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社区公章使用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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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社区公章使用的调研报告

关于规范社区公章使用的调研报告

根据领导安排,我们组成专题调研组,对所属社区的公章管理工作进行深入调研。此次调查主要采取两种形式:一是全面摸底。对社区盖章项目和社区社会组织逐一清理登记,了解社区公章使用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二是座谈走访。通过到社区走访群众及召集社区书记主任座谈等方式,对当前社区盖章的总体情况、原因分析、解决措施进行了收集梳理。调研结束时,调查组对以上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形成调研报告。

一、当前社区盖章的总体情况

调查中我们了解到,社区盖章主要体现在盖章太多、太杂,该盖的章在盖,不该盖的章应群众和单位要求也在盖。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盖章项目多数量大。据初步统计,目前中心城区要求社区盖章、出证明的部门单位涉及30多个、110余项。其中经常盖章的有40多项,内容涵盖户籍管理、社会保障、房屋权属、居民婚姻关系和家庭成员情况、居民现实表现等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一般性的盖章项目有50多项,主要涉及

到居民计划生育、申领救济救助、住院医疗、保险理赔等;偶尔盖章的有20多项,如当兵政审、随军家属孕情、学生社会实践等。城区每个社区每年为居民出具各种形式的证明都在1000份左右,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了社区的工作负担。

证明内容杂社区把握难。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在上述110多个项目中,不该由社区证明,或虽可证明但社区难以掌握和核实的事项,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二。一是要求社区出具本该由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如一、二代身份证是否为同一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只能由公安部门出具;居民婚姻状况,应由民政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应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等。有关单位把这些证明一股脑推到社区,明显找错了责任主体。二是要求社区出具职能部门自身能够掌握的情况证明。如居民在申请经济适用房时,房产部门要求社区出具居民无商品房、无福利房证明,但房屋买卖、福利分房最终都是在房产部门办的手续,显然房产部门掌握情况应该比社区更清楚。又如民政部门、工会组织每年为困难职工家属发放补贴时,要求社区出具其家庭生活困难的证明,这对社区来说也是强人所难,职工家属困不困难,工会和民政部门应该比社区清楚。三是要求社区证明一些难以掌握的情况。如老年人退休金核查每年要求社区出具老人健在的证明,但居住外地的老人社区很难核实;医院在居民医药票据遗失时,要求社区盖章证明情况属实,但社区对居民票

据是否遗失的情况并不了解;一些在外地工作的人员要求社区出具其现实表现证明,商业保险、交通事故理赔时要求社区出具亲子关系证明等,这些情况社区都很难核实。

盖章责任风险大且群众意见多。社区公章使用远远超出了其居民自治组织的职能范畴,给社区带来了很多困惑和担忧。据社区反映,社区最为难的是居民在办理抵押贷款、营业执照、房屋买卖、离婚官司时,有关部门要求社区出具居民收入、房屋产权归属、居民家庭内部情况、婚姻状况等方面的证明,稍有不慎,社区就会陷入纠纷,甚至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对于一些部门、单位随意要求社区出具证明的现象,居民群众也很反感,明明凭有效证件就可以证明的事项,偏偏要求居民多跑一趟社区,碰上社区不了解情况不肯证明,又有一番解释争论,既增加了群众办事的难度,又影响了社区居委会和居民的关系。

二、社区盖章乱象原因剖析

社区“万能章”现象产生的原因十分复杂,既有社会信息系统不完善、部门服务意识不强等直接原因,又有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社区体制机制不顺等深层原因。

社区建设与公共服务不对等。从工作任务来看,随着城市体制的不断调整和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越来越多的人口和社会群体汇聚到社区,越来越多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沉淀到社区,越来越多的居民生产生活需求集中到社区,

社区日益成为社会综合管理的着力点和党在基层执政的支撑点。从工作方法上来看,随着社会转型、体制转轨,思想的变化和利益的调整,城市社区居民大多数由“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社区在公共服务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特别是网格化管理推行以来,社区的主导作用和公共需求服务更加明显,加之长期以来人们对社区的认同感和依赖性,从而使社区成为各种公共服务的汇聚地和各种社会矛盾的集中地,被推到了社会管理的前沿阵地。社区“万能章”现象,正是伴随着这些职能向社区转移和扩张而产生的,是其工作随意性、无序性的现实反映。

