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股东权益(公司治理学课件)
公司治理学-股东权益、义务和责任

一、股东权益、义务和责任
(一)股东权益及其分类
按照是否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工商登记的公司章程中, 可将股东权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
显名股东——实际向公司出资,并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 公司章程(工商登记)的投资者;
隐名股东——与显名相对应的便是隐名股东。 “隐名” 股东权利只能依赖显名股东代为行使,一旦双方 对股东身份与权利问题发生纠纷,必然引发确权诉讼(代持协 议、股东会行权记录)。【有限责任公司隐名股东显名需要其 他股东的接受与同意】 我国《公司法》对隐名股东问题并无禁止(公务员除外)
相比中外股东身份权的规定,有何启示 ?
若干法定权利
公司法(2013)
➢ 股东身份权
➢ 知情权 ➢ 参与公司重
大决策权
➢ 资产收益权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 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 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 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 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 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 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 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 的。
目的的实际出资行为(票据)。 第二,其他股东的同意。除显名股东外的其他股东须有半数以上
明知并不反对隐名投资者成为股东(会议记录、录音等)。 第三,隐名股东实际行使股东权利,即得到公司的认可(记载)
的股利分配权、股东会的参加权、重大经营决策权等权利, 第四,隐名投资行为合法,即隐名投资行为无违反或规避法律强
公司法(2018)
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 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 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 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 立、解 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 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公司治理学第3章股东权益谁是治理主体课件

中小股东控告中华网的理由是: 中华网在上市过程中存在私下协 议没有向公众披露,同时存在涉嫌操纵股价的行为………
资料来源: 孙永祥,《公司治理结构: 理论与实证研究》,上 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77-78页。
关键词 股东权益 股东利益 利益相关者
4
第一节 股东权益及其特征
一.股东权益的概念 二.股东权利的种类 三.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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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股东权益的概念
权益 股东 股东权益
6
二、股东权利的种类
普通股股东的权利
1. 剩余收益请求权和剩余财产清偿权
2. 监督决策权
3. 司法以市场没有缺陷、具有完全竞争性假定为基础, 公司 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过程中, 就会实现整个社会的帕累托最优。 然而在现代经济环境下, 人力资本和知识资本越来越发挥着重要的 作用, 以管理者、职工为主的包括供应商、债权人、社会等相关利 益主体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因此, 在以公司股东利益为主 导的前提下, 兼顾各相关利益主体的治理模式应该是未来公司治理 主体选择的取向。
21
三、谁是公司治理的主体
公司治理主体的选择原则 公司长期市场价值最大化原则 公司治理结构有效运营的原则 公司治理主体的选择 从公司治理主体选择的原则导向, 我们认为, 设计一套双重公司治
理模式, 即以股东利益为主导、兼顾各相关利益主体利益的治理 模式应该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22
【网络链接3-2】: 共同决策对企业行为的影响
19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及其不足
利益相关者理论: 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基本论点是企业不仅要对股 东负责,而且要对与企业有经济利益关系的相关者负责。
第三章 公司治理与股东权制度《公司治理》PPT课件

1)股东会会议类型
• 定期会议,也称为普通会议、股东会议、股东年会,是指依据 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一定时间内必须召开的股东会议。 定期会议每两次会议之间有最长的时间期限,各国对此的规定 有所不同。
• 临时会议,也称为特别会议,是指在必要的时候,根据法定事 由或者根据有权人员的提议而临时召开的股东会会议,是相对 于定期会议而言的。
股东权利内容分类
• 就我国新《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股东权利的 规定,可将股东权利划分为四大类:财产权、管理权、 知情权和救济权。
(1)股利分配权
• 股利分配权是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所享有 的参与公司的可分配利润分配的权利,是公司股东的一 种固有权,由公司的盈利本质所决定,反映了股东投资 目的的必然要求。
控股股东必须具备的条件
• 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 • 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30%以上的表
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30%以上表决权的行使; • 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份; • 此人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以其他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
• 公司设立后的股东包括设立后通过继受方式取得公司股份的继 受股东和公司设立后因公司增资而认购新股的股东。
控股股东与少数股东
• 控股股东与少数股东与前面分类股东多有重合,单独将此作为 股东的一种分类,是因为一些公司治理的问题常涉及它,如控 股股东控制股东会,少数股东利益受到侵害等问题。控股股东, 也称为大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 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 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 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 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完整版)公司治理学 第三章 公司治理的理论框架与基本问题

公司治理边界的类型和主要内容; 4.熟悉有效公司治理机制的设计原则; 5.明确一股一票和投票多数制度。
关键词
科层和契约 公司治理边界 公司治理机制
第一节 公司科层、市场契约与公司治理体系
一、公司科层和市场契约 二、公司治理涉及的问题 三、公司治理涉及的当事人 四、公司治理的基本框架
第三章 公司治理的 理论框架与基本问题
学习目的 & 关键词 第一节 公司科层契约与公司治理体系 第二节 公司治理边界及其原理 第三节 有效公司治理机制的设计原则和权力指数 复习思考题 案例讨论题 帕玛拉特VS安然:
欧美模式的失败?
