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金专考试大纲
2014年西北师范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大纲-431金融学综合考试大纲考研大纲

2.巴塞尔协议
(1)1988年版巴塞尔协议的主要内容(2)2004年新版巴塞尔协议的主要内容
3.金融机构监管
4.金融市场监管
第二部分公司财务
一、公司财务概述
1.什么是公司财务
2.财务管理目标
(1)利润最大化(2)股东财富最大化(3)企业价值最大化
1.货币需求理论
(1)传统的货币数量论(2)凯恩斯的流动性偏好理论(3)弗里德曼的货币需求函数
2..货币供给
(1)基础货币(2)货币乘数(3)中国的货币供给
3.货币均衡
(1)货币均衡与货币非均衡(2)货币均衡与利率
4..通过膨胀与通货ຫໍສະໝຸດ 缩(1)通货膨胀定义、分类及度量(2)通货膨胀的成因(3)通货膨胀的效应(4)通货膨胀的治理
五、商业银行
1.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
(1)资本金业务(2)存款业务(3)投资业务
2.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
(1)现金业务(2)贷款业务(3)投资业务
3.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
(1)结算业务(2)信托业务(3)代理业务(4)租赁业务(5)表外业务
4.商业银行的风险特征
(1)信用风险的特征 (2)市场风险的特征 (3)操作性风险的特征
4.现行国际货币体系
(1)牙买加协议的主要内容(2)牙买加体系的运行情况(3)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构成与职能。
5.欧洲货币一体化
(1)最优货币区理论(OCA理论)(2)欧洲货币一体化的沿革:四个阶段
(3)欧洲货币体系的主要内容与运行情况(4)欧洲单一货币与欧元
二、利息与利率
1.利息
(1)利息本质的理论:古典经济学的利息本质理论、近代西方经济学的利息本质理论、马克思关于利息本质
2014经济师考试大纲

2014经济师考试大纲2014年的经济师考试大纲是针对那些希望成为专业经济分析师或在经济领域内工作的专业人士而设计的。
考试内容通常包括经济学原理、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财政学、货币银行学、统计学、经济法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
经济学原理:这一部分将涵盖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包括但不限于需求与供给、市场结构、价格机制、消费者行为、生产者行为等。
宏观经济学:考生需要掌握国民收入、总需求与总供给、通货膨胀与失业、经济增长、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学的核心概念。
微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部分将深入探讨个体经济单位的行为,如消费者选择、生产决策、成本分析、市场均衡等。
国际经济学:国际经济学部分将涉及国际贸易理论、国际金融、汇率政策、国际经济一体化等内容。
财政学:考生需要了解政府的财政政策、税收政策、政府支出、财政赤字和财政盈余等概念。
货币银行学:这一部分将包括货币的供应和需求、银行体系、货币政策、金融市场和金融工具等。
统计学:统计学部分将涵盖数据收集、数据分析、统计推断、回归分析等统计学的基本方法和应用。
经济法:经济法部分将涉及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问题,如合同法、公司法、反垄断法、知识产权法等。
考生在准备考试时,需要系统地复习上述领域的知识,同时关注最新的经济政策和经济形势。
考试大纲可能会根据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化和经济学科的发展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考生在复习时也应关注最新的考试动态。
为了更好地准备考试,考生可以参加相关的培训课程,阅读经济类的专业书籍,以及进行模拟试题的练习。
同时,考生还应该关注实际经济问题,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经济问题的能力。
考试通常包括笔试和口试两个部分,笔试部分主要测试考生对经济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而口试部分则更侧重于考察考生的分析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考生在准备考试时,应均衡地准备这两部分内容。
最后,考试大纲的详细内容和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考试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考生应以官方发布的最新考试大纲为准。
2014年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经济法大纲三

2014年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经济法大纲三参考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法(办)发(1988)6号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08年8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0次会议通过法释(2008)11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0次会议通过法释(1999)19号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年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2次会议通过法释(2009)5号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7次会议通过法释(2003)7号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法释(2009)11号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4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7次会议通过法释(2004)14号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1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5次会议通过法释(2004)20号1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3次会议通过法释(2000)44号1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年2月2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1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根据2012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2006年3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82次会议通过法释(2006)3号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08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7次会议通过法释(2008)6号1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10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4次会议通过法释(2011)3号1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12月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59次会议通过法释(2003)1号2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2007年6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28次会议通过法释(2007)12号21.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3月16日证监公司字(2006)38号,2006年修订22.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2001年8月16日证监发(2001)102号23.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06年3月16日证监发(2006)21号24.