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渍法原理

浸渍法原理
浸渍法原理

概述以浸渍为关键和特殊步骤制造催化剂的方法称浸渍法也是目前催化剂工业生产中广泛应用的一种方法。浸渍法是基于活性组分含助催化剂以盐溶液形态浸渍到多孔载体上并渗透到内表面而形成高效催化剂的原理。通常将含有活性物质的液体去浸各类载体当浸渍平衡后去掉剩余液体再进行与沉淀法相同的干燥、焙烧、活化等工序后处理。经干燥将水分蒸发逸出可使活性组分的盐类遗留在载体的内表面上这些金属和金属氧化物的盐类均匀分布在载体的细孔中经加热分解及活化后即得高度分散的载体催化剂。活性溶液必须浸在载体上常用的多孔性载体有氧化铝、氧化硅、活性炭、硅酸铝、硅藻土、浮石、石棉、陶土、氧化镁、活性白土等可以用粉状的也可以用成型后的颗粒状的。氧化铝和氧化硅这些氧化物载体就像表面具有吸附性能的大多数活性炭一样很容易被水溶液浸湿。另外毛细管作用力可确保液体被吸人到整个多孔结构中甚至一端封闭的毛细管也将被填满而气体在液体中的溶解则有助于过程的进行但也有些载体难于浸湿例如高度石墨化或没有化学吸附氧的碳就是这样可用有机溶剂或将载体在抽空下浸渍。浸渍法有以下优点第一附载组分多数情况下仅仅分布在载体表面上利用率高、用量少、成本低这对铂、铑、钯、铱等贵金属型负载催化剂特别有意义可节省大量贵金属第二可以用市售的、已成形的、规格化的载体材料省去催化剂成型步骤。第三可通过选择适当的载体为催化剂提供所需物理结构特性如比表面、孔半径、机械强度、热导率等。可见浸渍法是一种简单易行而且经济的方法。广泛用于制备负载型催化剂尤其是低含量的贵金属附载型催化剂。其缺点是其焙烧热分解工序常产生废气污染。浸渍法工艺浸渍法可分为粉状载体浸渍法和粒状载体浸渍法两种工艺其特点可由流程图看出。粒状载体浸渍法工艺如图6—2所示。粒状载体浸渍前通常先做成一定形状抽空载体后用溶液接触载体并加入适量的竞争吸附剂。也可将活性组分溶液喷射到转动的容器中翻滚到载体上然后可用过滤、倾析及离心等方法除去过剩溶液。粉状载体浸渍法与粒状载体浸渍法类似但需增加压片、挤条或成球等成形步骤其流程见图6—3。浸渍的方法对催化剂的性能影响较大粒

状载体浸渍时催化剂表面结构取决于载体颗粒的表面结构如比表面、孔隙率、孔径大小等催化反应速率不同对催化剂表面结构的要求也不同。沉积在催化剂载体的金属的最终分散度取决于许多因素的相互作用这些因素包括浸渍方法、吸附的强度以吸留溶质形式存在的金属化合物相比于吸附在孔壁上的物种的程度以及加热与干燥时发生的化学变化等。虽然浸渍过程中大多数金属试剂都可以不同程度地吸附在载体上但是吸附过程相当复杂不同类型的吸附都可能发生可以是金属离子与含有羟基的表面吸附也可以是含有碱金属及碱土金属离子的表面进行阳离子交换。载体的表面结构还可能因浸渍步骤不同加以改变从而更改表面的吸附特性。这些在工艺实施过程中必须加以考虑。若载体遭受浸蚀情况会更复杂在高pH值下硅胶要受浸蚀而高表面积的氧化铝则无论在过高或过低pH值下都要受浸蚀在用酸性液体浸渍氧化铝载体的过程中部分氧化铝会首先发生溶解并随着pH值的增高接着要发生沉淀最好用缓冲剂来控制这个效应。载体原料载体原料粉状载体浸渍溶液↓↓↓↓水→混合水→浸渍←沉淀剂↓↓干燥过滤洗涤↓↓成型干燥↓↓浸渍焙烧分解↓↓干燥混合↓↓焙烧分解成型↓↓过筛包装过筛包装↓↓成品成品图6-2 粒状载体浸渍法工艺流程图图6—3 粉状载体浸渍法工艺流程图例如铂试剂氯铂酸H2PtCl是常吸附在氧化铝或活性炭上但在硅胶上则不能吸附采用初湿法吸干浸渍可以使氧化铝颗粒的外部沉积上很薄的铂壳层用于防止快速反应的扩散是很有好处的。如要取得更均匀的分散可以用竞争吸附的方法即往溶液中加入硝酸或盐酸来降低氯铂离子的吸附性由此造成更为均匀的沉积。另一方面铂可以PtNH34C13形式与氧化铝作用在此情况下铂是处于阴离子形式。它不太容易吸附在氧化铝上但可较强地吸附在硅胶上。如想制备不含卤素的催化剂则可选用如二氨基二硝基铂PtNH32N022这样的化合物通过往浸渍液中加入有机酸例如柠檬酸的方法也能在催化剂颗粒的稍靠里边的地方埋置一层催化剂的物质可抑制有毒物沉积在催化剂载体外壳表面增加催化剂的寿命。用于汽车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氧化的负载型铂催化剂就是一例。一般来说若试剂有充分时间扩散及副反

应不为主的话使用过量溶液的浸渍法可使吸附物基本上均匀沉淀。倘若最初的吸附不均匀并且不强的话即使载体小球离开溶液扩散还要继续会使分布更均匀。浸渍法分类1过量浸渍法本法系将载体泡人过量的浸渍溶液中即浸渍溶液体积超过载体可吸收体积待吸附平衡后滤去过剩溶液干燥、活化后便得催化剂成品。通常借调节浸渍溶液的浓度和体积控制附载量。附载量的计算有两种方法。一是从载体出发令载体对某一活性物质的比吸附量为W每克载体的吸附量由于孔径大小不一活性物质只能进人大于某一孔径的孔隙中以y代表这部分孔隙的体积设m为活性物质在溶液中的浓度则吸附平衡后载体对该活性物质的附载量Wi为WiVmW 如果吸附量很小则WiVm 二是从浸渍溶液考虑附载量等于浸渍前溶液的体积与浓度之乘积减去浸渍后溶液的体积与浓度之乘积。然而这两种计算方法不甚准确仅供参考。2等体积浸渍法将载体浸入到过量溶液中整釜溶液的成分将随着载体的浸渍而被改变释放到溶液中的碎物可形成淤泥使浸渍难于完全使用操作溶液。因而工业上使用等体积浸渍法吸干浸渍法即将载体浸到初湿程度计算好溶液的体积做到更准确地控制浸渍工艺。工业上可以用喷雾使载体与适当浓度的溶液接触溶液的量相当于已知的总孔体积这样做可以准确控制即将掺入催化剂中的活性组织的量。各个颗粒都可达到良好的重复性但在一次浸渍中所能达到最大负载量要受溶剂溶解度的限制。在任何情况下制成的催化剂通常都要经过干燥与焙烧。在少数情况下为使得有效组分更均匀地分散可将浸渍过的催化剂浸入到一种试剂中以使发生沉淀从而可使活性组分固定在催化剂内部。本法将载体与它可吸收体积的浸渍溶液相混合由于浸渍溶液的体积与载体的微孔体积相当只要充分混合浸渍溶液恰好浸透载体颗粒而无过剩可省略废液的过滤与回收。但是必须注意浸渍溶液体积是浸渍化合物性质和浸渍溶液黏度的函数。确定浸渍溶液体积应预先进行试验测定。等体积浸渍可以连续或间断进行设备投资少生产能力大能精确调节附载量所以工业上广泛采用。3多次浸渍法本法即浸渍、干燥、焙烧反复进行数次。采用这种方法的原因有两点。第一浸渍化合物的溶解度小一次浸渍不能

