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阶段编制规定移民(201405)
人员转移安置实施方案

人员转移安置实施方案目录一、前言 (3)1.1 编制目的 (3)1.2 编制依据 (4)1.3 工作原则 (4)二、背景分析 (5)2.1 转移安置人员情况 (6)2.2 原因分析 (7)2.3 影响评估 (8)三、转移安置规划 (9)3.1 规划目标 (10)3.2 规划范围 (11)3.3 规划期限 (12)3.4 转移安置方式 (12)3.5 转移安置规模 (13)3.6 转移安置地点 (15)四、人员转移安置实施步骤 (16)4.1 实施准备 (17)4.1.1 制定实施方案 (18)4.1.2 建立组织机构 (18)4.1.3 招聘培训工作人员 (20)4.1.4 宣传发动 (21)4.2 实施过程 (22)4.2.1 转移安置计划制定 (23)4.2.2 转移安置对象确定 (24)4.2.3 转移安置过程管理 (26)4.2.4 转移安置结果评估 (26)4.3 实施保障 (28)4.3.1 资金保障 (29)4.3.2 物资保障 (30)4.3.3 交通保障 (32)4.3.4 通讯保障 (33)4.3.5 技术保障 (34)4.3.6 安全保障 (35)五、人员转移安置效果评价 (36)5.1 评价目的 (36)5.2 评价方法 (37)5.3 评价指标 (38)5.4 评价报告 (39)一、前言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部分城乡结合部、重点项目建设区域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地区的人员流动日益频繁,给当地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妥善解决人员转移安置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依法依规、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注重实效的原则,对需要转移安置的人员进行系统安排和综合施策,确保转移安置工作有序、高效进行,使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实际成果。
1.1 编制目的本“人员转移安置实施方案”旨在为确保在进行人员转移安置工作时,能够有效地解决人员安置、住房、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移民及国际人员安排制度

移民及国际人员布置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为了适应企业发展和国际化经营的需要,规范移民及国际人员的布置和管理,确保工作岗位的合理调配和国际人员的合法权益,订立本《移民及国际人员布置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部部门、员工及全部涉及移民及国际人员布置的工作。
三、定义1.移民:指他国公民在我国长期居留的个人。
2.国际人员:指在我公司工作岗位上的非本国籍员工,包含合同制、临时派遣及外籍实习生等。
四、移民管理1.雇佣原则–对于招聘外籍员工,应依据公司岗位需求进行公平、透亮的招聘,确保招聘程序公正。
–招聘外籍员工需经过国内主管部门和公安局的批准,并办理相应的工作签证并颁发工作许可。
–外籍员工的雇佣合同应合法有效,包含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福利待遇等。
2.权益保障–对移民及外籍员工的工资、工时、休假、社会保险等权益,应与本国籍员工享有同等待遇。
–移民及外籍员工的薪酬及福利待遇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
–公司应为外籍员工供应必需的培训和发展机会,提升其专业技能水平和贡献价值。
3.薪酬管理–外籍员工的薪酬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依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订立和管理。
–薪酬发放应及时、准确完成,并依照国家规定申报相关税费。
4.离职管理–外籍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后,应依照公司员工离职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包含取消工作许可、收回工作签证等。
五、国际人员布置1.招聘原则–对于国际人员的招聘,应依据公司岗位需求进行招聘计划的订立和执行。
–招聘程序应公平、透亮,确保候选人的专业本领和个人素养与岗位要求匹配。
2.岗位布置–国际人员被录用后,由人力资源部门依据岗位需求和候选人的专业背景进行岗位布置。
–岗位布置应确保国际人员能够充分发挥本身的专业特长,并依据工作需要进行必需的培训和引导。
3.权益保障–国际人员应享有与本国籍员工相同的工资、工时、休假、社会保险等权益。
–公司应为国际人员供应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促进其个人和职业发展。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常识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常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常识第一部分移民安置基本概念1、大中型水库水库是指在山沟或河流的狭口处建造拦河坝形成的人工湖泊。
水库建成后,可起防洪、灌溉、供水、发电等作用。
有时天然湖泊也称为水库(天然水库)。
水库规模通常按库容大小划分。
按 2000 年水利部颁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标准:大中型水库是指库容量在 1000 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
总库容小于 10 万立米时称为塘坝, 10— 100 万立米为小(二)型水库, 100—1000 万立米为小(一)型, 1000 万立米 -1 亿立米为中型水库,一亿立米(含一亿)以上为大型水库。
中国最大的水库三峡库容 393 亿方,湖南最大的水库东江 81 亿方。
另:按装机来分, 5万-30万装机的水库枢纽为中型, 30万(含30 万)以上为大型, 5 万以下为小型。
2、水库淹没设计洪水标准水库淹没处理设计中不同的淹没对象(耕园地、林地草地、农村居民点、公路桥梁等专项设施)依据其重要性差异所采用的洪水频率或某种洪水标准。
计洪水标准越高。
如现行规范规定耕园地淹没设计洪水标准采用西采用2 年,其他省份采用 5 年),居民迁移设计洪水标准采用用 20 年),林地和未利用地按正常蓄水位平水调查。
