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城市规划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城市规划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城市规划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城市是指设市城市城区和县城(城关镇)。

城区设市城市城区包括:(1)街道办事处所辖地域;(2)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镇(乡)地域;(3)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本部分统计范围为设市城市的城区,

不包括县城(城关镇)。

市区面积指城市行政区域内的全部土地面积(包括水域面积)。地级以上城市行政区不包括市辖县(市)。按国务院批准的行政

区划面积为准填报。

市区人口指城市行政区域内有常住户口和未落常住户口的人,以及被注销户口的在押犯、劳改、劳教人员。未落常住户口人

员是指持出生、迁移、复员转业、劳改释放、解除劳教等证件未落常住户口的、无户口的人员以及户口情况不明且定居一年

以上的流入人口。按公安部门的户籍统计填报。

城区面积指城市的城区面积。

城区人口指划定的城区范围的人口数。按公安部门的户籍统计填报。

建成区面积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区域。对核心城市,它包括集中连片的部分以及分散的若干个已经成片建设起来,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对一城多镇来说,它包括由几个连片开发建设起来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组成。因此建成区范围,一般是指建成区外轮廓线所能包括的地区,也就是这个城市实际建设用地所达到的范围。

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城市用地中除水域与其他用地之外的各项用地面积,即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地九大类用地。

居住用地指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绿地。

公共设施用地指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工业用地指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该用地应归于水域和其他用地。

仓储用地指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和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普通仓库用地,危险品仓库用地,露天堆放货物的堆场用地等。

对外交通用地指铁路、公路、管道运输、港口和机场等城市对外交通运输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道路广场用地指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道路、广场和社会停车场(库)等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指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包括其建筑物、构筑物及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

绿地指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公共绿地及生产防护绿地,不包括专用绿地、园地和林地。

固定资产投资指建造和购置市政公用设施的经济活动,即市政公用设施固定资产再生产活动。市政公用设施固定资产再生产

过程包括固定资产更新(局部更新和全部更新)、改建、扩建、新建等活动。新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局部更新

的大修理作为日常生产活动的一部分,发生的大修理费用直接在成本费用中列支。按照现行投资管理体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

凡属于养护、维护性质的工程,不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对新建和对现有市政公用设施改造工程,应纳入固定资产统计。

本年完成投资指从本年1月1日起至本年最后一天止完成的全部投资额。

本年新增固定资产指报告期内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价值。包括报告期内建成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工程投资和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投资及有关应摊入的费用。

城市供水指通过供水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用水的活动,包括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

公共供水指公共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

自建设施供水指用水单位以其自行建设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主要向本单位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

水综合生产能力指按供水设施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干管等环节设计能力计算的综合生产能力。包括在原设计能力的基

础上,经挖、革、改增加的生产能力。计算时,以四个环节中最薄弱的环节为主确定能力。原则上按设计能力填报,对于经过更新改造后,实际生产能力与设计能力相差很大的,按实际能力填报。

供水管道长度指从送水泵至用户水表之间所有管道的长度。不包括新安装尚未使用、水厂内以及用户建筑物内的管道。在同一条街道埋设两条或两条以上管道时,应按每条管道的长度计算。

供水总量指报告期供水企业(单位)供出的全部水量。包括有效供水量和漏损水量。有效供水量指水厂将水供出厂外后,各类用户实际使用到的水量。包括售水量和免费供水量。

生产运营用水指在城市范围内生产、运营的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单位在生产、运营过程中的用水。公共服务用水指为城市社会公共生活服务的用水。包括行政事业单位、部队营区和公共设施服务、社会服务业、批发零售贸易业、旅馆饮食业以及社会服务业等单位的用水。

居民家庭用水居民家庭用水指城市范围内所有居民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包括城市居民、农民家庭、公共供水站用水。售水量只包括本地售水量,不包括销往本区域外的售水量。统计时,仅对本地售水量进行分类统计。

免费供水量指无偿供应的水量,比如有些地方的消防用水,特困居民免收水费的水量等。

漏损水量指在供水过程中由于管道及附属设施破损而造成的漏水量、失窃水量以及水表失灵少计算的水量。

用水户数指报告期末实际用水的各类用户总数。包括生产运营、公共服务、居民家庭、其他用水户。

用水人口指由城市供水设施供给居民家庭用水的人口,包括农业用水人口、非农业用水人口等。用水人口数可以按当地总人口减去供水设施没有供应到的区域人口。

城市燃气指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规定,供城市生产和生活作燃料使用的天然气、人工煤气和液化石油气等气体能源的统称。

人工煤气生产能力指报告期末燃气生产厂制气、净化、输送等环节的综合生产能力,不包括备用设备能力。一般按设计能力计算,如果实际生产能力大于设计能力时,应按实际测定的生产能力计算。测定时应以制气、净化、输送三个环节中最薄弱的环节为主。

人工煤气自制气量指报告期人工煤气生产厂生产人工煤气总量。

供气管道长度指报告期末从气源厂压缩机的出口或门站出口至各类用户引入管之间的全部已经通气投入使用的管道长度。不包括煤气生产厂、输配站、液化气储存站、灌瓶站、储配站、气化站、混气站、供应站等厂(站)内的管道。按不同的材质、管径分别统计。

储气能力指报告期末城市燃气储气设施(罐、柜)的储气总能力。不包括用于储存液化气残液的储气罐的储气能力。按不同气种分别统计。人工煤气、天然气以立方米或万立方米为计量单位,液化石油气以吨为计量单位。

外购气量指报告期城市燃气供应企业(单位)从其他厂矿企业购入的人工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燃气的数量。

供气总量指报告期燃气企业(单位)向用户供应的燃气数量。包括销售量和损失量。

最高日供气量指燃气企业(单位)在报告期内最高一天的燃气供应量。

销售气量指报告期燃气供应企业(单位)售给本区域内各类用户的全部燃气量。包括生产用气量、家庭用气量、公共服务用气量、燃气汽车用气量和其他用气量。

居民家庭用气量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所耗用的燃气数量。

燃气损失量指报告期燃气在输送过程中的全部损失量。包括漏失、计量误差及温度、压力变化等因素造成的损失。

用气户数指报告期末实际使用城市燃气的各类用户总数。包括生产、家庭、公共服务和其他用气户。

家庭用户指使用燃气做为日常生活燃料的居民户。

用气人口指报告期末使用燃气的家庭用户的总人口数。

城市公共交通指城市中供公众乘用的、经济方便的各种交通方式的总称,包括公共汽车、电车、轨道交通(地铁、轻轨、有

轨电车、索道、缆车)、出租汽车、公共轮渡等客运交通设施。

公共汽电车指在城市中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和时间运营,供公众乘坐的客运车辆。

运营线路网长度指公共交通线路所通过的运营线路净长度。计算公式:

运营线路网长度=运营线路总长度-∑重复的线路长度

运营车数指城市用于公共交通运营业务的全部车辆数。新购、新制和调入的运营车辆,自投入之日起开始计算;调出、报废

和调作他用的运营车辆,自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之日起不再计入。可按不同车长、不同燃料和是否使用空调分别统计。

