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船舶靠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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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船舶靠离泊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只靠离泊工作的管理内容、管理目标、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管理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港务储运有限责任公司船只靠离泊管理工作。

管理内容

2.1 船舶靠离泊管理包括海事及航道协调、船舶调度、码头船舶靠泊流程、货物船检计重、 码头安全、码头设施管理等。

2.2 2.3 2.4 2.5

3、管理目标 全面掌握水路运输的有关政策,积极协调海事、海关、边检、卫检关系、疏通航运,加强码 头作业安全监管, 做好防台准备工作, 做好船只靠离泊安全管理, 确保客户货物正常供应以 满足生产需要。

4、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

4.1 船舶调运、靠离泊工作由生技部门总体协调。

4.2 靠离泊工作、卸船、洗舱和卫生环保工作由码头负责

5、 码头靠泊作业流程

5.1 船舶靠离泊码头前的准备。

5.1.1 提前掌握靠泊船舶的船型参数、 尺寸及装载量,制定靠泊方案。根据船舶动态、潮汐、 水深、船舶特点及气象等情况,安排船舶靠、离、移泊,并布置相关的安全要求。

5.1.2 码头全天候接听气象预报。掌握风力和风向以及台风对船舶和码头形成威胁。和船舶 协调,是否满足进港条件并确定船舶进港时间。禁止在风、涌浪大、雾天能见度低、涨落潮 潮水很急的情况下进行靠离泊作业。 在上诉情况及其他不安全因素下, 码头有权拒绝靠离泊 作业。

5.1.3

5.1.4 5.1.5 5.1.6 5.1.7 船长取

得联

系,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决定该船舶是否靠离泊。 5.1.9 码头班长与船舶保持高频通讯畅通,掌握船舶动态, 。

5.1.10 靠泊前半小时,所有码头人员都停止所有工作 ,提前进入系缆位置,保证充足带缆人

员,配备 6 名带缆人员(万吨级) ,值班长负责安全措施的监督,负责现场带缆指挥及与引 航员及船长的实时沟通工作, 码头船方共同完成靠离泊工作。 水手、 系解缆人员必须穿戴好 救生衣、防护鞋、安全帽和防护手套。

5.1.11 船舶靠、离、移泊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保持良好的精

神状态, 随时注意变化着的环境, 根据作业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自己的站立位置,

通讯设备统一调至相同频率(与船方、引航员、海上交通指挥中心或 以便于统一指

挥和应对突发事件。 5.1.12 码头靠泊作业人员要做好防火,防台,防落水三防应急预案工作。

5.2 船舶靠离泊作业要求

5.2.1 当班值班长负责具体落实靠、离、移泊工作和落实相关的安全措施。

海事航道协调管理 协调海事等相关部门关系,保证船舶顺利航行和按期到港。 随时通过虹

港公司、代理与装船港和运输船舶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运输船舶情况。 船舶调度、安全

靠离泊和接卸

检查码头橡胶护舷、缆桩等基础设施并确保完好; 巡查码头前沿海面情况,提前通知闲杂船舶驶离,

确保靠泊区域清爽; 根据即将靠泊的船舶 船型确定靠泊位置,设置靠泊旗; 船舶靠、离、移泊前

0.5 小时,码头必须按照靠泊船舶总长的

120%做好泊位预留。 如发生装卸臂和船方装卸集管保持在正常连接的范围时,码头班长应及时与引航员及

确保安全。 同时应将 VTS 中心同一频率) ,

5.2.2 靠码头时,船舶需平行运行至码头前沿航道,通过一条或两条拖轮协助顶推至码头靠泊,离泊时拖轮协助平行拖拉至航道;若需要调头靠离泊的,必须留足调头空间,防止横向距离不够而碰撞码头结构;禁止大角度将船头对至码头。

5.2.3 靠离泊时,船舶必须使用慢车行进靠离泊位,严禁使用快车作业。

5.2.4 船舶应严格按照计划尺码靠泊,不准随意改变位置。

5.2.5 需改变停泊位置,应由码头中控或码头班长根据现场情况,指令代理或直接通知船方改变位置。船舶需要移泊(不超过30 米)时,码头班长与船方共同商定移泊或绞船方案后方可作业。

5.2.6 船舶到港靠泊后,降下舷梯,人员上下船前由船方在船梯周围设置有效的安全网。安全网要栓牢,并根据潮水涨落进行调整。

5.2.7 系解缆人员作业时要注意安全防护,规范操作,注意周围环境变化,保持高度警惕,在接、抛引缆绳、绞缆时,与船方保持密切联系!人员禁止站在缆绳的顶端位置,一般应站在缆桩侧端较远的位置。系缆、解缆、移缆必须顺缆旁侧站立,谨防断缆伤人;在船舶开船时,应注意头缆和倒缆,防备断裂;在船舶移泊时,严禁站在绞动的头缆、尾缆的顶端及缆绳区域;系解缆完毕后,应立即离开缆桩及缆绳区域。

5.2.8 系解缆绳应自下而上,依次串带,禁止上下压死。系缆时手应执绳圈的两侧套上缆桩,不得直接握缆圈套桩。应注意尽量避免两船缆绳同系一缆桩,以便于离船解缆。几根缆绳同系一缆桩时,必须套缆。

5.2.9 在牵引缆绳时,应与船方密切配合,并将缆绳全部移出码头带缆桩、电箱等设施外,才能通知船方绞缆。

5.2.10 为避免接、抛引缆绳时伤人,在接引缆绳时,须注意船方的动作,提醒码头作业人员及时避让。在抛引缆绳前应提请船方注意后再抛缆

5.2.11 水手须待船舶系解缆操作完毕(离泊指:解掉最后一根缆绳,船舶离开码头港池,进入航道),码头信号才能撤离。

5.2.12 在船舶靠、离、移泊作业区域设置警戒,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缆绳操作区域。

5.2.13 根据缆桩受力考虑每个缆桩挂缆的数量,每根缆桩不得超过四根缆绳。

5.2.14 做好靠、离、移码头船舶的吃水、系解缆情况记录。

5.3 船舶靠泊后的管理措施

5.3.1 安排码头外操24 小时值班巡视并做好记录;每2 小时对在泊船舶、码头巡检一次,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船方等相关方面提示,并向公司码头中控和码头班长报告。

5.3.2 船舶靠稳在码头后码头班长负责检查船上和码头的各项安全措施情况是否符合安全装/卸货要求。

5.3.3 码头中控通知计量联系相关部门或单位进行取样化验,在接到计量装/ 卸货通知并按计

划指定要求后,经检查各项符合装/卸货要求后,码头中控指令通知装/卸船值班人员开始装/卸货。

5.3.4 随时掌握船舶装/卸状态以及潮位涨落情况,缆绳的松紧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通知船方予以调整;5.3.12 掌握风力风向情况,如遇大风或遇台风,有危险情况时,通知船舶离开码头,到锚地抛锚避风;重点注意台风、潮汛、大风、雾、暴雨等灾害性气象,及时与船方联系,并落实加缆等相应措施,确保船舶在泊的安全。

5.3.13 确保码头应急备用缆绳两根完好,随时应对潮水海流影响船舶安全;

5.4 船舶装/ 卸完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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