3、移民安置是指对非自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的居住、生活和生产的全面规划与实施,以达到移民前的水平,并保证他们在新的生产、生活环境下的可持续发展。
具体包括移民的去向安排,移民居住和生活设施、交通、水电、医疗、学校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或安排,土地征集和生产条件的建立,社区的组织和管理等,是为移民重建新的社会、经济、文化系统的全部活动,是一项多行业、综合性、及其复杂的系统工程。
移民安置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安置效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的进展、效益的发挥乃至社会的安定。
4、移民安置环境容量是指在一定区域一定时期内,在保证自然生态向良性循环演变,并保证一定生活水平和环境质量的条件下,按照拟定的规划目标和安置标准,通过对该区域自然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后,该区域经济所能供养和吸收的移民人口数量。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湖南省移民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湖南省移民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12.12•【字号】湘政办发[2000]95号•【施行日期】2000.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湖南省移民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00]95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移民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0年十二月十二日湖南省移民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2000]11号)精神,设置湖南省移民开发局。
省移民开发局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主管全省移民安置和开发工作。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移民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省移民工作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探索开发性移民的新机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抓好开发性移民工作。
(三)综合编制移民安置规划。
负责新建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的移民安置规划的初审,协同有关部门制订重点移民区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安置、开发计划;按规定管理由移民经费开支的移民开发工程项目,督查验收移民开发工程项目。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移民资金管理办法;按有关规定管理移民资金,指导全省移民机构的财务会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移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移民资金收缴等工作的政策和业务指导;负责移民开发有关的统计工作。
(五)负责协调处理三峡库区迁入我省的移民有关工作,指导其生活安置、生产和开发工作。
(六)负责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州有关移民工作协调;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做好移民对口帮扶工作。
移民法基础了解移民和公民身份的法律程序

移民法基础了解移民和公民身份的法律程序移民是一个涉及到国家边界、人口流动、社会文化等多个领域的复杂问题。
各国普遍制定了移民法,用以规范和管理移民和公民身份的法律程序。
本文将对移民法的基础知识进行了解,包括移民的定义、种类以及相关程序和要求。
一、移民的基本概念和种类移民是指个人或家庭从一个国家或地区迁移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过程。
移民有多种原因,包括寻求更好的生活条件、逃避战争和迫害、追求工作机会等。
在移民法中,根据移民的目的和条件,一般将移民分为以下几个种类:1.劳动力移民:劳动力移民是为了满足目标国家的劳动力需求而进行的移民。
这类移民通常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和教育背景,并通过工作签证或永久居留权来合法居住和工作。
2.家庭团聚移民:家庭团聚移民是指个人通过与目标国家公民或永久居民结婚或与其直系亲属关系而获得移民身份的方式。
这类移民通常需要提供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并在目标国家的有关机构进行登记和审批。
3.难民和寻求庇护者:难民和寻求庇护者是因为担心自身在原居国家遭受战争、迫害或其他不安全因素而离开,并在目标国家申请庇护或寻求难民身份。
这类移民需要提供有关遭遇和背景的证明材料,并接受目标国家的难民申请程序。
二、移民的法律程序和要求移民的法律程序和要求因国家而异,但普遍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申请和文件准备:申请移民需要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准备相关的文件和证明材料,如个人身份证明、出生证明、婚姻证明、教育背景证明等。
这些文件需要按照目标国家的规定进行翻译、公证和认证。
2.面试和审查:在申请移民过程中,申请人往往需要接受面试和审查,以核实其个人信息和移民目的的真实性。
这些面试通常包括与移民官员的面对面交流,以了解申请人的身份、背景和移民意愿。
3.健康和安全审查:为确保目标国家的公共健康和安全,移民申请人也需要接受相关的健康和安全审查。
这些审查可能包括体检、疫苗接种要求以及安全背景调查等。
4.语言和适应能力要求:一些国家在移民法中设定了语言和适应能力要求,申请人需要通过语言考试或其他能力评估来证明自己具备在目标国家生活和工作的能力。
移民安置大纲的编制与审批

