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作业习题 第二章 保险基本原则
保险学2(保险基本原则)

第二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
2.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 (1)各种固定场所,如饭店、医院、商店、旅馆、影剧 院、娱乐场所等对顾客、观众等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 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对具有保险利益,可投保公众责任险。 (2)制造商、销售商、修理商、因其制造、销售、修理 的产品有缺陷造成用户或消费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 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对具有保险利益,可投保产品责任险。 (3)各类专业人员,如药剂师、律师、会计师、工程师 等,因工作上的疏忽或过失致使他人遭受损害,依法应承担 经济赔偿责任的具有保险利益,可投保职业责任险。 (4)雇主对雇员在受雇期间因从事与职业有关的工作而 患职业病或伤、残、死亡等依法应该负担医药费、工伤补贴、 家属抚恤费等而具有保险利益,可投保雇主责任险。
第二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
二、内容 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主要是告知与保证。 1.告知 (1)告知定义 狭义的告知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订约前与订约时,当事 人双方互相据实申报、陈述。 广义的告知指合同订立之前、订立时及在合同有效期内, 投保方对已知或应知的与风险和标的有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 据实向保险方作口头或书面申报;保险方也应将与投保方利 害相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据实通告投保方。 最大诚信中所言告知是广义的告知,告知并非保险合同 的组成部分,但对保险合同的签订、履行至关重要,目前许 多国家的保险立法采用询问、回答、告知的形式。 所谓实质性重要事实,是指那些影响保险人确定保险费 率或影响其是否承保及承保条件的每一项事实。
有可原,可不追究其责任,但应将其不当得利即王 某支付给其的2000元残车代价收回归保险公司。
第二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
2.分摊原则 分摊原则是补偿原则的又一派生原则。 它是指在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 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的保险人订立保
保险学作业 (2)

它以被保险人的公众责任为承保对象,是责任保险中独立的、适用范围最为广泛的保险类别。
共同海损:
意外伤害保险,
生死合险,
未赚保费、
纯保费与毛保费换算
生存保险与死亡保险保费。
重复保险:所谓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时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投保同一危险,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P85
定值保险:所谓定值保险是指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约定保险标的的价值,并以此确定为保险金额,视为足额投保。
火灾保险:火灾保险,简称火险,是指以存放在固定场所并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财产物资为保险标的,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财产遭受保险事故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一种财产保险。P113
纯粹风险:纯粹风险是指那些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以及人的生老病死,均属此类风险。P13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由保险合同的当事人确定、并在保单上载明的被保险标的的金额,它又可以被看做是保险人的责任限额。P49
有利于被保险人解释原则:是指当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时,法院或仲裁机构往往会做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
保险学作业
名词解释
保险: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人员因该危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P24
可保风险:可保风险即可保危险,是指可被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或可以向保险公司转嫁的风险。P17
道德风险:道德风险因素是指与人的品行修养有关的无形因素。例如,诈骗、纵火等恶意行为或不良企图,均属于道德风险因素。P11
保险学原理试题及答案

保险学原理试题及答案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10分)1.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A. 保险人B. 投保人C. 保险人和被保险人D. 保险人和受益人答案:C2. 保险的基本原则是:A. 风险共担B. 风险转移C. 风险管理D. 风险补偿答案:B3. 保险合同的变更,需要:A. 保险人同意B. 投保人同意C. 被保险人同意D. 保险人和投保人同意答案:D4. 保险金额是指:A. 保险人承担的最高赔偿限额B. 保险人实际赔偿的金额C. 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D. 保险人收取的保费总额答案:A5. 保险的分类不包括:A. 财产保险B. 人寿保险C. 健康保险D. 责任保险答案:C二、多选题(每题3分,共15分)1. 以下哪些属于保险合同的要素:A. 保险标的B. 保险费C. 保险期限D. 保险金额答案:A、B、C、D2. 保险合同的解除可以基于以下哪些原因:A. 投保人申请解除B. 保险人申请解除C. 保险合同无效D. 保险期限届满答案:A、C3. 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条件包括:A. 保险事故发生B. 保险合同有效C. 被保险人按时缴纳保险费D. 保险标的符合约定答案:A、B、D4. 保险合同的变更可能包括:A. 保险金额的变更B. 保险期限的变更C. 保险标的的变更D. 保险费的变更答案:A、B、C、D5. 保险合同的终止可能基于以下哪些原因:A. 保险期限届满B. 保险合同解除C. 保险标的灭失D. 保险人破产答案:A、B、C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1. 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即双方当事人互负权利和义务。