第三章 公司治理: 理论框架与基本问题
学习目的
1.了解公司科层和市场契约的关系; 2.掌握公司治理的基本问题和当事人,以及公司的不同当事人
5.投资者希望在他们的投资中拥有流动性和多样性 的优势,以减少监控成本。
6.投资者和经营者信息不对称,需要设计一套机制 来保证投资者能够得到他们应该得到的信息。
7.公司科层与市场契约之间的双向关系对公司治理 的调节问题,使公司治理成为一个永恒的主题。
三、公司治理涉及的当事人
公司资产由所有者权益和责权人权利构成,这一会计恒等 式背后涉及方方面面的当事人,具体可分解为股东、责权人、 经营者、雇员、供应商、客户社区、政府等。除股东外公司当 事人在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界定。
(三)公司治理的一般模式
1.亚洲的家族式治理模式。 2.日本和德国式的内部治理模式。 3.英国和美国式的外部治理模式。
1.亚洲的家族式治理模式
这种模式也可称为股东决定直接主导型模式。 这种家族式治理模式体现了主要所有者对公司的控制,主
公司治理学——精选推荐

第一章公司治理学一、企业制度演进的脉络古典企业制度(业主制——合伙制)——现代企业制度:公司制业主制企业:特点:企业归业主所有,企业拥有完全的自主权,享有全部的经营所得;业主对企业负债承担无限责任缺点:规模小,资金筹集困难;无限连带责任带来的风险较大;企业存续受制于业主的生命期合伙制企业:特点:企业归出资人共同所有;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优点:扩大了资金来源;降低了经营风险缺点:无限责任带来的风险较大;合伙人的退出或死亡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寿命公司制企业:特点:有一个永续的生命;股份可以自由转让;出资人承担有限责任优点:筹资的可能性和扩张的便利性;分散和降低风险;专业化的经营者的出现,适应了不断变化和日益复杂的经济形势二、国内外公司治理研究的主题1、国外公司治理研究的主题①如何控制公司经理人员行为以保护股东利益–人们普遍对经理人员与日俱增的高报酬感到不满–股东诉讼事件大量增加–机构投资者力量的增大②如何保护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恶意收购中如何保护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关于公司社会责任的争论2、国内对公司治理的研究主题:①治理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严重的管理者腐败问题。
管理者腐败表现在:在职消费膨胀;侵占和转移企业资产;信息披露不规范;经营行为围绕着个人眼前的成绩、地位和利益展开;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工资、奖金、集体福利等收入增长过快,侵占企业利润;财务关系透明度低,甚至搞“黑箱操作” ;置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于不顾,搞不分红或少分红,大量拖欠债务;抵制兼并重组。
②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公司化改造。
研究关注的焦点问题:一是国有企业公司化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权力如何分配与制衡;二是国有企业公司化后如何处理新老“三会”的关系。
三、公司治理的内涵(名词解释题)公司治理是指通过一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或外部的制度或机制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化,从而最终维护公司各方面的利益的一种制度安排。
公司治理第3章 股东权益

3.股东大会及中小股东权益
中小股东权益的维护
• 股东诉讼制度
– 公司法150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 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公司法152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150条 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 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 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 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 监督决策权 “用手投票”的途径与体现
• 优先认股权 按照惯例,公司配股时新股的认购权按照原有股权比例 在原股东之间分配,即原股东拥有优先认购权。配股权证 可以行使、放弃或交易。
• 股票转让权 “用脚投票”的途径与体现
优先股股东的权利
• 利润分配权 优先股的股利通常按照面值的固定比例支付,是一
股东利益至上理论的局限性:
企业价值增值的来源不仅仅是股东最初投入的 物质资本要素
人力资本是企业价值增值的重要资源,企业职 工也与股东一样承担了与企业经营效益相关的 风险,劳动技能的专用性与知识性增强
股权的分散和流动降低了股东承担的风险,其 关注企业的积极性减弱
经营环境的变化使越来越多的个人和群体的利 益受到企业业绩的影响,企业越来越演变为 “社会的企业”。
纵观世界各国,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举措 大致有以下几种制度:
• 累积投票制度