得到足够大的附载量需要重复浸渍多次第二为避免多组分浸渍化合物各组分间的竞争吸附应将各别组分按秩序先后浸渍。每次浸渍后必须进行干燥和焙烧使之转化为不溶性的物质这样可以防止上次浸载在载体的化合物在下一次浸渍时又溶解到溶液中也可以提高下一次浸渍时载体的吸收量。例如加氢脱硫CO2O3-MoO3A123催化剂的制备可将氧化铝先用钴盐溶液浸渍干燥、焙烧后再用钼盐溶液按上述步骤处理。必须注意每次浸渍时附载量的提高情况。随着浸渍次数的增加每次附载增量将减少。多次浸渍法工艺过程复杂劳动效率低生产成本高除非上述特殊情况应尽量少采用。4浸渍沉淀法本法是在浸渍法的基础上辅以均匀沉淀法发展起来的一种新方法即在浸渍液中预先配人沉淀剂母体待浸渍单元操作完成之后加热升温使待沉淀组分沉积在载体表面上。此法可以用来制备比浸渍法分布更加均匀的金属或金属氧化物负载型催化剂。5硫化床喷洒浸渍法浸渍溶液直接喷洒到流化床中处于流化状态的载体中完成浸渍以后升温干燥和焙烧。在流化床内可一次完成浸渍、干燥、分解和活化过程。流化床内放置一定量的多孔载体颗粒通人气体使载体硫化再通过喷嘴将浸渍液向下或用烟道气对浸渍后的载体进行硫化干燥然后升高床温使负载的盐类分解逸出不起催化作用的挥发组分最后用高温烟道气活化催化剂活化后鼓人冷空气进行冷却然后卸出催化剂。鼓风机送来的空气分两路一路经加热器进人流化床使载体颗粒硫化废气在床顶接管3放空另一路进入喷嘴的套管内用以雾化浸渍液。载体由床顶加料口加人催化剂由分布板上卸料口6卸出。该法适用于多孔载体的浸渍制得的催化剂与浸渍法没有区别但具有流程简单、操作方便、周期短、劳动条件好等优点。不足的是成品率低在8090以下、催化剂易结块、性质不均匀等。6蒸气相浸渍法除了溶液浸渍之外亦可借助浸渍化合物的挥发性以蒸气相的形式将它附载到载体上。这种方法首先应用正丁烷异构化过程中的催化剂催化剂为A1C13铁钒土。在反应器内先装入铁钒土载体然后以热的正丁烷气流将活性组分A1C13气温升而有足够的AICl3沉淀在载体铁矾土上后气化并使A1C13微粒与丁烷一起通过铁矾土载体的反应器当附载量

足够时便转入异构化反应。用此法制备的催化剂在使用过程中活性组分也容易流失。为了维持催化性稳定必须连续补加浸渍组分。适用于蒸气相浸渍法的活性组分沸点通常比较低。

运动目标检测光流法

摘要 运动目标检测方法是研究如何完成对视频图像序列中感兴趣的运动目标区域的“准确定位”问题。光流场指图像灰度模式的表面运动,它可以反映视频相邻帧之间的运动信息,因而可以用于运动目标的检测。MATLAB这种语言可移植性好、可扩展性强,再加上其中有丰富的图像处理函数,所以利用MATLAB 软件来用光流法对运动目标的检测中具有很大的优势。本设计主要可以借助matlab软件编写程序,运用Horn-Schunck算法对图像前后两帧进行处理,画出图像的光流场。而图像的光流场每个像素都有一个运动矢量,因此可以反映相邻帧之间的运动,分析图像的光流场就可以得出图像中的运动目标的运动情况。 关键字:光流法;Horn-Schunck算法;matlab

目录 1光流法的设计目的 (1) 2光流法的原理 (1) 2.1光流法的介绍 (1) 2.1.1光流与光流场的概念 (1) 2.1光流法检测运动目标的原理 (2) 2.1.1光流场计算的基本原理 (2) 2.2.2基于梯度的光流场算法 (2) 2.2.3Horn-Schunck算法 (3) 2.2.4光流法检测运动目标物体的基本原理概述 (5) 3光流法的程序具体实现 (6) 3.1源代码 (6) 3.1.1求解光流场函数 (6) 3.1.2求导函数 (9) 3.1.3高斯滤波函数 (9) 3.1.4平滑性约束条件函数 (10) 3.1.5画图函数 (10) 4仿真图及分析 (12) 结论 (13) 参考文献 (14)

1 光流法的设计目的 数字图像处理,就是用数字计算机及其他有关数字技术,对图像进行处理,以达到预期的目的。随着计算机的发展,图像处理技术在许多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数字图像处理已成为电子信息、通信、计算机、自动化、信号处理等专业的重要课程。 数字图像处理课程设计是在学习完数字图像处理的相关理论后,进行的综合性训练课程,其目的是:使学生进一步巩固数字图像处理的基本概念、理论、分析方法和实现方法;增强学生应用Matlab编写数字图像处理的应用程序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尝试所学的内容解决实际工程问题,培养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 运动目标检测是数字图像处理技术的一个主要部分,近些年来,随着多媒体技术的迅猛发展和计算机性能的不断提高,动态图像处理技术日益受到人们的青睞,并且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广泛应用于交通管理、军事目标跟踪、生物医学等领域。 因此,基于光流法,实现运动目标的检测是本文的研究对象。结合图书馆书籍、网上资料以及现有期刊杂志,初步建立起运动目标检测的整体思路和方法。 2 光流法的原理 2.1 光流法的介绍 2.1.1 光流与光流场的概念 光流是指空间运动物体在观测成像面上的像素运动的瞬时速度,它利用图像序列像素强度数据的时域变化和相关性来确定各自像素位置的“运动”,即反映图像灰度在时间上的变化与景物中物体结构及其运动的关系。将二维图像平面特定坐标点上的灰度瞬时变化率定义为光流矢量。视觉心理学认为人与被观察物体

