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 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七分公司安全质量奖惩办法的通知(中铁四七人〔2016〕124号)

007  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七分公司安全质量奖惩办法的通知(中铁四七人〔2016〕124号)
007  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七分公司安全质量奖惩办法的通知(中铁四七人〔2016〕124号)

中铁四局集团第七工程分公司文件

中铁四七人…2016?124号

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七分公司安全

质量奖惩办法的通知

司属各单位:

根据局修订的?中铁四局集团企业安全质量奖惩办法?(中铁四人…2016?75号),结合公司新的管控办法和目前安全质量管理实际,公司对原?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七分公司安全质量奖惩办法?(中铁四七人…2015?56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七分公司安全质量奖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七分公司安全质量奖惩办法?(中铁四七人…2015?56号)同时废止。

附件: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七分公司安全质量奖惩办法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分公司

2016年4月15日

附件: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七分公司安全质量奖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工程质量、环境污染与职业危害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履行社会责任,强化红线管理,卡住红线,守住底线,减少重大安全隐患,防止和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建立安全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国家及上级单位有关安全、质量、环保与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四部委?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及住建部等有关规定,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经理部(指挥部)及所有在建、改建、扩建、装饰及拆除等工程项目和已交付使用尚在质量责任期限内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各类事故指:

1.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由于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安全措施不到位等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铁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特种设备事故等;

2.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因施工生产原因导致工程(产品)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或设计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或质量责任期限内需作返修、加固、报废处理及其它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事故;

3.环境污染事故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和

生态严重破坏事故;

4.职业危害事故是指员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由于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急性职业中毒等人员伤亡事故。

第四条各类事故等级划分的依据:

1.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及处罚,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原铁道部第30号令)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为依据;

2.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及处罚,以?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规定?(铁建设…2009?171号)、?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为依据;

3.环境污染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以相应法律、法规、相关文件规定等为依据。

第五条本办法责任追究和处罚的范围为:

1.事故单位:经理、书记、主管施工生产的副经理或分管的其他领导(含党群副职)、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安全质量部长)、工程部长及与事故相关的人员;公司机关:安全总监、副总工程师、有关部门责任人员。

2.公司副处级以上领导按照局安全质量奖惩办法问责处理。

第二章奖励

第六条本办法主要对荣获国家级、省(部)级、股份公司级、地(市)级、局级及公司级安全、质量、环保与职业健康管

理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安全标准工地、优质工程、环保示范工程等荣誉给予奖励。公司设立专项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管理奖励基金,主要用于奖励公司、经理部(指挥部)承建或参建施工的获奖工程项目经理(指挥长)、经理部(指挥部)书记及副职领导、对创建和创优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工程技术人员、安质检人员、公司相关领导及其他有关人员,根据贡献大小分配。

第七条依据?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七分公司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安全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评比办法?规定,对评出的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安质系统)、先进个人(安质系统),分别进行奖励:

1.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1)获得公司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第一名的单位,给予5万元的奖励。

(2)获得公司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第二名的单位,给予3万元的奖励。

(3)获得公司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第三名的单位,给予2万元的奖励。

获奖单位的经理(指挥长)、书记每人的奖励不低于总额的15%。

2.安全生产先进集体

(1)获得公司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第一名,给予1.5万元的奖励。

(2)获得公司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第二名,给予1万元的奖励。

(3)获得公司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第三名,给予0.8万元的奖励。

3.安全质量先进个人

每年在全公司范围内评选安全生产管理(含环保与职业健康及群众安全监督员)和工程质量管理先进个人各30名,公司按0.1万元每人的标准给予奖励。

安全生产单位、集体的奖金,由各项目部自行分配并报公司安全质量部核备。

第八条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股份公司级、地(市)级、局级及公司级安全标准工地(文明工地、平安工地,下同)奖励如下:

1.获得国家级“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的项目奖励10万元。

2.获省(部)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项目奖励6万元。

3.获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地(市)级“安全标准化工地”的项目奖励5万元。

4.获局“安全标准工地”的项目奖励2万元。

5.获公司“安全标准工地”的项目奖励1万元。

第九条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股份公司、地(市)级、及局级优质工程荣誉的单位及相关人员奖励如下:

1.获得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项目奖励30~40万元。

2.获得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等其他国家级优质工程的项目给予奖励15~20万元。

3.获得铁路优质工程(一等奖)的项目奖励10万元。

4.获得铁路优质工程(二等奖)、火车头优质工程及其他省(部)级优质工程的项目奖励6~8万元。

5.获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地(市)级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奖励5万元。

6.获得局优质工程的项目奖励2万元。

对于项目作为参建单位获得各类优质工程的,按照以上规定降低一个档次进行奖励。

第十条根据?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获得环保优秀工程、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的工程项目分别给予奖励:

1.获得“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或“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等其它国家级环境保护工程项目给予奖励6万元。

2.获得省(部)级环保、水保优秀工程、示范工程或环保示范工地的项目奖励4万元。

3.获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地(市)级环保、水保优秀工程、示范工程或环保示范工地的项目奖励3万元。

4.获局级环境保护示范工地的项目给予奖励1万元。

第十一条在安全、质量、环保与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中成效显著,被国家、省(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地(市)及局评为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1.获得国家级安全、质量、环保或职业健康管理先进单位给予奖励6万元;先进集体给予奖励3万元;先进个人给予奖励0.5万元。

2.获得省(部)级安全、质量、环保或职业健康管理先进单位给予奖励4万元;先进集体给予奖励2万元;先进个人给予奖励0.3万元。

3.获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级、地(市)级安全、质量、环保或职业健康管理先进单位给予奖励3万元;先进集体给予奖励1.5万元;先进个人给予奖励0.2万元。

4.获得局级安全、质量、环保或职业健康管理先进单位给予奖励2万元;先进集体给予奖励1.2万元;先进个人给予奖励0.1万元。

第十二条公司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根据当年经济效益情况,给予公司安全总监、公司副总工程师、安全质量环保部长、工程部长、科技管理部主任人均奖励0.6万元;安全质量环保部长、工程部长、科技管理部副职和安委会其他成员人均奖励0.3万元;安全质量环保部长、工程部长、科技管理部其他人员人均奖励0.2万元;公司本部其他员工人均奖励0.1万元。

第十三条在日常施工管理和施工生产活动中,发现重大安全、质量、环保与职业危害隐患并及时汇报和处臵,避免一般及

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与职业危害事故、事件发生的,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有功人员0.2~0.5万元的奖励。

第十四条获得以上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各种安全、质量、环保奖项或荣誉,其授予单位必须是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主要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行业协会。

第十五条公司在表彰奖励前要对获奖文件和奖状(杯)的原件进行严格审查核对,对不提供获奖文件和奖状(杯)原件的单位或项目不予认可;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并扣罚两倍该荣誉的奖励额。

