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入厂安全管理规定

机动车辆入厂安全管理规定
机动车辆入厂安全管理规定

机动车辆入厂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生产厂区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交通及其它意外事故,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2〃1适用于进入公司炼油生产厂区内所有机动车辆。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进厂车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克石化公司交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进厂车辆驾驶员必须服从公司交通安全监督的管理。3〃1〃2驾驶人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正式驾驶执照。做到车辆手续齐全,车况良好,机动车辆进厂必须配戴合格适用的防火罩,安全设施有效。

3〃1〃3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办理《机动车入厂通行证》方可进厂。严禁伪造或涂改车辆进厂通行证。

3〃1〃4机动车辆进出厂前,必须主动配合接受检查,进行物品登记。

3〃1〃5严禁驾车人员携带香烟、打火机及其它危险品入厂。

3〃1〃6 凡因需要出厂的物资、材料,司运人员必须持有经内保科审批的“材料出厂通知单”。

3〃1〃7严禁酒后驾车入厂。

3〃1〃8机动车入厂时,乘车人员必须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按规定着装。3〃1〃9严禁车辆超载超乘,人货混载。(客货车辆货箱按规定必须有加高栏后并留有安全位置后方可载人)。

3〃1〃10机动车辆严禁驶入生产装置、油品罐区、油气区及其它禁止通行的区域。如生产需要必需进入的,应事先提出申请,到上述区域所属车间办理《车辆进入装置许可证》,并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入。

3〃1〃11厂内机动车应严格按标志行驶,小车限速30km/h ,大车限速20km/h ,生产装置内限速5km/h 。

3〃1〃12 厂内行驶遵循“行人优先”原则,必须做到“车让行人”。无论何种原

因,凡在厂区内发生伤害行人事故,均由驾驶员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3〃1〃13公司辖区内的车辆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和停放,严禁堵塞消防通道。确因施工需要占用消防通道的,必须到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办理占道作业票。3〃1〃14 严禁在厂区内清扫车内垃圾,随地倾倒烟头等废弃物品。

3〃1〃15入厂车辆不得在厂内加油或偷盗油品。

3〃2〃16所有进厂车辆必须仅限在《机动车入厂通行证》上规定的路线行驶。严禁在规定以外道路行驶或停放。

3〃2〃17夜间禁止车辆进厂,若有特殊情况需经内保科加盖“夜间车辆通行证”专用章后方可进厂。

3〃2〃18进厂车辆严禁穿行、碾压电缆沟、下水井、管沟、消防井等不能承重部位。

3〃2〃19凡在厂内发生交通事故的,除赔偿事故造成的损失外,按事故的轻重给予处罚。

3〃2〃20 车辆入厂审批单上注明必须有跟车人的车辆,跟车人必须全程跟随,否则不得在任何路段行驶。

4 检查与处罚

4〃1 职责

4〃1〃1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对公司厂内的交通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4〃1〃2金龙镇治保大队石化中队负责进、出厂车辆的安全检查工作。

4〃1〃3总经理办内保科负责对金龙镇治保大队石化中队人员的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协助质量安全环保处对厂内交通安全监督与违章处理。

4〃1〃4公司各主管处室和相关单位作好车辆入厂的审批工作;

4〃2处罚

4〃2〃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驾驶员处以警告或罚款50-200元:

4〃2〃1〃1进出厂之前未主动配合接受检查,进行物品登记的;

4〃2〃1〃2进厂必须有跟车人的车辆,无跟车人,或跟车人未全程跟随的;

4〃2〃1〃3进厂车辆未按指定路线行驶和停放以及未办理相关手续而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

4〃2〃1〃4进厂车辆驾驶员在厂区清扫车内垃圾,随地倾倒烟头等废弃物品的;

4〃2〃1〃5 超过厂内机动车规定速度但不足50%的;

4〃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驾驶员处以罚款200-1000元:

4〃2〃2〃1 未办理《机动车入厂通行证》进入厂内,伪造或涂改车辆进厂通行证的;

4〃2〃2〃2 超过厂内机动车规定速度50%—100%的;

4〃2〃2〃3 进厂车辆超载超乘,人货混载的;

4〃2〃2〃4客货车辆货箱没有加高栏或未留有安全位置而在货箱载人的;

4〃2〃2〃5 进厂车辆穿行、碾压电缆沟、下水井、管沟、消防井等不能承重部位,造成损失的,除造价赔偿损失外,并进行罚款;

4〃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驾驶员处以罚款500-2000元:

4〃2〃3〃1 进厂车辆未戴合格适用的防火罩的;

4〃2〃3〃2 进厂车辆驾驶员酒后驾车的;

4〃2〃3〃3 在厂内发生交通事故的;

4〃2〃3〃4超过厂内机动车规定速度100%的;

4〃2〃3〃5 携带香烟、打火机及其它危险品入厂的;

4〃2〃3〃6 未办理相关手续而擅自驶入生产装置、油品罐区、油气区及其它禁止通行的区域的;

4〃2〃4进厂车辆一个月累计违反规定两次,取消该车辆当月入厂资格;

4〃2〃5由各处室和单位批准入厂的车辆,出现违规行为的,由各审批单位对该驾车人员和相关人员提出处罚意见,并且由质量安全环保处安全监督中心对该处室提出考核意见;

