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引进总校长优秀人才管理要求
南京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附件1:南京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为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我校工作,加强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实现我校“人才强校”的发展战略及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建设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科学规划、按需引进。
人才引进必须坚持与学校发展目标相一致的原则。
引进人才要有利于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教师队伍的优化和整体水平的提升,有利于促进学科建设与发展。
(二)保证重点、统筹兼顾。
优先引进重点学科建设需要的学科带头人和高层次人才,同时全面考虑充实其他学科发展和新学科建设等急需的教学科研骨干。
(三)注重学术、德才兼备。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热爱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一)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对象应为能带动和促进我校学科发展的学科带头人以及学校事业发展急需的各类骨干人才。
(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身体健康。
(三)根据我校学科建设发展需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分为二类:1.第一类岗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年龄不超过65周岁,能够履行所聘岗位的工作职责。
2.第二类岗位: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人才工程培养人选;(2)自然科学类学科:近5年在本学科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6篇及以上(限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下同)或在影响因子10以上的SCI源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社会科学类学科:近5年在人文社科类核心期刊第一类刊物上发表研究论文8篇及以上或被SSCI收录论文3篇及以上。
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宽的知识面、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近5年来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者,经学校人才工作专家委员会评议通过后,也可纳入学校引进人才计划。
云南财经大学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试行办法

云南财经大学文件校人发〔2012〕4号关于印发《云南财经大学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校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创新我校人才引进和培养体制,不断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学校研究制定了《云南财经大学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试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云南财经大学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试行办法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附件:云南财经大学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体制,进一步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把各类优秀人才集聚到学校各项事业中来,满足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科研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迅速提高我校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共云南财经大学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才是指适应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和满足各项事业发展需要引进和培养的教育教学、学术研究、技术开发以及管理服务工作的骨干力量。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人才引进是指适应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需要,从国内外引进到我校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或者为我校紧缺学科专业急需的教学、科研人才,以及学校聘用的各高等院校毕业的博士或硕士。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人才培养是指为在校教职工专业化与职业化发展提供接受教育培训和提高业务能力的机会,包括攻读学位、专业培训、从事博士后研究、支持竞争各种校内外岗位、推荐进入高级人才项目等,以培养一批教育教学、学术研究、技术开发以及管理工作的骨干力量。
第五条学校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引进和培养并举”的原则,引进人才与培养人才同步推进;坚持引进与培养拔尖人才与提升整体队伍并重,迅速汇集一批国内外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的拔尖学者和具有创新思维的学术带头人以及学校事业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
第六条根据管理需要,我校人才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称为高层次人才,是指能尽快提升我校学科优势和带领我校学科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国家级或省部级优秀学科带头人;第三层次人才为满足我校办学规模扩大和事业发展需要补充的教学科研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具体包括学术骨干、优秀博士以及其它正常补充队伍的各类人才。
太原理工大学引进人才“一事一议”实施办法

太原理工大学文件校发〔2016〕31号关于印发《太原理工大学引进人才“一事一议”实施办法》的通知学校各单位:《太原理工大学引进人才“一事一议”实施办法》已经学校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太原理工大学2016年5月30日太原理工大学引进人才“一事一议”实施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快人才引进速度,提高我校高水平人才引进质量和效益,依据《太原理工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结合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实际需要,按照例外管理原则,学校决定对创新团队、顶尖人才和特殊人才开通引进人才绿色通道,实施“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引才方式。
为了保障“一事一议”引才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条件符合《太原理工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和《太原理工大学教师岗位接收博士毕业生暂行办法》规定引进(接收)标准和条件的,学校尽可能按照相关引才标准、待遇和程序等例行规定正常进行。
凡满足下列条件的,可实施“一事一议”引才方式。
(一)引进海内外创新团队。
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国家级教学团队;教育部创新团队;省级科技创新重点团队;省级高校创新团队;由海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知名教授领衔,成员由2名及以上海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职称的人才组成,团队主要成员具有共同的研究方向且有两年及以上团队合作研究经历的创新团队等。
(二)引进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中规定的第一、二层次人选。
(三)引进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中未涵盖且难以划定层次的高水平人才;具有特殊才能、特殊成就如按照现行引进人才标准执行存在明显待遇落差的特殊人才,包括海内外优秀博士毕业生。
二、实施程序(一)人事处接收招聘系统或引才单位提交的应聘材料后,对满足上述(一)、(二)条件的应在第一时间提出启动“一事一议”的建议意见,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二)对可能满足上述(三)条件的,人事处积极征求或听取相关引才单位意见,结合学校引才工作整体情况,对应聘人员是否可以进入“一事一议”引才程序提出意见。
天津工业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及补充教师实施办法人事处