– 公司法第106条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 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 实行累积投票制。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 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 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20公司治理学(第三版) (3)

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教材
公司治理学
李维安 主编 任课教师 ***
2019/10/29
1
第二篇 内部治理
《公司治理学》
第三章 股东权益:谁是治理主体 第四章 董事会与监事会:单层制还是双层制 第五章 独立董事:实质重于形式 第六章 高层管理者:激励与约束
பைடு நூலகம்
《公司治理学》
纵观世界各国,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举措大致有以下几种制度: 1. 累计投票制度 2. 强化小股东对股东大会的请求权、召集权和提案权 3. 类别股东表决制度 4. 建立有效的股东民事赔偿制度 5. 建立表决权排除制度 6. 完善小股东的委托投票权 7. 引入异议股东股份价值评估权制度 8. 建立中小股东维权组织
4. 股票转让权
优先股股东的权利
1. 利润分配权
2. 剩余财产清偿权
3. 管理权
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及其权利特征
1. 国有股
2. 法人股
3. 流通股
2019/10/29
《公司治理学》
7
《公司治理学》
三、 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的比较
差别主要体现在: 1. 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在公司经营中所处的地位
201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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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股东会议
《公司治理学》
公司史上最早的非常股东会议,大多由董事们视公司的具体经营 状况决定是否召开
由某些股东倡议召开非常股东会议,且附议的有表决权的股本一 经超过某一比例
由法院主持召开或介入的非常股东会议
当公开招股股份公司的净资产等于或低于公司全部股本金的一半 时,董事们应当在知情后的一个月内召开非常股东会议,讨论和 议定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完整版)公司治理学-第三章--公司治理的理论框架与基本问题

学习目的 & 关键词 第一节 公司科层契约与公司治理体系 第二节 公司治理边界及其原理 第三节 有效公司治理机制的设计原则和权力指数 复习思考题 案例讨论题 帕玛拉特VS安然:
欧美模式的失败?
第三章 公司治理: 理论框架与基本问题
学习目的
1.了解公司科层和市场契约的关系; 2.掌握公司治理的基本问题和当事人,以及公司的不同当事人
4.效用最大化的动机和信息不对称假设的原则
效用最大化的动机表明了行为人的 行为方向,信息不对称或不完备表明了 行为过程中的约束。
【案例讨论题】帕玛拉特V.S.安然:欧美模 式的失败?
帕玛拉特与安然都通过假账手段使大量资产流失,但两者 在财务报表上的造假是截然不同的,安然的虚拟交易体现 在负债部分,而帕玛拉特则是资产项目下的一个实体资产 的消失。
在公司治理中所处的地位; 3.理解专用性资产与公司治理边界之间的关系,掌握公司边界、
公司治理边界的类型和主要内容; 4.熟悉有效公司治理机制的设计原则; 5.明确一股一票和投票多数制度。
关键词
科层和契约 公司治理边界 公司治理机制
第一节 公司科层、市场契约与公司治理体系
一、公司科层和市场契约 二、公司治理涉及的问题 三、公司治理涉及的当事人 四、公司治理的基本框架
家族那里是难以得到满足的。而在保持家族控制的情况下, 资金必然大量来自借款,从而使企业受债务市场的影响很 大。
2.日本和德国式的内部治理模式
在日本和德国企业里,银行、供应商、客户和职工都积 极通过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等参与公司治理事务,发 挥监督作用。这些银行和主要的法人股东所组成的力量 被称为“内部人集团”。
5.投资者希望在他们的投资中拥有流动性和多样性 的优势,以减少监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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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资产
• 投入公司的资产后与公司原有的资本融为一体,形成公司的法人资本,由公司占有和使用。 • 投资者将资产投入公司之后,就成为公司的股东,随之也就不再拥有原来意义上的财产所有
权,而代之以不能将资本撤回的投资者所有权——股东权益。
1、股东权益的分类
自益权 公益权
从法律理论的划分
自益权:不需要借助他人就可以实现的,比如分红 权、盈余分配权等,属于法定权力
64% 28% 5% 3% 36% 100%
65% 26% 3% 6% 35% 100%
64% 28% 3% 5% 36% 100%