4〃2〃6上述被处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在接到罚款通知书后,在三日内必须将罚金交到质量安全环保处安全监督中心,逾期不交者,每日加罚滞纳金5%。超过三个月不交罚款的,车辆禁止入厂。

5 附则

5〃1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5〃2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所有,公司其它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中,如有与本规定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5〃3公司原有《克石化公司机动车辆入厂安全管理规定》(《克拉玛依石化公司

管理制度汇编》C07.01.008-2003)同时废止。

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严肃劳动纪律,保障员工人身、生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公司的厂区、宿舍区和在此范围内的全体员工。 3、责任人 3.1 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安全主任、各部门经理、主管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 任人。 3.2 成立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整体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整改等工作。 4、安全管理控制 4.1 值班员管理(防盗管理)。值班员管理由综合管理部负责,部门经理为直接责任人。 4.1.1 制定值班员管理检查计划,包括检查的目的、检查重点、检查时间、检查步骤等。 4.1.2 值班人员岗位值勤情况、工作安排和记录、值班人员的仪容仪表、夜间归队情况、各种 工作的交接情况等需做详细记录。 4.1.3 对每次检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分类予以记录,并定期进行分析汇总,找出值班员工 作中的不足并加以改进。 4.1.4 巡视中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地段的监控发现可疑情况、可疑人员要及时加以注意,对 进出厂区的人员进行监控。 4.1.5 将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隐患找出来。依据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事故的处理步骤,准 备相应的急救药箱。 4.1.6 事故隐患包括: 4.1.6.1 有无外露电线; 4.1.6.2 厂区、车间地面是否平整; 4.1.6.3 厂区路面是否有砖块等杂物; 4.1.6.4 厂房内、外墙是否有破损,剥落; 4.1.6.5 厂区、厂房、宿舍的给、排水系统是否良好,地面是否有积水; 4.1.6.6 厂区、厂房、宿舍的公共区域内有无易燃易爆物品; 4.1.6.7 门禁系统是否完好无损。

4.1.7值班人员管理: 4.1.7.1 值班人员服装准备:上岗应穿着工作服,穿戴齐整。 4.1.7.2 值班人员用具准备: 圆珠笔、《员工外出登记表》、《车辆进出登记表》、《来访登记表》、公司相关联系资 料、手电照明、对讲设备、急救药箱等。 4.1.7.3上岗值班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值勤岗位,与上一班值班人员进行工作交接, 交接内容包括:工作用具、重要情况等。 4.1.7.4值班人员值班时,如遇特殊情况发生(打架斗殴,安全事故、偷盗等),应保持冷静, 控制局面、坚守岗位,及时将发生情况通知综合管理部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解决。 4.1.7.4值班人员培训: 4.1.7.4.1由综合管理部经理拟订培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员工守则、各项规章制度、日常工作流程、消防安全知识等。 4.1.7.4.2值班人员平时必须每周组织两次定期训练,并进行训练登记,有案可查。 4.1.7.4.3培训考核:考核包括笔试和实操演习。 4.2 防火管理: 4.2.1为了做好公司防火工作,对火灾有迅速的应变措施,公司成立义务消防队,队员由各部 门根据实际情况派出。消防队由综合管理部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调配。 4.2.2 厂区内除写字楼指定吸烟区外,一律禁止吸烟。 4.2.3 灭火器配备:各部门、各车间、仓库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测算灭火器材的需要量、品 种、型号等并与行政部确认,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购置。 4.2.4防火计划:各责任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本部门的防火计划,包括防 火组织、防火人员安全培训、防火规定的制定等。 4.2.5防火培训:各责任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做出本部门的防火培训计划,包 括培训的时间、地点、人员组织、费用预算、培训工作步骤安排、各部门的协调配合、 培训效果的测试。 4.2. 5.1培训要求: 指导教员,按器材正确使用方法为被培训人员演示,并训练受训人指导现场人员沿 正确的路径疏散;被培训人员,按照演示要求进行相应演练,达到应知应会,达到 操作要求。 4.2. 5.2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由综合管理部安排定期与不定期的开展灭火演习,全厂消防演 习每年至少2次,责任部门负责人要抽查员工掌握的情况。 4.2.6灭火器材管理:

公司车辆出入 停放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出入车辆及车辆停放管理,使出入车辆和停放车辆规范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责任部门 1、安全部保卫(门卫)。 二、职责 1、进入公司内所有车辆出入、停放各项工作的管理,统一由公司安全保卫(门卫)负责。 2、文明待人、礼貌用语、对进入厂区外来车辆要耐心解释公司的管理规定、积极疏导、热情指引方向及停放位置。 3、严格按照公司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对进入车辆告知事项包括:限速5公里,禁止鸣笛,厂区禁止吸烟、喝酒,车辆允许停放位置及本规定的要求,避免出现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现象。 5、凡出入车辆必须履行停车安全检查,登记所携带物品,核实出门证内容。 6、对违反本规定或公司管理规定的有权进行处罚。 三、管理范围 1、出入厂区车辆(包括:自行车、电动车、电动三轮车、摩托车、机动车等车辆)的行为规范。 2、各停放车辆区域的行为规范。 3、车辆出入的检查、登记。 四、机动车辆出入管理 1、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厂区时,必须接受门卫安全检查,司机在门卫处需登记车牌号码、进厂时间、事由、及接洽的部门,并由门卫通知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方可放行。 2、车辆进入厂区内限速5公里,不得超速,禁止鸣笛,禁止抢

