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机犯罪专题
白云机场劫机案

案例:广州白云机场劫机案1990年10月2日张千一.事件经过:1990年10月2日,厦门航空公司的波音737型2510号飞机8301航班,于6时57分自厦门飞往广州。
在飞行途中,坐在16排D座上的一名歹徒,突然离座冲向驾驶舱,以引爆相威胁,将机组人员赶出驾驶舱,只留一人驾驶。
随后飞机与地面联系一度中断。
广州民航当局得知这一消息时,飞机已飞抵广州上空。
当时在现场的白云机场员工回忆,停机坪上从来没有同时停留过那么多飞机。
很多人围在机场边,不停地往天上看,个个神情都紧张凝重,一架飞机从南往北逆时针在机场上空盘旋,一会儿消失于视野中,一会儿又出现了。
那一刻,有一个人心里的紧张程度不亚于任何人,他就是停机坪上波音757型2812号飞机的机长曾献武,因为他已经确切地知道,在头顶盘旋的这架飞机的确被劫持了。
曾献武执行的这次航班在十几分钟后就要飞往上海,所有的旅客都已经办完登机手续,静坐在机舱内。
乘务员也都各就各位。
但是,就是在这个时候,驾驶舱的话筒内传出了空管部门和一架飞机驾驶员的对话声。
“飞机被劫持了”,曾献武听到驾驶员急促的声音。
在随后的对话中,他得知这架被劫飞机来自厦门航空公司,歹徒声称身上有炸药,已经闯进驾驶舱内,更要命的是,此时飞机已经飞到白云机场,就在头顶盘旋。
从塔台的对话中,曾献武还得知,广东省、广州市以及广州民航的不少领导都聚在塔台指挥。
而他得到的命令是“不能起飞”。
“我当时的判断是飞机不会落在广州,哪里想到接下来会发生那么大的事故,并且殃及到自己执行的航班,曾献武忆起此事,惟有摇头叹息。
被劫飞机着陆后偏离跑道,冲向停机坪上的飞机。
几乎是在同一时间,从成都飞来的西南航空公司的一架波音707降落在白云机场。
待所有乘客离机后,机组人员也迅速离开了——并不是因为知道了劫机的消息,而是为了尽快赶到机场附近的菜市场。
广州的水果多,蔬菜便宜,十几年前,外地乘务员买蔬菜水果带回家是常有的事。
当时,只有一名机组人员留在机舱内收拾东西。
卓长仁劫机案案例分析

卓长仁劫机案案例分析卓长仁劫机案是中国公安史上的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在1990年。
当时,卓长仁带着一把匕首和一把手枪,乘坐飞机前往广州,途中劫持了飞机。
他要求飞机上的空姐为他提供一架直升机,并且要求释放一名在监狱中的犯罪伙伴。
在与警方的谈判中,卓长仁最终投降,劫机案得以解决。
这起案件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引发了人们对劫机案的深入思考。
首先,我们需要分析卓长仁劫机案的背景。
卓长仁是一个有着犯罪前科的人,他曾因抢劫罪被判刑。
在监狱中,他结识了一名同样有犯罪前科的伙伴。
这两个人在监狱中密谋,计划在获释后继续犯罪。
卓长仁的劫机行为,可以说是他们犯罪计划的一部分。
其次,我们需要分析卓长仁劫机案的动机。
卓长仁的劫机行为并非出于一时冲动,而是经过精心策划的。
他带着武器上了飞机,表明他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
他的目的是要求释放他的犯罪伙伴,并且逃离现场。
这表明,他对自己的犯罪计划有着清晰的思路和目标。
最后,我们需要分析卓长仁劫机案的处理过程和结果。
在劫机过程中,警方展开了紧急处置,与卓长仁进行了长时间的谈判。
最终,卓长仁在警方的劝说下放下了武器,投降了。
这起案件在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得到了解决,警方的处理手段得到了肯定。
通过对卓长仁劫机案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些结论。
首先,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往往是经过精心策划的,需要警方做好充分的准备。
其次,警方在处理类似案件时,需要保持冷静,展开有效的谈判和处置。
最后,对于犯罪分子,法律的制裁是必不可少的。