第十六条同一单位的同一个工程项目获得同行业、同类两个及以上奖项的,按获得的最高奖项奖励标准给予奖励;本年度获奖的工程或项目如果在下一年度获得更高级别的奖项,只补齐两种奖项的差额;在同一个获奖项目一个人只能奖励一次。

第十七条以上各类奖励,奖金分配按以下方法执行:

1.由公司申报获奖的工程项目,70%奖励项目经理部;30%奖励公司机关与创建有关的部门和个人。

2.由项目申报获奖的工程项目,80%奖励项目经理部;20%奖励公司机关与创建有关的部门和个人。

3.由公司指挥部管辖的工程项目,10%奖励公司指挥部;70%奖励承建项目部;20%奖励公司机关与创建有关的部门和个人。

4.同一获奖项目由多个单位施工的,奖金按照各单位完成产值份额进行分配。

5.奖励项目部的奖金,由各项目部自行分配并报公司安全质

量部核备。

第三章事故责任追究及处罚

第一节责任追究种类及程序

第十八条对安全、质量、环保与职业危害事故责任单位领导人员的责任追究和处理主要采用政纪处分、组织处理(干部问责)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政纪处分方式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5号)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组织处理(干部问责)方式依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办发[2009]25号)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领导人员问责制暂行办法?(中铁股份党干[2011]39号)分为: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

第十九条发生员工(含劳务工)因工死亡事故或重伤超过责任目标、铁路交通一般C类及以上责任事故、道路交通主要责任重大及以上事故、工程质量一般及以上等事故的,追究事故单位及公司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事故责任认定以按规定权限成立的、经地方政府或政府主管部门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事故结案批复以及局安委会的结案批复为依据,并根据事故事实,由公司安委会确认,给予责任追究并处罚。需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由公司纪委监察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需给予免职处理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纪委监察部门的处分决定;对书记的处理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对于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造成责任事故,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节事故责任追究及处罚

第二十二条违反国家有关安全质量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局有关制度规定或对隐患整改不力导致发生:一次因工死亡1人或重伤超过责任目标1人;铁路一般B类责任事故;道路交通主要责任重大事故(死亡1人);发生安全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30~100(含)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在30~100(含)万元质量责任事故。发生以上事故之一的,对事故单位处以50万元罚款;对事故单位的领导和有关人员,按以下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1.对经理(指挥长)、书记给予记过处分,并各处以3.0万元罚款;对经理部(指挥部)的副职领导、直接责任人,视其责任大小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并各处以0.5~2.0万元罚款;对经理部(指挥部)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视其责任大小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并各处以0.3~1.5万元罚款。

2.年内发生两起上述事故之一的,对事故单位处以100万元罚款;对经理(指挥长)、书记给予记大过处分,并处以 4.0万元罚款;对经理部(指挥部)的副职领导、直接责任人,视其责任大小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并各处以0.8~2.5万元罚款;对经理部(指挥部)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视其责任大小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并各处以0.5~2.0万元罚款。

3.年内发生三起上述事故之一的,对事故单位处以150万元

罚款;对经理(指挥长)、书记给予降级处分,并各处以5.0万元罚款;对经理部(指挥部)的副职领导、直接责任人,视其责任大小给予记大过及以上处分,并各处以1.0~3.0万元罚款;对经理部(指挥部)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视其责任大小给予记大过及以上处分,并各处以0.8~2.5万元罚款。

第二十三条违反国家有关安全质量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局有关制度规定或对隐患整改不力导致发生:一次因工死亡2人或重伤超过责任目标2人;铁路交通一般A类责任事故;道路交通主要责任重大事故(死亡2人);发生安全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100~300(含)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在100~300(含)万元质量责任事故。发生以上事故之一的,对事故单位处以75万元罚款;对事故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按以下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1.对经理(指挥长)、书记给予记大过处分,并各处以4.0万元罚款;对经理部(指挥部)的副职领导、直接责任人,视其责任大小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并各处以1.0~3.0万元罚款;对经理部(指挥部)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视其责任大小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并各处以0.5~2.0万元罚款。

2.年内发生两起上述事故之一的,对事故单位处以100万元罚款;对经理(指挥长)、书记给予降级处分,并各处以 5.0万元罚款;对经理部(指挥部)的副职领导、直接责任人,视其责任大小给予记大过及以上处分,并各处以1.5~3.5万元罚款;对经理部(指挥部)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视其责任大小给予

记大过及以上处分,并各处以0.8~2.5万元罚款。

3.年内发生三起上述事故之一的,对事故单位处以150万元罚款;对经理(指挥长)、书记给予撤职处分;对经理部(指挥部)的副职领导、直接责任人,视其责任大小给予降级及以上处分,并各处以2.0~

4.0万元罚款;对经理部(指挥部)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视其责任大小给予降级及以上处分,并各处以1.0~3.0万元罚款。

第二十四条违反国家有关安全质量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局有关制度规定或对隐患整改不力导致发生:一次较大因工伤亡事故(死亡3~9人);铁路交通较大事故;道路交通主要责任特大事故;发生安全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300~1000(含)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在300~1000(含)万元质量责任事故。发生以上事故之一的,对事故单位处以150万元罚款;对事故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按以下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对经理(指挥长)、书记给予撤职处分;对经理部(指挥部)的副职领导、直接责任人,视其责任大小给予降级及以上处分,并各处以2.0~4.0万元罚款;对经理部(指挥部)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视其责任大小给予降级及以上处分,并各处以1.0~3.0万元罚款。

第二十五条违反国家有关安全质量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局有关制度规定或对隐患整改不力导致发生:一次重大因工伤亡事故(死亡10~29人);铁路交通重大事故;道路交通

主要责任特大事故;发生安全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的质量责任事故。发生以上事故之一的,对事故单位处以200万元罚款;对事故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按以下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对经理(指挥长)、书记给与撤职处分;对经理部(指挥部)的副职领导、直接责任人,视其责任大小给予降级及以上处分,并各处以2.5~5.0万元罚款;对经理部(指挥部)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视其责任大小给予降级及以上处分,并各处以1.5~3.5万元罚款。

第二十六条年内发生两起或三起一般事故,每次死亡1人或2人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按从重原则,比照第二十三条进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年内发生两起铁路交通一般C类事故,按等同于一起铁路交通一般B类事故进行处罚;发生一起铁路交通一般C类事故、道路交通主要责任重大及以上事故等由公司安委会进行问责。

第二十八条发生重大险情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包含但不限于实际死亡人数尚未构成较大及以上事故的;严重不良影响是指:事故被党和国家领导同志批示、被中央主流媒体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播报或刊登、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并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等,由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处罚。

第二十九条发生责任伤亡事故、铁路营业线施工行车事故、环境污染、食物中毒、公共安全(如:火灾、爆炸、群体踩踏等)

