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审批制度 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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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用海审批工作的情况说明

关于用海审批工作的情况说明

关于用海审批工作的情况说明一、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海域资源的利用需求日益增长,海域审批工作作为海域资源管理和保护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国家海洋权益、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用海审批工作的主要内容用海审批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受理用海申请:接受用海单位或个人的申请,并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 审查用海合理性:对用海项目的合理性进行评估,包括用海需求、对海洋环境和生态的影响等方面。

3. 制定用海方案:根据用海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用海方案,包括用海的规模、位置、用途、使用方式等。

4. 签订用海协议:与用海单位或个人签订用海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 颁发用海证:经过审查和批准后,颁发用海证书,允许用海单位或个人依法使用海域资源。

三、用海审批工作的难点和挑战1. 用海需求与海洋生态保护的平衡: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用海需求的同时,需要充分考虑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实现二者的平衡发展。

2. 用海审批标准的统一和规范:由于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用海需求和影响不同,需要制定科学、统一、规范的审批标准。

3. 用海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需要加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提高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4. 用海审批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在保障审批质量的前提下,需要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四、未来发展方向和展望未来,随着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海洋生态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用海审批工作将面临更多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更好地适应这一形势,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和发展:1.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海域使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用海审批的标准、程序和责任。

2. 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

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用海活动的合规性和可持续性。

3. 加强科技支撑: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遥感技术、GIS系统等,提高海域使用监测和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海域使用权审核流程图

海域使用权审核流程图
57.渔船之间交通事故责任确认流程图
58.奖励保护渔用航标的有功单位和个人流程图
59.新建渔港的有关文件资料的审核确认流程图
60.参与新建渔港的设计、论证和验收
61.省批准用海的海域使用权审查流程图
62.渔船拆解预审流程图
63.养殖机动渔船新建、跨省购置、跨省卖出的审核流程图
48.对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的征收流程图
49.海域使用检查流程图
50.海洋环境检查流程图
51பைடு நூலகம்海洋工程检查流程图
52.对渔业船员培训机构的条件、培训情况、培训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流程图
53.渔政检查流程图
54.对水产苗种生产经营情况检查流程图
55.对水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流程图
56.渔业船舶所有权、抵押权、变更、租赁、注销、证书换发登记流程图
15.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及渔业船舶航行签证簿年审流程图
16.权限内渔业船舶国籍登记流程图
17.辖区内船长24米以下且主机功率147KW以下的海上钢质渔业船舶,主机功率147KW以下的海上玻璃钢及铝合金渔业船舶,海上木质渔业船舶,营口地区、鞍山地区内河渔业船舶及44.1KW以下渔业船舶配备的产品检验流程图
终结
拟处罚构成犯罪不需处罚
不需听证需要听证
听取辩词放弃或逾期要求听证
执行
结案
43.对违法从事捕捞活动暂扣捕捞许可证、渔具、渔船的强制流程图
44.对渔业船舶、设施违法行为强制的流程图
45.对应当报废的渔业船舶的强制拆解流程图
45.
46.对相关渔业船舶非法使用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的拆除流程图
47.海域使用金征收流程图
18.水产苗种进出口许可流程图
19.在渔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审批流程图

