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
煤矿井下远方漏电试验方法

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漏电保护远点试验方法按照煤生字【1998】第237号关于《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中第十九条规定----在瓦斯检查员的配合下,对新安装的检漏保护装置在首次投入运行前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
运行中的检漏保护装置,每月至少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
漏电保护远点试验方法如下:一、试验时间:对新安装的检漏保护装置在首次投入运行前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
运行中的检漏保护装置,每月至少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
二、试验人员:矿主管技术人员、基层单位机电负责人、技术人员、机电维护工、瓦斯检查员。
三、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规定及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工作。
四、核对低压供电系统图与现场实际相符,经有关人员确认选择好最远端控制开关(以下简称开关),机电维护工(瓦斯检查员)用瓦斯便携式检查开关周围的瓦斯情况,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观察周围工作环境手指口述,方可进行工作。
五、试验方法:1、有分支馈电开关:断开分支馈电开关,在最远端的控制开关上线箱负荷侧(或所控电机的接线腔)按不同电压等级接入试验电阻(127V 用2KΩ、10W电阻;380V用3.5KΩ、10W电阻;660V用11KΩ、10W电阻;1140V用20KΩ、10W电阻; 3300V按说明书提供数据执行。
)。
试验电阻一端接在其中一相的线柱上,另一端接在地线线柱上,然后将线箱盖好,拧紧各部位螺拴。
控制开关的漏电闭锁保护采取措施后,合上分支馈电开关、控制开关,总馈电开关跳闸灵敏可靠,反之,远点试跳不动作,应及时查找原因进行处理。
2、无分支馈电开关:总馈电开关、控制开关的漏电闭锁保护采取措施后,接入试验电阻方法同上,合上总馈电开关、控制开关,总馈电开关跳闸灵敏可靠,反之,远点试跳不动作,应及时查找原因进行处理。
3、试跳完毕后,要拆除试验电阻,恢复开关的保护功能。
4、基层单位按照要求做好远点试跳,并做好相关记录,由基层单位机电负责人、技术人员审核、签字并存档备查。
井下三大保护整定细则

目录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1第一章一般规定1第一节短路电流的计算方法1第二节短路保护装置2第二章电缆线路的短路保护2第一节电磁式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3第二节电子保护器的电流整定3第三节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的选择3第三章变压器的保护4第四章管理制度4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总则5第二章下井前的检验5第三章安装6第四章运行、维护和检修6第五章故障的判断与寻找7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煤矿井下保护接地网的组成和作用8第一章总则9第二章井下接地装置的安装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保护接地的接地极11第二节固定电气设备的接地方法11第三节移动电气设备的接地方法12第四节接地线的连接和加固13第三章接地装置的检查和测定13第一节保护接地的检查13第二节接地电阻的测定13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节短路电流的计算方法第1条选择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电流时,需计算两相短路电流值,可按公式(1)计算:第1条选择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电流时,需计算两相短路电流值,可按公式(1)计算:第一节短路电流的计算方法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第1条选择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电流时,需计算两相短路电流值,可按公式(1)计算:利用公式(1)计算两相短路电流时,不考虑短路电流周期分量的衰减,短路回路的接触电阻和电弧电阻也忽略不计。
假设需计算三相短路电流值,可按公式(2)计算:第2条两相短路电流还可以利用计算图(表)查出。
此时可根据变压器的容量、短路点至变压器的电缆换算长度及系统电抗、高压电缆的折算长度,从表中查出。
电缆的换算长度可根据电缆的截面、实际长度,可以用公式(3)计算得出。
电缆的换算长度,是根据阻抗相等的原则将不同截面和长度的高、低压电缆换算到标准截面的长度,在380 V、660 v、1 140 V系统中,以50 mm2为标准截面;在l27 V系统中,以4mm2为标准截面。
