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能人才实施意见 政策解读
张小建副部长解读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

张小建副部长解读<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 中国网 | 时间:2006 年6 月16 日 | 文章来源: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劳动保障部张小建副部长就贯彻落实《意见》等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请您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愿意。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工作。
2003年召开的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国家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作出了一系列具有战略意义的安排部署,推动高技能人才工作取得新进展。
但是,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相比,高技能人才的总量、结构和素质还远不能满足需要,不少地区和行业出现了技能劳动者特别是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的现象,成为制约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阻碍产业升级的"瓶颈"。
此外,高技能人才工作基础薄弱,培养体系不完善,评价、激励、保障机制不健全,轻视技能劳动和技能劳动者的传统观念仍然存在,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这支队伍的发展壮大和作用的充分发挥。
为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去年以来,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直接领导下,高技能人才工作司(局)际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
《意见》在上报和审议过程中,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
《意见》的出台,是在"十一五"开局之际,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指导新时期高技能人才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在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意见》将高技能人才工作提到一个新的高度。
《意见》强调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中,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意义,将之作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国战略、提升产业工人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我国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作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巩固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增强党的阶级基础的必然要求;把这项工作的意义深化到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社会氛围的程度,提升到了关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学习贯彻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学习贯彻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4.30•【文号】劳社部明电[2006]3号•【施行日期】2006.04.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学习贯彻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劳社部明电[200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意见》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高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行各业产业大军的优秀代表,是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
《意见》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和推动高技能人才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在"十一五"开局之际,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技能人才工作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意义深远。
《意见》充分肯定了高技能人才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从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需要出发,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提出了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意见》精神,充分认识到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人才强国战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增强我国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国力,巩固和发展我国工人阶级自身先进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要通过学习,将全系统干部的思想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各项措施和工作要求上来,不断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政策解读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政策解读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是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
为了推动技能人才
的培养和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满足经济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并提升国家竞争力。
首先,我国鼓励各级政府加大对技能人才的培训投入。
这些投入主要用于提高
技能人才培训的质量和水平。
政府通过设立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实施技能人才培训计划等方式来促进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
其次,我国推动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的融合,提升技能人才培养的质量。
这一
政策的关键是将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的教育资源整合起来,提供更全面、多样化的教育选择,培养更适应市场需求的高技能人才。
此外,我国鼓励企业加大对技能人才的培训和激励力度。
政府鼓励企业设立技
能人才培训基地,并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
同时,政府还推出了一系列激励措施,如给予企业培训费用的补贴、提供税收优惠等,以吸引更多企业加强对技能人才的培养和使用。
此外,政府还鼓励技能人才参加国际交流与合作。
通过与国际先进技术和管理
经验的交流,技能人才可以提高自身的技能水平,并将所学应用到实践中。
这不仅能够促进我国技能人才的全球化发展,也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创新和转型升级。
总结起来,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政策的目标是推动技能人才的培养和发展,以
满足经济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
政府将不断加大对技能人才培训的投入,推动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的融合,鼓励企业加大培训和激励力度,并支持技能人才参加国际交流与合作。
这些政策措施将有助于优化技能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国家竞争力,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

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株洲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29•【字号】株发[2008]4号•【施行日期】2008.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株发〔2008〕4号)为贯彻落实中办发〔2006〕15号和湘办发〔2007〕13号精神,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步伐,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现就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高技能人才工作(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进一步更新观念,完善政策,创新机制,优化环境,从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竞赛、选拔、交流、保障等环节入手,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能精湛、作风过硬、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知识技能型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株洲、实现富民强市提供坚强的高技能人才保证。
