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少年犯罪问题研究综述
青少年犯罪原因的研究综述

青少年犯罪原因的研究综述青少年犯罪是指年龄在13岁到18岁之间的青少年在行为上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青少年犯罪问题常常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因为它对青少年个体的成长和发展以及社会的安全和稳定都产生着负面影响。
本文将对青少年犯罪的原因进行综述,并探讨相关研究的发现。
一、个体因素:1.家庭背景:研究发现,家庭因素是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
不良的家庭环境、缺乏父母监护和教养、亲子关系紧张以及家庭暴力等都可能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发生。
2.个体心理因素:青少年的心理状态和个性特征也与犯罪有关。
研究发现,缺乏自控能力、冲动、自我中心、依赖他人、对权威不敬、过度自信等个体心理因素会增加青少年犯罪的风险。
3.学业问题:学业不佳和辍学是青少年犯罪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研究表明,缺乏学习动力、不良的学校环境和缺乏适应能力等因素与青少年犯罪有关。
二、社会环境因素:1.同伴影响:同伴关系是青少年犯罪的重要社会环境因素。
研究发现,与犯罪青少年为伍会导致青少年参与犯罪活动,尤其是在迷信、贩毒和暴力犯罪方面。
2.社会经济地位:社会经济地位也与青少年犯罪有关。
研究表明,来自经济困难家庭的青少年更容易参与犯罪活动。
3.社会价值观:社会价值观的变迁也与青少年犯罪有关。
现代社会价值观的多元化和混乱可能加剧了青少年的迷茫和犯罪倾向。
三、预防和干预措施:1.加强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最重要的措施之一。
加强家庭教育,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和家庭环境,对青少年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2.提供良好学习环境: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可以帮助青少年提高学业成绩和学习动力,从而降低犯罪风险。
3.加强社会支持:提供适当的社会支持,帮助青少年解决心理问题、培养积极的人际关系,使他们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并避免犯罪。
青少年犯罪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其原因涉及个体因素和社会环境因素。
加强家庭教育、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以及加强社会支持等措施都对预防和干预青少年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未来的研究还需进一步探索不同因素之间的关系,以及针对性的干预措施的有效性。
论文关于青少年犯罪及综合治理研究(精选五篇)

论文关于青少年犯罪及综合治理研究(精选五篇)第一篇:论文关于青少年犯罪及综合治理研究关于青少年犯罪及综合治理研究[摘要]近些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因此,如何遏止、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摆在全社会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本文立足司法实践,从青少年犯罪表现出来的特点入手,全面分析了青少年犯罪产生的原因,并据以提出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对策,目的是动员全社会对青少年健康成长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进一步遏止、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
[关键词] 青少年犯罪特点原因对策综合治理研究[目录]一、青少年犯罪的几个特点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剖析三、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对策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日益增多这一严峻现实已越来越引起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忧虑。
仅据保定市两级法院统计,1990—1994年五年间共判处青少年罪犯1651名,1995年至2000年五年间,判处青年罪犯2330名,2000年至2004年间判处青少年犯罪4352名,后五年的增长的幅度竟达41%。
以上情况表明了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遏制、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一、青少年犯罪的几个特点:青少年犯罪有它自身的一些特点,具体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点:(一)青少年犯罪集中表现为几个类型根据有关资料统计,青少年犯罪中,侵犯财产型犯罪,突发性暴力伤害型犯罪,性犯罪和流氓犯罪占有较大比重。
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统计,1990年至2000年,全省法院判处的青少年罪犯中,盗窃、抢劫、诈骗、敲诈勒索等侵犯财产罪的青少年罪犯,占到了总数的70%多。
此外,突发性暴力伤害型犯罪、性犯罪、流氓犯罪的人数也分别占到了总数的9.3%、7.5%、1.4%。
(二)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且罪犯年龄趋于低龄化近些年来,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上升势头,如秦皇岛市海港区1993至1998年11月份,共判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0件,涉及罪犯134人。