道、超车、占道,行驶时要安全礼让,转弯处要慢行、谨慎,要按照指定地点整齐停车。 3、车辆行驶中,严禁急刹车、急转弯,前后车距应保持在5米以上,。防止发生碰撞事故。 4、除公司车辆外,其它任何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区、车间,区域界限划分为:公司办公楼围墙,主干道路口以东。 5、进入公司车辆要保持清洁,严禁携带垃圾、杂物、危险品等进入厂区。 6、严禁酒后驾驶或在厂区内喝酒、吸烟及乱扔垃圾、纸屑等杂物。 7、严禁存在安全隐患车辆进入厂区。 8、所有外来车辆进入厂区装卸货物,必须经门卫与收货单位、发货单位负责人员取得联系后,由收货、发货负责人到门卫带车进入厂区,对进入厂区所出现的违规行为,由收货、发货负责人负责。 9、所有等待装卸货物车辆应按照指定地点有序排队,不得堵塞车间门口等交通要道,以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10、任何外来车辆驾驶员或随同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区域,经同意进入生产区域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并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对违反公司规定的处罚,由承接部门承担。 11、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辆在厂区出现的事故,由车辆驾驶员本人承担,与本公司无关。 12、进入公司非机动车辆,必须按照安全保卫(门卫)指定的区域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五、停放管理规定 1、公司停车场分为五个区域:一区属公司车辆停放区;二区为属私家车停放区;三区属私家车停放区;四区属公司班车停放区;五区属非机动车停放区;其它地方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强化车辆监管责任,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车辆在生产作业中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入厂规定 1、人事部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入厂的手续审查工作。机动车驾驶员入厂时,应查验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并将检查的相关记录进行存档。对未取得相关证件的驾驶人员,一律不允许办理入职手续。每月底,人事部应将当月机动车驾驶员的入厂登记情况送报一份至安全部。 2、对于已入厂但未有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员,公司宽限半年时间进行考证,在半年期限到达后,仍然未取得驾驶证的人员将停止机动车驾驶资格。 二、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2、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3、严禁车辆“带病”作业。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4、所有井下车辆都必须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减少尾气对井下空气的污染。(安装普通“水箱型”净化装置) 5、运输矿碴时,不准超出马槽高度的20厘米,严禁超载运输。 6、除驾驶室按规定乘座人员外,车辆的其它部位一律不准乘坐人员。 7、井下车辆行驶速度最高不得超过20公里每小时,在通过交叉路口、拐弯、路况较差、照明较暗等地段时应鸣号减速慢行。 8、井下行驶中遇见行人时,应在相距10米处停车避让,必须坚持“先过人,后行车”的原则。

9、下坡时要缓慢行驶,严禁空档滑行;在上、下坡时,要根据车载情况和坡度大小,选择合适的档位,严禁车辆在陡坡行驶中换档。 10、在车辆行驶中,两车之间应保持5米的间距,以防发生碰撞。 11、在料场、溜井口、镑房等车辆密集场所,应按秩序行驶,以防车辆拥挤发生事故。 12、车辆驾驶员要每班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 13、所有车辆必须配备相应的灭火器。 14、所有停放的车辆必须采取防溜车的防护措施。 15、所有车辆在维护检修时,必须设置防护设施。 三、车辆检查 1、检查内容:方向、刹车、转向、传动、灯光、轮胎、发动机、仪表等其它部件和持证情况。 2、检查规定: ⑴驾驶员在上班开车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并填写《车辆安全检查表》,对存在的问题必须整改到位。班中、班后应随时对车辆要进行巡回检查,保证车辆状况良好。 ⑵分公司车间主管车辆的主任,对本车间的所有车辆每旬应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⑶分公司安全科、设备管理负责人每月应对本单位的车辆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⑷当班安全员要对本班车辆驾驶员持证情况、精神状态和尾气净化装置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⑸公司安全部、资产部在日常安全检查中要对分公司的机动车辆进行抽查检查。 ⑹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并做好记录存档。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停止运输作业。对违反运输规定和存在隐患问题不进行整改的,要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

进入厂区车辆安全管理规定(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进入厂区车辆安全管理规定(新 版)

进入厂区车辆安全管理规定(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目的 规范进入厂区车辆、司机的安全管理,确保厂区的交通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入厂区车辆、司机的安全管理。 3、定义 不涉及。 4、职责 4.1保卫:负责进入厂区车辆、司机的监督检查。 4.2仓库:对运送成品、各原材料车辆司机入厂后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 4.3采购:负责供应商承运车辆司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5、工作内容 5.1司机的安全管理 5.1.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公安部、

