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财政职能的转变和重塑
研究论文:转变地方财政职能与建立地方公共财政的探讨

财政研究论文转变地方财政职能与建立地方公共财政的探讨[摘要]地方财政职能转变的意义不单单是转变本身,更重要的还在于为建立地方公共财政创立前提条件,以有利于建立地方公共财政为准则,重新界定地方财政职能,构建地方公共财政体制框架。
一、问题的提出我国财政支出“缺位”和“越位”并存的现象引发了财政理论界对转变财政职能(主要是中央财政职能)与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热烈探讨。
但与探讨中央财政职能转变的热烈程度相比,地方财政职能的转变问题,学术界谈论的却比较少。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我们认为这里存在一个认识上的误区,很多人一谈起地方财政,马上想到的就是中央定政策,地方执行。
自然,在财政职能问题上,探讨了中央财政职能转变,似乎也就覆盖了地方财政,当然也就没有必要再去专门探讨地方财政的职能转变了。
我们认为,这种看法是不全面的,地方财政作为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可否认其与中央财政在财政运行等方面有很多共同规律,但地方财政又不是中央财政的简单翻版,其财政职能与运行规律又具有不同于中央财政的独特之处。
因此,我们认为,研究地方财政职能转变对推动整个国家财政职能的转变意义重大。
尤其是对地方财政职能转换的背景因素展开分析以及对如何转变进行探讨,不仅具有极强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较高的实践价值。
因此,笔者认为,地方财政职能转换的意义并不仅在其转变本身,更根本的还在于为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地方公共财政创立前提条件。
那么,在财政职能转变的基础上如何构建地方公共财政就是摆在地方政府,尤其是地方财政部门面前亟需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本文拟对上述几个问题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二、转变地方财政职能的背景因素分析(一) 我国传统体制下地方财政职能的简单回顾改革以前,我国财政的职能是协助政府组织经济。
当时整体经济的运行完全被中央政府所控制。
中央政府事实上成为整个社会的唯一经济主体和利益主体,地方政府只是被动的执行国家的统一计划,自己并不存在独立的经济利益。
转变财政职能论文

转变财政职能,加强农村财政、财务管理加大公共财政转移倾斜支持农村的力度,无疑推进农村又好又快发展和使农民过上好日子的便捷途径。
积极围绕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作为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及时调整财政政策、全力支持农村建设,应成为当前财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当前基层财政所存在的问题根据对基层财政所服务农村建设的现状进行的调查,目前基层财政所在管理体制和工作职能上存在许多问题。
(一)职能划分不明新时期要求基层财政所转变职能、服务观念和工作方式,把主要精力放在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经济上来。
目前,基层财政所除了把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债务化解、粮食良种“两补”兑现到户、退耕还林补助、农村计划生育优抚金发放、新农合征管等日常事务性工作上外,对如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全方位服务还很欠缺。
而且乡镇综合配套改革还未完全结束,对基层财政所职能还没有明确划分,对分流人员还没有妥善安排,“以钱养事”机制还不够健全,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基层财政服务新农村建设职能的发挥。
(二)管理职能弱化一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原在基层财政支出的乡村道路建设、中小学危房改造、中小学教师工资、广电卫生等支出陆续上划县级。
由于基层财力块头小,从某种意义上说,基层财政已不是一级完整的财政预算,造成预算管理弱化,乡镇主观能动随之弱化。
二是乡镇政府管理还存在着“越位”与“缺位”。
政府在安排临时性工作时调动财政所的干部,譬如计划生育突击检查、农普、换届选举工作等等,较改革前更大量占用了财政所发展乡镇企业、发展农村经济的人力和时间。
三是乡镇自身可用财力不足,乡村债务包袱沉重,根本无法筹集配套经费,服务新农村建设几乎无能为力。
(三)财务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加强财务监督是乡财管理信息化的目标之一,但由于乡镇财政结算中心的知情度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对统管单位实施全过程的会计监督带来一定困难。
这表现在对支出的合理性难以控制,发票的真实性难以把握。
我国财政职能的调整建议论文

