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关于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的函》
中国船舶特级技师评聘计划表

中国船舶特级技师评聘计划表摘要:1.引言:中国船舶特级技师评聘计划的重要性2.评聘计划的具体内容3.评聘计划的实施流程4.评聘计划的效果分析5.结论:评聘计划对于中国船舶工业发展的意义正文:【引言】随着我国船舶工业的飞速发展,对于高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
特级技师作为船舶行业中的高级技能人才,对于推动我国船舶工业的技术进步和产品质量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选拔和培养更多的特级技师,中国船舶特级技师评聘计划应运而生。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一评聘计划,包括其具体内容、实施流程以及效果分析。
【评聘计划的具体内容】中国船舶特级技师评聘计划旨在选拔和培养具有高超技能、丰富经验和高度责任心的特级技师。
评聘计划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评选标准:参评者需具备本专业领域的高级技师资格,且在船舶制造、修理、科研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技术成果。
2.评选程序:采取申报、推荐、评审、公示的流程,确保评选的公平、公正、公开。
3.评选周期:评聘计划每年进行一次,以满足船舶行业对于高技能人才的持续需求。
【评聘计划的实施流程】评聘计划的实施流程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申报阶段:符合条件的个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技术成果、获奖情况等。
2.推荐阶段: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向评审委员会推荐。
3.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拟聘人选。
4.公示阶段:将拟聘人选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聘任阶段: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正式聘任为特级技师,颁发聘书。
【评聘计划的效果分析】实施特级技师评聘计划,对于推动我国船舶工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评聘计划有助于激发船舶行业技能人才的积极性和创新能力,提高整个行业的技术水平。
其次,通过选拔和培养特级技师,有助于提升船舶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
最后,评聘计划有助于建立和完善船舶行业技能人才的培养体系,为我国船舶工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结论】综上所述,中国船舶特级技师评聘计划对于选拔和培养高技能人才,推动船舶工业技术进步和产品质量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人职发[1995]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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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正文:----------------------------------------------------------------------------------------------------------------------------------------------------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人职发(1995)89号1995年8月9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职改办,国家海洋局局属各单位,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为了深化职称改革,严格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现将《海洋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在评审海洋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时遵照试行。
试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给我们,以便修订完善。
本评审条件自下发之日起试行,评审办法按《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4〕14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海洋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总则一、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海洋工程技术人员的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海洋事业的发展,结合海洋工程的特点,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二、按照本条件,经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技术资格证书者,表明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其职务聘任与工资待遇由所在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确定。
三、本条件适用于从事海洋工程的技术人员中、高级技术资格的评审。
海洋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的名称分别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四、海洋工程分为:海洋调查与监测专业、海洋信息与环境预报专业、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专业。
五、海洋工程各专业适用范围(一)海洋调查与监测专业本专业评审条件适用于从事以下分支专业范围内的调查、科研、设计、实验、开发、生产的技术人员。
