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的六项基本要求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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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的含义和基本要求是什么

依法行政的含义和基本要求是什么

概括起来讲,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行使行政权力,并对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现代社会,依法行政之"法"不仅应包括法律规范,还应包括法律的一般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目的。

依法行政包括以下基本内容:(一)行政主体合法。

行政主体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并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条件。

该项内容包括行政机关和其他行政公务组织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地位、资格和组织条件。

如果进行行政活动的主体不是依法成立的或者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其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行政权的取得和行使合法。

具体包括:一是行政权的取得必须有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的权力不是固有的,而是来源于人民,由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赋予的;二是行政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该项内容包括行政活动必须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否则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权利义务的行为;行政活动必须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活动,越权无效;行政主体不仅有消极的义务遵守法律的规定,而且要积极地采取行动或措施保证法律规范的实施;行政行为不仅要符合实体规定,也要遵守程序性规定。

(三)行使行政权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责统一。

具体包括:一是,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相统一;二是,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相一致;三是,责任与违法相对应,违法必须受追究;四是,基于行政主体的地位和公务的要求,行政公务人员还有一种道义上的责任,如对公务员的纪律要求。

. 依法行政是控制行政权力膨胀趋势的必然选择权力作为一种社会存在,本身具有强烈的扩张性、侵犯性、排他性、诱惑性、腐朽性、渗透性等不良特性,如果没有法律规范的限制,就很有可能出现滥用权力、腐败,乃至于独裁的现象。

而且,公共行政系统与社会、与公民发生着最直接、最经常、最广泛、最具体的关系,事实上,在现代社会,公民从生到死的全部生活都与公共行政系统履行的管理与服务职能密切相关。

从这个角度来说,社会与公民受到行政系统侵权的可能性也就最大。

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党、人民与国家的统一、最大程度的维护人民的利益、维护宪法、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等原则。

国家做出的任何政策都有其基本原则,在执行该政策时一定要遵循其基本原则执行,这是最基本的标准。

▲一、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依法行政原则是对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从事行政管理活动的基本要求和根本准则。

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规定了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依法行政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

2.必须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

3.必须维护宪法权威,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4.必须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5.必须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

6.必须把推进依法行政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开拓创新与循序渐进的统一,既要体现改革和创新的精神,又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分类推进。

7.必须把坚持依法行政与提高行政效率统一起来,做到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

▲二、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依法行政提出了六项基本要求: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这六项要求对指导和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1.合法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2.合理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

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依法行政原则的基本要求及意义

依法行政原则的基本要求及意义

依法行政原则的基本要求及意义依法行政原则的基本要求及意义【导语】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的一项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

它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治理和行政管理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按照法定程序行事。

本文将深入探讨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及其意义,并对其进行总结回顾,旨在帮助读者更全面、深刻和灵活地理解这一重要原则。

【正文】一、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原则和基本要求,涉及政府行政工作的方方面面。

以下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1. 法律上的合规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法律的权威,使政府行为合乎法律规定。

2. 程序上的正当性:政府行政行为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得违背程序公正原则,确保公共权力的合理行使,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3. 结果上的合理性:政府行政行为要具备合理性,既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也要符合公众的合理期待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4. 公民权益的平等保护:政府行政工作要依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益,不因性别、种族、宗教、职业等因素对公民进行歧视或不平等对待。

5. 民主参与的积极推进:政府行政工作要积极推动民主参与,加强与公民的对话与协商,以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

二、依法行政的意义依法行政对于国家建设、社会稳定和公民权益保障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依法行政的几个重要意义:1. 推动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依法行政能够维护社会秩序,推动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实现。

通过依法行政,政府的权力行使更加合理、公正、透明,能够有效应对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2. 保障公民权益和合法权益:依法行政能够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在行政管理中享有平等权利和受到平等保护。

政府依法行政,能够确保公民的人权、财产权和基本自由不受侵犯。

3. 促进政府效能和廉洁治理:依法行政有效推进政府治理的现代化进程,提高政府的效能和权力合法性。

依法行政要求政府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廉洁奉公,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XXXX年谈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可编辑).doc