总的来说,卓长仁劫机案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也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需要加强对类似案件的研究和分析,不断提升自身的处理能力,确保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国际公法案例分析(二):卓长仁劫机案

国际公法案例分析(二):卓长仁劫机案一、本案的主要案情本案卓长仁劫机案即为中国民航296 号客面被劫持事件。
1983年5月5日上午10时49分,中国民航三叉戟296号班机从沈阳东塔机场起飞前上海. 机上共105人,其中机组人员9名,日本人 3 名.11时20 分左右,飞机飞临渤海湾时,以卓长仁,安卫建为首的6名武装暴徒突然冲到驾驶舱门口,用枪猛射驾驶舱门锁,踢开舱门后持枪闯入驾驶舱对机组人员射击,当即将报务员和领航员打成重伤.紧接着,武装暴徒又用手枪逼迫机长和领航员立即改变航向,向南朝鲜飞去.296号客机被迫降落在南朝鲜的春川军用直升飞机场.5 月 6 日上午9 时,除被劫持飞机的暴徒击伤的两名机组人员外,其他7名机组人员和296 号上的全体乘客均被送往汉城市内的谢拉顿饭店.南朝鲜军事当局将 6 名劫持犯拘留,并对事实情况进行调查.之后,南朝鲜军事当局立即把情况向中华人民共国和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报告. 我国外交部得到这项通知后,要求南朝鲜当局根据国际航空公约的有关条款,立即把被劫持的飞机连同机上的全体机组人员和全体乘客交还中国民航,将劫持飞机的罪犯交给中国处理.同时,并由中国民航局局长率领工作小组前往南朝鲜进行妥善处理.5月6日,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主席阿萨德科泰特秘书长朗贝尔也致电南朝鲜当局,对中国民航班机被非法劫持一事表示严重关切,并相信南朝鲜将不遗余力地安全放还旅客,机组人员和飞机,按照国际民航组织大会的决议以及南朝鲜参加的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1970 年海牙公约对劫机罪犯予以惩处.经南朝鲜同意,5月7日上午8时,中国民航工作组到达南朝鲜处理这一劫机事件.经过双方磋商结果,被劫持飞机上的旅客和机组人员将和中国民航工作组同乘一架波音707 专机返回中国;被劫持的中国三叉戟客机,一俟技术性问题获得解决就归还给中国;受伤的一名机组人员将继续留在南朝鲜就医,然后回国.但是,双方关于6名劫持罪犯的处置问题未取得一致的意见.中国方面指出:按照中国的法律和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这些劫持罪犯理应交还给中国方面处理.南朝鲜方面表示:不能把罪犯交还给中国,并声称南朝鲜主面已决定对他们进行审讯和实施法律的制裁.中国方面对6名劫持罪犯尚未被交还中国表示遗憾,并且声明保留就此问题进一步交涉的权利. 5月10日时间15时45分,中国民航工作组同被劫持的中国民航296号客机的旅客和机组人员离开汉城回国.下午,他们乘坐的中国民航波音707客机安全抵达上海虹桥机场,受到各界代表200 多人的热烈欢迎.乘296 客机的 3 名日本籍旅客已从南朝鲜返回日本。
国际公法案例分析(二):卓长仁劫机案

国际公法案例分析(二):卓长仁劫机案一、本案的主要案情本案卓长仁劫机案即为中国民航296号客面被劫持事件。
1983年5月5日上午10时49分,中国民航三叉戟296号班机从沈阳东塔机场起飞前上海.机上共105人,其中机组人员9名,日本人3名.11时20分左右,飞机飞临渤海湾时,以卓长仁,安卫建为首的6名武装暴徒突然冲到驾驶舱门口,用枪猛射驾驶舱门锁,踢开舱门后持枪闯入驾驶舱对机组人员射击,当即将报务员和领航员打成重伤.紧接着,武装暴徒又用手枪逼迫机长和领航员立即改变航向,向南朝鲜飞去.296号客机被迫降落在南朝鲜的春川军用直升飞机场.5月6日上午9时,除被劫持飞机的暴徒击伤的两名机组人员外,其他7名机组人员和296号上的全体乘客均被送往汉城市内的谢拉顿饭店.南朝鲜军事当局将6名劫持犯拘留,并对事实情况进行调查.之后,南朝鲜军事当局立即把情况向中华人民共国和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报告. 我国外交部得到这项通知后,要求南朝鲜当局根据国际航空公约的有关条款,立即把被劫持的飞机连同机上的全体机组人员和全体乘客交还中国民航,将劫持飞机的罪犯交给中国处理.