购进的货物不能区分是否用于出口和内销的,一律暂视同出口货物处理,对应的进项发票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 四、财务核算上,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外贸企业退税实行的是"免、退税"政策,即免出口环节的增值税,退购进环节的进项增值税,进项退税是“先征后退”;一、外贸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需要填写的项目如下:1主表:销售额人民币填写主表第9栏免税货物销售额后,第8栏免税销售额的数字自动生成;附表一第16栏开具普通发票;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也填写此销售额人民币,并且等于你的损益表的当月销售收入栏;主表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生产企业填写,外贸企业不填;2附表一:只需填写第17和第18栏的免税货物销售额,并且等于当月的销售收入额;3附表二:进项税额在认证后申报时填写在附表二第24栏认证相符的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25栏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与前一申报期附表二第27栏相衔接及26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其中:按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栏中也即28栏,它的数字等于你当月去税务局认证的发票的合计数;补充:出口货物销售额应填写在主表第8栏“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和第9栏“免税货物销售额”中,购进供出口的货物进项税额填写在附表2第24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中,主表中无需体现; 收到退税在纳税表也不用做处理;4附表三和附表四只需填空表即可;5外贸企业内销货物和出口视同内销货物一般贸易出口方式的应税收入销售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2栏应税货物销售额,并区别情况将应税收入销售额分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第1栏开具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3栏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4栏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其对应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以“负数”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中;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的应税收入,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5栏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并区别情况将应税收入分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第8-11栏;进项税额按照出口转内销证明所列的“可抵扣税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11栏“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处;二、外贸企业发生出口业务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步骤:首先,外贸企业拿到当月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都应及时通过进项发票认证,区分用于出口而采购货物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用于内销而采购货物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前者是属于按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的专用发票;其次,认真做好月初的申报工作;1. 外贸企业销售货物的销售额报关后应填写在主表的第9栏免税货物销售额里,第8栏免税销售额自动生成;附表一的第十六栏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开具普通发票也必需填写此笔销售额;注:销售额都是人民币表示;2. 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取得进项票,认证并申报时,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26栏“本期已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第27栏“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及第28栏“其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栏中;25栏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25栏数据与上一期申报表附表二第27栏相衔接;此项数据主表中无需体现, 收到退税在纳税表也不用做处理;相应数据不得填入“主表”的第12栏及“附表二”的第二项“进项税额转出额”的各栏中;3.主表第七栏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是生产型出口企业填写的,外贸企业不需要填写;4. 纯出口外贸企业,没有内销业务,销售额报关后一般填写在主表8、9、10三栏和附表一的第16栏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项税额填写在附表二的24、25、26栏,具体的按照栏次的汉字要求填写,这些数额是累计的,办理退税的时候也不需要减掉,也不需要做进项转出;5. 购进货物发生了内销或视同内销的其相应的23、24、25栏数据不作调整,使用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开具的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或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予以抵扣,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列在主表第12栏“进项税额”,以及附表二第11栏“税额”中;6.按规定需征税的出口货物计提的销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一、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明细”部分中第4栏“开具其他发票”一栏中;其对应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以“负数”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栏中;7.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以及进项金额乘以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转成本部分只进行账务处理,不在“主表”、“附表一”及“附表二”中体现;8.商贸型外贸企业有内销和外销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2项进项税额是指宁波国税回答主表第12项“进项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该数据一般情况下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进项税额”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9.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4项进项税额转出是指主表第14项“进项税额转出”栏数据,填写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税法规定应作进项税转出的进项税额总数;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进项税额转出”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如发生的业务是内销,获取的进项可以作为进项抵扣税金,如发生的业务是外销则需作进项转出;10. 如何填写附表二中的内容1、内销货物1外贸企业购进内销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规定的时限进行认证,并在认证的当月将申报抵扣的数据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2栏;取得的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按规定时限采集,并区别情况分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5-8栏;2第35栏“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本期全部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包含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包含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业服务,取得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2、外销货物1外贸企业购进的出口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规定的时限进行认证,并在认证的当月将申报抵扣的数据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2栏;取得的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按规定时限采集,并区别情况分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5-8栏;同时在2同时将上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的进项税额在第13、14栏填报,作进项转出; 3第35栏“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本期全部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包含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包含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业服务,取得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11. 