交通部、省、市有关交通、驾驶人员管理规定,服从交通管理。 5.1.2坚持文明驾驶、礼貌行车、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 5.1.3汽车司机经过专业训练,经交通部门考试合格取得驾照后,方可独立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5.1.4开车前严禁饮酒,服用感冒药等影响驾驶反应的药物,行车时不准饮食、闲谈、打手机等分散驾驶精力的动作,驾驶室不准超乘,按交通管理规定系好安全带。 5.1.5开车前检查刹车、喇叭、照明灯、信号灯等各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车辆带故障出行。 5.1.6汽车在起步、出入厂门、倒车、调头、拐弯、过路口时应减速、靠右行,通过交叉路口时,应“一慢、二看、三通过”,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 5.1.7严禁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装运。装载物品要捆绑牢固,载货汽车不准搭乘无关人员。 5.1.8驾驶室严禁携带危险品。(如液化气钢瓶、化学有毒品、易燃易爆品)。 5.1.9用起重设备装卸时,司机离开驾驶室,不准在起吊货物的同时检查、修理车辆。

公司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公司安全管理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5474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Company safety management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人身生产安全和家庭幸福,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厂区、宿舍区和在此范围内的全体员工 三、原则 遵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级管理负责人为本责任区第一安全责任人;分管区域内发生安全事故,由区域负责人负责。 四、安全管理控制(岗位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

产负全面管理责任; 2、常务副总在总经理的领导下,主管公司安委会及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3、生产经理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是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 负责监督各生产部门的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及执行,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措施,防止和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现象,坚持“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组织生产; 4、各生产部门主管、在生产经理领导和安全保卫科的指导下,按照“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责,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组织新工(包括实习、代培、转岗、复工人员)的上岗安全教育培训和班组安全教育(二级安全培训)并及时如实报告本车间生产安全事故。 5、生产部门班组长安全职责 在生产部门主管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重点是操作规程),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

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 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杜绝和减少各类车辆设备、交通事故,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保证安全生产。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修订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安全部门、机电物资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财务与产权管理部门要按职能分工抓好分管工作,并相互协作,共同做好集团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集团各成员企业对其所购置的机动车辆,及其对所属劳务组织、分包队伍以及租赁的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 第二章相关职责 第四条安全部门职责: 集团公司安全主管部门: 1、归口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或参与车辆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3、负责车辆伤害事故的统计报告。

各单位安全主管部门: 1、负责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对驾驶员持证上岗、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组织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负责组织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操作证的取证和复审,以及驾驶员驾驶执照、从业执照的年审工作; 5、负责机动车辆户籍管理; 6、组织或参与车辆伤害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7、负责车辆伤害类事故的统计报告。 第五条机电物资部门职责:

厂区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厂区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二七条 为了加强对厂区机动车辆和交通安全的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规定。 第二二八条 车辆管理: 1、厂区机动车辆(包括铲车、翻斗车、电瓶车等)在厂区内行驶须经设备处检查完好后,报劳动局检测验收,领取牌照,登记后方可使用。 2、各种机动车辆使用单位每季检查一次,做好记录,安技处每年昆审查一次,?凡年审及平时检查不合格的车辆,由安技处发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好的必须停驶。 3、机动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各部件灵敏可靠,技术性能良好,严禁带病行驶。 4、厂区交通限速为5公里/小时,行驶时要安全礼让,转角处要慢速、谨慎,驾驶室按规定坐人。 5、车辆停放不影响厂内交通安全,厂内交通标准图放置明显。 第二二九条 驾驶人员: 1、必须年满十八岁以上,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驾驶工种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厂内机动车驾驶员,由所在部门向劳资处提出申请,由劳资处会同安技处、?设备处审核同意后,由医务所,进行体格检查,合格后到市劳动局进行安技培训,凭市局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单独驾驶。 3、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必须二年进行复审一次,复审后不合格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收回操作证。 4、脱离驾驶半年以上的,由安技处审查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驾驶。 5、驾驶人员必须随身携带操作证,严禁将车辆交给无操作证的人员驾驶。 6、遵守交通管理规则,禁止超速行驶及酒后开车乱停乱放。 7、驾驶员要服从安技、保卫处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对做出显着成绩和违章驾驶及造成事故者分别按厂“安全奖惩制度”处理。 8、退休、退职的驾驶员,由所在部门收回特种作业操作证交安技处。

车辆入厂及司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车辆入厂及司机安全管理 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4170车辆入厂及司机安全管理制度 Vehicle entry and driver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了贯彻实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规范外来人员及车辆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外来人员、车辆进入公司时,必须先到门卫进行登记、完善安全手续,由门卫协调通知相关部门。严禁外来人员在公司内流串找人;未经许可,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区大门,违犯者罚款50元。 二、因业务需要进入生产区的外来车辆,进门前应将随身、随车携带的火种(如烟、打火机、火柴、手机等)存放在门卫处,同时按要求认真戴好防火罩,防火罩不得歪戴、拖地或敷衍应付,并不得损坏。 三、外来车辆、人员在门卫处告知后不服从并擅自携带火种(包括烟、打火机、火柴、手机等)入厂者,一经查出,罚款200元。由于不认真造成的防火罩脱落或损坏,一经发