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使用及试验制度

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使用及试验制度为了防止井下低压供电系统漏电事故的发生,保证人身及矿井平安,同时为了更好的发挥我矿井下漏电保护的作用,确保低压检漏装置运行正常、动作灵敏可靠,特制定以下井下低压检漏装置的使用及试验,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装设、使用及试验(一)井下各变电所低压母线上的总开关应装设带漏电跳闸与漏电闭锁功能的总检漏保护装置,低压母线上所有分支馈电开关应装设带检漏跳闸与漏电闭锁功能的选择性检漏保护装置,形成两级具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系统。
并且要求选漏保护具有一定的延时性,延时的级差时间为200-250m,不准超过250m。
作为各分支开关选择性漏电保护的后备保护,不允许总检漏单独使用。
(二)井下各配电点进线端母线上的三级或四级分支开关,应装设带漏电闭锁功能的选择性检漏保护装置。
与变电所内两级分支选漏保护配合形成三级或四级选择性漏电保护系统。
如因开关的厂家不同,选漏保护无法配合时,第三级或四级分支开关选漏可不做漏电保护使用。
(三)磁力启动器必须具有漏电闭锁功能。
(四)各变电所内所有带漏电保护装置的开关按要求正常使用。
每新搭接一趟线路在使用前,有机电电队负责对该支路开关选漏保护装置分别作一次按钮漏电跳闸试验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第三级或四级分支馈电由使用单位负责作按钮漏电跳闸试验,确保漏电保护灵敏、可靠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运行中的检漏保护装置,特别是各变电所内二级选漏保护装置,机电队值班配电工、检修电工应经常检查,保证检漏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当检查中发现电网绝缘1140v系统低于50千欧、660v系统低于30千欧时,应立即寻找出那一支路绝缘降低,并向调度室和机电科汇报。
由调度室通知使用单位停电遥测,查找故障点。
如果使用单位不及时查找故障,机电队在请示调度室同意后有权停止供电。
(六)运行中的二级选漏保护装置,机电队及相关区队配合每季度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
试验前一天由机电队负责在调度会通报试验支路名称、影响单位、影响时间及配合事项等。
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试验规定

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试验规定为了保证煤矿井下安全供电,预防触电和电火花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457条“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和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第19条“运行中的检漏保护装置,每月至少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试验规定;第一条本规定仅适用于井下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的1140V及以下动力、照明、信号电网中的各类检漏保护装置,包括各类设备中具有漏电闭锁、漏电跳闸及选择性漏电保护功能的保护单元以下简称检漏保护装置;第二条井下各变电所低压馈出线必须装设自动切断漏电馈出线的检漏保护装置或装设带漏电闭锁的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煤电钻、照明信号馈电线必须装设有自动切断漏电馈电线的检漏保护装置;确保检漏保护装置运行正常,跳闸灵敏可靠,严禁任意拆除或停用,一经发现矿将给予挂红黄牌处罚,限期整改或停止使用;第三条井下使用的检漏保护装置,各单位必须设专人每天对检漏保护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维护和试验并作记录,严禁出现漏试或漏填试验记录,一经发现矿将按典型“三违”论处,情节严重者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第四条检漏保护装置的绝缘电阻值应符合:1140V的用1000V 摇表摇测不低于10MΩ;660V的用1000V摇表摇测不低于10MΩ;127V的用250V摇表摇测不低于2MΩ;第五条检漏保护装置接地系统的规定:1.主接地线要可靠地与采区变电所的辅助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连接;煤电钻、照明综合保护装置只设辅助接地极能够满足要求的可不另设主接地极远点试验可靠动作;2.供检漏保护装置作检验用的辅助接地线,必须使用芯线总断面不小于10mm2的橡套电缆;检漏保护装置的辅助接地极必须单独设置,规格要求与局部接地极相同,并距局部接地极的直线距离不小于5m;第六条检漏保护装置试验周期和远方试验方法的规定:1.新安装的检漏保护装置在首次投入运行前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试验地点瓦斯浓度≤1%;2.