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设置与评审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设置与评审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设置与评审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设置与评审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分类. 1

5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设置的基本条件. 2

6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场地及教学、生活设施. 2

6.1 培训场地. 2

6.2 办公场地和生活设施. 2

6.3 设施、设备及器材. 2

7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管理人员及教员. 3

7.1 管理人员. 3

7.2 教员. 3

8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组织机构及管理. 4

8.1 组织机构. 4

8.2 教学管理. 5

8.3 教员管理. 5

8.4 学员管理. 5

8.5 设备管理. 5

8.6 档案管理. 5

9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评审. 5

9.1 评审形式和内容. 5

9.2 评审程序. 6

9.3 综合评定. 6

附录A (资料性附录)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培训设施、设备、器材配置要求. 7附录B (资料性附录)灭火救援员职业资格培训设施、设备、装备器材配置要求. 9

附录C (规范性附录)第二类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设施、设备、器材配置要求. 16

附录D (规范性附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评审表. 17

参考文献. 3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委员会消防管理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9)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明灿、王宝伟、谢树俊、谢涛、韩子忠、俞君峰、米文忠、丁先孔、

李振锁。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引言

消防安全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国发生的许多重特大火灾都暴露出社会公众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和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缺乏社会消防安全培训的突出问题,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我国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数量少,不能满足服务社会消防培训任务的需求;另一方面是由于我国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建设缺乏具体的指导性标准,一些培训机构不具备应有的教学条件,教学质量难以保障,影响了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的健康发展。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明确提出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的要求。《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9号)对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设置提出了原则性规定。制定本标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教学设施、教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内容进行量化、细化,为社会力量开办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提供指导,并为相关部门评审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设置与评审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分类、设置条件以及场地、设施、师资及管理人员要求,规范了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评审程序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设置和评审。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907(所有部分)消防词汇

GB 50099-2011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国家职业标准·建(构)筑物消防员

国家职业标准·灭火救援员

?术语和定义

GB/T 590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socialized fire safety training organization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从事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和消防安全专项培训的专业机构。

?

消防职业技能培训fire occupational skill training

包括建(构)筑物消防员和灭火救援员等职业技能培训。

?

消防安全专项培训specialized fire safety training

除消防职业技能培训以外,以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消防知识水平为目的开展的消防培训。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分类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按照培训内容分为两类,第一类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可以开展消防职业资格培训和消防安全专项培训,第二类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可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培训。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设置的基本条件

?举办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具有法人资格。举办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联合举办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培训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等。

?应制定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章程,其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配备与培训规模、培训专业和培训层次相适应、结构合理、符合任教资格的专兼职教员队伍。

?具有与培训规模、培训专业和培训层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教学、实训设施设备。?具有与培训项目相对应的教材、教学大纲、教学计划。

?配备符合任职条件的专职负责人和专职教学管理人员。

?办学经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场地及教学、生活设施

?培训场地

?自有培训场所应具有产权;租赁培训场所的,租赁期应不少于3年。

?与培训能力相对应的培训场所面积应分别符合表1的要求。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培训场地面积

单位为平方米

?理论培训场所为标准教室,其设置应符合GB 50099-2011中5.2的要求,配备满足授课需要的桌椅和多媒体演示播放设备。

?技能实操教室宜与理论培训场所合并设置。

?办公场地和生活设施

?办公用房能够满足实际需要,办公室应配备电话、办公桌椅、文件柜、计算机等。?招收住宿学生的,其食宿场所应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宿舍面积应不小于2.5m2/人。

?设置的食堂、餐厅应能满足同期最大培训规模就餐需要。

?设施、设备及器材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配备的教学设施、设备及器材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和满足培训要求,租赁培训设备的,租赁期不应少于3年。

?承担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培训的第一类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教学专用设施、设备、装备器材配备应满足《国家职业标准·建(构)筑物消防员》要求,并有充足的实习操作工位。可参照附录A配备教学专用设施、设备、器材。

?承担灭火救援员职业资格培训的第一类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教学专用设施、设备、装备器材配备应满足《国家职业标准·灭火救援员》要求,并有充足的实习操作工位。

可参照附录B配备教学专用设施、设备、器材。

?承担其他职业资格培训的第一类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应按照相应职业标准配备教学专用设施、设备、器材,并有充足的实习操作工位。

