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等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等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1.19•【字号】渝府发[2008]118号•【施行日期】2008.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等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8]11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 (2007-2020年)》,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规划管理的严肃性,防止因随意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影响城市功能和城市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都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以下简称控规修改)等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控制控规修改范围(一)禁止将公共绿地调整为其他用地(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的除外),冻结将非居住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严格限制对居住用地地上建筑总规模(容积率)的调增。
(二)限制对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用地的调减,限制对各个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地上建筑总规模(容积率)、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规模、特殊地段建筑控制高度以及规划保护内容的修改。
(三)通过招标、挂牌、拍卖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不得对控规确定的用地性质、总建设用地面积和地上总建筑规模指标进行修改。
因城乡总体规划修改、实施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决定修改控规,以及因不可抗力因素使建设单位无法实施,确需对“招拍挂”后建设用地的用地性质、总建设用地面积和地上总建筑规模指标进行调整,且经市政府同意不需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出让的,应当经市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市土地主管部门及区政府共同研究,进行必要性论证,合理确定修改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修改;否则,应先由土地主管部门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方可进行修改,依法修改后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重新“招拍挂”。
重庆市九龙坡区城乡分区规划

重庆市九龙坡区城乡分区规划2007年3月胡锦涛总书记为重庆发展导航定位,国家批准重庆市为全国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国务院批准《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重庆市政府批准《重庆市主城区西部片区规划》,重庆市政府领导提出在九龙坡区西部地区规划100平方公里,重庆市政府批准九龙坡区为重庆市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先行示范区。
九龙坡区经济发展已进入高增长期,拥有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能力,具备加快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和推进城乡一体化的经济社会基础。
为适应九龙坡区城乡统筹发展需要,引导城乡持续快速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结合九龙坡区实际,编制《重庆市九龙坡区城乡分区规划(2008-2020年)》。
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07-2020年。
其中:近期:2007年-2010年;远期:2011年-2020年。
远景展望至2050年。
根据市政府关于《“四规叠合”综合实施方案》的规划时限,本规划近期目标规划至2012年。
规划范围覆盖九龙坡区辖区,规划面积431.86平方公里。
详细规划:发展目标与战略一、战略定位九龙坡区是重庆市的重点开发区。
其战略定位为:重庆市主城区的核心功能区,中部片区向西部片区拓展的战略枢纽,城乡一体化的先行示范区。
二、功能定位重庆市现代工业集聚区、现代服务业集中区、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区、生态宜居城区。
发展目标一、总体目标至2020年,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成为重庆和中国西部地区最适宜创业和居住的活力之区、宜居之区、便利之区、和谐之区、民享之区。
二、阶段目标第一阶段(2008-2012年)为突破发展阶段。
城乡统筹综合改革全面展开并取得重大突破;经济总量持续领先,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发展现代产业取得重大突破,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效果;西部地区开发出现高潮,建成骨干交通和重点设施,一批重大产业项目进入建设期或投产期;社会进一步安定、和谐、文明,全区基本实现小康,统筹城乡发展走在全国前列,主要经济指标在我国西部领先。
【完整版】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一、总则(一)编制背景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对指导重庆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的部分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