标准运营车数指不同类型的运营车辆按统一的标准当量折算合成的运营车数。计算公式:

标准运营车数=Σ(每类型车辆数×相应换算系数)

各类型车辆换算系数标准:

类别车长范围(米)换算系数

1>5~70.7

2>7~10 1.0

3>10~13 1.3

4>13~16 1.7

5>16~18 2.0

6>18 2.5

7双层 1.9

注:每类车长的上限值均含在本级中。

客运总量指报告期公共交通运送乘客的总人次,包括付费乘客和不付费乘客人次。

出租车运营车数指已经领取出租汽车专用牌照的运营车辆,包括技术完好的、在修的、长期行驶的以及拟报废尚未经上级机关批准的车辆。

出租车客运总量指报告期全部出租车运送乘客的总人次。计算公式:

客运总量=运营车数×每车日平均载客车次×329天(年平均运营天数)×2(每车次2人)

329天为运营有效天数,即一年365天减36天(维修、检测、因故等原因3天/月×12月)

城市道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城市道路由车行道和人行道等组成。在统计时只统计路面宽度在3.5米(含3.5米)以上的各种铺装道路,包括开放型工业区和住宅区道路在内。

人行道指城市道路上专供行人通行的部分。

道路长度指道路长度和与道路相通的桥梁、隧道的长度,按车行道中心线计算。

道路面积指道路面积和与道路相通的广场、桥梁、隧道的面积(统计时,将人行道面积单独统计)。人行道面积按道路两侧面积相加计算,包括步行街和广场,不含人车混行的道路。

桥梁指为跨越天然或人工障碍物而修建的构筑物。包括跨河桥、立交桥、人行天桥以及人行地下通道等。

桥梁座数指各类桥梁座数总和,也可分别统计各类桥梁的座数。

道路照明灯盏数指在城市道路设置的各种照明用灯。一根电杆上有几盏即计算几盏。统计时,仅统计功能照明灯,不统计景观照明灯。

安装路灯的道路长度指装有路灯道路的长度。

防洪堤长度指实际修筑的防洪堤长度。统计时应按河道两岸的防洪堤相加计算长度,但如河岸一侧有数道防洪堤时,只计算最长一道的长度。

城市排水指由城市排水系统收集、输送、处理和排放城市污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的方式。

污水排放总量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的排放总量,包括从排水管道和排水沟(渠)排出的污水量。

排水管道长度指所有排水总管、干管、支管、检查井及连接井进出口等长度之和。计算时应按单管计算,即在同一条街道上如有两条或两条以上并排的排水管道时,应按每条排水管道的长度相加计算。

污水处理厂指在城市或工业区的城市污水通过排水管道集中于一个或几个处所,并利用由各种处理单元组成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净化处理,最终使处理后的污水和污泥达到规定要求后排放水体或再利用的生产场所。不包括渗水井、化粪池(含改良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装置。

污水处理装置指在厂矿区设置的处理工业区工业废水并处理周边地区生活污水的小型集中处理设备,还包括在远离市政管网的居民小区、度假区等设置的小型污水处理装置。

污水处理能力指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装置)每昼夜处理污水量的设计能力。

污水处理量指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装置)实际处理的污水量。包括物理处理量、生物处理量和化学处理量。

污水处理厂干污泥产生量指报告期内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处理过程中干污泥的最终产生量。干污泥是指污水处理过程中分离出来的固体,含水率85%以下。

污水处理厂干污泥处置量指报告期内经过污泥消化、调理、浓缩、脱水等手段进行处理后,采用土地填埋、焚烧等方法对污泥进行最终安全处置的量。

绿化覆盖面积指城市中的乔木、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的绿化种植覆盖面积、屋顶绿化覆盖面积以及零散树木的覆盖面积。乔木树冠下重迭的灌木和草本植物不能重复计

算。

绿地面积指报告期末用作园林和绿化的各种绿地面积。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的面积。(城市绿地分类表附后)

公园绿地指城市中向公众开放的、以游憩为主要功能,有一定的游憩设施和服务设施,同时兼有健全生态、美化景观、防灾减灾等综合作用的绿化用地。它是城市建设用地、城市绿地系统和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园指常年开放的供公众游览、观赏、休憩、开展科学、文化及休闲等活动,有较完善的设施和良好的绿化环境、景观优美的公园绿地。包括综合性公园、儿童公园、文物古迹公园、纪念性公园、风景名胜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带状公园等。不包括居住小区及小区以下的游园。

公园面积指报告期末综合公园、专类公园和带状公园的全部占地总面积。即公园内的园路及铺装场地,管理建筑用地,游览、休憩、服务公用建筑用地,绿化用地及水域面积的总和。

道路清扫保洁面积指报告期末对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主要包括城市行车道、人行道、车行隧道、人行过街地下通道、道路附属绿地、地铁站、高架路、人行过街天桥、立交桥、广场、停车场及其他设施等)进行清扫保洁的面积。一天清扫保洁多次的,按清扫保洁面积最大的一次计算。

机械化道路清扫保洁面积指报告期末使用扫路车(机)、冲洗车等大小型机械清扫保洁的道路面积。多种机械在一条道路上重复使用时,只按一种机械清扫保洁的面积计算,不能重复统计。

生活垃圾、粪便清运量指报告期收集和运送到各生活垃圾、粪便处理场(厂)和生活垃圾、粪便最终消纳点的生活垃圾、粪便的数量。统计时仅计算从生活垃圾、粪便源头和从生活垃圾转运站直接送到处理场和最终消纳点的清运量,对于二次中转的清运量不要重复计算。

密闭车(箱)清运量指报告期使用密闭式垃圾车辆和密闭垃圾箱直接清运的生活垃圾数量。

公共厕所指供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使用的厕所,包括公共建筑(如车站、码头、商店、饭店、影剧院、体育场馆、展览馆、办公楼等)附设的厕所。通常分为水冲厕所和旱厕,独立式和附设式公厕。

市容环卫专用车辆设备指用于环境卫生作业、监察的专用车辆和设备,包括用于道路清扫、冲洗、洒水、除雪、垃圾粪便清运、市容监察以及与其配套使用的车辆和设备。如:垃圾车、扫路机(车)、洗路车、洒水车、真空吸粪车、除雪机、装载机、推土机、压实机、垃圾破碎机、垃圾筛选机、盐粉撒布机、吸泥渣车和专用船舶等。对于长期租赁的车辆及设备也应统计在内。

生活垃圾指城市日常生活或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包括居民生活垃圾、商业垃圾、集市贸易市场垃圾、街道清扫垃圾、公共场所垃圾和机关、学校、厂矿等单位的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场)指按照有关技术、环境、卫生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的各种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主要包括卫生填埋场、堆肥厂和焚烧厂等。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场)处理能力指按工艺设计每天所能处理生活垃圾的数量。计量单位为吨/日。

