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高原地区工龄计算
问答:有关工龄计算的31个问题

问答:有关工龄计算的31个问题有关工龄计算的31个问题1、符合特殊工种退休的工龄如何计算?符合特殊工种退休的职工,在计算连续工龄时,1995年12月31日以前的从事特殊工种时间,每从事井下、高、低温工作1年按1年零3个月计算,每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1年按1年零6个月计算,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工作不折算增加。
2、“抗日战争时期”指的什么时间?指的是1937年7月7日起至1945年9月2日止。
3、“解放战争时期”指的是什么时间?指的是1945年9月3日起至1949年9月30日止4、什么叫连续工龄?是指职工在某一个单位连续工作并以工资收入作为他们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时间。
5、职工自动离职、开除或刑事处分再次参加工作的工龄如何计算?职工自动离职的工龄计算按除名情况处理。
根据有关规定,受到除名处理的职工,除名前的连续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职工曾被开除、刑事处分后再次参加工作的,其连续工龄只能从最后一次参加工作之日算起。
6、在高等院校脱产、半脱产学习的职工工龄能否计算?在高等院校脱产、半脱产学习的职工,在学习期间由原单位发给工资,并享受劳保待遇,其工龄可以连续计算。
7、民办教师的工龄如何计算?凡在民办教师(包括长期顶编代课教师)岗位上转为(包括直接招收、录用、顶替)公办教师后,其连续工龄从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民办教师时算起。
他们在两个以上学校连续担任民办教师的时间,凡经过组织批准调动的,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8、专业运动员工龄如何计算?建国后,凡自学校、农村或社会上正式参加到省、市、自治区专业运动队的运动员,自进入专业队之日起即算为参加工作,他们参加运动训练的年限应计算为工作年限。
专业运动员中来自机关、工厂、学校的正式职工,其参加运动训练的年限应与调为运动员以前的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9、临时集训的运动员工龄如何计算?凡属于临时集训的运动员在集训期间不作为参加工作不应计算工龄,但通过集训选调为正式运动员或集训后即分配了工作的,其工龄应从参加集训之时开始计算。
青海艰苦地区工龄折算表

青海艰苦地区工龄折算表摘要:一、青海艰苦地区的定义二、工龄折算表的意义三、青海艰苦地区工龄折算表的内容四、工龄折算表的具体折算方法五、工龄折算表的实施效果正文:一、青海艰苦地区的定义青海艰苦地区是指青海省行政区域内的地区,由于地理位置、气候条件、交通状况等因素,这些地区的工作环境相对较为艰苦。
根据《青海艰苦地区工作人员岗位津贴暂行办法》的规定,青海艰苦地区的范围包括西宁市、海东市、海北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等地。
二、工龄折算表的意义工龄折算表是指将职工在青海艰苦地区工作的时间按照一定的比例折算为其实际工龄的表格。
对于在青海艰苦地区工作的职工来说,工龄折算表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工龄折算表可以激励职工在青海艰苦地区安心工作,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其次,工龄折算表可以为职工提供更为公平的待遇,使他们在工资、福利等方面享受到与在非艰苦地区工作的职工相当的待遇;最后,工龄折算表有利于青海艰苦地区人才队伍的建设,为该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三、青海艰苦地区工龄折算表的内容青海艰苦地区工龄折算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职工在青海艰苦地区工作的时间及对应的工龄折算比例;2.职工在青海艰苦地区工作期间的职务及对应的工龄折算比例;3.职工在青海艰苦地区工作期间的岗位津贴标准及对应的工龄折算比例;4.职工在青海艰苦地区工作期间的其他相关待遇及对应的工龄折算比例。
四、工龄折算表的具体折算方法根据青海艰苦地区工龄折算表的规定,职工在青海艰苦地区工作的时间按照一定的比例折算为其实际工龄。
具体折算方法如下:1.职工在青海艰苦地区工作的时间按照实际工作时间与标准工作时间的比例折算为其实际工龄;2.职工在青海艰苦地区工作期间的职务、岗位津贴标准等其他相关待遇按照青海艰苦地区相关规定折算为其实际工龄;3.职工在青海艰苦地区工作期间的工龄折算比例最高不超过1:1.5。
五、工龄折算表的实施效果青海艰苦地区工龄折算表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职工在青海艰苦地区工作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同时也为职工提供了更为公平的待遇。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高原地区工龄计算及相关待遇问题的批复-劳办发[1994]148号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高原地区工龄计算及相关待遇问题的批复-劳办发[1994]148号](https://img.taocdn.com/s3/m/74af4bf75ff7ba0d4a7302768e9951e79b896905.png)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高原地区工龄计算及相关待遇问题的批复
正文:
----------------------------------------------------------------------------------------------------------------------------------------------------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高原地区工龄计算
及相关待遇问题的批复
(劳办发〔1994〕148号)
西藏自治区劳动局:
你局《关于高原折算工龄待遇问题的请示》(藏劳险字〔1994〕27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1953年原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十章第四十三条中规定:“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丙、丁两款关于折算一般工龄及本企业工龄的规定,在计算各项劳动保险待遇时,均同样适用。
”在以后的执行中,无论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还是企业职工,其折算工龄的作用实际上仅在养老保险和病假待遇有所体现。
这说明,“折算工龄”的作用只限于确定有关的社会保险待遇。
根据上述规定,国家机关1985年实行结构工资制度和此次实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折算工龄”均未与工龄津贴挂钩。
在评授警衔工作中,公安部在《首次评定授予警衔若干具体问题解答(2)》的通知和公安部政治部《关于能否按折算工龄计算人民警察授衔问题》给西藏自治区公安厅的批复意见,也明确评授警衔不与折算工龄挂钩。
我们认为上述规定是恰当的,因为工资和评授警衔问题不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不应考虑“折算工龄”的因素。
一九九四年五月五日
——结束——。
青海艰苦地区工龄折算表

