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体制的及其理论模式
现代金融市场学第十三章 金融监管体制-PPT文档资料

(二)1929-1933年大危机 至20世纪70年代
1929-1933年,西方世界发生了—次严重的经济危机,这次由于证券市场大崩 溃引起的经济危机,对西方的银行业和证券业是一个毁灭性的打击,使得银行业 与证券业合业经营的弊端暴露出来。美国国会经过调查后认为,这次经济危机是 以大量银行倒闭为特征的金融危机,旧银行倒闭的重要原因是因为银行从事高风 险的证券业务。因此,193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案》,该法 案确立了银行与证券、银行与非银行机构分业经营的制度,成为一部划时代的金 融立法,对全球金融经营体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该法案规定任何以吸收存款为 主要资金来源的商业银行,除了可以进行投资或代理、经营指定的政府债券、用 自有资本有限地买卖股票债券外,不能同时经营证券投资等长期性投资业务;同 样证券公司也不能从事吸收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这是美国证券业和银行业分业 经营的重要标志。为了加强对证券业的监管,1933年美国颁布了《证券法》, 1934年颁布了《证券交易法》,1939年颁布了《信托契约法》,1940年颁布了 《证券公司法和投资顾问法》,1939年设立了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金融监 管的加强对维护金融业的稳健经营、增强公众信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第二次世 界大战后,许多国家纷纷参照美国建立了分业监管的模式,如日本、加拿大、澳 大利亚等。然而,与此同时,以德国为代表的部分欧洲大陆国家仍然维持混业监 管的金融监管体制模式。因此在这一阶段,世界金融监管体制大致可以分为两种: 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另一种是以德国为代表的混业 经营、混业监管体制。
总述
金融监管体制是指金融监管体系和基本 制度的总称。它涉及金融监管当局、中央银 行以及金融监管对象等多个要素。金融监管 体制的模式受一国社会经济体制、经济发展 水平、社会结构、政治结构和具体组织结构 等多种因素制约。本章重点讨论金融监管体 制的变迁、西方发达国家金融监管体制的比 较以及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演变。
金融监管第四章_金融监管体制

2020/12/16
3
第一节 金融监管当局
❖ 一、金融监管当局与监管对象
❖ (一)金融监管当局
❖ 1、定义
▪ 金融监管当局是依法对金融业实施监督与管理权的 政府机构,是金融业监督和管理的主体。
❖ 2、特性
▪ 权威性:其决策具有强制力 ▪ 独立性:直接对政府或立法机构负责,不受干涉 ▪ 公共性:监管权力属于公共权力范畴,代表社会公
▪ 依据金融监管目标设置两类监管机构,一类对金融 机构和金融市场进行审慎监管以控制系统风险,另 一类对金融机构的业务进行监管,维护正常的金融 与经济秩序。
2020/12/16
15
第二节 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变迁
❖二、金融监管体制的变迁 ❖(一)混业经营与集中经营
▪ 历史背景:20世纪30年代以前,金融业基 本上是混业经营的格局,银行业是金融业的 核心,证券业、保险业不发达。
2020/12/16
12
第二节 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变迁
❖分业监管体制
▪ 又称为分头监管体制,在银行、证券和保险 领域内分别设置独立的监管机构,专门负责 本领域的监管,包括审慎监管和业务监管。
▪ 代表国家:美国、德国、波兰、中国
2020/12/16
13
第二节 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变迁
❖集中监管体制
▪ 又称为统一监管体制或混业监管体制,只设 一个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金 融市场和金融业业务进行全面的监管,监管 机构可能是央行,也可能是其他专设监管机 构。
▪ 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美国
▪ 混业经营、集中监管——德国
2020/12/16
17
第二节 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变迁
❖(三)金融再度混业经营下的监管体制变革
简要说明金融监管体制的基本模式

简要说明金融监管体制的基本模式
金融监管体制的基本模式
金融监管体制是指金融机构在运作过程中,通过相应权力机关或者金融监管机构的主管和监管,以维护金融系统稳定与安全。
金融监管体制的基本模式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分类监管