天津工业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及补充教师暂行办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和学校“个十百千人才工程”建设,加大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促进我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加快推进建设高水平工业大学的发展进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㈠坚持同学校发展目标、学科建设规划相一致的原则,紧紧围绕学科建设的需要,优先引进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国家级及省部级重点学科和实验室、拟申报博士学位授权点学科、品牌专业及新办专业等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㈡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科学评价、择优引进的原则,加强对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学术水平、教学科研成果等方面的考核与考查,严格按程序和要求办理,确保引进人才质量。
㈢积极吸引校外优秀人才、大力培养校内优秀人才,不断充实、优化学校师资队伍结构。
二、组织领导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依据学校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计划,审定学校人才引进规划,对拟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进行综合考评,确定人才类别和待遇标准,协商解决人才引进中的特殊问题。
人事处负责处理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日常事务。
用人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负责对本单位拟引进人员的考评工作,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相关学科专家、教务处教学督导组专家组成的考评小组(总人数不少于7人),对拟进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业务素质等方面的全面考核,并提出考评引进意见。
三、引进人才范围本办法所称的“高层次人才”主要指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著名专家、学者,在境外取得博士学位且担任境外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的海外人才,以及中青年优秀学科带头人或学术方向带头人。
“补充教师”主要指学科建设急需的、在国内外重点大学或科研机构获得博士学位且德才兼备的优秀青年学者。
引进的学科带头人一般不超过50岁,正高、博士一般不超过45岁,副高、博士一般不超过40岁,博士一般不超过35岁,特别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人才引进管理制度

【实用范文】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精神,实施“人材强校”战略,加大专业带头人和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双师型”教师的引进力度,不断优化专任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完善我院高层次人材资源开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学院发展提供人材保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尊重人材、公开选拔。
人材引进工作应严格按程序和要求办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统筹规划、重点突出。
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优先引进重点专业、新办专业急需的人材。
(三)能力为先、德才兼备。
人材引进既重身份(职称、学历),更重教学、科研、实践技术能力及思想道德品质。
(四)积极谨慎、体现实效。
积极开展人材引进工作,谨慎选择优秀并在工作中能体现实际效果的高层次人材。
二、组织机构成立高层次人材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高层次人材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人事处处长、教务科研处处长、党政办主任和财务处处长组成。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引进对象须政治立场坚定,敬业爱岗,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并愿意长期在学院工作。
具体条件如下:(一)高学位人材1.博士研究生。
2.全日制硕士。
(二)双师型人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本专业非教师系列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业执业资格证书。
2、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两年以上 (可累计) 企业(或者社会)一线实践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实验、实训等专业实践活动。
3、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主持或者主要参预两项应用技术的研究开辟,成果已被企业应用,效益良好。
4、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近五年主持或者主要参预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备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
5、在企业或者科研单位工作五年以上或者取得中级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并在高校任教一年以上,能胜任本专业一门以上专业理论课程教学工作。
6、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本专业某一项操作技能中级以上等级证书,或者取得初级证书并有一年以上企业(或者社会)实践工作经历。
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