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2013年11月30日,国发[2013]46号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2013年12月25日,国办发[2013]110号26.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2013年12月14日,国发[2013]49号27.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决定》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2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2002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1次会议通过法释(2003)2号29.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06年5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令第30号3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2006年5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令第32号31.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06年5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80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08年8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决定》;根据2012年2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及第六十三条的决定》修订32.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06年9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7号根据2010年10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3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6年12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34.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07年4月5日证监公司字(2007)56号35.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2007年5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9号36.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08年3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24次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根据2011年8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修订37.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若干规定的决定2008年10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7号38.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09年5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63号39.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3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61号40.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6号41.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认定规则2011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11号4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10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9次会议、2012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72次会议通过法释〔2012〕6号43.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2年5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7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85号4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4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2007年4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22次会议通过4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2007年4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22次会议通过4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2011年8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7次会议通过4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12年10月29日法(2012)261号4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13年7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6次会议通过50.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决定》修正51.支付结算办法1997年9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7)393号5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0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02次会议通过法释(2000)32号53.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2003年4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54.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5年1月19日银发(2005)16号55.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2010年6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5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57.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年11月16日国务院令第91号58.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1992年7月18日国资办发(1992)36号59.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1996年1月25日国务院令第192号60.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2001年12月31日财政部令第15号61.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12月31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3号62.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2005年4月11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国资发产权[2005]78号63.