1.海洋调查与测绘,包括从事临海调查、近海调查、大洋调查、极区调查、海洋工程调查、专项调查工作及资料分析处理,海洋大地测量、航道测量、海洋工程测量、资料分析处理及海洋制图等技术人员;2.海洋观测与监测,包括从事海洋水文、海洋气象、海气相互作用及相关要素的观测和资料分析处理,海洋大气、水体、底质、生物体、海(极)冰等监测、资料分析处理,海洋环境质量评价等技术人员;3.海洋遥感,包括从事海洋遥感遥测技术,及遥感技术在资源与环境调查、测绘、规划、灾害监测和预报、执法监视方面应用等技术人员;4.实验测试与分析,包括从事海洋大气、水体、底质、生物体、海(极)冰、地质等样品的实验测试、分析及方法研究等技术人员;5.海洋仪器设备与系统,包括从事海洋调查、观测、监测、监视等仪器设备与系统的研制、开发、生产、质控、应用和维护等技术人员;6.海洋标准计量,包括从事海洋计量检定和测试,海洋计量器具、标准物质的研制与开发,海洋标准的制(修)定,海洋计量、标准化和质量检验技术研究及规程、法规的制(修)定等技术人员。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推进职业安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推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发文字号】船重生[2003]102号【发布部门】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发布日期】2003.03.14【实施日期】2003.03.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推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船重生[2003]102号)各企事业单位: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ccupational Safetyand Health Management System简称OSHMS)是国家积极鼓励和推进的一种安全生产现代管理模式。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成员单位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基础管理水平,建立并完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机制,稳定实现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目标,落实李长印总经理在集团公司第四次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推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现决定印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推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就落实指导意见提出以下要求:一、指导意见是集团公司推进OSHMS建设的规范性文件。
各成员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学习、研究,采取切实措施,不断加快OSHMS建设步伐。
二、按照“只应超前,不能滞后”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本单位的OSHMS建设工作,从今年开始在安全生产年度计划中都要安排OSHMS建设的相应工作内容。
当前,大多数单位要特别注重全员的宣传教育和OSHMS审核员培训,为单位的OSHMS建设积蓄骨干力量。
高风险或有条件的企业要按照李长印总经理的要求尽快作出建立OSHMS、通过认证的工作计划,积极落实。
三、贯彻指导意见要注重实效,开展OSHMS建设要掌握其实质,切实加强基础管理,标本兼治,努力提高安全生产全过程的预先控制、现场控制和反馈控制的能力和水平,通过持续改进,逐步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全国海洋船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2016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全国海洋船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2016年度评审结果的通知【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交办人教[2017]25号【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发布日期】2017.02.27【实施日期】2017.02.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全国海洋船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2016年度评审结果的通知(交办人教[2017]25号)全国海洋船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2016年度评审会于2016年11月8日至9日在广州召开。
经评审,151名同志具备海洋船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船长、高级轮机长、高级引航员),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予公布。
以上同志的资格取得时间以该评委会评审通过之日(2016年11月9日)为准。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17年2月27日全国海洋船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2016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具备高级船长任职资格人员:莫景贤谢玉雄魏岱年具备高级轮机长任职资格人员:王晓春王双华李新忠刘永华王锦雄李文明丁相强苏国强以上共11人。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具备高级船长任职资格人员:张学武以上共1人。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具备高级船长任职资格人员:刘爱民徐勇陆惠东陈育波王宗宝徐建球黄洪家方敏儿孙代刚刘松涛范建平吴建新程维华李程吴栋奎李剑锋郑东徐景春孙峰刘成洪具备高级轮机长任职资格人员:丁士结唐志林于明坤董建德刘天鸿王天发李广德陈景旭贾信福富桂明张学昌彭华基陈雨旱郑烈彬陆良李忠金乃好崔炯以上共38人。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具备高级船长任职资格人。
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修船分技术委员会换届及组成方案的批复

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修船分技术委员会换届及组成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3.11•【文号】标委办综合[2013]21号•【施行日期】2013.03.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修船分技术委员会换届及组成方案的批复(标委办综合〔2013〕21号)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关于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修船分技术委员会换届的请示》(船军[2013]6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修船分技术委员会(SAC/TC12/SC1)换届及组成方案。
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三届修船分技术委员会(SAC/TC12/SC1)由17名委员组成(名单见附件),姚军任主任委员,陆巧云、高学峰任副主任委员,郭凤艳任委员兼秘书长,秘书处承担单位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天津修船技术研究所。
请按照《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此复。