同时,并由中国民航局局长率领工作小组前往南朝鲜进行妥善处理.5月6日,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主席阿萨德·科泰特秘书长朗贝尔也致电南朝鲜当局,对中国民航班机被非法劫持一事表示严重关切,并相信南朝鲜将不遗余力地安全放还旅客,机组人员和飞机,按照国际民航组织大会的决议以及南朝鲜参加的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1970年海牙公约对劫机罪犯予以惩处.经南朝鲜同意,5月7日上午8时,中国民航工作组到达南朝鲜处理这一劫机事件.经过双方磋商结果,被劫持飞机上的旅客和机组人员将和中国民航工作组同乘一架波音707专机返回中国;被劫持的中国三叉戟客机,一俟技术性问题获得解决就归还给中国;受伤的一名机组人员将继续留在南朝鲜就医,然后回国.但是,双方关于6名劫持罪犯的处置问题未取得一致的意见.中国方面指出:按照中国的法律和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这些劫持罪犯理应交还给中国方面处理.南朝鲜方面表示:不能把罪犯交还给中国,并声称南朝鲜主面已决定对他们进行审讯和实施法律的制裁.中国方面对6名劫持罪犯尚未被交还中国表示遗憾,并且声明保留就此问题进一步交涉的权利. 5月10日上午,双方就交还被劫持的客机上的乘客,机组人员和客机等问题答署了一份备忘录.在当地时间15时45分,中国民航工作组同被劫持的中国民航296号客机的旅客和机组人员离开汉城回国.下午,他们乘坐的中国民航波音707客机安全抵达上海虹桥机场,受到各界代表200多人的热烈欢迎.乘296客机的3名日本籍旅客已从南朝鲜返回日本。
国际公法案例讲解3

国际公法案例讲解(三)九、中国民航客机被劫持事件(一)中国民航296号客面被劫持事件1983年5月5日上午10时49分,中国民航三叉戟296号班机从沈阳东塔机场起飞前上海。
机上共105人,其中机组人员9名,日本人3名。
11时20分左右,飞机飞临渤海湾时,以卓长仁、安卫建为首的6名武装暴徒突然冲到驾驶舱门口,用枪猛射驾驶舱门锁,踢开舱门后持枪闯入驾驶舱对机组人员射击,当即将报务员和领航员打成重伤。
紧接着,武装暴徒又用手枪逼迫机长和领航员立即改变航向,向南朝鲜飞去。
296号客机被迫降落在南朝鲜的春川军用直升飞机场。
5月6日上午9时,除被劫持飞机的暴徒击伤的两名机组人员外,其他7名机组人员和296号上的全体乘客均被送往汉城市内的谢拉顿饭店。
南朝鲜军事当局将6名劫持犯拘留,并对事实情况进行调查。
之后,南朝鲜军事当局立即把情况向中华人民共国和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报告。
我国外交部得到这项通知后,要求南朝鲜当局根据国际航空公约的有关条款,立即把被劫持的飞机连同机上的全体机组人员和全体乘客交还中国民航,将劫持飞机的罪犯交给中国处理。
同时,并由中国民航局局长率领工作小组前往南朝鲜进行妥善处理。
5月6日,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主席阿萨德·科泰特秘书长朗贝尔也致电南朝鲜当局,对中国民航班机被非法劫持一事表示严重关切,并相信南朝鲜将不遗余力地安全放还旅客、机组人员和飞机,按照国际民航组织大会的决议以及南朝鲜参加的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1970年海牙公约对劫机罪犯予以惩处。
经南朝鲜同意,5月7日上午8时,中国民航工作组到达南朝鲜处理这一劫机事件。
经过双方磋商结果,被劫持飞机上的旅客和机组人员将和中国民航工作组同乘一架波音707专机返回中国;被劫持的中国三叉戟客机,一俟技术性问题获得解决就归还给中国;受伤的一名机组人员将继续留在南朝鲜就医,然后回国。
但是,双方关于6名劫持罪犯的处置问题未取得一致的意见。
中国方面指出:按照中国的法律和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这些劫持罪犯理应交还给中国方面处理。
刑法学案例分析题(作为例题看下)

……………………………………………………7.何某,男43岁 某市镇一家饭馆突然失火,火舌已伸到第三家,何某命令几个工人去拆紧邻第四家的房屋,。。。。。。此时火已蔓延到第三家尾部。半小时后,大火被扑灭。试分析:何某的行为是什么性质?是否应负刑事责任?为什么?