现,车辆应立即熄火,并负责将防火罩重新带好或更换,防火罩损坏者负责赔偿(每个防火罩按100元折价)。 四、外来人员严禁酒后进入公司办理业务或找人,如发现立即驱出厂区并对其进行相应罚款。 五、严禁在公司大门口及厂内吸烟、库区使用手机及携带易燃、易爆、有毒、腐蚀品进入厂区。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严禁在易燃区内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严禁外来人员在生产区修车。若发现有以上情况发生,公司将给予300元罚款。 六、外来车辆需进入生产区办理业务时,,应由相关业务人员带领进入。进入后必须服从生产管理人员指挥,做完准备工作后不需留人的应锁好车门跟随业务人员离开生产区。若需留人必须经生产经理同意。进入生产区不听从指挥者,罚款100元,若因此而造成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装、卸货的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厂区后,要认真学习并遵守相关装、卸车安全操作规程,以保证装、卸车过程中的安全。若因不遵守其规程造成事故损失的,按损失大小追

分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

对分公司安全管理要求 为加强对公司所属各分公司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安全总体目标的实现,特制本要求: 一、总体要求 1、认真学习国家电力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的管理规定、规程、制度及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及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考核办法,并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出适合于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2、贯彻OHSMS18000标准后,各种安全台账和记录作为作业文件全部进入电脑,安全基础管理实现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 二、具体要求 1、各分公司经理安全责任要到位,亲自组织落实上级 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亲自宣传贯彻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亲自组织召开本单位安全工作专题会、亲自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 2、分公司必须有专职的安监部门或安监人员,安监人员要持证上岗。 3、坚持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原则,编制切实可行有效的安全施工措施,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按《管规》规定需要填写安全作业票的项目必须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严格按照施工措施有序施工,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按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有关安全规程要求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5、录用分包工程队伍时,确保建委的安全资格证和劳动部门的安全资格认可证齐全。 6、未遂事故要按事故对待,每月5日前要向公司安监部报出本单位上月安全事故月报表。 7、各分公司发生事故时,一定要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并在事故发生当日电话报告公司安监部,在事故发生一周之内将事故发生的经过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公司安监部,不得隐瞒事故。 8、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班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做好记录。 9、每月组织召开由专职安全员、技术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工作会议。 10、制定安全奖惩制度,对违章作业人员进行的罚款要做为安全奖励经费,由分公司安监部门或专职安监员掌握使用。 11、每年终要向公司安监部报送安全工作总结和提出下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建议。学习是成就事业的基石 12、坚持开展班组班前会及班后会和周五安全日活动。 13、分公司使用的倒链等工器具,应按规定进行安全检验,并做好记录 14、各分公司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应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 二、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三、厂内机动车辆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 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4、车辆事故记录等。 四、自觉接受各级质监部门对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督检查。 五、在用、新增或改装的厂内机动车辆应及时到所在地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登记,建立车辆档案,经检验机构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后方可使用。 六、厂内机动车辆牌照由质检总局统一设计、监制。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由设区质监安全监察部门组织考核、发证。 七、厂内机动车辆遇有过户、改装、报废等情况时应及时到所在地质监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八、每年对在用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安全定期检验。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定期自行检查,如有异常,应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使用。

九、厂内机动车辆司机应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1 、组织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厂内机动车辆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管理工作。 3、建立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管理体系,制定规章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4、制定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经常深入现场,查看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状况。 6、组织厂内机动车辆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7、组织做好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厂内机动车辆技术档案。 8、抓好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技术素质。

入公司车辆安全规定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7535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入公司车辆安全规定正 式样本

入公司车辆安全规定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 机动车辆驾驶员和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城 市、公路交通规则》。 2 各级领导和公司内职工,本公司或外单位入公 司车辆都必须贯彻执行、自觉遵守公司内交通安全规 定。 3 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作业,行车进入 生产区内严禁吸烟。 4 无阻火器车辆不准驶入生产区。 5 公司区内行车速度不大于5公里/小时,公司 门和危险场所不大于5公里/小时。车辆应在中心道 上行使,严禁与生产系统设备管道接触。

6 严禁在道路、车间、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 7 车辆通过公司门口、弯拐时,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注意观察。 8 行人靠道路右侧行走,严禁与汽车及其它车辆抢道。 9 除公司办公用车、员工驾乘汽车、运送货物车辆外,其他任何车辆不准进入公司。 10 道路上不准堆放物件,随时保持畅通。 11 公司内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 12 机动车辆行车禁令: 12.1 严禁无证开车。 12.2 严禁酒后开车。 12.3 严禁超速开车。 12.4 严禁空挡溜车。

安全记录管理制度范文

安全记录管理制度

安全记录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安全记录,确保安全记录的有效性、完整性。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运行活动记录的收集、标识、编目、归档、保存、维护、查阅、保留和处理等管理。 3 职责 3.1各部室负责本专业或业务范围内安全记录的规范审查,负责职责范围内各项安全记录的填写、管理、监督检查。 3.2各车间负责职责范围内所需各类安全记录的编制、填写、查阅、保管。 4 工作程序 4.1安全记录规范 4.1.1记录名称:简短反映记录对象。 4.1.2记录编码:编码是每种记录的识别标记,每种记录只有一个编码。记录编码采用《文件与资料控制制度》中的编码方式。 4.1.3记录顺序号:顺序号是某种记录中每张记录的识别标记。 4.1.4记录内容:按记录对象要求,确定编写内容。 4.1.5记录人员:记录填写人、负责人、审批人等。 4.1.6记录时间:按活动时间填写,应注明年、月、日。 4.1.7记录单位名称。