《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与审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臵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已经成立项目法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由项目法人编制移民安臵规划大纲,按照审批权限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在审批前应当征求移民区和移民安臵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意见。
没有成立项目法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移民区和移民安臵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编制移民安臵规划大纲,按照审批权限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审批。
[释义]本条是关于移民安臵规划大纲编制主体和审批权限的规定。
制定本条的目的一是明确移民安臵规划大纲的编制主体和审批主体;二是规范移民安臵规划大纲的报批程序。
本条主要概念解释1、本条例所称移民区,一般泛指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与移民安臵涉及的区域,包括水库淹没区、淹没影响区、工程建设区(坝区)等。
2、本条例所称移民安臵区,一般指政府组织的、相对集中安臵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涉及的区域。
本条包括的内容1、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在编制移民安臵规划前,必须编制移民安臵规划大纲。
过去在移民安臵规划制定过程中,国家有关安臵的方针政策未能得到切实的贯彻,对移民安臵去向、生产安臵方式和移民安臵标准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重视不够,论证不深,导致移民安臵规划实施时,有些移民意见很大,无法实施,有些实施后遗留较多问题,有些甚至需要进行二次搬迁,影响了移民的妥善安臵。
为此,本条例规定,在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移民安臵规划前,必须编制移民安臵规划大纲,以指导移民安臵规划的编制工作。
2、移民安臵规划大纲由项目法人编制。
没有成立项目法人的,由项目主管部门会同移民区和移民安臵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
从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实践来看,有些工程并不是一开始就有项目法人。
在没有成立项目法人前,一般都是由项目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
山东局移民培训讲义--移民工作程序验收及注意事项20160114

• 第三十三条 移民自愿投亲靠友的,应当由本人向移民区县级人民政 府提出申请,并提交接收地县级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移民区县 级人民政府确认其具有土地等农业生产资料后,应当与接收地县级人 民政府和移民共同签订协议,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交给接收地 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移民的生产和生活,将个人财产补偿费和搬 迁费发给移民个人。
移民工作程序、验收 及有关注意事项
黄委移民局 苏青
目录
•一、移民工作总则
•二、移民的种类 •三、移民工作的主要程序 •四、移民验收 •五、黄河下游防洪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几个主要程 序 •六、移民工作的经验及注意事项
一、移民工作总则
• 依法移民: • 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 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国务院土地复垦条例》 (国务院令第592号) 国家实行开发性移民方针,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 合的办法,使移民生活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
各组全面检查验收提 查阅资料、现场抽 查阅资料、现场抽查提 出验收意见 查提出验收意见 出验收意见 编制验收报告 召开验收大会 同 同 同 同
会议议程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通过验收报告 签字 同 同 规划设计工作报告 同 自验 宣布验收委员会名单 同 观看声像资料 同 自验问题整改报 告 初验 同 同 初验问题整改报告 项目法人安置管理工作 报告 同 同 同 同 审计意见 同 同 安置实施管理工作报 同 告 监督评估工作报告 各验收组验收意见 同 同 终验
(二)验收的依据和原则
• • • • • • • • • •
•
1、验收依据:《规程》4类 (1)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 (2)规划大纲、规划、设计、变更、概算调整、年度计划 (3)移民安置协议 (4)其他文件 2、真实性要求、责任原则 各有关单位都要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实事求是原则 3、参照、简化、合并的原则 (1)小型工程移民验收参照。 (2)枢纽工程以外的堤防、河道等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可根据实际 情况适当简化验收程序和内容。 (3)移民安置工作仅涉及一个县级行政区域的,初验和自验合并进行。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10〕33号)

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利部文件水规计[2010]33号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和移民管理机构,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和移民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和移民管理机构,部直属各单位: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我部制定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规划计划司,以利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水利建设项目移民安置前期工作。