XXXX年谈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可编辑).doc

XXXX年谈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可编辑) 关于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国务院于年月日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提出了依法行政的六个基本要求:依法行政、合理行政、正当程序、高效便捷、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这六项基本要求是对中国依法行政实践经验的总结,体现了以官员优先、行政权力为核心的依法行政的内在本质,高度集中体现了依法行政追求公正和效率的价值目标,有力支撑了法治政府的基本框架,对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依法行政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一、法律行政法律行政是行政领域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在要求。

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按照法律、规章、规章的规定实施行政管理。

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依法行政应包括以下要求:第一,任何行政权力都必须基于法律授权才能存在;第二,任何行政权力的行使都必须依据法律、守法;第三,任何行政权力的授予、委托及其适用必须有法律依据并符合法律主旨;第四,任何违反上述三条规定的行政行为,在未经法律批准的情况下,可以被宣布为“无效”。

合法行政要求任何行政权力的行使不得违反法律。

权力的使用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冲突。

这里的“冲突”包括物理冲突和程序冲突。

一般来说,授予和行使职权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机关承担的。

但是,有时当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可以授权他人行使其部分或全部职权时,其他组织或个人也可以行使法定行政机关的职权。

但是,法定行政要求的授权和委托需要法律依据,只能依法确定。

我们强调依法行政不是对行政活动的消极限制,也不是为了抑制行政的积极性。

事实上,只要宪法、不被法律和行政主体所禁止,不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体权利和义务,在其职权范围内为社会改革、发展和稳定以及为促进公共利益而开展的所有活动都符合现代社会的要求,即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并充分发挥行政主体的积极作用。

依法行政基本要求的主要内容

依法行政基本要求的主要内容

依法行政基本要求的主要内容依法行政基本要求的主要内容一、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1.1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的首要要求是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在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时,始终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作出决策。

1.2 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依法行政的核心目标是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尊重公民权利,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公民权利,确保公民享有法定权利。

1.3 公开透明、公正廉洁依法行政要求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保持公开透明、公正廉洁。

政府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制度和执行程序,公开决策依据、程序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防止行政滥用权力。

1.4 科学决策、民主参预依法行政要求政府机关在决策过程中科学决策、民主参预。

政府机关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和技术要求,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特殊是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应当进行公众参预,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向公众公开信息。

1.5 效率和便利依法行政要求政府机关提高工作效率和便利程度。

政府机关应当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公民和企业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

二、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 附件一:宪法- 附件二:法律法规汇编- 附件三:相关案例分析三、法律名词及注释1. 宪法:指一国家或者地区的最高法律文件,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保障公民的基本权益,规范政府机关的职责和权力。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法律法规都必须遵守宪法。

2. 法律法规:是指国家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

法律法规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是法律的主要形态之一。

3. 公民的合法权益: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利益。

公民的合法权益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劳动权益、政治权利等。

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护和尊重公民的合法权益。

4. 公开透明、公正廉洁:公开透明是指政府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应当保持信息公开,让公众了解决策依据、程序和结果。

如何理解依法行政

如何理解依法行政

如何理解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指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各项社会事务,依法进行有效管理活动。

它要求一切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充分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行政职能,作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更不能非法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依法行政的范围,包括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都要依法进行,其核心是行政执法。

因为行政执法,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国家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管理相对人采取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的行为,或者对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情况直接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出处理结果的行为,最容易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所以,依法行政的核心,是依法行政执法。

我认为要做到依法行政,就要做到以下六点要求:即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这六项基本要求,是对我国依法行政实践经验的总结,有力地支撑了法治政府的基本骨架,因而对指导和规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具有重要作用。

一、合法行政合法行政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领域的内在要求。

合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合法行政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二是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都必须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三是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旨;四是任何违反上述三点规定的行政活动,非经事后法律认可,均得以宣告为“无效”。