少数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权限不明确。在社区一年出具的1000多份各种证明中,除少数属于居民自治和政府明文规定的赋权范畴外,绝大多数还是一些部门、单位在为群众办理各种证照、手续时,把社区盖章作为前置条件。这一方面说明职能部门权力下放、重心下沉、关口前移,有利于更好地为居民服务;另一方面,不排除一些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盈利性组织为减轻工作负担,将各项行政事务盖章、调查核实工作程序转嫁于基层社区承担。如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要求社区出具不扰民和周边居民同意的证明;法院在判案时,要求社区出具居民放弃继承权、夫妻长期分居的证明等。

社区服务与信息化管理不对称。由于社区任务繁重、责

任不明,件件工作好像都与社区相关,职能上的长期错位,致使社区工作人员很难很好地为盖章“把关”。其次,尽管民政、劳动、计生、公安等部门在社区都建有信息平台,但信息壁垒还没有打破,管理联动的格局还没有形成。目前社区平均有居民3000多户10000余人,且流动性大,依靠现行工作手段,社区难以掌握这些居民的所有情况。

盖章当事人的主观认定。现在很多居民并不十分理解社区工作,尤其到社区盖章开证明时,往往从个人利益出发,主观认为社区就应该为自己盖章开证明,社区人员多询问两句,居民就会不耐烦或者不愿意回答。可是社区在不知晓、不核实清楚情况,是不能随意盖章的。为此,社区工作者即使花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做好解释工作,也难免出现不理解甚至谩骂威胁等不愉快事情发生。

三、关于社区公章管理的对策建议

针对此次调查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参照借鉴外地经验,我们建议,通过以下三项措施来加以规范管理。

明确社区盖章的责任范畴。建议由民政部门牵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社区现有盖章项目进行清理,对法律法规赋予或规定社区职责范围内,且社区有能力承担并为居民提供方便的盖章项目予以保留,其余取消,坚决剔除相关部门强加于社区的盖章事项,并出台相应的指导性意见对社区公章使用规范管理。

建立职能部门调查准入机制。建议政府职能部门,但凡需要取证事项,严格实行准入调查制度。所涉社区有责任和义务提供相应的人力和信息配合支持,对未经审批准入的居民证明类社区盖章项目,社区有权拒绝受理。

健全完善统一的社区个人信息系统。建议政府适时建立社保、公安、工商、计生、劳保、药监等分类动态信息系统,统一向各部门及社区公开,同时加强相应的保密管理,通过档案资料的资源共享,从根本上解决社区“跨界”证明、重复盖章的工作负担。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见附件:表1《印章刻制申请表》) (二)法人个人名章、行政章、财务章、合同章,由行政管理中心开具公司介绍信统一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办理雕刻手续,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经北京市公安局备案。 (三)公司各部门的专用章(人事章、生产章等),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其形体、规格。 (四)未经公司董事长、总裁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门的印章。 三、公司印章的启用 (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统一在行政管理中心留样保存,以便备查。(见附件:表2《印章保管登记表》) (二)新印章启用前应由行政管理中心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四、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专项业务章(合同章、财务章、人事章、生产章)、董事长(法人)专用个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一)公司行政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 、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 、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 、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 、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 、公司章程、协议。 6 、员工调动。 7 、员工的任免聘用。 8 、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 、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2 、各类经济合同等。 (三)公司董事长(法人)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四)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得对外。 五、公司印章的管理职责 (一)公司董事长、总裁 负责行政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二)行政管理中心总监 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印章使用审批工作。 (三)各部门负责人 负责各职能部门专用章的审批工作。 (四)印章管理员 1、负责印章的保管。 2、负责设立印章使用登记台帐。 3、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4、负责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 六、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机关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机关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并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印章的使用范围 1、公司签发的文件、文书,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代表公司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与公司相关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及其它需要签章的。 2、其它情况需加盖公章时,必须由相关领导签批。 3、公司机关各科室所属专用章的使用由科室负责人明确使用范围及要求。 二、印章的使用要求 1、公司所属单位所有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以公司名义印发的公文(包括红头文件和非红头文件),不论上报上级机关还是下发各部门等用章,都须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凭相关领导签字或印章,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盖章。(见附表:《公章使用登记表》) 2、公司机关内部发文,凭公司机关领导签发的原件直