股权分置改革前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股权分置”改革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实现两类股票并轨,2005年4月29日 ,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 的通知》,股权分置改革进入试点阶段。2005年9月,股权分置改 革全面铺开。
第一类问题: 两类股权市值数量差额巨大
可流通股市值:8,300亿元 不可流通股市值:1.62万亿元
第二类问题: 两类股权持股成本差额巨大
不可流通股成本:1元/股 可流通股成本:多倍溢价
股市暴跌
解决 办法
“大非”:禁售1年后,12个月内不 超过5%,24个月内不超过10%。 “小非” :禁售1年后即可流通
然而,股东会最终也没开成。因为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公司股东会 的权力掌握在执行董事刘学光手里。
苏进无奈之下打算卖掉自己的股份,但没有人愿意接受他的转让。 苏进的律师建议他解散公司。但是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而公司合并或者分立 的可能性也不存在;而通过股东会议来解散公司,首先,苏进本人根本无法解散股东 会,即使股东会真的召开了,形成决议还是需要公司股份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而苏进 只有50%。显然,面对同样拥有50%股权的刘学光,根本不可能形成三分之二的多数 意见,苏进根本无法达到目的。
l发起人股东和非发起人股东
前者为组织设立公司,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缴纳出资,并 对公司承担相应责任的股东。后者指在公司设立阶段和公司成 立后认购或者受让公司股份的股东。
l积极股东和消极股东
前者指以获得投资的长期收益为目的的投资者,因此这些投资 者会关心公司的长期发展;后者指仅关注股票市场收益的交易 者,他们只在乎短期投资收益,仅关注公司股价变动。
股东有权对侵 害其应得利益 的董事或者经 营者进行法律 诉讼,要求停 止侵害行为。 一是股东集体 诉讼,二是股 东代表诉讼制 度等。
3、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及其权利特征
国有股“一股独大”特征的形成
•1992年5月《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 “根据投资主体的不同,股权设置有 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 外资股”。
万科集团总部:深圳盐田区大梅沙 • 作为公司所有者,各类股东都拥有各自的股东权益:知情权、表决权、收益权和诉讼权。 • 股东权益需要通过普通股东大会或临时股东大会,以“用手投票”的方式得以行使。
导入案例:万科股东状况
点 评 股东权益的保护是公司治理的核心目标
为抑制管理腐败,保障股东利益最大化,需要: 通过股东大会制度——实现事前预防; 通过股东知情权——实现事中监督; 通过诉讼权——实现事后救济
“内部股东控制”
大股东操纵 大股东“掠 夺”
3、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及其权利特征
“股权分置”:
在中国股市的发展过程中,上市公司内部普遍存在着两 种不同性质的股票——非流通股(国家股、法人股)和 社会流通股(个人股、外资股),这两类股票形成了“ 不同股不同价不同权”的市场制度与结构,这就是所谓 “股权分置”
限制 国有股流通
• 1994年3月《股份制试点企业国有股权 管理的实施意见》 “关于特定行业和特定企业以及在本地
区 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地位的企业,要保 证国家股(或国有法人股,该国有法人单 位应为纯国有企业或国家独资公司)的控 股地位”。
形成“一股独大”
截至2005年6月底, 沪、深两市共有A、 B股上市公司1391 家,总股本之和为 7485.83亿股。其中 国有股占总股本的 49.45%。
l 承担风险程度 优先权益,收入稳定,风险低
l 承担风险程度 剩余权益,收入不稳,风险大
l 偿还期限 偿付日期固定,到期不偿付本
利,则破产清算
l 偿还期限 除依法转让外不得抽回资
金,清算后获取尚存剩余财产
知识链接: 债权人的保护规则
公司股东责任有限性原则的确立使得债权人不能 对股东的个人财产提出请求,因此现代公司法一 直十分注重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保护。
知识链接:股东形态的变迁
20世纪30年代
20世纪70年代
自然人 为主体
自然人与机构 投资者并存
机构投资者 为主体
股东形态的变迁
• 在20世纪30年代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 程度很大,机构投资者公司治理参与的积极性不足。
• 20世纪后期,随着机构投资者的迅速发展和更多股东对公司 控制过程进行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压力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恢复。
流通股东蒙受损失
解决 办法
非流通股向流通股支付“对价” 使流通股股东获得补偿
关键:稳定市场预期,保持市场稳定,解决大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冲突
3.1 股东和股东权益
3.1.3 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的比较
1、
在公司经营中所处地位不同
