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

外籍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外籍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Registration Form of Basic Information Concerning Foreigner

Date:Year Month Date Taxpayer’s (Agent’s) Signature:Employer (stamp)

《外籍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 一、报送范围: 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青岛市辖区内各类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各类体育文艺团体及社会团体、其他经济组织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2、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外国企业青岛市辖区内设立的机构和场所、国际税收协定规定的常设机构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二、报送单位及时间: 青岛市辖区内机构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在外籍人员入境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外籍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1、雇用或接受外籍人员任职的; 2、有外籍人员从事经营管理活动的; 3、履行相关合同协议,接受对方派遣外籍人员来华从事设备安装、装配、 修理、调试、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劳务活动的。 青岛市辖区内机构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在相关合同、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有关合同、协议(合同、协议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中文译件)等资料,并于外籍人员入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登记表》: 1、对外发包工程项目,中标方为外国公司、企业或经济组织的; 2、履行相关合同协议,接受外籍人员从事各类体育、文艺、教育、医疗等 职业活动的; 3、组织外国演员、运动员、知名人士以及文艺体育团体临时来华从事演出、 体育表演、各类演讲及授课活动的; 4、委托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境内机构做代理业务,接受其派遣外籍人员来华从事代理服务的。 三、报送资料: 1、外籍人员护照(通行证、回乡证)复印件,包括出入境签证等有效记录 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2、与任职、受雇外籍人员签订的任职、受雇协议或任命书复印件; 3、与外籍人员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复印件。 雇用或接受外籍人员任职的青岛市辖区内机构还应同时附送下列资料: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保监会令〔2014〕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完善对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保障保险公司稳健经营,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授权,对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中国保监会的派出机构根据授权负责辖区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监督管理,但中资再保险公司分公司和境外保险公司分公司除外。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 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和营销服务部以及各类专属机构。 专属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和营销服务部负责人的任职管理,由中国保监会另行规定。 本规定所称保险机构,是指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对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活动和风险控制具有决策权或者重大影响的下列人员: (一)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 (二)总公司董事会秘书、合规负责人、总精算师、财务负责人和审计责任人; (三)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 (四)支公司、营业部经理; (五)与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相同职权的管理人员。 第五条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任职前取得中国保监会核准的任职资格。 第二章任职资格条件 第六条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守保险公司章程。 第七条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诚实信用的品行、良好的合规经营意识和履行职务必需的经营管理能力。 第八条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认可的保险法规及相关知识测试。 第九条保险公司董事长应当具有金融工作5年以上或者经济工作10年以上工作经历。 保险公司董事和监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第十条保险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以及5年以上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第十一条保险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参考)高级管理人员聘用合同(起草)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合同 聘任方(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受聘方(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我国现行相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同时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以期共同遵守,并确认为解决双方争议时的依据。 一、合同前提 1、乙方受聘于甲方不违反其任何约定或法定义务,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订立本协议。 2、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规章制度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3、乙方知晓其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规章制度、录用条件、岗位要求以及其他相关的情况。 4、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与应聘有关的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并保证其执照、证件或资格在劳动合同期间的维持。如有不实,甲方可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以欺诈手段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依法解除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

5、乙方应当保证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及本协议之时,与其他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存在劳动关系,无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如有隐瞒,甲方可凭乙方提供重大虚假信息、以欺诈手段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为由,依法解除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 二、乙方任职限制 1、依据我国《公司法》之规定,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担任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2、乙方具有上述规定情形而隐瞒不予以说明,被甲方聘任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聘任无效。 甲方可依法立即解除乙方的职务,并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乙方应当返还已从甲方实际取得的全部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聘任期限 聘用期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乙方的报酬 聘用期间乙方的报酬为年薪、考核报酬和奖励报酬三部分组成。年薪为人民币万元,考核报酬和奖励报酬由甲方财务部门根据甲方有关薪酬制度并结合乙方工作情况进行核算,核算后上报董事会(执行董事),由董事会(执行董事)决定同意与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确认意见及监事会的书面审核意见模板

