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工学院文件
淮阴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

淮阴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淮工院2010(30)号]为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进一步深化我校的学分制改革,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根据《淮阴工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转专业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所有有关的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
第二条学校对转专业的年级和学生人数实行宏观控制,原则上允许一、二年级的学生转专业。
一年级转专业人数在全年级总人数的10%左右,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在本年级同批次招生专业范围内选择拟转入专业,可跨学科大类。
二年级学生只限制在学院内部转专业,不受计划数限制。
对于就业率低和教学资源不足的专业,将适当控制该专业转入人数。
第三条一年级学生转专业须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转入理工农学各专业的测试《高等数学》和《大学英语》,转入文经管专业的测试《大学语文》和《大学英语》。
第四条艺术类专业、对口单招各专业、国际课程实验班各专业的学生,一般不允许转专业。
二、申请转专业的资格第五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勤学敬业,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所修课程经考核合格。
(3)申请转入英语专业的学生,高考英语成绩必须达到当年英语专业录取的最低线。
(4)在校期间未转过专业。
(5)因患某种疾病或有生理缺陷或在某方面确有专长等特殊原因,经学校确认必须转专业的学生,此类型转专业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三、组织实施第六条学校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处、招就处、纪委(监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各学院由党政负责人、主管教学和学生工作负责人、教学秘书组成转专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实施相关工作。
第七条五月下旬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各专业的具体情况确定拟接收转专业人数,填报转专业计划表。
淮阴工学院普通本科生成绩管理规定

淮阴工学院普通本科生成绩管理规定淮工院〔2017 〕123 号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成绩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 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
二、成绩评定第三条学生应当参加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学习与考核,考核成绩、学分及绩点如实记载在学生成绩档案中。
第四条根据课程大纲要求和性质不同,课程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和二级记分制(合格、不合格),课程成绩达到60 分及以上(百分制)、及格及以上(五级制)、合格(二级制)的,视为通过该课程考核并获得相应课程学分。
第五条课程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
考试课程的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由平时成绩、期末考核成绩等构成。
考查课程的成绩评定原则上采用五级记分制,应根据平时作业、测验、实验、期末考核、到课情况等综合评定。
军训及入学教育等成绩评定采用二级记分制。
第六条考试课程总评成绩构成一般为期末考试成绩占70%、平时成绩占30 %。
平时成绩应由期中考试、测验、作业、实验、课堂提问、课堂讨论、出勤情况等组成。
如需调整平时与期末考试成绩的比例,应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经课程归口教学单位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其中期末考试成绩所占比例不得少于50%。
实行阶段性考核的课程,原则上成绩评定为期末考试成绩占40-50%,阶段考核成绩占30-40%,平时成绩占10 -20%,具体比例由课程归口教学单位根据课程特点及阶段考试频次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其成绩评定的标准按学校相关的文件执行。
第八条含有实验的课程,学生必须按规定完成实验任务,否则不能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核。
第九条体育课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应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和体质健康等情况综合评定,具体成绩评定由体育教学部另行规定。
对病、残学生学校应开出保健课,由学生本人申请,经校医院诊断出具证明,体育教学部同意,参加保健课进行锻炼并评定成绩。
淮阴工学院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淮阴工学院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淮工院〔2017〕123号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管理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的管理。
二、新生入学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经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应持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和规定的有关证件,在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事先向学校学生部门请假,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请假经批准后,方为有效。
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假期期满,学生应到校报到。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学生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经学校同意,新生因病、应征入伍或其他特殊原因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因病或其他原因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应征入伍的可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因病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须附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随同下一届新生办理入学手续。
因病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须经学校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者方可申请入学。
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工作由招生部门、学生管理部门、教务部门、各二级学院负责实施。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关于印发《淮阴工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的通知【模板】