经过直辖以来的建设,重庆已整体步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为紧紧抓住本世纪前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适应新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导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2004年3月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函》,特编制《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市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规划期限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四)规划范围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重庆市行政辖区,面积8.24万平方千米。
都市区规划范围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九个行政区,面积5473平方千米。
(五)规划区都市区的规划区范围与都市区范围一致。
都市区以外的各城市、镇、乡、村庄的规划区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二、城市性质、发展目标(一)城市性质重庆是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二)发展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等机遇,把重庆加快建成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送审稿)重庆市人民政府二〇〇九年四月目录前言II第一章土地利用的现状与形势.............................................................................. I II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I II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情况.. (V)第三节面临的形势 (VIII)第二章土地利用与规划目标.................................................................................. X I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XV)第一节基本稳定农用地 (XV)第二节保障必要的建设用地.......................................................................... X VI 第三节适度开发未利用地.. (XVII)第四章土地利用区域调控 (XVIII)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XVIII)第二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XXII)第五章土地利用管理的重点任务.................................................................... X XIV 第一节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X XIV 第二节优化利用建设用地 (XXVII)第三节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X XIX 第四节协调区域土地利用 (XXXII)第六章中心城区规划 (XXXIII)第七章重大工程安排 (XXXIV)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重大工程 (XXXIV)第二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XXXV)第三节重大生态环境建设项目............................................................. X XXVII 第八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XXXVIII)第一节强化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XXXVIII)第二节完善实施管理制度 (XXXIX)第三节建立规划实施的经济调节机制..........................................................XL 第四节提高规划实施的基础保障能力....................................................... X LII 第五节构建规划实施的社会参与和监督机制..........................................XLIII 附表.......................................................................................................................... XLV前言重庆市自直辖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占用基本农田重点保护区。村庄和居民点建设应尽量少占农田,积极引导农村人口转移,加强土地整理。区域性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选址,应尽量避让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严格控制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转用总量。
经济发展和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相统一,统筹安排各类用地。根据城镇体系布局,合理确定城乡土地利用规模,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完善土地利用政策机制,完善土地市场建设,加强城乡规划对建设用地总量的控制和土地开发与管制的引导。
都市区的规划区范围与都市区范围一致。
都市区以外的各城市、镇、乡、村庄的规划区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城市性质、发展目标
(一)城市性质
重庆是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2、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禁止向长江、嘉陵江和乌江等江河及湖泊水库倾倒固体废弃物和排放处理未达标的废水。合理调整全市生产力布局,在缺水地区和水源上游地区严格控制耗水量大和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保护饮用水源,以城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水功能为主的水库库区和水源保护区,严禁大规模开发利用,严禁布局污染性产业项目。加强地下水和温泉资源的保护。尽快对污染严重的次级河流进行综合整治。
3)东南部地区
东南部地区包括黔江、秀山、酉阳、石柱、彭水、武隆等6个区县(自治县),面积1.98万平方千米。依托乌江和渝湘高速公路、渝怀铁路等构成的东南线发展轴,形成以黔江为核心,以秀山为主要节点,其它城市和建制镇为基础的点轴状城镇发展区。