接用章,不需履行审批程序,但印签管理员需要办理登记手续。 3、凡涉及个人事项需加盖公章的材料,如贷款、担保、落户口等一律由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4、一般报送材料、传真文件、证明、便函、需加盖公章的,由审核材料的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5、单位介绍信盖章时均应由分管领导批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单位介绍信由办公室统一编页,存根由专人保管存档。 6、公章禁止带出本单位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同意并签字,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带出。公章带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7、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达不清、落款单位不明)的文档,拒绝加盖印章。 8、任何人不得以任何事由要求在空白纸页上加盖公章。 9、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审批程序且急需使用公章的,由公章使用人在《公章使用登记表》中注明事由,由分管领导批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后用章。 11、负责管理公章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管理,按照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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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总经办。(见附件:表1《印章刻制申请表》) (二)法人个人章、行政章、财务章、合同章,由综合管理部开具公司介绍信统一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办理雕刻手续,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经苏州市公安局备案。 (三)公司各部门的专用章(人事章、财务章等),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其形体、规格。 (四)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门的印章。 三、公司印章的启用 (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统一在综合管理部留样保存,以便备查。(见附件:表2《印章保管登记表》) (二)新印章启用前应由综合管理部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专项业务章、总经理(法人)专用个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一)公司行政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 、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 、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 、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 、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 、公司章程、协议。 6 、员工调动。 7 、员工的任免聘用。 8 、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 、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2 、各类经济合同等。 (三)公司总经理(法人)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四)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得对外。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单位公章(以下简称公章)管理,完善公章使用手续,杜绝漏洞发生,促进公章使用和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公章使用和管理正确、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专人管理公章。公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未经批准其他人员不得动用,专管人员也不得将公章交给他人使用和管理。公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办公室应指定人员代管,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注意事项。公章专管人员调离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二、严格审批手续。使用印章应坚持“先批准、后用章”的原则。批准人应当在公文送审稿或用章资料原件上签字。事情特急而批准人又无法签字的,经请示批准人同意后,可先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盖章后的材料复印备存,并注明请示人、请示时间,事后补办签字手续。 三、审批权限。 (一)单位行政章。所有上行文、重要平行文、下行文中涉及全局性工作、重要政策、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以及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等,须报经(单位一把手)签字批准后用章。其他一般对外工作联系函、回复函、议提案答复意见等平行文和一般下行文,须报经分管副职领导签字批准后用章。凡以单位名义制

发的各类证书等,需盖钢印的,须报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或持相关文件办理,并加盖单位证件专用章。 (二)单位党组印章。须报经单位党组书记签字批准后用章。 (三)单位领导名章。须报经单位领导本人或委托的其他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用章。 (四)业务章。按业务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批准后用章。 (五)财务章。政府采购支出、业务经费支出、出国费用支出、慰问支出以及其它支出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元的支出等重要支出须报单位一把手批准,一般支出由分管副职批准。与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支付等事项须加盖单位法人章,由一把手签字。 (六)办公室等处室印章。经处室分管领导或处室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后用章。其中,对外用章,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对内可由处室主要负责人批准。 (七)因专项工作需要刻制的印章。须经专项工作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用章。 四、使用登记。用章人员要认真填写《用印登记簿》,登记内容包括:编号、时间、用印单位或人员、用印事由(或文件名)、文件字号、发往单位、用印数量、批准人姓名、经办人姓名等。 五、盖章位置要准确、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公章的名称与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代用公章除外),不漏盖、不多盖。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便函、空白证件等上用印。

机关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民权县工商局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印章的使用范围 1、公章使用:由局名义签发的文件、文书,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代表局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与我局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及其它需要的签章。 2、其它情况需加盖公章时,必须由局长签批。 3、局属单位及局属各科室的公章及业务专用章使用由各单位及科室负责人明确使用范围及要求。 二、印章的使用要求 1、凡在局红头文件、账目款项、重要数字、以单位名义发信息与我局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重要材料上加盖公章的,必须由局长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2、凡涉及到财务、人事、工资等内容的各类型报表、报告、申请、便函、介绍信等必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盖章,否则,不予盖章。 3、本局在编人员凡涉及个人事项需加盖公章的材料,如办理信用卡、贷款、担保、公证、落户口、收入等与本局工作无关的事项一律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相关股室核实、县局主要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到办公室盖章;否则,不予盖章。

4、以局名义对外报送的一般性各种统计表、申请表、报表、材料等需盖章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再由分管领导签字到办公室盖章。报送的文字材料中涉及法律法规的还须经法制负责人签字。 5、各部门在办案中使用办案文书、罚没收据应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登记备案后方可盖章。行政处罚的案卷,应由分管领导签字后到办公室盖章。 6、公章禁止带出本单位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带出。公章带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7、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达不清、落款单位不明)的文档,拒绝加盖印章。 8、单位印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纸页上使用。严禁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等上面加盖局行政章或业务专用章。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9、凡启用公章,经办人都要先出示领导签字,然后认真填写公章启用登记表,经办人在“公章启用登记表”上签字并填写清楚文件材料名称、份数、时间和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章管理人员进行审核,严格按文件核准印数加盖公章,确保无误后方可盖章。