?第二类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配备的设施、设备、器材应符合附录C的要求。?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管理人员及教员

?管理人员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应配备专职校长(或负责人),并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或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具有2年以上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国家消防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应配备2名以上具备资格的专(兼)职财会人员。教学、教务和招生就业指导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教员

?第一类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应具有与培训规模和培训专业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员队伍,教员应持有教师上岗资格证书或者取得相应专业的消防安全培训资格,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建筑、消防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五年以上消防相关工作经历的教员不少于10人;

?专职教员应不少于规定教员总数的二分之一;

?消防安全管理、自动消防设施、灭火救援等专业课程应分别配备理论教员和实习操作教员,均不应少于2人;

?师生比应不低于1:20。

?第一类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理论教员,其学历和技能水平不应低于表2要求。?第一类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理论教员学历和技能水平要求

?第一类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实操教员,其学历和技能水平不应低于表3要求。?第一类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实操教员学历和技能水平要求

消防安全培训内容

消防安全培训内容 一、培训内容: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学习 培训目的及要求:学习《消防法》、熟知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任务、 明确单位消防工作规定 1、《消防法》中明确指出:“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供水泵站)、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消防法》中明确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四)对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3、《消防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消防法》第四十四条: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5、单位消防工作规定:XX部负责企业消防工作,及时掌握险情动态,实施防火监督和组织防火检查,负责消防系统(消防控制室、自动报警、感烟(温)探测器、天然气采暖可燃气体报警器、喷淋装置、地上消防栓、裸露的消防管路、消防泵房)的管理、维护、保养,负责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安全技术监测工作和组织消防人员的技术培训。 6、消防安全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单位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消防安全管理的核心主体。公民是消防工作的基础,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消防工作就不会发展进步,全社会抗御火灾的基础就不会牢固。“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者都是消防工作的主体,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共同构筑消防安全工作格局,任何一方都非常重要,不可偏废,这是消防工作的原则。 二、培训内容:消防工作的性质 培训目的及要求:了解消防工作的意义及义务消防队的工作性质 1、《消防法》从法律上确立了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的建设,明确了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力量的总体要求,区域不同建设形式不同。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令第109号)作者 : 来源 : 公安部消防局网站 时间2009-05-26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照本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条 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依法组织和监督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纳入相关工作检查、考评。 各部门应当建立协作机制,定期研究、共同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当符合全国统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要求,主要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 (二)消防法律法规;

(三)火灾预防知识; (四)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 (五)其他应当教育培训的内容。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 (一)掌握本地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二)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会同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四)定期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第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教育培训规划,并进行教育督导和工作考核;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三)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 (四)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 民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救灾、扶贫济困和社会优抚安置、慈善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二)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各类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负责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登记,并实施监督管理。 第八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 (二)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培训内容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培训内容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二、岗前培训 (一)消防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加强消防管理的重要性,简单的灭火器材及使用方法 1、由于重点单位内部人员高度密集,装修标准日益提高,加之,在装修过程中涉及使用易燃、可燃材料,部分场所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消防违法行为,存在较大的火灾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重点单位作,应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往往集中在城市的繁华地段,交通便利、人员流动量大,一旦在重点单位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上火灾事故和巨大的社会影响。 2、灭火器的选型: (1)扑救 A 类火灾应选用水型、泡沫、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2)扑救 B 类火灾应选用干粉、泡沫、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扑救极性溶。 B 类火灾不得选用化学泡沫灭火器; (3)扑救 C 类火灾应用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 (4)扑救带电火灾应选用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型灭火器; (5)扑救 A 、 B 、 C 类火灾和带电火灾应选用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6)扑救 D 类火灾的灭火器材应由设计单位和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商解决。