青海艰苦地区工龄折算表摘要:1.引言:介绍青海艰苦地区的背景和工龄折算表的重要性2.青海艰苦地区工龄折算表的具体内容3.工龄折算表的实施对象和范围4.工龄折算表的计算方法和注意事项5.工龄折算表的作用和意义6.结论:总结青海艰苦地区工龄折算表的特点和价值正文:青海艰苦地区位于我国西部,地理环境复杂,自然条件恶劣,对于在这里工作的人们来说,面临着诸多挑战。
为了激励和保障这些地区工作人员的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其中之一便是工龄折算表。
本文将对青海艰苦地区工龄折算表进行详细解读。
青海艰苦地区工龄折算表是按照工作人员在艰苦地区工作的年限,将其实际工作年限按照一定比例折算为享受待遇的年限。
具体来说,工龄折算表将实际工作年限按照1:1.2 的比例进行折算,即在艰苦地区工作1 年,可折算为享受待遇的1.2 年。
这样的政策旨在鼓励更多人投身于艰苦地区的建设,保障他们的待遇和权益。
工龄折算表的实施对象主要为在青海艰苦地区工作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实施范围包括青海省的海东市、海北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等地区。
在计算工龄折算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计算折算年限时,只计算在青海艰苦地区的实际工作年限;其次,折算年限应按照职工本人的实际工资等级和职务进行;最后,折算年限不应超过职工本人在青海艰苦地区实际工作年限。
工龄折算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激励更多的人投身于青海艰苦地区的建设,为当地的发展作出贡献;二是保障在艰苦地区工作人员的待遇和权益,使他们在退休后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养老待遇;三是有利于提高青海艰苦地区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促进艰苦地区的长期稳定发展。
总之,青海艰苦地区工龄折算表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政策,它对于激励和保障在艰苦地区工作人员的权益具有积极作用。
3年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经历能折算工龄文件

3年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经历能折算工龄文件(原创版)目录1.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经历的定义2.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经历折算工龄的政策背景3.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经历折算工龄的具体办法4.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经历折算工龄的意义5.申请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经历折算工龄的流程正文一、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经历的定义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经历是指在我国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范围内,从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工作岗位,并连续工作满 3 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经历折算工龄的政策背景为了鼓励和支持人才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提高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人员的待遇,我国政府制定了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经历折算工龄的政策。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艰苦边远地区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经历可以折算为工龄,并在工资、职务晋升等方面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三、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经历折算工龄的具体办法1.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经历折算工龄的时间,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计算,连续工作满 3 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每满 1 年可以折算为 1 年的工龄。
2.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经历折算工龄的范围,包括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从事工作的经历。
3.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经历折算工龄的申请,需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后报送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四、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经历折算工龄的意义1.提高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人员的待遇,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2.鼓励人才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促进艰苦边远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3.保障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体现国家对他们的关心和关爱。
五、申请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经历折算工龄的流程1.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工作经历、劳动合同等。
2.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报送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折算工龄。
西藏工龄怎么折算成工资

西藏工龄怎么折算成工资理论上是员工的工龄越高,工资对应的就会越多,下面是店铺为你介绍西藏工龄怎样折算工资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西藏工龄折算成工资办法退休时的在藏工龄折算可参考以下文件:国务院(1978)104号,劳动人事部(82)32号,藏劳险字(89)047号。
从事井下、高温、低温等特殊工种的,每工作一年,按一年3个月计算工龄,折算率为四分之五;从事有毒有害特殊工种的,每工作一年,按一年6个月计算工龄,折算率为二分之三;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的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的,可以参照从事井下、高温作业的规定折算工龄;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的,可以参照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规定折算工龄。
退休时单位应该会在档案中放入工龄折算证明。
工龄计算方法1、连续计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
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
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平反,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间和平反后的工作时间,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
2、合并计算法,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
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3、工龄折算法。
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工作的工人,连续工龄可进行折算。
如井下矿工或固定在华氏32度以下的低温工作场所或在华氏100度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工作的职工,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在此种场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个月计算。
在提炼或制造铅、汞、砒、磷、酸的工业中以及化学、兵工等工业中,直接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在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从事此种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但计算连续工龄时不应包括一般工龄(一般来说,因个人原因间断工作的,其间断前的工作时间只能计算为一般工龄)。
劳动者工龄计算法规集锦

