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暂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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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暂行)为加强我校博士学位论文相关工作的管理,提高博士学位论文的质量,规范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审查及答辩等具体工作,特制定本办法。请各培养单位及博士研究生遵照执行。

第一部分学位论文开题

一、开题时间

博士学位论文开题答辩应于每年4月和11月完成,具体时间见每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答辩通知。

二、开题资格

1、在籍并完成历次注册的博士研究生,缴清应缴学费。

2、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完成必修环节中文献综述及科研报告且考核通过。

三、开题答辩程序

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将具备开题资格的研究生名单于3月和9月(具体时间见当年通知)报研究生院学位办,由研究生院学位办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填报者,本学期不能进行开题。

1、开题准备

开题前,由研究生秘书统一领取开题答辩所需材料:

(1)《黑龙江大学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表》

(2)《黑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开题答辩表决票》

申请开题的博士研究生按要求准备文字材料,并于答辩前一周上交导师指导小组审核。

2、开题答辩委员会

开题答辩委员会应由具有教授或相应职称的熟悉论文内容的专家5-7人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应占多数。指导教师不可作为自己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的委员。委员会设主席1人,秘书1人。

3、开题答辩

(1)开题答辩内容

A.论文选题的来源与依据,研究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B.本课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前沿水平;

C.本课题的研究内容,计划解决哪些主要问题,可能达到的水平及创新之处;

D.本课题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试验方案及可行性论证;论文的工作时间安排,包括每一阶段预期完成的工作及论文最后完成时间等;

E.论文基本框架及主要内容;

F.论文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G.工作量、实验设备及经费的预算;

H.参考文献论述(包括一定的外文资料)。

(2)开题答辩会程序

除有保密要求外,论文开题答辩应公开举行,采取即席答辩制,答辩委员会秘书做详细记录,程序如下:

A. 开题答辩之前,各培养单位负责张贴通知,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和教师参加,并组织本学科及相近学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旁听;

B. 研究生做关于论文开题的公开陈述与答辩,时间不少于40分钟。建议申请人使用PPT文档;

C.开题答辩委员会委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导师不能为自己的博士生表决),并将审查情况填写在《黑龙江大学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表》上,并由全体委员签字确认;

D. 通过开题答辩者,填写《黑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E.开题报告审查结果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于每年4月和11月将《黑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黑龙江大学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表》(各一份)及表决票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

第二部分学位论文中期审查

一、审查时间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审查应于开题后1年左右进行,原则上每年10月份,具体审查时间由学科自定,见研究生院通知。

二、审查内容

1、研究工作主要进展、完成论文全部工作的比例。

2、已取得的科研成果,附已发表的文章复印件及其它成果复印件。

3、根据国内外研究最新发展及研究进展情况,对论文中哪些研究内容作了必要调整和变动。

4、下一步论文工作进度安排和预期成果,存在问题、建议及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中期审查程序

1、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将申请中期审查研究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学位办,由研究生院学位办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填报者,不能进行中期审查。

2、由各培养单位组织领导、博士研究生指导组组长负责组成中期

审查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应为教授或相应职称的熟悉论文内容的专家,其中博士生导师占多数。

3、研究生将所填写的《黑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中期审查表》提交给审查小组,并按要求向小组汇报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的进展情况及目前遇到的问题或困难等。

4、中期审查小组进行评议后给出书面审查评语,由研究生秘书统一将审查表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5、中期审查合格的学生,根据审查小组意见,继续进行论文研究与写作工作。中期审查不合格的学生,根据审查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延期半年再次进行审查。

第三部分学位论文答辩

一、答辩时间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应于每年6月和12月完成,具体时间见每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通知。

二、答辩资格

1、在籍并完成历次注册的博士研究生,缴清应缴学费。

2、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并完成所有必修环节.

3、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当导师为第一作者时,研究生可为第二作者,且论文选题须为导师课题并在发表论文中应予以标注)身份,以黑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CSSCI收录期刊和北大版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在CSSCI收录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硕博连读的博士研究生发表相同要求的学术论文3篇;

理工类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且导师为通讯联系人,以黑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SCIⅢ区收录期刊上发表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硕博连读的博士研究生须在SCIⅢ区收录期刊上发表相同要求的学术论文3篇;

4、提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全部课程成绩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

②在学期间曾主持并完成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并完成2项省、部级项目;或获得1项国家级科研或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

③申请提前毕业的文科类博士研究生发表相同要求的学术论文4篇,且其中2篇应发表在黑龙江大学认定的高水平学术期刊上;申请提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SCIⅢ区及以上收录期刊上发表相同要求的学术论文4篇,且其中2篇要在国外发表。

三、答辩程序

1、答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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