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管县对接方案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6.26•【字号】黔农发〔2013〕131号•【施行日期】2013.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农发〔2013〕131号遵义市农委,毕节市农委、畜牧水产局、农机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农业部门工作实际,现就贯彻落实省直接管理县(市)先期试点(仁怀市、威宁县)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按照权力与责任相统一、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要求,科学划分省和县级农业部门职责,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机制,扩大试点县(市)农业部门的管理权限,着力转变部门职能,减少行政层级,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增强试点县(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活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规定范围内大胆实践,勇于改革制约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遵照省委、省政府有关省直管县(市)的重大部署和要求,结合农业部门实际开展工作;坚持简政放权、扩权强县,权责一致、强化配套,充分发挥试点县(市)农业部门的职能作用,实现工作无缝对接;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稳妥、循序渐进,逐步完善、注重总结,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三)总体目标。
积极探索省直接指导县(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执行有力、运转流畅、廉洁高效”的运行机制,扶持试点县(市)进一步夯实县域农业经济基础,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大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促进试点县(市)农业农村经济加快发展,建成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县、体制改革试验县和统筹城乡发展先行县,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提高农业部门服务效能摸索经验和提供示范。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中共江苏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1.30•【字号】苏发[2011]39号•【施行日期】2011.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发〔2011〕39号2011年11月30日)苏州、泰州、宿迁市委、市人民政府,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委、县(市)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关于开展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已经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开展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以下简称省直管县)体制的精神,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开展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0号)要求,现就我省开展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1.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层级,理顺条块关系,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增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加快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和县域经济发展步伐,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作出积极贡献。
2. 基本原则。
解放思想,依法探索,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大胆实践,勇于突破制约发展的思想障碍和体制束缚,积极探索省直管县的体制机制;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各试点县(市)区位优势、产业特点、经济规模和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科学设计试点方案,指导试点县(市)建立符合区域特点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在试点中探索、在实践中总结、在执行中完善,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权责一致,事财匹配,根据县级政府履行职责的实际需要下放管理权限,增强县级政府财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使试点县(市)政府财力与事权相匹配,权力与责任相统一。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接热线、办实事”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接热线、办实事”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22.07.11•【字号】皖应急办函〔2022〕17号•【施行日期】2022.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接热线、办实事”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宿州市除外)、省直管县(市)应急管理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接热线、办实事”活动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22〕14号)安排,省应急管理厅定于2022年7月14日采取属地首接、省市联动方式开展12345热线接听活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2022年7月14日上午8:30至11:30。
二、参加人员各市、省直管县(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参加,并安排相关负责同志和业务科室负责人(不少于5人),在本市12345热线接听群众来电。
人口大市要视情增加人员。
三、有关要求1. “接热线、办实事”活动预告(第9期)由省应急管理厅统一发布,各市应急管理局无需转发活动预告。
2.请各市应急管理局抓紧确定接听热线活动人员名单,并与本级12345热线对接,做好接听培训,掌握接听流程和注意事项,落实省政府办公厅相关要求。
人员名单请于7月13日上午下班前反馈至省应急管理厅。
3.请各市应急管理局加强对热线接听事项办理情况的跟踪调度,对属于职能范围内群众和企业诉求问题,会同本级12345热线督办。
联系人:陈跃,电话:62998783,邮箱:****************。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2022年7月11日。
县区对口合作实施方案

县区对口合作实施方案一、背景。
近年来,我国县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日益突出,为了加强县区间的合作,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共同发展,各级政府纷纷提出了县区对口合作的实施方案。
县区对口合作是指在国家政策支持下,由一个相对富裕的城市或地区与一个相对贫困的县区建立长期的对口合作关系,通过资源整合、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等方式,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二、合作内容。
1. 经济合作。
在经济合作方面,对口合作地区可以通过引进产业、项目对接、资金支持等方式,促进贫困县区的产业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
