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收入确认.doc
对IPO下收入确认方法

对IPO下收入确认方法
IPO(首次公开发行)是一家公司将其股票首次在证券市场上公开发行的过程。
在IPO 过程中,公司需要按照一定规定对其收入进行确认。
在IPO下,公司将首次公开募集资金,这些资金将计入公司的账面价值中。
因此,公司需要对募集资金进行确认并计入收入。
公司在IPO过程中的募集资金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公开发行新股
2. 已发行股票的售出
公司也可以将先前发行的股票出售给投资者,因此也需要确认这部分的收入。
公司需要将售出的股票的市场价值确认为收入,并计入公司账面价值。
3. 股权摊薄
公司在IPO过程中可以因为发行新股而导致股权摊薄。
股权摊薄是指公司发行更多的股票后,原本每股的收益会被分散到更多的股票上,导致每股股利降低。
公司需要确认股权摊薄所导致的损失,并计入公司账面价值。
4. 投资者和股东之间的协议
公司和投资者和股东之间签订的协议可能会导致公司需要确认收入。
例如,公司可能会向投资者承诺分配一定的股息,这部分股息需要确认为收入,并计入公司账面价值。
在IPO过程中,公司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定对其收入进行确认。
这些规定通常由财务会计准则(GAAP)和国际财务报告标准(IFRS)等制定,以确保公司在IPO过程中的财务稳健性和透明度。
对IPO下收入确认方法

对IPO下收入确认方法IPO下收入确认方法是指在企业进行首次公开发行时,对其收入进行确认的方法。
首次公开发行(IPO)是企业向公众募集资金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过程,对收入确认方法的选择直接影响了企业的财务报表和财务业绩。
在IPO过程中,正确的收入确认方法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对于股东、投资者和监管机构来说,了解IPO下收入确认方法是非常重要的。
在进行IPO时,企业需要按照财务会计准则对其收入进行确认,以便向投资者和监管机构展示出真实和可靠的财务状况。
下面将就IPO下收入确认方法进行详细的介绍。
对于收入的确认,企业可以选择按照实现原则或者权责发生制进行确认。
实现原则是指在收入和支出实际发生时确认,而权责发生制是指在收入和支出的权利和义务发生时确认。
对于收入的确认,还需要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确认条件、确认对象、确认时间和确认基准。
对于确认条件,企业需要根据收入的发生条件来确认收入。
收入的发生条件一般包括了商品的交付、服务的完成、收入的实现及相关的收益已经确认,企业在确认收入时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确认条件。
对于确认对象,企业需要确定确认对象所属的性质,包括货物销售、提供劳务、提供服务等。
确认对象的性质对收入确认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企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选择确认对象。
对于确认基准,企业需要根据收入的性质和特点来确定确认基准。
确认基准一般包括了直接法、间接法和混合法。
直接法是指通过具体的收入事项来确认收入,间接法是指通过收入的相关成本和权益来确认收入,混合法是指通过直接法和间接法的结合来确认收入。
确认基准的选择对企业的财务报表和财务业绩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企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选择确认基准。
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收入确认问题探究