XXXX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XX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XXX【XXXX】XXXX号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的。 3、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签字页) 董事: XXX XXX XXX XXX XXX 高级管理人员: XXX XXX XXX XXXX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X月X日

XXXX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签字): XXX XXX XXX XXXX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X月X日

1-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查表

自然人股东(持股5%以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况调查表 因绍兴漓铁隧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漓铁隧道”)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本次挂牌”)需要,鉴于您(姓名)是□自然人股东(持股5%以上)□董事□监事□高管湖南纲维律师事务所现特向您核查以下情况,请您如实填写本情况表并提供有关资料。如您提供的资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须在副本或复印件上注明“该副本与正本一致”或“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字样并请您签名确认,并对原件扫描或拍照一并提交。 1、请您填写以下基本信息,并提供您现行有效的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姓名曾用名 性别出生日期 国籍民族 公民身份号码 身份证上登记住址 现住址 长期境外居留权 联系电话及邮箱 教育经历(从最高学历开始) 起止时间学校名称所学专业学位学历 工作简历 任职期间工作单位职务

关系密切的近亲属基本信息 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如果去世,请填写基本信息,备注已去世。 称谓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职务婚 否 是否持有漓铁 隧道股权 2、您取得漓铁隧道股权的资金来源情况(请在括号内打“√”表示,下同): (1)均来源于自有资金() (2)均来源于借款() 借款金额:借款人姓名/名称: 是否已返还:是()否() (3)来源于自有资金及向其他人借款() 其中:自有资金额: 借款金额:借款人姓名/名称: 是否已返还:是()否() (4)请被调查人就自己的收入来源情况作出说明,以上资金来源方式如存在借款的,请提供借款合同、借据、收款凭证、还款凭证等资料。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诚信建设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行为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自觉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增强法律意识和现代企业经营意识,掌握最新政策导向和经济发展趋势。 第四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不得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声明与承诺第五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董事会提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声明事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含续任)期间出现声明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 自该等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董事会提交有关该等事 项的最新资料。 第六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承诺: (一)遵守并促使公司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2 (二)遵守并促使公司遵守《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 (三)遵守并促使公司遵守《公司章程》;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和应当作出的其他承诺。 监事还应当承诺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其承诺。 高级管理人员还应当承诺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有关公司经营或者财务方面出现的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第三章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第七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Statement and commitment letter of directors (supervisors an d senior managers)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 诺书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 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说明】 为促进挂牌公司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和有效的内控 制度,督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全面理解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市场规则,树立诚信意识、规范意识和法律意识,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本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签署一式叁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其中本人留存壹份,送公司董事会存档壹份,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备壹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时,应当由律师见证,并由律师解释该文件的内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充分理解后签字。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的主要 格式和内容如下: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第一部分声明 一、基本情况 1.挂牌公司全称: 2.挂牌公司股票简称:股票代码: 3.本人姓名: 4.别名: 5.曾用名: 6.国籍: 7.拥有哪些国家或地区的长期居留权(如适用): 8.专业资格(如适用): 9.身份证号码: 二、是否有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第六章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

第六章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 第一节任职资格条件 第七十八条中资商业银行董事长、副董事长、独立董事、其他董事会成员以及董事会秘书,须经任职资格许可。 中资商业银行行长、副行长、行长助理、风险总监、合规总监、总审计师、总会计师、首席信息官以及同职级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人,总行营业部总经理(主任)、副总经理(副主任)、总经理助理,分行行长、副行长、行长助理,分行级专营机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分行营业部负责人,管理型支行行长、专营机构分支机构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须经任职资格许可。 中资商业银行从境内聘请的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董事长、副董事长、行长(总经理)、副行长(副总经理)、首席代表,须经任职资格许可。 其他虽未担任上述职务,但实际履行本条前三款所列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人员,总行及分支机构管理层中对该机构经营管理、风险控制有决策权或重要影响力的人员,须经任职资格许可。 第七十九条申请中资商业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拟任人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声誉; (四)具有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经济、金融从业记录; (六)个人及家庭财务稳健; (七)具有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的独立性; (八)履行对金融机构的忠实与勤勉义务。 第八十条拟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本办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规定的条件,不得担任中资商业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犯罪记录的; (二)有违反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对曾任职机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 (四)担任或曾任被接管、撤销、宣告破产或吊销营业执照的机构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但能够证明本人对曾任职机构被接管、撤销、宣告破产或吊销营业执照不负有个人责任的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聘用协议(标准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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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高级管理人员聘用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聘任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聘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等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同时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以期共同遵守,并确认为解决双方争议的依据。 一、合同前提 1、乙方受聘于甲方不违反其任何约定或法定义务,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订立本协议; 2、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从业状况、劳动报酬、规章制度、录用条件、岗位要求及其他相关情况; 3、乙方表示明确知悉其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从业状况、劳动报酬、规章制度、录用条件、岗位要求及其他相关情况; 4、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与应聘有关的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并保证其执照、证件或资格在劳动合同期间的维持。如有不实,