用试验按钮对运行中的检漏保护装置进行跳闸试验:煤岩电钻综合保护装置每班试验一次;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对自动切断漏电馈出线的检漏保护装置或具有选择性功能的检漏保护装置各支路每天做一次跳闸试验;3.运行中的检漏保护装置,每月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试验地点瓦斯浓度≤1%;4.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的方法:在最远端的控制开关的负荷侧按不同电压等级接入试验电阻127V用2kΩ、10W电阻,660V用11kΩ、10W电阻,1140V用20kΩ、10W电阻;例如电磁启动器中试验电阻的一端接在熔断管的螺扣上,另一端接在外壳上,盖上外壳后送电,观察馈电开关是否跳闸;如跳闸,说明检漏保护装置动作可靠;试验完毕后,要拆除试验电阻;第七条对检漏保护装置进行试验的规定:1.用试验按钮对检漏保护装置进行定期跳闸试验的规定:严格按照下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责任单位定期完成跳闸试验工作,特殊情况下不能正常进行跳闸试验的,应制定具体措施,经审批后方可执行;2.检漏保护装置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的规定:⑴检漏装置的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必须由下表中责任单位的专职电气工作人员进行,并遵守规定时间,认真填写试验记录;⑵远方试验的地点由机电科确定并下发通知单,涉及回风巷或采掘工作面头试验地点的通知单下发给责任单位,由通风工区测定瓦斯浓度;其它地点的通知单仅下发给责任单位;远方试验责任单位界定如下:⑶远方试验的具体日期由责任单位确定但相邻两次试验的间隔不得大于30天,并负责提前一天通知机电科和通风工区;⑷检漏远方试验地点的瓦斯浓度由通风工区瓦斯检测员随时检测,确认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检漏装置试验后,瓦斯检查员必须检查相关巷道的瓦斯浓度,不超限方可恢复供电;⑸首次确定的远方试验地点由机电科人员负责带领工作人员至试验地点;3.煤岩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严格按照规定的试验周期根据各单位交接班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安全生产的情况下自行安排时间;第八条其它规定:1.检漏装置试验时发现开关不能正常动作,负责试验的单位必须立即向机电科和设备归属单位汇报处理;2.检漏装置的日试验和远点试验记录,由责任单位在次月5日前送达机电科,由负责整理、检查并存档;3.生产区队的采掘电钳工和电气管理人员有举报未按规定试验检漏装置的权利和义务,举报地点:机电科,一经查实将对责任者进行处罚;4.在规定时间内的检漏试验,不再单独通知用电单位,各用电单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合理安排工作内容;。
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

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矿井和人身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1992年版)第434条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1条本细则仅适用于井下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的1 l40 V及以下动力、照明、信号电网中的各类检漏保护装置,包括各类设备中具有漏电闭锁、漏电跳闸及选择性漏电保护功能的保护单元(以下简称检漏保护装置)。
第2条凡从事井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的人员均应熟悉本细则。
第3条对井下使用的检漏保护装置,各矿(井)必须设专人进行维护、检修和整定,并根据本细则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使检漏保护装置正常运行。
第4条检漏保护装置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国标GB 3836((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的要求。
检漏保护装置的电气性能必须经煤炭系统归口检验单位检验合格。
第5条井下各变电所的低压馈电线上,应装设带漏电闭锁的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
如无此种装置,必须装设自动切断漏电馈电线的检漏保护装置。
煤(岩)电钻、照明信号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自动切断漏电馈电线的检漏保护装置。
低压电磁起动器应具备漏电闭锁功能。
第6条运行中的检漏保护装置性能必须可靠,严禁任意拆除或停用。
第7条选择性检漏保护装置必须配套使用(即总开关和所有分支开关必须都装设),带延时的总检漏保护装置不准单独使用。
第二章下井前的检验第8条检漏保护装置在地面要进行仔细检查、试验,符合要求后才可下井使用。