同时,富裕地区也可以通过投资、合作开发等方式,实现资源共享,促进经济协调发展。
2. 教育合作。
教育合作是县区对口合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富裕地区可以向贫困县区提供教育资源、教学设备、师资支持等方面的帮助,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改善教育条件。
同时,也可以通过学校间的交流互访、师生交流等方式,促进教育资源的共享,提高教育质量。
3. 医疗卫生合作。
在医疗卫生合作方面,富裕地区可以向贫困县区提供医疗设备、医疗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帮助,改善当地医疗卫生条件,提高医疗水平。
同时,也可以通过医疗队伍的互派、医疗资源的共享等方式,促进医疗资源的均衡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4. 文化旅游合作。
文化旅游合作是县区对口合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富裕地区可以向贫困县区提供文化艺术交流、旅游资源开发、旅游产品推广等方面的支持,促进当地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增加旅游收入。
同时,也可以通过旅游景点的联合开发、旅游活动的互动合作等方式,促进旅游资源的共享,提高旅游服务水平。
三、实施措施。
1. 加强政策支持。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县区对口合作的政策支持力度,出台相关扶持政策,为对口合作提供政策保障。
同时,也要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机制,加强对对口合作项目的指导和监督。
2. 加强组织协调。
各地要建立健全对口合作的组织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对口合作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于省直管相关工作对接情况的汇报(精简篇)

关于省直管相关工作对接情况的汇报关于省直管相关工作对接情况的汇报2016年4月25日,XX省人民政府以《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省府发〔2016〕8号)下发了XX将从2016年7月1日作为省直管试点县,文件下达后,发改作为全县经济发展的综合部门,在第一时间到省、市发改委对接了相关工作,现将对接情况汇报如下:2016年5月7日,发改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崔炳鸿带领常务副局长毛坤文、副局长杨健科学有效地向市发改委主任谌毅业、总工程师雷明礼及在家班子面对面汇报了我局1-4月份的工作和项目建设情况,并请求市发改委帮助解决我县县城污水处理二期工程等项目的前期工作经费。
同时,向办公室、重大项目办、产业科、农经科、投资科、地区科等有关科室的领导汇报了相关工作。
之后,连夜赶往贵阳,于8号开始向省发改委领导、各相关处室对接了相关工作。
具体如下:2016年5月8日,XX县发改局崔炳鸿、常务副局长毛坤文、副局长杨健在常务副县长***、政协副主席徐勇的率领下向交通处对接交通处对接县机场项目前期工作及威水、威昭高速公路建设前期工作。
5月9日至10日,县发改局崔炳鸿局长首先向省发改委袁家榆副主任电话汇报了自试点工作以来我县项目建设取得的成效,并就我县项目建设工作中存在问题以及需要省发改委帮助解决的困难进行了汇报。
然后又带领常务副局长毛坤文、副局长杨健先后去规划处、经贸处、社发处、环资处、基础产业处汇报对接工作:在规划处对接了新民镇小城镇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规划修编工作;在经贸处对接了新民镇牲畜交易市场项目,该项目已批复,并下达资金30万元;在社发处对接我县第二人民医院项目可研以及资金投向、XX老年养护楼项目、XX三中新建学生宿舍是食堂项目;在环资处对接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该项目正在进行招投标,近日进行开标,还汇报了XX县二期垃圾填埋场项目及县城周边30公里范围内垃圾转运站项目;在基础产业处汇报了我县煤电一体化项目。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法[2011]28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法[2011]28号](https://img.taocdn.com/s3/m/efba442286c24028915f804d2b160b4e767f8109.png)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法〔2011〕28号)各省辖市政府法制机构,巩义市、兰考县、汝州市、滑县、长垣县、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新蔡县政府法制机构,省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已经河南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为了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的通知》(豫发[2011]7号)精神,结合省政府法制办工作职责,现就做好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相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做好试点相关工作的目标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中央批准开展的重要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是省委、省政府着力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战略决策。
省政府法制办通过积极履行职责,为试点工作提供法律政策支持,确保试点县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大胆改革,先行先试,协助推动试点县成为体制改革的先行者、统筹城乡的示范区、科学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排头兵。
二、与试点县对接的相关工作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省政府法制办积极支持、帮助和指导试点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以事关依法行政全局的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不断增强试点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努力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为试点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更加良好的法制环境。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支持省直管试点县实施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支持省直管试点县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11.06.27•【字号】豫司文[2011]158号•【施行日期】2011.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支持省直管试点县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司文[2011]158号)各省辖市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厅机关各局处室,各省直管试点县(市)司法局:《河南省司法厅支持省直管试点县司法行政工作实施意见》已经河南省省直管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河南省司法厅支持省直管试点县司法行政工作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发〔2011〕7号)要求和全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确保6月1日新的管理体制入轨运行,现对省司法厅支持省直管试点县司法行政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以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按照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的要求,抢抓机遇,多措并举,努力把试点县司法行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充分发挥试点县司法行政机关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职能作用,推进全省司法行政事业不断发展,为建设中原经济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试点县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构建一套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转协调、职能作用发挥明显的试点县司法行政工作体制机制;--打造一个设施齐备、功能健全、保障有力的试点县司法行政工作平台;--形成一个业务活跃、服务民生、持续创新的试点县司法行政工作局面,为维护稳定、服务大局、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毕节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6.13•【字号】毕府发〔2013〕16号•【施行日期】2013.