生活垃圾处理量指报告期内简易处理场和各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处理生活垃圾总量。生活垃圾简易处理量指生活垃圾简易处理场所处理的生活垃圾总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所处理的生活垃圾总量。

粪便处理量指报告期各处理厂(场)通过采用生物或物理、化学等方法处理粪便的数量。采用生活垃圾与粪便混合堆肥时,仅计算所处理的粪便量。

人口密度指城区内的人口疏密程度。计算公式:

人均日生活用水量指每一用水人口平均每天的生活用水量。计算公式:

÷报告期日历日数×1000升

用水普及率指报告期末城区内用水人口与总人口的比率。计算公式:

×100%

燃气普及率指报告期末城区内使用燃气的人口与总人口的比率。计算公式:

×100%

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指报告期末城区内每万人平均拥有的公共交通车辆标台数。计算公式:

人均道路面积指报告期末城区内平均每人拥有的道路面积。计算公式:

排水管道密度指报告期末城区内的排水管道分布的疏密程度,计算公式:

污水处理率指报告期内污水处理总量与污水排放总量的比率。计算公式:

×100%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指报告期内通过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污水量与污水排放总量的比率。计算公式:

×100%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指报告期末城区内平均每人拥有的公园绿地面积。计算公式: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指报告期末建成区内绿化覆盖面积与区域面积的比率。计算公式:

×100%

建成区绿地率指报告期末建成区内绿地面积与建成区面

积的比率。计算公式:

×100%

生活垃圾处理率指报告期内生活垃圾处理量与生活垃圾产生量的比率。计算公式:

×100%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指报告期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与生活垃圾产生量的比率。计算公式:

×100%

风景名胜区指风景名胜资源集中、自然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游览条件,供人游览、观赏、休息和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地域。

风景名胜区面积指经政府审定批准所确定的风景名胜区

规划面积。

可游览面积指报告期末风景名胜区内实际可供游人游览的面积。

游人量指报告期内进入风景名胜区的游人数量,包括收费和不收费的游人数量。收费游人量只计算第一道门收费的游人量。境外游人指以国境外的游人,香港、澳门和台湾的游人为境内游人。

统计指标及指标解释

统计指标及指标解释 1、主要业务活动:具体填写各单位的一至三种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并按其重要程度或增加值所占比重,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筹建单位按建成投产(营业)后活动性质填写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 2、从业人员: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

系的人员,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从业人员不包括: (1)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 (2)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学生及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 (3)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如:建筑业整建制使用的人员。 女性从人员:指从业人员中为女性的人员数。 3、控股情况:根据企业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的实际投资情况,或出资人对企业资产的实际控制、支配程度进行分类,填写相关类型代码。具体分为1:国有控股;2:集体控股;3:私人控股;4:港澳台商控股;5:外商控股;6:其他。本项限企业法人填写,分支机构不填。 (1)国有控股:包括①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

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国有绝对控股;②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国有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国有协议控股。 投资双方各占50%,且未明确由谁绝对控股的企业,若其中一方为国有经济成分的,一律按国有控股处理。 (2)集体控股:包括①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集体绝对控股;②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集体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集体协议控股。 (3)私人控股:包括①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私人绝对控股;②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核算)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总产出指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或地区)常住单位生产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的价值,既包括新增价值,也包括转移价值。它反映常住单位生产活动的总规模。总产出按生产者价格计算。 地区生产总值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国内(地区)生产总值有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反映国内生产总值及其构成。 三次产业三次产业的划分是世界上较为常用的产业结构分类,但各国的划分不尽一致。我国的三产产业划分是: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劳动者报酬指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所获得的全部报酬。包括劳动者获得的各种形式的工资、奖金和津贴,既有货币形式的,也有实物形式的,还包括劳动者所享受的公费医疗和医药卫生费、上下班交通补贴、单位支出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生产税净额指生产税减生产补贴后的余额。生产税指政府对生产单位从事生产、销售和经营活动以及因从事生产活动使用某些生产要素(如固定资产、土地、劳动力)所征收的各种税、附加费和规费。生产补贴与生产税相反,指政府对生产单位的单方面转移支付,因此视为负生产税,包括政策性亏损补贴、价格补贴等。 固定资产折旧指一定时期内为弥补固定资产损耗按照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或按国民经济核算统一规定的折旧率虚拟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它反映了固定资产在当期生产中的转移价值。各类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实际计提的折旧费;不计提折旧的政府机关、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居民住房的固定资产折旧是按照统一规定的折旧率和固定资产原值计算的虚拟折旧。原则上,固定资产折旧应按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计算,但是目前我国尚不具备对全社会固定资产进行重估价的基础,所以暂时还不能采用上述办法。 营业盈余指常住单位创造的增加值扣除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它相当于企业的营业利润加上生产税补贴,但要扣除从利润中开支的工资和福利等。 支出法国内(地区)生产总值是从最终使用的角度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最终成果的一种方法,包括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及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三部分。计算公式为:支出法国内(地区)生产总值=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

城市供水计划统计指标解释

城市供水 城市供水 城市供水包括:城市公共供水(简称自来水)和单位自建设施供水(简称自备水)两个部分。 城市公共供水(自来水) 指隶属于城建部门,主要承担城市全社会供水任务的城市公用性的生产经营型企业。一般以自来水厂个数为统计单位。 自来水厂 指具有一定的生产设备,能完成自来水整个生产过程,水质符合一般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要求,并作为公司(厂)内部一级核算的生产单位。 按其生产方式不同,可分为地面水水厂和地下水水厂两种。 按其生产的水质不同,又可分为非饮用水(浑水)水厂、饮用水(净水)水厂和既生产非饮用水(浑水)又生产饮用水(净水)的混合水厂三种。 按其生产规模不同,又可分为大型水厂、中型水厂和小型水厂三种。即现有综和生产能力在10万吨/日以上的(不包括10万吨/日) 一个城市或一个自来水公司,可能有一个或数个自来水

厂,一个自来水厂又可能有一个或数个水源地。一个生产系统内的各项设施,如分布在几个地点,只能作为一个自来水厂;但补压井和加压站不能作为自来水厂。 自建设施供水(自备水) 指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等社会单位自办的独立水厂或供水设施(包括地下水、地面水)。一般将拥有自备水的独立单位统计为一个自备水单位(不论单位内部同时有几个水厂或供水设施均视为一个自备水单位数)。有水资源管理部门的城市,自备水单位数统计以水资源管理部门掌握的数字为准。 设计综合生产能力 指城市供水设施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干管等环节的综合生产能力,按设计能力(以四个环节中最薄弱环节为主)计算。 在设计生产能力的基础上,经挖、革、改增加的生产能力,应按一次或数次增加的设计生产能力总和加原设计生产能力求得。 实际综合生产能力 指自来水厂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干管等环节的综合实际生产能力,按实际测定的(以四个环节中最薄弱的环节为主)生产能力计算。包括当年已经采取的各项措施后增加的能力,供水高峰阶段,超负荷增加的生产能力不予以

常用统计指标解释――国内贸易统计指标.