(二)目标任务。
第一步,到2010年,我市高技能人才有较大幅度增加,结构明显优化,总体素质显著提高。
“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培训各类技能人才55万人次,其中高级技能及以上4万人次。
到“十一五”期末,高级技工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总数的25%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总数的6%以上。
第二步,到2020年,我市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形成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格局。
二、完善培养体系,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三)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
市发改、劳动保障和教育部门要做好职业教育培训的统筹规划,推进教育培训资源整合,到“十一五”期末,全市创建1-2所技师学院,1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特色明显、面向社会、资源共享的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5所高级技工学校(技术学院),以技工院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重点扶持2个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
《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实施意见》

《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实施意见》为《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有关问题的意见》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精神,现就本市推进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根据本市产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充分整合社会各方面教育培训资源,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扶持作用,构建院校与企业之间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平台,通过校企合作、产学结合、半工半读、定向培养,探索建立职业教育、产业发展、促进就业紧密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制度,加快培养适应本市产业发展急需的高技能人才。
(二)基本原则1、整合资源,创新机制。
利用现有各类应用类高校、高职和中职院校等教育培训资源,调动行业和企业的积极性,发挥政府构建的多层次公共实训体系的作用,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机制。
2、适应需求,强化实训。
适应产业技术不断发展的要求,强化实训环节,突出对动手能力的培养,解决技能人才培养与企业生产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3、政府扶持,政策聚焦。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扶持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制定并落实各项配套政策,切实做好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4、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和教育资源配置情况,通过深入调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逐步推进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工作。
二、目标任务通过建立和实施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培养、造就一批具备较强实际动手能力和较高综合职业素质的青年高技能人才,实现“明确一个培养机制(定单式培养),取得两张证书(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政府、企业、家庭三方满意”的社会效应。
20*年,启动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试点,确定一批符合条件的院校与有技能人才需求的重点企业建立合作关系。
在试点的基础上,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在汽车、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和物流商贸、文化创意、会展旅游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全面推进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将其作为落实“*”期间新一轮“技能振兴计划”的重要抓手,到202x年,使本市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重提高到25%以上。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11.17•【字号】鲁人社发〔2020〕16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拓宽人才发展空间,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18〕7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省技术工人待遇的通知》(鲁办发〔2019〕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正确的人才观,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培养更多高质量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一)坚持遵循规律。
适应新时代人才融合发展趋势,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建立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二)坚持问题导向。
针对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问题,打破职业技能评价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界限,改变人才发展独木桥、天花板现象,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
(三)坚持科学评价。
破除身份、学历、论文、资历等障碍,突出品德、能力、业绩评价导向,建立体现两类人才特点的评价机制。
两类人才贯通条件大体平衡,适当向高技能人才倾斜。
(四)坚持以用为本。
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无锡市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的实施意见

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无锡市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8.06.12•【字号】锡劳社培[2008]33号•【施行日期】2008.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无锡市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的实施意见(锡劳社培[2008]33号)各市(县)区劳动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锡委办发[2006]119号)精神,充分发挥企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推进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根据省、市有关企业内职业技能鉴定的规定,特提出我市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的实施意见。
一、工作原则开展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应以企业为主体,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在国家职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通过生产现场的能力考核和工作成果的业绩评定等方法,重点评价企业职工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
要突出“三个结合”,即坚持国家标准与岗位要求相结合,评价内容与生产实际相结合,职业资格认定与使用待遇相结合。
逐步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二、组织管理与分工1.全市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鉴定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技术指导,对企业工作业绩评定和考核实施过程进行指导和督导,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审定。