公司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公司内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培训对象:羊驼驼网络会所全体员工 授课人:杨昌颐 组织部门:行政管理部 培训目的:夏季气温炎热,是火灾隐患的高发期。进入夏季以来,工作区用电日趋增加,火灾发生可能性增强。针对上周消防演练中出现的逃生时不严肃、秩序乱、灭火器使用不熟练等问题,为更好的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此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我公司员工消防知识,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培训内容:逃生自救方法、灭火器及消防栓使用方法 一、火灾发生时懂逃生自救方法 1、自救逃生时要熟悉周围环境,要迅速撤离火场; 2、紧急疏散时要保证通道不堵塞,确保逃生路线畅通; 3、紧急疏散时要听从指挥,保证有秩序的尽快撤离; 4、当发生意外时,要大声呼喊他人,不要拖延时间,以便及时得救,也不要贪婪财物; 5、要学会自我保护,尽量保持低姿势匍匐前进,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6、保持镇定,就地取材,用窗帘、床单自制绳索,安全逃生; 7、逃生时要直奔通道,不要进入电梯,防止突然停电被关在电梯内; 8、当烟火封住逃生的道路时,要关闭门窗,用湿毛巾塞住门窗缝隙,防止烟雾侵入房间; 9、当身上的衣物着火时,不要惊慌乱跑,就地打滚,将火苗压住; 10、当没有办法逃生时,要及时向外呼喊求救,以便迅速逃离困境。

11、切忌用灭火器直接向着火人身上喷射,因为大多数灭火器的药剂会引起烧伤的伤口产生感染。 二、灭火器及消防栓使用方法 1、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1)干粉灭火器用于一般物质的初起火灾。灭火时,可用手提或肩扛灭火器快速奔赴火场,距火3—5米处放下灭火器,拔出喷粉管,两手配合拉掉铅封和保险销,一手握喷粉管前端,对准火焰根部,另一手提灭火器,压下手柄进行灭火,喷射时间约7—8秒。 (2)灭火器使用注意事项:使用时,应始终压下压把,不能放开,否则会中断喷射;请勿对人;请勿擅自挪动,如需挪动要轻拿轻放。 2、消火栓使用方法 消火栓用于报警、灭火,它由按钮、水枪、水带、阀门组成。灭火时至少要3人配合使用,首先打开箱门,按下消火栓按钮,然后两人拖水枪、水带到达着火位置,做好灭火准备,最后一个人连接好水带,打开阀门进行灭火。 三、实际操作 根据所讲内容,所有培训人员针对灭火器使用方法,反复进行操作练习,直至所有人员能熟练使用灭火器为止。 培训总结: 通过此次培训,普及员工有关火灾逃生办法及消防器材的的使用的知识,不紧增强员工消防意识,提高消防能力。安全重于泰山,我们只有懂得安全知识,注重安全,积极地加以防范,才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才能构建更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的安全发展。 羊驼驼网络会所 年月日

员工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培训内容

员工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培训内容 1、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内容是什么? 答:“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2、每名员工应做到“四懂四会”,“四懂四会”的内容是什么? 答: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懂逃生的方法。 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3、什么是第一、第二灭火应急力量和疏散引导员? 答:发生火灾时,在火灾现场的员工为第一灭火应急力量,应在1分钟内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火灾确认后,单位按照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员工形成的灭火应急力量为第二灭火应急力量,应在3分钟内开展火灾扑救;发生火灾时,单位各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部位负责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的工作人员为疏散引导员。 4、第一灭火应急力量应如何处置初起火灾? 答:1、靠近火灾报警按钮或电话附近的员工,立即摁下按钮或拨电话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2、靠近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员工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灭火;3、现场员工迅速引导人员疏散。 5、第二灭火应急力量应如何组织开展火灾扑救? 答:1、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2、单位负责人迅速展开指挥,召集各行动小组按程序实施

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3、通讯联络组迅速通知员工赶赴火场,并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4、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使用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扑救火灾; 5、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疏散现场人员; 6、安全救护组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7、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6、疏散引导员设置要求及如何引导人员疏散? 答:单位应在每个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明确疏散引导员(佩戴荧光袖标或马夹,手持灾光棒),负责组织引导在场人员安全疏散。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员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 7、怎样打火警电话? 答:1、火警电话119打通后,应讲清楚着火单位,所在区县、街道、门牌号码等详细地址;2、要讲清什么东西着火,火势情况;3、要讲清起火的具体部位,燃烧物质和燃烧情况;4、报警人要讲清自己姓名、所在单位和电话号码;5、报警后要派专人在路口等候消防车的到来,指引消防车去火场的道路,以便迅速、准确到达起火地点。发现火警应及时报警,这是每个公民的责任。 8、各岗位员工如何查改身边的火灾隐患? 答:各岗位员工应当每日上、下班前进行岗位防火自查,检查包括下列内容: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2、附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3、附近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4、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的重要意义