反垄断法的基本内容及实施意义

反垄断法的基本内容及实施意义 一、反垄断法的立法背景及相关概念 (一)、我国反垄断法立法背景 1980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首次提出了反垄断特别是反对行政垄断的任务。该暂行规定指出:“在经济生活中,除国家指定由有关部门和单位专门经营的产品外,其余的不得进行垄断,搞独家经营。”“开展竞争必须打破地区封锁和部门分割,任何地区和部门都不准封锁市场,不得禁止外地商品在本地区、本部门销售。”此外,还要求工业、交通、财贸等有关部门修订现行的规章制度,剔除其中妨碍竞争的规定,并授权各地区和各部门根据暂行规定的精神,制定实施办法,保护竞争的顺利进行。此后,政府又以不同形式颁布了一系列反垄断法规,其中比较重要的有1987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价格管理条例》第29条第9款和第30条有关禁止企业间或者行业组织商业垄断的规定,1988年1月国务院发布的《重要生产资料和交通运输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第13条有关禁止企业、行业垄断市场价格的规定,1989年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等联合发布的“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1993年9月2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第7条(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第12条(搭售行为)和第15条(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规定。这些有关反垄断的规定散见于各个条例、暂行

规定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且大多为国家行政法规,权威性不够。 1987年8月,国务院法制局成立了反垄断法起草小组,1988年就提出了《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暂行条例(草案)》。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强调加快经济立法步伐,以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于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制定被提上了议事日程。在制定过程中,就如何处理反垄断问题和反不正当竞争问题曾有三种不同方案:一是仅就反不正当竞争问题做出规定,而不规定反垄断问题,后者留待将来的《反垄断法》中作规定;二是在规定反不正当竞争问题的同时,也对反垄断问题做出全面规定,将来不再另行制定《反垄断法》;三是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对部分垄断行为视同不正当竞争行为做出规定,以解燃眉之急,将来制定《反垄断法》时再对其他垄断问题做出规定,也可以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垄断行为作立法技术上的处理,并入《反垄断法》。最后,立法机关采纳了第三种方案,于1993年9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颁布《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没有同期出台。反垄断立法被搁浅的主要原因是立法者与学术界对现阶段国家是否有必要制定反垄断法有不同的看法,其中较普遍的一种看法是中国正处于市场经济初期,企业规模效应并未充分发挥,订立反垄断法还为时过早。对于在我国已经出现的个别垄断行为,则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予以规定。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假借政府名义进行部门垄断,地区封锁大行其道,公用企业明目张胆地限制竞争,联合限价案件不断出现。这

反垄断法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1.哈佛学派即产业组织学派,其研究的重点是市场势力和市场竞争的关系,特别是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运行三方面的关系,并由此提出了三种可供选择的维护市场有效竞争的方案,即S-C-P方案。 2.(芝加哥学派、后芝加哥学派) 3.结构Structure,指的是市场结构,包括供应方的结构(如原材料技术)、需求方的结构(如需求价格弹性、增长率、购买方法等)可以反映市场结构的因素比如:市场集中度、产品之间的区分度、企业产品多样化的程度,市场进入障碍竞争企业数量减少,将导致市场集中,影响市场绩效(价格增高、质量降低)改变市场结构:政府干预(竞争法的实施) 4.行为Conduct,行为指市场上的企业采取的竞争性的行为,包括合谋、策略性的行为,还包括研发、广告、并购、降低成本、调整结构、开发新产品等。 5.绩效Performance,即市场绩效,是指市场机制的运行效果,即一个行业在多大程度上为消费者谋得福利,在绩效良好的市场中,企业以最有效率的方式生产最大程度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产品,价格反映了供求的变化。 6.需求:消费者在一定时期内在各种可能的价格水平,愿意并且能够购买的该产品的数量。 7.决定需求函数的因素:产品价格、消费者收入水平、相关产品价格、消费者偏好、消费者对价格的预期等 8.需求函数:一种商品的需求数量和影响该需求数量的各种因素之间的关系。 9.供给:生产者在一定时期内在各种可能的价格下愿意并且能够出售的该种商品的数量。 10.影响供给数量的因素:该商品的价格、生产的成本、生产的技术水平、相关商品的价格、生产者对未来的预期 11.供给函数:所有影响这种商品供给量的因素的函数。 12.均衡:经济事务中有关的变量在一定条件的相互作用下所达到的一种相对静止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所有参与者的力量能够相互制约和抵消,各方面的经济行为者的愿望都能得到满足。 13.局部均衡:单个市场或者部分市场的供求与价格之间的关系和均衡状态。 14.一般均衡:一个经济社会中所有市场的供求与价格的关系和均衡状态。 15.均衡价格:该种商品的市场需求量和市场供给量相等时的价格,即供需曲线的相交点。 16.完全竞争市场:市场上有大量的买者和卖者,任何一个个体买与不买,卖与不卖,都不会对市场价格有影响,每个人都是被动的既定市场价格接受者;每个厂商提供的商品都是同质的,商品完全无差别(质量、规格、服务);所有资源具有完全流动性,厂商进入或退出一个行业是完全自由毫无困难的;信息是完全的。

《反垄断法》考试复习题

《反垄断法》考试复习题 反垄断法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中华人民 ___反垄断法》于(B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A.xx年5月30日 B.xx年8月30日 C.xx年5月30日 D.xx年8月30日 3、在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竞争,并能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前提下,经营者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D )不为反垄断法所禁止。 A.为排除竞争,达成的联合抵制交易协议 B.为实现其支配地位,达成的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协议 C.为限制竞争,达成的固定商品价格协议

D.为改进技术,达成的限制购买新技术协议 4、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实施对外地商品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自由流通的行为是( A )。 A.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B.宏观调控行为 C.经营者集中行为 D.滥用市场支配者地位行为 5、依《反垄断法》规定,依据其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可以推定( D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A.合计份额达到四分之三的三个经营者 B.合计份额达到三分之二的两个经营者 C.B选项情形下,其中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经营者 D.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一个经营者 7、下列不是垄断协议的(D )。

A.家乐福和沃尔玛约定:前者占北京市场,后者占天津市场; B.因为价格问题,甲乙两家汽车厂口头约定都不购买丙钢铁公司的钢材; C.甲药厂和乙医药连锁超市约定:后者出售前者的某种专利药品只能按某价格出售; D.甲药厂和乙医药连锁超市约定:后者出售前者的某种专利药品最高按某价格出售; 8、经营者违反《反垄断法》的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定数额的罚款。该罚款数额是(C )。 A.50万元以下 B.100万元以下 C.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