行政单位公章管理规定范文

行政单位公章管理规定范文 一、印章的使用范围 1、公章使用:由单位名义签发的文件、文书,包括各类通知、 通报、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代表局对外工作 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与我局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及其它需要的签章。等。 2、其它情况需加盖公章时,必须由局长签批。 3、局属单位及局属各科室的公章及业务专用章使用由各单位及 科室负责人明确使用范围及要求。 二、印章的使用要求 1、凡在局红头文件、账目款项、重要数字、以单位名义发信息 与我局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重要材料上加盖 公章的,必须由局长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2、凡涉及到财务、人事、工资等内容的各类型报表、报告、申请、便函、介绍信等必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盖章,否则,不予盖章。 3、凡涉及个人事项需加盖公章的材料,如贷款、担保、落户口 等一律由局长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4、一般报送材料、便函、需加盖公章的,由审核材料的分管领 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5、单位介绍信盖章时均应由分管领导批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单位介绍信由办公室统一编页,存根由专人保管存档。 6、公章禁止带出本单位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局主要 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带出。公章带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 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7、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达不清、落款单位不明)的文档,拒绝加盖印章。 8、单位印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纸页上使用。严禁在空白的纸张、 表格、信函、证件等上面加盖局行政章或业务专用章。严禁填盖空 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9、凡启用公章,经办人都要先出示领导签字,然后认真填写公 章启用登记表,经办人在“公章启用登记表”上签字并填写清楚文 件材料名称、份数、时间和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章管理人员进行审核,严格按文件核准印数加盖公章,确保无误后方可盖章。 10、特殊情况急需使用公章的,由公章使用人注明事由,并向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取得联系后可先行用章,但公章使用人应在 事后及时补办手续。 11、负责管理公章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管理,按照 管理程序办事,应当认真核对有关内容,使用人所填写的内容和拟使用公章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否则,出现事故,责任 由公章管理人员自己承担。 12、规范使用印章,做到“齐年盖月”(即印章的左边缘与落款 日期的年相齐,月、日盖在印章的下面);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 要平衡,印泥(油)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晰。 13、有下列情况,公章必须停用:单位名称变动;公章使用损坏;公章遗失或被盗,声明作废。 14、经批准停止使用的公章由局办公室统一封存或送相关部门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三、印章的保管 1、本局所有公章由专人负责管理,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转交 他人代管;保管人员要建立“公章启用登记表”,按照规定程序使用,严禁私自交于他人。

公章使用管理办法

公章使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本单位公章使用管理,保障公章使用的严肃性、权威性,促进本单位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公章由综合科科长管理,日常放置在保险柜内。综合科科长是公章使用、保管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公章使用、保管的有关规定,要经常检查、保养公章。 第二条使用公章必须填写公章使用申请表,经单位领导签字审批同意后方可盖章。应急使用公章,单位领导未能及时书面审批的,综合科科长须电话口头报告,得到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事后及时补办书面审批手续。书面审批手续和用章登记须妥善留存备查。 第三条综合科科长在盖章前须认真审阅、了解盖章材料内容,确保内容正确无误,符合相关要求。 第四条使用公章必须登记、签名,填写盖章登记簿。 第五条公章原则上只在办公室内使用,如确需将公章携带出办公室或单位以外使用,需报单位领导批准,指派专人负责使用。 第六条盖章必须保证位置恰当、图形清晰。 第七条发现公章有异常情况或丢失,要保护现场,及时汇报,查明情况,及时处理。必要时报警。 第八条公章保管者因工作变动应及时向下任保管者办理公章及登记簿交接手续。 第九条本办法自制订之日起实施。