淮阴工学院文件淮工院〔2017〕161号关于印发《淮阴工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的通知各部门、单位:《淮阴工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已经2017年第27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执行。
淮阴工学院2017年10月10日淮阴工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和教学管理工作,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事故的界定及范围1.教学事故是指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等由于主观原因,违反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工作职责,对教学质量、教学秩序和教学进程造成不良影响和不良后果的行为或事件。
2.教学事故根据程度不同分为一般(Ⅲ级)、严重(Ⅱ级)和重大(Ⅰ级)教学事故三个等级。
一般教学事故指在教学活动中,因失误或其他因素造成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但情节较轻、影响范围或造成损失较小的行为或事件。
严重教学事故指在教学活动中,因重大失误造成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情节较为严重、影响范围较大或造成损失较严重的行为或事件。
重大教学事故指在教学活动中,因主观直接过错严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行为或事件。
3.教学事故根据其性质分为教学过程、考试与成绩管理、教学管理和教学保障四大类。
二.教学事故的分类及表现1.教学过程类2.考试与成绩管理类3.教学管理类4.教学保障类三、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1.教学事故的认定由教务处负责,教学事故的行政处分及追究由人事处负责。
2.教学事故发生后,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认定:(1)责任人所在教学单位(部门)根据教务处通报的教学异常情况,协助调查核实,并在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将调查情况反馈教务处。
对构成教学事故的填写《淮阴工学院教学事故处理报告》,并根据程度和后果提出初步认定意见;对未构成教学事故的,由所在教学单位(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如教学单位(部门)久拖不报,则由教务处直接认定。
(2)教务处对教学单位(部门)提出的认定意见进行审核,Ⅰ、Ⅱ级教学事故上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决定,Ⅲ级教学事故由教务处核定。
学籍预警通知书

请您接到本通知后,经确认签字,按以下地址寄回我校。
学院
联系人:联系电话:
注:黄色预警不需寄回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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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淮阴工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存根)
20—20学年第学期第号
学院
年级
专业
班级
学号
姓名
学业
具体情况
○黄色预警
○橙色预警
○红色预警
学业预警填发时间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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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学生告知联)
20—20学年第学期第号
学院
年级
专业
班级
学号
姓名
学业
具体情况
○黄色预警
○橙色预警
○红色预警
学业预警填发时间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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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家长告知联)》回执单
淮阴工学院聘请校外教师管理办法

淮阴工学院聘请校外教师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利用夕卜校和社会的优秀教育资源,缓解我院师资队伍数量不足的问题,有效地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为此,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校外教师受聘条件: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政治思想合格,身心健康,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已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学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已参加岗前培训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人员。
3、具有相关教学经历和较强的教学能力,能保证教学质量。
二聘请校外教师的程原:1、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教学任务、教师编制和师资队伍结构以及岗位设置情况提出拟聘人选。
2、教学单位需组织两位以上相同或相近学科专家对拟聘请的校外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能力提出评议意见。
依据评议意见提出聘请校外教师的名单。
3、教学单位将聘请校外教师的名单及填报的《淮阴工学院聘请校外教师备案表》一起报教务处和人事处,教务处和人事处签署意见后,由教务处下达教学任务书。
三、校外教师的待遇:1、凡与学校签定《淮阴工学院外聘专业带头人协议书》的校外教师,完成专业带头人任务书的相关内容,学校一次性发给聘请的专业带头人津贴5000元。
3、外聘专业带头人参与讲课的酬金按上表执行,参与科硏工作按学校科研工作量管理的相关办法执行,外聘教师独立参与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指导工作按每指导一名本科学生10个计划学时结算酬金。
市外外聘教师的交通、食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4、夕卜聘教师讲课酬金、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指导酬金由聘请校外教师的教学单位根据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书》及外聘教师实际完成的教学任务造表,教务处审核后”由人事处统一发放。
1、聘请校外教师数量控制在本单位专任教师定编数的25%以内。
2、外聘教师在一学期授课任务结束后,教学单位要对外聘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教务处、人事处备案。
教务处、人事处根据任课教师的教学考核质量发放课时酬金,教学考核良好以上等级,全额发放;合格等级发放80%的课时酬金;不合格等级发放50%的课时酬金。
淮阴工学院普通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