常用统计指标解释 -(17 --国内贸易统计指标 1.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指批发和零售业、餐饮业、新闻出版业、邮政业和其他服务业等,售予城乡居民用于生活消费的商品和社会集团用于公共消费的商品之总量。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一、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单位 : 1. 售予城乡居民的各种生活消费品; 2. 售予入境旅游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各类商品; 3. 售予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和武警等机构的商品,以及以零售方式售予各类企业的商品。具体包括:用于非生产和社会交往的办公用品,如通讯设备、计算器具和设备、电讯网络设备、文印设备、音像视听器材和设备、纸张、本册、文具及装订文印材料、家具、日用电器、针纺织品、清洁卫生用品、文体用品、奖品、纪念品、礼品等; 供内部人员乘坐的交通工具和燃料;用于办公设施修缮的各类配件、材料、工具等;用于取暖和防暑降温的设备、燃料、材料及食品等;专用于教学的用品和设备;非营利医疗机构的中、西药品、中药材和医疗设备器材;非专用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对外营业的内部食堂用的餐具、炊具、设备、清洁卫生工具和食品、燃料等;军队、武警用于其人员生活的衣着品和个人用品;其他各类非生产性设备和用品。 二、餐饮业出售的主食、菜肴、烟酒饮料和其他商品。 三、新闻出版业、邮政业售予城乡居民、企事业单位、军队和武警等机构的书报杂志、音像制品、邮品等。 四、其他服务业出售的食品、烟酒饮料、服装鞋帽、日常生活用品、医药保健用品、艺术品、工艺美术品、玩具、殡葬用品以及其他消费品。 2. 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购、销、存总额

指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批发、零售业企业 (单位以本企业 (单位为总体的, 从国内、国外市场购进的商品总量,销售和出口的商品总量、库存商品总量等情况。该指标可以反映商品流转过程中商品的购进、销售、库存之间的比例关系和存在的问题。 3. 商品购进总额 指从本企业 (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 (包括从境外直接进口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总额。它反映批发零售贸易业从国内、国外市场上购进商品的总量。商品购进总额包括:(1从工农业生产者购进的商品; (2从出版社、报社的出版发行部门购进的图书、杂志和报纸; (3从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单位购进的商品; (4从其他单位购进的商品,如从机关、团体、企业等单位购进的剩余物资,从餐饮业、服务业购进的商品,从海关、市场管理部门购进的缉私和没收的商品,从居民手中收购的废旧商品等; (5从国 (境外直接进口的商品。不包括企业(单位为自身经营用和未通过买卖行为而收入的商品以及销售退回、商品升溢等。 4. 商品销售总额 指对本企业 (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出售 (包括对境外直接出口的商品总额。它反映批发零售贸易业在国内市场上销售商品以及出口商品的总量。商品销售总额包括:(1售给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消费用的商品; (2售给工业、农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服务业等作为生产、经营使用的商品; (3售给批发零售贸易业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 (4对国 (境外直接出口的商品。不包括出售本企业 (单位自用的废旧包装用品;未通过买卖行为付出的商品;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 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购货退出的商品以及商品损耗和损失等。 5. 批发零售贸易业库存 指报告期末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批发零售贸易企业 (单位已取得所有权的商品。它反映批发零售贸易企业 (单位的商品库存情况和对市场商品供应的保证程

乡镇统计报表报主要指标解释

综合年定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一、年报一套表 (一)农村组织情况和从业人员情况 1、乡村户数: 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农村住户。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及以上的住户也包括在本地农村住户内;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都不包括在本地农村住户范围内。不包括乡村地区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集体户。 2、乡村人口: 指乡村地区常住居民户数中的常住人口数,即经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个月以上,而且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的人口。外出从业人员在外居住时间虽然在6个月以上,但收入主要带回家中,经济与本户连为一体,仍视为家庭常住人口;在家居住,生活和本户连成一体的国家职工、退休人员也为家庭常住人口。但是现役军人、中专及以上(走读生除外)的在校学生、以及常年在外(不包括探亲、看病等)且已有稳定的职业与居住场所的外出从业人员,不应当作家庭常住人口。 3、乡村劳动力资源数:指乡村人口中劳动年龄以上(16周岁)能够参加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乡村劳动力资源数=劳动年龄内的人口数-劳动年龄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数+超过劳动年龄而实际参加劳动的人口。 4、劳动年龄内的人口数:指在乡村劳动年龄内的人口总数,即男性年龄在16-59岁之间,女性年龄在16-54岁之间的全部人口数。包括在校学习的学生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但不包括现役军人、在押犯人、户口在农村但领取国家工资的职工人口。资料来源可从农村人口统计报表中该年龄组内人口减去户口在农村但领取国家职工工资的人口。 5、劳动年龄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数:指在劳动年龄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有残疾(五种残疾标准,见国家统计局90年9月农村经济基本情况调查方案23页至24页)但能参加劳动的人不包括在内。 6、超过劳动年龄而实际参加劳动的人数:指男在59岁以上、女在54岁以上而实际经常参加社会劳动的人口数。 7、乡村实有从业人员:指乡村人口中实际参加各种行业劳动并取得实物或货币收入的劳动力人数。包括劳动年龄内实际参加劳动的人口和超过劳动年龄实际参加劳动的人口数。 8、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是指直接参加农林牧渔业生产的从业人员以及直接从事采集、捕猎劳动的从业人员。 9、工业从业人员:是指主要从事工业生产、服务、管理的从业人员。工业生产活动包括下列两个方面:(1)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如采矿、晒盐、森林采伐等,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 1、国民生产总值(GNP) 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一年)内本国居民在国内或在国外从事物质生产和劳务活动所提供的社会最终产品和提供劳务价值的总和。是按国民原则计算的各经济活动部门增加值的总和。 2、国内生产总值(GDP) 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领土范围内,本国居民和外国居民在一定时期(一年)内所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提供的劳务价值总和。它是按国土原则计算的各经济部门增加值的总和。 3、增加值 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总产出扣除原材料、能源、辅助材料及其他物质消耗(包括外购劳务)之后的价值。 增加值的计算方法有两种: ——收入法或成本法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生产法 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 4、三次产业划分: 第一产业——农业(包括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和建筑业。 第三产业——除上述各业以外的其他产业(包括运输业、通讯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旅游业、金融业、保险业、房地产业、科学、文化、教育、卫生、保健、社会福利、公共行政和国防等)。 5、人口自然增长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人口自然增加数(出生人数减死亡人数)与该时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该指标与人口增长率的区别是未包含人口迁移因素,人口自然增长率一般用千分率表示。计算公式:

实际上,人口自然增长率就是人口出生率减去人口死亡率,当死亡率大于出生率时,人口自然增长为负增长。 6、就业人员 指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全部劳动力,该指标反映了一定时期内全部劳动力资源的实际利用情况。它包括:(1)全部职工;(2)私营企业从业人员;(3)个体劳动者;(4)乡镇企业从业人员;(5)农村劳动力。 7、失业人员及失业率 是指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在调查期间无工作并以某种方式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员。城镇失业率是城镇失业人数同城镇从业人数加城镇失业人数之比。这一指标反映了一定时期内城镇可能参加社会劳动的人数中实际失业的人数比重,也是分析就业水平的主要指标。 8、下岗职工 指由于用人单位的生产和经营状况等原因,单位未安排任何一种劳动岗位,等待重新安排工作,但仍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包括单位“内退”人员、“轮岗及歇岗”期间的人员,由于单位原因“放长假”人员、“待岗”人员和单位停工、停产下岗、企业裁员下岗的人员。不包括下岗后仍在原单位参加转岗培训的人员。 9、下岗职工生活费 指符合“下岗人员”定义的下岗职工在原单位领取的无论以何种渠道和各种名义发放的基本工资、比例工资、生活费、补助费、救济金、困难职工补贴等现金和实物折款额。 10、下岗再就业职工指符合“下岗人员”定义的下岗职工,在城镇劳动力抽样时点前一周内以各种形式为取得收入而劳动1小时以上的人。这里所说的“劳动”是指为获取工资、实物报酬或经营收入而从事的国家法律所不禁止的、对社会有益的各种生产、经营和服务性活动。 11、平均工资及工资指数平均工资指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工资额。它表明一定时期职工工资收入的高低程度,是反映职工工资水平的主要指标。 计算公式为: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建筑)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建筑业总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建筑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建筑业产品和服务的总和。建筑业总产值包括三部分内容: ⑴建筑工程产值:指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工程价值。 ⑵设备安装工程产值:指设备安装工程价值,但不包括设备本身的价值。 ⑶其他产值:建筑业总产值中除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以外的产值。包括房屋构筑物修理产值、非标准设备制造产值、总包企业向分包企业收取的管理费以及不能明确划分的施工活动所完成的产值。 ①房屋构筑物修理产值:指房屋和构筑物的修理所完成的价值,但不包括被修理房屋构筑物的本身价值和生产设备的修理价值。 ②非标准设备制造产值:指加工制造没有定型的非标准生产设备的加工费和原材料价值以及附属加工厂为本企业承建工程制作的非标准设备的价值。 竣工产值一般是以单位工程为对象,当该工程按照设计所规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达到了设计规定的交工条件,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鉴定合格的单位工程价值,即为竣工产值。 房屋施工面积指在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它包括本期新开工的房屋面积、上期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上期停缓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以及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面积。 房屋新开工面积指在报告期内新开工的各个房屋单位工程的建筑面积之和。它不包括在上期开工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和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复工的建筑面积。新开工面积用于反映报告期内投入施工的房屋建筑规模,为科学组织施工提供依据。 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指建筑业企业(或单位)报告期实际拥有的、与建筑施工活动有关的人员的平均人数,包括参加本企业(或单位)建筑施工活动的非本企业(或单位)人员,但不包括企业内部社会服务性机构的人员以及由本企业支付工资但所从事的工作与本企业生产基本无关的人员。 利润总额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亏盈总额,包括营业利润、补贴收入、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指因从事建筑业生产活动,取得工程价款结算收入而按规定应该交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以及随同营业税金一并计算交纳的教育费附加等。 252

工业企业主要统计报表指标解释

一、工业总产值的定义 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指工业企业在本年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1.工业总产值计算应遵循的原则 (1)工业生产的原则。即凡是企业在本年内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提供的劳务,均应包括在内。其中的最终产品,不管是否在本年内销售,只要是本年内生产的,就应包括在内。凡不是工业生产的产品,均不得计入工业总产值。 (2)最终产品的原则。即企业生产的成品价值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经检验合格不需再进行任何加工的最终产品。企业对外销售的半成品也应视为最终产品计入工业总产值。而在本企业内各车间转移的半成品和在制品只能计算其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3)“工厂法”原则。即以法人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计算工业总产值,是其本年内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提供劳务的总价值量。 (二)、工业总产值的内容 包括三部分: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1)成品价值:指企业在本年内生产,并在本年内不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合格、包装入库的已经销售和准备销售的全部工业成品(包括半成品)价值合计。成品价值中包括企业生产的自制设备及提供给本企业在建工程、其他非工业部门和生活福利部门等单位使用的成品价值,但不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的成品(半成品)价值。 工业总产值是按现行价格计算的。成品价值按成品实物量乘以本年不含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计算。会计核算中按成本价格转帐的自制设备和自产自用的成

品,按成本价格计算生产成品价值。 (2)对外加工费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对外承做的工业品加工(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外工业品修理作业所收取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内非工业部门提供的加工修理、设备安装等收入。对外加工费收入按不含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对于以对外加工生产为主,对外加工费收入所占比重较大的企业,如果对外加工费收入出现跨年度支付的情况,为保证总产值生产口径计算的准确性,则应将对外加工费收入按实际情况调整,记录本年应实际收取的对外加工费收入。 (3)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为了使工业总产值与工业中间投入中的物耗价值一致,以便同口径地计算工业增加值,规定本指标的计算原则是:凡是企业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计算半成品、在制品成本,则工业总产值中必须包括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反之则不包括。 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等于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价值减去期初价值后的余额,如果期末价值小于期初价值,该指标为负值,企业在计算产值时,应按负值计算,不能作为零处理。 (三)、工业总产值计算的几种具体规定 (1)凡自备原材料(包括自备零部件)生产,不论其加工繁简程度如何,一律按全价,即包括自备原材料的价值,计算工业总产值。 (2)凡来料加工,加工企业只收取加工费,则加工企业一律按财务上结算的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即不包括定货者来料的价值。一般分两种情况:a、工业企业之间的来料加工,加工企业(即承包单位)按财务上结算的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委托加工的企业(即发包单位)按全价计算工业总产值。b、工业企业与非工业企业之间的来料加工,当工业企业作为加工企业时一律按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

常用经济术语和统计指标解释

常用经济术语和统计指标解释 1.国生产总值(GDP) 指一个国家(地区)领土围,本国居民和外国居民在一定时期所生产和提供最终使用的产品和劳务的价值。从生产角度说,它是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增加值之和;从分配角度说,是这些部门的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和固定资产折旧等项目之和;从使用角度说,它是最终用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增加流动资产以及净出口的产品和劳务。 2.总产出 指一个国家(地区)在一定时期生产的货物和服务的价值的总和,反映国民经济各部门生产经营活动的总成果,即社会总产品。包括物质生产部门和非物质生产部门的总产出。 3.中间投入 指一国家(地区)在一定时期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消费和使用的所有原材料、燃料动力和各种服务的价值。 3.增加值 总产出减去中间投入后的余额,反映一定时期各部门、各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终成果,也就是本部门、本单位对国生产总值提供的份额。 4.国民生产总值(GNP) 等于国生产总值加上来自国外的劳动者报酬净额和财