甲方可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以欺诈手段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依法解除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 5、乙方应当保证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及本协议之时,与其他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存在劳动关系,无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如有隐瞒,甲方可凭乙方提供重大虚假信息,以欺诈手段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为由,依法解除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 二、乙方任职限制 1、依据我国《公司法》之规定,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2、乙方具有上述规定情形而隐瞒不予以说明,被甲方聘任担任高级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职责及履职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职责及履职情况职责及履职情况 曹镐哲 曹镐哲 男,1961年出生,韩国国籍。曹镐哲先生于2013年4月1日出任公司的总经理,任职批准文号为保监国际〔2013〕302号。此前,曹镐哲先生曾任职于LIG 贸易公司、韩国LIG 财险国际营业部美洲组、韩国LIG 财险天津代表处首席代表、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韩国LIG 财险LG 集团及国营企业部、国际营业部、法人营业开发部部长、韩国LIG 财险法人营业1部部长、LG 集团营业1部部长、韩国LIG 财险法人市场销售及退休金本部长等。曹镐哲先生毕业于韩国汉阳大学。 曹镐哲先生将全面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曹镐哲先生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守诚信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公司经营管理职责,推进实施董事会的有关决议,落实年度经营计划,推动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为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经营发挥了重要作用。 张效振 张效振 男,1972年出生,韩国国籍。张效振先生于2010年5月出任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任职批准文号为保监国际(2010)496号。并于2011年4月2日出任公司的副总经理,任职批准文号为保监国际〔2011〕333号。此前,张效振先生曾任职于韩国LIG 财产保险公司财务部、审计部等部门。张先生1999年毕业于韩国忠北大学。 张效振先生分管信息管理部、人事行政部、企划财务部,协助管理业务管理部工作。负责公司信息管理,人力资源,行政管理,财务管理,投资管理,企划管理及精算工作。 张效振先生担任该职务以来,工作卓有成效,在风险控制、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等方面都有较好成绩;为公司防范财务风险、加强财务管理、发挥总要作用;同时对于公司信息系统建设,人力资源队伍建设,以及公司发展规划和投资运作方面都发挥了关键作用,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夏东佑夏东佑 男,1971年出生,韩国国籍,2011年3月18日出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批准文号为保监国际〔2011〕333号。此前夏东佑先生曾任职于韩国LIG 财产保险公司营业部、韩国LIG 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夏东佑先生毕业于韩国外国语大学。 夏东佑先生分管公司市场部门工作,包括:各部门销售管理及业务开拓;市场分析及研究;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Array王 静副总经理女482010.082012.0436,00036,000 注: 任期终止日期以2012年召开的公司股东年会结束日期为准。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及《高管管理人员特别贡献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并依据高管及董事、监事的年度绩效表现,经公司董事会审定,确定其年度支付水平。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考核年度报酬总额(税前,以下同)为1627.48万元,详见下表: 说明: 上表中“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报酬”指年度内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报酬。 注: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董事报酬及待遇管理暂行办法》,吴耀文董事自2010年元月起,在宝钢股份不再领取年度津贴,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时按国资委规定标准领取会议津贴。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所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由公司承担。