不做 过 多 涉及 。 由 于 起 始早 , 展 时 间 发
长 , 统 经 营 模式 下 企 业 的 收 入 确认 中 传 出 现 的 问题 已 经 得 到 了 更 为 严 谨 的 解 决 。而创 业 板 中 的上市 公 司 大 多采 用 了
企 业 的 经 营 模 式 , 即 企 业 的赚 钱
第三方物流 企业 的经营是 多环节 分 期 收款 上。
方 式 — — 企 业 如 何 有 效 组 合 各 种 资 流 转 ,多 群 体 合 作 和 跨 区 域 经 营 的 全 源 。从 而 使 其 价 值 不 断 增 长 以达 到 盈 程 服 务 过 程 。然 而 。 国 目前 没 有 制 定 我
题旱 已研 究得较 为透彻 . 不存在较 大的问题 。但 对于在创 业板 新上 市的企业来说 , 其创 新的经营模 式需要 在收入 确认方面与公司业务 类型 和商业模式 结合起 来。文章将 以四种模 型为主 , 究创业板新 经营模式 下收入确认 时应 注意的问题 。 探
【 关键词 】新经营模式 ; 收入确认 ; 收入陷 阱
实 务 I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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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业 板 上 市公 司 的收 入 确 认 问题 探 究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
【 摘
贾明琪
牛仕 良
辛江龙
要 】由于衡量价值标 准和功 能的 不同, 创业板 的企 业大 多成长性 高, 商业模 式独特 , 可复制性 弱。对于传统 的工业 , 收入 确认 问
收入 确 认 的方 法
企业会计 准则 对销售商 品收入一
的转 移 ;控制权 与管 理权 的转 出 ; 金 额 可 靠 计 量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成 本 可计 量 。 提 供 劳 务 则 根 据 交 易 结 果 能 否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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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国税函[2008]875号)的解读国家税务总局2008-10-30出台《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国税函[2008]875号文,对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做出明确规定,解决了长期以来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与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收入确认时间是否存在差异的问题。
本文对收入确认时间在财税及各税种之间的差异做一个比较。
一、国税函[2008]875号文强调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原则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来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规定: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销售购物卡问题《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第四条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财税差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无“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规定。
因为经济利益属于企业经营风险,国家不承担此风险。
例如:甲企业2008年12月10日发出商品给乙企业市价1000万元,成本800万元,合同规定发货当天付款,如果乙企业2008年12月10日发生火灾,损失严重程度甲企业不得而知,可以判断在近半年无法收回货款,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第四条规定可以暂时不确认收入,会计分录如下借:发出商品800贷:库存商品800但是在申报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在附表一第16行“其他视同销售收入”1000万元;附表二第14行“其他视同销售成本”列支800万元通过主标计算后自动调增200万元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医疗上市类公司收入确认参考.docx

1、长春迪瑞医疗(血、尿分析仪2012年):2、深圳理邦仪器。
(心电图机、B超等2011年)(一)收入确认原则本公司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及提供劳务收入等,确认原则如下:(1)本公司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10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2)本公司在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劳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劳务的完成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时,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完工百分比按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已经发生的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实现。
3、长沙三诺生物(血糖仪2012年)(一)收入确认原则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原则:本公司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公司内销、外销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如下:(1)、内销收入确认方法由于血糖监测系统货值较低,经销商数量多且分散,血糖监测系统行业内企业在零售市场销售时多采用买断经销模式进行销售。
在实际销售过程中,公司与经销商达成合作意向后,即签订供货合同;为避免资金过多的沉淀于销售环节,公司对销售回款有严格的要求,基本采取经销商先行预付全部货款至公司,公司收款后组织货源并发货给客户。
IPO收入确认要点

IPO收入确认要点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收入确认是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所获得的收入如何确认的问题。
在IPO过程中,公司将其股份出售给公众,从而获得融资,并将融资收入纳入公司财务报表中。
然而,IPO收入确认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遵循一些具体的要点和规定。
以下是相关的IPO收入确认的要点:1.IPO收入的确认时机:IPO收入应在公司股票在市场上公开交易以后确认。
通常情况下,公司的股票交易所上市当天,IPO收入也可以确认。
这是因为公司在交易所上市后,股份已经正式发行给公众,并产生了相应的融资收入。
2.IPO收入的金额计算:IPO收入的金额应该是公司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出来的。
发行价格是指公司每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是指公司在IPO过程中发行的股份数量。
通过将这两个因素相乘,就可以得出IPO收入的金额。
3.IPO费用的扣除:在计算IPO收入时,公司还应该扣除与IPO相关的费用。
这些费用包括IPO承销费用、法律顾问费用、会计师费用等。
这些费用是公司为了完成IPO所支付的,应该在计算IPO收入时予以扣除。
4.IPO收入的分配:一旦确认了IPO收入的金额,公司需要根据股东协议或公司章程中的规定来决定如何分配这些收入。
通常情况下,公司会将IPO收入用于偿还债务、投资扩张或者作为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储备。
5.IPO收入的会计处理:确认IPO收入后,公司需要根据会计准则对这部分收入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通常情况下,IPO收入被视为公司的股权。
根据会计准则,公司应当将这部分收入纳入股东权益账户,即股本账户。
这样就可以反映公司新发行的股份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要点仅为一般情况下的IPO收入确认要点,实际操作中还可能有一些细节和特殊情况需要考虑。
此外,不同地区和国家的会计准则可能存在差异,公司在进行IPO收入确认时还需要遵循当地的会计法规以及相关准则的规定。
因此,在具体操作中,公司应该结合自身的情况和专业会计人员的指导,进行正确的IPO收入确认。
上市公司收入的确认原则和构成