产收入净额(来自国外的劳动者报酬和红利、利息、地租等财产收入扣除支付给国外的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的余额)之和。 5.世界上通行的三次产业划分是 根据社会生产活动历史发展的顺序对产业结构的划分,产品直接取自自然界的部门称为第一产业,对初级产品进行再加工的部门称为第二产业,为生产和消费提供各种服务的部门称为第三产业。它是世界上通行的产业结构分类,但各国的划分不尽一致。 6.中国的三次产业划分是: 第一产业:农业(包括林业、牧业、渔业等)。 第二产业:工业(包括采掘业、制造业、自来水、电力、蒸气、热水、煤气)和建筑业。 第三产业:除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各业。由于第三产业包括的行业多,围广,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第三产业可分为两大部门:一是流通部门,二是服务部门。具体又可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流通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第二层次: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包括金融、保险业,地质普查业,房地产、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旅游业、咨询信息服务业和各类技术服务业等;第三层次: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包括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事业,科学

国家统计局最权威统计指标解释

国家统计局最权威的统计指标解释 农业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指以货币表现的农、林、牧、渔业全部产品的总量,它反映一定时期内农业生产总规模和总成果。农业总产值的计算方法通常是按农林牧渔业产品及其副产品的产量分别乘以各自单位产品价格求得;少数生产周期较长,当年没有产品或产品产量不易统计的,则采用间接方法匡算其产值;然后将四业产品产值相加即为农业总产值。1957年以前的农业总产值中包括了厩肥和农民自给性手工业(如农民自制衣服、鞋、袜,自己从事粮食初步加工等)。1958年及以后的农业总产值,林业中增加了村及村以下竹木采伐产值;牧业中取消了厩肥产值;副业中取消了农民自给性手工业产值,增加了村及村以下办的工业产值;渔业中增加了海洋捕捞水产品产值。1980年及以后的农业总产值,在副业中增加了农民家庭兼营工业商品部分的产值。从1984年起村及村以下工业产值划归工业。从1993年起取消副业,将野生动物的捕猎划入牧业、野生植物采集和农民家庭兼营商品性工业划归农业。 粮食产量指全社会的产量。包括国有经济经营的、集体统一经营的和农民家庭经营的粮食产量,还包括工矿企业办的农场和其他生产单位的产量。粮食除包括稻谷、小麦、玉米、高粱、谷子及其他杂粮外,还包括薯类和豆类。其产量计算方法,豆类按去豆荚后的干豆计算;薯类(包括甘薯和马铃薯,不包括芋头和木薯)1963年以前按每4公斤鲜薯折1公斤粮食计算,从1964年开始改为按5公斤鲜薯折1公斤粮食计算。城市郊区作为蔬菜的薯类(如马铃薯等)按鲜品计算,并且不作粮食统计。其他粮食一律按脱粒后的原粮计算。 油料产量指全部油料作物的生产量。包括花生、油菜籽、芝麻、向日葵籽、胡麻籽(亚麻籽)和其他油料。不包括大豆、木本油料和野生油料。花生以带壳干花生计算。 水产品产量指人工养殖的水产品和天然生长的水产品的捕捞量。包括海水的鱼类、虾蟹类、贝类和藻类以及内陆水域的鱼类、虾蟹类和贝类,不包括淡水生植物。 猪、牛、羊肉产量指当年出栏并已屠宰、除去头蹄下水后带骨肉(即胴体重)的重量。 期初(末)畜禽存栏头(只)数指报告期初(末)农村各种合作经济组织和国营农场、农民个人、机关、团体、学校、工矿企业、部队等单位以及城镇居民饲养的大牲畜、猪、羊、家禽等畜禽的存栏数。 耕地面积指可以用来种植农作物、经常进行耕锄的田地,包括熟地、当年新开荒地、连续撂荒未满三年的耕地和当年的休闲地(轮歇地),还包括以种植农作物为主并附带种植桑树、茶树、果树和其他林木的土地,以及沿海、沿湖地区已围垦利用的“海涂”、“湖田”等面积。不包括属于专业性的桑园、茶园、果园、果木苗圃、林地、芦苇地、天然或人工草地面积。 农作物播种面积指实际播种或移植有农作物的面积。凡是实际种植有农作物的面积,不论种植在耕地上还是种植在非耕地上,均包括在农作物播种面积中。在播种季节基本结束后,因遭灾而重新改种和补种的农作物面积,也包括在内。 有效灌溉面积指具有一定的水源,地块比较平整,灌溉工程或设备已经配套,在一般年景下当年能够进行正常灌溉的耕地面积。 农用化肥施用量指本年内实际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数量,包括氮肥、磷肥、钾肥和复合肥。化肥施用量要

服务业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服务业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1、统计调查对象:除第一产业(农业)和第二产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与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单位,均需上报各类服务业财务状况统计报表,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与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与娱乐业,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国际组织等12个行业及其他房地产业1个大类。 2、上报网址:http://60.190.71.140:8010(温州市统计局服务业统计报表在线填报系统)。 3、上报时间:2007年年报2008年1月25日前上报。2008年定期报表:3月15日前上报1-2月份统计报表,6月15日前上报1-5月份统计报表,9月15日前上报1-8月份统计报表。 4、报表调整说明: 为与2007年新会计制度做好衔接,2007年年报和2008年定期报表《服务业行政、事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调查表》调整了以下几个指标: (1)“财政拨款”调整为“财政拨入(补助)收入”,2007和2008年数据对应行政单位“收入支出表”中的“拨入经费”,事业单位“收入支出表”中的“财政补助收入”;2006年对应“收入支出表”中的“财政拨款”。 (2)“人员支出”调整为“工资福利支出”,2007和2008年数据对应“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工资福利支出”;2006年数据对应“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人员支出”。 (3)“公用支出”调整为“商品和服务支出”,2007和2008年数据对应“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2006年数据对应“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公用支出”扣除“各种设备、交通工具购置费”、“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科目后的数据。 (4)“各种设备、交通工具及图书资料购置费”调整为“各种设备、交通工具购置费”,对应数据都可以从当年“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相应科目加总得到。该指标由原来“公用支出”的小项调整为“商品和劳务支出”的并列项,对应的平衡关系也作了调整。 5、主要指标审核关系:

(完整版)统计年鉴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统计年鉴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行政区划和自然资源 行政区划--指国家对行政区域的划分。根据宪法规定,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1)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2)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3)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4)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5)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6)国家在必要时设立的特别行政区。 国土--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管辖下的领土、领海和领空。 气候--指地球与大气之间长期能量交换与质量交换所形成的一种自然环境状态,它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气候既是人类生活和生产的环境要素之一,又是供给人类生活和生产的重要资源。气温、降水、湿度等气象要素的多年平均值是用来描述一个地区气候状况的主要参数,而各种气象要素某年、某月的平均值(或总量)则可以反映出该时期天气气候状况的重要特征。 自然资源--指人类可以直接从自然界获得,并用于生产和生活的物质资源。自然资源一般可以分成可再生资源和非再生资源两大类。可再生资源指在较短时间内可以再生、可以循环利用的资源,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气候资源、生物资源和海洋资源等。非再生资源指在使用后不能再生的资源,包括矿产资源和地热能源。 土地资源--土地指陆地的表层部分,它主要由岩石、岩石的风化物和土壤构成。土地资源按利用类型可以分为农用地、建筑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水面。建筑用地包括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未利用地指农用地和建筑用地以外的土地,包括滩涂、荒漠、戈壁、冰川和石山等。 耕地面积--指经过开垦用以种植农作物并经常进行耕耘的土地面积。包括种有作物的土地面积、休闲地、新开荒地和抛荒未满三年的土地面积。 林业用地面积--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等林木的土地面积,包括有林地、灌木林、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苗圃等。 草地面积--指牧区和农区用于放牧牲畜或割草,植被盖度在5%以上的草原、草坡、草山等面积。包括天然的和人工种植或改良的草地面积。 森林资源--指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林木指树木和竹子。森林指以乔木为主体的植物群落,是集生的乔木及与共同作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和土壤、气候等的总体。 活立木总蓄积量--指一定范围内土地上全部树木蓄积的总量,包括森林蓄积、疏林蓄积、散生木蓄积和四旁树蓄积。 森林面积--指由乔木树种构成,郁闭度0.2以上(含0.2)的林地或冠幅宽度10米以上的林带的面积,即有林地面积。森林面积包括天然起源和人工起源的针叶林面积、阔叶林面积、针阔混交林面积和竹林面积,不包括灌木林地面积和疏林地面积。 森林蓄积量--指一定森林面积上存在着的林木树干部分的总材积。它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森林资源总规模和水平的基本指标之一,也是反映森林资源的丰富程度、衡量森林生态环境优劣的重要依据。 森林覆盖率--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森林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百分比。森林覆盖率是反映森林资源的丰富程度和生态平衡状况的重要指标。在计算森林覆盖率时,森林面积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面积和竹林地面积,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面积、农田林网以及四旁(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林木的覆盖面积。计算公式为: 森林覆盖率(%)=森林面积÷土地总面积×100% 水资源--水在自然界中以固体、液体和气态三种聚集状态存在,分布于海洋、陆地(包括土壤)以及大气之中,通过水循环形成水资源。水资源包括经人类控制并直接可供灌溉、发电、给水、航运、养殖等用途的地表水和地下水,以及江河、湖泊、井、泉、潮汐、港湾和养殖水域等。水资源是发展国民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自然资源。 地表水和地下水--陆地上的水因空间分布不同,分为地表水和地下水。地表水指分别存在于河流、湖泊、沼泽、冰川和冰盖等水体中水分的总称,又称陆地水。地下水指储存在地面以下饱和岩土孔隙、裂隙及溶洞中的水。 内陆水域总面积--指江、河、湖泊、池塘、塘堰、水库等各种流水或蓄水的水面占地面积。 海洋--是海和洋的统称。洋为地球表面上相连接的广大咸水水体的主体部分。海为地球表面相连接的广大咸水水体被陆地、岛礁、半岛包围或分隔的边缘部分。 海水可养殖面积--指利用滩涂、浅海、港湾进行鱼、虾、蟹、贝、藻等海水经济动植物的人工养殖的水面面积。 径流--指陆地上接受降水后扣除损耗外,从地表和地下向流域出口断面汇集的水流。径流可分为地表径流、地下径流和壤中流。地表径流指沿地表向河流、湖泊、沼泽、海洋等汇集的水流;地下径流指沿潜水层或隔水层间的含水层,向河流、湖泊、沼泽、海洋等汇集的地下水水流。 径流量--指在一定时段内通过河流某一过水断面的水量,用以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水资源的丰歉程度。计算公式为: 径流量=降水量-蒸发量 矿产资源--矿产指由地质作用形成,富集于地壳中或出露于地表达到工农业利用要求的有用矿物。矿产是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矿产基础储量--基础储量是查明矿产资源的一部分。它能满足现行采矿和生产所需的指标要求,是控制的、探明的并通过可行性或预可行性研究认为属于经济的、边界经济的部分,用未扣除设计、采矿损失的数量表示。 流域--每条河流都有自己的干流和支流,干支流共同组成这条河流的水系。每条河流都有自己的集水区域,这个集水区域就称为该河流的流域。 外流河--指直接或间接流入海洋的河流。供给外流河河水的区域称为外流区域。 内陆河--指在陆地内部干燥地区,河水沿途消失于沙漠或注入内陆湖泊的河流。供给内陆河河水的区域称为内陆区域。

读懂中国经济发展必须掌握的100个常用统计指标解释

读懂中国经济发展必须掌握的 100个常用统计指标解释 1.什么是GDP?如何全面看待GDP? GDP是英文Gross Domestic Product的缩写,就是国内生产总值。省及省以下称地区生产总值或生产总值,是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它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的总规模,在诸多经济指标中居于中心地位,是反映经济运行状况最重要的指标,是用来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总体情况的晴雨表。 GDP核算的对象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所有常住单位,即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领土范围内具有一定场所、从事一定规模的经济活动并超过一定时期(一般为一年)的经济单位。如美国公司在中国投资开办的工厂所创造的增加值要计入中国的GDP,而中国公司在美国投资开办的工厂所创造的增加值,要计入美国的GDP。 GDP核算的范围为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的生产活动。GDP核算的生产范围包括三部分:第一,生产者提供或准备提供给其他单位的货物或服务的生产,如机械设备制造企业生产的机械设备,娱 1