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切实配合做好省直接管理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确保在理顺管理层级的同时各项经济社会事务有序开展、稳步推进,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3〕8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3〕24号)精神,现就我市推进省直接管理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着力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组织机构,提高行政效率,创新体制机制,扩大县级政府社会管理和经济管理权限,增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应放尽放原则。
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全方位地对各类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进行全面、有序下发。
(二)坚持统筹协调原则。
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市直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市域重要资源配置、重大事务管理、规划管理的统筹效应,对试点县在项目、规划等方面给予关心和支持。
(三)坚持权责一致原则。
对市级委托下放到试点县管理的事项,试点县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责任机制,做到权责一致、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有责可查。
(四)坚持提升效能原则。
试点县政府要将扩大管理权限与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方式、提高管理水平、提升行政效能有机结合,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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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产业集聚区
关于省直管县的对接问题的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精神,结合我县产业集聚区的实际,现就与省直部门对接有关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着力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深化行政制度改革,切实提高行政审批的能力,为全面增强产业集聚区经济发展的活力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发[2011]7号)要求和全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确保6月1日新的管理体制正常、安全入轨运行。
省政府将项目备案、审批下放到产业集聚区进行管理,是充分信任和支持产业集聚区经济发展的具体体现,也是对解放思想和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
我们不仅要做好此次下放权限的对接工作,更要用好手中的下放权利,促进产业集聚区的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基本原则
1、专人负责原则。
产业集聚区指定一名领导分管项目立项、备
案审批工作,由产业集聚区经济发展科具体负责实施,保证省政府权限下放对接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强化管理原则。
具体负责项目立项、备案、审批工作的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河南省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和省政府关于权限下放的相关文件,准确掌握审批项目的法律依据、审批条件、申报材料以及审查材料的正确填写。
3、依法行政原则。
对法定审批主体为省政府的审批项目,按照省政府的要求依法对申请项目进行立项、备案,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和管理。
四、工作标准
1、产业集聚区将完善项目行政审批的各项制度和机制,确定各部门在审批工作中的责任分工,行政审批人员审批程序等要求。
2、将行政审批纳入政务公开范围,公开审批项目法律依据、办理程序、审批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时限、数量限制、收费标准、审批结果等内容,实行阳光执政。
3、努力形成程序最简、时限最短、效率最高的审批模式,最大限度的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积极作用。
4、对审批机构充分授权,审批专用章要授予审批机构使用和管理。
5、要完善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防止乱用权利,损害国家和当事人的利益。
6、要建立审批档案管理制度,申请人提供的备案申请表、项目
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产品工艺流程说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都要一个不拉地装进审批档案。
7、慎重对待省政府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要认真落实省发改委审批权限下放工作,主动加强与省发改委的沟通,主动接受指导和监督,确保项目审批不出现违法疏漏。
五、实施步骤
1、清理备案审批项目。
产业集聚区各科室对本科室依据法律、法规行使的行政审批项目、依据部门规章行使的行政审批项目、自行行使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自查清理,逐项列出审批依据、作用和效果分析,由县发改委统一进行核查分类。
2、确定审批项目。
结合本单位的行政审批项目和此次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经产业集聚区党委论证并与各科室确定行政审批的审批项目。
3、规范实施。
努力形成程序最简、时限最短、效率最高的审批模式。
公开审批项目法律依据、办理程序、审批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时限、数量限制、收费标准、审批结果等内容,并将工作步骤及方案上报省政府。
六、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障此次省政府下放权限对接工作的妥善实施,产业集聚区特成立下放权限对接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附后)
2、落实目标责任。
此次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单位主要领导作为下放行政许可审批权利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指导每个环节的工作,按照总体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3、加强监督管理。
完善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防止行政审批人员乱用权利,损害国家和当事人的利益。
4、及时上报和备案。
凡涉及省政府规定的审批项目,要按照省发改委关于项目的规定办理,主动接受省发改委的监督和指导,避免该审批与省发改委总体规划造成冲突。
审批结束后,要将全套原文件材料装订成册,报省发改委备案。
下放权限对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