《反垄断法》究竟反什么

《反垄断法》究竟反什么? 《反垄断法》是保护市场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重要法律制度,素有“经济宪法”支撑。同时,《反垄断法》也是市场经济国家调控国家经济的重要政策工具。 我国是从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下摆脱出来,借由改革开放政策而建立的市场经济制度。纵观改革开放33年来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深化和改革的历程,不难发现,其最大的特点是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其根本性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其根本体制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 2008年8月1日起实行的《反垄断法》,正是基于这样的国情和经济体制。通过近几年我国运用《反垄断法》制止经营者集中等案例,以及法律条文规定和现实经济情况来看,我国《反垄断法》存在诸多令人困惑的地方。 首先,《反垄断法》是为了维护民族品牌? 2008年可口可乐公司和汇源果汁公司发布联合声明,可口可乐旗下全资公司将以179.2亿元收购汇源果汁全部已发行和筹措发行的可换股债券,并提请商务部和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批复。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据可口可乐呈交的申请资料判定其经营者集中行为触犯《反垄断法》并立案调查,最终以可口可乐公司通过此次并购,将主导国内果汁饮料市场,并通过碳酸饮料和果汁饮料销售垄断市场,损害消费者利益,排挤和限制国内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并且可口可乐公司无法就上述问题指定和提出有效规避、解决措施为由,驳回了并购申请。 作为中国《反垄断法》实行第一案,此次裁定赢得了众多掌声,大众认为国务院和商务部的此举有效保护了民族品牌,避免了又一个民族品牌的消亡,这是民族情怀无可厚非,但是除此之外,笔者却对这个裁定存在一些异议。 《反垄断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回顾案例,第一,可口可乐公司收购汇源果汁公司后,扩充了其在果汁饮料领域的市场份额,但这并不足以有损消费者的利益,对于消费者的权益也未将产生实质影响。 第二,可口可乐公司和汇源果汁公司联合发表声明,两公司已经达成收购协

(完整版)打通中脉七轮方法详述汇总,推荐文档

中脉七轮,是佛家人体修炼的能量管道!相当于道家的黄庭(在人的身体中前有三田,后又三关;中有三庭)黄金殿。道家以炼精化气打通任督二脉,进而开通奇经八脉;从而百病不侵!佛家靠中脉修炼强化明点,内外相通;进而收放自如连接大宇宙!佛道两家虽然修练方法不同,然殊途同归;同登彼岸!共同通往幸福的康庄大道。如何【打通中脉】中脉被藏密称之为"命脉","大道脉",梵语称作"啊缚都底",藏语称作"武玛","根打玛","索索玛",这些名称都表示中脉的重要性和功能性。比如"命脉"即表示中脉为一切众生之命根,这里指其重要性而言的;"大道脉"则代表中脉为成佛之捷径,这里是指其功能性而言的;"阿缚都帝"是梵语,意为能产生俱生妙慧;"武玛"是藏密的称呼,有成就之母的意思;"根打玛"是藏语对中脉的另一种称呼,意为能生一切功德智慧,一切由此而生之意。中脉之重要,是因为它是众生脱离苦海的捷径,成佛涅磐的唯一路径。修持密法的第一大成就即是开通中脉。中脉开通后,行者不光是神通具足,而且生死涅磐已无差别,故而《协巴多杰根本续》中有偈云:"气不入中脉者,妄想证菩提,如若手捻沙,欲得酥油者"。那么怎样才能算是真正打通中脉呢现在将中脉开通之后的一些现像介绍出来,让大家自己去了解是否开通了中脉。一。力大无穷。二。具备五眼六神通。三。修者应具备九彩虹影光明体。四。修者所有之言语,一切均为咒语般有奇效。五。得十方诸佛之智慧灌顶。六。对一切经论通达而无障碍。七。通达过去,现在,未来之三世宿业智。八。中脉开通之后,修者应大悲普周遍尘中脉开通之后刹,无时间空间之限制。九。具无漏神通。 1。不要用功法治病。当然,修行一段时间之后有了一定的治疗效果,也是正常的。如果没有,更应该视为正常。【原理】:人类的绝大多数疾病是心病。心病既除,大多数人的身体疾病往往逐渐自愈。既然斩草须除根,不必枝叶动刀,那么,就不必针对一个又一个的疾病去费心地修练了。不过,功法是在潜意识层次修行,是"灵魂深处的觉醒",修行成果反映到身体层面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因此,不要急功近利地去追求疗效。 2。修行中有什么身体感受,不要在意。尤其是千万不可追求时下正时髦的各种身体觉受,也不要顺应身体或心理的需求享受或厌弃某些觉受。【原理】:有没有所谓觉受并不表明修行境界的高低,相反,注意任何觉受都会使修行仅仅停留在身体阶段,耽误了更深层次的探求。 3。应该以认真的态度去做每一步,哪怕某些步骤看起来没有意义。并且在本阶段,不要随着自己的意愿修改修行步骤,

反垄断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于( B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A.2007年5月30日 B.2007年8月30日 C.2008年5月30日 D.2008年8月30日 3、在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竞争,并能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前提下,经营者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 D )不为反垄断法所禁止。 A.为排除竞争,达成的联合抵制交易协议 B.为实现其支配地位,达成的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协议 C.为限制竞争,达成的固定商品价格协议 D.为改进技术,达成的限制购买新技术协议 4、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实施对外地商品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自由流通的行为是( A )。 A.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B.宏观调控行为 C.经营者集中行为 D.滥用市场支配者地位行为 5、依《反垄断法》规定,依据其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可以推定( D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A.合计份额达到四分之三的三个经营者 B.合计份额达到三分之二的两个经营者 C.B选项情形下,其中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经营者 D.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一个经营者 7、下列不是垄断协议的( D )。 A.家乐福和沃尔玛约定:前者占北京市场,后者占天津市场; B.因为价格问题,甲乙两家汽车厂口头约定都不购买丙钢铁公司的钢材; C.甲药厂和乙医药连锁超市约定:后者出售前者的某种专利药品只能按某价格出售; D.甲药厂和乙医药连锁超市约定:后者出售前者的某种专利药品最高按某价格出售; 8、经营者违反《反垄断法》的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定数额的罚款。该罚款数额是( C )。 A.50万元以下 B.100万元以下 C.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 D.上一年度销售额2%以上20%以下 10、对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机构定位和工作职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B ) A.是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法定机构 B.应当履行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的职责

中国反垄断法的难题

中国反垄断法的难题 ;现行反垄断法的问题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逐步颁布了一些涉及反垄断的法律,其中最重要的是1997年1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1993年9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价格法》第14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第7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第15条规定,“投标者不得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不得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 1999年8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也有禁止串通投标招标的规定。 ; 此外,国务院及其部委也发布过很多涉及反垄断的行政法规,特别在反对地方保护主义方面。 ; 虽然在反垄断方面已经有了一些规章制度,而且通过执法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这些法律制度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尚未形成一个系统和完整的反垄断体系。 ; 反垄断法在反对私人垄断方面至少应当规定三个方面的任务: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控制企业合并。这三个方面也被称为反垄断法实体法的三大支柱。但是,中国现行反垄断法在这三