外贸公司增值税表二25栏和27栏是累计数吗第25栏“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 填写为前期认证相符,但按照税法规定,暂不予抵扣,结存至本期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辅导期纳税人认证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月初余额数;该项应与上期“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栏数据相等;第27栏“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填写截至本期期末,按照税法规定仍暂不予抵扣及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且已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条件的也在此填写;三、外贸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错误如何更改外贸企业如因混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用途、混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辅导期概念、混淆“免、抵、退”办法退税错误申报形成了上期留抵税额内销货物取得专用发票形成的除外,应先统一采用进项税额转出方法一次性冲减纠正,办法是在“附表二”的第18栏填写因错误申报形成的上期留抵税额,以确保以后增值税申报的上期留抵税额正确,提高外贸企业的申报质量;外贸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及账务处理外贸企业外销货物的进货发票当月进行认证处理但当月不进行出口退税申报及确认收入处理,次月报税时是否需要将这笔进项税额选择为“外贸出口退税”,这笔进项票是否需要在当月做进项税额转出,如需要当月转出,转出的账务处理是如何处理答:外贸企业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将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栏;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业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中“待抵扣进项税额-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处,应为本年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的数据;账务处理: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9条第3项规定: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必须单独设账核算购进金额和进项金额,如购进货物当时不能确定用于出口或内销,一律记入出口库存账,内销时从出口库存账转入内销库存账;购进出口货物时,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货物出口后,根据增值税征税率与退税率的差率乘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购进金额不含进项,计算征退税差额,转入主营业务成本;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购进金额不含进项乘以增值税出口退税率计算应收出口退增值税;借:主营业务成本征退税差额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收到出口退税款,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外贸企业出口增值税减免申报表的填写外贸企业当月出口的货物须在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将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栏;即主表的第8栏;同时需要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二、“免税项目”“出口免税”第8栏次;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如何进行财税处理某外贸公司2013年10月5日以银行存款购进一批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17万元;2013年11月10日将该批货物出口,出口收入按FOB价折合人民币120万元;该货物征税率17%,退税率13%;2014年7月6日该批货物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税法规定须视同内销处理;购进货物时,2013年10月5日,会计处理如下:单位:元,下同借:库存商品1,0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外销170,000贷:银行存款 1,170,000注: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必须单独设账核算购进金额和进项税额,如购进货物当时不能确定用于出口或内销,一律记入出口库存账,内销时从出口库存账转入内销库存账;税务处理:该批商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通过认证,对应的进项税额170,000元要单独设账核算,在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也不得申报为当期进项税额,要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8栏“三、待抵扣进项税额-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中,不得与内销商品进项税额混淆;货物出口时,2013年11月10日,会计处理如下:借:应收账款1,20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1,200,000借:主营业务成本——外销1,000,000贷:库存商品 1,000,000借:主营业务成本——外销40,000注:170,000-1,000,00013%=4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外销40,000税务处理:在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该出口收入1200,000元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8栏“四、免税——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第3列“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中;因故按内销处理,2014年7月6日,会计处如下: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20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视同内销1,02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视同内销174,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视同内销1,000,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0,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40,000红字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外销40000红字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出口视同内销17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外销170000; 