关于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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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的重要意义 首先,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决定了必须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加强对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服务质量。当客人入住酒店时,我们为客人提供舒适宽敞的住宿环境、美味可口的食物、服务员甜美的微笑、亲切的问候等服务时,这是很容易让客人感觉到的,实际上他们还需要一种隐形的服务,那就是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需求,并且这种需求很强烈,所以,保障客人安全是我们服务内容之一。希望通过此次培训,强化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加工作责任心,坚持把消防安全工作做到位,杜绝一切大小火灾事故的发生。因此,住店客人对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需求也得到满足,且由衷的感到满意,酒店的美誉度在客人们心中占了一定的地位,做好了消防安全也相应的提高我们公 司的服务质量。 第二、加强对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着直接关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对酒店的正常经营有着重要关系,正是由于我们酒店全体上下都明白了这个深刻道理,希望本次消防培训结束后,酒店员工用自己所掌握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自己的第一工作任务来对待,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营造消防安全宣传氛围,让每一位住店客人感觉来到迎宾馆非常具有安全感,感受到了迎宾馆人的热情以及迎宾馆人为了消防安全工作的稳定而不屈不挠的精神。不仅使得我们酒店生意越来越红火,还使得酒 店的知名度不断得到提高。 第三、加强对消防安全知识学习,有助于迎宾馆人全体员工个人综合素质的提高。酒店员工光有酒店荣誉感、酒店服务知识已跟不上现代社会的发展需求,且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意识,才能更好地为客人提供个性化、亲情化、优质化的服务。希望通过本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要求全体员工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在处理应急事故能力的同时,个人综合素质也得到进一步提高。要树立“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理念。 鉴于上述三点原因,足以说明对应迎宾馆员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十分必要,也只有广大员工熟练掌握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增强防范的意识,并且运用到日常的工作。 星级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火灾始终时时刻刻对酒店业构成巨大的威胁.口前,国内外酒店对消防工作越来越重视。我们酒店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购买了先进的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这对洒店消防工作起到厂积极的作用.但是酒店的消防工作应以预防为主,为了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根据酒店的现实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消防机构? 第一节消防委员会的成立?消防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消防委虽会主任:酒店总经理 副主任:营运总监、工程部总监、安全部经理。 成员:工程部、安全部主管及其他各部门经理。 第二节三级防火责任人的确定? ?酒店设三级防火组织,任命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酒店法人代表总经理担任, 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各部门经理担任,?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各级主管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培训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培训 一、明确两个消防安全管理人,并组织培训,确保每天有1管理人随时在岗在位。 二、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三、进行每日的防火检查、巡查。公众聚集场所要填写每两个小时检查一次的《防火巡查记录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填写《防火检查记录表》;公众聚集场所,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夜间防火巡查应不少于两次。 一、具体该如何进行防火巡查、检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然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13、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14、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改正;对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当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15、规范建立档案资料,并装订成册。档案资料我已经全部拷贝在电脑上,会议结束后请大家自行排队拷贝。

二、单位员工应当熟悉下列内容:(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1、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 2、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的使用方法; 3、初期火灾的处置程序和扑救初期火灾基本方法; 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熟悉本单位灭火力量和扑救初期火灾的组织指挥程序。 发生火灾时: 员工发现火灾应当立即呼救,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应当于1 min内形成灭火第一战斗力量,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如下措施:1、灭火器材、设施附近的员工利用现场灭火器、消火栓等器材、设施灭火; 2、电话或火灾报警按钮附近的员工打“119”电话报警、报告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 3、安全出口或通道附近的员工负责引导人员疏散。 4、火灾确认后,单位应当于3 分钟内形成灭火第二战斗力量,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5、通讯联络组按照灭火和应急预案要求通知预案涉及的员工赶赴火场,向消防队报警,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 6、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利用本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扑救火灾;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设置与评审(参考模板)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设置与评审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分类. 1 5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设置的基本条件. 2 6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场地及教学、生活设施. 2 6.1 培训场地. 2 6.2 办公场地和生活设施. 2 6.3 设施、设备及器材. 2 7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管理人员及教员. 3 7.1 管理人员. 3 7.2 教员. 3 8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组织机构及管理. 4 8.1 组织机构. 4 8.2 教学管理. 5 8.3 教员管理. 5 8.4 学员管理. 5 8.5 设备管理. 5 8.6 档案管理. 5 9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评审. 5 9.1 评审形式和内容. 5 9.2 评审程序. 6 9.3 综合评定. 6 附录A (资料性附录)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培训设施、设备、器材配置要求. 7附录B (资料性附录)灭火救援员职业资格培训设施、设备、装备器材配置要求. 9 附录C (规范性附录)第二类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设施、设备、器材配置要求. 16 附录D (规范性附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评审表. 17 参考文献. 3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委员会消防管理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9)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明灿、王宝伟、谢树俊、谢涛、韩子忠、俞君峰、米文忠、丁先孔、李振锁。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引言 消防安全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国发生的许多重特大火灾都暴露出社会公众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和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缺乏社会消防安全培训的突出问题,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我国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数量少,不能满足服务社会消防培训任务的需求;另一方面是由于我国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建设缺乏具体的指导性标准,一些培训机构不具备应有的教学条件,教学质量难以保障,影响了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的健康发展。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明确提出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的要求。《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9号)对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设置提出了原则性规定。制定本标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教学设施、教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内容进行量化、细化,为社会力量开办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提供指导,并为相关部门评审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设置与评审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分类、设置条件以及场地、设施、师资及管理人员要求,规范了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评审程序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设置和评审。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907(所有部分)消防词汇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特制订相关制度。以下是小编搜集并整理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河北省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河北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统称单