工龄是社会保险内容之一,是国家工作人员及企事业单位人员从事以工资收入为其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的法定社会职业的工作时间。
工龄的长短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本人对国家社会积累劳动财富和贡献的大小及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在我国,工龄是确定国家工作人员某些保险福利待遇(如离休、退休、病假、事假、探亲假、年休假等)的基本条件和依据之一,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后国家以工龄长短计发工龄津贴,以工龄作为确定公务员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的档次。
在过去,不少单位甚至还把工龄长短作为分配住房、子女入托的条件之一。
因此,准确计算工龄不仅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也是直接关系着工作人员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之一。
一、工龄的概念工龄是国家工作人员及企事业单位人员从事以工资收入为其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的法定社会职业的工作时间。
二、工龄的分类、作用㈠一般工龄(劳动年限)在1953年国家劳动部公布试行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以下简称《修正草案》)中对一般工龄的定义是这样规定的: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作为生活来源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
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
”在1958年—1978年间一般工龄是作为职工享受退休条件的依据之一,即国务院公布实行的《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中规定:男工人、职员年满60周岁,连续工龄满5年,一般工龄满20年的;女工人满50周岁,女职员年满55周岁,连续工龄满5年,一般工龄满15年的应该退休。
在1978年国务院颁发的国发[1978]104号《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中取消了“一般工龄”的规定。
因此“一般工龄”目前已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在实际工作中也不再使用“一般工龄”这个词语了。
解放前后在私营商店工作的职工,后离职到国家机关重新参加了工作,现在退职了,其原来在商店里工作的时间只能作为一般工龄,不能与重新参加工作后在国家机关工作的工作年限合并补发退职补助费。
青海艰苦地区工龄折算表

青海艰苦地区工龄折算表摘要:一、引言:介绍青海艰苦地区的工龄折算表二、青海艰苦地区的范围和特点三、工龄折算表的具体内容四、工龄折算表的作用和意义五、结论:总结青海艰苦地区工龄折算表的重要性正文:一、引言在我国,工龄对于职工的工资、福利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为了更好地激励职工在艰苦地区工作,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其中之一便是工龄折算表。
本文将以青海艰苦地区工龄折算表为例,详细介绍其相关内容和作用。
二、青海艰苦地区的范围和特点青海艰苦地区主要包括海拔较高、气候恶劣、生态环境脆弱等地区。
在这些地区工作的职工,不仅要面临高寒缺氧、气候变化无常等自然环境的挑战,还要承受远离家乡、生活条件艰苦等心理压力。
因此,对于在这些地区工作的职工,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以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待遇。
三、工龄折算表的具体内容青海艰苦地区工龄折算表是按照职工在青海艰苦地区工作的年限,将其折算为相应的工龄,从而提高职工的工资待遇。
具体折算标准如下:1.在青海艰苦地区工作满1 年的,按1 年工龄计算;2.在青海艰苦地区工作满2 年的,按2 年工龄计算;3.在青海艰苦地区工作满3 年的,按3 年工龄计算;4.在青海艰苦地区工作满4 年的,按4 年工龄计算;5.在青海艰苦地区工作满5 年的,按5 年工龄计算。
四、工龄折算表的作用和意义青海艰苦地区工龄折算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对于在青海艰苦地区工作的职工来说,工龄折算表的实施,使得他们在工资待遇上有所提高,从而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2.保障职工权益:工龄折算表的实施,使得在青海艰苦地区工作的职工在工资待遇、福利等方面得到更好的保障,有利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优化人才队伍:工龄折算表的实施,有利于吸引更多的人才投身青海艰苦地区的建设和发展,优化人才队伍结构。
五、结论总之,青海艰苦地区工龄折算表的实施,对于提高职工的积极性、保障职工权益、优化人才队伍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高原地区工龄计算
及相关待遇问题的批复
(劳办发〔1994〕148号)
西藏自治区劳动局:
你局《关于高原折算工龄待遇问题的请示》(藏劳险字〔1994〕27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1953年原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十章第四十三条中规定:“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丙、丁两款关于折算一般工龄及本企业工龄的规定,在计算各项劳动保险待遇时,均同样适用。
”在以后的执行中,无论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还是企业职工,其折算工龄的作用实际上仅在养老保险和病假待遇有所体现。
这说明,“折算工龄”的作用只限于确定有关的社会保险待遇。
根据上述规定,国家机关1985年实行结构工资制度和此次实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折算工龄”均未与工龄津贴挂钩。
在评授警衔工作中,公安部在《首次评定授予警衔若干具体问题解答(2)》的通知和公安部政治部《关于能否按折算工龄计算人民警察授衔问题》给西藏自治区公安厅的批复意见,也明确评授警衔不与折算工龄挂钩。
我们认为上述规定是恰当的,因为工资和评授警衔问题不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不应考虑“折算工龄”的因素。
一九九四年五月五日发布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含劳动部)发布日期:19 94年05月05日实施日期:1994年05月05日(中央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