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

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一、本文概述青少年犯罪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趋势,犯罪类型也日益多样化,严重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青少年自身的未来发展。
因此,深入探讨我国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并提出有效的预防对策,对于维护社会治安、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全面分析我国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从社会、家庭、学校、个人等多个层面进行剖析。
同时,结合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提出一系列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和建议,以期为我国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文章将首先概述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明确研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然后,通过文献综述和实证分析等方法,深入剖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包括社会转型期的负面影响、家庭教育的缺失、学校教育的问题、个人心理和行为特征等。
在此基础上,文章将提出一系列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预防对策,包括加强社会环境的综合治理、改善家庭教育方式、优化学校教育体系、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等。
文章将总结研究成果,并对未来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进行展望。
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希望能够为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有益参考,推动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的深入开展,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二、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社会环境的影响,也有家庭和学校教育的不足,还有青少年自身的问题。
社会环境是影响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经济发展迅速,社会结构、价值观念等都在发生深刻变化。
然而,这种快速变化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如贫富差距加大、就业压力增大、社会不公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可能对青少年的成长造成不良影响。
同时,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和不良信息的传播,如暴力、色情等内容,也会对青少年的心理和行为产生负面影响。
家庭和学校教育也是影响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
一些家庭存在家庭关系紧张、教育方式简单粗暴等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导致青少年缺乏家庭关爱和支持,容易产生心理问题和行为偏差。
青少年犯罪原因的研究综述

青少年犯罪原因的研究综述青少年犯罪是指未满18岁的青少年在法律上犯下的违法行为。
青少年犯罪的存在对社会和家庭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因此理解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以及预防和治理的措施就显得尤为重要。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涉及到社会、家庭、学校以及个人心理等多个方面因素。
社会环境的影响是一个重要原因。
社会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的混乱,以及贫富差距的扩大,都会对青少年的心理产生不良影响,使他们产生不满和反抗的心理,从而导致犯罪行为的出现。
家庭因素也是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
不良的家庭环境、家庭教育的不善、父母的冷漠和忽视等都会使青少年在思想和行为上产生偏差,最终导致犯罪行为的出现。
学校教育的失败、社会文化的传播等也都会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产生不良影响,从而导致犯罪。
心理因素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的重要阶段,他们往往缺乏正确的价值观念和规范,对风险和后果的认识不足,加之叛逆心理的作用,容易受到各种不良因素的影响而产生犯罪行为。
青少年在这一阶段往往情绪波动较大,容易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当遇到挫折或困难时,就容易做出极端的行为。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提高他们对风险和后果的认识,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手段。
除了心理因素外,个人的社会适应能力也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青少年犯罪多发生在辍学或就业困难的青少年群体中,这些青少年往往缺乏良好的社会援助和支持,他们感到自己在社会中处于边缘化的状况,从而产生逃避现实或反抗社会的心理倾向。