答:(1)王某的行为与陈某的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构成不作为的犯罪。(2)陈某的死亡是由王某的行为所致,二者之间存在着刑法上的因果关系。(3)王某负有消除陈某生命安全所处危险状态的义务却并未履行,属于不作为。(4)王某的行为造成了陈某的死亡,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而构成犯罪。
……………………………………………………3.陈某,男,1981年11月生,某校学生。 1997年10月15日,陈某与同学吴某发生争吵,陈某用刀捅了吴某,致使吴某脾脏被刺破,(法医鉴定为重伤)。试分析,陈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应当负刑事责任?为什么?
答:(1)吴某、李某、张、陈某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2)吴、李、张、陈某共同商议并分工实施盗窃,符合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3)吴某属于共同犯罪的主犯;李某、陈某属于共同犯罪的从犯;张某属于共同犯罪的胁从犯。
……………………………………………………12.李某、男,30岁。1998年5月,李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1年,缓刑2年。缓刑考验期间没有犯罪。2004年9月,李某犯盗窃罪,依法应判处有期徒刑3年。试分析:李某能否构成累犯?为什么?
答:(1)陈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2)陈某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属于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3)陈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其行为符合相对负刑事责任的情形。
卓长仁劫机案

卓长仁劫机案1983年,从沈阳机场运载105名乘客飞往上海的中国民航296号班机,自沈阳东塔机场起飞后,被机上乘客卓长仨、姜洪军、安卫建、王彦大、吴云飞和高东萍等6名持枪歹徒采用暴力和威胁的方式劫持。
他们用枪射击驾驶舱门锁,破门闯入驾驶舱后,对舱内人员射击,将报务员王永昌和领航员王培富击成重伤。
威逼机长王仪轩和副驾驶员和长林改变航程,并用枪顶着机长的头和威胁乘客要与全杌同归于尽, 还强行乱推驾驶杆,使飞机在颠簸倾斜、忽高忽低(最低离地面600米)的状态下飞行,严重危及着飞机和全机人员的安全。
飞机被迫在我国渤海湾、沈阳、大连和丹东的上空盘旋后飞经朝鲜人民共和国,又飞人了韩国领空,被韩国4架鬼怪式战斗机拦截,迫降在该国的春川军用机场。
飞机降落后,罪犯们又控制飞机和机上人员长达8小时之久,最后向韩国当局缴械并受到拘留。
事发后,韩国有关当局对事实进行了调查,并迅速将情况通知了中国政府和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理事会。
中国外交部收到通知后,向韩国提出请求按照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立即将被劫持的航空器以及机组人员和乘客交给中国民航当局,并将劫机嫌疑犯引渡给中国处理。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理事会主席阿萨德•科泰特,秘书长朗贝尔致电韩国当局,表示对中国民航296号班机被非法劫持一事的密切关注,并相信韩国将不遗余力地安全地交还乘客、机组人员和飞机,按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大会的决议和韩国参加的1970年《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规定对劫机嫌疑犯予以惩处。
随后经韩国民航局局长金彻荣的同意,中国民航局局长沈图率民航工作组一行33人于1983年5月7日赴汉城协商处理这一事件。
经与韩国代表谈判签署了一份关于交还乘客、机组人员和飞机问题的备忘录。
按备忘录规定,被劫持的飞机上的乘客除3名日本乘客回日本外,其余中国乘客和机组人员都先后返回中国。
被劫持的飞机经韩国有关部门作了技术检修后归还了中国。
对于劫机嫌疑犯,韩国拒绝了中国的引渡请求,而坚持由其自行决定进行审讯和实施法律制裁。
法律劫机案例分享会(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随着航空业的快速发展,劫机事件时有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提高大家对劫机事件的认识,加强法律意识,本分享会将围绕法律视角下的劫机案例展开,旨在为大家提供一次深入了解和学习的平台。