(对)2. 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错)3. 保险金额的确定必须基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
(对)4. 保险合同的变更必须经过保险人同意。
(对)5. 保险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的赔偿。
(错)四、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1. 简述保险合同的特点。
答案:保险合同具有以下特点:(1)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权利和义务;(2)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保险人承担的风险具有不确定性;(3)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一经双方同意即成立;(4)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合同条款由保险人预先拟定。
(保险学)课后习题答案

第一章:保险概述1.B2.D3.B4.A5.危险是指损失发生及其程度的不确定性。
6.根据起因,可划分为自然危险与社会危险;根据危险发生的形态,可分为静态危险与动态危险;根据所涉及和影响的范围划分,可分为基本危险和特定危险;根据损失发生的后果,可分为财产危险,人身危险,责任为先和信用危险。
7.危险管理的目的是以尽可能小的成本来换取最大的安全保障和经济利益。
8.危险管理的过程通常包括危险管理目标的确定,危险识别,危险衡量,危险处理和危险管理效果的评估等。
10.危险,危险管理与保险有着密切的关系,主要表现为:危险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危险的发展是保险发展的客观依据;保险是危险管理中传统有效的危险财务转移手段;保险经营效益要受到危险管理技术的制约;保险发展与危险管理发展相互促进。
11. (1)聚资建立基金(2)对特定危险的后果提供经济保障(3)财务转移机制。
12.保险损失说又称损害说,该学说以“损失”这一概念为中心,主要以损失补偿的角度来剖析保险机制。
强调没有损失就没有保险,认为保险是“损害填补”和“损失分担”,有损失才有保险的必要。
该学说与保险产生的根源相吻合,现代意义上的保险发源于海上保险,而海上保险产生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船舶和货物损失的补偿问题。
损失说的主要理论分支包括损失补偿说,损失分担说,危险转移说和人格保险说。
13.保险非损失说认为“损失说”不能总括保险全面的属性,应摆脱损失概念,寻找一种全面解释保险概念的学说,于是产生了许多非损失说理论,包括保险技术说,欲望满足说,相互金融说和财产共同准备说。
14.保险与银行,证券一样都归属于金融服务业,其产品是无形服务。
保险这种经济行为之所以能够进行,是因为社会对保险产品有需求和供给。
15.投保人购买保险,保险人出售保险实际上是双方在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经过自愿的要约与承诺,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合同。
16.从社会功能的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危险损失转移机制。
保险学基础保险的基本原则

保险学基础 学习情境4 保险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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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的
介绍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和损害补偿原则的含义、主要内容,帮助学生正确运用这些原则分析和解决保险理论和实务中的问题。
子情境4.1 最大诚信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在财产保险实务中的特例 重置价值保险 所谓重置价值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重置或重建保险标的所需费用或成本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 为了满足被保险人对受损的财产进行重置或重建的需要,保险人允许投保人按超过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的重置或重建价值投保,发生损失时,按重置费用或成本赔付。这样就可能出现保险赔款大于实际损失的情况,所以,重置价值保险也是损失补偿原则的特例。 损失补偿原则不适用于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合同不是补偿性合同,而是给付性合同,保险金额是根据被保险人的需要和支付保险费的能力来确定,当保险事故或保险事件发生时,保险人按双方事先约定的金额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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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大诚信原则的主要内容 (二)保证 所谓保证,是指保险人在签发保险单或承担保险责任之前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某种事态的存在或不存在作出的承诺或确认。 1.根据保证事项是否已存在可分为确认保证与承诺保证 2.根据保证存在的形式可分为明示保证与默示保证 小结:保证与告知的区别在于,告知强调的是诚实,对有关保险标的的重要事实如实申报;而保证则强调守信,恪守诺言,言行一致,承诺的事项与事实一致。所以,保证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要求比告知更为严格。此外,告知的目的在于使保险人能够正确估计其所承担的危险;而保证则在于控制危险,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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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位追偿原则 (一)代位追偿原则的含义 代位追偿原则是损失补偿原则派生的原则。 代位追偿原则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推定全损,或者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责任后,依法取得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或对保险标的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的追偿权。 坚持代位追偿原则首先是为了防止被保险人由于保险事故的发生,从保险人和第三者责任方同时获得双重赔偿而额外获利,确保损失补偿原则的贯彻执行。其次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代位追偿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权利代位和物上代位。