提高青少年的社会适应能力,增强他们对社会的认同感,是减少青少年犯罪的重要途径。
针对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我们应该采取综合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要加强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提高他们对风险和后果的认识,增强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
重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加强父母对孩子的关爱和教育,为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有关青少年犯罪研究的报告

有关青少年犯罪研究的报告青少年犯罪研究报告青少年犯罪一直是社会问题中的重要方面。
年轻人是国家的未来,因此理解和研究青少年犯罪行为对于预防和解决这个问题至关重要。
本报告将探讨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后果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法。
一、青少年犯罪的原因1. 家庭因素家庭关系对于儿童和青少年的行为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研究表明,缺乏父母关爱、家庭暴力、贫困和不良家庭环境都会增加青少年犯罪的风险。
2. 学校环境学校是孩子们接受教育和社会交往的重要场所。
缺乏学校的支持和资源、不良的学校氛围和欺凌等问题都可能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
3. 社会因素社会环境对年轻人的行为也有重要影响。
失业率高、贫困、社会不公正等问题都可能使青少年感到无望和无助,从而诱发犯罪行为。
二、青少年犯罪的后果1. 个人影响青少年犯罪对个人有着深远的影响。
不良记录会给他们的教育和就业带来困难,可能导致他们无法摆脱犯罪生活。
2. 社会影响青少年犯罪对社会也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犯罪行为导致社会治安恶化,增加了公共负担,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
三、解决青少年犯罪的方法1. 加强家庭支持鼓励和支持家长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指导,帮助他们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
2. 教育改革加强学校的教育资源和质量,提供包容和有益的学习环境,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和价值观。
3. 社会支持提供就业机会、改善社区环境、加强社会服务等措施,帮助那些容易陷入犯罪的青少年重新融入社会。
4. 制定和执行有效法律政策加强法律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以防止和打击青少年犯罪行为。
结论青少年犯罪是一个复杂而严峻的社会问题。
它涉及个人、家庭、学校和社会多个层面的因素。
只有通过综合的途径,包括家庭支持、教育改革、社会支持和有效的法律政策,我们才能为年轻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发生,并为他们的未来提供更好的机会。
通过对青少年犯罪的深入研究和解决方案的不断改进,我们有望阻止和减轻青少年犯罪带来的负面影响。
青少年犯罪问题研究

青少年犯罪问题研究青少年是社会的未来和希望,然而,近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却日益严重。
本文将探讨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后果以及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青少年犯罪现状及影响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成为全球性的社会难题。
据统计,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呈逐年上升趋势,涉案人员越来越年轻化。
青少年犯罪不仅对个人和家庭造成巨大伤害,还给社会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
为了有效遏制青少年犯罪,各国政府和社会各界都采取了相应措施,然而效果并不明显。
二、青少年犯罪原因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个人因素、家庭因素、社会因素等。
个人因素主要包括心理健康问题、道德观念缺失等;家庭因素主要有家庭教育缺失、家庭暴力等;社会因素包括社会环境变化、不良文化影响等。
这些因素相互作用,共同影响着青少年的成长和发展。
三、青少年犯罪后果讨论青少年犯罪的后果是严重且多方面的。
首先,犯罪行为会给个人带来长期的身心伤害,甚至影响其未来发展。
其次,家庭关系也会受到巨大冲击,家人间相互信任和理解程度降低。
最后,青少年犯罪对社会也会产生负面影响,如加剧社会矛盾、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等。
四、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对策针对青少年犯罪问题,应从个人、家庭和社会三个方面入手,提出以下解决对策:1、个人方面: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培养青少年的自尊、自信和自律意识。
同时,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自觉远离犯罪行为。
2、家庭方面:家长要孩子的成长,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注重言传身教。
发现孩子有异常行为时,应及时沟通,必要时寻求专业帮助。
此外,家长还应与学校、社区保持密切,共同孩子的成长。
3、社会方面:政府和社会组织应加强对青少年的关爱和支持,提供丰富多彩的活动和娱乐场所,减少不良文化对青少年的影响。
同时,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严厉打击青少年犯罪行为,形成对犯罪行为的强大威慑。