标题:深度解析上市公司收入的确认原则和构成一、引言上市公司收入的确认原则和构成是财务会计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直接关系到公司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深度探讨上市公司收入的确认原则和构成,帮助读者更全面地理解这一主题。
二、上市公司收入的确认原则1. 收入的确认原则概述收入的确认原则是指在何时确认收入和应收账款的准则。
在美国通用会计准则(US GAAP)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中,收入的确认原则都具有相似性,主要包括成交实现和服务完毕两种方法。
- 成交实现方法:指当产品或服务的所有权和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即可确认相关收入。
这通常发生在销售或交付产品的时候。
- 服务完毕方法:指在完成服务并向客户提供相应的报酬后,才能确认相关收入。
这适用于提供长期服务或长期合同的情况。
2. 收入确认的例外情况除了成交实现和服务完毕方法外,US GAAP和IFRS还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况,如收入逐步确认、合同方式确认和特殊行业的收入确认规定等。
在实际操作中,公司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选择合适的收入确认原则,并充分披露相关信息。
三、上市公司收入的构成1. 收入的构成概述上市公司的收入构成非常广泛,主要包括销售收入、服务收入、投资收益、租赁收入等。
在财务报表中,公司需要对每种收入进行细致地分类和披露,以便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了解公司的盈利模式和经营情况。
2. 销售收入销售收入是指公司销售产品所产生的收入,通常是公司主要的经营活动之一。
公司需要根据成交实现或服务完毕原则确认销售收入,并及时处理与销售相关的坏账准备和销售退货等事项。
3. 服务收入服务收入是指公司向客户提供服务所产生的收入,包括技术服务、沟通服务、运输服务等。
公司需要根据服务完毕原则确认服务收入,并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客户的需求和标准。
4. 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是指公司通过投资股票、债券、期权等金融资产所获得的收益。
公司需要根据投资收益的类型和性质进行分类,并按照规定的会计政策确认投资收益。
对IPO下收入确认方法