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均应依照本规定开展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条各级公*、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能,依法组织和监督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相应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纳入相关工作检查、考评。相关工作情况于每年年底前报至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依托省、市和区(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协作机制,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通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的工作措施,共同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符合公*部、教育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公消[2011]213号)要求,主

要包括: (一)消防法律法规 (二)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 (三)火灾预防知识; (四)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 (五)其他应教育培训的内容。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省、市和区(县)公*机关应履行下列职责,并由公*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 (一)掌握本地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二)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社区警务室工作职责和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三)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监督管理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查处未取得相应资质违规培训等行为; (四)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社

6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照本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条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依法组织和监督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纳入相关工作检查、考评。 各部门应当建立协作机制,定期研究、共同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当符合全国统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要求,主要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 (二)消防法律法规; (三)火灾预防知识; (四)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 (五)其他应当教育培训的内容。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 (一)掌握本地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二)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会同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 构实施监督管理; (四)定期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第六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教育培训规划,并进行教育督导和工作考核;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三)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 (四)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民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救灾、扶贫济困和社会优抚安置、慈善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二)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各类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公司消防安全培训总结

公司消防安全培训总结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6月8日下午13:30,公司企管部邀请市消防支队王教官在公司大会议室成功举办了公司及分公司消防安全培训,公司领导及公司管理人员都积极参加了培训。 王教官结合消防安全制度以及各类火灾案例,对如何树立公共消防意识、预防、杜绝可能引起消防事故的内外隐患、个人面对突发火灾事故应如何进行救灾及逃生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培训,参会人员深受教育并作了详细笔记,各部门主管也表示将进一步加强消防知识学习和技能培训,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通过这次培训,公司要求各部门要深刻吸取近期国内火灾事故教训,强化四项措施,构筑夏季消防安全“防火墙”,做到警钟长鸣,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一是消防知识普及到位。做到举一反三,向员工宣传科学防火知识及火灾现场扑救和逃生常识;二是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对防火紧急事故处理程序、消防疏散方法、火灾扑救措施等予以明确,增强了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坚持每日巡查,尤其加大了对重点部位的巡查力度,对车间、办公区、宿舍区等重点部位要求落实具体消防安保措施,用电线路、消防栓、灭火器等重点部位安全性能定期安排专人进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排除。公司会不定期对公司及分公司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监督消防安全机制的落实度,确保做到防患于未然。 参加消防培训的企管部吕总有感而发:没有文化、没有知识是可怕的,可