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8月25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号64.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8月29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65.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10月12日财政部财金[2006]82号66.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10月12日财政部令第47号67.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2008年8月18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0号68.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2009年3月17日财政部令第54号69.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6月14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6号70.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6月14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7号71.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4月20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9号7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73.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2008年8月3日国务院令第529号74.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2009年5月24日75.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程序规定2009年5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1号7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规定2009年5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2号77.金融业经营者集中申报营业额计算办法2009年7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10号78.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2009年11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09年第11号79.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2009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09年第12号80.关于实施经营者集中资产或业务剥离的暂行规定2010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0年第41号81.反价格垄断规定2010年12月29日发展改革委令2010年第7号82.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10年12月29日发展改革委令2010年第8号8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规定2010年12月3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3号8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定2010年12月3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4号85.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2010年12月3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5号86. 关于评估经营者集中竞争影响的暂行规定2011年8月29日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55号87.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2011年12月30日商务部令2011年第6号88.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89.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1983年9月20日国发(1983)148号发布;根据2001年7月2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修订90.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的决定》修正91.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1987年3月1日工商企字〔1987〕第38号9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1987年12月30日国函(1987)215号9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决定》修正9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1990年10月28日国务院令第301号;根据2001年4月1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的决定》修订95.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1995年1月10日外经贸部令1995年第1号96.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1995年8月7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1995)第6号97.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1997年5月28日(1997)外经贸法发第267号98.《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的补充规定1997年9月2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2号99.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1999年9月23日(1999)外经贸法发第395号;根据2001年11月22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的决定》修订100.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2001年10月8日外经贸资发(2001)538号101.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2002年2月11日国务院令第346号102.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11月1日证监发(2002)83号103.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2006年8月8日商务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令2006年第10号;2009年6月22日商务部令2009年第6号修订104.关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12月3日商务部公告2013年第87号10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2007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29次会议通过法释〔2007〕14号10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2010年5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7次会议通过法释〔2010〕9号107.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2011年10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23号108.