合法行政要求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皆不得有悖于法律。

职权的运用必须符合法律条文的规定,不能与之抵触。

这里的“抵触”既包括实体上的抵触,也包括程序上的抵触。

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包括哪些内容

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包括哪些内容

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包括哪些内容篇一:依法行政的核心内容和基本要求依法行政的核心内容和基本要求高秦伟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核心内容从两个方面来讲,一个是指导思想,一个是具体的要求。

一、指导思想指导思想已经在PPT里面很明确的讲出来了,这也是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实施纲要里面明确列出来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

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

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一)以红字突出的这部分主要从几个方面来分析第一、职权法定职权法定要求行政机关要忠诚的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从法律上推导就是说职权是法定的,只能依据法定的职权按照法定的程序依法行政、合理行政。

第二、最终的目的是要保护公民的权益现在很多的行政机关以处罚为目的,比如前段时间有的地方出现的“钓鱼事件”,它是以处罚为目的,不以解决问题、充分保障公民的权益为目标。

这就实现了一种行政上的扭曲,行政手段不符合比例。

第三、依照法律充分提高行政的效能现在很多地方在搞行政评价制度,实际上就是要以最低的成本实现最高的行政目标,所以很多地方也搞创新,他们的目标都是为了实现行政效力。

第四、透明公开透明公开跟一、二、三条不一样,为什么要透明公开?原因就在于它有宪法上的依据,因为《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在这种情况下,行政机关的运作就必须对公民要公开、透明,只有公开、透明了,行政机关才能够受到人民的监督,人民才能够充分的行使行政管理权,才能够参与到行政管理的过程中来,在这种情况下,这是一个透明公开的要求。

第五、创新管理方式创新管理方式和提高行政效能有关,但是需要强调的是,现在除了要提高行政效能之外,还有一个是行政的思维发生了变化,可能由原来的强制转变向服务行政,再可能以后有合作或者参与行政,所以这种创新管理方式不仅仅是提高行政效能,可能有一种比如充分保障公民权益,更好的实现法定职责,更好的透明,或者是更好的让公民参与到行政管理过程中来。

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党、人民与国家的统一、最大程度的维护人民的利益、维护宪法、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等原则。

国家做出的任何政策都有其基本原则,在执行该政策时一定要遵循其基本原则执行,这是最基本的标准。

▲一、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依法行政原则是对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从事行政管理活动的基本要求和根本准则。

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规定了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依法行政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

2.必须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

3.必须维护宪法权威,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4.必须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5.必须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

6.必须把推进依法行政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开拓创新与循序渐进的统一,既要体现改革和创新的精神,又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分类推进。

7.必须把坚持依法行政与提高行政效率统一起来,做到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

▲二、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依法行政提出了六项基本要求: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这六项要求对指导和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1.合法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2.合理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

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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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的六项基本要求依法行政的六项基本要求,即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这六项基本要求,是对我国依法行政实践经验的总结,集中体现了依法行政中治官、治权的内在精髓,高度浓缩了依法行政追求公正与效率的价值目标,有力地支撑了法治政府的基本骨架,因而对指导和规范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依法行政具有重要作用。

一、合法行政合法行政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领域的内在要求。

合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合法行政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二是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都必须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三是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旨;四是任何违反上述三点规定的行政活动,非经事后法律认可,均得以宣告为“无效”。

合法行政要求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皆不得有悖于法律。

职权的运用必须符合法律条文的规定,不能与之抵触。

这里的“抵触”既包括实体上的抵触,也包括程序上的抵触。

通常,职权的赋予与行使都由法律明文规定的机关承受。

但有的时候,当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可以授权委托他人代行其部分或全部职权时,则其他团体或个人也可行使法定行政机关的职权。

然而,依据合法行政要求,授权和委托需有法律根据,并且只能依法定程序。

我们强调依法行政、合法行政,并非消极地限制行政活动,并非要抑制行政的积极性。

事实上,只要宪法、法律未加禁止的,不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体权利义务的,行政主体在其职权范围内,为了社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为了增进公共利益而开展的各项活动,都是符合依法行政原则的,现代社会要求充分发挥行政主体积极的能动的作用。