分类监管指的是金融监管机构根据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规模等,将金融机构分为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和办法对其管理。
比如,银行不同的分行可以分成大型、中型和小型三类,同时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保险公司分为国有、民营和外资三类,每类又可细分为小、中、大三档,监管机构根据其规模和性质分别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
二、分层监管
金融监管体制的分层监管模式,是指不同级别的政府机构和监管机构共同参与金融机构的监管,实现多层次的管理和监督。
它包括国家级的金融监管机构、省市级的金融监管机构以及集体机构等。
其中,国家级的金融监管机构主要负责制定金融政策;省市级的金融监管机构主要负责实施国家级的金融政策;集体机构则是负责当地金融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三、基本规则
金融监管体制的基本规则是指确定了金融机构及相关机构所应
遵守的准则,以及金融监管机构所遵循的标准、措施,是金融管理体
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基本规则包括多重监管的原则,以及行业内不同监管机构的工作职责和权限划分等。
它们的确定是让基本监管措施可以有效实施的关键,为金融稳定提供了重要保障。
金融监管的理论与实践

金融监管的理论与实践金融监管是一项保障金融市场稳健运行、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的任务。
重视金融监管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金融监管的理论和实践不断发展并受到广泛关注。
一、金融监管的目标与原则金融监管的目标是保障金融市场安全、促进金融发展。
金融监管的原则包括公正、公平、透明、有效和法治。
公正是指金融监管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偏袒个人或权力集团,公正维护市场秩序和参与者利益。
公平是指金融监管应该权衡各类市场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共享市场机会和风险。
透明是指金融监管应该公开信息,及时披露监管结果和措施。
有效是指金融监管应该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则和指导,及时发现和化解金融风险。
法治是指金融监管应该依法行事,保障所有市场主体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二、金融监管的对象与方式金融监管的对象主要包括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工具。
监管形式包括宏观调控、法规制度、市场约束和监管合作。
宏观调控是指通过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宏观审慎政策等方式,对金融市场进行总量调控和结构调整,以保障经济增长和金融风险防范。
法规制度是指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制定金融监管相关法规和条例,明确各市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职能。
市场约束是指金融机构和市场行为者遵循诚实、公正、透明、有序的市场规则和管理内部风险。
监管合作是指金融监管机构之间在跨行政区域的合作,加大对跨境金融活动的监管合作力度。
三、金融监管的国际形势与趋势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信息技术的普及,金融监管的国际形势和趋势正在发生变化。
全球范围内设立国际金融监管机构,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金融稳定理事会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等,对国际金融市场进行全面监管和协调。
各国政府和监管机构也积极加强合作,形成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的新局面。
另外,信息技术的发展也加速了金融监管的效率和效果。
如中国监管机构推出的金融市场信息系统,可以实现全面监管和风险预警。
智能监管和大数据监管也将成为未来的趋势,可以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稳健运行的需要。
第十一章中央银行金融监管的体制与方法

(二)单元多头金融监管体制 优点:有利于金融体系的集中统一和监管效 率的提高。 缺点:这种单元多头金融监管模式运行效率 的关键在于各金融管理机构之间的合作。 具备这些条件的国家不多。这种体制也面 临着同双元多头管理体制类似的机构重叠、 重复监管等问题。
(三)高度集中的单一金融监管体制 优点:金融管理集中,金融法规统一,金融 机构不容易钻监管的空子;有助于提高货 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效率,克服其他模式 的相互扯皮、推卸责任弊端,为金融机构 提供良好的社会服务。 缺点:这种体制易于使金融管理部门养成官 僚化作风,易滋生腐败现象