4.1.8呈送单位、报送单位。 4.1.9保存期限和保存单位。 4.2安全记录 4.2.1主要安全记录项目: a)管理评审报告; b)事故、事件记录; c)风险评价信息; d)培训记录; e)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发放记录; f)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 g)事故调查报告; h)安全检查记录; i)职业卫生检查与健康监护记录; j)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k)现场安全措施记录; l)隐患整改记录; m)安全活动记录; n)法定检测记录; o)任务观察记录; p)许可文件; q)应急演习记录;

r)纠正与预防行动记录; s)承包商和供应商信息; t)维护和校验记录; u)技术资料和图纸; v)其它安全记录。 4.2.2保存期限和保存单位 4.2.2.1下列记录由安全环保部保存: a)公司《安全检查记录》、《安全生产会议记录》、《现场安全措施记录》、《隐患整改记录》、《任务观察记录》、《承包商和供应商信息》、《维护和校验记录》、《纠正与预防记录》保存3年。 b)公司《风险评价信息》、《许可文件》、《安全活动记录》、《应急演习记录》保存3年。 c)公司《管理评审报告》、《法定检测记录》、《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发放记录》、《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培训记录》、《事故调查报告》、《职业卫生检查与健康监护记录》保存3年。 d)其它单位报送的一般性安全记录,保存1年。 4.2.2.2下列记录由生产科保存: 有关生产《技术资料和图纸》长期保存。 4.2.2.3下列记录由劳培部保存: 《培训记录》、《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发放记录》保存3年;

公司员工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文档

公司员工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文档Management document of motor vehicle parking for em ployees of the company

公司员工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为有效管理与维护公司员工机动车辆秩序,保障场内交 通畅通,特订立本规定,供公司员工遵守,并作为公司员工车辆停放安全管理的依据。 一、员工车辆停放指定车位及区域: 员工食堂正面、侧面停车位,1#、2#仓库旁停车位,c栋宿舍区停车位及球会垃圾中转站以上路面右侧顺序停放。 1.员工需停放车辆应报员工所在部门,各部门及时更新 车主、牌照后以书面形式交物业管理部备案,获准后方可停放车辆。 2.员工停车位仅供员工车辆免费停放使用,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不负责车辆保管。如停车区域发生被盗、车损或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关损失的,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车辆进入球会后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管理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4.员工车辆必须按规范一车一位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及指定区域内。停放在车位上车辆,车头向外依次停放,停放球会垃圾中转站以上路面车辆,须沿道路右侧顺序停放。不得影响车辆通行,阻碍交通。若有违规停放,经查获或举报核实,物业管理部将对违规停车车辆进行处罚。 5.员工车辆严禁停放在小巴停车场,大吧停车场优先保障客用车辆停放,在客用车辆较多或球会举办赛事活动时禁止停放。 6.车辆停妥后,在离开前,请再检查停放是否适当,并确认车窗已关好,以防物品失窃。车辆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管理人不负保管及遗失赔偿责任。 7.进入停车区域内的车辆,如对球会设施设备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请勿在停车区域内抽烟,车内垃圾应丢弃到垃圾桶内,不得随地抛弃,以保证环境整洁。烟蒂、火柴等应确认已完全熄灭,方能丢弃在指定处,以免造成灾害。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 定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5736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Regulations on Safety Management of Motor Vehicles in Plant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厂区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机动车辆,是指限于公司范围内行驶及作业的所有机动车辆。 第三条行驶及作业车辆的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确保行车安全。 第四条各种车辆均应设置喇叭,其性能应可靠。 第五条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 第六条厂区内行车速度不超过15km/h,天气恶劣时不超过10km/h,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 第七条装载货物时,不得超载,而且货物的高度、宽度和长度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八条所有车辆必须遵守公司道路限速、指示等标志的

内容,听从保卫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超速、高速行驶,不得随意转弯、停留。行车中应注意观察掌握行人、车辆动态及道路、地形、气候、风向等情况,在情况不明,视线不良以及通过交叉路口、急弯、铁路道口时,应减速慢行或停车查明情况后再通行。会车时应预先选择宽阔路面,减速靠右交会,做到安全礼让行车。超车前方必须是宽阔无来车、人的路段,提前开启左转弯灯并鸣号示意,待前车开启右转弯灯并靠右让车后方可超车。 第九条倒车时,驾驶员应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第十条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照人员驾驶;禁止车辆驾驶人员酒后、带病或疲劳驾车。 第十一条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可靠的指定部位,严禁坐在车厢侧板上或驾驶室顶上,也不得站在踏板上,手脚不得伸出车厢外,严禁爬车和跳车。 第十二条所有车辆不得长时间占用厂区道路,原料卸车等待结算运费必须将车辆开出东门外;装好的钢坯车等待办理出门证必须将车辆停放到生铁库停车场内。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的人身、财产安全、出入厂人员、车辆物品等管理有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出厂人员、车辆及物品。 三、职责 1、所有人员及车辆按本制度执行。 2、门卫值班人员按本制度监督检查和管理。 四、工作内容 1、人员出入管理 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必须写明事由,返回后在门卫处核签返回时间,如不能返回时写明理由,方可离开。 2、就餐时间含在工作时间内的非管理人员除上下班时间出入外,严禁出入大门,确因有事,门卫人员必须和部门领导取得联系,方可出入,门卫严格监督检查,如无证明,不允许出入大门。 3、员工醉酒者一律禁止入厂。 五、车辆出入管理