附件: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三届修船分技术委员会(SAC/TC12/SC1)委员名单国家标准委办公室2013年3月11日附件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三届修船分技术委员会(SAC/TC12/SC1)委员名单┌───┬──────┬────────┬─────────────────────┬───────────┐│序号│姓名│委员会职务│工作单位│职务/职称│├───┼──────┼────────┼─────────────────────┼───────────┤│1│姚军│主任委员│天津修船技术研究所│所长/研究员│├───┼──────┼────────┼─────────────────────┼───────────┤│2│陆巧云│副主任委员│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高级工程师│├───┼──────┼────────┼─────────────────────┼───────────┤│3│高学峰│副主任委员│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高级工程师│├───┼──────┼────────┼─────────────────────┼───────────┤│4│郭凤艳│委员兼秘书长│天津船舶通讯导航自动化公司│工程师│├───┼──────┼────────┼─────────────────────┼───────────┤│5│常洪│委员│上海华润大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研究员│├───┼──────┼────────┼─────────────────────┼───────────┤│6│孙昌翎│委员│中远船务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7│孙书猛│委员│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8│潘学章│委员│大连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修船事业部│科长/工程师│├───┼──────┼────────┼─────────────────────┼───────────┤│9│林隆│委员│上海船厂船舶有限公司│主任/高级工程师│├───┼──────┼────────┼─────────────────────┼───────────┤│10│方玉川│委员│舟山万邦永跃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1│潘彪│委员│中海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12│胡志东│委员│友联船厂(蛇口)有限公司│经理/工程师│├───┼──────┼────────┼─────────────────────┼───────────┤│13│陈建梅│委员│新港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工程师│├───┼──────┼────────┼─────────────────────┼───────────┤│14│陈一健│委员│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工程师│├───┼──────┼────────┼─────────────────────┼───────────┤│15│陶金有│委员│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公司│部长/高级工程师│├───┼──────┼────────┼─────────────────────┼───────────┤│16│洪波│委员│中国船级社天津分社│副处长/高级工程师│├───┼──────┼────────┼─────────────────────┼───────────┤│17│朱旭聪│委员│4808厂威海修船厂│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劳动人事部关于船舶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劳动人事部关于船舶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劳动人事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7.11.07•【文号】船总人[1987]1183号•【施行日期】1987.11.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劳动人事部关于船舶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1987年11月7日船总人(1987)1183号)技师聘任制是在高级技术工人中实行技术职务的一项重要政策。
这对鼓励工人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术素质,稳定工人队伍,发挥高级技术工人的作用,适应经济建设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国务院批准劳动人事部发布的《关于实行技师聘任制的暂行规定》,结合船舶行业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各地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必须贯彻执行《暂行规定》,加强领导,审慎行事。
要明确技师是在高级技术工人中设置的技术职务,不是技术称号,不是高级技术工人的普遍晋升。
技师必须严格按照任职条件、考核标准、比例限额,并根据生产岗位的实际需要,在生产车间、工段从技术复杂工种的技术工人中进行考评、聘任。
二、职务名称技师是在生产岗位上、高级技术工人中设置的技术职务。
技师的职务名称可按船舶工业生产、加工的专业(工种)确定,如船舶装配技师、导航仪器调试技师等。
三、工种范围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工种,要在船舶行业技术比较复杂的工种(岗位)中实行,即在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修订的《船舶工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中,等级线止点为七八级的技术工种中实行(具体工种范围见附表)。
四、比例限额船舶行业聘任技师的比例限额,严格控制在实行技师聘任制工种的技术工人总数的百分之二以内。
各部门、各地区公司根据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岗位的需要和工人队伍构成等情况,可调剂平衡使用。
五、津贴标准和福利待遇被聘任技师的职务津贴,按人均每月二十元核定。
具体津贴标准,在国家下达的增资指标范围内,由企、事业单位根据不同工种(岗位)的实际情况,在十五元至二十五元的幅度内自行确定。
交通部关于印发《船舶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印发《船舶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6.11.18•【文号】交人劳发[1996]976号•【施行日期】1996.11.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船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10月10日实施日期:2009年10月10日)停止执行交通部关于印发《船舶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交人劳发[1996]976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办),部属及双重领导有关单位:为加快选拔优秀青年船舶技术高级人才,规范船舶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人事部有关文件精神,我部制订了《船舶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暂行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我部人事劳动司。