检查试验内容:1.按国标GB3836(1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检查隔爆外壳是否符合规定。
2.按厂家说明书上所示线路核对检漏保护装置内部接线是否正确,连线是否良好,元件、导线等有无破损。
3.检漏保护装置的绝缘电阻值应符合:1 l40 V的用 1 000 V 摇表摇测不低于10 MΩ;660 V的用1 000 V摇表摇测不低于10 M Ω;380 V的用500 V摇表摇测不低于5 MΩ;127V的用250 V摇表摇测不低于2MΩ;42 V的用250V摇表摇测不低于0.5MΩ。
井下三大保护整定细则

井下三大保护整定细则一、低压电网短路保护整定原则:根据井下电网的实际情况,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应保证在发生短路时,保护装置能迅速切断故障电路,避免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整定方法:通过计算电网的最大工作电流,确定短路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
同时,应考虑电网的短路容量和电缆的阻抗等因素。
定期测试:定期对短路保护装置进行测试,确保其在规定的动作电流下能正确动作。
二、保护接地装置安装接地要求: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电缆的金属护套均应接地,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要求。
接地装置安装:接地装置应安装在干燥、无积水的地方,接地线与接地极的连接应牢固可靠。
标识管理:对接地装置进行标识,定期检查接地装置的完好性和接地电阻值。
三、保护接地检查测定检查周期: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接地电阻的测量,确保接地电阻值在规定范围内。
测量方法:采用专用的接地电阻测量仪器进行测量,测量时应注意消除干扰因素。
记录管理:对测量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对超出规定值的接地电阻应及时进行处理。
四、低压检漏保护安装安装要求:所有低压馈电线路均应安装检漏保护装置,确保在发生漏电时能及时切断电源。
选型与安装:根据线路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检漏保护装置,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装。
试运行:安装完成后应进行试运行,确保检漏保护装置能正常工作。
五、低压检漏保护运行运行监控:定期对检漏保护装置进行运行监控,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故障处理:发现检漏保护装置故障或误动作时,应及时进行处理,确保电网的安全运行。
六、低压检漏保护维护日常维护:定期对检漏保护装置进行清洁和检查,确保其外观完好、连接紧固。
定期校验:定期对检漏保护装置进行校验,确保其动作准确可靠。
七、低压检漏保护检修检修周期: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工作,对检漏保护装置进行解体检查和性能测试。
检修内容:包括清洁内部、检查零部件的完好性、测试动作性能等。
检修记录:对检修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检修时间、检修内容、检修结果等。
鸿发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检修规定

鸿发煤矿井下漏电保护使用运行规定根据我矿漏电保护使用现状,为保证供电安全,编写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鸿发煤矿井下1140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系统及保护单元。
一、通用要求1、井下电工、设备运行人员、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并认真执行本规定,本规定经批准后由机电科订印成册,做到每个相关人员人手一册,并由区、队组织学习,做好学习记录。
2、每个供电系统(即每台变压器)都必须设臵一台总开关,并投入漏电保护和漏洞闭锁装臵。
每个分支开关上都要设臵方向性漏电保护和漏电闭锁装臵,漏电保护装臵和方向性漏电保护装臵必须配合使用严禁只投入一种。
3、漏电保护系统严禁脱保运行。
4、机电科要对井下的供电系统和设备以队为单元进行区域划分,各队要以电工班组为主体以每个人(电工)为单元进行区域划分。
做到任务到人责任明确,使漏电保护管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区域划分要本着管、用、修一体化的原则,同时要方便运行和检修、维护、试验。
杜绝扯皮现象。
5、电工对辖区内的漏电保护运行和完好负全责,电工班组长应经常对漏电保护系统进行检查,对本班辖区的漏电保护运行和完好负责,区队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将漏电保护的使用、维护、检修、试验纳入区队管理的重要日程中去,并对本队的漏电保护运行和完好负直接管理责任,机电科每月应对全矿的漏电保护使用情况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抽查,并有抽查记录和定性分析报告,报矿机电负责人。