二、合理行政合理行政要求行政实施行政管理时,要平等地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和适当。

合理行政是合法行政的必要补充。

合法行政解决的是行政行为“合不合法”的问题,合理行政解决的是行政行为“当与不当”的问题。

合理行政必须以合法行政为前提,也就是说,合理是合法范围内的合理,而不是合法范围之外的合理。

任何违法的所谓“合理”,都是不能容忍的。

合法行政对应的是行政区的“羁束行为”,它多呈现出“刚性的一面;合理行政对应的是“自由裁量行为”,它多呈现出“柔性”的一面。

正因为如此,后者容易发现和识别;不当行政,人们不容易发现和识别。

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后者给人们造成的损害更大,更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行政法上合理性原则的确立,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和发展,以及人们对自由裁量权的认识的深化,特别是对其控制意识的增强有关。

行政上的自由裁量权是客观存在的,是行政管理得以正常开展的必然要求;但与此同时,由于行政自由裁量权较难受到约束,人们也应注意到它常常被滥用的事实出现具体行政行为显失公正的后果。

无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或行政裁量显失公正,都是不符依法行政原则的。

故而,我们既要承认自由裁量权的作用,又应当加强对其控制。

正是在此需要下,合理行政从实质方面对自由裁量行为提出了要求,要求其内容适度、适当、合乎情理。

可以说,合理行政是依法行政发展到一个较高阶段的产物,是一种更高标准和水准的依法行政。

我们说合理行政,其“合理性”的标准是什么?简单地说,就是“公平、公正、合乎情理”。

具体地说,有三个方面:一是行政行为须有正当性。

即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主观上必须出于正当动机,客观上必须符合正当的目的;二是行政行为须有平衡性。

即行政主体在选择作出某种行政行为时,必须注意权利与义务、个人所受损害与社会所获利益、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之间的平衡;三是行政行为须有情理性。

即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必须符合客观规律,合乎情理。

不能要求行政相对人承担其无法履行或有悖情理的义务。

三、程序正当程序正当要求构成行政行为的方式、步骤和时间、顺序等等,要符合法律及其精神。

也就是说,行政程序既要合法,又要合理。

在现代行政法中,程序性法的比重越来越大;而在行政实践中,程序违法现象非常严重。

程序正当有如下一些具体要求:1.坚持公开原则。

公开是对行政行为的一项基本要求。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应当公开进行。

行政法规、规章、政策措施及行政机关作出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为的标准、条件、程序应当依法公布,允许相对人依法查阅;行政行为的程序、手续要公开,应通过公开张贴或其他途径公开发布,使相对人了解;某些涉及相对人重大权益的行政行为,应当公开形式进行,如召开听证会等,允许公众旁听。

行政行为的公开,对改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加强勤政廉政建设,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现象的滋生,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都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公平公正的本意是公道正直,没有偏私。

这就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事公道,有徇私情,合理考虑相关因素;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不因相对人的身份、民族、信仰、性别而有所歧视。

具体来说,第一,应建立回避制度。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涉及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事务时,应当主动回避或应当事人的申请而回避;第二,不偏听偏信。

应当给予当事人同等的陈述和申辩的机会、同等的示证的机会;第三,决定对当事人不利的事务时,应预先通知当事人并给予其发表意见的机会,这是防止独断专行的有效手段之一。

公平公正原则是现代行政程序的起码原则,是行政民主化的必然要求。

3.听证原则。

即在行政程序上要保证相对一方当事人对行政行为发表意见,并且使这种意见得到应有的重视。

“公开原则”中的听证,主要体现相对人对行政行为的“知”的权利;这里的听证,主要体现的是相对人的“为”的权利。

听证制度是现代行政程序法基本制度的核心,它具有加强“官”“民”沟通、促进政治民主参与、提高行政效率、防止权力滥用、杜绝行政权力专横的功能,能够体现行政程序作为公正和效率整合的深层次价值。