1、送货车辆凭送货单等凭证进入厂内,需要时过磅称量,然后听从门卫或保管员指挥在指定位置等待卸货,非本公司货物进厂时在门卫处登记以便离开时方便清点,确认。 2、拉运糠醛的车辆一律凭装车单在指定位置放停,所装重量不得大于车辆行驶证规定的运输重量。 3、外来人员或车辆出厂,经检查无携带物资,即可放行,但应进行登记。如有物资携带出厂,应办理物资出门证,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4、上班前与下班后,非加班工作人员不得在厂内逗留。 5、倒班生产工人可按倒班规定时间提前 30 分钟入厂,交 - 班后30 分钟内离厂。 6、非工作时间入厂要经车间主任同意,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7、非工作原因找人不得入厂,由门卫电话通知。(包括本厂人员)。外来办事人员或车辆入厂是要经相关部门或人员同意,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否则不予放行。 8、任何部门人员,车辆出入工厂必须无条件接受门卫的检查与指挥,否则公司将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 篇二:公司车辆出入管理规章制度 1.目的

公司内部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广西南宁市丰登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车辆进出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对进出公司各类车辆的管理,确保工作、生产和经营活动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的管理。机动车辆包括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工程机械车辆等;非机动车辆包括自行车、人力车等。 2 职责 2.1 安环科负责进出公司办公区和生产区车辆的综合监督管理。 2.2 保安队负责办理机动车辆进出的有关手续,并负责车辆停放的监督以及进出车辆、物资的检查、放行工作。 2.3 销售科负责运输液氨、氨水、硫磺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驾驶人员及押运人员等相关资质的审查。 3 内容 3.1车辆进出管理 3.1.1 公司车辆及员工车辆 3.1.1.1 由安环科登记备案的公司及员工小汽车进出办公区门岗,不用办理登记和检查手续。其他车辆(包括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等)由安环科统一核发公司内部车辆出入证,凭证出入办公区门岗,并接受门卫检查。 3.1.1.2 由安环科登记备案的饭堂送饭车进出生产区门岗,不用办理登记手续,但出门时应接受门卫检查。 3.1.1.3 非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员工车辆禁止进入生产区。 3.1.2 外单位车辆 3.1.2.1 外单位车辆须通过公司领导或各科室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办公区门岗,并在门岗办理登记手续。 3.1.2.2 内部倒运肥料至生活区堆场的车辆由安环科登记备案,倒运肥料进出生产区门岗时,不用办理登记手续,但空车出门岗时,应接受门卫检查。

3.1.2.3 运输原材料(如煤、石灰、设备设施等)车辆进入生产区门岗,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出门时,凭公司放行条并通过门卫检查后方可放行。 3.1.2.4 运输公司产品(如肥料、液氨、氨水、硫磺、炉渣、废油、废旧钢材等)车辆进入生产区门岗,凭提货单办理登记手续;出门岗时,凭公司放行条并通过门卫检查后方可放行。 3.1.2.5车辆进入生产区门岗,如携带有自有物资、工具的,应提交物资清单,并办理登记手续;出门岗时,通过门卫检查核对后方可放行。 3.1.2.6 运输公司设备设施及其他物资出厂维修或更换的车辆出生产区门岗时,凭公司主管科室领导签发的放行条并通过检查后方可放行。 3.1,2.7 车辆过磅后至出生产区门岗过磅前,严禁放掉车辆水箱的水,不得使用水箱的水洗手、洗脸或用作他用。 3.1.2.8 非生产、经营需要,外来单位车辆禁止进入生产区。 3.2 车辆出门检查 3.2.1 所有车辆进出公司生产区门岗必须接受检查。 3.2.2 车辆检查办法 3.2.2.1 载有物资或产品出门的车辆,门卫必须对照放行条以及物资工具清单等出门证明,仔细核对物资名称、数量等,并检查驾驶室、工具箱等。 3.2.2.2 空车出生产区门岗的车辆,门卫应仔细检查驾驶室、车箱、底盘等。 3.3 车辆停放管理 3.3.1 进入办公区的车辆必须在划定的区域内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3.3.2 未进入办公区和生产区的车辆,应停放在生活区道路的两边,不得影响道路通行。 3.3.3 进入生产区的车辆,不得随意停放,除生产作业和应急抢险需要外,必须在装卸货物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 3.4 车辆安全管理 3.4.1 所有在生产区行驶的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线路和信号标志行驶。 2