等责任事故,未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规定的时间及时上报,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二条至二十五条款规定额度的1.5倍进行处罚;瞒报生产安全事故(含重大险情)的,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二条至二十五条款规定额度的

2倍进行处罚。

第三十条单位发生因工伤亡非责任事故未按照规定报告或者影响恶劣的,按照相应等级的责任事故进行处理。

第三十一条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不力,致使隐患未被发现或整改不到位,给项目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安全质量事故(偶发,突发事故除外)时,经公司调查认定。

第三十二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其具体行为的责任界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加重一级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迟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发生事故后组织不得力,应急措施不得当,使事故损失和影响加大的;

3.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4.转移、隐匿资金和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5.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6.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7.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8.被管控项目弄虚作假。

第三十三条发生安全质量事故,被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认定为非责任事故的,按以下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处罚:

1.发生一起死亡1人或重伤超过责任目标1人的生产安全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100(含)万元的安全质量事故,对经理(指挥长)、书记给予警告处分,并各处以1.5万元罚款;对经理部(指挥部)的副职领导、直接责任人,视其责任大小各处以0.3~1万元罚款;对经理部(指挥部)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视其责任大小各处以0.2~0.8万元罚款。

2.发生其他等级的安全质量事故,对事故单位和相关领导人员比照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七条所描述的责任事故降低一档处理等级进行处理;

3.事故发生后未按规定报告,或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按照相应等级的责任事故进行处理。

第三十四条对在施工生产中忽视环境管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与职业健康工作,造成环境污染、生态严重破坏或职业危害事故的,按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程度及经济损失情况,对事故单位和有关领导人员,按以下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处罚:1.因环保、水保或职业健康违规被建设单位、当地环保、水保、安全监管等部门投诉或通报批评的,经核查情况属实,对被举报或被通报的单位处以5万元罚款;对经理(指挥长)、书记各处以0.5万元罚款;对经理部(指挥部)的副职领导、直接责任人和有关人员,视责任大小各处以0.1~0.3万元罚款。

2.在施工生产中,经有资质的环境或职业危害检测机构检

测出的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对该单位处以10万元罚款;对经理(指挥长)、书记各处以1万元罚款;对经理部(指挥部)的副职领导、直接责任人和有关人员,视责任大小各处以0.4~0.6万元罚款。

3.未按照国家和局有关规定对接触粉尘、毒物等职业危害因素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的单位,对该单位处以10万元罚款;对经理(指挥长)、书记各处以1万元罚款;对经理部(指挥部)的副职领导、直接责任人和有关人员,视责任大小各处以0.4~0.6万元罚款。

4.因环保、水保或职业健康违规被当地环保、水保、安全监管等部门行政处罚的,对被处罚单位处以10万元罚款;对经理(指挥长)、书记各处以1万元罚款;对经理部(指挥部)的副职领导、直接责任人和有关人员,视责任大小各处以0.4~0.6万元罚款。

5.因环保、水保或职业健康违规被地(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给企业信誉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对被曝光单位处以10万元罚款;对经理(指挥长)、书记各处以1.5万元罚款;对经理部(指挥部)的副职领导、直接责任人和有关人员,视责任大小各处以0.6~0.8万元罚款。

第三十五条公司、局、上级单位、业主及政府有关部门对隧道(地铁)、深基坑、现浇梁、挖孔桩施工进行的各类检查和检测,如发现同一个项目在半年内存在两次不按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规范施工,或隧道施工违反?隧道施工

安全九条规定?(安监总管二…2014?104号)、?关于进一步明确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铁路隧道设计施工有关技术规定的通知?(铁建设…2010?120号)、?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隧道施工防坍卡控红线?(中铁股份安…2011?337号)、?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现场民用爆破物品使用卡控红线?(中铁股份安质…2013?37号)、?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强制性贯彻?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实施细则?(中铁股份安全[2014]188号)等规定的,比照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对项目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半年内超过两次的,每增加一次加重一级进行处罚;同一个项目连续两个半年及以上被发现在存在两次及以上上述违规行为的,对项目相关领导及责任人加重一级进行处罚。

第三十六条按照安全质量“一岗双责、岗岗有责”及“四不放过”的原则,发生事故的单位,须对公司处罚之外的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同时报公司安全质量部备案。

第三节其它处罚

第三十七条按照安全质量“一岗双责、岗岗有责”的原则,公司年内发生一起及以上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按以下规定对公司机关相关人员进行罚款:

1.对公司安全总监、副总工程师及生产部门正职,处以人均2000元罚款;

2.对其他部门正职、其他安委会成员和生产部门副职,处以人均1000元罚款;

3.对其他部门副职和生产部门其他人员,处以人均500元罚款。

当发生以上事故情节恶劣、影响较大或发生多起事故时,视具体情况加重处罚。

第三十八条发生未达到本办法规定但造成较大影响的各类事故,由公司安委会研究确定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发生事故后,由于组织得力,应急措施得当,减少了负面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经公司安委会或项管会研究确定,可按本办法之规定适当从轻追究其事故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和处罚。

第四十条被处罚的人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受到降级处分的领导人在受处分期间不再主持工作。

第四十一条发生员工因工死亡或重伤事故超过责任目标、铁路一般C类及以上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含)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0(含)万元以上]工程质量事故、道路交通主要责任重大事故之一的单位,取消事故单位当年评先、评优、好班子及劳动竞赛的评比资格,事故单位领导及其有关人员不得评先、晋升。

第四十二条对事故单位领导人任职时间不满三个月,可酌情从轻处分。

第四十三条责任人在事故中死亡的,不再对其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十四条安全、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由公司组成的事故调查组界定。

第四十五条以上各类罚款以及公司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环保与职业危害检查、管控时,对违反法规、标准、规范、制度及操作规程行为的罚款,由公司安全质量部填写?安全、质量、环保及职业健康违规罚款通知书?一式二份,经公司相关领导签发,盖公司印章后挂公司内网。两份纸质版原件,一份由公司安全质量部留存,落实问题整改;一份由公司财务部留存,落实罚款(现款)上缴。罚款以现金形式在10天内交到公司计划财务部。本办法对事故责任人的罚款均由被处罚人个人承担,如发现使用公款缴纳个人罚款的将进行加倍处罚,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原单位时,要一次缴清罚款。

第四十六条安全、质量、环保与职业健康管理奖励基金及安全、质量、环保及职业健康违规罚款,用于安全、质量、环保与职业健康奖励,在公司计划财务部单独列项,专款专用,由公司安全质量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使用。

第四十七条实行本办法中的奖惩以公司发文为准。

第四十八条各单位结合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安全、质量、环保及职业健康奖惩办法,加强过程管理。被股份公司和局列为一级重大风险源并顺利销号的可由所在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对“未遂”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事故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并报公司安全质量部备案。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全质量部、监察审计部、人力

资源部负责解释;本办法中如有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第五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七分公司安全质量奖惩办法?(中铁四七人…2015?56号)同时废止。