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2004年10月9日发展改革委令2004年第21号109.境外投资管理办法2009年3月16日商务部令2009年第5号110.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2009年7月13日汇发〔2009〕30号111.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管理办法2010年11月9日发改外资〔2010〕2661号112.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6月14日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6号113.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6月14日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7号114.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4年4月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11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2001年11月26日国务院令第328号;根据2004 年3月3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116.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2001年11月26日国务院令第329号;根据2004年3月3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117.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2001年11 月26日国务院令第330号;根据2004年3月3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118.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2001年12月10日国务院令第331号119.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2001年12月10日国务院令第332号120.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2004年11月10日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4年第26号121.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2005年2月2日商务部令2005年第4号122.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2009年2月1日商务部令2009年第3号12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2008年8月1日国务院第2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国务院令第532号124.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1996年6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令(1996)第1号125.个人外汇管理办法2006年1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文章摘自:/zhucekuaijishi/。
2014年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考研大纲

北大、人大、中财、北外、中传中传教授创办教授创办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2014年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高分指南数学部分精讲
试题涉及的数学知识范围有:
1、微积分部分一元函数的微分、积分;多元函数的一阶偏导数;函数的单调性和极值。
2、概率论部分
分布和分布函数的概念;常见分布;期望值和方差。
3、线性代数部分
线性方程组;向量的线性相关和线性无关;矩阵的基本运算。
基本求导法则与导数公式
1.基本初等函数的导数公式和求导法则
基本初等函数的求导公式和上述求导法则,在初等函数的基本运算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我们必须熟练的掌握它,为了便于查阅,我们把这些导数公式和求导法则归纳如下:
基本初等函数求导公式
(1)
0)(=′C (2)1)(−=′µµµx x (3)x x cos )(sin =′(4)x
x sin )(cos −=′(5)x x 2sec )(tan =′(6)
x x 2csc )(cot −=′(7)x x x tan sec )(sec =′(8)x
x x cot csc )(csc −=′(9)a a a x x ln )(=′(10)
(e )e x x ′=(11)a x x a ln 1
)(log =′(12)x x 1)(ln =
′,
(13)211)(arcsin x x −=
′(14)211)(arccos x x −−=′(15)21
(arctan )1x x ′=+(16)
21(arc cot )1x x ′=−+函数的和、差、积、商的求导法则
设)(x u u =,)(x v v =都可导,则。
2014年北大金融硕士金融学综合考研大纲解析及考研真题及答案解析

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职能
考点 1: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1.中央银行产生的原因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中央银行的产生有了必要性: (1)统一发行银行券的需要 (2)票据清算的需要 (3)充当最后贷款人的需要 (4)对金融业监督管理的需要 2.中央银行的发展 最早设立的中央银行是 1656 年设立的瑞典里克斯银行。到了 1833 年,英国规定英格兰银行发行的货币是 全国唯一法偿货币,这是世界公认的最早的中央银行。 1844 年英国通过《皮尔条例》,规定英格兰银行作为唯一的货币发行银行,将英格兰银行分为发行部和银 行部两个部分,奠定了现代中央银行的组织模式。 19 世纪到 20 世纪 30 年代中央银行开始逐步完善。 中央银行经营原则:公开性。 中央银行的性质:管理金融事业的国家机关和特殊的金融机构。 中央银行的特点:不以盈利为目的、不经营普通银行业务,只与政府和金融机构发生资金往来关系、在制 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时,中央银行具有相对独立性。 考点 2:中央银行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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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央银行的体制 中央银行的所有制形式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国家所有的中央银行——央行国有化趋势(英、法、德、荷、中国等)。 (2)半国家所有性质的中央银行:部分国家所有,部分私人股份(日本和比利时的央行以及 19 世纪的英 格兰银行)。 (3)私人股份资本的中央银行:全部由私人股份投入(意大利央行和美联储)。 其中意大利央行的独立性较小。美联储独立性较大 2.中央银行的组织形式 中央银行的组织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单一中央银行制:设立纯粹的中央银行,使之与商业银行相分离(最典型的形式)。 单一中央银行制又可以分为:一元制和二元制。 ①一元制,例如中国人民银行。 ②二元制,例如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 (2)复合中央银行制(一家大银行同时扮演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的角色,苏联和东欧)。 还有英国初期的英格兰银行。 (3)准中央银行制(没有专门的中央银行,只有类似的监管机构,香港和新加坡)。 在该体制下,由多个商业银行行使部分央行职能。在香港,发行货币的银行有以下几家:汇丰银行,渣打 银行,中国银行。 (4)跨国中央银行制(一般与货币联盟相联系,欧盟和西非国家的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 单一中央银行制 跨国中央银行制 复合中央银行制 准中央银行制 一元式 二元式 只设一家,总分行制 中央地方两级相对独立 大多数国家 美国联邦储蓄 欧洲中央银行 计划经济 新加坡、香港
2014年春季学期经济类专业《宏观经济学》课程期末复习提纲