个方面都没有完善的规定。 ; 例如,1998年中国彩电业生产显像管的八大企业联合限产是严重损害市场竞争的行为,但中国目前对此没有禁止性的规定。中国也没有禁止地域卡特尔的规定。这即是说,生产企业如果划分销售市场,尽管这种行为不仅会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也会限制企业的生产规模,影响规模经济,但中国目前还没有惩罚这种行为的法律制度。; 除了禁止公用企业滥用行为的规定外,中国还没有关于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普遍性规定。因此,尽管微软公司的捆绑销售行为和价格歧视行为在很多国家被视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从而被提起反垄断诉讼,但是中国的用户和消费者则不得不在微软公司垄断的阴影下叫苦连天。 ; 此外,中国也没有关于控制企业合并的规定。1986年国家体改委和国家经委发布的《关于组建和发展企业集团的几点意见》中虽然提出“一个行业一般不搞全国性的独家垄断企业集团”,但这只是表达了政府的反垄断意向,在实践中却没有可操作性。 ; 2.对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制裁不力。 ; 由于中国当前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政企不分的情况尚未彻底改变,中国旧经济体制下的行政垄断行为目前仍然很严重。 ; 行政垄断主要表现为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主义。 ; 行业垄断即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经营者的市场准入,排斥、限制或者妨碍市场竞争。这特别表现为一些集行政管

光流法运动目标跟踪论文

研究生课程论文 《光流法运动目标跟踪》 课程名称s 姓名 学号 专业 任课教师 教师评阅意见: 论文成绩评阅日期 课程论文提交时间:年月日

摘要本文实现了对运动目标的跟踪检测,重点研究金字塔Lucas-Kanade算法,在研究基于特征点的目标跟踪的一般方法,即采用改进的Harris角点提取点的方法。实验结果表明先采用Shi-Tomasi算法比Harris算法提取角点效果更好,之后用金字塔光流进行跟踪。 关键词运动目标跟踪Lucas-Kanade Shi-Tomasi 改进Harris 1.引言 近些年,模式识别领域的图像处理已经成为一个支柱,其中,动态目标的识别跟踪已经被研究者应用到工程上,而运动目标跟踪算法的优劣直接影响着运动目标跟踪的稳定性和精确性。本文主要是运动光流法等算法对运动目标进行跟踪。目标特征点的跟踪是计算机视觉中的一个基本而极具挑战性的研究课题,该课题在人机互动(HCI),目标识别,目标运动等领域有着非常重要的应用。虽然对运动目标跟踪算法能够完成对运动目标的可靠跟踪,大多数都存在处理数据量大,运算复杂等问题。因此,研究具有高精度且运算简单的目标检测与跟踪算法是图形跟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目前基于特征和光流的图像跟踪方法受到了极大的关注。 2.运动目标检测算法 运动目标检测技术是目标自动检测、识别与跟踪的基础,也是实现进一步处理视频编码、目标跟踪、目标分类及行为理解等的关键技术。基于视频或序列图像的分析一般可分为四个步骤:(1)运动目标的检测与提取,(2)运动目标的分类,(3)运动目标的跟踪,(4)运动目标的行为理解与分析,如图1所示。 图像序列运动检测目标分类目标跟踪行为理解 图1 分析过程 在计算机视觉处理中,运动目标检测技术处于中层处理级别,它是指在一个视频或者图像中,对需要研究的并且是处于运动状态的目标和背景进行分离,对于行为理解,行为分析等其他技术的研究,运动目标检测也是一种有效的方法。 目标检测要依据运动目标的主要特性,例如时间特性、边缘形状特性、颜色灰度特性、矢量特性等等。时间特性、区域作为视频序列时间差分和图像分割的基础,是运动目标最基本的特性。目标运动时在形状、大小、刚度等方面的差异称为形态特征,利用形态特征对运动目标检测,难点是对小目标的检测。 3.光流法 1950年,Gibuson首先提出了光流的概念,所谓光流就是指图像表现运动的速度。物体在运动的时候之所以能被人眼发现,就是因为当物理运动时,会在人的视网膜上形成一系列的连续变化的图像,这些变化信息在不同时间,不断的流过眼睛视网膜,就好像一种光流过一

中脉开通后的十二种景象

中脉开通后的十二种景象 中脉开通后的十二种景象中脉开通后的十二种景象境1 眼睛清澈明亮,眼神坚定有力,目光象能够穿透人体、物体一样.道家所谓" 碧眼方瞳是神仙",指的就是这种修炼者中脉打通后百脉皆通时出现的境象. 2 体内产生所谓的"三味真火"如同春回大地,冰雪消融,温暖四肢百骸.正是"苦尽甘来,其乐无穷". 3 深层潜能被开发,元神显现,可真正"沟通宇宙信息,能量与体内真气交融, 从而自然转化自成为自身所需的能量物质,感应元气、元光、元音". 4 身安神安,对事物反应异常灵敏,心灵精神进入空明清醒境界, 进入心如明镜,纤尘不染的境界. 5 心灵深处自然产生出一股强大的内在吸引力,使心不外弛,神气内敛, 身心自然离相离欲,虚空静定,无为而为,妙用无穷. 6 静坐时,体内产生一种向上的引力(如同有一无形绳索将身体向上牵引),自发地将头顶、身体拉直、调正,自发无为地调整身心境界. 7 腹腔自动向脊背收缩,出现"前腔紧贴后背"现象,玄关自发产生一种聚散开合的虚灵神性. 8 内在气机绵绵,自运不息,消化吸收功能异常强健,排泄系统异常通畅.放屁极大,小便无一点臊臭味.群阴消尽,通体纯阳.

9 能够舍弃"我执","法执",进入自然无为,灵感境界.终日心旷神怡, 神清气爽,体内散发着清幽淡雅的芳香. 10 气质超凡脱俗,光彩照人,出现精足不思淫,气足不思食,神足不思眠的"三不思"超然境界. 11 给人治病手到病除,人至病愈.治愈率非常高,能够标本同治, 治愈后不易复发,甚至一个眼神,一个微笑,一个动作便能深深感染他人, 震撼病痛者的心灵,在无意识的状态下病痛 者不知不觉中,心思豁然开朗,疾病顿然消失. 12 出现胎、止息、气住、脉住的特异呼吸生理现象.什么是中脉(梁向雄) 百会,还是囟门?会阴,还是长强? 倪振飞在《中脉阐微》一文中引经据典对中脉的定位和功用及修法作了详细说明。事实上他所引用的佛道文献并没有说明白,中脉是连接会阴与百会的。我们知道,顶轮与梵穴、泥丸并不是指百会穴。道家学者王沐认为丹道功夫中的开天门是指打开囟门,民国初年三阳道人张松谷在《丹经指南》中亦清楚说明:囟会乃天门,阳神出窍之处也。至于藏密的梵穴,陈士东先生及宁玛派慧能功传人魏胜利都以自己的实修经历及个人成见,认定梵穴是囟门。藏密大乘功认为顶轮(中脉的上端)是以百会穴为中心,旁及后脑与前额的包括许多穴位在内的轮状区。武当松溪派之内丹术就是以打开囟会、前顶、百会、后顶为开顶的,这里所说的打开并不单是指该穴有气感、光感,而且该穴的骨头凹陷开裂。真正