附件:中铁四局七分公司安全、质量、环保及职业健康违规罚款通知书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手册(第二册)

项目精细化管理手册 (第二册附表) 中铁七局集团 二〇一五年五月

目录 附件1项目业主基本情况调查表 (1) 附件2项目施工现场情况调查表 (2) 附件3投标评审审批表 (3) 附件4项目投标评审表 (5) 附件5《项目投标可行性报告》审批表 (7) 附件6合同审查登记表 (8) 附件7工程合同评审记录表 (9) 附件8工程合同变更评审记录表 (10) 附件9投标报价与实施成本同步测算记录表 (11) 附件10合同交底表 (12) 附件11项目投标总结表 (13) 附件12施工调查报告 (14) 附件13项目部经济责任承包书 (16) 附件14项目成本控制及措施计划表 (19) 附件15项目成本管理情况信息表 (20) 附件16合同封帐协议 (21) 附件17合同管理情况统计表 (23) 附件18项目二次经营情况进展报告 (24) 附件19预计合同总收入和预计合同总成本分析季度报表 (25) 附件20工程项目责任成本计价管理台账 (26) 附件21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管理台账 (27) 附件22概算清理情况统计表 (28) 附件23各项目(指挥)部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一览表 (29)

附件24工程验工计量管理台帐 (30) 附件25收方结算工程数量管理台帐 (31) 附件26劳务分包竞(议)标文件 (32) 附件27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台账 (34) 附件28设计文件审核记录 (35) 附件29设计文件审核台帐 (36) 附件30工程数量复核台帐 (37) 附件31变更设计动态管理台账 (38) 附件32规标准清单 (39) 附件33测量设备一览表 (40) 附件34复核测量管理台帐 (41) 附件35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台帐 (42) 附件36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计划表 (43) 附件37技术交底书 (44) 附件38技术交底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 (45) 附件39施工过程监督检查记录表 (46) 附件40材料检验台帐 (47) 附件41技术文件总目录 (48) 附件42技术文件发放台帐 (49) 附件43节能减排报表管理台帐 (50) 附件44撤销项目应上报资料清单 (51) 附件45项目管理资料归档移交表 (53) 附件46项目完工总结报告 (54) 附件47项目部管理总结计划表 (57) 附件48施工放样记录表 (59)

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应用指南说明

《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应用指南》 编修说明 一、应用指南的历史作用 这里所指的《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应用指南》,是指由薛吉岗主编,出版于2004年1月的《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应用指南》一书(以下简称“应用指南”)。 该“应用指南”自2004年1月出版发行后,至《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0)发布之前,在这段时期,对于我国新建、改建或扩建运行时速在200Km/h以下的普速铁路工程施工建设中,采用(关于发布《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11个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3]127号文中所颁布的11个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在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尤其是在施工过程中要求同步形成的竣工资料及其质量控制资料的规范性编制过程中,作为范本,有着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历史作用。 该“应用指南”在贯彻“调整地位,验评分离,充实内容,严格程序,强化检测,明确职责”的编制指导思想,至今仍是铁路施工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二、编修应用指南的必要性 然而,为了适应科技的创新、生产水平的不断发展、不同时代提出的新要求,

任何技术标准及其理论着述都必须持续改进,不断修订。 (一)颁布了新的《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0) 铁道部于二○一○年十二月八日,颁发了《关于印发高速铁路路基工程等9项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10]240号文,其中明令废止了铁道部原发《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03),取而代之的是《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0)。 这样一来,就出现了一很大的问题,因为《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03),是铁道部二○○三年十二月十六日原发11个标准中,尤其是如路基、桥涵、隧道、站场、轨道、给水排水等土建工程专业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支撑,换句话说凡涉及混凝土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都离不开该标准,所以凡涉及混凝土的工程尤其是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均需重新编修,否则无混凝土验标的支撑。 (二)颁布了新的《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 10001-2005) 再有,《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 10001-2005)已于2005年4月25日发布实施。 根据新建铁路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及矿区铁路施工图第四篇《路基》一书第8页:“基床底层采用A、B组填料,填料的颗粒粒径不得大于200mm,其压实标准应符合《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10001-2005)表、、及表的规定。”

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

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 上海动车段工程项目部一分部二队陈兆开 2009.03.31

目录 第一节铁路知识常识 第二节第二节几个常见的名词解释 第三节电气化铁路施工安全相关知识 第四节信号备品的种类和使用方法 第五节施工作业防护 第六节登销记制度 第七节营业线施工原则、内容及等级划分第八节营业线施工安全基本要求 第九节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防护规定 第十节劳动安全“八防”措施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中国中铁四局集团新建铁路上海动车段工程项目部二队陈兆开 第一节铁路知识常识 轨道:由钢轨、轨枕、联结零件、道床、防爬设备和道岔等主要部件组成。它起着机车车辆运行的导向作用,直接承受由车轮传来的巨大压力,并把它传布给路基或桥隧建筑物。 轨道的基本组成 1 -钢轨; 2 -普通道钉; 3 -垫板; 4 , 9 -木枕; 5 -防爬撑; 6 -防爬器; 7 -道床; 8 -双头夹板; 10 -螺栓; 11 -钢筋混凝土轨枕; 12 -扣板式中间联结零件; 13 -弹片式中间联结零件。 1、钢轨:钢轨的作用是直接承受车轮的巨大压力并 引导车轮的运行方向,具备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耐磨 性。由轨头、轨腰和轨底组成。

钢轨的类型或强度以每米长度的大致质量(公斤数)表示,现行的标准钢轨类型有:75 kg/m、60 kg/m、50 kg/m,43 kg/m。目前我国钢轨的标准长度有25 m和12.5 m两种,此外,还有专供曲线地段铺设内轨用的标准缩短轨。 2、轨枕:轨枕的作用是支承钢轨,并将钢轨传来的压力传递给道床,同时可保持钢轨位置和轨距。我国铁路所使用的主要是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枕。普通轨枕的长度为2.5 m,道岔用的岔枕和钢桥上用的桥枕,其长度有从2.6m ~4.85 m多种。每公里线路上铺设轨枕的数量,根据运量及行车速度等运营条件确定,一般在1440根~1840 根之间。 3、联结零件:联结零件分为接头联结零件和中间联结零件。 4、道床:道床是铺设在路基面上的石碴或道碴垫层。主要作用是支承轨枕,把从轨枕上部的压力均匀地传递给路基;并固定轨枕的位置,阻止轨枕纵向或横向移动;缓和机车车辆轮对对钢轨的冲击。 5、防爬设备:为固定轨道爬行而安装的设备,列车运行时,车轮作用于钢轨上除产生竖直力和横向力外,还产生一个纵向水平推力,能引起钢轨的纵向移动,有时甚至带动轨枕沿着线路方向一起移动,即产生轨道爬行。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施工临时设施建设标准