市(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做好本地区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相关工作。
2.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领导下,市鉴定中心负责对企业的评价工作计划进行审查,经市劳动保障局同意备案后具体组织实施。
指导企业在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中正确领会和运用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加强企业在题库(卷库)运行、考务、考评人员使用等方面的管理。
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 政策解读

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政策解读咱今儿个来唠唠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政策,这政策可太重要啦,就像一座大桥,把原本可能走在两条不同道路上的两类人才给连接起来啦。
您知道以前啊,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就像两个在不同圈子里活动的群体。
高技能人才呢,往往是那些在实际操作领域特别厉害的师傅们,他们有一手好手艺,像那些能把一块普通的木头变成精美工艺品的木匠师傅,或者能把一堆零件巧妙组装成一台大机器的钳工师傅。
而专业技术人才呢,大多是在办公室里对着图纸、数据搞研究、做设计的。
这两类人才就好像两条平行线,虽然都在为社会发展做贡献,可相互之间交流和转换的机会不是很多。
现在这个贯通政策就打破了这种局面。
打个比方,这就好比在两个原本隔开的花园中间开了一道门。
对于高技能人才来说,这是一个能够往更高理论层次发展的机会。
以前他们可能只是埋头苦干,有一身的本事却可能因为缺乏理论知识的支撑而在职业发展上受到限制。
现在呢,他们就可以通过这个政策,像爬山一样,一步步从自己擅长的实际操作领域,向着专业技术领域的高峰攀登。
比如说有个厨师,他做菜的手艺超棒,在当地很有名气,可他一直想把自己做菜的经验、独特的调味方法之类的东西整理成一套理论,分享给更多的人,甚至想参与到餐饮文化研究或者烹饪教学方面的工作。
以前啊,这就有点难,可现在呢,凭借着这个贯通政策,他就有了这样的机会。
他可以去学习餐饮管理、营养学这些理论知识,把自己从一个单纯的厨师转变成为一个既有高超厨艺又懂理论研究的餐饮专家。
反过来对于专业技术人才也一样。
有些搞建筑设计的专业人才,他们虽然设计的大楼在图纸上特别漂亮,可有时候对实际施工过程中的一些细节、困难了解得不是那么透彻。
通过这个贯通政策,他们就可以像探险家走进神秘森林一样,深入到施工现场,和那些高技能的建筑工人师傅们学习实际操作中的技巧、经验。
这样一来,他们的设计就更接地气,更具有可行性。
这个政策也不是简单的开个门让大家随便走就行,它得有一定的标准和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陈强: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为加快推进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今年5月18日,省人社厅会同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团省委和省妇联制定出台了我省《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鲁人社发[2016]22号)。
今天我们邀请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厅长韩金峰先生,副厅长刘杰先生,省总工会副主席王星海先生,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李启国先生解读文件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韩金峰厅长介绍我省高技能人才工作的相关情况[14:01:24]◇韩金峰: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首先,我代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欢迎各位新闻界朋友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2016年5月18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国资委、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8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对加快推进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下面,我就有关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人才是第一资源,高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于深入实施人才强省和创新驱动战略,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迫切要求。
我省是经济大省、制造业大省,实体经济占很大比重,技能人才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推动结构性改革和产业转型升级,不仅需要一大批设计师、工程师、高级管理人员,也需要一大批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和数以百万计的高素质劳动者。
如果不造就一支高技能、专业化的劳动大军,再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机器设备也很难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转型升级也很难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我们必须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结构合理的技能人才,助推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研发制造能力,推动经济增长走上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良性轨道上来,实现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
[14:02:01]◇韩金峰:(二)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是应对日益激烈的人才竞争的迫切要求。
目前,国家间、地区间人才的竞争日趋激烈,人才数量和质量逐步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指标。
从世界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看,德国、美国、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既高度重视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又纷纷把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提升经济竞争力的“秘密武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积极培育高素质劳动者。
从国内看,广东、江苏、浙江等先进地区着眼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培养引进高技能人才的力度很大。
面对国际国内人才竞争加剧的新态势,我们必须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切实抓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抢占人才竞争的制高点,为实现我省“走在全国前列”培养更多的高技能人才。
(三)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是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的迫切要求。
当前,我省就业结构性矛盾进一步加剧,高技能人才供不应求。
受产业转型升级、用工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企业对劳动者技能的要求明显提高,操作工、普工等一般性岗位数量有所减少,“高级技工”等技术型、高技能人才需求紧俏。
今年一季度,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求人倍率保持在2以上,高技能人才持续供不应求;企业对无技术等级或职称的求人倍率仅为0.73,供过于求。
我们必须适应就业形势的新变化,大规模培训劳动力,提高素质,增强技能,把劳动力的数量优势真正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提高劳动者的就业创业能力,努力破解就业结构性矛盾。
[14:02:22]◇韩金峰:二、《意见》中政策措施的主要创新点《意见》主要有三大特点:一是创新力度大。
《意见》在综合吸收国内各省区市先进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大胆探索创新,提出的许多措施在全国均属首创,政策含金量很高,实施后必将有力推动高技能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最大限度激发技能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
《意见》着眼于解决制约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瓶颈和难点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交流引进、使用、激励等5个方面18条政策措施。
三是强化协同推进。
《意见》提出了“十三五”期间我省高技能人才工作的目标任务以及政策措施,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形成全方位支持技能人才培养和技工院校发展的合力,推动各项具体措施全面落实。