第一讲 反垄断法概述

第十四章反垄断法 Antitrust Law 制作人:吴越马洪雨

反垄断法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反垄断法概述(约2个学时) ?第二节反垄断法的主要内容(约2—4学时) ?第三节行政垄断和垄断豁免(exemption of monopoly)(约2学时)

第一节反垄断法概述 ?本节内容 ?一、垄断的含义和分类 ?二、反垄断法的含义和理论基础 ?三、反垄断立法指导思想的演进 ?结构主义行为主义 ?四、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 ?五、我国反垄断立法的概况(了解)

1.1 垄断(Monopoly)的含义回顾:竞争 competion 完全竞争不完全竞争 Perfect competion imperfect competion 垄断竞争垄断 Monopolistic competition 寡头垄断独占垄断 Oligopoly monopoly

?垄断一词,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理解。 ?垄断是与竞争相对立的一个范畴,反垄断法征求 意见稿第3条规定: ?垄断是指排除或者限制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或者危 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垄断具有危害性和违法性两个显著特征。 ?1、危害性是指对市场的经济运行过程进行排他性控制, 或对市场竞争进行实质性限制。 ?2、违法性是指该行为受到法律明确禁止。有些垄断行 为虽然具有一定的危害性,但被法律允许,属于垄断 豁免的范围。

1.2 垄断的分类 ?回顾:1、按照垄断的程度不同,可以分为独占垄断 (monopoly)、寡头垄断(Oligopoly) 、垄断竞争 (Monopolistic competition) 三种状态。 ?2、根据法律的价值判断,可以分为合法垄断和非法 垄断。 ?反垄断法所规制的是非法垄断,合法垄断主要包括 自然垄断行业,(如:水、电、气供应)和政府赋予经营特权的行业,(如:烟草专卖),还包括法律赋予的专利权(如:软件的知识产权)。 ?注意:这两者的界限不是绝对的,随着经济发展和 国际竞争的需要引起反垄断法理论的改变,对合法垄断和非法垄断的界定也会发生变化。 ?如:美国反垄断法对大企业合并行为的认定,由绝 对的非法逐渐改为部分合法。

【反垄断法的经济解释】 反垄断法2020

实施反垄断法的固有目标反垄断法追求的本质目标是实现社会整体效益反垄断法是经济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其应该反映经济法的两大基本特征,即社会性和经济性。反垄断法同时也是国家对现实经济生活干预的表现形式,这种干预既是社会公共性的本质所在也是社会公共性的根本要求,体现了社会本位思想。所以,社会整体效益是反垄断法追求的本质目标。 在自由竞争过程中,人们在追求自身利益时,也促进了社会福利的提高,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是能够共存的。在理想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整体的经济效益与个体的经济效益具有一致性。但是由于垄断现象的存在,也由于竞争自身就有缺陷,从而产生限制竞争行为和垄断行为,这会引发社会经济效益和个人经济效益的对立甚至其他方面的矛盾。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本质上是市场自治的结果,所以这是市场竞争机制自身没法解决的。 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太健全,人们的行为模式、思想观念和社会利益分配机制也发生着变化。多元化和利益分化的趋势尤为明显,市场竞争中经营者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限制竞争行为的现象比比皆是,这种现象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不利于我国建立良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不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所以,要将社会整体经济效益作为反垄断法的本质目标。 反垄断法追求的基本目标是社会实质公平 反垄断法追求的公平是一种整体的社会公平,并不是仅仅保护某一类企业。整体公平主要是起点上的公平、获得机会的公平、交易过程公平以及最终结果公平。起点上的公平是指所有地区的企业和经营者都能有同等的机会进入和退出市场。获得机会公平是指资源配置的公平,从事经济活动的企业和经营者有公平竞争资源的机会。交易过程公平是指在经济活动的各个交易环节中,经营者能够自愿公平的进行交易,而不是违背自己的意愿进行交易。结果公平是指在市场经济下,每个经营者通过公平的交易过程,最后得到公平的结果。 我国目前还没有完全实现整体的经济公平,国家对一些特定产业还是有意识的保护和扶持,这些产业大多为国有企业,有了国家的政策保护和扶持,即使经营结果不好,也不能轻易的退出市场。而与此同时,我国的一些产业在国际上有了一定的竞争力,这些产业多数为民营企业,没有政府的保护扶持,在融资方面有一定困难,创业的困难重重。所以,我们要把经济公平作为我国反垄断法的基本目标。 反垄断法的基本出发点 自由竞争是反垄断法特有的法价值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的存在市场主体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使整个社会达到最优的一种状态,也就是经济学上所说的帕累托最优。因此,维护市场竞争体制有利于个体经济利益的提高,一定条件下也有利于社会整体利益的提高,所以将竞争作为反垄断法的价值取向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保护竞争而不是竞争者,竞争者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其成功和失败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这是市场经济的常态。究其原因,是因为市场经济中“看不见的手”在发挥作

反垄断法条文解读

1. 行业协会违反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 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以下的罚款。 A. 二百万元 B. 一百万元 C. 五十万元 D. 三十万元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 批注: 2. 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第一个主动报告达成价格垄断协议 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 A. 可以免除处罚 B. 可以按照不低于50%的幅度减轻处罚 C. 可以按照不高于50%的幅度减轻处罚 D. 不能免除处罚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 批注: 二、多项选择题 3. 认定其他协同行为,应当考虑以下()等方面因素。 A. 经营者的市场行为是否具有一致性 B. 经营者之间是否进行过意思联络或者信息交流 C. 经营者能否对一致行为作出合理的解释 D. 相关市场的结构情况、竞争状况、市场变化情况、行 业情况 您的答案:B,C,D,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 批注: 4. 根据《欧共体条约》第81条,下列和共同市场不相容的行为将会被禁止()。 A. 所有可能影响成员国之间贸易的,由企业之间签定的协议 B. 所有可能影响成员国之间贸易的,企业联合会之间的决定 C. 所有可能影响成员国之间贸易的,企业联合会之间的统一行为 D. 目标或结果阻碍、限制或削弱了共同市场内部竞争的协议,决定和统一行为 您的答案:B,D,A,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 批注: 5. 反垄断法所禁止的垄断协议的类型可分为()。 A. 横向垄断协议 B. 纵向垄断协议 C. 混合协议 D.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您的答案:B,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 批注: 6. 下列情形中,属于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的豁免和例外情形的是()。 A. 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B. 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 C. 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为提高中小经营者