Q/ZTQJ JXXXX -2014 (草案) 1 2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 2014年11月27日发布 2014年11月27日实施 项目施工临时设施建设标准 Q/ZTQJ J0002-2014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ZTQJ 20002-

前言 为明确集团公司承建项目的临时建设工程(以下简称临建)标准化、规范化、经济性、精细化等目标,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根据集团公司承建的工程类别,围绕工程临建施工特点编制,综合考虑了项目的组织实施、工程进度、安全控制、质量控制、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方面要求,以临建的经济性为出发点,实现精细化管理,重点对临建的标准作出具体规定,突出临建标准化、规范化的特点。 本标准共分14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项目部驻地、四通一平、搅拌站、试验室、材料库、钢筋加工场地、炸药库及油库、大中型拼装场地、预制梁(件)场、施工便桥、隧道场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中心(河南省郑州市航海东路1225号,邮政编码:450016),供修改参考。 本标准由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本标准编制部门和主要起草人: 编制部门: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中心。 主要起草人:董炬洪、张炳根、张泰安、陈彬、穆智军、谢永军、张远松、武进广、宋健、刘建国、陈涛、刘亮。

目录 1 总则 (1) 2 一般规定 (1) 3 项目部驻地 (2) 4 四通一平 (9) 5 搅拌站 (12) 6 试验室 (16) 7 材料库 (19) 8 钢筋加工场地 (20) 9 炸药库及油库 (21) 10 大中型拼装场地 (25) 11 预制梁(件)场 (26) 12 施工便桥 (31) 13 隧道场建 (32) 1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35) 附录本标准用词说明 (37)

中国中铁及所属单位企业文化

一、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标识由公司汉语简称“中国中铁”与英文简称“CREC”构成,采用象征科技和高远的蓝色为标准色。经纬交织的地球背景,展现了公司的全球视野和战略眼光。端正、刚健的“工”字既型如坚实的钢轨,承载着辉煌厚重的历史,又势如擎天的建筑,昭示着蒸蒸日上的未来。 企业精神:勇于跨越追求卓越 企业使命:建造精品改善民生 企业宗旨:诚信经营顾客至上回报股东造福社会 企业愿景:行业领先世界知名 企业价值理念:建设一项工程树立一届丰碑培养一批人才造福一方人民 二、中国中铁一局集团 企业核心价值观:追求卓越是我们人生品格 企业精神:诚信创新 勇争一流

企业愿景:在建筑领域 为人类创造更丰富的价值 企业宗旨:让顾客满意,为股东增值,使员工富有,求合作共赢,像社会呈献建筑精品。 企业经营理念:市场是导向创造市场是我们更高的追求 企业管理方针:以人为本和谐有序诚信守法保护环境保障安全铸造品牌明确责权持续改进追求卓越 企业作风:精细高效唯实唯美 员工行为理念:敬岗乐业尽职尽责 员工工作理念:工作是一种态度唯美当为追求 三、中国中铁二局集团 企业精神:开路先锋 “开路先锋”集中体现了集团几代员工“艰苦创业,敢打敢拼;敬业爱岗,开拓进取;优质高效,勇创一流”的优良品质,成为企业发展壮大的内在动力。 “开路先锋”就是勇于攻坚克难——艰苦奋斗,力克困难,不断展示新作为,创造新业绩; “开路先锋”就是勇于争当一流——科技领先,优质高效,始终走在同行业前列; “开路先锋”就是勇于开拓创新——敢为人先、勇于争先,与时俱

进,昂扬向上,开辟企业发展的崭新道路; “开路先锋”就是团结协作——爱企爱岗,精诚团结,高度统一,携手同行。 四、中国中铁三局集团 忠诚立信义品质赢市场 企业核心价值观 1、企业使命:致力基础建设促进社会繁荣 2、企业价值观:满足市场发展企业造福员工奉献社会 3、企业哲学:讲大局从国家需要出发讲实际从市场要求入手讲根本从员工愿望落脚 4、企业愿景:领行业先锋创知名品牌 企业特定理念: 1、企业经营理念:诚信守约服务用户开拓创新共创未来 2、企业管理理念:以人为本追求卓越 3、企业安全理念:珍惜生命拒绝事故 4、企业质量理念:品质成就企业 5、企业科技理念:科技领先一步市场海阔天空 6、企业竞争理念:永不言败永争第一 7、企业人才理念:人品+能力+协作精神 8、企业团队理念:同舟共济众志成城

中铁财务工作总结

中铁财务工作总结 本页是精品最新发布的《中铁财务工作总结》的详细文章,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篇一:中铁四局20XX年财务会计工作总结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中铁四财?20XX?163号 关于印发《中铁四局20XX年财务会计工作总结暨20XX年财务会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派出机构: 现将《中铁四局20XX年财务会计工作总结暨20XX年财务会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学习,切实贯彻执行,进一步提高财务会计工作水平,努力开创财务管理的新局面,为实现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中铁四局20XX年财务会计工作总结暨20XX年财务会计工作安排 一、20XX年工作总结 20XX年是中铁四局财务管理工作不断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之年。一年来,全局财务系统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年初局“三会”精神,以“健全机制、理顺关系、严格纪律”为总体思路,深化改革财务管理体制,强化财务预算管理,狠抓项目财务管理,大力

开展清欠工作,加强财务监察力度,夯实会计基础工作,圆满实现和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和任务,为中铁四局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财务指标圆满完成。全局共实现营业收入235.16亿元,占股份公司预算指标210亿元的111.98%;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57亿元,占股份公司预算指标3.84亿元的119%;净资产收益率18.76%,圆满完成了股份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6%的指标。 ——财务预算全面实行。改革粗放单一的预算管理体制,对各子(分)公司、工程指挥部(项目经理部)首次实行全面的财务预算,思想汇报专题并以定量的形式对各单位的经济行为进行事前规划、过程监察和控制、事后考核和奖惩,财务预算的广度和深度有了较大的突破,财务预算的控制力和执行力有了明显的提高。 ——经济关系基本理顺。基本理顺了局与子(分)公司之间、局与派出的工程指挥部之间、局工程指挥部与子(分)公司之间、局工程指挥部与子(分)公司项目部之间、子(分)公司之间、子(分)公司与其所属的项目部之间六大错综复杂、纵横交错的经济关系,重新界定和配臵了局处两级的经 济利益分配关系和财务资源,全局经济关系更加清晰规范和趋于合法合理。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_招标190920

招标投标企业报告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18日 生成 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数据快照 目录 1. 基本信息:工商信息 2. 招投标情况:招标数量、招标情况、招标行业分布、投标企业排名、中标企业 排名 3. 股东及出资信息 4. 风险信息:经营异常、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税务信息、行政处罚 5. 企业信息:工程人员、企业资质 * 敬启者:本报告内容是中国比地招标网接收您的委托,查询公开信息所得结果。中国比地招标网不对该查询结果的全面、准确、真实性负责。本报告应仅为您的决策提供参考。