海域管理基本制度及相关政策法规

海域管理基本制度及相关政策法规

物权法规定海域物权的重大意义
海域物权法律制度上升到《物权法》进行规定,也 就上升到国家基本民事法律层次。
海域第一次与矿藏、水流并列规定,在国家基本法 律中明确作为重要的国有财产。
把海域这种自然资源转变为民法上的不动产,有利 明晰海域权属,定分止争,运用市场手段配置海域 资源。
海域使用权与采矿权、取水权的关系
使用海域的时间具有连续性,且在三个月以上; 特定的开发利用活动具有排他性。
亦即只要此项利用发生后,在此海域中不能有其他的固 定开发利用活动。
临时海域使用
满足上述一、二点(使用特定海域 和固定海域),时间不足三个月但可能 对国防安全、海上交通安全和其他用海 活动造成重大影响的排他性用海活动也 要依据《海域使用管理法》进行管理, 这就是临时海域使用。
海域使用权与土地使用权的区别
所有权来源不同:土地有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之 分,而海域专属于国家所有,海域使用权单一地 来源于国家海域所有权。
使用权类型不同:土地使用权分散为建设用地使 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权、 草原使用权等。而海域使用权名称统一。
管理体制不同:土地使用权分散在不同部门管理。 而海域使用权只由一个部门进行管理。
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海洋局文件 关于加强围填海规划计划管理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海洋局文件 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通知 关于印发《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印发《海域使用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监察部、人事部、财政部、国家海洋局 《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海域管理的法律制度
主要内容
一、海域管理法律体系 二、海域管理主要概念 三、海域管理基本制度 四、围填海管理政策 五、养殖用海管理政策

海域使用审批制度 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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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使用审批制度
提纲
• 一、海域使用审批制度
(一)审批制度的法律依据 (二)纳入审批范畴的用海活动 (三)审批程序及其主要内容
• 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查阅
(一) (二)
• 三、对写好论证报告的建议
一、海域使用审批制度
• (一)审批制度的法律依据 • 通过申请审批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权的过程,
实际是一个行政许可过程。按照《行政许 可法》的规定,行政许可的设定主要有以 下方式:(1)法律(2)行政法规(3)必 要时国务院发布决定(4)地方性法规(但 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 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
(二)组织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专家评审 ;
(三)必要时征求同级有关部门的意见。
国家海洋局直接受理的海域使用项目,应征 求项目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的意见。
国家海洋局成立了海域使用项目审核委员会, 对所有报国务院审批的项目进行逐个审查。
审核机关审查内容: (一)申请、受理和审查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和要 求; (二)是否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和相关规划; (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四)是否影响国防安全和海上交通安全; (五)申请海域是否计划设置其他海域使用权; (六)申请海域是否存在管辖异议; (七)海域使用论证结论是否切实可行; (八)申请海域界址、面积是否清楚,有无权属 争议;
• 海域使用(三个条件)
• 使用的是一个固定海域,而非不定时进入、不具
有空间占用稳定性,如船只航行、捕捞等;
• 使用海域时间具有连续性,且在三个月以上的利
用活动;
• 特定的开发利用活动具有排他性,亦即只要此项
利用发生后,在此海域中不能有其他的固定开发 利用活动
• 临时用海
条件:不足三个月,可能对国防安全、海上 交通安全和其他用海活动造成重大影响的排他 性用海活动。如用于油气勘探的一些临时用海 设施

用海审批操作规范图

用海审批操作规范图

阶段一:前期准备阶段 附件2用海审批流程图 阶段一涉及材料环节一: 1、市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向我局提交开展海域使用论证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请示和附件。

(1)请示内容应包括项目业主、是否属于国家和省重点、预计投资收益、拉动区域经济产值、增加就业人口数量等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置、用海面积、用海方式、占用岸线等用海情况;项目用海必要性和规模的合理性、海洋功能区划的符合性、权属设置情况等。

(2)附件包括县(区、市)级申请有关材料,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踏勘报告及技术审查报告,海域使用申请书,申请海域的坐标图(宗海位置图和宗海界址图,由具备海洋测绘资质的单位出具,统一采用2000大用海可行用海不可行受理 节二●用海单位提出《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审查的请示 ●召开《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审查会 ●出具意见,办结。

●用海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后,经专家组长复核,提交《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报批稿) 受理 同意 环一●用海单位所在市海洋与渔业局向 我局提交开展海域使用论证申请不同意●出具意见,办结。