有效的发挥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
同时要有效的进行业务指导。
二、入井前和投入运行前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做到1、严格检查“三证”“一标”不全者严禁入井。
更新改造设备必须有国家授权机构出具的准用手续方可入井。
2、严格按相关标准检查防爆性能,不合格的不得入井。
3、认真按说明书对设备性能进行比对,说明书与设备必须相符。
接1、各参数要严格按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整定,准确的按设备使用性质设臵“总开”和“分开”。
2、主接地必须与井下接地网做可靠连接,并符合接地相关规定。
3、辅助接地导线采用总截面不小于10平方毫米的阻燃橡套电缆,辅助接地极的设臵和局部接地极的要求一致,辅助接地极与局部接地极的直线距离不得小于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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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矿井和人身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92年版)第434条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1条本细则仅适用于井下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的1140V及以下动力、照明、电网中的各类检漏保护装置,包括各类设备中具有漏电闭锁、漏电跳闸及选择性漏电保护功能的保护单元(以下简称检漏保护装置)。
第2条凡从事井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的人员均应熟悉本细则。
第3条对井下使用的检漏保护装置,各矿(井)必须设专人进行维护、检修和整定,并根据本细则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使检漏保护装置正常运行。
第4条检漏保护装置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国标GB3836《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的要求。
检漏保护装置的电气性能必须经煤炭系统归口检验单位检验合格。
第5条井下各变电所的低压馈电线上,应装设带漏电闭锁的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
煤(岩)电钻、照明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自动切断漏电馈电线的检漏保护装置。
低压电磁起动器应具备漏电闭锁功能。
第6条运行中检漏保护装置性能必须可靠,严禁任意拆除或停用。
第7条选择性检漏保护装置必须配套使用(即总开关和所有分支开关必须都装设),带延时的总检漏保护装置不准单独使用。
第二章下井前的检验第8条检漏保护装置在地面要进行仔细检查、试验,符合要求后才可下井使用。
检查试验内容:1、按GB3836《爆炸性用防爆电气设备》检查隔爆外壳是否符合规定。
2、按厂家说明书上所示线路核对检漏保护装置内部接线是否正确,连线是否良好,元件、导线等有无破损。
3、检漏保护装置的绝缘电阻值应符合:1140V的用1000V摇表摇测不低10MΩ;660V的用1000V摇表摇测不低于10MΩ;380V的用500V摇表摇测不低于5MΩ;127V的用250V摇表摇测不低于2MΩ;42V的用250V摇表摇测不低于0.5MΩ。
4、介电性能试验必须能承受交流工频耐压试验,历时1min而无击穿闪络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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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新《细则》印发给你们,部1978年颁发的《细则》同时废止。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机电人员学习、贯彻《细则》, 使井下供电系统的保护装置动作灵敏可靠,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煤炭工业部一九九八年三月二十四日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矿井和人身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92年版)第434条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1条本细则仅适用于井下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的1140V及以下动力、照明、电网中的各类检漏保护装置,包括各类设备中具有漏电闭锁、漏电跳闸及选择性漏电保护功能的保护单元(以下简称检漏保护装置)。
第2条凡从事井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的人员均应熟悉本细则。