附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水利部二О一О年一月二十八日附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做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提高移民安置规划工作质量,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的编制、申报、审核、审批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要遵循开发性移民方针,坚持以有土大农业安置为主、节约用地和控制移民规模的原则,通过现场调查、座谈、问卷、听证等方式,广泛听取移民意愿和安置区居民的意见,科学编制移民安置方案,妥善安置移民的生产、生活,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办法,使移民生活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并为其搬迁后的发展创造条件。
对于少数民族移民,应当尊重其生产、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
第四条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应由具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相应等级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五条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应在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在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基本确定和实物调查完成的基础上编制。
移民安置规划应根据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编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基本查明城(集)镇迁建新址工 程和水文地质条件,选定迁建新 址 确定新址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 确定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编制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集镇 建设规划
城(集)镇部分
迁建方式包括易地建设、后靠建设、工 程防护、撤销与合并等
可 行 )镇人口规模,包括随城(集)镇 迁移的原建成区淹没影响常住人口、新址 征地范围内规划留居建设区的常住人口和 规划进城(集)镇建房的农村移民。
建设征地范围
初 步 设 计
复核水库淹没影响处理范围
复核枢纽工程建设区永久征地 和临时用地范围
建设征地范围
项目建议书阶段,可不计算风浪爬高、船行波浪
高,在坝前回水不显著地段,居民迁移和耕(园)地 征收界线可分别按高于正常蓄水位1.0m和0.5m确定。 可研阶段,经计算风浪爬高和船行波浪高两者中的 大值为0.7米,则在坝前回水不显著地段,居民迁移 和耕(园)地征收界线应分别按高于正常蓄水位1.0m 和0.7m确定。 初步设计阶段,如果计算参数不变,超高值也不 会变化,居民迁移线和耕(园)地征收线在坝前的超 仍然是1.0m和0.7m。主要是根据初设阶段工程总布置 、施工组织和工程管理设计成果,复核枢纽工程建设 区征地范围。
移民安置规划大纲
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 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第九条的规定,移民安
置规划应根据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大纲进行编制。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 (SL290-2009)第2.1.2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包括移民安置规划大 纲编制及移民安置规划设计。
返回
实物指标
编写实物调查工作大纲
工 作 内 容
查明征地范围内各项实物数量 对实物调查成果进行公示确认
汇总调查成果编写实物调查报 告
调查建设征地区和移民安置区 经济社会资料
实物指标
基本查明主要实物 初步调查建设征地区和移民安 置区经济社会资料 说明实物调查组织过程和调查 内容、方法 根据抽样调查和地形图量算结 果,汇总推算总体实物指标
土地类别和权属,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量算耕地
、园地、林地、草地等各类土地面积。
返回
可研阶段调查方法
城(集)镇部分: 人口、房屋及附属建筑物等,分行政、事
业单位、工商企业、城(集)镇居民与农业居民
,逐户逐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城(集)镇建成区
占地面积及其分类、基础设施等,分项进行全面
调查。
返回
可研阶段调查方法
可 行 性 研 究
以村为单位确定农村移民安置去向和 生产安置方式 编制农村移民生产安置规划 确定搬迁安置地点,确定居民点的人口 规模和用地规模 编制农村移民搬迁安置规划
农村移民安置
水库工程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计算和确定 生产安置人口和搬迁安置人口,其他水 利工程可以行政村为单位计算确定。
可 行 性 研 究
分析确定移民安置环境容量,水库工程 以行政村为单位,其他水利工程可以乡 (镇)或行政村为单位。 进行生产安置规划投资平衡分析 对生产安置人口和搬迁安置人口进 行平衡 对集中安置居民点新址进行场地稳定及 建筑适应性评价、地质灾害评估。 选择有代表性集中安置居民点按不小于1: 1000比例尺进行地形图测绘,并完成居民 点设计。
按照文物管理部门对受影响的文物古迹 处理要求,提出文物处理措施。
工业企业和专业项目
初 步 设 计
必要时,应复核工业企业处理方案 对专业项目恢复改建,按相应设计阶 段深度要求提出设计文件。 复核文物保护措施,复核压覆矿产资 源处理方案。
防护工程
工 作 内 容
对具备防护条件的重要淹没对象,论证 并确定防护方案 确定防护工程的设计依据、原则和 标准。 提出相应深度的设计文件
农村移民安置