●我局进行审查 ●出具同意开展海域使用论证通知 同意受理不同意 环节三●用海单位提出出具用海预审意见的请示●局务会议讨论●(公示后)出具用海预审意见 ●办结。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能源行业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第(七)条:精简能源投资项目核准前置许可,……不得发放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路条”性文件。

——取消该环节程序。

地坐标系),资信证明材料(含项目业主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

2、省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的现场踏勘报告、技术审查报告,省海监总队对项目是否存在未批先填的审核意见,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海域使用论证工作通知。

环节二:1、用海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并审查请示。

2、专家组评审意见、专家组组长复核意见、《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报批稿),技术单位的技术审查报告。

4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工作规程及要求李涛精品PPT课件

4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工作规程及要求李涛精品PPT课件

项目用海 情况
申请用海情况:用海面积、类型、方式、期限 ,占用岸线长度,宗海位置图、界址图
项目用海 必要性
依据项目性质、总体布局、海域特征和土地供 给分析用海理由
四、评审内容和要点
(三)项目用海资源环境影响分析
海域使用论证培训班
海域概况
重点关注海域自然环境、海域生态、海域自然 资源、海域开发利用现状
❖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 ❖其它海域使用论证成果的评审、评估
二、评审依据
海域使用论证培训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 《海域使用论证管理规定》 ❖ 《海域使用论证资质管理规定》 ❖ 《海域使用论证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 ❖ 《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工作的
若干意见》
四、评审内容和要点
五、评审结论
六、论证报告修改与复核
附录:A.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质量评估表 B.专家评审意见表 C.专家组评审意见格式与内容
海域使用论证培训班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的性质和特点
评审性质:
❖ 评审是对海域使用论证工作成果综合评价和技术把关的必 要程序
❖ 项目用海审核的关键环节 ❖ 海洋行政许可科学决策的重要保证 ❖ 提交的技术审查意见是行政审批的重要技术依据
海域使用论证培训班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的性质和特点
评审特点:
与第三方评审或中介机构的评审相比,具有鲜明的特点: ❖ 其服务对象是行政管理机关,直接服务于行政管理工作和
决策工作,不是业主或企业 ❖ 不同于第三方评审的为甲乙双方服务,是行政管理的一个
技术环节 ❖ 服务手段上侧重于运用专业技术优势,发挥专家作用,依
靠专家而不依赖专家,为行政管理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依 据,而不直接参与行政管理和决策 ❖ 评审的目标以社会利益最大化为根本目标,而不是以部门 利益、业主利益或论证单位的利益为根本目标 ❖ 评审的对象是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关注的核心问题是 项目用海可行性,评审的主体是评审专家

企业申请海域使用权的流程

企业申请海域使用权的流程

企业申请海域使用权的流程1. 准备申请材料•所需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认证证明文件复印件–项目规划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海域使用计划书–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2. 选择适当的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所在地和所从事的行业,确定适当的主管部门。

•一般来说,企业申请海域使用权的主管部门为海洋与渔业局或者海洋事务管理局。

3. 填写申请表格•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申请表格,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申请表格包括企业基本信息、项目规划、海域使用计划等内容。

4. 缴纳申请费用•根据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

•申请费用一般包括申请费和年度海域使用费。

5. 提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和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连同缴纳的申请费用一并提交给主管部门。

•注意按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交纸质材料或者电子版材料。

6. 材料审核和现场勘查•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合规性和真实性。

•在需要的情况下,主管部门可能会组织现场勘查,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

7. 公示和听证•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公示。

•公示期一般为30天,公示期结束后,主管部门可能组织听证会,听取相关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和建议。

8. 决策和发文•主管部门根据审核和听证结果,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若批准申请,主管部门将签发使用权证书,并将决策结果发文通知申请企业。

9. 项目实施•申请企业在获得海域使用权证书后,可以开始项目实施。

•申请企业需要按照批准的使用范围和时间进行海域使用,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

10. 监管和评估•主管部门将对申请企业进行监管和评估,确保项目的合规性和环境的保护。

•申请企业需要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项目进展和环境保护情况。

以上是企业申请海域使用权的基本流程。

不同地区和不同主管部门可能会有些许差异,企业在申请前最好与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以确保顺利申请到海域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审核