(三)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主要工作经历 何文波 先生 1955年6月生,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工程师。 何先生具有丰富的钢铁行业制造技术、营销、经营和人力资源管理经验。1982年加入宝钢,历任上海宝钢总厂初轧厂副厂长、厂长、热轧厂厂长、技术部部长,宝山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宝钢国贸总公司副总经理、宝钢国际董事长、总裁,上海宝钢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董事。2008年4月起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8年6月起兼任广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4月起兼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2010年3月起兼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何先生1982年毕业于东北大学,2001年获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EMBA硕士学位。 马国强 先生 1963年11月生,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高级会计师。 马先生具有丰富的企业财务、金融、投资和企业管理经验。1995年7月加入宝钢,先后担任宝山钢铁(集团)公司计财部副部长、上海宝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部长,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2008年6月起兼任广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法国兴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4月起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马先生1986年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2005年8月获得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EMBA硕士学位。 刘占英 女士 1955年10月生,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广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政工师。 刘女士具有丰富的纪检监察工作经验。先后在中央纪委、监察部、中央企业工委任职。在加入宝钢之前,曾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兼直属机关纪委书记。2005年10月加入宝钢,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曾兼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2008年8月起兼任广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2010年4月起兼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刘女士1979年毕业于山东海洋学院,2004年1月获得中央党校社会学研究生学历。 赵周礼 先生 1956年4月生,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宝钢工程技术委员会主任,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宝钢湛江钢铁工程指挥部总指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赵先生在钢铁行业生产、设备、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1982年加入宝钢,历任宝钢初轧厂厂长助理、设备部副部长、部长,宝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2009年8月起,担任宝钢工程技术委员会主任。2010年7月起,担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3月起,担任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宝钢湛江钢铁工程指挥部总指挥。2011年4月起,兼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赵先生1982年毕业于东北大学,2002年获东北大学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工学博士。 诸骏生 先生 1960年11月生,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高级工程师。 诸先生在生产计划管理、成本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有丰富的经验。1983年加入宝钢,历任宝钢生产计划处副处长、宝钢成本管理处副处长、处长、上海宝钢集团公司人事部副部长、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人事处处长,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2010年3月起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11年4月起,兼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诸先生1983年7月毕业于马鞍山钢铁学院,2007年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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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模板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模板,欢迎大家阅读。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个人简历栏目。高级管理人员简历模板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户口: 最高学历: 移动电话: 电子邮件: 目前年薪: 期望工资: 自我评价具有丰富理论知识与实际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曾担任著名大型民营家电股份公司市场总监、大型民营

通讯公司销售总监、中关村电子市场总经理、IT分销公司总经理及大型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职务。在经营管理(尤其是整合营销应用)及团队建设等方面有一定造诣。 工作经验 20XX/XX--至今:XX***电脑公司 所属行业:IT 职务: 汇报对象: 下属人数: 职能:受投资人委托,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 离职原因:责、权、利与原约定发生变化 工作业绩:XX**公司是mP3领域赫赫有名的专业分销公司。自本人担任总经理期间,先后引进新加坡“creative”、韩国“SAFA”等知名品牌,使北京晓亚电脑公司成为“creative”中国区渠道合作伙伴、“SAFA”中国区唯一总代理。

20XX/XX--20XX/XX:XX******集团公司 所属行业:综合性集团公司 职务: 职能:作为集团管理班子成员,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并分管下属电子市场子公司及集团政府公关与法务工作。 汇报对象:总裁 20XX/XX--20XX/XX:XX*******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通讯 职务: 汇报对象: 下属人数: 职能:全面负责北京地区的营销工作,包括引进资源、销售政策的制定、销售人员的管理、客户管理、渠道建设与维护等。 离职原因:管理理念的冲突 工作业绩: 1.通过理顺销售流程、整合销售渠道,提高了公司销售管理水平;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范文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范文 目前所在:海南年龄: 25 户口所在:海南国籍:中国 婚姻状况:未婚民族:汉族 培训认证:未参加身高: 176 cm 诚信徽章:未申请体重: 140 kg 人才测评:未测评 我的特长: 求职意向 人才类型:应届毕业生 应聘职位:市场/营销:业务员,高级管理: 工作年限: 0 职称:无职称 求职类型:实习可到职日期:一个月 月薪要求: 2000--3500 希望工作地区:深圳,广州,惠州 工作经历 深圳天宝恒黄金交易有限公司起止年月:2008-07 ~2008-09 公司性质:民营企业所属行业:会计/金融/银行/保险 担任职位:业务员 工作描述:通过为期半个月的培训之后主要对公司的潜在客户进行电话加陌生拜访的方式推销公司的黄金延期(AU(T+D))业务,和销售“天宝恒”投资性金银条。