二、劫机案例概述1. 案例一:1997年,韩国航空858号航班劫机事件1997年12月12日,韩国航空858号航班从韩国仁川国际机场起飞,目的地为美国洛杉矶。
飞机起飞后不久,两名朝鲜裔韩国男子持刀闯入驾驶舱,劫持了飞机。
在飞行过程中,两名劫机犯要求飞机前往朝鲜。
在飞机降落朝鲜平壤机场后,两名劫机犯被朝鲜政府控制,飞机上的乘客和机组人员被释放。
2. 案例二:2014年,阿联酋航空521航班劫机事件2014年3月27日,阿联酋航空521航班从阿联酋迪拜国际机场起飞,目的地为印度孟买。
飞机起飞后不久,一名男子持刀闯入驾驶舱,劫持了飞机。
在飞行过程中,劫机犯要求飞机前往巴基斯坦。
在飞机降落巴基斯坦卡拉奇机场后,劫机犯被巴基斯坦警方控制,飞机上的乘客和机组人员被释放。
3. 案例三:2015年,美国联合航空3591航班劫机事件2015年5月21日,美国联合航空3591航班从美国奥兰多国际机场起飞,目的地为美国芝加哥。
飞机起飞后不久,一名男子在飞机上纵火,导致飞机紧急降落。
在飞机降落过程中,劫机犯被机组人员制服,飞机上的乘客和机组人员安全撤离。
三、法律视角下的劫机案例分析1. 刑法角度从刑法角度来看,劫机行为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严重毁损的,处死刑。
在上述三个案例中,劫机犯均被我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例如,韩国航空858号航班劫机事件中,两名劫机犯被朝鲜政府控制,最终被我国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 民法角度从民法角度来看,劫机行为侵犯了乘客和航空公司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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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歹徒劫机赴台事件的发生双方应相 互配合。一方面大陆有关方面进一步加强 安全检查工作,事实上在发生劫机时间后 已经采取了更严格的措施,特别加强了对 飞往东南沿海城市的客机的检查,开包 (箱)率达100%。 • 但不少劫机犯都是使用假冒工具作为 劫机手段,这在空中是难以判断的,台湾 当局应当立即遣返所有劫机犯,这才是解 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因为大陆单方面的工 作是不能完全杜绝劫机犯罪的。
第一起劫机到台湾事件
• 发生时间:1984年5月12日 • 所属航空公司:厦门航空公司 • 执行航班:厦门-广州 • 劫机工具:假手枪 • 劫机人: ——龙贵云:男,昆明钢铁公司第二炼钢厂工人 ——张庆国:男,昆明曙光机械厂装配工
• 劫机过程:歹徒用手枪威胁报务员,然后进入驾驶 舱,逼迫机组飞往台湾,飞机被迫降落在台湾清泉 空军基地
劫机事件频繁发生的关键原因
• 大陆劫机犯明知劫机是犯罪行为,在台湾也会被判刑,仍愿意劫机去 台,关键的原因有两个: • 一是台湾当局的不当作法让劫机者认为到台湾去可以得到宽容。 如 1988年大陆劫机犯张庆国、龙贵云劫机赴台,在台湾被判刑后很快被 减刑、释放并定居的事实就说明了这一点
• 第二个原因是劫机犯多是在大陆犯罪的、有的是负债累累的人,在大
• 1999年2月台湾警政单位决定包租的立荣航空DHC8300(编号B-15237)飞机执行这趟“劫机犯专机” 任务。为确保飞行途中的安全,特别安排了20余名 警员随机护送但还是出了意外. • 飞行途中,杨明德借机用刀片胁持负责统筹协调劫 机犯运送与遣返作业的台湾海基会副秘书长詹志宏, 胁持过程中詹志宏被铁片划伤脖子,多名警察上前 将杨制服,其余警察也迅速将另8名嫌犯压制在座 位上,飞机落地后经检查林文强、师月波、王志华 等三人也暗藏利器,但未动作。 • 据事后调查,杨明德、林文强、师月波、王志华4 名劫机犯罪嫌疑人在1998年12月底得知要被遣返回 大陆就预谋,希望在遭遣返时,“挟持人质,搭船 劫船,搭机劫机 ”,并准备好铁片等工具。
劫机犯开始遣返 接受应有的法律制裁
• 1997年3月10日,台湾远东航空一架高雄飞 台北的波音757(编号B-27001)客机,遭 到劫机犯刘善忠挟持,飞往大陆厦门。依 照两岸《金门协议》和93年底海协、海基 两会达成的关于遣返劫机犯的决定,1997 年5月14日,大陆方面率先从厦门遣返劫机 犯刘善忠回台湾;大陆方面迅速依法处理 刘善忠劫机事件的作法,也侧面促使台湾 方面开始陆续遣返祖国大陆的劫机犯罪嫌 疑人。