车辆进厂管理规定及考核标准

公司承运商、供应商人员车辆入厂管理规定 一、安全方面: 1、任何承运商、供货商入厂时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并签订安全承诺书,对自己的安全行为结果负责。 2、任何承运商、供货商入厂时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制器械等进入公司。 3、门卫保安在放行车辆时必须检查承运商、供货商人员是否穿好反光背心、劳保鞋,长期承运商、供应商人员自备反光背心、劳保鞋;临时客户需要进入生产、物流区域的需在门卫保安临时借用反光背心、劳保鞋,离厂时返还。 4、如门卫保安不履行职责,未对承运商、供货商的反光背心检查或不严格一律按照公司规定处理。 5、入厂车辆需按厂区交通标志牌要求行驶,不得有超速、逆行、违停、鸣笛、漏油及排黑烟等。 6、车辆请停放在指定区域内必须熄火,取下钥匙,使用手刹制动,在酒库、瓶箱库进行装卸、验瓶作业时要使用三角木、警示牌等。 7、承运商、供货商司机要保管好自身和随身物品保证车辆安全;除指定区域外,公司其它所有区域严禁停放车辆。 8、入厂车辆要求有倒车鸣笛,并且运输物资的车辆车板要干净、平整,没有安全隐患。 9、外来车辆未经公司允许不得在厂内存放及无端滞留。 10、所有入厂车辆高度不得超过4米,特殊超高车辆必须经过ES部经理审批方可入内;并且必须有相关部门协调员进行指引、监控车辆行驶路线,直至车辆业务完成出厂,避开设置管桥的道路。 11、在换场地或库区时,严禁人货混装。 12、在装卸区域内作业,要遵守红绿区域原则。 二、纪律方面: 1、小车进出公司时,请主动将小车后盖和车门打开,接受保安检查。 2、出现异常情况的车辆禁止进入物流区域。(如漏油、轮胎爆裂等) 3、入厂人员要进行入厂的安全培训,行走人行道按要求佩戴反光背心、安全鞋,严禁赤臂、穿拖鞋、凉鞋、短裤,不允许喝酒、吸烟,禁止在物流区域佩戴首饰、手表等。

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严肃劳动纪律,保障员工人身、生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公司的厂区、宿舍区和在此范围内的全体员工。 3、责任人 3.1 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安全主任、各部门经理、主管是安全生 产的直接责任人。 3.2 成立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整体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整改等工 作。 4、安全管理控制 4.1 值班员管理(防盗管理)。值班员管理由综合管理部负责,部门经理为直接责 任人。 4.1.1 制定值班员管理检查计划,包括检查的目的、检查重点、检查时间、检查 步骤等。 4.1.2 值班人员岗位值勤情况、工作安排和记录、值班人员的仪容仪表、夜间归 队情况、各种工作的交接情况等需做详细记录。 4.1.3 对每次检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分类予以记录,并定期进行分析汇总, 找出值班员工作中的不足并加以改进。 4.1.4 巡视中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地段的监控发现可疑情况、可疑人员要及时 加以注意,对进出厂区的人员进行监控。 4.1.5 将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隐患找出来。依据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事故的 处理步骤,准备相应的急救药箱。 4.1.6 事故隐患包括: 4.1.6.1 有无外露电线; 4.1.6.2 厂区、车间地面是否平整; 4.1.6.3 厂区路面是否有砖块等杂物; 4.1.6.4 厂房内、外墙是否有破损,剥落; 4.1.6.5 厂区、厂房、宿舍的给、排水系统是否良好,地面是否有积水; 4.1.6.6 厂区、厂房、宿舍的公共区域内有无易燃易爆物品; 4.1.6.7 门禁系统是否完好无损。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公司驾驶员及各种机动车辆(以下简称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高效使用和安全运行,现就公司车辆管理事宜如下: 一、车辆和驾驶员安全管理 (一)驾驶员一律不准将公司车辆交由公司以外人员驾驶,造成经济损失的,由驾驶员本人承担一切费用。 (二)未经本公司领导批准不准驾驶公司车辆。 (三)驾驶员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出车,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麻痹车,确保行车安全。 (四)驾驶员无出差任务时,一律将所驾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点,未经许可,车辆不得在外停放过夜。 (五)驾驶员要提高警惕,严防车辆被盗、被毁。 (六)驾驶员对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进行。 (七)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八)驾驶员对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保持良好车况。

(九)车辆肇事或发生事故,驾驶员要及时向车辆管理员及交警、保险等有关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和逃避。 (十)行驶证未经年审或审验不合格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十一)车辆必须配备电动打气泵、警示牌、千斤顶、灭火器、越野车配防滑链等随车应急设备及工具。 二、车辆维修 (二)车辆需在公司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由州公司综合办公室车辆管理员进行日常登记和管理。车辆报修项目和费用要严格审核,杜绝浪费。 (三)车辆修理应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报单,经专人检测诊断和技术鉴定后,报州公司综合办公室车辆维修管理员批准后方可送修。 (四)车辆驾驶员应对车辆修理进行全程跟踪监督。 三、驾驶员工作期间应遵守以下工作规定 (一)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服从调度,接到工作任务出车做到安全正点。 (二)不得擅自提供私人用车。 (三)认真执行安全行车规定和操作规程,爱护车辆,勤洗勤检,使车辆始终保持在良好的技术状况下运行。 (四)做到文明驾驶,工作时统一着(公司配发)正装,注重个人仪容仪表,语言文明,语气可亲,态度和蔼。 (五)不得以工作之便牟取私利,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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