离职原因:假期结束,返校上学。 国美电器起止年月:2006-09 ~ 2007-05 公司性质:股份制企业所属行业:贸易/进出口 担任职位:促销员 工作描述:主要负责各类品牌的空调、电视等的促销活动 离职原因:学习任务加重 海南手机之家起止年月:2005-12 ~ 2008-10 公司性质:民营企业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担任职位:业务员 工作描述:手机之家属于我校中国联通直属分店,我主要从事手机及其配件的销售 离职原因:即将毕业,就业问题 志愿者经历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海南大学 最高学历:本科获得学位: 管理学学士毕业日期: 2009-07 专业一: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二: 起始年月终止年月学校(机构)所学专业获得证书证书编号2005-09 2009-07 海南大学农林经济管理管理学学士学位 - 语言能力 外语:英语一般粤语水平:一般 其它外语能力: 国语水平:优秀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规定的知识大汇总

《公司法》中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规定的知识大汇总一、哪些人属于公司“高管”? 答: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由此可见,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是法定意义上的“高管”;对于上市公司,董秘也是法定意义上的“高管”。除此以外,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管,如部门总监等。 二、《公司法》对于董、监、高的任职兼任限制有哪些? 答:1、《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所以,无论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得兼任监事。换句话说,只要是公司监事,就不可能同时为公司董事或高管。 2、《公司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所以,对于国有独资公司,董事如兼任经理,必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 3、《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所以,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可兼任经理,但需要由董事会决定。 结论:董事不能兼任监事。董事兼任经理,股份有限公司须经董事会决定,国有独资公司须经国资委同意;董事兼任其他高管,《公司法》未作限制。监事不能兼任董事,也不能兼任高管。 同时需给予注意的是:根据上市公司相关指引,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公司高管受到哪些方面的约束? 答:1、法律规定的约束,主要指高管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2、公司章程规定的约束,在《公司法》中,高管和董事、监事并列,成为公司章程规范的对象,受到公司章程的制约。 3、劳动合同的约束。高管作为企业的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同时受《劳动法》调整。 四、公司是否需要与高管签订劳动合同? 答: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高管应由董事会决定聘用或解聘,应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一般而言,公司高管应与谁签订聘用合同是根据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机构产生办法的规定来确定的。对于公司来说,最好由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而不是由某个股东与高管签订聘任合同。 五、公务员能否担任公司高管? 答:不能。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外国银行分行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贷款公司、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农村资金互助社、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以及经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金融机构总部及分支机构管理层中对该机构经营管理、风险控制有决策权或重要影响力的各类人员。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须经监管机构核准任职资格,具体人员范围按银监会行政许可规章以及《中华

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任职资格管理,是指监管机构规定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和终止任职资格,监督金融机构加强对其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管理,确保其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全过程。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监管机构,是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任职资格管理中的职责分工,按照银监会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金融机构应确保其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任时和在任期间始终符合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拥有相应的任职资格。 金融机构董事(理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间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情形的,金融机构应令其限期改正或停止其任职,并将相关情况报告监管机构。 第二章任职资格条件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任职资格条件,是指金融机构拟任、现任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品行、声誉、知识、经验、能力、财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应达到的监管要求。 第八条金融机构拟任、现任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基本条件包括: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