2、与周边省的协调发展
建立健全区域协作机制,构建成渝经济区,强化与南贵昆经济区、汉中经济区、武汉城镇群等的区域合作,进一步发挥重庆在长江上游经济带中的区位优势和增长极优势,发挥中心城市的战略支撑、对外交流和辐射带动功能,推动西部地区的整体发展。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一、规划策略1、经济、社会、人口、资源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策略2、生态空间发展策略3、“多中心组团式”发展策略4、集中紧凑发展策略5、新区拓展与旧城更新相结合策略6、交通适应及引导发展策略二、城乡协调发展与城市空间结构(一)城乡协调发展构筑都市区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格局,加快城镇化进程,缩小城乡差异;加强郊区小城镇建设,提升小城镇对郊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和服务功能,形成聚集效应,促进土地集约利用;保护郊区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城镇空间布局与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逐步形成分工合理、高效有序的网络状城镇空间结构。
加强农村居民点的整合和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公共服务设施水平。
(二)都市区空间层次都市区在空间上分为主城区和郊区两个部分。
主城区为集中进行城市建设的区域,范围为2737平方千米,其中,中心城区位于中梁山、铜锣山之间,是主城建设的主要区域和旧城所在地,范围为1062平方千米。
郊区范围为2736平方千米。
(三)城市主要拓展方向城市拓展的主要方向为内环线以北、中梁山以西以及铜锣山以东。
(四)城市空间结构城市空间结构为“一城五片、多中心组团式”。
主城由中部、北部、南部、西部、东部五大片区组成。
多中心包含一个城市中心和六个城市副中心。
主城城市建设用地分为十六个组团和八个功能区。
三、城市规模(一)人口规模规划至2010年,都市区总人口73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60万人;规划至2020年,都市区总人口98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30万人。
规划至201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520万人;规划至2020年,城市人口635万人。
(二)用地规模规划至2010年,都市区城镇建设总用地为580平方千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88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城镇建设总用地为865平方千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93平方米。
规划至201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总用地为401平方千米,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77.1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城市建设总用地为520平方千米,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81.89平方米。
国务院关于《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4.02.21•【文号】国函〔2024〕32号•【施行日期】2024.02.2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务院关于《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4〕3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你们关于报请批准《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重庆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是直辖市之一,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西部科技创新中心和对外开放门户、长江上游航运中心等功能,更加彰显“山水之城、美丽之地”独特魅力,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重庆篇章。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重庆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664.0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064.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92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79.9亿立方米。
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保护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主城区集装箱物流枢纽发展的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主城区集装箱物流枢纽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18•【字号】渝府发[2008]100号•【施行日期】2008.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主城区集装箱物流枢纽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08]100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把重庆建设成为长江上游地区集装箱物流中心,增强主城区现代物流功能,现就加快团结村铁路(即重庆西部现代物流产业基地)、寸滩港区、果园港区、黄磏港区、东港 (即茶园)港区即“一基地四港区”集装箱物流枢纽(以下简称主城物流枢纽)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重庆物流枢纽建设的紧迫性重庆直辖以来,集装箱物流量快速增长,制造业与外向型经济发展对集装箱的需求越来越大,物流枢纽集聚周边省市适箱货物的能力日渐增强。
未来1 0年,集装箱物流将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预计到 2012年和2020年,重庆集装箱需求量将分别达到280万标箱和1200万标箱(水运850万标箱、铁路250万标箱、公路100万标箱),其中来自周边省市的集装箱将分别占到40%和60%。
