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行政执法类聘任制公务员的公告
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关于公安部2025年度公务员招录的补充公告

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关于公安部2025年度公务员招录的补充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24.10.15•【文号】•【施行日期】2024.10.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公安部2025年度公务员招录补充公告按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5年度考试录用和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部署安排,根据《人民警察法》《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等法规政策规定,现就做好公安部及其直属机构2025年度公务员招录工作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一、资格条件要求(一)学习经历要求1. 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 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毕业院校所属主管部门应为省部级(含)以上政府、机关。
3. 报考人员所取得或即将取得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中专业名称必须一致,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也应当一致。
4. 报考人员须以主修专业报考,不接受以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报考。
5. 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以根据所学专业(方向),报考职位条件为对应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的职位。
如“0351法律”,可报考“0301法学”职位;“0859土木水利(土木工程方向)”可报考“0814土木工程”职位。
(二)身体心理要求1. 按照人民警察招录规定要求,入围面试人员一般应参加体能测评、职业心理素质测评和体检。
2. 公务员考录体能测评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特殊专业职位免测体能测评,警务技术类职位免测1000米/800米跑项目。
公开遴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3. 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不计分,测评结果供用人单位作个性化评价参考。
4.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有关规定执行。
特勤、空警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期招聘简章(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2024

期招聘简章(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招聘简章(二)一、单位简介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南宁市政府直属机构,负责青秀区市场监管和管理工作。
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益重要的背景下,我局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主要包括市场监管、价格监管、质量监管等多方面的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职位,特发布本招聘简章。
二、招聘职位及要求1.监督员岗位职责:负责青秀区范围内市场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市场秩序良好、商品质量合格,并处理各类市场纠纷和投诉事件;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市场价格调查工作,提供有效的市场信息和数据;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和市场监管培训。
任职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市场监管、法律、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考虑;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与素质,遵纪守法,政治素质高;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办公软件运用能力。
2.执法人员岗位职责:负责青秀区范围内市场的执法工作,执行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任务,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市场检查、取证、处罚等工作;参与制定和完善执法规章制度,监督执法工作质量。
任职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社会治理等相关专业优先考虑;具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熟悉市场监管法规;具备较强的执法意识和执法能力,能够独立处理各类执法案件;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办公软件运用能力。
三、招聘流程1.信息公示:本招聘岗位的相关信息将通过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宣传栏、各大招聘网站等进行公示,以便广大求职者获得及时有效的信息。
2.报名资格审查:应聘者按照要求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并按规定时间提交到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3.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将参加笔试,测试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素养。
4.面试:笔试合格的应聘者将进入面试环节,由面试考官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形象、口才等进行综合评价。
行政执法部门招聘计划方案

行政执法部门招聘计划方案一、背景分析近年来,随着国家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部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行政执法部门需要招聘更多具有专业知识和执法能力的人才,以确保执法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二、目标和任务1. 目标:通过招聘专业人才,提升行政执法部门的综合执法能力,更好地履行职责,确保社会治安的稳定和公共利益的维护。
2. 任务:a. 制定招聘计划方案,明确招聘人数和职位需求;b. 设计公平公正的招聘流程,确保选出符合要求的合格人才;c. 宣传招聘信息,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申请;d. 严格按照程序,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和面试评估;e. 发放录用通知,并进行培训,确保新员工尽快适应工作。
三、招聘计划方案1. 招聘人数:根据当前工作需求和预测人员流失情况,拟招聘新员工100人。
2. 职位需求:根据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确定各类岗位需求,如执法人员、调查员、监察员等。
3. 招聘流程:a. 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包括职位要求、待遇福利等;b. 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筛选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c. 设计面试环节,包括笔试、面试等,全面考察申请人的专业知识和执法能力;d. 面试取得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进行背景调查和体检,并排定录用顺序;e. 发放录用通知,并进行新员工入职培训。
四、宣传和推广1. 利用互联网媒体,发布招聘信息,增加曝光度;2. 发布宣传文章,介绍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环境和职业发展前景,吸引优秀人才;3. 与高校、职业培训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开展人才储备计划,吸引应届毕业生;4. 联合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举办招聘宣传活动,提高知名度和参与度。
五、执行计划1. 制定招聘计划方案:计划起止时间为一个月,列出详细的招聘职位、人数要求等;2. 宣传和推广:计划起止时间为三个月,分阶段进行,利用各种渠道扩大招聘信息的传播;3. 申请人资格初审:计划起止时间为两周,进行申请材料的筛选和资格初审;4. 面试评估:计划起止时间为一个月,进行面试和评分,筛选出合格人选;5. 背景调查和体检:计划起止时间为两周,对面试合格者进行背景调查和体检;6. 发放录用通知和培训:计划起止时间为一个月,发放录用通知并进行新员工培训。
政府招聘科员实施方案