是没有消防安全知识更可怕!有多少人因为火灾自救知识的缺乏而无辜丧命。生命只有一次,人的生命是宝贵的同时也是最脆弱的,请我们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安全生产、安全工作、安全生活,共建平安和谐的社会。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修订版)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修订版)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2009修订版)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2009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照本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条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依法组织和监督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纳入相关工作检查、考评。 各部门应当建立协作机制,定期研究、共同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当符合全国统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要求,主要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 (二)消防法律法规; (三)火灾预防知识; (四)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 (五)其他应当教育培训的内容。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 (一)掌握本地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二)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会同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四)定期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第六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教育培训规划,并进行教育督导和工作考核;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三)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 (四)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民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员工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员工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1、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内容是什么? 答:“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2、每名员工应做到“三懂三会”,“三懂三会”的内容是什么? 答:“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3、什么是第一、第二灭火应急力量和疏散引导员? 答:发生火灾时,在火灾现场的员工为第一灭火应急力量,应在1分钟内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火灾确认后,单位按照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员工形成的灭火应急力量为第二灭火应急力量,应在3分钟内开展火灾扑救;发生火灾时,单位各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部位负责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的工作人员为疏散引导员。 4、第一灭火应急力量应如何处置初起火灾? 答:1、靠近火灾报警按钮或电话附近的员工,立即摁下按钮或拨电话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2、靠近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员工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灭火;3、现场员工迅速引导人员疏散。 5、第二灭火应急力量应如何组织开展火灾扑救? 答:1、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2、单位负责人迅速展开指挥,召集各行动小组按程序实施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3、通讯联络组迅速通知员工赶赴火场,并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 4、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使用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扑救火灾; 5、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疏散现场人员; 6、安全救护组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7、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6、疏散引导员设置要求及如何引导人员疏散? 答:单位应在每个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明确疏散引导员(佩戴荧光袖标或马夹,手持灾光棒),负责组织引导在场人员安全疏散。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员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 7、怎样打火警电话? 答:1、火警电话119打通后,应讲清楚着火单位,所在区县、街道、门牌号码等详细地址;2、要讲清什么东西着火,火势情况;3、要讲清起火的具体部位,燃烧物质和燃烧情况; 4、报警人要讲清自己姓名、所在单位和电话号码; 5、报警后要派专人在路口等候消防车的到来,指引消防车去火场的道路,以便迅速、准确到达起火地点。发现火警应及时报警,这是每个公民的责任。 8、各岗位员工如何查改身边的火灾隐患?

消防安全培训心得体会范本

消防安全培训心得体会范本 消防安全培训心得体会范本1 学习通过听讲座、观看视频等形式,系统的学习了《中华人民 __消防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消防实用常识,通过学习对消防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也掌握了一些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理论知识。 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全体员工在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单位要把消防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火灾带来的危害,人人都懂,但在日常工作中却往往被忽视,被麻痹,侥幸心理代替,往往要等到确实发生了事故,造成了损失,才会回过头来警醒,这就是因为没有把防范火灾的工作放在第一位所导致的,而做好预防工作的关键就在于提高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__消除火灾隐患、提高防火意识为目的,以实际行动和措施来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尽管我们对消防安全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列入每次办公会的 议题,加强了各方面的防控,已经有了一定的防范意识,但通过这次培训,发现现有防范意识程度还是不够的。不论是一线老师和学生还是管理人员,都应对本岗位可能涉及到的火灾风险和消防通道等消防相关设施有全面充分了解,都应该定期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各部门各 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各种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 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 第一是要“抓重点”。要经常组织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记录在案并及时研究整改,必要时,可组织建立义务消防队, 不仅可以及时扑灭前期火灾,更重要的是通过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将消防意识和技能深入到各部门的各方各面。 第二是要“抓薄弱”。相对消防安全隐患少的地区往往是最容 易被忽略的地区,但相对安全隐患少并不代表没有安全隐患。 第三是要“抓细节”。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火灾的防范要从 大处着眼,但应该从小处做起。,细节不容易引人注意,几乎所有的重大事故都是由于起初的“不注意”、“不小心”引起的,这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很容易成为小事故的放大器,使得星星之火由此而燎原。

企业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资料

企业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资料 企业也要加强对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以免发生事故时员工不知所措,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企业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资料,希望能够帮到您! 一、消防法有关规定 1、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2、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3、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4、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以予奖励。 5、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教育,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检修,确保消防设施而后器材完全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6、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2)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3)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7、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某单位年度消防安全培训方案

