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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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字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汉语言文字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汉语言文字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近年来,汉语言文字学研究领域的发展给我们带来了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

为了进一步推动汉语语言文字学的发展,我院决定招收一批优秀的研究生,并特别开设了汉语言文字学博士研究生项目。

本简章旨在向广大有志于从事汉语言文字学研究的学子介绍我院的招生政策和培养方案。

一、招生政策1.申请条件(1)拥有中国国籍,具备正常的身体条件;(2)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者具有相当水平的国内外研究生学历;(3)在相关研究领域具备一定的基础知识和科研能力;(4)取得通过我院组织的考试,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和学科笔试;(5)有较好的英语读写能力。

2.招生名额我院每年将招收不超过10名汉语言文字学博士研究生。

其中,有3个名额保留给符合条件的优秀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3.奖学金和资助我院将根据申请者的综合素质和学习成绩给予一定的奖学金和资助。

其中,前3年的学费和生活费将由我院全额资助,后续年限将根据研究生个人的表现以及导师评价进行资助。

二、培养方案1.学制和学位授予我院汉语言文字学博士研究生项目学制为3年(最短)至5年(最长),完成培养计划并通过答辩后,将授予汉语言文字学博士学位。

2.课程设置(1)语言学理论研究(2)汉字学与文字学研究(3)文字信息处理与汉字信息建模(4)古代汉语研究(5)现代汉语研究(6)汉字教学与汉字文化研究(7)其他选修课程3.双导师制我院将为每位研究生指定两位导师,其中一位为主导师,另一位为副导师。

导师将负责研究生的日常指导和学术指导,帮助研究生确定研究方向和论文选题。

4.科研与实践为了培养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我院鼓励研究生参与国内外学术会议和研究项目,并提供相应的经费和资源支持。

此外,研究生还需通过参与教学实践和科研实践活动,提升自身的教学和科研能力。

5.答辩和论文要求研究生在培养计划结束后,需要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并提交相关论文。

论文要求研究生能够独立完成某一特定课题,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学术价值。

西北大学2023博士招生简章

西北大学2023博士招生简章

西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西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直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三种招生方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我校2023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招生人数及指导教师等信息详见西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录取比例由各院系根据报考情况统筹安排,原则上在职定向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拟招生人数的20%,直博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拟招生人数的20%,“申请-考核制”录取比例不低于拟招生人数的20%。

二、“直博”招生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详情查看《西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

三、“硕博连读”招生“硕博连读”招生对象为我校在读优秀研究生,报名及相关要求见《西北大学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通知》。

四、“申请-考核制”招生(一)报考资格1.基本条件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②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③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要求。

④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⑤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需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要报考专业相近的岗位工作六年及以上,同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是,进修过所报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并获得结业证书后工作满两年,且在近3年以第一作者在西北大学认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二是,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并在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西北大学认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三是,获得省部级二等及以上与报考的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一等奖排名前3名,二等奖排名前2名)。

苏州大学考研专业目录2023

苏州大学考研专业目录2023

苏州大学考研专业目录2023
苏州大学考研专业目录2023
一、文学类1、中国语言文学类(1)中国语言文学;(2)汉语言文学;(3)中国古典文学;(4)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5)新闻学;(6)广播电视新闻学;(7)编辑出版学;(8)传播学。

2、外国语言文学类(1)英语;(2)日语;(3)俄语;(4)法语;(5)德语;(6)韩语;(7)西班牙语;(8)斯拉夫语。

3、艺术类(1)美术学;(2)设计学;(3)音乐学;(4)戏剧学;(5)舞蹈学;(6)播音与主持艺术;(7)表演艺术;(8)电影学;(9)广播电视编导;(10)摄影。

二、理学类1、数学类(1)数学与应用数学;(2)应用统计学;(3)信息与计算科学;(4)建筑学科数学;(5)数学建模;(6)教育数学;(7)金融数学;(8)系统动态及复杂性研究;(9)生物数学;(10)数理金融。