西财《保险学概论》教学资料包 课后习题答案 第二章

第二章保险的基本原则思考练习一、术语解释最大诚信——即要求保险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与履行保险合同的整个过程中要做到最大化的诚实守信。
保险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及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影响对方是否作出缔约及其缔约条件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
否则,受到损害的一方,可以以此为理由宣布合同无效或不履行合同的约定义务或责任,还可以由此而受到的损失要求对方予以赔偿。
重要事实——该事实指是否会对一个谨慎的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确定保险费率的判断产生影响。
保险——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风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约定风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或由此而引起的经济需要进行补偿或给付的行为。
默示保证——是习惯上或社会公认的被保险人应在保险实践中遵守的规则,而不载明于保险合同中。
默示保证的内容通常是以往法庭判决的结果,是保险实践经验的总结。
弃权——是指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放弃其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项权利,通常是指保险人放弃保险合同的解除权与抗辩权。
禁止反言——是指合同一方既已放弃其在合同中的某项权利,日后不得再向另一方主张这种权利。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投保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它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经济上的利害关系。
近因——是指引起保险标的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
代位——代位在保险中是指保险人取代被保险人的地位。
代位追偿——又称代位求偿或代位请求,是指在财产保险中,当保险标的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损失时,根据法律规定或保险合同,第三者需要对保险事故引起的保险标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履行了损失赔偿责任之后,在其已赔偿的金额限度内,有权站在被保险人的地位向该第三者索赔,即代位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进行追偿。
保险委付——是指当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益转移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数赔付的行为。
保险学第二章-保险概述习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1.强制保险:又称法定保险,是国家或政府通过法律或行政手段强行实施的一种保险。
2.自愿保险:也称任意保险,是指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通过订立保险合同或者自愿组合而建立起的保险关系。
3.足额保险:是指投保人以保险价值的全部投保,在投保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通常与保险价值相等的一种保险。
4.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对同一风险共同缔结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
5.保险深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保险收入与该国或地区的GDP的比率。
6.保险密度:是指按照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计算的人均保费收入。
二、填空题1.按照保险标的划分,保险可以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2.按照承保方式不同,保险可以划分为(原保险)、(再保险)、(复合保险)、(重复保险)和(共同保险)。
3.按照风险转嫁方式不同,保险可以划分为(不足额保险)、(足额保险)和(超额保险)。
4.按照保险性质不同,保险可以分为(商业保险)、(社会保险)和(政策保险)。
5.按照经营目的不同,保险可以划分为(盈利保险)和(非盈利保险)。
6.按照投保单位不同,保险可以划分为(个人保险)和(团体保险)。
7.凡为全体利益减轻船只载重投弃入海的货物而遭受损失的,须由全体分摊归还,这种原则称为(一人为众,众人为一)原则,并于公元前916年为(罗地安)海商法所采用。
8.1667年,(尼古拉·巴蓬)开设了第一家专门承保房屋火灾保险的商行,并于1681年改组,正式设立火灾保险公司。
9.近代海上保险发源地是(意大利)10.(大数法则)的编制和运用,奠定了现代人寿保险的数理基础。
11.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不同表现在(实施方式)、(举办主体)、(保费来源)和(保险金额)等。
三、判断题1.非寿险就是指财产保险。
(×)2.按照投保时是否足额保险,财产保险可分为定值保险和不定值保险。
(×)3.国外最早产生保险思想的并非现代保险业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而是处在东西方贸易要道上巴比伦、埃及和欧洲的希腊和罗马等文明古国。
第7讲,第二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 (2)
第二章保险的基本原则第一节保险利益原则大纲要求:保险利益的概念、保险利益的要件、保险利益的适用范围和效力;保险利益的归属、确立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保险利益的立法原则;财产保险合同保险利益种类及具体认定、人身保险合同保险利益的特征确立原则和具体种类。
重点:保险利益原则含义及应用、保险利益的时间效力难点:保险利益的适用范围和效力、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知识点一:保险利益概述(一)保险利益的概念(考点)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损害或丧失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及因保险事故的不发生使保险标的安全而受益。