美国、加拿大、法国模式
单元多头金融监管体制: 也称单线多头,是指全国的银行监管权集中 于中央,地方没有独立的权力,在中央一 级由两家或两家以上机构共同负责的一种 院管模式。反映了这些国家权力集中的特 性和权力制衡的需要。 德国、日本、新加坡模式
集中单一金融监管模式:
集中单一金融监管模式是由一家金融机构集 中进行监管,这一机构往往是各国的中央 银行。这种监管模式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 国家中都很普遍。 英国、泰国模式
金融监管制度是先于中央银行制度而出现 的。最早的金融监管是各国政府的职责, 管理的主要内容是银行的注册登记和控制 商业银行对银行券的发行。 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央银行金融监管是不同 的。最早的金融监管是集中在货币发行和 上。随着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危机的发生, 各国为了稳定经济,中央银行对银行业的 监管也逐步加强。
主要内容: 第一,确定资本的组成。把银行资本划分为核心资本 和附属资本两档:第一档核心资本包括股本和公开 准备金,这部分至少占全部资本的50%,第二档附 属资本包括未公开的准备金、资产重估准备金、普 通准备金或者呆帐准备金。 第二,确定风险加权的计算。协议订出对资产负 债表上各种资产和各项表外科目的风险度量标准, 并将资本与加权计算出的风险挂钩,以评估银行资 本应具有的适当规模。 第三,确定标准比率的目标。协议要求银行经过 5年过渡期逐步建立和调整所需的资本基础。到 1992年年底,银行的资本对风险加权资产的标准比 率目标为8%,其中核心资本至少为4%。
第52讲第三部分 第十二节 金融监管体制

市场退出
监管
2.证券业监管 (1)证券业监管的目标和原则。证券业监管的目标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市场的公平、高 效和透明,降低系统性风险。 证券业监管的原则有:公开原则、公正原则、公 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效率与安全原则等。 (2)证券机构监管。对证券机构的监管包括市场准 入监管、市场运作监管、市场变更和终止监管等。 (3)证券自律组织监管。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 。 (4)证券业务监管。证券发行、证券交易、证券自 营、证券经纪业务及信息披露的监管。
(三)中国金融监管的改革历程与发展方向 (1)中国金融监管改革的历程。 初始阶段:嵌入计划经济中的“大一统”管理( 1949-1978年)。在计划经济理论的指导下,不存在 现代通行的“金融监管”概念,基本实行的是以中 国人民银行为单一主体的金融集中管理体制。 过渡阶段:以银行监管为主的金融监管体系初步 建立(1979-1991年)。其主要监管对象是银行。
【一般掌握】分行业的监管状况及特点 1.银行业监管
银 行 业 监 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货币和金融安
管的目标 全;创建高效和富有竞争力的银行体
系;保护消费者
市 场 准 入 包括机构准入、业务准入、高级管理
监管
人员准入
经 营 的 审 包括资本要求、流动性要求、业务行
慎监管 为和资产的限制、信息披露要求等
(3)金融监管体系的构成与方法。金融监管体系大 体上包括五个部分: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金融机 构的内部控制系统、金融行业的自律监管、社会中 介机构的监督及社会舆论的监督。
金融监管方法一般包括事先检查筛选法、定 期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现场检查法、自我监督管 理法、内外部稽核结合法、及时处理法等。
(4)金融监管的理念、工具和途径。金融监管应倡 导以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
第三章金融监管理论总结

2021/10/10
27
▪ 数以百计的股份公司随之涌现,大部分都是混水摸鱼,旨 在编取公众金钱,大多模仿南海公司的宣传手法,在市场
▪ 同年年底,南美贸易障碍扫除,加上公众对股价上扬的预期, 促进了债券向股票的转换,进而带动股价上升。
2021/10/10
26
▪ 1720年,南海公司承诺接收全部国债,作为交易
条件,政府要逐年向公司偿还,公司允许客户以 分期付款的方式(第一年仅仅只需支付10%的价款) 来购买公司的新股票。2月2日,英国下议院接受 了南海公司的交易,南海公司的股票立即从129 英镑跳升到160英镑;当上议院也通过议案时, 股票价格涨上了390英镑。投资者趋之若鹜,其
2021/10/10
23
今天的经济学家都把在这次郁金香狂热视为“博傻 理论”的最佳案例。到1636年底,虽然人们大都知 道郁金香球茎的价格早已远离其正常的价值,但是 他们宁愿相信别人会比他们更“傻”,会心甘情愿 地付出更高的价钱。但无论如何,投机狂潮也不可 能永远持续下去,事实也的确如此。郁金香狂热的 终结,终于在1637年2月4日不期而至,最大的“傻 瓜”终于还是出现了。