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复核生产安置人口和 搬迁安置人口 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复核移民安置 环境容量 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落实移民生产安置 规划;对集中连片的土地进行生产开 发设计。 以户为单位落实移民搬迁安置去向 ,对集中居民点进行勘测设计。 提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措施
初 步 设 计
农村移民安置
与 旧 编 规 相 比
具有代表性的村、组进行典型抽样调查推算,典
型抽样所选的样本数宜达到总样本数的25%~30%
。
城(集)镇、工业企业、专业项目
应在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全面调查建设征地 返回
区主要对象的数量和质量。
实物指标
编写实物调查工作大纲 在省级人民政府下达停建令后,全 面调查征地范围内各项实物数量 对实物调查成果进行公示确认,地 方人民政府签署实物确认意见。 分农村、城(集)镇、工业企业、 专业项目等分别说明实物调查成果 ,编制征地实物调查报告
移民安置规划大纲需要单独报批。
返回
移民安置规划大纲
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应在确定工程建设征地范
围,完成实物调查以及移民区、移民安置区经济
社会情况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调查的基础上编制 。 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是编制移民安 置规划的基本依据,应当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 整或者修改;确需调整或者修改的,应当报原批 准机关批准。
农 村 移 民 安 置
进行环境容量分析 根据环境容量分析结果确定生产安 置方案 编制农村移民生产安置规划 确定搬迁安置人口规模
确定搬迁地点,进行居民点设计
农村移民安置
初步确定规划设计水平年、人口 自然增长率,计算生产安置人口
项 目 建 议 书
初步确定生产安置标准,以乡 (镇)为单位分析环境容量 初步确定农村移民生产安置方 案
返回
移民安置规划大纲
移民安置的任务、安置去向、安 置标准
工 作 内 容
农村移民生产安置方式 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原则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生活水平评价和搬迁后生活水平 预测
征地移民补偿投资
确定价格水平
确定征地移民补偿项目构成 进行单价分析 确定其他费用、预备费和有关税费 标准 计算征地移民补偿投资
实物指标
与 旧 编 规 相 比
设计深度整体前移,全面调查提 前到可研阶段 土地施测1:5000~1:2000比 例尺地类地形图 增加了省级人民政府下达停建 令的要求
明确要求对实物调查成果进行 公示确认
移民安置
农村部分 城(集)镇部分 工业企业
工 作 内 容
专业项目 防护工程 库底清理
移民安置
计算生产安置人口
城(集)镇规划人口规模应考虑人 口自然增长和机械增长。
城(集)镇部分
复核城(集)镇人口规模和用地 规模
初 步 设 计
对新址进行详细地质勘察 编制城镇修建性详细规划和道 路、竖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 编制集镇迁建基础设施初步设 计文件
工业企业和专业项目
确定工业企业和专业项目处理依据和原 则 a b
原规模 原标准 恢复原功能
防护工程
项 目 建 议 书
对具备防护条件的重要淹没对象,分析 防护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初步确定防护工程的设计依据、原 则和标准。 提出初步处理方案。
防护工程
可 行 性 研 究
对具备防护条件的重要淹没对象,论证 并确定防护方案 确定防护工程的设计依据、原则和 标准。 按可行性研究阶段深度要求提出设计 文件。
初步确定搬迁人口规模 初步确定搬迁安置方案
农村移民安置
项 目 建 议 书
计算和确定生产安置人口和搬迁 安置人口时,水库工程以行政村 为单位,其他水利工程可以乡( 镇)为单位。 若移民安置困难,需提高土地 补偿补助标准的,应根据生产 开发措施计算移民安置所需投 资,进行资金平衡。
农村移民安置
确定规划设计水平年、人口自然增长率 ,计算生产安置人口 确定生产安置标准,分析环境容量
工业企业部分:按不同经济性质、类型、行业, 逐个进行调查登记,查明企业现有生产规模、固
定资产和职工、户口在厂人数等。 专业项目部分:按专业类别,在现场分项、分单
位调查核实,调查经济性质和权属关系,及其主
要技术经济特征。
返回
实物指标
若征地范围发生变化,对变化部分进行 全面调查。
初 步 设 计
距离上阶段调查时间间隔较长时, 宜复核征地范围内的实物。 说明农村、城(集)镇、工业企业、 专业项目等实物成果,若 与可研阶段 成果相比变化较大时,应分析变化原 因。 复核建设征地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 社会资料
防护工程
初 步 设 计
复核防护方案 按初步设计深度要求提出设计文件 防护方案中应包括防护工程运行管理 的内容
库底清理
工 作 内 容
确定库底清理范围和内容 确定清理工程量 提出库底清理要求和措施 编制库底清理规划
库底清理
项 目 建 议 书
初步确定库底清理范围和内容 在实物调查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的 清理对象进行抽样调查。
建设征地 与 移民安置
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潘尚兴
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
一、建设征地范围
二、实物指标
三、移民安置 四、征地移民补偿投资
2
建设征地范围
确定不同淹没对象的设计洪水标准 根据回水计算成果确定淹没处理范 围 根据地质成果,确定库周浸没塌岸等 不良地质影响区 确定枢纽工程建设区永久征地和临 时用地范围
工 作 内 容
选定迁建新址
确定新址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 确定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编制城镇和集镇迁建规划
城(集)镇部分
初步拟定城(集)镇迁建方式
项 目 建 议 书
进行地质调查,初选迁建新址 初定新址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 提出迁建方案
城(集)镇部分
在征求地方政府和移民意见的基 础上,确定城(集)镇迁建方式
可 行 性 研 究
工 作 内 容
c
提出工业企业处理方案(关、停、并 、转、迁建等)
确定专业项目处理方案,按相应设计阶 段深度要求提出设计文件 提出文物保护和压覆矿产资源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