此外,应加强社会对青少年的教育和引导,提高他们对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认识。
五、总结青少年犯罪问题是一个复杂且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个人、家庭和社会共同努力。
关于青少年犯罪问题研究完整

关于青少年犯罪问题研究完整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研究引言:青少年犯罪是一个严重且复杂的社会问题,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其根源和成因,从而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干预措施。
本文将对青少年犯罪问题进行全面和系统的研究分析。
1. 青少年犯罪的定义和特征青少年犯罪是指年龄在18岁以下的青少年参与的违反国家刑法的犯罪行为。
青少年犯罪在性质和动机上与成年人犯罪有一定的差异。
青少年犯罪案件通常涉及的犯罪类型包括盗窃、抢劫、敲诈勒索、强奸、伤害、贩毒等。
2. 青少年犯罪的根源及成因2.1 家庭因素家庭环境是塑造青少年行为和价值观的重要社会化环境。
研究表明,家庭不稳定、家庭关系紧张、父母缺失、亲子关系紊乱等因素与青少年犯罪行为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性。
缺少家庭教育和监管、缺乏家庭支持和情感凝聚力也是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
2.2 学校因素学校是青少年的主要社会环境之一,学校的教育质量、组织管理、师生关系等因素对青少年行为产生重要影响。
学业压力、学校暴力、欺凌等学校问题可能导致青少年情绪不稳定、人际关系紧张,甚至参与犯罪活动。
2.3 社会因素社会环境的变化和社会文化对青少年犯罪的发生也起着重要作用。
贫困、社会不公平、失业率上升、社会价值观的蔓延以及犯罪行为的呈现和宣扬都会对青少年的行为产生不良影响。
3. 对青少年犯罪问题的预防与干预措施3.1 家庭教育和家庭支持通过加强父母子女沟通、建立健康的亲子关系、加强青少年的家庭支持,可以提高青少年的自尊心和归属感,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
3.2 学校教育和校园安全学校要加强校风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
加强师生之间的交流和互动,提供心理辅导和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学生参与犯罪行为。
3.3 社会环境建设和法律意识教育加强社会的公共安全意识,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通过加强社会教育,引导青少年正确树立法律意识,明确社会规范,增强抵制犯罪的能力。
4. 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对青少年犯罪问题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来加强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和干预。
青少年犯罪原因的研究综述

青少年犯罪原因的研究综述青少年犯罪是当今社会中一个严重的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研究。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有很多,包括社会因素、家庭因素、学校因素和个人因素等。
本文将对这些原因进行综述。
社会因素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社会问题,如贫困、失业和社会不公平,都会增加青少年参与犯罪的风险。
贫困家庭中的青少年由于缺乏基本生活需求,容易选择犯罪行为来满足自己的需求。
失业问题也使得一些青少年无法找到工作,有更多的时间和机会参与犯罪活动。
社会不公平也导致了一些青少年对社会产生不满和愤怒,从而倾向于通过犯罪来表达自己的不满情绪。
家庭因素也是造成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
家庭环境对青少年的成长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在不良的家庭环境中,父母缺乏对子女的监管和教育,甚至自身有犯罪行为,都会增加青少年参与犯罪的可能性。
一些家庭中存在家庭暴力、家庭冲突和家庭解体等问题,也会对青少年产生负面影响,使其易受犯罪行为的诱惑。
学校因素也对青少年犯罪起着一定的影响。
学校教育的质量和环境都会对青少年的行为产生影响。
一些学校的教育质量较低,不提供有效的教育资源和机会,使得一些学生失去了对未来的希望和目标,从而容易受到犯罪的影响。
校园暴力和欺凌问题也会导致一些受害者倾向于通过犯罪行为来解决问题。
个人因素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内在原因。
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他们容易受到各种诱惑和影响。
一些个人特征,如冲动、侠义心和不成熟的决策能力,会增加青少年参与犯罪的风险。
缺乏对法律和社会价值观念的正确理解和认同,也使一些青少年更容易参与违法行为。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涉及社会因素、家庭因素、学校因素和个人因素等多个层面。
为了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发生,社会应该全面关注和解决这些问题,提供适当的教育和支持,帮助他们走上正确的道路。
家庭和学校也应该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和监管,加强对他们的关爱和引导,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
只有通过社会共同的努力,才能有效地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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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少年犯罪问题研究综述【摘要】对于中国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研究,本文将从研究的必要性、概念分歧及存在问题三方面进行分析,综述我国青少年犯罪问题研究现状以及治理对策。