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大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影响力,完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促进人才工作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人才观念和责任意识,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重视和投入,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后的管理与培养。
第二条坚持人才队伍建设与学科建设规划相一致的原则,保证重点、统筹兼顾。
重点引进学术造诣精深,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学科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以及学科专业建设和科研急需的具有发展潜力的学术骨干。
第三条坚持科学规划、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科学评价、择优引进的原则,加强对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学术水平、教学科研成果等方面的考核与考查,确保引进人才质量。
第四条坚持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人才工作责任意识,形成校院联动、各部门协同、系统推进的人才工作责任机制,切实解决人才的实际问题。
第五条坚持人才引进与培养相结合,充分发挥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作用,培育领军创新人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第六条学校人才工作机构及职能㈠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能学校人才工作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校院分级负责的方式确定工作职能和责任,完善“校院联动”的人才工作责任机制。
学校成立由校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组织、人事的校级领导任副组长,相关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能: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战略和促进我校事业全面发展的人才政策;⒉负责全校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⒊组织、落实人才工作规划,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切实解决人才工作中的突出问题;⒋检查督促各学部(院)人才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执行和落实情况;⒌建立例会与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总结人才工作经验,发现并解决人才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⒍为重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洽谈、协调、落实工作生活条件的直通车服务。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校长流动管理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校长流动管理的意见各中小学、教育局直属单位,县实验幼儿园、尖山实验幼儿园: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健全教师流动机制,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促进全县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26号)、浙江省教育厅等4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人〔2013〕70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通过合理交流,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教师校长交流机制,不断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为办好每一所学校提供有力保障。
二、交流原则均衡原则。
通过交流,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缩小校际差距,缩小城乡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
激励原则。
通过交流,消除教师职业倦怠,不断激发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提高教师适应不同学校、不同学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有序原则。
重点引导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交流,引导超编学校教师向空编学校交流。
统筹兼顾原则。
统筹各类学校和教师的不同需求,统筹交流与培养、合理使用与结构优化,兼顾学校的办学特色与优势,兼顾交流对象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实际情况,保持教师队伍的动态平衡,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公开规范原则。
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切实防止不规范、不公平以致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流动对象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学校编制内教职工,流动后原则上随迁人事关系。
高中段学校除有特别规定外,原则上参照执行。
四、流动管理(一)县域间流动1.外县(市)调入(1)条件:外县(市)教师要求调入本县工作,须符合下列条件: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在原单位工作表现良好(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②具备任教学科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教龄满3年及以上,有相应教师资格;③女教师年龄一般要求40周岁以内,男教师一般要求45周岁以内;④夫妻分居满3年或照顾父母需要;⑤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⑥经考核,具有较强教育教学能力的。
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扩大,各大学院和学校越来越重视人才的引进与管理。
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它旨在规范并优化学院人才引进工作,确保高质量的人才能够被引进并有效管理。
本文将从制定背景、管理目标、具体措施等方面对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进行探讨。
一、制定背景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的制定是学院为了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和学科建设的要求,加强研究团队和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学术水平和办学水平而必须采取的一项重要管理措施。
同时,制定该办法能够规范引进流程,保障用人公平公正,并提高人才引进工作的效率。
二、管理目标1.提高引进人才的质量和能力。
通过制定管理办法,学院能够根据自身学科发展方向和需求,明确人才的选拔标准和评估指标,确保引进的人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研究能力,能够为学院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加强对引进人才的管理与服务。
学院需要建立健全引进人才的管理机制,为其提供良好的学术环境和工作条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新环境并开展有效的研究工作。
3.推动学院整体实力提升。
通过引进优秀人才,学院能够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科研实力,增强学院的整体竞争力,为学院的长期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具体措施1.明确引进程序和流程。
学院需要制定明确的引进程序和流程,并将其向内部有关部门、教师以及外部人才推广宣传。
引进程序包括确定引进需求和岗位、发布招聘信息、甄选选拔、签订合同等各个环节。
2.建立完善的岗位设置和评估机制。
学院应根据学科建设要求和学院发展需要,科学设置岗位并明确任职要求和条件。
同时,建立科学的引进评估机制,对引进人才进行全面综合评估,确保他们的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符合学院要求。
3.提供良好的待遇和福利。
学院需要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福利保障,以吸引优秀人才的加盟。
同时,还要为引进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和学术环境,配备必要的科研经费和设备,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
4.加强引进人才的培训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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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引进总校长优秀人才管理要求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人才发展战略,加快总校长人才引进步伐,增强学校发展后劲,对于学校待聘的总校长人选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总校长引进工作要适应学校的发展要求,能优化学校内部深层次管理,提高学校整体管理人员素质,为学校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燕园模式化”保障。
二、人才引入基本原则
1、按需引进、全面考核的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
4、急需和紧缺人才优先引进的原则。
三、总校长引进基本要求
1、总校长引入要能“全天候、贴身式”在***学校工作,不是“阶段性、流动式”的。
2、总校长要有学校一线特别是高中部一线教学管理实际履历,有多年总校长管理岗位经历。
3、总校长要带有明显“北大元素”,要有北京市“名校”教学管理的校长履历,校长管理岗位年限起码两年以上。
4、总校长自身要具有当今国内外高层次学校先进发展理念,要按照“顶层设计”思路,为燕园国际学校具体提供近期、中期和远期的发展目标和规划愿景。
5、总校长聘用进入***学校后,对于学校发展规模、教学成绩、社会影响、县局考评都要有明确的“说法”。
6、总校长要能利用“自身资源”为学校发展和团队管理水平提升,发挥“内引外联”作用,能“引进来、走出去”,给高青人民展现出燕园国际学校“北大元素”、“名校元素”。
7、总校长聘用进入***学校后,集团与学校要对其管理工作明确考核,考核结果与其薪水待遇直接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