高级管理人员聘用合同

聘任方(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受聘方(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我国现行相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同时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以期共同遵守,并确认为解决双方争议时的依据。 一、合同前提 1、乙方受聘于甲方不违反其任何约定或法定义务,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订立本协议。 2、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规章制度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3、乙方知晓其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规章制度、录用条件、岗位要求以及其他相关的情况。 4、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与应聘有关的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并保证其执照、证件或资格在劳动合同期间的维持。如有不实,甲方可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以欺诈手段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依法解除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

5、乙方应当保证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及本协议之时,与其他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存在劳动关系,无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如有隐瞒,甲方可凭乙方提供重大虚假信息、以欺诈手段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为由,依法解除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 二、乙方任职限制 1、依据我国《公司法》之规定,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担任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2、乙方具有上述规定情形而隐瞒不予以说明,被甲方聘任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聘任无效。 甲方可依法立即解除乙方的职务,并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乙方应当返还已从甲方实际取得的全部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聘任期限 聘用期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职责及其履职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职责及其履职情况 刘占国:男,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中国精算师。1992年至1999年在南开大学研究生院任职。1999年至2016年先后任美国恒康相互人寿保险公司天津代表处任首席代表、参与筹建恒康天安人寿保险公司并任精算部经理;光大永明人寿助理副总裁、长城人寿总精算师、财务总监;慕尼黑再保险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寿险总精算师兼市场与客户部总经理;恒安标准人寿首席财务官;英大泰和人寿副总经理、总精算师、代理总经理、总经理职务。2016年6月,加入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兼首席执行官。 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占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遵守董事会议事规则,在管理工作中运用保险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公司精算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经营等方面的工作经验,严格按照董事会制定的战略规划开展工作,并及时、定期地向董事会汇报战略执行情况。 李平坤:男,中共党员,英国阿伯丁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4年至2006年先后任平安人寿大连分公司营业部业务员、主任、高级主任、资深主任、营业部经理、资深营业部经理职位。2003年至2004年期间赴英国攻读硕士学位。2006年至2014年分别任友邦保险北京分公司业务发展部经理、资深经理,中航三星保险公司总裁助理兼首席个险执行官,阳光人寿保险公司营销副总监、业务总监,2013年至2014年期

间,兼任阳光人寿北京分公司总经理。2014年4月加入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李平坤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具有较强的渠道建设和业务开拓管理能力,认真负责地履行自身的工作职责。 苏德刚:男,吉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副教授。1999年至2007年先后在恒康天安人寿保险公司任助理副总经理、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兼运营总监、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任运营总监。2007年9月加入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苏德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具备丰富的保险经验和专业知识以及较强的运营管理能力,认真负责地履行自身的工作职责。 丁昶:男,中共党员,南开大学货币银行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国精算师。1998年至2014年先后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精算部工作,在中国保监会寿险部任副处长、处长,正德人寿保险公司任首席运营官。2014年8月加入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精算师、首席风险官。 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丁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具有较高的业务知识水平、较强的理论研究

(董事会管理)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06 年第4 号 《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已经2006年6月12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主席吴定富 二○○六年七月十二日 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完善对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保障保险公司稳健经营,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 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是指保险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 本规定所称保险机构,是指保险公司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本规定所称营业部,是指由保险机构设立的持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营业部。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对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活动具有决策权或者重大影响的下列人员: (一)总公司、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二)总公司董事会秘书、合规负责人、总精算师、财务负责人; (三)支公司、营业部经理; (四)与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相同职权的负责人。 第四条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实行分级审查、分级管理。 中国保监会审查和管理保险公司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中国保监会的派出机构审查和管理辖区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实行核准制和报告制。 下列人员任职资格审查适用核准制: (一)董事和总公司、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二)总公司董事会秘书、合规负责人、总精算师、财务负责人。 支公司、营业部经理任职资格审查适用报告制。 第六条适用核准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命前应当由任命机构向中国保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申请核准任职资格。 适用报告制的高级管理人员,在任命后应当由任命机构向派出机构报告。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可以根据辖区内具体情况,规定对适用报告制的高级管理人员统一由分公司报告任职。 第二章任职资格条件 第七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保险监管制度,遵守保险公司章程。第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诚实信用的良好品行和履行职务必需的专业知识、从业经历和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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