4.顺序原则。

要求行政程序的各项制度表现为一定的顺序性,如果违反了规定的顺序,即为违法或不当行政。

顺序原则是行政程序的时间性的表现和要求之一,其实质是保证行政程序的合理运用,防止因时间上的差异而对相对人造成侵害或损害。

5.效率原则。

这是行政程序的时间性的另一个表现,它是为了保证行政活动的高效率,行政程序的各个环节应当有时间上的限制,即所谓时效制度,如超过法定时间,即构成违法。

在不损害其他目的的前提下,行政程序应当简便易行。

效率原则还包含使某些程序格式化,尤其是各种行政法律文书如记录、裁决等应当作出统一的格式规定,这是保证当事人享有平等权利的必要保障,也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

四、高效便民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最大限度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方便。

便民和效率原则,是我国行政法制的重要原则。

它要求行政机关既有效地实施行政管理,又力避繁琐,尽可能地创造条件,方便当事人,方便群众,包括简化程序,减少环节,节省时间、费用和精力等等,以合法准确、简便易行、高效灵活的方式达到行政管理的目的。

高效便民的原则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客观要求,是人民政府执政为民的本质使然。

行政机关只有把履行职责与方便民众、造福于民统一起来,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尽职尽责。

五、诚实守信社会信用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标杆,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和个人信用有机组成的国民信用体系,应该成为当务之急。

而在这个体系的建立过程中,政府应该率先垂范。

首先,政府必须重诚信行公正,保证政策、法规的严肃性与统一性,做到令行禁止,不能言而无信,更不能出尔反尔、朝令夕改。

目前,政府在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中,总体上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但不容否认,有的地方还存在着尺度不一、随意执法的现象。

如有的法规、规章地方化、部门化严重,严重影响法制的统一性。

有的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措施的稳定性、连续性不够,使人们无所适从,影响了政府的信用和信誉。

保持政策的稳定与连续,信守承诺,取信于民,是建立诚信政府的基础工作。

其次,政策与信息要公开透明,不能搞暗箱操作。

政府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使人们平等地享用住处资源。

否则,信息不公开,不透明,或者待遇不平等,就有悖行政诚信的原则。

第三,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摒弃“官本位”的思想。

政府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政府与人民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该平衡,不能僭越,否则就是“违约”,就是失诚失信。

政府应当确立以民为本的理念,这样才能树立威信,树立起良好的形象,从而真正取信于民。

第四,确立并践行“信赖保护原则”。

信赖保护原则的基础是公众对政府权力的信任,这种信任是公众安全感受和其工作、生活行为有明确预期的基本前提。

如果这种信任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甚至受到损害,公众的个人权利、公共利益乃至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都将于不稳定、不连续的状态之中。

因此,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当具有公信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决定的信赖应当受到保护。

行政机关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撤消、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六、权责统一权责统一这一要求,可以概括成这样几句话: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执法有保障”是这次《纲要》新增加的内容,而且是放在首要的位置,反映了中央对执法保障机制的重视。

这是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

以往一些地方执法部门,往往“以罚没养执法”,既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又增加了老百姓的负担。

《纲要》强调“执法有保障”,规定财政部门要保障执法经费,这有利于提高执法的纯洁性,必将大大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

有权力的地方就应该有责任存在,有权利的地方就应该有义务存在。

权力和责任、权利和义务是紧密相联、不可偏废的,更是不可或缺的。

如果光有权力没有责任,权力就会变形;光有权利没有义务,权利就会走样。

在当前现实情况下,尤其要强调对权力进行制约与监督。

这里的责任有两方面的涵义:一方面是指行政权力主体应履行的行政义务;另一方面,是指行政权力主体违法行政所应承担的后果,或不履行法定义务所应承担的后果。

目前在我国,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是多方面、多层次的,有权力机关的监督,有行政机关的层级监督和内部监督,有新闻舆论监督,有行政管理相对人的“面对面监督”,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民意监督”,等等。

当然,无论是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自我监督,还是舆论监督、“民意监督”,目前还存在着薄弱环节,尤其是后两者,力度明显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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