公章使用申请表 公章使用申请表 公章使用申请表

盖章使用登记薄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我场公章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公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明确公章的使用权限和范围,严格事务审批程序,规范用印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场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部门领导应高度重视公章管理与使用工作,规范遵守本规定。各部门公章监管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三条衡阳市酃湖渔场公章包括行政公章、法人章和部门公章。行政公章、法人章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门公章由归属部门保管。 第二章公章刻制 第四条各部门刻制公章,必须先持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向场办公室提出刻章申请,经场领导批准后方可刻制。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刻制部门公章。 第五条各部门公章正式启用时,必须先到场办公室留存印签备案。未经留样备案的,一律不准自行使用。 第三章公章管理 第六条公章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场行政公章、法人章由办公室专人掌管;部门公章由各部门专人掌管。未经场领导批准,不得随意交给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交接,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严格交接手续。 第七条场行政公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场办公室,部门公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部门办公室内,公章未经存放部门负责人批准,均不得带出存放地点使用。因特殊原因,确需到存放部门以外地点使用,应经存放部门负责人同意,派遣专人携带前往。 第八条掌管公章的人员要自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严禁以印谋私,损害单位利益。 第九条不得伪造、变造、盗用、故意毁坏公章,违反者将视其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条因机构名称变更启用新公章或其它原因停用公章,应将原印章缴回办公室,不得私存或自行销毁。启用印章或停用印章应由场办公室发文公示。印章不使用时,必须锁于保险柜内。 第四章公章使用 第十一条公章的使用要严格控制范围、规格。严禁滥用公章发文、发函、出具凭证。 第十二条以农场名义发出各种公文、公函、重要申请必须填写《发文稿纸》,各类证明材料则必须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并经各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的重要材料如需备案,须在《公章使用登记表》中明示并注明备案科室。 第十三条涉及农场重大利益的有关合同、协议书等,必须经场长或主管领导批准,方可盖章。 第十四条对内、对外发放的各种证件、证明需加盖公章时,须由颁发证件、证明的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盖章。 第十五条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必须经场领导同意后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必须向办公室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者必须交回。 第十六条使用公章,应严格履行审批及登记手续。

关于公章使用的有关规定

关于公章使用的有关暂行规定 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完善工作规范,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公章的刻制、启用 公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总经理批准,由行政人事部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公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公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新公章启用应报总经理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二、公章的保管、交接 (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公司的公章、专用公章由总经理指派专人保管,财务部公章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2、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主管同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总经理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具体经管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公章办理任何事情。 (四)公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公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单位公章若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坏、遗失或被盗,除按有关法律、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外,须尽快向上级及相关部门报告,一面采取相应措施挽救损失;一面尽快补办手续,尽快补刻启用新印章,以免贻误正常工作。 三、公章使用

(完整版)公司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公章是一个单位、组织在职权范围内进行公务活动、行使职权的重要标志。为规范公司公章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公章使用的严肃性、合法性,加强法律风险的控制,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章使用范围: 第一条对外公务中必须以公司名义签订或出具的章程、协议、请示、申请、报告、证明、书面答复、收件收据、资质资格证明(例如营业执照等)及其他合法材料。凡适用“合同章”、“人事章”、“报关章”等专用章的,应尽量避免使用公章。 第二条以公司名义对内发布的规章制度、通知公告及其他公文。 二、使用公章程序: 第一条申请及审批流程 1、对外常规性工作(详见附表一):

第二条使用公章申请及审批流程解释 1、申请和审批流程 用印须填写《用印申请单》,分属不同事务的材料分别填写申请单,严禁在一份申请单中夹带其他事务的材料。 申请单首先交由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审核用途的真实性、必要性和材料的完整性。申请单必须是原件,若传真件、复印件须电话确认真实性。 常规性事项由部门经理审批签字后,总经办予以盖章。 非常规性事项,部门签字同意后交总经办主任审核签字,审核行文格式、条款设置及控制法律风险;最后交总经理审批签字。若无总经理签字,且需要立即盖章的,由总经办电话向总经理请示,总经理同意后予以盖章,事后用印人必须补充完成公章申请及审批流程。 2、盖章材料要求 原则上不得用复印件或传真件,除非是办事程序指定必须为复印件的(例如营业执照等)。材料字迹须清晰、正确。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不得有空白未填写部分。严禁在空白页、空白表上盖章! 用印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总经办不予盖章。 3、盖章 公章保管人须亲自对用印材料进行盖章。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公章进行盖章或作他用。 4、用印人填写《公章盖章登记表》 用印人亲自、如实填写《公章盖章登记表》,详细记录用印时间、用印人姓名、部门、用途等,最后由用印人签字确认。用印人登记时,公章保管人须在场监督。总经办须妥善保管《公章盖章登记表》,以便事后追溯和核对。 公章保管人核实《用印申请单》、《公章盖章登记表》、盖章材料一致无风险