【关键词】中国青少年犯罪、分歧、问题、治理当前,客观存在着的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已是世界各国较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它的发展已严重危及到一国的社会秩序与社会稳定,并以行为性质的暴力化、成员的低龄化、类型的多样化以及手段的智能化而成为全世界各国刑事违法犯罪活动和社会治安中的一个焦点。
处在转型社会中的中国青少年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发展机会,在这样一个迅速发展而又多姿多彩的环境中,青少年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总量居高不下,在整个青少年的刑事犯罪中,18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达80%以上。
作为现代化进程中的伴生现象,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无疑正困扰着处于转型阶段的中国社会。
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的普遍性和严重性,使得越来越来多的专家学者积极关注这一现象,并针对这一现象进行深入研究,并由此制定一系列救治措施。
一、关于青少年犯罪问题研究的必要性青少年犯罪需要特别关注,因为这是一个涉及社会未来的重大问题。
青少年是上一代人的接替者,这是不以任何人的一致为转移的自然规律。
国家的兴衰、民族的希望都在未成年人一代身上。
犯罪学家认为,青少年犯罪是社会的一面特殊的镜子、他能从反面反映社会文化、道德素养和人们的精神面貌,甚至暴露出社会某些方面的的弊病和问题。
未成年人犯罪的严重性,不仅是这部分犯罪未成年人本身的堕落和社会直接危害,而且会影响、污染社会空气,腐蚀、毒害其他的未成年人。
因此,预防,减少青少年犯罪是一项紧迫的而且非常繁重的历史任务。
未成年人犯罪日趋严重化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社会问题。
在我国,建国50多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在整个刑事犯罪中的比例也是逐步上升的。
50年代平均10%,到60年代“文革前”,上升到20-30%。
60年代后期由于“文化大革命”的破坏,未成年人犯罪约占整个刑事犯罪的一半左右。
70年代以后,比例继续提高,许多地区的未成年人犯罪在整个刑事犯罪中的比例曾上升到60-70%。
进入90年代,犯罪像洪峰一样逐年上升,90年代中期发案率上升到80年代前半期的8倍,且居高不下。
未成年人犯罪成了我国刑事犯罪的主要部分,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主要因素,从某种意义上讲,治理犯罪的最核心的问题是治理青少年犯罪问题。
我国对青少年犯罪问题比较重视,一直采取综合治理的方法,但是反观近年来我国的青少年治理成效并不是很大,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并有缓慢增长趋势。
有学者认为,犯罪率降不下去是由于综合治理的措施并未落到实处。
也有学者认为这是社会转型期的一种必然现象。
二、关于青少年犯罪概念的争论与分歧自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青少年犯罪就成为一个广泛接受并使用的概念。
但是在早期文献及研究中,却缺乏对青少年犯罪概念的精确定义。
随着青少年犯罪研究的发展,理论界开始对这一概念提出质疑,但分歧主要并非在“犯罪”上,而是在于“青少年”的内涵和外延上,以及由此带来的这一概念是否适合于在法学中使用,与未成年人、少年等概念的关系问题。
早在1979年,青少年犯罪研究尚处于发育时期,王德祥就对青少年犯罪这一概念提出了质疑。
王德祥认为,通常所说的青少年犯罪问题主要是指青年犯罪和少年犯罪的问题,是指25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问题。
从严格的科学意义上来说,这种观点是一种不严格、不确切的概念,因为它把青年和少年两种不同的犯罪现象笼统地混为一谈,在分析和计算的标准上又无统一的规定,这就很难科学的分析这一领域的犯罪问题。
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有极大的弊端,给我国刑法的执行带来许多混乱。
应当说,王德祥的观点非常具有启发意义,但是这一主张并未对青少年概念的广泛使用产生实质上的纠正影响。
之后,一些学者否定这一概念。
例如,田宏杰认为,如果在刑法学上也采用青少年犯罪这一概念,则首先势必会混淆未成年人犯罪和成年人犯罪的界限,影响到刑法中处理未成年人犯罪特殊原则的正确执行。
其次,势必夸大中国内地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不利于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研究和解决。
再次,还模糊了中国内地刑法中刑事责任年龄的界限,以致造成对成年人犯罪打击不力,对未成年人犯罪又科刑过严的弊端。
也有学者对于青少年犯罪不是法律概念进行反驳。
例如,姚建龙认为,从表面上看对这一概念的质疑似乎有道理,但是如果考虑到各国少年法所规定的“少年”年龄上限有日益提高的趋势,以及联合国少年司法准则关于应致力于将适用于少年的特别保护规则扩大适用于小年龄的成年人的要求,青少年一词包括未成年人和小年龄成年人两部分群体还是很有道理的。
此外,对于青少年的年龄界限,尽管我国尚无明确立法的界定,但是对其年龄范围则至少在青少年法学界已经基本形成了意指25岁以下的人的共识。
因此对青少年一词的质疑乃至背离的观点和做法似乎有些过头了。
虽然对青少年犯罪这一概念存在诸多争议,但是对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已经达成了一定的共识。
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青少年犯罪又狭义和广义之分,二是基本上主张在青少年犯罪研究中应当使用广义的概念,主张这一概念中所称“犯罪”不应当仅仅限于刑事犯罪,还应包括违法行为、虞犯行为(危险行为)等越轨行为,三是对于青少年的上限年龄达成共识,即应以25岁为上限,而且不论是否明示,都指周岁。