【万行书院】超越三脉七轮三丹田的修炼法

【万行书院】修炼下丹田和上丹田的不同结果 【东华禅】 不怕妄念起,只怕觉知迟 在行住坐卧中 培养觉知,成为觉知,运用觉知 【学员:师父,请问一下,我练道家的功法一年零九个月了,是不是还要一直守下丹田?】 万行大和尚:你的师父怎么告诉你的呀?没告诉你吗?世界上有两种功法: 一种功法是不走下丹田,不走中丹田,一步到位到上丹田,直接就出去了。

还有一种方法是先走下丹田、中丹田、上丹田,一步一步走的。 道家功特别强调下丹田修好了以后修中丹田,中丹田修好了以后修上丹田,然后就出去,就出神入化。 佛家从来不讲什么下丹田、中丹田、上丹田,从来不讲。 密宗也讲脐轮、心轮、眉心轮、梵穴轮……这个梵穴轮也叫顶轮。 汉传佛教从来不讲这些,如果你在汉传佛教里面讲这些,会被认为歪门邪道。但是,汉传佛教不讲这些,你的生理结构、生理的修行流程,难道就不用经过这些了吗?一样会经过的。 这就是汉传佛教的高明之处,不给你讲什么三脉七轮、任督二脉,就告诉你把身体空掉去做就行了。 把身体空掉、把你的意识、把你的心看住你的念头。这个方法相对来讲,一步到位,因为比较高,反而抓不住。 而道家和密宗是从有为法入手,你很容易有个东西抓在手里。 其实,不管是道家、密宗还是汉传佛教,只是一个习惯的用功手法。 如果你习惯了最初第一个人传的方法,直接走汉传佛教路线,你也很习惯,你若再去修道家和藏密的反而不习惯了。

如果第一个教你练功的人是用道家的手法,你再练佛家的功法也会觉得无处下手。 你的第一个启蒙老师决定了你在这个领域里终生的高度和广度。 所以,当你学了藏传佛教、汉传佛教、道家功法后会发现,他们三个都是一样的,任何一个门都可以进。 只不过藏传佛教、道家功是从生理入道,汉传佛教是从心理入道。 当你入了道以后会发现,生理就是心理,心理就是生理,身心是一体的。不存在我修身体而不修心,或修心身体不会转变。 你的心态一转变,身体就会转变;身体一转变,心态也会转变。 就如同我们心理的情绪,是不是在受生理的制约,生理是不是又受心理的指引?只不过在入手的时候,有的是从道家和密宗(从脐轮,道家叫下丹田,密宗叫作脐轮)开始修。 汉传佛教直接告诉你要空掉身体、忘掉身体,只要看住念头不跑掉就行了。 念头不跑掉,脐轮和下丹田自然就会发热,阳气自然就会充足。 下面阳气充足了,自然就像瓶子里面的水一样,一格、两格、三格……就会往上升,自然就会往上走。把身体忘掉了,更容易过身体这一关。

光流算法

它是一种运动模式,这种运动模式指的是一个物体、表面、边缘在一个视角下由一个观察者(比如眼睛、摄像头等)和背景之间形成的明显移动。光流技术,如运动检测和图像分割,时间碰撞,运动补偿编码,三维立体视差,都是利用了这种边缘或表面运动的技术。 光流的概念:(Optical flow or optic flow)二维图像的移动相对于观察者而言是三维物体移动的在图像平面的投影。 有序的图像可以估计出二维图像的瞬时图像速率或离散图像转移。 光流算法: 它评估了两幅图像的之间的变形,它的基本假设是体素和图像像素守恒。它假设一个物体的颜色在前后两帧没有巨大而明显的变化。基于这个思路,我们可以得到图像约束方程。不同的光流算法解决了假定了不同附加条件的光流问题。 Lucas–Kanade算法: 这个算法是最常见,最流行的。它计算两帧在时间t 到t + δt之间每个每个像素点位置的移动。由于它是基于图像信号的泰勒级数,这种方法称为差分,这就是对于空间和时间坐标使用偏导数。 图像约束方程可以写为I(x,y,z,t) = I(x+ δx,y+ δy,z+ δz,t+ δt) I(x, y,z, t)为在(x,y,z)位置的体素。 我们假设移动足够的小,那么对图像约束方程使用泰勒公式,我们可以

得到: H.O.T. 指更高阶,在移动足够小的情况下可以忽略。从这个方程中我们可以得到: 或者 我们得到: V x,V y,V z分别是I(x,y,z,t)的光流向量中x,y,z的组成。, , 和则是图像在(x,y,z,t)这一点向相应方向的差分。 所以 I x V x + I y V y + I z V z= ?I t。 写做: 这个方程有三个未知量,尚不能被解决,这也就是所谓光流算法的光圈问题。那么要找到光流向量则需要另一套解决的方案。而Lucas-Kanade算法是一个非迭代的算法: 假设流(Vx,Vy,Vz)在一个大小为m*m*m(m>1)的小窗中是一个常数,那么从像素 1...n, n = m3中可以得到下列一组方程: 三个未知数但是有多于三个的方程,这个方程组自然是个超定方程,也就是说方程组内有冗余,方程组可以表示为:

知识产权与竞争法

知识产权与竞争法 一、知识产权与竞争法在实现有效竞争目标上的离合 知识产权制度的根本功能是在人类智力成果和信息资源方面确立产权,以保护“信息”这种最有价值和非同寻常的无形资源。新信息的生产者在一个不受管制的市场中回收它的价值是困难的,只有通过给予一定的垄断权,该生产者才有一种强有力的刺激去发现新思想(注:[美]罗伯特?考特、托马斯?尤伦:《法和经济学》,张军等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85页。)。知识产权法是这种智力成果垄断权的“授权法”,通过“禁”和“行”两方面的详细规范,赋予信息生产者或创作者个体在一定地域和时间内排除他人使用其信息资源的权利。这种权利的内容十分广泛,不仅包括法律对人类智力创作成果的保护,如保护文化创作的版权及其邻接权、保护技术创新的专利权等,而且及于法律对产业公平竞争秩序所为的保障,如商标权、商誉权、产地标志、商业秘密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权。从法律功能上看,知识产权法通过个体垄断权利的赋予来实现全社会知识资源的增长,并直接或间接地促进市场有效竞争。这主要表现在:一方面,通过对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限制;另一方面,直接赋予权利人反不正当竞争权。 如果说,知识产权法主要运用私法的方法-以个体权利保护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表达对竞争价值的关注,那么有“自由企业大宪章”之称的竞争法则主要以公法的方法来介入和调整存于私法领域的竞争关系。反垄断法具有国家权力性、强制性的禁止、许可、承认等调整手