• 1982年7月30日,上海虹桥机场,非洲某国陆 军总司令M少将率领高级军事代表团结束在 沪访问,准备乘“子爵号”专机飞赴北京。9 时20分,“子爵号”飞抵江苏无锡上空。随 团国家某机关保卫干部郑延武悄悄地离开座 位,溜进了靠近驾驶舱的洗手间,然后趁领 航员刘铁军推开舱门到后舱向地面报告飞行 状态的机会,冲进驾驶舱反锁了舱门。 • 并把一瓶汽油泼在了地板上,随即掏出了打 火机,要求立即改变航向,飞台湾桃园机场。 • 劫机歹徒已经被机组人员砍死!驾驶员张景 海在与歹徒的搏斗中腿部中弹负伤!飞机中 弹,但无危险,外宾安全无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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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埃塞俄比亚航空劫机事件
• 1996年,埃塞俄比亚航空公司的 961号航班从亚的斯亚贝巴起飞,驶往 科特迪瓦。起飞后20分钟,3名劫机犯 冲进驾驶室,要求飞行员将飞机驶往 澳大利亚,但当时飞机上并没有足够 的燃料。飞行员曾劝说劫机分子将飞 机降落在一个中转站,遭到拒绝。最 终当飞机飞行在科摩罗群岛上空时, 燃料用尽,飞行员试图迫降在海面上 (如图),但灾难就在此时发生了——机 上175名乘客中,最终只有50人幸存。
1977年马来西亚劫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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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12月4日,一架马来西亚航空公 司的航班搭乘100名乘客飞往吉隆坡。全副 武装的劫机犯要求飞行员飞往新加坡,并 在驾驶舱内的争执中杀死了飞行员。然而, 劫机犯并不知道该如何驾驶飞机,最终这 架波音737客机坠毁,全部乘客遇难。
新中国劫机第一案:访华军事代表团 专机被劫
两岸协商决定 劫机犯将被全部遣返
• 劫机事件频繁,受到国际民航界的关注,台 湾当局也不得不改变态度,两岸有关方面的开 始接触和磋商,研究遏制劫机事件、遣返劫机 犯的操作程序,由于台湾方面纠缠于司法管辖 权等敏感的政治问题,协商一度进展不顺,也 就出现了人们所不愿意看到的现象.一方面商 谈在旷日持久地进行或谈成了又未签署协议, 另一方面不法分子依旧挺而走险,劫机事件更 加频繁的发生。就在协商过程中甚至是会议当 天,都不断有劫机飞往台湾的事件发生。 • 1993年11月5日,大陆方面海峡两岸关系协 会与台湾方面海峡交流基金会在厦门讨论遣返 劫机犯问题时达成的一致意见:劫机犯是刑事 犯、一方航空器被劫持到另外一方时,另一方 应将案犯移送给民航客机所属方来处理。
• 受到这起意外事件的影响,遣返九名劫机犯的 不得不延迟耽误。经过各相关单位协调后,决 定先行遣返刘保才、罗昌华、王玉英、邹维强 和李向誉等五名劫机犯。 • 参与再次劫机的杨明德、林文强、师月波、王 志华4人被扣押回台接受审查。台北地方法院 在2000年3月30日以触犯民用航空、妨害公务 等罪,判处杨明德、林文强、王志华等三人有 期徒刑四年二月。同行的师月坡,被认定没有 参与作案,获判他无罪,等候遣返大陆。
WORK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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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K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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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机犯罪专 题
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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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可怕4大劫机事件
“9· 11”
• 这是一起在全世界人们心中都 刻下深深印记的劫机案件,它夺走 了2993条无辜的生命。根据官方给 出的定论,奥萨马· 本· 拉登该对这 起事件负责。劫机犯劫持了4架飞 机,随后开始了令人难以置信的自 杀式袭击——飞机变成了飞行的炸 弹,撞上了纽约市中心的双子塔。 第3架飞机撞毁在五角大楼,第4架 在宾夕法尼亚坠毁。悲剧凸显了机 场安全检查的漏洞,但也为美国发 动一场所谓的反恐战争提供了借 口——“为全世界的和平而战”。