三、对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研究对策一般认为,预防犯罪是一个综合多种力量,运用多种手段,采取多种措施,以防止和减少犯罪及重新犯罪的举措体系。
这是一种广义的犯罪预防的概念。
当代犯罪学的概念更侧重于“预防”,即把先于犯罪的实施而采取的有针对性的措施视为预防活动,即更注重“防患于未然”。
这也是基于“预防”的本意,“预防”在汉语中的基本词义就是“事先防备”;在英语中“prevent”也是指“防止”、“妨碍”。
这就是从狭义的角度所理解的“预防”的概念:“是指以消除或限制犯罪行为发生的可能性为唯一的或主要目的的各种措施和行为的总称。
”邢时俊认为可以给青少年犯罪综合治理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国家主导型,二是社会主导型。
国家主导型的综合治理主要是指政府的力量推动,以政府的投入为绝大部分投入,不断强化立法和司法在青少年治理中的作用;社会主导型则是指坚持国家政策领导,以社会力量为主,侧重于青少年犯罪的一般预防。
闫丽华也认为治理青少年犯罪问题应从四方面入手。
第一,综合治理是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基本方针。
第二,教育、感化、挽救是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基本政策。
第三,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是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的重要途径。
第四,净化社会风气是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的条件。
在现代法治社会,针对青少年犯罪,就国家层面来讲,最重要的治理措施应当是立法治理。
但是目前我国针对青少年犯罪的立法状况则不是很乐观,“由于未成年人成因的复杂性、表现的多样性及自身的特殊性,许多新情况新矛盾的不断出现,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特殊保护制度还存在较大缺陷”,“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不是简简单单一两部法律所能做到的,而是需要一系列法律环环相扣形成缜密的体系才能实现”。
综上所述,我们应该从多方面研究并制定青少年犯罪问题治理对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挽救失足青少年。
四、关于青少年犯罪问题研究存在的问题我个人认为在关于这方面问题的研究上存在着一些问题。
例如,在研究青少年犯罪的治理问题上有些理想化,一些措施无法真正得到有效实施。
比如有学者认为要通过改善家庭环境使得这一问题得到缓解,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家庭也有隐私,政府和公众对其干预相对来说较小,所以要想改变家庭环境还是有些困难的。
研究成果实践性不大,或者说具有超前性。
直到现在我们都还没有十分完备的相关立法体系,真正意义上属于青少年保护方面的法律只有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一些研究成果在治理方面也无多大成效。
今后,我们在青少年犯罪问题这一领域的研究还是应该现实化,并且有所突破,结合中国的国情,进行深入、透彻、创新化研究。
参考文献:[1]高中建主编:《当代青少年问题与对策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年版[2]周振想:《青少年犯罪学》,中国青年出版社,2004年版[3]莫洪宪主编:《中国青少年犯罪问题及对策研究》,湖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4]康树华:《青少年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概念的界定与涵义》,载《公安学刊—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年第三期[5]姚建龙:《刑事法视野中的少年:概念之辨》,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05年第三期[6]李晓明:《中国犯罪学论纲》,中国审计出版社, 1996年版[7]张远煌:《犯罪学原理》,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8]高中建:《社会转型期青少年犯罪研究》,江西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9]罗大华、何为民:《犯罪心理学》浙江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10]邢时俊:《青少年犯罪综合治理模式的思考》,中国法学网[11]闫丽华:《浅析青少年犯罪成因及预防》,正义网[12]邵道生:《中国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学思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13]司法部相关专家:《青少年犯罪形势应辩证科学分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14]张绍彦主编:《犯罪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15]康树华:《青少年犯罪与治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16]杨雄主编:《转型社会的中国青少年》,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9年版[17]曹漫之主编:《中国青少年犯罪学》,群众出版社,1987年版[18]姚建龙:《长大成人:少年司法制度的建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19]杨宣筑:《家庭教育与青少年成长》,载《中国妇运》,2004年第11期[20]向晓春:《父母离异与青少年犯罪问题探讨》,载《重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第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