单位年度消防安全培训方案 为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单位消防自防自救能力,推动消防工作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及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单位年初工作计划为指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防火、灭火、逃生等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以提高单位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推进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进单位,不断促进单位各部门、处室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全力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为目标。 二、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姓名,职务,下同) 副组长:…… 组员:…… …… …… …… 三、培训对象 1、…… 2、……; 3、……; 4、……。 四、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定。 2、安全防火、灭火知识(包括消防基础知识、电气防火、易燃易爆物品防火、初起火灾扑救、火场逃生知识等)。 3、常见灭火器、消防设施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消防灭火演练。 五、培训地点及时间 地点:1、…… 2、…… 时间:拟定于……年……月……日……点……分 六、步骤 聘请消防部门专业教员……授课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充分做到有计划、有实施、有效果。 1、在……场所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学习。 在单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教育活动,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熟练掌握每一种消防器材的性能和用途,掌握火灾中基本的自救和逃生方法,保障自身和公共财产的安全 2、组织演练。 在……,由消防部门……同志讲解消防知识及演练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并在消防队员的指导下进行演练。 七、要求 1、各部门、处室防火责任人要充分重视安全培训工作,涉及相关部门人员由部门负责人通知按时参加; 2、各参训人员,要做到认真学习,积极参与,认真掌握相关消防业务技能,切实提高自身的消防安全知识。 …………单位……年……月……日

火灾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消防安全教育 1、火灾基础知识: “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通俗的说,着火失去控制而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等灾难性事件,被称为火灾。在各种灾害中,火灾是最经常、最普遍地威胁公众安全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灾害之一。 火灾发生的原因包括:雷击起火、自燃起火、使用明火不慎以及使用燃气或电器不当等。而发生火灾和燃烧,必须有可燃物、助燃物(不一定是氧气)、点火源这三要素并存才能生火。三者缺任何一者就不能生火。 1)什么是可燃物 一般说来,凡是能在空气、氧气或其他氧化剂中发生燃烧反应的物质都称为可燃物,否则称不燃物。可燃物既可以是单质,如碳、硫、磷、氢、钠、铁等,也可以是化合物或混合物,如乙醇、甲烷、木材、煤炭、棉花、纸、汽油等。 2)什么是助燃物 凡是能和可燃物发生反应并引起燃烧的物质,称为助燃物。助燃物的种类很多。氧气是一种最常见的助燃物,它存在于空气中,故一般可燃物质在空气中均能燃烧。 3)什么是点火源 点火源是指具有一定能量,能够引起可燃物质燃烧的能源。有时也称着火源或火源。点火源的种类很多,主要有如下几种: 1、明火有生产用火,如用于气焊的乙炔火焰,电焊火花、加热炉,锅炉中油、煤的燃烧火焰等; 2、有非生产性火如烟头火、油灯火、炉灶火等; 3、电火花如电器设备运行中产生的火花,短路火花、静电放电火花等; 4、冲击与摩擦火花如砂轮、铁器摩擦产生的火花等; 5、聚集的日光; 6、已经燃烧的物质,可能成为它附近可燃物的点火源。 总之,一切防火与灭火措施的基本原理就是防止燃烧三要素同 时存在、互相结合、互相作用。

2、防火基础知识 失去控制的燃烧和爆炸会引起火灾与爆炸事故,威胁人身安全,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因此,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积极预防火灾与爆炸事故的发生。 1)职工基本防火常识 企业的每个岗位上的员工都应按照下面要求,做好防火工作: 1、自觉遵守消防法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知道本单位、本工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事故应急措施。 3、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消防技能,如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 4、发现火灾事故隐患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积极纠正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 5、掌握自防自救的基本技能,会报火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6、明确自己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的义务和责任,积极参加消防演练。 7、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器材,不得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8、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场所,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此外,《消防法》第5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2)常见的火灾隐患 可能造成火灾危险的不安全因素叫做火灾隐患。一般来说,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都可以认为是火灾隐患: 1、建筑布局不合理的,发生火灾后易蔓延或影响其他建筑物安全的,比如,大量的车间、仓库连成一片,无防火间距和防火分隔; 2、建筑物的结构和耐火等级与其使用性质不相符的,不符合防火规范要求的; 3、建筑物的通风采暖系统、电气设备、内部装饰装修不符合要求的;

最新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了加强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特制定相关制度规定。以下是笔者小编搜集并整理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照本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条公*、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依法组织和监督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纳入相关工作检查、考评。 各部门应当建立协作机制,定期研究、共同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当符合全国统一的消防 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要求,主要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 (二)消防法律法规;

(三)火灾预防知识; (四)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 (五)其他应当教育培训的内容。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并由公*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 (一)掌握本地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二)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会同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四)定期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第六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教育培训规划,并进行教育督导和工作考核;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三)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 (四)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民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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