2021/10/10
11
第四节 规则引导的金融监管理论
一、规则引导的金融监管理论的主要内容
▪ (一)功能监管理论:是指基于金融体系基本功
能而设计的更具连续性和一致性,并能实施跨产品、跨机 构、跨市场协调的监管。在这一监管框架下,政府公共政 策关注的是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所能发挥的功能,而 不是金融机构的名称,其目标是要在功能给定的情况下, 寻找能够最有效地实现既定功能的制度结构。
金融监管理论

银行挤提理论(D-D模型)
金融脆弱性与金融监管
金融脆弱性(financial fragility)指金融业(或单
二、强调对金融脆弱监管的理论
20世纪60年代以前,金融危机与经济危机相伴而 生,形成了“金融危机是经济危机的一种表现形式”的 思维定式。20世纪60年代以后,金融危机开始呈现出独 立性,有些金融危机甚至完全脱离实体经济。为此,金 融体系的内在脆弱性开始吸引金融监管研究的视线,形 成了金融监管理论的另一分支——金融脆弱的监管理论
如严格的市场准入、存款保险制度等等监管措施
3、金融体系的准公共产品特性
1、金融体系的公共产品特性:公共产品(public goods)在于其消费不
具有排他性也不具有竞争性。稳定、有效金融体系的提供,可以被近
似看作是公共产品的提供。
2、这一特性决定了金融交易中的搭便车行(free riding)为无法避免 ,因此,稳定、高效的金融体系这一公共产品供应必然不足。
因此,单个银行在经营决策时并不会将类似的潜 在社会成本考虑进去,也就是说银行的产品定价、经 营活动不会将所有的风险均加以考虑。
4、金融经营负外部性的解决:引入金融监管
政府制定规则、标准、实行市场准 入审批、建立审慎性的金融监管制度, 使经营者将对他人造成的外部效应的成 本考虑在内,从而影响供给和需求,使 之达到正常的均衡价格和数量。
❖
5、You have to believe in yourself. That's the secret of success. ----Charles Chaplin人必须相信自己,这是成功的秘诀。-Thursday, June 17, 2021June 21Thursday, June 17, 20216/17/2021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金融监管理论(2)----------金融监管体制及其理论模式071014032 何平一金融监管体制金融监管体制是金融监管的职责划分和权力分配的方式和组织制度。
现代金融监管体制最基本的要素包括监管的主体,监管的客体,监管的目标,监管的方法和内容。
1.金融监管主体金融监管主体是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运用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力对金融业实施监管的政府或准政府机构。
从国际范围来看,作为金融监管当局的,有的是中央银行,如美国的联邦储备体系有的是财政部,如奥地利的联邦财政部有的是专门的监管机构,如德国的联邦银行监管署、英国的金融服务局等。
中国的金融监管主体是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
监管主体是历史和国情的产物,既没有统一的模式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世界各国金融监管主体主要有三种模式①双线多头金融监管模式。
即中央和地方两个政府层次的多个政府部门共同负责监管。
世界上实行这种监管模式的国家不多,以美国、巴西为主要代表。
②单线多头金融监管模式。
“单线”是相对于美国、巴西的“双线”模式而言的。
金融监管权力集中于中央,但在中央一级又分别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机构负责金融业的监督管理。
通常,这种模式是以财政部或中央银行为主体开展工作。
世界上实行这一监管模式的国家比较多,代表国家有法国和日本年以前。
前两种模式又称为分业监管模式,都是对不同金融机构按照所属行业划分,由不同的监管部门分别监管。
早期的金融市场多采用这一监管模式。
③统一监管模式。
指由单一的中央级机构如中央银行或专门的监管机构对金融业进行监督和管理。
可以由几家金融监管机构共同负责多种监管目标,如澳大利亚的审慎监管局和证券投资委员会。
也可以由一家金融监管机构全面负责多种监管目标,如英国的金融服务局。
后者是统一监管模式的极端形式,也被称为超级监管模式。
一般来说,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实行统一的金融监管模式。
2金融监管客体金融监管的客体即金融监管标的,可分为机构性监管、功能性监管和目标性监管。
机构性监管是一种传统的金融监管模式,即按金融机构种类分设相应的金融监管当局进行监管。
由于传统的金融业务分为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等,采取机构性监管模式时,一般设有银行监管机构、证券监管机构和保险监管机构。
功能性监管是指各类金融机构的同一类型业务统一由一个监管机构监管,不同类型业务由不同监管机构分别监管。
目标性监管模式则按照金融监管的不同目标分别设立监管部门,对各种类型金融机构统一监管。