附件:一、申请全国船舶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登记表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八日船舶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暂行规定为了深化船船系列职称改革,加快选拔优秀青年船舶技术高级人才,适用我国航运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人事部的有关文件精神,针对船舶技术工作的特点和我国船舶技术人员队伍的现状,在总结过去船舶系列职称改革工作的基础上,对船舶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暂作如下规定:一、船舶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申报船舶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持有效的船长或轮机长、通用电机员、通用报务员、一级引航员适任证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航运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1970年到1976年入学的高等学校毕业学历,担任船舶中级职务(系指600总吨、441千瓦以上船舶的船长、轮机长、1000总吨、750千瓦以上船舶的大副、大管轮、通用电机员、一等电机员、通用报务员、一等报务员、一级引航员、二级引航员,下同)5年以上(含5年,资历计算,上半年评审的截止评审的上年底,下半年评审的截止当年的8月底,下同);2.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从事船上工作(包括引航工作,下同)满21年,且担任船舶中级职务5年以上;3.具有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船上工作满27年,且担任船舶中级职务5年以上;4.中等专业学校以下学历,从事船上工作满30年,且担任船舶中级职务5年以上。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颁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资格许可证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颁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资格许可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核安全局•【公布日期】2006.11.21•【文号】国核安发[2006]148号•【施行日期】2006.11.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核能及核工业正文国家核安全局关于颁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资格许可证的通知(国核安发〔2006〕148号)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你单位《关于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资格许可证的申请函》(所经营〔2006〕009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承压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HAF601)及实施细则(HAF601/01),我局审查了你单位提交的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资格许可证取证申请文件,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过文件审查和现场检查,我局认为,你单位具备了HAF601所要求的各项能力,同意向你单位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资格许可证》(国核安证字S(06)16号)。
你单位必须遵守下述许可证条件:一、仅限于从事许可范围(见附件)规定的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活动。
二、严格遵守《民用核承压设备资格许可证持证单位报告制度》。
三、持证期间,严格履行申请文件和申请审查中的全部承诺。
四、持证期间,有效运行核质量保证体系。
你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资格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开展核承压设备设计活动,确保核承压设备设计质量。
附件: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活动许可范围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附件: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活动许可范围表一稳压器的活动范围表┌──────┬──────┬──────┬──────┬──────┬──────┐│反应堆堆型、│设备名称│核安全级别│设计活动类别│设计活动│备注││功率││││范围││├──────┼──────┼──────┼──────┼──────┼──────┤│1000MWe压水│稳压器│1级│初步设计和施│制定设备的技│外协项目:││堆│││工设计│术规格书、绘││├──────┤│││制设备的全套├──────┤│核电厂││││设计图纸及有│抗震和抗辐照││││││关设计文件和│试验、电器元││││││验证文件│件的环境实验│└──────┴──────┴──────┴──────┴──────┴──────┘表二压力容器、储罐和热交换器的活动范围表┌──────┬──────┬──────┬──────┬──────┬──────┐│设备类别│设备名称│核安全级别│设计活动类别│设计活动│备注││││││范围││├──────┼──────┼──────┼──────┼──────┼──────┤│压力容器、储│容积控制箱│2级│初步设计和施│制定设备的技│外协项目:││罐│││工设计│术规格书、绘││├──────┼──────┼──────┤│制设备的全套├──────┤│热交换器│再生式热交换│2级││施工设计图纸│抗震和抗照试│││器│││及有关设计文│验││├──────┼──────┤│件和设计验证├──────┤││密封水热交换│2级││文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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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关于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的函》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组织了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门负责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现将我公司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材料报送给您,希望得到您的认可和支持。
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评审,确保公平公正,促进人才队伍建设和公司发展。
感谢您的支持和关注,祝愿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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