公章管理制度

公章管理制度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目的: 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公章的刻制、启用 公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公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公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公章管理制度。 2、公章启用应报总经理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公章管理制度 二、公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公司的公章、专用公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备案。 2、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主管同意,公司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主任确认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公章管理制度。

(三)公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公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公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公章使用损坏; 3、公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公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公章送办公室封存或销毁,建立公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三、公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单位印章是单位合法存在的标志,是单位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本单位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单位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单位印章的刻制 (一)单位印章的刻制均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见附件:表1《印章刻制申请表》) (二)法人个人名章、行政章、财务章、合同章,由本单位开具公司介绍信统一到指 定的公安机关办理雕刻手续,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经县公安局 备案。 (三)单位各部门的专用章,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其形体、规格。 (四)未经本单位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单位的印章。 三、公司印章的启用 (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统一在办公室留样保存,以便备查。(见附件:表2 《印章登记表》) (二)新印章启用前应由行政管理中心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 使用范围。 四、单位印章的使用范围 单位的印章主要包括本单位公章、行政章、专项业务章(合同章、财务章)、(法人)专用个人名章。单位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一)单位公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单位对外签发的文件。 2、单位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单位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单位对外提供的报表、财务报告。 5、单位章程、协议。

6、员工调动。 7、员工的任免聘用。 8、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二)单位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2、各类经济合同等。 (三)单位(法人)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四)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五)单位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得对外。 五、单位印章的管理职责 (一)单位法人 负责公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二)单位办公室 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印章使用审核工作。 (三)各部门负责人 负责各职能部门专用章的审批工作。 (四)印章管理员 1、负责印章的保管。 2、负责设立印章使用登记台帐。 3、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4、负责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 六、单位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一)印章的管理 1、单位行政章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各类、各种公章的管理,便于公章的刻制、使用、销毁等各环节的工作,减少和避免因公章疏于管理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公章的刻制、使用、保管、销毁中负有责任的部门及个人;适用于对公司将产生权利、义务的设立、变更、解除作用的所有印章;适用于公章的刻制、留档、保管、备案、使用、销毁全过程。 第三条:定义:本规定中所称公章,是指以公司的名义经正常申报后统一刻制和销毁,在公司内予以保管,对各种文件加盖后将对公司产生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设立、变更、解除作用的公司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授权委托代理人名章、各分公司和项目部印章、公司内各部门印章、涉及技术内容的印章、专门用途印章等。 第四条:公章等级:根据公章重要程度和使用分类,分为以下三级: A级: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结算专用章;合同专用章。 B级:各分公司和项目部印章;公司内各部门印章;授权委托代理人名章;工会章;涉及技术、品质确认内容的专用章。 C级:对文件、原辅料、其他物资的收发章;日常生产、检验用章;在公司内使用的印章等。 第五条:公章刻制: 1、由公章使用人以《书面请示书》形式向总经理请求刻制。 2、总经理批准后转综合管理部向国家法律法规指定有资格刻制的单位统一刻制,其中需要向公安、工商、银行等申请并备案的由综合管理部办理。 第六条:公章使用 1、加盖A、B级公章须进行登记。登记册保留于公章责任人处。登记项目包括盖章时间;加盖公章文件名、份数、用途内容摘要;经办人;文件传递对方全称等。 2、盖章由保管责任人在盖章申请人在场情况下加盖,之后立即收回存放处。 3、经常性、常规的公章加盖,可由公章使用人列出详细资料并经有批准权的人批准后随时加盖。如:税务报表、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报表、经批准后的支票签出等。非经常性、常规的公章加盖,须经以下程序: 4、A级公章加盖确认程序: 盖章申请人填写《书面请示书》; 对需盖章文件报本部门负责人确认; 非日常、常规业务范围的报公司法律顾问审核; 报总经理确认批准; 由公章保管责任人进行登记并加盖。 5、B级公章加盖确认程序: 盖章申请人将需盖章文件进行确认。 报本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 由责任人进行登记并加盖。 6、C级公章加盖确认程序: 由公章责任人自行确认、登记并加盖。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凤城乡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印章的使用范围 1、公章使用:以乡政府名义签发的文件、文书,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代表乡政府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与我乡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及其它需要的签章等。 2、其它情况需加盖公章时,必须由书记或乡长签批。 二、印章的使用要求 1、凡在乡红头文件、重要数字、以单位名义发信息与我乡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重要材料上加盖公章的,必须由书记或乡长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2、凡涉及到财务、人事、工资等内容的各类型报表、报告、申请、便函、介绍信等必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盖章,否则,不予盖章。 3、凡涉及个人事项需加盖公章的材料,如贷款、担保等一律由书记或乡长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4、一般报送材料、便函、需加盖公章的,由审核材料的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5、单位介绍信盖章时均应由分管领导批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单位介绍信由办公室统一编页,存根由专人保管存