如果金融机构经营业务范围划分严格,加上金融监管的责任相对明确,那么采取机构性监管的分业监管模式具有可行性。
但机构性监管的主要潜在问题是不同监管机构对于不同金融机构相类似的金融业务可能采取不同的监管体制和标准,造成过度监管或监管缺位现象的产生,并导致监管套利的出现。
同时,随着混业经营的日益普遍,机构监管模式与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发展趋势日益显出明显差距,造成金融监管与金融市场发展的脱节,不利于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
功能性监管的优势在于能更好适应金融业务综合化发展的需要,对综合化金融业务进行有效监督,提高金融监管的专业化水平,以适应比较发达的金融体系。
它可能产生的主要问题包括混业经营的金融机构尤其是金融控股公司不同类型的业务受到不同监管机构的监管,但公司作为整体缺少必要的监管。
同时,一个金融机构通常由一个监管部门作为主要监管机构牵头监管,不同牵头部门对混业经营的金融机构可能采取的监管思路、监管侧重各不相同,造成不同的监管成本。
目标性监管是按照不同监管目标如审慎监管、市场行为监管、市场竞争监管等对金融机构从各个角度进行监管。
与功能监管类似,目标监管造成一个金融机构需要同时接受几个监管部门的监管,容易造成监管成本的上升和监管效率的下降。
在金融发展初期,金融机构的功能差异性较小,而且主要是以商业银行提供业务为主,因而一般采取统一的金融监管体制,甚至由中央银行承担金融监管的职责。
随着金融业务综合化的不断发展,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品种,产生了设立不同融监管主体的需要。
之后,随着金融多样化的进一步发展,金融监管体制也相应发生变化,出现了机构性监管向功能性监管转变,并逐步过渡到目标性监管和统一监管体制。
在统一的金融监管模式下,通过优化内部机构设置,吸取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的优点,可以实习业务审批和市场监管分离,充分发挥专业化监管和综合化监管优势互补的作用。
3金融监管目标金融监管目标是建立金融监管体制的前提。
金融监管的具体目标具有多重性,包括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健性包括金融机构的安全性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增进金融体系的效率规范金融机构的行为,促进公平竞争等。
各国由于历史、经济、文化背景和发展情况不同,在金融监管目标上也存在一些差异,但普遍地看,金融监管具有稳健性、效率性、公平性三大目标。
最主要的目标有两个防范系统性风险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即实现金融监管的稳健性和公平性。
在金融业混业经营的新环境下,由于金融交易的规模急剧增大,金融交易方式日趋复杂,各金融机构在金融市场之间相互依赖程度和相互感染的可能性都明显增大。
由此,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水平在上升,金融危机发生频率和破坏程度比以前增大。
如何防止金融系统性危机或减少危机的破坏力,是当今金融监管当局的首要任务之一。
同时,金融交易结构复杂化,使金融活动的透明度降低,不用说一般公众由于缺乏专门金融知识和足够的精力来了解日趋复杂的金融活动,就是金融监管当局也对如何及时获得金融机构经营活动的必要信息感到越来越力不从心。
这也使得如何保护知情较少者的利益不受到大型金融集团侵害的问题变得更加棘手。
要使金融监管实现上述两大目标,必须选择合理的金融监管结构,使之适应金融交易结构的变化。
4金融监管的主要方法按照传统的金融理论,金融监管方法主要分为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两种形式。
所谓现场检查就是由金融监管当局派出人员组成专门的检查小组,到银行进行实地检查。
现场监管是在一家金融机构所在地对其进行深入、细致和全面检查。
它在时间上是滞后的,在形式上是不连续的、独立的,在监管的范围和程度上存在一定的缺陷。
非现场监管是通过对被监管的金融机构报送的有关经营管理活动状况的资料,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整理分析,从而判断其是否遵循了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经营活动是否规范安全的一种监管形式。
它可以运用现代先进的电脑和通讯技术,对金融机构进行全面、持续的监管,将监管的范围扩大到整个金融体系。
非现场监管可以及时对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进行分析和评价,找出经营较好、较差、面临风险较大或己发生损失的机构,找出最需要进行现场监管的机构,最大限度地发挥现场监管的作用。
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是不能互相替代的,应相互支持。
当前普遍的监管方式是现场稽核与非现场稽核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全面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外部监管与内部自律相结合。