政府招聘科员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我市决定开展科员招聘工作。
为此,特制定以下招聘实施方案: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计划内科员,招聘范围为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3. 具有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须符合国家规定;4. 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5. 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1. 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在线报名;2. 资格审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者;3. 笔试,经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将进行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政治、法律、专业知识等;4. 面试,笔试合格者将进行面试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5. 终审,综合考虑笔试成绩和面试表现,确定最终录用人选。
四、招聘安排。
1.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规定时间内,逾期不予受理;2.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将提前公布,考生需提前做好准备;3. 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将在笔试合格后通知,应聘者需按时参加;4. 录用公示,经过终审确定的最终录用人选将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招聘待遇。
录用人员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和福利,具体待遇将在录用通知书中注明。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招聘工作由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将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2. 应聘者需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其招聘资格;3. 其他未尽事宜,以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终解释为准。
以上即为政府招聘科员实施方案,希望广大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共同为我市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07•【字号】深府办[2013]16号•【施行日期】2013.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13〕1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5月7日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保障用人机关和聘任制公务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10〕2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级行政机关(含公安和监狱劳教机关,下同)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聘任制公务员,是指行政机关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行政编制(含政法专项编制和行政执法专项编制)限额内,根据本办法,以合同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职、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聘任制公务员依法享有相应的公务员权利,并履行公务员义务。
第四条聘任制公务员按照本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实施分类管理。
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系列和职务序列。
第五条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的综合管理。
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市区行政机关按管理权限负责聘任制公务员的日常管理。
第二章招聘第六条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七条聘任制公务员原则上实行公开招聘。
对于专业通用性较低、采取公开招聘方式难以聘任到合适人选的专业技术类职位及其他性质特殊的职位,经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选聘方式招聘。
深圳市公开招聘聘任公务员职位表(2010年10月26日)

5
男
硕士
1002B012
1
不限
硕士
1002B013
1
男
硕士
1002B018
14
男
硕士
1002B019
4
男
硕士
1002B021
1
不限
硕士
1002B022
市农业和渔业 市渔政渔港监 六级执法员 局 督管理处 市农业和渔业 市渔政渔港监 六级执法员 局 督管理处 市农业和渔业 局 市农业和渔业 局 市农业和渔业 局 中国海监 9012船 中国海监 9012船 中国海监 9012船
硕士研 究生
硕士
1002B058
罗湖区
城管执法监察 七级执法员 大队 黄贝街道执法 七级执法员 队
1
男
本科
学士
1002B062
罗湖区
1
男
本科
学士
1002B069
福田区
城管局
七级执法员
2
男
本科
学士
1002B070
福田区
城管局
六级执法员
1
男
硕士研 究生 硕士研 究生
硕士
1002B071
福田区
城管局
六级执法员
1002B118
宝安区
观澜街道办事 七级执法员 处 观澜街道办事 七级执法员 处 大浪街道办事 六级执法员 处 大浪街道办事 七级执法员 处 大浪街道办事 六级执法员 处 大浪街道办事 六级执法员 处 大浪街道办事 七级执法员 处 龙华街道办事 六级执法员 处 龙华街道办事 七级执法员 处
3
男
本科
2
男
本科
学士
1002D022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为规范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行为,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作用,保障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是指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务员,包括执法人员和执法管理人员。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应当遵循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服务大局、廉洁奉公的基本原则,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有序执法、清廉执法,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全面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机制化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维护国家法制和社会稳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管理。
第三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定义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是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处置行政案件,开展行政执法监管和指导等工作的公务员。
第四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任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主要任务是:(一)执行法律法规,开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等行政执法工作;(二)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确保执法行为依法合规、权责一致、程序合法、结果公正;(三)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公共利益和民生福祉的实现;(四)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机制化,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和水平。
第五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基本要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应当:(一)遵循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树立法治观念;(二)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勇于担当,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保持纯洁从政本色;(三)具备严格的执法程序和执法素质,有执法技能和实践经验,能够独立执法,公正执法;(四)保密意识强,保守执法机关工作秘密,不泄露执法机关未经公开的信息和案件情况;(五)积极践行服务大局理念,加强与其他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等的沟通,协调合作开展工作;(六)具备进修学习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2014年保定易县公开招聘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人员公告