1993年中国民航“劫机潮”
• 1993年,中国曾经发生了震惊世界民航业的咄咄怪事, 那一年,中国大陆共有10架民航客机被歹徒劫持,飞往中国 的同一个机场:台北桃园国际机场。
• 每当发生劫机事件,旅客和机组人员是最直接的受害者。劫 机事件频繁发生,对民航机组人员和乘客的心理造成了极大 的压力,同时航空公司还要承担巨额的经济损失,中国民航 的声誉也严重受损。让我们一起来回顾发生在1993年令整个 世界都为之瞠目的劫机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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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2月9日,刘保才、罗昌华、王玉英、邹维强(注:1994年6月6日劫持南方航 空737飞往台湾)和李向誉等五名劫机犯被遣返回祖国大陆,原定一并遣返的杨明德、 林文强(注:1994年2月18日劫持西南航空737飞往台湾)、师月波、王志华4人由于 试图再次劫持遣返包机被扣押取消遣返。 1999年6月29日李向誉被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劫持航空器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000年2月赣州市法院以劫持航空器罪,判处主犯罗昌华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 权利五年;判处从犯王玉英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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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6月28日,张文龙、师月坡、祁大全、韩学书、张海、高军、袁斌和徐梅(注: 1998年10月28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CA905次航班机长袁斌携妻子徐梅将自己驾驶 的波音737劫持飞往台湾)等8名劫机犯罪嫌疑人遣返回祖国大陆。 常州市中级法院以劫持航空器罪判处张文龙有期徒刑13年; 2001年9月12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劫持航空器罪判处韩书学有期徒刑12年。 2001年12月19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劫持航空器罪判处高军有期徒刑12年,剥 夺政治权利3年。
• 1997年7月16日:劫机犯黄树刚、韩凤英被遣 返回祖国大陆。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黄树刚以劫持航空器 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以职务侵占罪判处 有期徒刑9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20年。 • 至此,在两岸之间-度沸沸扬扬、延宕未果的 劫机犯遣返问题终于以两岸有关方面均采取 遣返的实际行动而获得解决。
遣返劫机犯专机再遇劫持
• 1999年2月8日,台湾海基会与警方安排了 一架“劫机犯专机”,将刘保才、师月波、 杨明德、王志华、李向誉、罗昌华、王玉 英、林文强和邹维强等9名劫机犯罪嫌疑人 从台北运往金门,准备于9日上午在金门办 理交接。台湾媒体称,这是全世界迄今独 一无二的“劫机犯专机”,也是世界民航 史上一次运送高达9名劫机犯的重要记录
1990年中国广州白云机场劫机案
• 1990年10月2日,21岁的蒋晓峰 登上了厦门航空公司波音737客机的
8301号航班(编号B737-2510),上午6 时57从厦门飞往广州,途中利用藏在夹 克里的爆炸物威胁飞行员将飞机开往台 湾好让其在那里寻求政治庇护,飞机于 上午9时04飞抵广州上空,因为燃料不 足紧急降落,期间劫机者对飞行员施暴, 在跑道滑行时失控,偏离跑道,撞毁跑 道边上的一部电瓶车后,撞毁于停机坪 充电的中国西南航空公司的波音707客 机(编号B707-2402)及等候起飞中国 南方航空公司的波音757客机(编号 B757-2812)。 造成厦门航空B737-2510号飞机上有 75名乘客遇难,18名受伤,机组7人遇 难;南方航空的B757-2812号飞机上有 46名乘客遇难,机组人员安然无恙;西 南航空B707-2402号飞机上只有一名机 组人员,头部受伤。合共128人遇难、 52人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