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创新举措:(一)进一步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针对技能人才培养的内生动力不足,培养的针对性、有效性不够等问题,进一步加大了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力度。
一是实施“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五年规划”。
搭建互联网移动教育培训平台,推动完善创业大学培训模式,支持各类技工院校建立创业大学、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
打造山东省“金蓝领”培训品牌项目,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2000元和5000元。
二是推动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向纵深发展。
推动100所技工院校与1000家企业建立全面合作伙伴关系,开展校企联合招生、校企合作培训和教师进企业、技能大师进校园等活动。
落实对技工院校的职业教育税收优惠政策。
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师带徒”培养新模式,对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试点的单位由财政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三是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建设。
“十三五”期间,全省建设6-8所省级高技能人才研修基地、50所技工教育特色名校、100所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150个省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
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轨道交通设备、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首次开设“高精尖缺”职业(工种)高级工及以上等级专业的技师学院,每年遴选部分专业给予一次性专业建设补贴。
依托技工院校和大中型企业,加快建设省、市、县三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全省的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网络。
(二)大力推进高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
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是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高技能人才管理的基础和依据。
《意见》着眼于提高人才评价公平性和科学性,强调要构建多元化的评价体系。
一是给企业更多的人才评价自主权。
经省、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企业或行业协会可以在国家职业标准框架内,结合企业或行业的生产服务实际,实施自主评价。
二是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
根据技能人才培养特色和用人单位岗位要求,自2016年起在青岛、潍坊、烟台三市部分技工院校开展职业资格过程化考核鉴定试点,2020年前逐步在全省推开。
三是更好发挥职业技能竞赛的引领作用。
完善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建设一批功能齐全、设施一流的全国技能大赛省级集训基地,使更多优秀高技能人才通过各级各类大赛脱颖而出。
四是推动国际化职业资格证书互认。
根据国家要求,适应人才国际化趋势,逐步引进社会急需职业(工种)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并实现与国内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互认。
[14:03:07]◇韩金峰:(三)强化高技能人才引进与交流。
一方面,加大引进“洋”人才和技能大师力度。
开辟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支持我省规模以上用人单位引进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等在本行业具有较高声誉的高端高技能人才。
另一方面,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加强世界技能人才培养标准研究与对接,推动技师学院与德国、澳大利亚、英国等国家有关职业院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每年选择3-4个支撑我省经济发展的主要职业(工种),组织技工院校教师赴德国等国家(地区)进行专题培训。
每年聘请国外专家来我省规模以上企业传艺带徒研修,从境外职业教育研究机构、职业技术学校聘请100名职业教育专家来我省技工院校任教,每年遴选100名骨干教师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任教。
到2020年,争取设立3-5所特色鲜明、影响力较大的中外合作职业培训机构。
[06-08 10:13:43]韩金峰:(四)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使用。
加强高技能人才开发利用,培养是基础,评价是手段,核心在使用。
为此,《意见》在加强高技能人才使用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创新。
一是坚持“不唯学历唯能力”。
吸引更多技艺精湛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到技工院校任实习指导教师,具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不受学历、教师资格证等条件限制,可直接应聘相应等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
在技工院校全面开展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教师可评为“教授”或“实习指导教授”。
二是破除技工院校毕业生成长通道中的“天花板”和“隔离墙”。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的全日制毕业生,在参加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招聘、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和职称评聘等方面,按照相应的全日制高职(大专)或本科毕业生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普通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普通中等学历教育毕业生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三是充分发挥技师、高级技师在技能岗位的关键作用。
分职业(工种)建立技师协会,开展同业交流。
用人单位在组织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时,给予高技能人才经费等方面的支持。
根据国家制定出台的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资格贯通办法,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意见。
[06-08 10:14:00]韩金峰:(五)创新完善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
注重发挥激励机制的引导作用,激发高技能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真正让高技能人才想干事有机会、能干事有平台、干成事有回报、干好事有发展,为更多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一是完善省有突出贡献技师的选拔政策。
由原来的3年选拔100人、每人每月补助200元,调整为每年选拔不超过100人、每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二是加大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力度。
对我省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牌的选手,可晋升为高级技师并破格认定为当年度齐鲁首席技师。
对我省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优异成绩的选手,以及为选手获奖提供指导和帮助的技术指导专家、教练、技术翻译,按照国家奖励标准分别给予同等奖励。
对我省获得国家级一类技能大赛前3名的选手,分别给予5万、2万和1万元奖励,选送单位为技工院校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三是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岗位技能津贴制度。
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或参照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收入分配政策,自行设定高技能人才岗位技能津贴标准和发放方式,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津贴可以分别参照每月200元、300元、400元的标准设定。
四是落实高技能人才各项待遇。
注重在高技能人才中发展党员、树立典型、评选劳动模范,对优秀高技能人才每年组织开展带薪休假考察和疗养等活动。
鼓励企业在制定薪酬制度时向高技能人才倾斜。
在济南、青岛、烟台等城市探索制定技能等级同城市落户挂钩政策。
[14:03:50]◇韩金峰:三、全力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系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