第3条对井下使用的检漏保护装置,各矿(井)必须设专人进行维护、检修和整定,并根据本细则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使检漏保护装置正常运行。
第4条检漏保护装置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国标GB3836《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的要求。
检漏保护装置的电气性能必须经煤炭系统归口检验单位检验合格。
第5条井下各变电所的低压馈电线上,应装设带漏电闭锁的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
煤(岩)电钻、照明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自动切断漏电馈电线的检漏保护装置。
低压电磁起动器应具备漏电闭锁功能。
第6条运行中检漏保护装置性能必须可靠,严禁任意拆除或停用。
第7条选择性检漏保护装置必须配套使用(即总开关和所有分支开关必须都装设),带延时的总检漏保护装置不准单独使用。
第二章下井前的检验第8条检漏保护装置在地面要进行仔细检查、试验,符合要求后才可下井使用。
检查试验内容:1、按GB3836《爆炸性用防爆电气设备》检查隔爆外壳是否符合规定。
2、按厂家说明书上所示线路核对检漏保护装置内部接线是否正确,连线是否良好,元件、导线等有无破损。
3、检漏保护装置的绝缘电阻值应符合:1140V的用1000V摇表摇测不低10M Ω;660V的用1000V摇表摇测不低于10MΩ;380V的用500V摇表摇测不低于5MΩ;127V的用250V摇表摇测不低于2MΩ;42V的用250V摇表摇测不低于0.5MΩ。
4、介电性能试验必须能承受交流工频耐压试验,历时1min而无击穿闪络现象。
对于主电路以及规定接至主电路的控制电路和辅助电路,其工频耐压试验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主电路及接至主电路的控制电路和辅助电路的工频耐压值5、测量各直流电源的电压值及执行继电器的动作电流值,其值应符合厂家规定。
6、检漏保护装置在下井前应先在地面按附录六“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电气性能要求”、附录七“矿用隔爆型煤电钻变压器综合装置中检漏环节电气性能要求”进行漏电动作电阻值、漏电动作时间、补偿效果的测定;带旁路的漏电保护应进行旁路动作电阻值、动作时间的测定;具有漏电闭锁功能的应测量闭锁电阻值,测量结果应符合上述要求的规定。
具有选择性漏电保护功能的各类检漏装置,在地面还要进行不少于两条馈电开关的支路作配套试验,各支路都应轮流进行三次漏电试验,以漏电选择性的可靠性。
第三章安装第9条检漏保护装置在井下装卸、搬运过程中,应免受剧烈的震动。
第10条检漏继电器、选择性的保护装置应接在馈电开关的负荷侧。
带漏电闭锁的检漏继电器、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其电源部分接在馈电开关的电源侧,但应有安全措施。
如用两台馈电开关作总开关时,可合用一台检漏保护装置。
两台馈电开关的跳闸线圈应并联,并注意:1、馈电开头跳闸线圈必须连接在同一相电源上。
2、两台馈电开关的跳闸线圈联络线间应串接一个隔爆型停止按钮(或开关);当第一台运行,第二台停运时,应按下按钮(或断开开关)并锁住不让其返回,避免该停运开关负荷侧仍带电。
否则不允许停运一台开关,另一台仍运行。
3、检漏保护装置的电源只需与第一台开关连接;如须停止第一台开关,第二台开关继续运行时,应将检漏保护装置的电源改接到第二台开关上。
第11条对检漏保护装置接地装置的几点规定:1、主接地线(即其外壳的保护接地线)要可靠地与采区变电所的辅助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相连;煤电钻、照明综合保护装置只设辅助接地极能够满足要求的可不另设主接地极。
2、供检漏保护装置作检验用的辅助接地线,应用芯线总断面不小于10mm2的橡套电缆。
检漏保护装置的辅助接地极应单独设置,规格要求与局部接地极相同,并距局部接地极的直线距离不小于5m。
煤(岩)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的辅助接地极,可采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不小于500mm的钢管进行埋设。
3、当同一地点装有两台或两台以上的检漏保护装置时,可以共用一个辅助接地极及一根辅助接地导线。
如共用一个辅助接地极的几台检漏保护装置为JY82型、JL82型检漏保护装置,则应断开其内部试验按钮常闭触点至局部接地极的连线。
第12条在由地面变电所直接向采区低压供电的特殊情况下,地面变电所必须设检漏保护装置。
第13条为确保检漏保护装置动作可靠,安装时应将它水平放置于特设的架上,或吊架于硐室墙壁上。
放置的高度以便于检查为准,并避免水淋或受潮。
第14条安装前,对配合检漏保护装置使用的开关的跳闸机构,应进行如下检查:1、跳闸线圈的绝缘电阻应符合:1140V的用1000V摇表摇测不低于10MΩ;660V的用1000V摇表摇测不低于10MΩ;380V的用500V摇表摇测不低于5M Ω;127V的用250V摇表摇测不低于2MΩ;42V的用250V摇表摇测不低于0.5M Ω。
2、跳闸机构灵活可靠。
3、开关的操作机构应无过位或卡阻现象。