2014年春季学期经济类专业《宏观经济学》课程期末复习提纲一、复习的总体要求考试的范围主要是本提纲中列出的达到掌握和理解层次的内容, 以及极少数“了解”层次的内容。
“了解”指的是能大致说出概念的含义和模型的内容。
“掌握和理解”指的是熟悉相关理论和模型的核心观点和原理以及政策含义, 并会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释现实问题, 计算核心的宏观经济变量, 利用图形推导相关理论。
大部分考题只涉及一个“掌握和理解”层面的知识点, 约有两道考题会综合2-3个“掌握和理解”层面的知识点, 极少数小题涉及“了解”层面的知识点(分值<10分)。
因此, 复习的总体最低要求是熟悉提纲中列举出来的重点知识点, 能大致说明其具体内容及原理, 能大致明了其运用。
二、复习资料教材:1.《中级宏观经济学》, 张延编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0年3月第1版视频教学课件: 张延, 《宏观经济学》视频教学课件, 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作业题(重要复习资料): 作业内容务必掌握, 考试出题形式与作业相似, 但是仅仅看作业题对于这门考试显然是不够的。
作业题答案将由继续教育学院通过作业系统于5月26日向大家公布。
面授课PPT: 是课程内容(张延老师视频教学课件)的缩略版(见课程论坛, 共5次)期末复习提纲(重要复习资料, 见课程论坛)语音答疑资料(见课程论坛, 共2次)关于教材和视频教学课件的关系:张延老师编写的《中级宏观经济学》教材与视频教学课件知识点顺序基本一致, 章节编号和内容均是同步的。
同学们可以上继续教育学院的视频点播系统在线学习。
三、考试题型分布:1.不定项选择题2.简答题3.计算题4.论述题或材料分析题四、复习方法宏观经济学是一门理论与实际结合得十分紧密的学科, 尤其注重对关键概念和模型的把握。
宏观经济学的期末复习主要从教材、视频教学课件和作业题入手。
另外由于宏观经济学包含知识点繁多, 我们的作业题不可能完全包括所有的考试题, 但计算题类型基本一致, 希望同学们好好练习作业中的计算题, 同时, 从第二次面授课课件开始, 每次面授课课件中也会有计算题的练习题, 同学们可以下载来看, 并且能够做到合上书本独立完成计算题。
2014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硕士考试大纲及历年考研真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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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汇票) 。 ③支票: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开户银行见票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④信用证:开证银行以自己的信用作为支付能力保证的书面凭证(商业信用证、旅游信用证) 。 ⑤信用卡:银行对具有一定信用的顾客发行的赋予一定信用额度的证书,是提供消费信贷的重要形式(先 消费,后付款) 。 ⑥可转让存单:可流通转让的存款单。 ⑦股票:股权凭证。 ⑧债券:在指定时间支付利息和本金的有价证券。 信用工具的一般特点:偿还性;流动性;风险性;收益性。 4.信用在现代经济中的作用 信用在现代经济中的作用主要包括: 促进资金再分配,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加速资金周转, 节约流通费用。 ; 加快资本集中,推动经济增长;调节经济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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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同生产关系下利息的来源与实质 高利贷利息来源于小生产者、农奴、奴隶劳动创造的价值;体现着高利贷者同奴隶主或封建地主共同对劳 动者的剥削关系。 资本主义的利息是剩余价值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来源于工人的剩余劳动;体现着借贷资本家与职能资本 家共同剥削雇佣工人的关系,也体现了他们之间瓜分剩余价值的比例关系。 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利息来源于国民收入或社会纯收入;实质是国民收入根据国家和社会利益进行再分 配的一种形式。 利息的本质: ①古典经济学利息本质理论 利息报酬说:承担风险得到的报酬是对自己没有占用自己带来的不方便获得的报酬。 资本租金论:类似地主收取的租金。 利息源于利润:贷出的是资本的使用价值(生产利润的能力) 。 剩余价值说:将租金和利润说结合。 ②近代西方经济学利息本质理论 庞巴维克:时差利息论,一切利息都来源于同种和同量物品价值上的差别,而这种差别又是由二者在时间 上的差别造成。利息来源于由资本生产的费时性所决定的现在物品与未来物品的差额。 西尼尔:等待论,利息和利润都是“节欲”的报酬。 马歇尔:第一次区分利息与利润,利息为纯息,利润为毛利息,资本是一种生财之源,资本出借及其形成 的资本的等待都是一种牺牲,因此是节欲和等待的报酬,而作为毛利息的利润则不具有这种该特质。 流动性偏好说:将租金和利润说结放弃周转流动性的报酬。偏好流动性资产的三个动机:交易动机、谨慎 动机和投机动机。 ③马克思关于利息本质的理论 利息的产生源于其作为资本的使用,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体现资本家全体共同剥削雇佣工人的关系。 2.利息与收益的一般形态 (1)利息被人们看作是收益的一般形态 人们通常都利用利率来衡量收益。 用利息来表示收益,利息转化为收益的一般形态。 (2)利息转化为收益一般形态的原因 在借贷关系中利息是所有权的果实观念普遍化。 利息与利润的区别在于利息是事先确定的量,而不管经营状况如何。
2014年经济法大纲-1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第一章总论[基本要求](一)掌握法和法律、法的本质与特征(二)掌握法律关系及其要素(三)掌握仲裁与民事诉讼(四)掌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五)熟悉法律事实、法律责任(六)了解法的形式与分类、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考试内容]第一节法律基础一、法和法律(一)法和法律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它通过规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而广义的法律则指法的整体,即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2).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二、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或者说,是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法律关系的客体三个要素构成。
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三、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由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能够产生法律后果,即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情况。
通常划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法律事件是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
事件可以是自然现象,也可以是某些社会现象。
法律行为是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
2014年银行从业考试大纲
中国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考试大纲编辑:cba01 | 2014-03-25 13:29:45 | 作者: | 来源: | 浏览:6453次考试目的通过本科目考试,测查应考人员运用银行业的基础知识、银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银行业从业人员的基本准则和职业操守分析判断问题、处理基本业务和解决内部治理等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一、中国银行体系概况(一)中央银行、监管机构与自律组织的职能、职责等基本内容;(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分类、业务范围及历史沿革。
二、银行经营环境(一)宏观经济运行、经济结构和经济全球化对银行经营的影响;(二)金融市场、金融工具和货币政策对银行业务和管理的影响。
三、银行主要业务(一)负债业务的种类、特点、业务规则及管理要求;(二)资产业务的种类、特点、业务规则及管理要求;(三)中间业务的种类、特点、业务规则及管理要求。