淮阴工学院普通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淮工院〔2017〕103号为切实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调动学生参与科技、竞赛、学术、社会实践等活动的积极性,同时为规范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认定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是指学生在第一课堂外,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加有利于培养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造能力的各类实践活动,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校相关部门认定后给予的学分。
第二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是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必修环节,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应通过参加各类课外创新创业类实践活动获得规定的学分,方可准予毕业。
第三条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认定内容包括:1.主持或参与国家、省级、校级、院级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结题;2.入驻校大学生创业项目孵化基地、大学科技园、校企合作等平台的创业项目;3.参加翔宇学院组织的各类竞赛班、强化班、训练营或参加经学校相关部门认定的创新创业类培训班,经考核成绩合格;4.参加由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类创新创业报告或讲座并提交记录表;5.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获得由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非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6.参加经翔宇学院认定的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奖;7.参加校内外各级创新创业大赛、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并获奖。
8.获得国家专利局授权的专利或软件著作权;9.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等;10.参与教师的课题研究,并结题;11.入驻大学创业平台,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正式运营满一年的创业公司负责人;12. 参加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及文化艺术活动;第四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标准见附件,认定原则如下:1.创新创业实践单项最高认定学分为4学分,成绩按合格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认定的学分可以累加,最多不超过4分。
2.学生必须以学校名义及学校参赛者身份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应以学校为作者单位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及软件著作权。
淮阴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

淮阴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淮工院…2009‟29号)为了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大的学习发展空间,根据上级有关转专业规定及《淮阴工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学校对转专业的年级和学生人数实行宏观控制,原则上允许一、二年级的学生转专业,一年级转专业学生数控制在全年级总人数的10%以内,二年级控制在5%以内。
二、学生凡符合《淮阴工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有关转专业规定者,视情况可允许其转专业。
三、学生在学完第一学年课程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转专业工作,择优录取者,可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具体组织工作如下: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政治表现好,思想品德操行合格,遵纪守法,勤学敬业,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2)拟转入专业与原专业高考录取属于同一批次。
(3)非国际合作办学专业学生。
(4)在校期间未转过专业。
(5)一年级学生转专业可跨文理科,二年级学生是否可跨文理科由转入专业系(院)决定。
(6)各学期综合测评名次均排在本班总人数的前1/2,所修课程经考核合格,无补考或重修。
(7)申请转入英语专业的学生,高考英语成绩必须达到当年英语专业录取的最低线。
2、办理程序(1)各系(院)于四月底填写“转专业计划表”,根据本系(院)所属专业的具体情况确定拟接受转入学生计划数及对转入学生的要求,报教务处汇总。
经教学主管校长审批后在全校范围内公布。
(2)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根据公布的转专业计划,于五月份第二周内到本系(院)办公室领取“淮阴工学院转专业申请表”,按表格规定内容填写,交本系(院)办公室。
(3)学生所在系(院)根据转专业的条件对学生转专业的材料(包括申请表、成绩单、学生在校表现情况)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将符合条件的转专业的材料送交教务处。
(4)教务处协同转入系(院)根据学生的基本条件择优录取,汇总后报主管院长审批,并于六月中旬向全校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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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文件
淮工院〔2017〕36号
关于公布2017年校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组织开展了2017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与评选工作。
经各项目组申报、专家评审、院长专题办公会研究,共评出36项教学成果奖,其中特等奖10项,一等奖12项,二等奖14项(详见附件)。
现予以公布。
本次获奖的项目是我校教育工作者在教学工作上经过多年努力取得的重要成果,集中体现了近年来我校在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方面取得的成绩。
希望获奖的同志进一步总结经验,充分发挥教学成果奖的示范带动作用,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学习、借鉴和应用这些获奖成果,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研究、加强教学工作,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为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淮阴工学院2017年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一览表
淮阴工学院
2017年3月27日
附件
淮阴工学院2017年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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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院长办公室2017年3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