重庆现有港(站)及后方物流区规划、建设已不适应未来集装箱物流发展的需要。
重庆属于国家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布局的九大物流区域之一--西南物流区域,物流业面临邻近省市的竞争和挑战。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重庆都市区中心城区将扩展到1062平方公里,在国家物流规划的九大物流通道中,重庆拥有东部沿海与西南地区物流通道、长江物流通道、西南地区出海物流通道3条通道;布局有国家西部最大的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和编组站,以及国家级内陆保税港区。
将物流枢纽加快建设成为承接全国铁路中转编组运输、中国西部保税物流,提供大运量、低成本的内外贸集装箱公铁水多式联运、江海联运和中转分拨,同时服务重庆主城区和“1小时经济圈”产业园区生产性物流和城市配送的物流核心,对重庆建设对接国家物流规划的主枢纽、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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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总体规划(一)编制背景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对指导重庆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的部分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
经过直辖以来的建设,重庆已整体步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为紧紧抓住本世纪前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适应新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导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2004年3月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函》,特编制《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市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规划期限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四)规划范围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重庆市行政辖区,面积8.24万平方千米。
都市区规划范围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九个行政区,面积5473平方千米。
(五)规划区都市区的规划区范围与都市区范围一致。
都市区以外的各城市、镇、乡、村庄的规划区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城市性质、发展目标(一)城市性质重庆是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二)发展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等机遇,把重庆加快建成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七)市域综合交通1、规划目标以高速公路、铁路、水运通道和空中航线为骨架,构建各种交通方式有机衔接、功能完善、快速便捷、国际国内通达、高效安全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把重庆建设成为国家级综合交通运输枢纽。
规划至2020年,高速公路区县(自治县)覆盖率达到100%,都市区至市域内各区县(自治县)“四小时通达”;铁路线网区县(自治县)覆盖率达到90%。
2、高速公路规划建成覆盖所有区县(自治县)的“两环十射多联线”高速公路网基本骨架。
“两环”分别为内环线和外环高速公路;“十射”分别为重庆到成都,重庆到遂宁,重庆到武胜,重庆到西安,重庆到武汉,重庆到长沙,重庆到贵阳,重庆到泸州,重庆到大足到成都,重庆到开县到安康高速公路;“联线”主要为武胜-潼南-大足-荣昌、合川-铜梁-永川-江津、綦江-南川、长寿-涪陵-武隆、垫江-武隆、梁平-黔江、巫溪-建始高速公路。
3、铁路规划建成辐射各个方向的“一枢纽十干线三专线四支线”铁路基本网络。
“一枢纽”为重庆铁路枢纽;“十干线”为渝蓉、遂渝、兰渝、襄渝、渝怀、川黔、万宜、渝泸、达万及远景预留的安常铁路线路;三专线为连接西南与华东地区沪汉渝蓉铁路客运专线、渝蓉城际铁路、渝万城际铁路。
“四支线”为三万、万南、南涪、黔石铁路。
远景预留合川-铜梁-永川铁路线路。
4、港口以长江、嘉陵江、乌江“一干两支”高等级航道为骨架,形成以主城、万州、涪陵3个枢纽港区为中心,永川、江津、合川、奉节、武隆5个重点港区为依托,其它港区为基础,层次分明、布局合理、功能明确、与其它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协调发展的内河水运体系,建成长江上游航运中心。
5、机场民航机场按“一大三小”布局。
重点建设江北国际机场,将江北国际机场建设为国际商业门户枢纽机场;积极发展万州五桥机场、黔江舟白机场和渝东北支线机场。
(八)市域其它市政基础设施逐步建设完善的区域市政基础设施体系;促进区域内有条件的地区实现市政设施城乡共享;加强区域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协调;推动设施建设与运营的市场化;引导区域市政基础设施相对集约建设。
优化能源结构,合理布局能源设施,开源与节约并举,发展经济、清洁的能源,建立充足、稳定、安全的供应保障体系。
大力加强电源建设。
保障气源供应,加强城镇燃气设施建设。
因地制宜解决小城镇和农村能源需求。
积极开发新能源。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成西部地区和长江上游的信息中心。
全面建设运行灵活、高效可靠的现代化邮政运输网络。
建设覆盖市域的广播电视综合宽带多媒体网络,完善各类设施,实现广播电视全面数字化。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
利用长江、嘉陵江、乌江、渠江和大宁河等水资源,积极鼓励和有序推动区域性供水工程,规划建设一批次级河流、支流水利工程,部分工程向城镇提供水源。
采取工程措施,解决渝西等地区工程性缺水问题。
规划至2020年城镇自来水普及率接近100%,生活饮用水水质全面达标,供水保证率达到国家标准。
(九)社会服务设施实施科教兴渝战略,以加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努力建成长江上游科技中心为目标,强化科技对生态保护、移民安稳致富的支撑作用,完善科技设施体系。
建立发达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城市,努力把重庆建设成为长江上游教育中心和西部教育基地。
以提高全社会文化生活质量为目标,建设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定位准确、层次分明、满足不同群体需求的文化设施体系。