档。 6、公章禁止带出本单位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乡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带出。公章带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7、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达不清、落款单位不明)的文档,拒绝加盖印章。 8、单位印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纸页上使用。严禁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等上面加盖乡政府行政专用章。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9、凡启用公章,经办人都要先出示领导签字,然后认真填写公章启用登记表,经办人在“公章启用登记表”上签字并填写清楚文件材料名称、份数、时间和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章管理人员进行审核,严格按文件核准印数加盖公章,确保无误后方可盖章。 10、特殊情况急需使用公章的,由公章使用人注明事由,并向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取得联系后可先行用章,但公章使用人应在事后及时补办手续。 11、负责管理公章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管理,按照管理程序办事,应当认真核对有关内容,使用人所填写的内容和拟使用公章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否则,出现

水务局公章管理办法

**局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为保证局机关公章使用的规范性、严肃性和合法性,杜绝乱用、滥用行为,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公章的使用范围 1.由**局或是中共**局党组名义签发的文件,包括各类通知、请示、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代表我局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与我局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 2.其他情况需加盖公章时,须由主要负责人或是分管负责人签批。 3.局机关科室及局属单位的公章及业务专用章使用由各单位及处室负责人明确使用范围及要求。 二、印章的使用要求 1.已有完整文件签发单的公文可直接加盖公章。 2.其他文件材料盖章需在《盖章登记簿》上统一登记,明确盖章日期、事由、经办人、承办处室,除单位派车、个人公积金申领等例行性事务盖章可直接由科长、站队长签字办理外,其余均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必要时须报主要领导审定。 3.特殊情况急需盖章的,由经办人注明事由,并征得分管负责人同意后可先行盖章,但事后应及时补签;对重要文件不得先盖章再补签。

4.公章禁止带出本单位使用。如确有特殊需要,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带出。公章带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责任。 5.涉及行政审批和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等涉及企业的事项或是需要加盖公章的事项,经过分管领导领导签字后,由具体承办科室人员负责代办,再行加盖公章。 6. 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达不清、落款单位不明)的文件,拒绝加盖公章。 7.一律不得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合同、介绍信等上面加盖公章。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8.规范使用印章,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晰。 9.经批准停止使用的公章由办公室统一封存或送相关部门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三、印章的保管 1.本局公章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存放于指定安全的地方,严禁擅自携带外出。 2.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办公室分管领导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3.保管人因工作需要调离,需办理公章交接手续。 4.公章遗失应及时上报,对外登报作废。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通用版)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66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通用版) 一、总则 公章是我所在职权范围内进行公务活动,行使职权的重要标志,为加强我公司公章的管理,确保公章的正确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章的使用范围 所的正式文件(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请示、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行政介绍信、调查证明材料、规定要盖章的其他证件以及经所领导批准的需要盖章的材料。 三、使用规定 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盖章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 1、以公司名义发文,必须经公司领导审阅,方可盖用公司公章。 2、调查证明材料和其它需盖公章的,须经领导同意方可盖用公

司公章。 3、办理正常人事、劳资关系的材料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审核无误后方可盖用公司章。 4、公章一般不对职工私人使用,若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的,也仅限于证明职工身份、劳资、以及政审方面,材料必须由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盖用公司公章,并且其材料需要留下复印件备案。 5、公章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携带公章外出的,由公章保管人携章随同,使用后必须立即收回单位。 6、公章加盖处必须是文件或材料的适当位置,严禁在空白格式化文件或稿纸上加盖公章。 四、公章的保管 1、行政公章、支部章、工会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 2、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由财务科负责人负责管理。 3、科室章由科室负责人负责管理。 4、专职人员休假或另有他事不能在岗时,行政章、支部章必须

行政机关公章管理规定

行政机关公章管理规定 一、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为圆形,中央刊国徽或五角星。 二、国务院的印章,直径6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一),由国务院自制。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各部委的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 而右环行(图二),由国务院制发。 四、国务院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的印章,正部级单位的直径5厘米,副部级单位的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三),由国务院制发。 五、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印章,正部级单位的直径5厘米,副部级单位的直径4.5厘米,经国家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认定具有行政 职能的单位的印章中央刊国徽,没有行政职能的单位的印章中央刊 五角星,国徽或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四),由国 务院制发。 六、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五),由国务院 制发。 七、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的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六),由国务院制发。 八、国务院部委的外事司(局)的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七),由国务院制发。 国务院部门的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法定名称中冠“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国家”的单位的印章,直径 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八),由国务院制发。