5金融监管的内容金融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三个方面事前的合规性监管、事中的风险监管和事后的救助措施。
事前合规性监管。
主要包括市场准入、金融机构的业务限制等,其中,市场准入是一国中央银行对新设立的银行或分支机构进行限制性的管理。
实行市场准入管制是为了防止不合格的金融机构进入金融市场,以保持金融市场主体秩序的合理性。
对市场准入的控制是保证金融业安全稳定发展的有效的预防性措施。
各国对金融机构实行监管都是从市场准入开始的。
市场准入监管最直接的表现方式就是对金融机构开业登记、审批的管制。
金融机构的业务限制,主要是指对商业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能否跨行业经营的限制,这是判断一国金融业经营格局的重要依据。
事中风险监管。
金融机构开业后,监管当局还要对金融机构的运作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管,以便更好地实现监管目标的要求。
根据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资本充足性、流动性、盈利性以及内部管理的评价,提高监管要求,及时有针对性地提出监管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银行风险带来的损失。
主要监控内容包括资本充足率要求、准备金要求、资产质量标准、流动性标准、外汇风险管理、贷款期限和结构的限制等。
资本充足率包括基本资本比率,净资产与资本的比率、资本与存款负债的比率、呆坏账准备金与贷款总额的比率以及综合资本充足条件。
它们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银行对金融风险的抵御能力。
因此,一家银行资本是否充足或适度是衡量其经营管理是否稳健的一个重要尺度。
流动性是指金融机构以适当的价格获取短期偿债资金的能力。
为此,一般要求银行必须按规定的比率经常保持一部分现金和随时可以在市场变现的金融资产。
对贷款期限和结构的限制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指标来反映:①贷款集中度。
在银行的经营过程中,为了分散贷款风险,各国都规定了银行发放单笔巨额贷款的限制。
②对“关系人”的贷款比例。
关系人是指那些与银行有特殊密切关系的人。
银行在对这部分人发放贷款时,很可能在贯彻各种贷款业务规则方面,出现不严格的情况,给安全经营留下隐患。
西方各国金融监管当局对银行向关系人发放的贷款一般都有严格的数量和比例限制。
③利率管制。
是指对银行存、贷款利率水平的限制,其目的是为了维持信贷市场的价格稳定、防止银行之间以利率为手段进行过度竞争。
此外还有币种限制和国家限制等,其目的是为了防范和控制金融全球化带来的风险。
事后救助措施。
金融机构市场退出,一般是金融机构由于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或者发生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必须退出的事由,不能继续经营,而必须进行挽救或破产清算的过程。
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按原因和方式可以分为类主动退出与被动退出。
主动退出是指金融机构因分立、合并或者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事由需要解散。
被动退出则是指由于法定的理由,如法院宣布破产或因严重违规、资不抵债等原因而遭关闭,取消其经营业务的资格,金融机构因此而退出市场。
为了维护存款人的利益和金融业的稳健经营,大多数发达国家或地区的货币主管部门将存款保险机制引入金融机构的运营中。
在存款保险制度下,本国境内的金融机构被强制或自愿地按照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向存款保险机构投保,当投保的金融机构出现危机时,由存款保险机构向投保的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救援或直接向存款者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以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
二金融监管体制安排的理论模式由于国情不同,各国金融监管体制在具体形式上呈现多样化的特征。
但根据各国金融监管体制的主要差异和不同的标准,现有文献大多将金融监管体制分为以下三种理论模式:基于金融机构观点的机构型监管、基于金融功能观点的功能型监管和基于金融监管目标的目标型监管。
(一)机构型监管机构型监管(institutional regulation andsupervision),又称“部门监管”(regulation andsupervision by sector),即指按照金融机构的类型设立监管机构,不同的监管机构分别管理各自的金融机构,但某一类型金融机构的监管者无权监管其他类型金融机构的金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