2、物理学类(1)理论物理学;(2)粒子物理与核物理;(3)应用物理学;(4)光学;(5)声学;(6)空间物理;(7)生物物理学;。

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苏州大学苏大学位 [2009] 12号关于印发《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通知各学院(部、所、中心、室)、部门、直属单位:《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业经第八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综合学部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希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苏州大学二○○九年九月三日主题词: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印发通知抄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校各党委、党工委,校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

研究生部2009年09月03日印发校对:金薇吟附件: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江苏省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本校授予硕士、博士两级学位,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有权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授予。

第三条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者,均可按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但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章申请学位的基本要求第四条申请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含硕士研究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以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下同),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要求者,可授予硕士学位: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二、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三、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四、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第五条申请博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含博士研究生、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下同),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要求者,可授予博士学位:一、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二、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三、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五、能熟练地运用第一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并具有运用第二外国语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

2023年多学科交叉博士研究生培养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3年多学科交叉博士研究生培养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3年多学科交叉博士研究生培养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1. 多学科交叉博士研究生培养专项计划旨在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使其具备跨学科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在国际学术界和产业界具有重要影响力。

2. 培养学生具有深厚的学科基础,能够熟练运用不同学科的知识和方法进行研究,具备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具有成为未来学术领军人物和创新型企业家的潜质。

二、招生对象1.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或相应学历的优秀毕业生;2. 具有丰富的研究经历和学术成果;3. 有跨学科研究兴趣和潜力,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4. 具有良好的外语能力和科研表达能力。

三、申请材料1. 个人简历;2. 学位证书及学术成绩单;3. 研究计划书;4. 推荐信(至少两封);5. 英语水平证明;6. 其他能够证明个人学术能力和科研潜力的材料。

四、招生程序1. 全球信息站报名:登陆招生全球信息站,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申请材料;2. 考核: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将进行专业课笔试和面试;3. 录取:根据考核结果、综合评价和学科需求确定录取名单;4. 入学:录取的学生需按时完成入学手续。

五、培养计划1. 学制:4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 课程:跨学科前沿课程、科研方法论和学术英语等;3. 研究方向:根据学生研究兴趣和导师需求确定;4. 导师:每位学生将有至少两位指导老师;5. 实践:需参与国际合作项目、实习、交流等;6. 论文:要求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六、学费和奖学金1. 学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全免;2. 奖学金:根据学生表现评定。

七、通联方式1. 招生办公室:通联通联方式xxx-xxxxxxx;2. 招生电流信箱:xxx。

以上即为2023年多学科交叉博士研究生培养专项计划的招生简章,欢迎对跨学科研究感兴趣且具备相应条件的同学积极报名。

祝愿各位申请者都能在这个评台上收获成长和成功!2023年多学科交叉博士研究生培养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八、国际合作与交流1. 为了丰富学生的学术视野和拓展国际交流评台,该专项计划将积极推进国际合作与交流。

苏州大学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苏州大学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哲学
1、哲学专业
2、哲学硕士专业
二、经济学
1、经济学专业
2、金融学专业
3、保险学专业
4、经济数学专业
5、经济管理专业
6、电子商务专业
7、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8、地理经济学专业
9、工业工程专业
三、法学
1、法学专业
2、知识产权专业
3、审判学专业
4、法学硕士专业
四、文学
1、中国语言文学专业
2、外国语言文学专业
3、新闻传播学专业
4、文学硕士专业
五、历史学
1、历史学专业
2、历史学硕士专业
六、理学
1、数学专业
2、物理学专业
3、应用物理学专业
4、化学专业
5、天文学专业
6、地理学专业
七、工学
1、机械工程专业
2、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3、轻工科学与工程专业
4、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
5、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
6、自动化专业
7、电气工程专业
8、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
9、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10、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
11、现代测控技术专业
12、软件工程专业
13、网络工程专业
14、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
1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16、工程管理专业
八、农学
1、作物学专业
2、蔬菜学专业
3、园艺学专业
4、植物保护专业
5、林学专业
6、动物科学专业
7、水产学专业
九、医学
1、临床医学专业
2、基础医学专业
3、口腔。