建设覆盖城乡、布局合理、满足不同群体需求的体育设施体系,新建、改造一批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全民健身相结合的体育设施。
加强医疗卫生设施建设,以医疗防治体系、传染病救治体系和疾病预防体系的建设为重点,完善市、区县、街道(镇、乡)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完善农村医疗卫生设施。
(十)旅游发展规划利用重庆长江三峡黄金旅游带,发挥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旅游、温泉旅游与都市旅游等特色资源优势,把旅游业发展成为我市的支柱产业,把重庆建设成为中国旅游强市、国内外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和重要的旅游客源地,2020年建成长江上游旅游中心。
全面建设山水都市观光休闲旅游目的地、长江三峡峡江生态文化观光旅游目的地、乌江画廊生态和民族风情体验旅游目的地。
(十一)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到2020年,生态步入良性循环,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到二级;森林覆盖率达到45%,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治理;地质环境安全监测体系健全,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
三峡库区水环境质量全面提高,在上游来水水质保证Ⅱ类的前提下,长江总体达到Ⅱ类,嘉陵江、乌江入长江干流水质达到Ⅱ类,次级河流全面达到水域功能标准。
重点建设三峡库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加快三峡库区周边绿化带建设,启动消落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大力推进库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草)防护林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以水土流失治理为重点的综合整治和以生态脆弱区、生态敏感区域为重点的生态移民。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一)城镇化发展方针坚持分类指导原则,着力建设都市区,加快培育大城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重点发展中小城市和有条件的建制镇,推进城镇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人口与城镇化水平规划至2010年,全市总人口3000万人,城镇人口1615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53.8%;至2020年,总人口3100万人,城镇人口216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70%左右。
(三)区域协调发展1、市内三大区域协调发展构建“一圈两翼”的区域空间结构,即以都市区为中心的一小时经济圈,以万州为中心的三峡库区核心地带为渝东北翼,以黔江为中心的乌江流域和武陵山区为渝东南翼。
分别发挥三大区域各自的优势,取长补短,争创特色,实现错位发展:渝东南和渝东北两翼地区实施生态移民和加快剩余劳动力转移;依托一小时经济圈带动渝东南和渝东北两翼地区发展,逐步缩小市域的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形成大城市带大农村的整体推进格局。
1)一小时经济圈一小时经济圈包括都市区及涪陵、江津、合川、永川、长寿、綦江、大足、潼南、荣昌、铜梁、璧山、南川、万盛、双桥等23个区县,面积2.87万平方千米。
依托长江水系和铁路、高速公路、机场等一体化综合交通网络,形成网络型、开放式的区域空间结构和城镇布局体系。
2)东北部地区东北部地区包括万州、开县、垫江、丰都、忠县、云阳、奉节、梁平、巫山、巫溪、城口等11个区县,面积3.39万平方千米。
依托长江以及沿江铁路、高速公路构成的东北线城镇发展轴发展,形成以万州为核心,以开县、奉节为主要节点,其它城市和建制镇为基础的带状城镇发展区。
3)东南部地区东南部地区包括黔江、秀山、酉阳、石柱、彭水、武隆等6个区县(自治县),面积1.98万平方千米。
依托乌江和渝湘高速公路、渝怀铁路等构成的东南线发展轴,形成以黔江为核心,以秀山为主要节点,其它城市和建制镇为基础的点轴状城镇发展区。
2、与周边省的协调发展建立健全区域协作机制,构建渝蓉经济区,强化与南贵昆经济区、汉中经济区、武汉城镇群等的区域合作,进一步发挥重庆在长江上游经济带中的区位优势和增长极优势,发挥中心城市的战略支撑、对外交流和辐射带动功能,推动西部地区的整体发展。
(四)城镇体系结构市域城镇分为市域中心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次区域性中心城市、中心镇和一般镇五个等级。
规划至2020年,形成都市区1个特大城市,万州、涪陵、江津、合川、永川、长寿6个大城市,黔江、璧山等25个中等城市和小城市,495个左右小城镇的城镇体系。
(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切实改善新农村的物质条件;推动新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逐步推进新农村建设,确保建设的科学性和有序性,节约村庄建设用地,避免盲目建设。
规划形成以各级城市为中心、镇乡为节点,各级中心村、基层村有机结合、结构完整、规模适度、功能合理、配套完善的村镇体系。
加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区县(自治县)域城镇体系规划、镇(乡)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和适度集中布置各项设施,实现共建共享,保护与预留区域性基础设施用地和走廊。
(六)资源保护与利用1、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占用基本农田重点保护区。
村庄和居民点建设应尽量少占农田,积极引导农村人口转移,加强土地整理。
区域性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选址,应尽量避让基本农田。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严格控制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转用总量。
经济发展和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相统一,统筹安排各类用地。
根据城镇体系布局,合理确定城乡土地利用规模,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完善土地利用政策机制,完善土地市场建设,加强城乡规划对建设用地总量的控制和土地开发与管制的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