2、
各自承担的风险不同
3、
两种权益偿还期限不同
公司资产来源
是公司的所有人,具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 管理者等权利
• 这一章是研究公司治理具体制度安排的开始
学习提示
➢本章重点 股东权益的具体内容 股东大会的性质 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 股东诉讼权
➢本章难点 累积投票制 股东诉讼制度
导入案例:万科股东状况
截止2011年底,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90.17万人,股本 总额109.95亿股(流通股),人均持股12,193股。 前10大股东中,有大股东华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6.19亿股,占总 股本14.73%;有机构投资者;有流通B股;还有个人股东刘元生 。前10大股东合计持有25.44亿股,占总股本23.14%
四川惠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公司成立时,两名股东刘学光和苏 进每人出资100万,各占50%的股份。由刘学光任法人代表、执行董事,苏进担任副 总经理、监事。
到了2011年,在公司生意最红火的时候,苏进发现自己已经大权旁落,到了年底, 他甚至被免掉了副总经理职务。
苏进2001年12月以公函的方式向刘学光提议召开公司股东会,希望通过股东会重新 选举公司的组织机构,重新分配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的权力关系。苏进认为,自己 拥有50%的公司股权,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者两个职务至少有一个由他担任。
到2007年12月31日,已完成或进入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的上市公司市 值占上市公司总市值的比重达到98%,未完成的企业只有33家,至 此,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
实现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股权分置”改革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
“股权分置”改革后,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按投资主 体的不同可分为国有股、法人股和公众股。
3.1 股东和股东权益
3.1.2 股东权益
1、
股东权益的分类
2、
股东权益的具体内容
3、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及其权利特征
股东权益
权益:权益是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利益。权 益的存在要以向公司提供资产为基础。
企业
投入资产 获取权益
股东
我的车
股东权益
我的权益
别人的权益
投
投
资
资
入
入
股
股
前
后
个人资产
点评:应在公司章程中事先约定股东退出办法,如一家不参与公司了,另一方 有义务购买对方股份;也可约定购买价格的决定方法,如请第三方评估
2、股东权益的具体内容
股
东
事中监督
权
益
的 主
事前预防
要
内
容
事后救济
事中监督
2、股东权益的具体内容
事前预防
事后救济
知情权
提案权
表决权
收益权
诉讼权
股东有权查阅 公司章程、股 东会议记录和 会计报告,股 份公司应将上 述文件置备于 公司以供查阅
股东有权就公 司的经营管理 问题提出自己 的建议。但要 按照公司法或 公司章程所决 定的程序进行
股东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就 有关议案投票 表决:一是对 涉及公司事务 根本性变化的 事项表决;二 是对公司董 事、监事的选 举
股东有权要求 公司依据公司 的经营情况, 分派股息和其 他收益:一是 股利分配权; 二是新股认购 优先权;三是 清算剩余分配 权
第3章 股东权益及其保护
3.1 股东和股东权益√ 3.2 股东大会及其运行机制 3.3 股东诉讼与事后救济
3.1 股东和股东权益
3.1.1 股东及其类型
1、 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 2、 发起人股东和非发起人股东 3、 积极股东和消极股东
3.1.1 股东及其股东类型
l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
前者指符合国家法律的本国公民和具有外国国籍的个人。后者 在我国包括企业法人(包括外资企业)、社团法人及各类投资 基金组织和代表国家的投资机构。
法定股东权益: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明确授予股东的、公
法定股东权益 司章程不得剥夺的权益,体现来自国家的保护; 章定股东权益 章定股东权益;由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规定的股东权益,
是公司的自我保护机制。公司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来规 按照股东权益来源的划分 定股东所享有的权益。
案例:惠松工程机械公司的股东纠纷
第十章 企业集团治理:剥夺型公司治理问题 第十一章 网络治理:公司治理的延伸
第十二章 公司治理的演进及其 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