根据易政办[2014]75号文件精神,现就公开招聘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方式和原则1、本次公开招聘的方式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公开招聘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人员6名。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易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年龄以《招聘岗位信息表》为准。
5、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应聘须持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或就业协议书。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报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本县在职在编人员不得应聘,外地在职在编人员应聘须出具现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信。
四、招聘程序与方法(一)公告发布:2014年8月19日至8月25日期间,在保定人才网、易县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视情在易县电视台发布招聘消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1、报名地点: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报名时间:2014年8月27日至8月29日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近期彩色1寸免冠同版照片四张。
填写《易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报名时需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4、资格审查:县招聘办公室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的全过程。
某一岗位报名应聘人员与招聘计划不足3:1时,可按比例递减招聘人数。
(三)笔试笔试时间为2014年9月6日(3日至4日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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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行政执法类聘任制公务员的公告日期:2010-02-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关于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公开招聘行政执法类聘任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3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面向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及以上人员公开招聘。
特别说明如下:(一)职位要求应届毕业生的,是指2010年毕业(须于201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08年、2009年毕业但未就业且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者不能报考。
(三)深圳院校、深圳生源的应届毕业生,按深圳户籍报考。
符合职位其他条件的深圳院校、深圳生源2008年和2009年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
(四)深圳户籍人员的配偶为市外户籍的,可按深圳户籍报考。
(五)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1年内,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报考有年龄限制的职位,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
(六)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但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班就读证明。
(七)留学(含在港澳学习,下同)回国人员毕业时间(以学位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未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
报考者均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八)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
取得国外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十)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不予接受报考。
二、报考条件(一)报考者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1979年3月1日至1992年2月29日期间出生)。
4.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所在单位(含街道)的职位。
(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2005年以来在参加公务员考试过程中被有关机关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4.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一)报名时间:2010年2月26日10:00至3月8日17:00。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成功的,于3月11日16:00至3月13日18:00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具体程序和办法,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二)报名注意事项:1.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给予取消考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3.报考者的学历、学位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职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职位,但必须符合职位表中的专业要求。
若职位有学位要求的,高学历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学位,例如:职位要求法学类,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研究生学历为法学的报考者必须相应具备法学硕士或法学博士学位。
4.报考者所学专业(指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
具体请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5.“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级(不含副省级城市)以下党政机关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累计2年(时间截止到2010年7月31日)以上的经历。
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6.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7.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以及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实行减免考务费用政策。
报名考试费用由深圳市考试院负责减免,体检费用由各招聘单位承担。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申请减免,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申请减免,由深圳市考试院或招聘单位审核确认。
四、笔试时间: 2010年3月14日(星期日)上午。
8∶00—9∶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15—12∶15行政执法知识。
地点:见准考证或者到深圳市考试院现场查询。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机关行政工作的综合能力。
《行政执法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对行政执法所需法律基础知识的掌握,以及应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
报考者凭本人有效的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依《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行政执法知识》两科成绩按各占50%合计,并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笔试分数合格线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
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按照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考生为资格初审递补人选。
若某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人数少于拟聘人数的3倍,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进入资格初审人选。
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初审和面试。
笔试成绩、排名及合格分数线将于2010年3月17日16:00后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五、资格初审时间:2010年3月19日。
地点及具体安排:3月17日与笔试成绩同时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报考者须提供如下材料: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户籍本(非深圳户籍人员不须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若职位有要求的),以及证明职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详细材料。
应届毕业生(2008年和2009年毕业的深圳院校、深圳生源的除外)还须提供落款时间为2008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提供)、成绩单。
在市外院校就读的深圳生源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深圳户籍本或者深圳户籍迁出地派出所证明。
深圳户籍人员的配偶按深圳户籍报考的,须提供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户籍本。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报名和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留学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任审批手续。
所有资格初审材料均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由报考者在资格初审前自行准备。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同一职位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初审。
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未能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初审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最终以聘任审批为准。
六、面试时间:2010年3月24日。
地点及相关要求:3月21日16:00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考生凭本人有效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三者缺一不可)。
面试成绩当场发放,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计算考试的总成绩,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
各职位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聘任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可以采取加试确定体检人选。
各职位最终聘任人数按照以下方法确定:X代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数,Y代表该职位拟聘人数, Z代表该职位最终聘任人数。
(一)X≥3Y,则Z=Y(X>3Y是指末位考分并列的情况);(二)若X<3Y,且X/3刚好为整数,则Z=X/3;若X<3Y,且X/3不为整数,则Z为X/3+1取整数位,其中若取整后Z=1,则要求考生总成绩须达到60分。
例如:某职位拟聘人数(Y)4人,经资格初审后进入面试(X)的只有8人,则该职位最终聘任人数(Z)为3人(8/3+1=3.67,取整数)。
考生总成绩将于3月26日16:00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和公示体检时间:3月28日。
体检地点:3月26日与考生总成绩同时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获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
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人事部令第7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粤人发〔2007〕192号)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察。
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天。
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资格复审、考察或公示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职位,按照本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至低分的顺序递补考生,经过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和公示等程序后,重新确定拟聘人员。
八、聘任公示期满,对有投诉经查实有严重问题的,不予聘任;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任;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由各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聘任审批手续。
经审批同意聘任的,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聘任制公务员职务和薪级按照其报考的职位确定。
高学历者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将按职位对应的职务办理聘任手续。
例如:招聘职位为七级执法员,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获聘人员不论是研究生学历还是本科学历,招聘单位都将聘任其为七级执法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