对IPO下收入确认方法
IPO的全称是Initial Public Offering,即首次公开发行,是指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
在IPO过程中,企业需要按照一定的会计准则来确
认收入。
下面将对IPO下收入确认方法进行详细的分析。
IPO下收入确认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根据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根据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是指企业在完成交易或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发生了交易或提
供了服务,且相应的权利和责任已经转移,此时才可以确认收入。
在IPO过程中,企业需
要根据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以确保收入的真实和可靠。
2. 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是指企业根据完成合同工程的百分比来确认收入。
在IPO
过程中,如果企业有涉及工程项目的收入,可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来确认收入,以反映项
目完成的进度和收入的实现。
3. 根据实现收入确认法
根据实现收入确认法是指企业在收到现金或等价物的同时确认收入。
在IPO过程中,
一些企业可能会选择在完成交易并收到款项后确认收入,以确保收入的实际实现和可靠
性。
这些方法在IPO过程中都有一定的适用性和局限性,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来选择
合适的方法来确认收入。
企业还需要遵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法规,确保收入的确认符合法
律和规章的要求。
对于新上市的企业来说,IPO过程中的收入确认也需要特别注意。
新上市的企业可能
面临更多的挑战和压力,需要加强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确保收入的确认符合相关的要求,防范潜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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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收入确认
下面我仅就我实际操作国内某一上市公司案例与国际发生的案例,浅谈一下上市公司在收入确认方面的一些手段,以及注册会计师如何从实际出发,严格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独立审计准则谨慎执行业务,规避风险,确保所审会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
案例
一、未到期收入和虚假收入
在审计某上市公司2002年度年报时发现:
a.年末存在确认收入时已经收到订货单但尚未发货的情况(共计800万元,利润300万元)。
即该公司年末对一批客户进行了一次有效的销售,然而,由于在确认收入时订购的产品并未完全交付给客户,因此它是未到期的。
审查了该上市公司的销售公司的销货合同、公司的发货记录、运输部门的起运发票,客户的回执等,发现公司有十几笔货物是12月29-30日发出的,合同是真实有效的,有铁路运单,但合同中规定到目的地交割验收,显然在时间上不满足收入确认的原则,公司解释系年度滚动,有点站不住脚。
b.公司6月存在大宗销售涉及金额1500万元,利润700万元,主要发往异地中转库-广州、成都、福建,由中转库再销售给客户。
有销售合同,发货记录,但跟踪客户记录,这些客户应收余额未变化,发询证函不回,无法实施正常的审计程序,这情况下实施替代程序,直接与客户联系等方式,证实系虚假销售。
案例一分析:在我国,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要求,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
不能过分依赖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避免国内审计工作常见的通病——重实质性审计,轻符合性审计。
案例一我们就可通过分析性复核和重点审计发现问题,一般期末经济业务通常是审计的重点,被审单位为粉饰会计报表,常常期末集中处理,A,就是情况之一。
B,我们通过均衡分析,不难发现企业的大宗交易,跟踪追查便可水落石出。
符合性测试不仅表现在审计程序上,实施不同的手段可能达到更好效果。
与管理当局交谈,了解他们处境,就可找出相关动机。
最后在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交谈中,注意到,由于公司董事会中制定了股权激励方案,即每年销售及利润递增10%,将有一定奖励措施,因此公司虽然业绩不错,但仍铤而走险,故有上述行为。
案例
二、美国施乐财务舞弊案
施乐公司有时也以全额现金的方式出售复印机等办公室设备,但多数情况是与客户签订租赁协议,客户按月支付设备租金、维护和融资费用。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租赁》规定,符合销售型租赁条件的,出租方可在租赁协议生效时立即确认属于设备销售的收入,至于融资和设备维护收入,应当在租赁期限内分期确认。
根据租赁准则的要求,施乐公司对于“捆绑租赁”,必须选择合理的标准,将租赁协议中的收入总额在设备销售收入、融资收入和维护收入之间分摊。
为了迎合华尔街的盈利预期,施乐公司通过武断确定融资权益回
报率,人为压低融资收入,夸大复印机销售收入。
通过先确定设备维护和设备融资的公允价值,将租赁协议总价减去这两个租赁要素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设备销售收入的公允价值。
而公认会计准则的规定,设备销售收入的确认不应当采用“倒轧法”,而应当采用“直接法”,根据同类复印机设备的市价等因素确定复印机设备的公允价值,以此作为确认销售收入的基础。
为了在采用“倒轧法”时低估融资收入,施乐公司的高管人员不顾其子公司所处经营环境对租赁业务回报率的影响,武断的确定“复印机设备融资业务的回报率不应超过15%”。
1997至2000年,通过操纵融资业务的回报率,施乐公司在没有多销售一台复印机或其他产品的情况下,提前确认了22亿美元的设备销售收入和3.01亿美元的收益。
案例二分析:施乐公司主要从事复印机的生产和租赁业务,其主要舞弊手法在很多方面主要是围绕着如何规避租赁准则的规定。
这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会计处理的量化标准。
量化标准是会计准则的双刃箭,既可提高准则的可操作性,同时也使准则更容易被操纵和规避。
注册会计师应吃透相关准则的精髓,结合被审单位的具体情况,重点关注,重点分析。
施乐案中主审的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过于看重施乐公司这一星级客户,即使知道施乐公司的财务报告严重失实,他们仍乐意给施乐公司提供“干净”的审计意见,并默许施乐公司继续使用一些严重违规的会计手段。
可见,在施乐公司的审计项目上,毕马威的质量控制流于形式,专业判断和职业道德让位于“客户关系”。
通过这两案例看:收入的确认是财务会计的一大难题。
收入能否确认和何时确认主要取决于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新会计准则的制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收入确认难的问题,但如何更好地贯彻新准则的精神,是摆在会计人员面前的新问题,还须通过不断完善收入确认的程序和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来加以解,
在《收入准则》中,对收入的定义是“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它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从这个定义可以分解为收入的三个重要的特征,第一,它是日常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第二,这种利益流入是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他人使用本企业的资产而取得;第三,流入的经济利益不包括代收的款项。
这样,会计人员就能够从这三个特征来确认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