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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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方案

为了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全校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平等、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为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为创办“人民满意的学校”提供政治思想保证,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市教育局《枣庄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和枣教办发[2006]1号文件、【2008】42号文件等文件精神,修订我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全体教职工。

二、考核原则:

考核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科学规范、民主公开、客观公正、注重过程、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严格标准执行。

三、考核内容

以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从“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八个方面进行具体的考核评估。

四、考核的方法

考核的基本方法是: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估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学期考核相结合。

考核分为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学期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和依据。学期考核分两块,即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学期考核的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平时考核占80%;学年度考核成绩按两学期的考核分数平均确定。

(一)学期考核

1、平时考核(基础分80分)

学校考核小组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的师德表现进行考核,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扣分,最后得分再乘以80%,即为平时考核分数。考核内容有时是综合性的,有时侧重于某些方面。考核的形式主要是:一是每周由考核小组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二是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和进行问卷调查;三是召开家长座谈会,进行了解或问卷调查;四是学校设师德监督电话和监督箱;五是利用校园网进行调查。

平时考核内容扣分方法如下:

(1)不尊重学生的现象:有意识罚蹲、罚站、让学生在教室内或办公室内蹲、站的,讽刺、挖苦、辱骂学生的,有意毁坏学生的书本、文具的,中午留学生的,让学生抄试卷的,发现一次扣任课教师1——3分。

(2)体罚学生的现象:体罚学生情节较轻的,一次扣任课教师5分;体罚学生情节较重造成明显伤痕的,一次扣当事教师25分。

(3)上课时擅自将学生逐出教室或留在办公室的,上课期间让学生独自回家拿忘记带的书或作业簿等其它学具的,或其他原因擅自停学生课的,一次扣当事教师5分。

(4)不尊重家长,与家长谈话不礼貌、指责训斥家长的,一次扣当事教师2分;因不尊重家长与家长发生冲突、争吵的,一次扣当事教师5分。

(5)同事之间发生口角(为了个人利益,恶意攻击,无理取闹等),闹不团结的,一次扣有过错的当事

人5——10分。

(6)上班不按时到校或提前离校,安全值勤不按时到岗或提前离岗,上课、升旗、例会、学习、等集体活动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当事教师1分;因私事空堂、不到岗位,发现一次扣当事教师10分。

(7)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不请假,不经教导处批准私自调课,发现一次扣当事教师3分。

(8)上班时间不务正业,有下棋、上网聊天、玩游戏等行为的,发现一次扣当事教师5分。

(9)上课时因私事接打手机或坐着讲课,一次扣2分。

(10)向学生推销商品,或教辅材料,有意引导学生到指定的地点购书或购买教辅材料的,查出一次,扣当事教师20分。

(11)教职工从事第二职业:进行有偿家教、有偿辅导、经商、搞传销等营利活动的,查出一次扣当事教师20分。

(12)在各类监考中不负责任的(如交谈、看书报、吸烟、不按时到位、随便走出考场等现象)一次扣3分;在承接国家级、省市级监考任务中,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一次扣20分。

(13)衣着不得体(例如:上班穿短裤、穿超短裙、超短上衣、穿拖鞋或鞋拖、光背、男教师戴耳环、留长头发等)、化妆太妖艳、留怪发型、言行不文明的,一次扣1—3分。

(14)不按时上交师德总结、学习体会,晚上交一天扣1分,不交者扣5分。

(15)行政教辅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对教师反映急

需处理的问题,在没有客观理由的前提下,迟迟不进行处理,一次扣3分;因拖延影响一线教师的工作,一次扣5分;造成恶劣影响的,一次扣20分;不做值日,一次扣2分。

(16)中午擅自留学生,一次扣1分。

(17)学校组织的慈善活动不能积极参加,扣5分。

(18)不按学校的规定进出、停放车辆的,发现一次扣1分。

(19)不爱护公物、不注意节约学校办公用品的,扣1—5分。

(20)没有正当充分的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扣5分。

(21)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酌情扣分。

考核工作小组在平时检查、师德问卷中,发现教师师德有问题,应进行认真地调查核实,并将裁决结果两天内书面通知本人。学校建立过程考核专项记录,专人负责记载,每月向教职工公布一次记录情况。过程考核记录设有时间、地点、扣分原由、领导审核等栏目。

2、期末考核(20分)

(1)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组织中层以上干部、教研组教师、所教班级学生(2—6年级)和学生家长,按照测评表要求,分别对教师一学期的师德表现进行无记名测评打分。

(2)由学校师德考核工作小组对测评表进行分类汇总,按一定的分值比例进行统计。分值的分配是:领导打分占40%,教研组打分占50%,学生打分占5%,家长打分占5%。计算分数的方法是:先从同类人员测

评的分数中,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最低分相加,求其平均分,然后按照四项分各自所占的比例进行合计,即为教师期末师德考核分数。

3、学期考核

(1)考核工作小组统计学期师德考核分数。方法是:

学期考核分数=平时考核分数×80%+期末考核分数20%+奖励分

奖励分条件:

一、积极为学校的发展建言献策,并被学校采纳的;

二、遇到安全隐患及时反映并做出适当处理的;

三、主动与困难学生结对子,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受到学生、家长称赞的;

四、在学生遇到危险的时候,挺身而出抢救学生的;

五、为学校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社会上做了好事,受到社会赞誉,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奖励分最多不超过10分。奖励分要经师德考核工作小组提出,由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根据学期考核最终得分的高低,确定学期师德考核等级。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者(包括90分)方可定为“优秀”,90分以下60分以上者方可定为“合格”,不满60分的,定为“不合格”。

确定等级采取一票否决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评为优秀等级:

⑴迟到或早退合计五次以上、无故旷班一次;

⑵有体罚辱骂学生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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