一、基本信息 1.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790769120B 工商注册号:610000200011879组织机构代码:790769120 法定代表人:胡勇成立日期:2006-07-31 企业类型:/经营状态:在业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3号蔚蓝国际A座18层 营业期限:2006-07-31 至 / 营业范围:承建国内外铁路、临管运输及铺轨架桥;公路、机场、码头、城市立交桥、水利、地铁、基础工程、工业建筑、高层建筑、民用住宅、电力、通信、信号、电气化接触网、给排水等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及施工机械租赁、修理;为地方铁路提供运输设备;承包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范围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 二、招投标分析 2.1 招标数量 企业招标数: 个 (数据统计时间:2017年至报告生成时间)236

〔2012〕01号,项目部班子成员分工-中铁七郑乌办

中铁七局集团郑州工程有限公司乌东德水电站会河公路二标项目经理部文件 中铁七郑乌办〔2012〕01号 关于明确项目经理部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及包保区域的通知 项目经理部各部门、作业队: 根据公司对项目经理部班子成员安排,结合项目经理部实际工作需要及岗位职责,经研究,对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工作分工及包保区域做如下安排: 项目经理魏奎斐、项目书记职永红负责项目经理部全面工作,对公司负责。 项目总工程师马军辉负责项目经理部技术管理、培训教育全面工作,对项目经理、书记负责。负责组织施工技术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劳材计划的编制和审核、合同的审定,负责指导工程技

术部开展日常技术工作,负责组织项目经理部计划、调度、统计、技术教育、培训等系统工作,负责组织设计文件审查、图纸会审、工程测量、试验、技术创新等工作,负责对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及相关业务工作,负责组织工程技术、预算合同人员开展对内、对外验工计价、分包结算、二次经营等工作,全面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分管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部、预算合同部、试验室。 安全总监艾厚强负责项目经理部质量、环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全面工作,对项目经理、书记负责。负责项目经理部生产、临时用电、火工品、交通等安全管理,负责项目经理部三标一体建设管理,负责项目经理部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督促落实,负责项目部日常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督导检查及整改和落实,负责项目部安全、环境、职业健康教育、安全考核等日常工作的开展,及公司有关部门的对接。负责协调业主安质部门、地方公安、路政部门、地方安监、环境监督等部门。分管项目经理部安质部。 项目常务副经理吴天玉负责项目经理部施工生产管理全面工作,负责二工区全面工作,项目经理、书记不在工地时履行项目经理职责,对项目经理、书记负责。负责二工区施工生产、安全、质量、进度、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及成本管理等全面工作,负责现场施工生产的组织及方案的落实,现场安全生产等整改措施的落实,现场文明施工检查与落实。负责项目部工程自完部分

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计院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铁四设办[2015]81号 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所属部门、单位员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 管理办法的通知 院各部门、单位: 为严格规范院所属部门、单位员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团所属单位机关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岀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铁四人(2015) 552号)有关规定,院制定了《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所属部门、单位员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岀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铁四局集 抄送:局人力资源部,院属各单位、部门,存档。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综合事业部2015年9月10日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所属部门、单位员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所属部门、单位员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根据《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团所属单位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铁四人(2015)551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院所属部门、单位员工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业务支出是指院所属部门、单位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院各单位、部门包括院生产部门以及院管理部门,院所属部门、单位员工是指除院负责人以外的其他全部管理所属部门、单位员工。 第四条院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坚持以下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相关规定,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岀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讲排场、铺张浪费,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水平。 (三)坚持规范透明原则。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健全严格规

中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_中标190923

招标投标企业报告 中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23日 生成 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数据快照 目录 1. 基本信息:工商信息 2. 招投标情况:中标/投标数量、中标/投标情况、中标/投标行业分布、参与投标 的甲方排名、合作甲方排名 3. 股东及出资信息 4. 风险信息:经营异常、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税务信息、行政处罚 5. 企业信息:工程人员、企业资质 * 敬启者:本报告内容是中国比地招标网接收您的委托,查询公开信息所得结果。中国比地招标网不对该查询结果的全面、准确、真实性负责。本报告应仅为您的决策提供参考。

一、基本信息 1.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中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666796527F 工商注册号:420106000011959组织机构代码:666796527 法定代表人:李国亮成立日期:2007-11-0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经营状态:存续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669号 营业期限:2007-11-05 至 / 营业范围:凭公司许可证在授权范围内经营。 联系电话:*********** 二、招投标分析 2.1 中标/投标数量 企业中标/投标数: 个 (数据统计时间:2017年至报告生成时间)

2.2 中标/投标情况(近一年) 截止2019年9月23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2.3 中标/投标行业分布(近一年) 截止2019年9月23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2.4 参与投标的甲方前五名(近一年) 截止2019年9月23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2.5 合作甲方前五名(近一年) 截止2019年9月23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三、股东及出资信息 截止2019年9月23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四、风险信息 4.1 经营异常() 截止2019年9月23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4.2 股权出资() 截止2019年9月23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4.3 动产抵押() 截止2019年9月23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4.4 税务信息() 截止2019年9月23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4.5 行政处罚()

中铁、中铁建、中电建、中交、中建、铁总架构

一、中国铁路工程集团(中文简称中国中铁,英文简称CREC) (一)总部架构 (二)中国中铁股份所属企业 基础建设 ?中铁一局集团 ?中铁二局集团 ?中铁三局集团 ?中铁四局集团 ?中铁五局集团 ?中铁六局集团 ?中铁七局集团 ?中铁八局集团 ?中铁九局集团 ?中铁十局集团 ?中铁大桥局集团 ?中铁隧道局集团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 ?中铁建工集团 ?中铁工程局集团 ?中铁工程局集团 ?中铁工程局 海外工程 ?中铁国际集团 ?中铁国际集团 勘察设计与咨询服务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铁第六勘察集团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 ?中铁科学研究院 ?中铁大桥勘测集团 ?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 工程设备和零部件制造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 ?中铁山桥集团 ?中铁宝桥集团 ?中铁科工集团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 房地产开发 ?中铁置业集团 ?中铁文化旅游投资集团 ?矿产资源开发 ?中铁资源集团 金融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铁资本 投资 ?中铁交通投资集团 ?中铁建设投资集团 ?中铁投资集团 ?中铁开发投资

? 中铁城市发展投资集团 ?中铁()投资 其他 ?中铁人才交流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中铁物贸集团 分公司及直属项目机构?工程建设分公司?设计咨询分公司?国际建设分公司?区域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工程指挥部 (三)中铁城市投资发展架构

二、中国铁建股份(中文简称中国铁建,英文简称CRCC) (一)中国铁建股份组织架构图 (二)中国铁建二级单位组织架构图

三、中国电力建设集团(简称:中国电建) (一)总部部门 .

