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一季度经济运行工作确保实现“开门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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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一季度经济运行工作

确保实现“开门红”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南山、XX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2018年经济工作,对开阳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一季度经济运行工作确保实现“开门红”工作的通知》(筑府办函〔201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和县委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关于做好一季度“开门红”工作的要求,咬定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加大调控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实现一季度“开门红”,为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一)全年目标

确保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48亿元,同比增长12%;500万元口径固定资产投资470亿元,同比增长23.6%;2000万元口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89亿元,增长1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93亿元,同比增长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88亿元,同比增长12%;省外到位资金140.63亿元,同比增长25%;实际直接利用外资5000万美元,同比增长2.2%;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34251元,同比增长9.5%;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15030元,同比增长10%;旅游收入135亿元,同比增长30%;城镇新增就业15200人。

(二)一季度“开门红”目标

一季度,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8亿元,同比增长12%;500万元口径固定资产投资114亿元,同比增长53%;2000万元口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2.25亿元,增长1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99亿元,同比增长3.6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76亿元,同比增长12%;省外到位资金44.7亿元,同比增长25%;实际直接利用外资1250万美元,同比增长53%;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8562.75元,同比增长9.5%;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3758元,同比增长10%;旅游收入48.3亿元,同比增长31.6%;城镇新增就业4547人,同比增长3%。

三、工作重点

(一)确保经济指标“开门红”。一是强化目标责任分解。紧紧围绕“开门红”目标和全年目标,将目标细化分解到部门、乡镇、企业和项目上,责任落实到人,任务分解到天,确保主要经济指标高开稳走。二是深入开展遍访企业活动,切实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确保在2月1日前摸清企业生产和项目建设开工情况,积极做好节假日期间企业正常生产和项目建设动员工作和可能出现的停产停工应对工作,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减少停工停产。三是加强指标运行调度,重点围绕增比进位指标、支撑GDP核心指标,加强指标运行动态分析,确保主要经济指标顺利实现“开门红”。

(二)确保项目建设“开门红”。一是全力推进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有关部门要加强调度,做实做深前期工作,着力破解资金、征拆、用地等瓶颈,抓紧谋划一批项目,充实项目库;抓紧筹备一批项目,进行集中开工;抓紧完工一批项目,形成新的增长点。二是抓好新开工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加强对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的指导,确保在2月1日前排出每个项目开工时间,精确到旬,帮助、指导、督促项目业主加快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及时满足开工条件,确保项目按时开工建设,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力争新建的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一季度开工60%以上,上半年开工90%以上。三是千方百计解决项目建设资金困难。积极抓好专项建设基金、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引导资金等各级资金支持。同时,采取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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