如果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存在上述利害关系,则具有保险利益,如果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没有这种利害关系,则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得以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保险合同的客体。
投保人的投保和保险人的承保基于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具有保险利益。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二)保险利益确立的要件1.保险利益必须是法律认可的利益;2.保险利益一般必须为经济上的利益;(不是精神上的)3.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利益。
(三)保险利益的适用范围和效力(难点)1.保险利益的适用范围通常认为,保险利益为保险合同乃至整个保险法的基本要素与原则要求,对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皆可适用。
2.保险利益的效力(1)保险利益对保险合同效力的影响:一般来说,投保人和保险人不能以保险合同的约定排除或者限制保险利益原则的适用。
(2)保险利益原则的时间效力:我国现行《保险法》明确规定,对于人身保险合同来说,保险利益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必须存在,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但对于财产保险合同来说,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并不重要,但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因为财产保险的目的在于补偿损失,如果某人在订约时存在保险利益,但发生保险事故时不存在保险利益,则他没有受到损失,也就不能获得补偿。
《保险学》作业一:保险原则及简答
第二章保险原则1、有一承租人向房东租借房屋,租期10个月。
租房合同中写明,承租人在租借期内应对房屋损坏负责,承租人为此而以所租借房屋投保火灾保险一年。
租期满后,租户按时退房。
退房后半个月,房屋毁于火灾。
于是承租人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
保险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如果承租人在退房时,将保单转让给房东,房东是否能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为什么?答: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原则要求在投保和索赔时都要求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
在本案中,因承租人凭租赁合同产生保险利益,租赁合同到期退房后,承租人的保险利益因此而丧失,不再对该房屋具有可保利益,保险合同对承租人失去效力。
因而保险公司可以拒赔房东的索赔。
因为火灾保险的保单不能随房屋转让而自动转让,保险标的转让应告知保险人,并经保险人出具批单后才有效。
如果承租人在退房时已经将保单转让给房东,因为房东对该房屋具有来自于所有权的可保利益,所以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2、王某,2岁时因母亲去世随外公外婆在A城生活。
3岁时上幼儿园,她的日常所需费用由其父亲承担。
4岁时,王某的父亲再婚,王某便与其父亲和继母在B城生活,并从A城幼儿园转至B城幼儿园。
在王某离开A城前,她的外公为她买了一份少儿平安险,并指定自己为受益人。
王某到B城后不久,在一次游玩中不幸溺水死亡。
事发后,王某的外公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要求给付保险金,但保险公司以王某的外公对王某不具有保险利益为由拒绝给付,双方遂引起争议并导致诉讼。
你认为该案例应如何处理,为什么?答: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第一种答案)因王某实际上是由其父亲抚养,只是与外公外婆一起生活,所以外公对王某是没有保险利益的,该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答:保险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种答案)在人身保险中,只要求在投保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可保利益,而在出险时并不要求具有可保利益。
在本案中,外公在为王某投保时他们尚生活在一个家庭中,相互之间是家庭成员具有可保利益,但在出险时他们已经没有生活在一起,外公失去了对王某的可保利益,但是根据人身保险可保利益的规定并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所以保险公司应该予以理赔。
保险学第二章:保险的基本原则
保险学第二章:保险的基本原则在保险学中,保险的基本原则是构建整个保险体系的基石,它们对于规范保险交易、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持保险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接下来,让我们逐一探讨这些基本原则。
一、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合同订立的基础。
在保险交易中,双方都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和诚实守信的态度来参与。
对于投保人来说,这意味着要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相关的重要事实,不得隐瞒或谎报。
比如,在购买健康保险时,投保人需要如实告知自己的过往病史、家族病史等信息。
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保险公司在发现后有权解除合同,甚至不承担赔偿责任。
而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最大诚信原则要求其在订立合同前,要向投保人清晰、准确地说明保险条款的内容,特别是免责条款等重要事项。
不能使用模糊、晦涩的语言来误导投保人。
只有双方都秉持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合同才能公平、合理地订立和履行。
二、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规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简单来说,就是保险标的的损失或存在与否会直接影响到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
例如,你拥有一辆汽车,那么你对这辆汽车具有保险利益,可以为其购买保险;但如果你对一辆不属于你的汽车投保,那么这份保险合同就是无效的。