中铁四局集团局管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文件 中铁四八财〔2010〕12号 转发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团局管项目财务管理 交底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所属(直)各单位: 现将“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团局管项目财务管理交底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铁四财[2010]1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中铁四财〔2010〕17号 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团局管项目财务管理 交底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子(分)公司、各工指(项目经理部): 为加强局和子(分)公司对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项目经理部的财务会计行为,保障新开工项目经理部的财务管理工作尽快进入正轨,局决定对新开工项目,在收取业主首笔拨付资金后的一周内,由局或各子(分)公司财务部门对项目进行财务管理交底。现

将《中铁四局集团局管项目财务管理交底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九日 中铁四局集团局管项目财务管理交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局对新成立局管、代局管项目经理部(下称“项目经理部”)财务管理工作的前期指导,保障新开工项目经理部的财务管理工作尽快进入正轨,确保项目财务管理工作有序可控,实现项目财务管理工作“格式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直接设立项目经理部的局管项目、局委托一个子(分)公司设立项目经理部并由多个子(分)公司参建的代局管项目,以及局委托一个子(分)公司独立施工的代局管项目。 第三条前述项目在收取业主首笔拨付资金后的一周内,局财务部派员至项目经理部进行项目财务管理交底。 第二章项目财务管理交底内容 第三条建造合同执行。 依据《中铁四局集团<建造合同>准则实施办法》(中铁四财〔2009〕577号文)以及《关于铁路工程项目实行分阶段收费比例的通知》(中铁四财〔2009〕629号文)有关规定,财务部就项目经理部及其分部的建造合同收入、成本、毛利的确认方法、程序及确认资料附件的要求进行交底。 第四条会计核算。 1. 按规定使用会计核算软件。 项目各参建单位必须统一使用CRECFIS2.0版本财务核算软件,并通过web服务联网局财务数据中心开展网络会计核算,以便局、子(分)公司及项目经理部实时实施财务监管,

中铁四安〔2016〕336号 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

中铁四安…2016?336号 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 各子分公司、各派出机构: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经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并印发了《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办…2016?3号)(以下简称《指南》)。现将该《指南》予以转发,请各单位结合6月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学习《指南》内容,认真贯彻国务院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部署,对照《指南》,制定切合本单位实际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夯实管理基础。 各单位要积极保持与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人民政府信息沟通,接受其统一部署和协调,形成合力,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 —1—

患,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日 —2—

附件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 安委办…201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中央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在研究总结重特大事故发生规律特点、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紧迫性和事故规律性的认识,把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牛鼻子”工程,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好,带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推进。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抓紧组织推进,力争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做到精准施策。要结合事故规律特点,抓住关键时段、关键地区、关键单位、关键环节,从构建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强化技术保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推进保护 —3—

007--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七分公司安全质量奖惩办法的通知(中铁四七人〔2016〕124号)

中铁四局集团第七工程分公司文件 中铁四七人〔2016〕124号 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七分公司安全 质量奖惩办法的通知 司属各单位: 根据局修订的《中铁四局集团企业安全质量奖惩办法》(中铁四人〔2016〕75号),结合公司新的管控办法和目前安全质量管理实际,公司对原《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七分公司安全质量奖惩办法》(中铁四七人〔2015〕56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七分公司安全质量奖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七分公司安全质量奖惩办法》(中铁四七人〔2015〕56号)同时废止。 附件: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七分公司安全质量奖惩办法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分公司 2016年4月15日

附件: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七分公司安全质量奖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工程质量、环境污染与职业危害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履行社会责任,强化红线管理,卡住红线,守住底线,减少重大安全隐患,防止和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建立安全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国家及上级单位有关安全、质量、环保与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四部委《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及住建部等有关规定,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经理部(指挥部)及所有在建、改建、扩建、装饰及拆除等工程项目和已交付使用尚在质量责任期限内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各类事故指: 1.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由于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安全措施不到位等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铁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特种设备事故等; 2.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因施工生产原因导致工程(产品)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或设计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或质量责任期限内需作返修、加固、报废处理及其它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事故; 3.环境污染事故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和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手册(第二册)

项目精细化管理手册 (第二册附表)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

目录 附件1项目业主基本情况调查表 (1) 附件2项目施工现场情况调查表 (2) 附件3投标评审审批表 (3) 附件4项目投标评审表 (5) 附件5《项目投标可行性报告》审批表 (7) 附件6合同审查登记表 (8) 附件7工程合同评审记录表 (9) 附件8工程合同变更评审记录表 (10) 附件9投标报价与实施成本同步测算记录表 (11) 附件10合同交底表 (12) 附件11项目投标总结表 (13) 附件12施工调查报告 (14) 附件13项目部经济责任承包书 (16) 附件14项目成本控制及措施计划表 (19) 附件15项目成本管理情况信息表 (20) 附件16合同封帐协议 (21) 附件17合同管理情况统计表 (23) 附件18项目二次经营情况进展报告 (24) 附件19预计合同总收入与预计合同总成本分析季度报表 (25) 附件20工程项目责任成本计价管理台账 (26) 附件21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管理台账 (27) 附件22概算清理情况统计表 (28) 附件23各项目(指挥)部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一览表 (29)

附件24工程验工计量管理台帐 (30) 附件25收方结算工程数量管理台帐 (31) 附件26劳务分包竞(议)标文件 (32) 附件27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台账 (34) 附件28设计文件审核记录 (35) 附件29设计文件审核台帐 (36) 附件30工程数量复核台帐 (37) 附件31变更设计动态管理台账 (38) 附件32规范标准清单 (39) 附件33测量设备一览表 (40) 附件34复核测量管理台帐 (41) 附件35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台帐 (42) 附件36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计划表 (43) 附件37技术交底书 (44) 附件38技术交底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 (45) 附件39施工过程监督检查记录表 (46) 附件40材料检验台帐 (47) 附件41技术文件总目录 (48) 附件42技术文件发放台帐 (49) 附件43节能减排报表管理台帐 (50) 附件44撤销项目应上报资料清单 (51) 附件45项目管理资料归档移交表 (53) 附件46项目完工总结报告 (54) 附件47项目部管理总结计划表 (57) 附件48施工放样记录表 (59)

中铁七局实习报告

暑期实践报告 院系:土木与交通学院 专业:交通工程 班级学号:201205327 姓名:董硕硕

一实践时间: 2014年7月20号至2014年8月20号 二实践目的: 又是一年暑假,大学生活已匆匆过了两年,是时候该为自己今后就业,进入社会做打算了。所以就想趁暑假感受一下自己将来工作的工作环境和体验一下进入社会的感觉。在实践中增长见识,锻炼自己的才干,培养自己的韧性,更为重要的是检验一下自己所学的东西能否被社会所用,自己的能力能否被社会所承认。毕竟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想通过社会实践,找出自己的不足和差距所在。 三实践单位: 经过朋友介绍我来到中铁七局一公司实习,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于2003年12月25日,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中铁旗下重要成员企业,注册地在河南省郑州市,集团公司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及水工隧洞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资质。同时具有国家商务部授予的境外工程承包经营权。 我在公司下边的一个测量队里工作,虽然不是我所学的专业,不过和我的专业相近,且我还学习过测量的课程不至于啥都不会。

