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编写格式要求

文件编号:KWKY02 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

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制定与修改记录

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 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第三条科研成果奖励:

激励广大师生和科研人员积极从事科学研究,促进我院科技创新和学 科、专业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学技术奖励基金的来源为学院拨出的专项奖励经费

第二章奖励范围与奖励标准

(一)凡由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的国家 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省部级及厅局级科 学技术奖,除国家奖励外,学院再给予配套奖励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项

目,按获奖等级奖金数额,学院给予两倍的配套奖励;

2.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获市、厅局级科学技术奖的项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

市、厅局级科学技术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三等奖 6万元

3万/

1.5万元

8000 元 #

4000 元

2000 元

F 表进行配套奖励:

KWKY02,第1.1版(此处为脚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本页第三批注)

页码添加:

1、制定与修 表的下面空 击,依次选择 菜单分隔符, 中选择分页符 页,点击确定

2点击视图菜 页眉页脚, 页页脚位置, 页脚工具栏 左数

第五个按 接到前一个) 3、插入菜单 打开的对话框 方式选择 居 格式

按钮,选 页码,输入0

(二)凡由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的国家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及厅局级社科成果奖,除国家奖

励外,学院再给予配套奖励。

I.获国家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奖、教育部教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按获奖等级奖金数额,学院给予两倍的配套奖励;

2.获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获市、厅局级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项目按下表进行配套奖励:

第四条基金项目奖励:凡由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院按《纵向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管理办法》给予配套经费资助,此外, 再按下表分别给予奖励:

第五条专利申请及授权奖励;

(一)专利申请奖励:申请人为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的专利申请(包括国际申请),学院将承担专利申请期间的全部费用和授权后三年的年费作为奖励。

(二)专利权人为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的专利,学院按下列奖金额给予奖励:

发明专利奖励:10000 元

实用新型奖励:1000 元

外观设计奖励:500 元

(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视同为实用新型专利权,奖励金额等同。

第六条设立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科研奖,奖励我院教职工在上一年度获得的优秀科研成果。

(一)院科研奖每年3 月份评定,奖项分一等奖和二等奖,奖金各为2000元和1000 元。

(二)院科研奖由课题组申报,部门审查,院学术委员会投票,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产生。

(三)向上一级机关申报的奖项原则上从院科研奖中产生。

第三章奖励实施

第七条奖励认定:(一)科研成果奖励的认定必须提供授予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为第一获奖单位的证书。

(二)基金项目奖励的认定必须提供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为第

一单位的项目申请立项批准通知书。

(三)专利认定须提供专利证书。

第八条学院每年3 月奖励上一年的科研成果和基金项目,由科研处组织实施。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学校有权对上述奖励申请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和复查一经发现虚假信息,将给予申请人撤销奖励、追回奖金、校内通报批评的处分。

第十条本办法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