乐服务企业提供的娱乐服务;第二,生产者用于自身最终消费或固定资本形成的所有货物的自给性生产,如农民自产自用的粮食;第三,自有住房提供的住房服务和付酬家庭雇员提供的家庭服务的自给性生产,如城乡居民自有住房服务。 GDP是世界组织和各国官方普遍认可、广泛采用的重要经济指标,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曾感叹GDP是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之一。之所以如此,当然是因为GDP自身的科学性和优越性所决定的:GDP涵盖了国民经济活动的各行各业,计算简便,可操作性较强。它采用“增加值”的概念,剔除了传统总量指标——社会总产值的重复计算,从社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上分别统计的新增投入及附加价值,理论上说不重复、不遗漏,比较准确、全面地反映了一定时期内一定区域范围内的经济活动总量,是政府实施宏观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各国家和地区之间进行经济实力比较的重要指标。 当然,GDP的缺点也十分突出。 第一,GDP忽视了社会生产所消耗的环境与自然资源的成本,相反,GDP计算中还记入不少与福利无关的费用(如环境污染恶化导致的居民“抵御性支出”)。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主 要 统 计 指 标 解 释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指以货币表现的农、林、牧、渔业全部产品和对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进行的各种支持性服务活动的价值总量,它反映一定时期内农林牧渔业生产总规模和总成果。1957年以前的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中包括了厩肥和农民自给性手工业(如农民自制衣服、鞋、袜,自己从事粮食初步加工等)。1958年及以后,林业中增加了村及村以下竹木采伐产值;牧业中取消了厩肥产值;副业中取消了农民自给性手工业产值,增加了村及村以下办的工业产值; 渔业中增加了海洋捕捞水产品产值。1980年及以后,在副业中增加了农民家庭兼营工业商品部分的产值。从1984年起村及村以下工业产值划归工业。从1993年起取消副业,将野生动物的捕猎划入牧业,野生植物采集和农民家庭兼营商品性工业划归农业。从2003年起,执行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中包括了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林业中增加了森林采运业产值。农业中取消了家庭兼营商品性工业产值,将野生林产品的采集划归林业。第一次农业普查以后,由于畜牧业产品年报数据与普查数据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对畜牧业年报数据与普查数据进行衔接,对畜牧业产值进行相应调整。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计算方法通常是按农、林、牧、渔业产品及其副产品的产量分别乘以各自单位产品价格求得;少数生产周期较长,当年没有产品或产品产量不易统计的,则采用间接方法匡算其产值;然后将四业产品产值及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相加即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粮食产量 指全社会的产量。包括国有经济经营的、集体统一经营的和农民家庭经营的粮食产量,还包括工矿企业办的农场和其他生产单位的产量。粮食除包括稻谷、小麦、玉米、高粱、谷子及其他杂粮外,还包括薯类和豆类。其产量计算方法,豆类按去豆荚后的干豆计算;薯类(包括甘薯和马铃薯,不包括芋头和木薯)1963年以前按每4公斤鲜薯折1公斤粮食计算,从1964年开始改为按5公斤鲜薯折1公斤粮食计算。城市郊区作为蔬菜的薯类(如马铃薯等)按鲜品计算,并且不作粮食统计。其他粮食一律按脱粒后的原粮计算。1989年以前全国粮食产量数据主要靠全面报表取得,1989年开始使用抽样调查数据。 棉花产量 指全社会的产量。包括春播棉和夏播棉。产量按皮棉计算。不包括木棉。 油料产量 指全部油料作物的生产量。包括花生、油菜籽、芝麻、向日葵籽、胡麻籽(亚麻籽)和其他油料。不包括大豆、木本油料和野生油料。花生以带壳干花生计算。 水产品产量 指人工养殖的水产品和天然生长的水产品的捕捞量。包括海水的鱼类、虾蟹类、贝类和藻类以及内陆水域的鱼类、虾蟹类和贝类,不包括淡水生植物。水产品产量是通过各级水产和统计部门逐级上报取得数据。1995年及以前,贝类中牡蛎按鲜肉计算;蚶、蛤、蛙按5斤鲜品折1斤计算。1996年以后则统一按鲜品计算。 猪、牛、羊肉产量 指当年出栏并已屠宰、除去头蹄下水后带骨肉(即胴体重)的重量。包括全社会范围内的产量。1996年前为各级逐级上报数据。1996年第一次农业普查以后,由于畜牧业产品年报数据与普查数据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对畜牧业年报数据与普查数据进行衔接。1999年以后,国家统计局在部分地区开展了猪、牛、羊、禽等主要畜禽品种的抽样调查,并用抽样数据作为国家定案数据使用。未开展抽样调查的地区和品种,仍使用各级统计部门逐级上报数据。 期初(末)畜禽存栏头(只)数 指报告期初(末)农村各种合作经济组织和国营农场、农民个人、机关、

结售汇统计报表及指标解释

结售汇统计报表及指标解释 银行结售汇统计报表表式 银行结售汇统计报表指标说明 远期和掉期业务统计报表 银行结售汇统计月报表-结汇(即期)填报单位:时间:单位:万美元 代 码项目 合 计 银 行 自 身 银行代客 小 计 金融 机构 中资 机构 外资 机构 居民 个人 非居 民个 人 01 02 03 04 05 06 100 经常项目 110 货物贸易 120 服务贸易 12X 其中:银行卡 121 运输 122 旅游 123 金融和保险服务124 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

许费 125 咨询服务 126 其他服务 130 收益和经常转移 131 职工报酬和赡家款132 投资收益 133 其他经常转移 200 资本与金融项目 210 资本账户 220 直接投资 221 其中:投资资本金222 直接投资撤资223 房地产 230 证券投资 231 对境外证券投资撤回232 证券筹资 240 其他投资 241 其中:跨境贷款 242 外债转贷款250 国内外汇贷款 260 金融机构资金本外币转换

261 其中:资本金(营运 资金) 262 代债务人结汇 270 其他 银行结售汇统计月报表-结汇(远期履约) 填报单位:时间:单位:万美元代 码项目 合 计 银行 自身 银行代客 小 计 金融 机构 中资 机构 外资 机构 居民 个人 非居 民个 人 01 02 03 04 05 06 100 经常项目 110 货物贸易 120 服务贸易 12X 其中:银行卡 121 运输 122 旅游 123 金融和保险服务124 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

125 咨询服务 126 其他服务 130 收益和经常转移 131 职工报酬和赡家款132 投资收益 133 其他经常转移 200 资本与金融项目 210 资本账户 220 直接投资 221 其中:投资资本金222 直接投资撤资223 房地产 230 证券投资 231 对境外证券投资撤回232 证券筹资 240 其他投资 241 其中:跨境贷款 242 外债转贷款250 国内外汇贷款 260 金融机构资金本外币转换 261 其中:资本金(营运

四、几种常见的统计指标与参数

上机实习内容2 几种常见的统计指标与参数 一、描述地理数据集中趋势的指标 1、 平均数(Mean ) (1) 算术平均数(Arithmetic mean ) ① 简单算术平均数(Simple arithmetic mean ) 设有n 个地理数据n x x x x ,,,,321 ,其算数平均数x 可按下式计算: ∑==++++=n i i n x n n x x x x x 1 3211 练习1 求上海市1873-1940年100年内的年平均降水量的简单算术平均数。 /*调用Excel 中的average()函数求样本的简单算数平均数*/ 注意: 样本的简单算术平均数易受极端值的影响,如有以下样本资料: 表1-1 13个样本的属性值 样本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属性值 5 7 5 4 6 7 8 5 4 7 8 6 20 全部资料的简单算术平均数约为7.08,实际上大部分数据(有10个)不超过7,如果去掉第13个属性值20,则剩下的12个数的平均数为6。 ② 加权算术平均数(Weighted arithmetic average ) 设有n 个地理数据n x x x x ,,,,321 ,其权重系数分别为n f f f f ,,,,321 ,其加权算术平均数x 可按下式计算: ∑∑=== ++++++++=n i i n i i i n n n f f x f f f f f x f x f x f x x 1 1321332211 练习2 根据黄土高原西部地区某山区县的人工造林地调查的分组数据求其加权算术平均数。 表1-2 某县人工造林地面积的统计分组数据 (单位:ha ) 分组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组中值 0.5 1.5 2.5 3.5 4.5 5.5 6.5 7.5 8.5 9.5 10.5 频数 25 96 136 214 253 286 260 203 154 85 24 /*运用Excel 中的相对引用功能和求和sum()函数*/ 494.524 962524 *5.1096*5.125*5.0≈++++++=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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