四实践内容; 在还没放暑假时我就考虑暑期到哪实践,后来就通过朋友到中铁七局一公司实习。其实我去的是七局下属的一个测量队。他们的具体工作是测量正在建设中的郑州到焦作的城际铁路的CP2、CP3,作为最后整平轨道用。虽然我学的不是测量专业,不过我感觉我们将来的就业环境都差不多,都是在项目上工作,来这里熟悉、适应一下将来的工作环境也是好的,况且我也学过测量学这门课,来这里检验一下自己的学习成果。 测量队驻扎郑州市古荥镇,在镇边的一个村落里租的房子。住的条件没我想象的那么艰苦,我以为会直接住在工地里呢?,不过就是我们三楼经常没水,比较烦人。我到的这个团队总共十一个人其中有两个领导,其他的都是已经毕业的学生。我上的第一天班竟然是夜班,我还纳闷呢为啥,后来才知道白天太热,所以领导决定晚上测,我想这领导还挺人性化的吗。不过我一想不对啊这晚上咋测啊,后来到工地上才知道自己太天真了。这里用的经纬仪、水准仪太高级了,全是电子的,不用人工读数,也不用边测边记录数据,仪器自己会读读完自己存在仪器里回去在用电脑导出来就行。我们在学校里用的仪器给这里完全没有可比性。晚上测就需要再用一个人用手电照在标尺上就行。因为我是新人,我前几天的工作就是照照手电、扶扶标尺啥的。刚开始扶标尺时自己还扶不稳,不过适应一段就好多了。刚开始我还暗自庆幸在这里工作还行啊,也没有想象的那么苦。不过好日子没几天。晚上测得毕竟有点慢,要赶工期所以我们又换成白天了,天

中铁各局分布及概况

中铁各公司2006年10月15日00:00 一、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CREC)总部地址:北京市西客站南广场中铁工程大厦 成员企业: 中铁一局陕西西安https://www.360docs.net/doc/879705156.html,/ 中铁二局四川成都https://www.360docs.net/doc/879705156.html,/ 中铁三局山西太原https://www.360docs.net/doc/879705156.html,/ 中铁四局安徽合肥https://www.360docs.net/doc/879705156.html,/ 中铁五局贵州贵阳https://www.360docs.net/doc/879705156.html,/ 中铁六局北京海淀https://www.360docs.net/doc/879705156.html,/index1.htm 中铁七局河南郑州https://www.360docs.net/doc/879705156.html,/news/index.php 中铁八局四川成都https://www.360docs.net/doc/879705156.html,/ 中铁九局辽宁沈阳https://www.360docs.net/doc/879705156.html,/ 中铁十局山东济南https://www.360docs.net/doc/879705156.html,/Culture/wenhua.asp 中铁大桥局湖北武汉https://www.360docs.net/doc/879705156.html,/default.htm 中铁电气化局北京万寿路https://www.360docs.net/doc/879705156.html,/7 中铁隧道局河南洛阳https://www.360docs.net/doc/879705156.html,/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房山区 铁道第二勘察设计院四川成都https://www.360docs.net/doc/879705156.html,/default.asp 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天津河北区https://www.360docs.net/doc/879705156.html,/ 中铁西北科学研究院甘肃兰州https://www.360docs.net/doc/879705156.html,/ 中铁西南科学研究院四川成都https://www.360docs.net/doc/879705156.html,/R/Z 中铁工程机械研究院湖北武汉https://www.360docs.net/doc/879705156.html,/remi/cn/

客运专线铁路轨道工程施工技术指南(DOC 74页)

客运专线铁路轨道工程施工技术指南(DOC 74页)

客运专线铁路 轨道工程施工技术指南 2005—09—22 发布2005—09—22 实施 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发布

客运专线铁路 轨道工程施工技术指南 主编单位: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 施行日期:2005年09月22日 1

2005 ?北京2

前言查铁路资料,上交通资料大全。https://www.360docs.net/doc/879705156.html, 本指南是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2005年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铁建设函[2005]84号)的要求进行编制的。 本指南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总结我国铁路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学习和借鉴国际先进标准,以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重点对施工过程中的工艺、方法、措施和质量控制目标作出了规定,反映了工程施工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突出了客运专线铁路的技术特点。本指南是客运专线铁路工程施工的指导性技术文件。 根据铁道部《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铁建设[2004]143号)关于铁路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调整的要求,为鼓励技术创新,促进技术进步,指导施工企业根据自身技术、装备、管理水平和市场定位需要制订技术要求更高、针对性更强、内容更为具体的企业标准,编制了本指南,今后铁道行业将不再发布新的施工规范。本指南严格按照标准编制程序组织编制,分别对编制大纲、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组织路内外专家进行了审查。 本指南共分13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环境保护、施工准备、基地钢轨焊接、有碴轨道铺轨铺碴、工地钢轨焊接、应力放散及无缝线路锁定、正线道岔及钢轨伸缩调节器铺设、钢轨胶接绝缘接头、轨道整理及钢轨预打磨、轨道常备器材、工程竣工等,另有14个附录。 在执行本指南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路北段1号,邮政编码:710054),并抄送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甲8号,邮政编码:100038),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指南由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负责解释。 本指南主编单位: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本指南参编单位: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 团有限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 公司、铁道第二勘察设计院、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铁道第四勘 察设计院。 本指南主要起草人:朱飚、李兵选、杨竞雄、朱同蜜、孙柏辉、高慧安、王家 3

中铁四局劳动合同书

中铁四局劳动合同书 篇一:劳务工劳动合同书(规范化) 安全员劳动合同书 编号: 甲方(劳务公司名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呼杀高速和托连接线土建二标项目经理部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为年月日起现场工程完工时止。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用工单位的安排,担任安全员岗位(工种)工作。 2、乙方必须按照用工单位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乙方享受甲方同工种工人所享受的劳动保护待遇。 2、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时间、方式,按用工单位同工种劳动合同制同样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1、用工单位未实行计件或承包兑现工资的,按月支付乙方工资 3500元,不再支付奖金、津贴、社保基金等待遇,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与用工单位职工享受同等的政治待遇。 2、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等,均按国家或用工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死亡,由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甲方在合同期内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工伤医疗和失业保险。 六、劳动纪律: 1、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服从甲方领导管理和教育,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用工单位组织的政治、技术、安全质量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用工单位制定的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3、乙方必须服从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的随时调整和派遣。 七、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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