四、银行管理(一)公司治理的主体、利益相关者及信息披露要求;(二)银行资本管理的国际监管要求及我国资本监管制度;(三)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的方法;(四)银行风险的种类、风险管理的发展历程及主要流程;(五)银行内部控制的目标、原则和构成要素;(六)银行合规管理的目标及合规管理体系的基本框架;(七)银行金融创新的基本原则及相关客户利益保护要求。
五、银行业监管及反洗钱法律规定(一)相关法律: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反洗钱法的有关内容;(二)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
六、银行主要业务法律规定(一)存款业务的基本原则和法律规定;(二)授信业务的授信原则及法律规定;(三)银行业务禁止性规定的有关内容;(四)银行业务限制性规定的有关内容。
七、民商事法律基本规定(一)民事权利主体的种类;(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和特征;(三)代理的种类及特征;(四)有关法律制度:担保法、公司法、票据法以及合同法的有关内容。
八、金融犯罪及刑事责任(一)金融犯罪的种类及构成;(二)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的特征及相关刑事责任;(三)金融诈骗罪的特征及相关刑事责任;(四)银行业相关职务犯罪的特征及相关刑事责任。
证券从业考试2014考试大纲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第一章金融市场体系第一节全球金融体系掌握金融市场的概念;熟悉金融市场的分类;了解影响金融市场的主要因素;熟悉金融市场的特点;掌握金融市场的功能。
熟悉非证券金融市场的概念,了解非证券金融市场的分类(股权投资市场、信托市场、融资租赁市场等)。
了解全球金融市场的形成及发展趋势;了解国际资金流动方式;熟悉全球金融体系的主要参与者;了解金融危机的教训。
第二节中国的金融体系了解建国以来我国金融市场的演变历史;熟悉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了解影响我国金融市场运行的主要因素。
了解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的有关情况;熟悉我国金融市场“一行三会”的监管架构。
了解中央银行主要职能;熟悉存款准备金制度与货币乘数的概念;掌握货币政策的概念、措施及目标;掌握货币政策工具的概念及作用原理;了解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
第三节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掌握资本市场的分层特性;掌握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主要内容与结构特征。
熟悉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现状与发展趋势;熟悉场内市场的定义、特征和功能;熟悉场外市场的定义、特征和功能;熟悉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概念、上市公司的类型和管理规定;熟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挂牌公司的类型和管理规定;熟悉私募基金市场、区域股权市场、券商柜台市场、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的概念与特点。
第二章证券市场主体第一节证券发行人掌握证券市场融资活动的概念、方式及特征;掌握直接融资的概念、特点和分类;熟悉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区别。
掌握证券发行人的概念和分类;熟悉政府和政府机构直接融资的方式及特征;熟悉企业(公司)直接融资的方式及特征;掌握金融机构直接融资的特点;熟悉直接融资对金融市场的影响。
第二节证券投资者掌握证券市场投资者的概念、特点及分类;了解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结构及演化。
掌握机构投资者的概念、特点及分类;熟悉机构投资者在金融市场中的作用;熟悉政府机构类投资者的概念、特点及分类;掌握金融机构类投资者的概念、特点及分类;熟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的概念与特点;掌握企业和事业法人类机构投资者的概念与特点;掌握基金类投资者的概念、特点及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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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金融学综合》考试科目命题大纲
一、考试性质
《金融学综合》是2014年金融硕士(MF)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科目之一。
《金融学综合》考试要力求反映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的特点,科学、公平、准确、规范地测评考生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选拔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入学,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有较强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金融专业人才。
二、考试要求
测试考生对于与金融学和公司金融相关的基本概念、基础理论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三、考试内容
第一部分金融学
一、货币与货币制度
●货币的产生和演变
●货币的职能
●货币的层次和计量
●货币制度及其演变
二、利息和利率
●利息与利率
●利率、到期收益率及其计算
●利率行为与利率决定理论
●利率的风险和期限结构理论
三、汇率与外汇市场
●外汇市场
●汇率的变动
●汇率与汇率制度
●外汇市场干预
●国际收支
●国际因素和货币政策
四、金融体系与金融市场
●资金融通方式与金融体系
●金融市场功能和结构
●金融市场工具
●金融中介机构及其类型
●股票市场、理性预期理论和有效市场假说五、银行经营与管理
●银行的负债业务
●银行的资产业务
●银行的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
●银行的风险特征与风险管理
●银行业的结构与竞争
六、非银行金融机构
●保险业
●养老基金
●财务公司
●证券市场机构
●共同基金和其它投资基金
●政府金融中介机构
七、现代货币供给机制
●存款货币的多倍创造机制
●货币供给的决定因素
●中央银行体制下的货币供给过程●基础货币的控制与货币供给模型八、货币需求理论与货币均衡
●货币需求理论
●凯恩斯理论与弗里德曼理论的区别●货币供给与需求的均衡
●货币与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
九、中央银行与货币政策
●中央银行的产生、类型、性质和职能●中央银行业务、结构与独立性
●货币政策工具
●货币政策目标与实施策略
●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
●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
●国际收支与货币政策
十、金融监管
●金融监管的经济学分析
●金融机构监管
●金融市场监管
●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巴塞尔协议第二部分公司金融
一、公司金融概述
●什么是公司金融
●公司的目标
●代理人问题
●金融市场
二、财务报表分析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
●比率分析与杜邦恒等式三、长期财务计划
●销售百分比法
●外部融资与增长
四、折现与价值
●货币的时间价值
●年金与永续年金
●贷款种类与分期偿还贷款●债券的估值
●股票的估值
五、资本预算
●投资决策方法
●增量现金流
●净现值
●回收期法则
●平均会计报酬率
●NPV估计值
六、风险与收益
●风险与收益的度量
●投资组合
●风险:系统的和非系统的
●证券市场线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无套利定价模型
七、资本成本
●权益成本
●债务成本和优先股成本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部门与项目资本成本
●发行成本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八、筹集资本
●证券的承销方式
●IPO抑价之谜
九、资本结构
●财务杠杆效应
●MM定理(三种情形)
破产成本
啄食顺位理论
市场时机理论
十、股利与股利政策
现金股利与股利派发
股利政策起作用吗
偏爱低股利、高股利的现实因素
股票回购
拆股与反向拆股
四、考试方式与分值
本科目满分150分,其中,金融学部分为90分,公司金融部分为60分,由培养单位自行命题,全国统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