税务处理:某外贸公司应在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并在取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8月的申报期内申报纳税时,以此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使用,进项税额170000元填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11栏“三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中,此批货物视同内销应纳增值税=-170000=元;视同内销的销售额元、销项税额元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栏“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全部征税项目-17%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开具其他发票”处的第3列和第4列处;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十条第六款规定,外贸企业发生原记入出口库存账的出口货物转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以及已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并转内销的,外贸企业应于发生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时,应填报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报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进货分批申报单、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内销货物发票记账联原件及复印件;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外贸企业应在取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纳税时,以此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使用;增值税申报表填写规范及财务处理要求1、取得用于出口退免税货物的进项发票,纳税申报时进项相关内容按下列要求处理:抵扣明细表应选择“外贸出口退税”,附表二填在“待抵扣进项税额”相应栏次报表自动跳转,请注意核对;进项税额的财务处理:1取得进项发票时:借:库存商品等科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贷:应付帐款等科目2申报退税时:借:应收出口退税购进货物不含税金额×退税率主营业务成本外销等科目购进货物不含税金额×征税率-退税率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2、可退免税货物报关出口后,向征税机关纳税申报时,出口货物免税销售收入按下列要求处理:出口销售填在主表“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及相应明细栏次及附表一“免税增值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明细”;出口销售收入的财务处理:借:应收外汇帐款等科目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等科目3、对按政策规定不予退免税的出口货物不包括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出口货物,需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额的,则应按内销货物相关要求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即出口货物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申报表主表“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和附表一“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明细”相应栏次;取得的相应进项发票在抵扣明细表中应选择“专用发票抵扣”,附表二填在“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相应栏次报表自动跳转,请注意核对;相关财务处理:进货时:借:库存商品等科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帐款等科目货物报关出口时:借: 应收外汇帐款等科目贷: 主营业务收入出口视同内销等科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对出口货物不包括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出口货物前期已按退免税货物进行申报,后按政策规定需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额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规范:⑴如按日常正常申报方式申报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应先红冲相应已申报的免税销售额,再填写在增值税申报表主表“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和附表一“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明细”相应栏次;需视同内销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凭主管退税机关出具的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列示的进项税额申报抵扣,填写在附表二第11栏“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栏;⑵如按补充申报方式申报的:应对视同内销计提的销项税额补充申报,主管退税机关出具的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列示的进项税额于次月正常申报时填写在附表二第11栏“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栏;上述涉及的进项税额如已按待抵扣税额申报,且征退税率差部分已转入了成本,按下列要求进行财务处理,并从待抵扣进项税额或应收出口退税、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转入进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处理: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主营业务成本外销等科目购进货物不含税金额×征退税率差应收出口退税购进货物不含税金额×退税率或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的处理:借:应收外汇帐款等科目红字冲回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等科目红字冲回借: 应收外汇帐款等科目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视同内销等科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对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出口货物需视同内销补税的,根据国税发2006102号文件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以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按下列公式计算应纳税额, 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注:上述公式现行征收率为3%;暂通过“税票录入”方式征收增值税,企业做补充申报时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5栏“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 相应财务处理:1如原已申报免税销售收入:借:应收外汇帐款等科目红字冲回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等科目红字冲回借: 应收外汇帐款等科目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视同内销等科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2如尚未申报免税销售收入:借: 应收外汇帐款等科目贷: 主营业务收入出口视同内销等科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6、下列情形,在货物内销时,其内销部分可按现行相关规定向退税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转内销证明,凭出口转内销证明申报进项税额抵扣,并按内销货物相关规定处理:1 已申报办理退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后又转为内销的;2 对原已按出口货物处理的购进货物,如部分已出口且已申报办理退税,部分进行内销的;上述进项税额的处理: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出口转内销证明注明的税额常州市国家税务局货物与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外贸企业增值税票抵扣混淆的情况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贸流通企业简称外贸企业由于自身经营业务的特殊性,其增值税纳税申报与其他企业也有所区别,因不理解政策,造成申报错误的情况主要表现在:1、混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用途;外贸企业为出口而采购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退税凭证,而非抵扣凭证,属于税法规定的不能抵扣的情况,应计入申报表“附表二”的第26栏“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而许多企业在申报时将其误记入进项税额参与抵扣;2、混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辅导期概念;处于辅导期的外贸企业未区分内销和出口货物取得专用发票情况,笼统认为外贸企业取得的专用发票税额都要延迟一个月抵扣,其实,外贸企业用于出口货物取得的专用发票属于不准抵扣范围,也就不存在延迟一个月抵扣和“先比对、后抵扣”之说;3、混淆“免、抵、退”办法退税;有的外贸企业增值税申报时,用于出口货物取得的专用发票经退税机关审核的退税额,与从事生产经营企业采用“免、抵、退”办法取得的退税额相混淆,错将外贸企业的退税额也填入了增值税申报表的“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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