中科院苏州纳米所博士招生简章

中科院苏州纳米所博士招生简章

一、背景介绍我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作为我国科学院下属的研究机构,致力于纳米科技领域的前沿科研工作。

为了推动科技创新,培养高水平的科研人才,该研究所每年都会开展博士生招生工作。

本文将介绍中科院苏州纳米所博士招生的相关信息。

二、招生专业苏州纳米所博士研究生招生面向国内外从事纳米科技相关研究的优秀毕业生,拟招收专业包括但不限于纳米材料与器件、纳米生物与医学工程、纳米电子与信息技术、纳米环境与能源、纳米制造与工程、纳米光子与光学等领域。

三、招生计划本次招生计划拟招收博士研究生若干名,具体名额将根据学校和研究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报名情况而定。

欢迎广大对纳米科技研究感兴趣的优秀学子报名。

四、招生要求1.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或相当学历;2. 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科研能力;3. 对纳米科技领域有浓厚的兴趣和热情;4. 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创新思维。

五、招生流程1. 申请人需登入中科院研究生院全球信息站,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申请材料;2. 经初审合格后,参加相关学术能力测试;3. 符合条件的考生将被邀请参加面试;4. 最终录取名单将由学校和研究所联合确定,并在指定时间公布。

六、录取后管理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将按研究所相关规定进行导师指导、科研项目开展和学术论文发表等工作。

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一定的学术课程学习和科研任务后,须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最终取得我国科学院颁发的博士学位。

七、奖学金与福利待遇经研究所评定,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将获得相应的学费减免和生活补助。

研究所对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将提供奖学金和科研项目资助,为其科研工作提供良好的条件和评台。

八、通联方式如需了解更多有关招生信息和申请材料的要求,请登入中科院苏州纳米所冠方全球信息站或通联研究所相关部门。

九、结语希望广大对纳米科技研究充满热情的优秀学子能够抓住这一难得的机会,踊跃报名,为国家的纳米科技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中科院苏州纳米所期待与您共同书写美好的科研篇章,共同谱写纳米技术的辉煌未来。

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江苏省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本校授予硕士、博士两级学位,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有权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授予。

第三条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者,均可按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但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章申请学位的基本要求第四条申请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含硕士研究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以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下同),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要求者,可授予硕士学位: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二、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三、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四、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第五条申请博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含博士研究生、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下同),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要求者,可授予博士学位:一、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二、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三、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五、能熟练地运用第一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并具有运用第二外国语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

第三章学位课程的要求第六条学位课程的设置一、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二、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三、外国语。

第七条学位课程的考试方式与要求一、硕士、博士学位课程的学习与考试,可按本细则第二章申请学位的基本要求,结合培养计划安排进行。

考试采用笔试、学年论文、读书报告、口试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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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本次招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XXX人,博士研究生XXX人,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详见各学院招生目录。

二、招生条件
1. 硕士研究生
(1)具有国内外认可的本科学历,或具有硕士研究生身份;
(2)成绩优秀,能力突出,具有研究潜力或实践能力;
(3)具备相关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4)语言能力达到我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英语课程开设要求。

2. 博士研究生
(1)具有国家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学位;
(2)成绩优秀,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研究潜力或实践能力;
(3)取得硕士学位时所得学分排名前20%,或取得学位后在相关领域
有突出成果;
(4)语言能力达到我校规定的博士研究生英语课程开设要求。

三、招生专业
请参考各学院招生目录。

四、招生流程
1. 网络报名: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
证明材料;
2. 学院审核:各学院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进行面试和笔试安排;
3. 笔试:根据招生专业和学院要求,进行相应的笔试,详细时间和地
点请关注学院通知;
4. 面试:请按照学院通知规定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等方面;
5. 综合排序:各学院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表现情况等方面
综合排序。

五、联系方式
苏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XXXX-XXXXXXX
邮箱:***************.cn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仁爱路XX号,邮编:XXXXXX
六、注意事项
1. 报名截止时间见各学院通知;
2. 报考者必须真实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供证明材料,一旦发现弄虚作假
将取消报考资格;
3. 建议报考者提前与所报专业的导师联系,了解导师情况及研究方向;
4. 具体招生信息以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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