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在于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如果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那么他可能会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来获取赔偿,从而损害保险公司和其他投保人的利益。
同时,它也限定了保险赔偿的额度,赔偿金额不会超过投保人所具有的保险利益。
三、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是指当保险事故发生导致被保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保险公司给予的赔偿仅限于弥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使其恢复到受损前的经济状况,但不会让被保险人因保险赔偿而获得额外的利益。
例如,你的房屋因火灾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经过评估损失为 50 万元,而你购买的房屋保险保额为 80 万元,那么保险公司最多只会赔偿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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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保险基本原则
一、填空题
1、可保利益构成的三大条件是:-------- 、-------- 、-------- 。
2、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而言,最大诚信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 、-------- 。
3、告知的立法形式,国际上主要有两种:------- 、---------。
4、根据保证事项是否已存在可分为:-------- 、-------- 。
5、重复保险分摊的方式主要有:-------- 、-------- 、--------。
6、代位追偿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 、-------- 。
二、不定项选择题
1、某日天下大雪,一行人被甲乙两车相撞而死,后经交警查实,该事故是因甲车驾驶员酒后驾车及刹车不及,而乙车为避让撞到行人所致,则行人死亡的近因是()。
A.大雪天气B.酒后驾车
C.甲车刹车不及D.乙车避让
2、最大诚信原则的法理包括()。
A.告知B.委付
C.保证D.隐瞒E.误告
3、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
A.所有利益B.责任利益
C.共有利益D.经营利益E.合同利益
4、代位求偿权不适用于( )。
A.人寿保险B.家庭财产保险
C.货物运输保险D.建筑工程险
5、财产保险的可保利益来源于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拥有的各种权利,包括()
A、所有权、经营权
B、使用权、承运权
C、保管权、抵押权
D、留置权
6、根据保证存在的形式,保证可分为()
A、确认保证
B、明示保证
C、承诺保证
D、默示保证
7、以下属于违反告知义务的有()
A、遗漏或忘了
B、误告
C、隐瞒
D、欺诈
8、保险人履行损失赔偿责任的限度()
A、没有限度
B、实际损失
C、保险金额
D、可保利益
三、判断题
1、人身保险的可保利益来源于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所具有的各种利害关系,如人身关系、亲属关系、雇佣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等。
2、财产保险可保利益价值可根据需要进行协商。
3、被保险人在一定范围内的亲属如父母、夫妻、子女等对被保险人具有可保利益。
4、告知必须是书面的,口头陈述无效。
5、人身保险强调当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必须具有可保利益。
6、损失补偿原则适用于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7、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
8、根据保险利益原则,财产保险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人身保险在保险合同成立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四、名词解释
1、可保利益
2、告知
3、保证
4、承诺保证
5、明示保证
6、权利代位
7、物上代位
8、复合保险9 、重复保险
五、简答题
1、在保险合同中,规定保险利益的目的是什么?各类保险的保险利益是什么?
2、可保利益原则在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应用上的区别。
3、为什么把诚信原则作为保险的一大原则。
4、简述规定代位求偿权的目的。
5、委付的成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六、计算题
1、假设某公司为其机器设备投保,实际完好价值为16万,保险金额为16万,当约定事故发生后,损失5万,自负责任5%,求保险赔偿额?
2、将上题中的保险金额改为18万,当约定事故发生后,损失15万,自负责任1万,求保险赔偿额?
3、将第一题中的保险金额改为8万,当约定事故发生后,损失9万,无自负责任,求保险赔偿额?
4、若某一工厂分别向甲、乙、丙三家公司投保火险,保险金额分别为45万、18万、12万,财产实际价值为50万。
火灾发生后残值为10万,问在下列情况下甲、乙、丙各自的赔偿额。
A、按比例责任分摊方式;
B、按限额责任分摊方式;
C、按顺序责任分摊方式。
七、案例分析
1、黄先生新买了一辆轿车,投保了机动车辆险。
该车在某处停放期间,由于正在施工中的一座吊塔倒塌,致使轿车损毁。
对于该项损失,一方面属于保险责任,可以从保险人那里获得赔偿:另一方面由于施工队在吊塔的安装过程中存在过失,也应承担轿车的损失赔偿责任。
那么,黄先生是否能从两方面都获得赔偿呢?
2、何某(男)与林某(女)自小青梅竹马,成年后情深意笃,但由于两家有矛盾,双方家长均坚决反对这门亲事。
1994年4月,何、林二人双双南下广东某市打工,为相互照应及生活方便,两人租用民房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年后生育一女孩。
1997年4月,一保险营销员到何某工作单位推销人寿保险,何某以自己为投保人给自己和林某各买了一份人寿保险,死亡保额均为十万元,受益人为双方所生女孩。
其时,林某因出差在外并不知情。
不久后,林某因车祸意外死亡。
何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调查后拒赔。
何某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
(1)本案中何某对林某是否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是否有效?
(2)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