九、自治州、市、县级(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自治旗、特区、林区,下同)和市辖区人民政府的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 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九),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发。 十、地区(盟)行政公署的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十),由省、自治区人民政 府制发。 十一、乡(镇)人民政府的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十一),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发。 十二、驻外国的大使馆、领事馆的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十二),由外交部制发。 十三、国家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或直属单位的印章,直径不得大于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 者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排(图十三),分别由国 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制发。 十四、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直径不得大于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十四)。制 发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名称内容 十五、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所刊名称,应为法定名称。如名称字数过多不易刻制,可以采用规范化简称。 地区(盟)行政公署的印章,冠省(自治区)的名称。自治州、市、县 级人民政府的印章,不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市辖区人民 政府的印章冠市的名称,乡(镇)人民政府的印章,冠县级行政区域 的名称。 字体要求 十六、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人民政府的印章,可以并刊汉字和相应的民族文字。

行政机关公章使用管理规定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行政机关公章使用管理规 定办法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2934行政机关公章使用管理规定办法Administrative Measures for the Use of Official Seals of Administrative Orga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海宁市规划建设局行政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为严密行政公章的使用管理,有效预防利用印章实施职务犯罪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促进全局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章范围 本规定所称的公章主要包括:局行政章,局机关各科室章,局属事业单位章,业务专用章。 二、公章的刻制、启用与停用 1、除由上级机关发放的公章外,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制发。 刻制公章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新成立或更改名称的单位刻制公章,需填写书面申请,经局领导批准后,由局办

公室持单位介绍信、机构设置批件及印章式样到公安机关办理刻印手续,并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刻字社刻制。 局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刻制业务专用章时,需填写书面申请,经法制科审核,局领导批准后,由局办公室办理刻制手续。 2、局办公室对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刻制的公章要进行压印登记。 未经发文和压印登记的不准启用。 如擅自启用造成后果的,将视情追究相关责任。 3、单位更名、撤销,须及时将原公章送交局办公室封存或销毁。 对字迹已经模糊或缺损的公章要及时向局办公室申请更换。 更换公章不再发启用通知。 4、对于因客观情况造成公章停止使用的,应及时写明有关情况,经局领导批准同意后,将公章上缴局办公室。 三、公章的使用 1、需要使用局行政章的文件材料应严格履行审批及登

公司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一、总则 公章(包括印鉴章)是一个单位、组织在职权范围内进行公务活动、行使职权的重要标志。为加强单位公章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公章的正确使用,提高公章使用的严肃性、合法性,特制定本规定。 二、职责 公章管理员具有以下职能:(一)负责公章的保管。(二)负责设立公章使用登记台帐。(三)负责公章使用的审核工作。(四)负责制定所保管公章的使用程序。 三、使用规定 (一)公司的公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专项业务章。 (二)凡本单位各类行文、请示、报告、专业技术问题的书面答复以及资质、资格管理等用章,必须经领导核准后方可用章。 (三)公章的使用由各保管人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 (四)公章使用(公司红头文件除外),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公章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因使用公章不当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其相应责任。 (五)公章一般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携带公章外出,必须填写《部门联络单》,经总经理批准后才可施行。 (六)公章管理人员如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公章,由重新确定的公章管理人员另行办理接收公章手续,不得私自转交他人。 (七)公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公章。 (八)对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经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批后,方可盖章。 (九)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公章清晰、端正。 (十)公章如有不慎丢失,保管人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向公章备案单位报失。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一、公司公章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交接,须经总经理批准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二、一般性介绍信及身份证明,须经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或公章主管人员审核后,方可盖章,以备查。 三、对加盖公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 四、公章禁止带出院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综合管理办公室人员携带前往,用后立即带回。 五、公章一律不得用于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公章一般应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如无特殊情况,下班后停止使用公章。 六、公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没有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不得随意盖章。 七、公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随意乱放。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应采取防盗措施。 八、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如公章管理人员违规盖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总公司证件使用申请表 申请日期:年月日 申请人申请部门 证件名称 用途说明(请注明用途及使用期限) 部门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公章管理不善将给公司带来太多麻烦,最近公司要求我起草一份公章管理规定,我草写了一下,希望能得到论坛里的高人指点!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XX公司法字(2008)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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