第15第检漏保护装置安装完毕后,应做跳闸试验,如不跳闸,则应立即切断电源作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具有对电网对地电容电流进行补偿的各类检漏保护装置,在供电系统安装完毕后,均应在正常负荷下进行电容电流的最佳补偿调节。
第16条安装时,电网系统总的绝缘电阻值应符合:1140V不低于80kΩ;660V不低于50kΩ;380V不低于30kΩ;127V不低于15kΩ。
第四章运行、维护和检修第17条值班电钳工每天应对检漏保护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试验,并作记录。
检查试验内容:1、观察欧姆表的指示数值是否正常。
当电网绝缘1140V低于50kΩ;660V 低于30kΩ;380V低于15kΩ;127V低于10kΩ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设法提高电网绝缘电阻值,尽量避免自动跳闸。
2、安装位置必须平稳可靠,应清洁,无淋水现象。
3、局部接地极和辅助接地极的安设应良好。
4、外观检查检漏保护装置的防爆性能必须合格。
5、用试验按钮对检漏保护装置进行跳闸试验。
煤(岩)电钻综合保护装置每班试验一次,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对具有选择性功能的检漏保护装置,各支路应每天做一次跳闸试验,总检漏保护装置每周做一次跳闸试验。
第18条检漏保护装置维修工每月至少对检漏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详细检查,内容除第17条所规定的外,应检查:1、各处导线是否良好,有无破损及受潮。
2、闭锁装置及继电器动作是否可靠。
3、各处接头、触点是否良好,有无松动脱落和烧毁现象。
4、内部元件、插件板、熔断器及指示灯有无松动、破损。
5、补偿电感是否达到最佳补偿效果。
6、检漏保护装置的隔爆性能是否符合规定。
第19条在瓦斯检查员的配合下,对新安装的检漏保护装置在首次投入运行前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
运行中的检漏保护装置,每月至少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
有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做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时,总检漏保护装置应在分支开关断开后在分支开关入口处做人工漏电跳闸试验,其余分路开关应分别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
试验方法是:在最远端的控制开关的负荷侧按不同电压等级接入试验电阻(127V用2kΩ、10W电阻,380V用3.5k Ω、10W电阻,660V用11kΩ、10W电阻,1140V用20kΩ、10W电阻)。
例如电磁起动器中试验电阻的一端接在熔断管的螺扣上,另一端接在外壳上,盖上外盖后送电,观察馈电开关是否跳闸。
如跳闸,说明检漏保护装置动作可靠。
试验完毕后,要拆除试验电阻。
第20条检漏保护装置每年应升井进行一次检修,除对防爆外壳修理外,其他项目应照下井前有关检验的各条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和试验;对绝缘电阻较低、耐压试验不合格的必须进行干燥处理,并更换不合格的零件。
第21条检漏保护装置的维护、检修及调试工作,应记入专门的检漏保护装置运行记录簿内(见下表)。
第五章故障的判断与寻找第22条当电网在运行中发生漏电时,应立即进行寻找和处理,并向矿井调度室或主管电气人员汇报,发生故障的设备或电缆在未消除故障前,禁止投入运行。
第23条发生漏电故障,一般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1、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绝缘受潮或进水,造成相与地之间绝缘降低或击穿。
2、电缆在运行中受机械或其他外力的挤压、砍砸、过度弯曲等而产生裂口或缝隙,长期受潮气、水份的侵蚀致使绝缘降低;砍砸或挤压也可能引起相与地间的直接连通、导电芯线裸露或短路。
3、电缆与设备在连接时,由于芯线接头不牢,封堵不严、接线装置压板不紧,运行中产生接头松动脱落与外壳相连或发热烧毁绝缘。
4、检修电气设备时,由于停送电错误或工作不慎将工具材料等其他金属物件残留在设备内部,造成相接地。
5、电气设备接线错误或内部导线绝缘破损造成与外壳相连,以及电缆屏蔽层处理不当造成漏电。
6、在操作电气设备时,产生弧光放电。
7、电气设备或电缆过负荷运行损坏或直接烧毁绝缘。
8、电缆与电缆的冷补、热补接头,由于芯线连接不牢、密封不严、绝缘包扎不良,运行中产生接头松动或受潮进水而造成漏电或绝缘破损。
第24条检漏保护装置的运行维护人员,应根据下述情况判断漏电性质:1、集中性漏电(1)长期集中性漏电这种漏电,可能是电网内的某台或电缆,由于绝缘击穿或导体碰及外壳所造成。
(2)间歇的集中性漏电这种漏电,大部分发生在电网内某台设备(主要是电动机)或负荷端电缆,由于绝缘击穿或导体碰及外壳,在设备运转时产生漏电;还可能性由于针状导体刺入负荷侧电缆内产生漏电。
(3)瞬间的集中性漏电这种漏电,主要是由于工作人员或其他物体偶尔触及带电导体或电气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破裂部分,使之与地相连,还可能在操作电气设备时产生对地弧光放电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