海域使用权审核

二、海域使用权审核来源:国家海洋局发布时间:2013-10-25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一、设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十七条、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项目用海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2〕36号)(三)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部《报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审批办法》的批复(国函〔2003〕44号)(四)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发〔2006〕27号)(五)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06〕28号)(六)国家发改委国海洋局关于加强围填海规划计划管理通知(发改地区〔2009〕2976号)(七)国家海洋局关于完善国家海洋局直接受理项目用海审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海管字〔2013〕93号)二、受理范围(一)以下项目由国家海洋局直接受理:1.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项目2.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海域以外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海域的项目3.国防建设项目4.油气及其他海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项目(不包括海砂开采)5.国家直接管理的海底电缆管理项目6.国家级保护区内的开发项目及核心区用海(二)以下项目由所在地的县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未设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跨县级管理海域的,由共同的上一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经审核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逐级报至国家海洋局。

1.填海50公顷以上的项目用海;2.围海100公顷以上的项目用海;3.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700公顷以上的项目用海。

三、提交材料(一)海域使用申请书(一式五份);(二)项目用海申请报告(包括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拟用海选址、范围、面积等用海情况、占用海岸线情况、项目用海平面布置情况、利益相关者协调情况等);(三)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经专家评审通过并已经修改完善且在有效期内的报告书);(四)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五)申请海域的坐标图(包括宗海位置图和宗海界址图,应由具备海洋测绘资质的单位出具,统一采用WGS-84坐标,一式六份);(六)资信等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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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入审批的主要用海类型 • 海水养殖 • 海洋矿产资源开采(油气、海砂开采、滨海采矿
等)
• 海上交通用海(港池、码头、航道、锚地、防波
堤、跨海大桥等)
• 海底工程(海底电缆、管道、海底隧道等) • 海洋盐业 • 海水利用工程(海水淡化、取排水工程) • 临海工业建设(电厂、工业开发区填海、城镇建
持下列文件:
海 域 使 用
申 请 书
坐 标 点 及
界 址 图
相证 关明 资材 信料
其 他 材 料
国家海洋行政 主管部门
县级人民政府 海洋行政管理部门
相关资信证明材料主要指: 企业营业执 照、法人代表身份证件、银行证明等
其他材料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主 要为:探矿权许可证,采矿权许可证, 油田开发总体方案 ,保护区管理部门 的许可文件.涉及其他海域使用人的, 提交与其他海域使用人的协调情况材料; 达成协议的,提交协议副本;
2、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海域以外或跨省、 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海域的项目
3、国防建设项目 4、油气及其它海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项目 5、国家直接管理的电缆管道项目 6、国家级保护区内的开发项目及核心区用海
除此之外的,逐级上报.
如何申请使用海域?
申 请 材 料 送
县 级 海 洋 部 门
申请材料送国家海洋局
• 海域使用(三个条件)
• 使用的是一个固定海域,而非不定时进入、不具
有空间占用稳定性,如船只航行、捕捞等;
• 使用海域时间具有连续性,且在三个月以上的利
用活动;
• 特定的开发利用活动具有排他性,亦即只要此项
利用发生后,在此海域中不能有其他的固定开发 利用活动
• 临时用海
条件:不足三个月,可能对国防安全、海上 交通安全和其他用海活动造成重大影响的排他 性用海活动。如用于油气勘探的一些临时用海 设施
• 一项行政许可的设定
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和约束力。
• 海域使用审批制度来