段(注:曹士兵:《反垄断法研究》,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11页。),着眼于维护市场交易的整体秩序,更保护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长远利益,保障在企业市场上的总体自由,既保护竞争者的利益,促进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 知识产权法与竞争法在促进竞争这一点上,有竞合、趋同的一面,可谓殊途同归。但是,由于两法调整手段和目标重心的差异,以及知识产权本身即为垄断权的性质,其经济权能的行使与促进有效竞争的要求之间,势必存在着难以避免的内在冲突,主要表现为权利主体在行使知识产权财产权过程中不适当地扩张了垄断权的范围,或凭借合法垄断进一步谋求非法垄断或优势竞争地位的目的,从而直接触犯了竞争法。 知识产权与经济竞争的潜在冲突,实质上反映着特定情况下私人财产权与社会整体利益之间的矛盾。现代法制的发展使这个矛盾并不难解决。从利益衡量角度看,在现代社会权利、义务双重本位和社会、个人双向本位的价值体系模式下,“正义要求,赋予人类的自由、平等和安全应当在最大程度上与共同福利相一致。”(注:[美]埃德加?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邓正来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第296页。)从法律效力等级上看,竞争法作为体现公共利益的公法规范,可以直接干预私权的行使,知识产权行使自应服从竞争法的必要干预。因此,为实现个人权利和公共利益之兼顾与平衡,对知识产权领域违背竞争法精神的滥用权利行为施以严格的规制,即成为许多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竞争立法与执法的重要内容之一,从而使两部法

LK光流算法

光流的概念是Gibson于1950年首先提出的。所谓光流是指图像中模式运动的速 。1981年,Horn等人在相邻图像间的时间间隔很小,并且图像灰度变化也很小的 提下,推导出灰度图像光流场计算的基本等式,这是经典光流方法[18,24]。 光流的算法多种多样,其用于目标跟踪常用的算法有:检测和跟踪特征点[25]、跟 好的特征点[26]、金字塔图像的Lucas Kanade特征点跟踪算法(因为其跟踪过程是迭 的光流法计算过程,因此,为了更好的体现光流的作用,本文将其简称为:Lucas nad光流法)[27]。在这三种光流跟踪方法中,跟踪性能最优的是Lucas Kanade光流 –26–第四章目标跟踪 法,由于该算法仅跟踪少量的特征点、迭代法收敛速度也很快而且算法的计算量不大, 已被广泛的应用于运动车辆跟踪和人脸特征点跟踪[47,48];下面介绍文献[27],并对其 进行相关实验。 §4.3.1问题提出 用I和J来代表两个灰度图像。那么I(x)=I(x,y)和J(x)=J(x,y)代表了这两个灰度图 像在点X=[x,y]T的灰度值,x和y是图像的点X坐标。称图像I为第一幅图像,称J为 第二幅图像。从实际的图像来说,I和J是两个离散的函数,并且左上角的像素点坐标 是[0,0]T。用nx和ny表示图像的宽度和高度,右下端图像的坐标是[nx?1,ny?1]T。 考虑第一幅图像I(X)=I(x,y)上的一点,跟踪的目的就是在第二幅图像J(X)= J(x,y)上找到与之相对应的一点,d=[d x ,d y ] T 是在点X处图像的速度,即点X处图像的 光流。令ωx和ωy表示两个整数,假定图像速度d是使得下面的残差函数ε最小的函数:ε(d)=ε(dx,dy)= ux+ωx x=ux?ωx uy+ωy y=uy?ωy (I(x,y)?J(x+dx,y+dy)) 2 (4-3-5) 根据上面的定义,相似度的函数被在(2ωx+1,2ωy+1)的区域内定义。这个区域也 称之为积分窗口。典型的ωx、ωy是2、3、4、5、6、7个像素。 §4.3.2跟踪算法描述 基于特征点的跟踪的两个关键问题是准确度和鲁棒性。准确度是从直觉上来说, 为了不抹去图像中的细节,需要小的积分窗口。鲁棒性因素需要考虑光照变化,图像 运动时对尺寸变化的敏感性。特别的,为了了解大矢量运动的问题需要一个大的积分 窗口。实际上,仅仅考虑等式(4-3-5),理想的情况是dx<ωx,dy<ωy。这样我们就必 须兼顾准确度和鲁棒性来选择积分窗口。为了更好的解决这个问题,采用了基于金字 塔图像的光流跟踪方法。这个方法对局部跟踪的准确性提出了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 一、金字塔图像表示 描述一个nx×ny的图像I,令I0=I表示第0层图像(原始图像),那么金字塔图

第六章 反垄断法

第六章反垄断法 【讲授内容】 1、垄断与反垄断法概述 2、垄断协议行为法律规制 3、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法律规制 4、经营者集中法律规制 5、行政性垄断行为法律规制 6、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与域外效力 7、评析我国反垄断立法 【讲授重点】我国反垄断法的基本制度 【授课时数】4课时 第一节反垄断法概述 一、垄断与反垄断法的概念 (一)垄断 1.垄断的经济学含义:(1)早期的研究认为,垄断是作为一种结构状态,指经济力高度集中,是企业的资本、生产经营规模和市场占有份额的大规模化;(2)20世纪后期的经济研究(以芝加哥学派为代表)对垄断的理解从单纯的结构主义转向行为主义。垄断作为一种行为,是指形成垄断状态或谋求形成垄断状态的各种行为,以及凭藉垄断结构状态(垄断地位)所实施的各种限制竞争的行为。 2.垄断的法律含义,同经济学上的垄断不完全相同:(1)概念:指竞争者单独或以联合、协议、协调一致等方式,凭借市场优势或其他行政权力,控制或支配市场,限制和排斥竞争的行为或状态。 (2)特征:①危害性,即某种垄断行为或垄断状态导致生产或流通领域的竞争受到实质性的限制和损害。此特征表明,现代各国反垄断法所规制的垄断主要着眼于其消极后果,具体表现为经济上的危害和政治上危害。②违法性,即某种垄断行为或状态违反也法律的规定,背离了法律所设定的原则。由此表明,反垄断法并不是反对所有的垄断,而有各种例外或豁免,以利于在某些领域或时期发挥垄断在提高规模经济效益和国际竞争力方面的积极作用。 (3)垄断的分类:①依据垄断者占有市场情况分为:独占垄断、寡头垄断和联合垄断。 ②依据垄断产生的原因分为经济垄断、国家垄断、行政垄断、自然垄断等。③依据法律对垄断的态度,可分为非法垄断与合法垄断。 (二)反垄断法 1.概念:是调整国家在规制市场主体或其他机构以控制市场为目的而实话的反竞争行为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规范对象:国家反垄断主管机关的反垄断(管理)行为及经营者的垄断和限制性行为。调整对象:以国家(反垄断主管机关)为一方主体,同实施垄断和限制性竞争行为的经营者之间的一种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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