源于《中华人民共和 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第三章。因此这项行 政许可的设定是符合 行政许可法规定的
(二)纳入审批范畴的用海活动
• (1)什么是海域使用? • (2)什么是临时用海? • (3)纳入审批的主要用海类型
《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
第四章 海域使用申请审批
《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 共55条,规范了海域 使用论证,用海预审, 海域使用申请审批, 海域使用权招标、拍 卖,海域使用权转让、 出租、抵押等行为。 该《规定》于2007年 1月1日起实施。届时 《 暂行办法 》废止。
• 申请与受理 • 初审、审查与审核 • 报批与批准 • 缴金 • 登记、发证与公告 • 竣工验收(核查) • 其它
海域使用审批制度
提纲
• 一、海域使用审批制度
(一)审批制度的法律依据 (二)纳入审批范畴的用海活动 (三)审批程序及其主要内容
• 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查阅
(一) (二)
• 三、对写好论证报告的建议
一、海域使用审批制度
• (一)审批制度的法律依据 • 通过申请审批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权的过程,
实际是一个行政许可过程。按照《行政许 可法》的规定,行政许可的设定主要有以 下方式:(1)法律(2)行政法规(3)必 要时国务院发布决定(4)地方性法规(但 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 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
(二)组织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专家评审 ;
(三)必要时征求同级有关部门的意见。
国家海洋局直接受理的海域使用项目,应征 求项目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的意见。
国家海洋局成立了海域使用项目审核委员会, 对所有报国务院审批的项目进行逐个审查。
审核机关审查内容: (一)申请、受理和审查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和要 求; (二)是否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和相关规划; (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四)是否影响国防安全和海上交通安全; (五)申请海域是否计划设置其他海域使用权; (六)申请海域是否存在管辖异议; (七)海域使用论证结论是否切实可行; (八)申请海域界址、面积是否清楚,有无权属 争议;
设填海)
• 海洋旅游业和海洋保护区 • 家有疑问的,可以询问和交流 可以互相讨论下,但要小声
跨海大桥
跨海大桥建设
港口 盐场
滨海旅游 海上石油平台
海砂开采海域使用
(三) 审批程序和主要内容 海域法对申请、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提
出了原则要求。国家海洋局根据法律和管理 需要,制定了一系列配套制度。
第一 申请与受理
• 两种受理方式: • 直接受理 受理机关 国家海洋局 • 逐级上报 受理机关 县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 特殊情况受理:
1、未设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由上一级海 洋行政主管部门受理;
2、跨管理海域的海域使用申请,由共同的 上一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受理。
国家海洋局直接受理的用海项目
1、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 建设项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
海 域 使 用 申 请 书
第二 初审、审查与审核
受理机关 审查机关 审核机关
负责初审工作 负责审查工作 负责审核工作
初审
受理机关的工作 组织现场调查和权属核查,并审查 (一)是否符合海洋功能区划; (二)申请海域是否设置海域使用权; (三)申请海域的界址、面积是否清楚。
符合条件需报送的,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 起十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送审查机关。符合 条件不需要报送的,依法审核。
《海域使用申请审批暂行办法》(国海 发[2002]5号)《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 《海籍调查规程》、《海域使用权争议调解 处理办法》、关于印发海域使用申请审批有 关文书格式的通知、关于印发海域使用权证 书有关配套制度的通知、海域使用论证资质 管理规定等20多项制度。
海域使用申请审批暂行办法
《海域使用申请审批 暂行办法》自2002年5 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 办法共26条,第1条为 立法目的及意义,第2 条至第24条可分为七 个程序。第25至26条 为适用说明。
不符合条件的,依法告知申请人。
审查
审查机关的工作 核实受理机关的初审意见,并审查:
是否符合海洋功能区划; 拟用海域是否计划设置其他海域使用权; 申请海域是否存在管辖异议。
在收到受理机关报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十 日内上报。
审核
审核机关的工作:
(一)通知申请人开展海域使用论证并提交相 关材料(立项批准文件,环评核准文件,涉及其 他相关利益人的,提交与其他相关利益人的协调 方案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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