我国财政职能的调整建议论文我国财政职能的调整建议论文对于调整我国财政职能的建议。
调整财政职能应当是以“市场失灵”为标准,坚持“尽可能多的市场,尽可能必要的财政”的原则,凡是可能通过市场解决或者通过市场可以解决得更好的事项,财政就不应介入;凡是通过市场不能解决或者通过市场解决不能令人满意的事项,财政就必须参与。
一方面,财政职能定位在满足公共需要上,对于介于社会公共需要和私人需要之间的准公共需要,力求明确界定清楚。
按照以上原则,社会财政支出范围可以大体分为两类:一类属于纯社会公共需要,主要靠财政无偿性收入提供,如国防、行政、公安、司法、义务教育和基础科学等。
当然,某些领域也不完全排除私人投资,如私人投资或捐赠技国家教育方针举办中小学,但只能起补充作用。
另一类是介于社会公共需要和私人需要之间在性质上难以严格划分的需要,其中大部分也是由财政通过无偿性收入来满足,有高等教育、价格补贴、抚恤救济金、社会保障等,还有基础性和公益性工程也可归入这一类。
在实际生活中这类需要究竟由市场提供还是由财政提供,虽然不可能泾渭分明,但也要有大体的分明。
比如,公路建设本属于“公共资本”投资,理应由财政提供,但也允许私人或企业投资并通过收费来补偿,但如果收费过高,关卡林立,势必加大服务成本,干扰交通秩序,也会干扰市场秩序。
另一方面,我们在借鉴实行市场经济的西方国家在财政职能范围方面的成功经验的同时,还要从发展的意义上把握我国财政职能的内涵和外延。
值得注意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共财政”并不意味着财政要从生产领域完全退出而转向“吃饭财政”,恰恰相反,“公共财政”是应当而且必须在生产领域有所作为。
事实上,任何社会形态下的财政部不可能完全不管再生产,当今世界上也没有哪一个国家的财政能够从再生产领域完全退出。
从历史上看,财政职能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只有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政府的职能仅仅局限于维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共同外部条件,确保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正常运转。
论财政职能的转变和重塑

论财政职能的转变和重塑财政职能的转变和重塑是国家财政管理发展历程中的重要阶段。
在此阶段内,财政职能已经从传统意义上的财政出纳员变为了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
本文将会详细讨论财政职能的转变和重塑,并分析其对国家财政管理发展所带来的影响。
一、财政职能的转变财政职能的转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传统财政出纳员向财政管理者的转变。
在传统意义上,财政职能的主要职责是管理财政资金,保证国家财政运行,但现代财政工作的发展已经超越了这些工作,不再仅仅是简单的资金管理和出纳工作,而是向着更加广泛和复杂的方向发展,比如财政管理和财政分配等方面的工作。
2.财政职能的综合性。
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财政职能的管理范围也日益扩大,从单纯的财政管理变成了涉及宏观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的综合型职能。
因此,现代财政工作的职能越来越广泛,包括税收管理、财政预算、会计报表、政府债务、国资管理、社会保障等多个领域。
3.财政职能的技术化和专业化。
随着财政工作的扩大和深化,财政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也越来越高,需要具有较强的财务和法律专业知识。
现代财政部门有着大量的数据和信息需要处理,要求财政人员掌握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管理系统,以应对日益丰富和复杂的财政工作。
二、财政职能重塑的特点财政职能的转变不仅仅是一种表面的更迭和变化,而是一种根本性重塑。
财政职能的重塑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战略性财政管理。
现代财政工作已经从简单的财政管理向实现宏观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方向的战略性财政管理发展,更注重制定长期的发展战略,积极支持国家战略实现,促进社会发展进步。
2.公共财政管理。
现代财政工作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国家的自身财政管理,而是将国家社会管理等方面相互衔接起来,形成以公共财政管理为核心的多元化发展模式。
3.民生经济管理。
现代财政职能的重塑也在民生经济管理方面投入大量的资源,进一步支持和优化农村、教育、医疗等领域,保障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论转变财政职能定位与重塑

论转变财政职能定位与重塑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各国的经济体制和财政制度也在不断地调整和改革。
在这个过程中,财政职能的定位和重塑变得越来越重要。
本文就进行详细的论述,就转变财政职能定位与重塑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讨论。
一、财政职能的定位在新时代的经济环境下,财政职能定位的意义愈加突出。
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国家收支的管理和调节。
财政是一个国家重要的经济管理部门,主要承担着政府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评估等职能。
在承担这些职能的基础上,财政部门在经济发展方面也具有更广泛的作用。
首先,财政职能的定位将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
财政政策的精准调控可以有效地引导资源向高效使用方向倾斜,支持哪些产业发展、刺激哪些消费都可以通过财政政策来实现。
因此财政部门要主动适应经济形势的改变,通过科学合理的财政政策调整,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动力”。
其次,财政职能定位的不同,将直接影响到财政部门的工作方式和效率。
财政部门不仅要能够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财政政策,而且还要能够做到财政资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防止财政资金的滥用和浪费。
同时,还要保障公共财政的透明度和合法性,使得财政资源得到公正合理分配,从而实现财政赤字的控制和扩大国家财富。
最后,财政职能定位的不同,也将直接影响到财政部门在社会保障、资金补贴、税收调整、货币政策、金融监管等方面的工作。
这些是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能,直接关系到国家大局和人民生活。
财政部门要在合理范畴内开展这些职能的同时,注重科学性、效益性和社会性,并与其它部门积极协调配合,才能更好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为社会进步和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做出贡献。
二、财政职能的重塑现代财政职能的重塑主要有以下两个方向:(一)宏观调控能力的提升财政职能重塑的一个重要方向就是提升宏观调控的能力,使之更为精准有效。
在宏观经济调控中,财政政策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可以通过适当的财政支出、税收政策等手段,实现拉动经济的作用。
首先要加强财政政策的总量调控,包括进一步提高财政政策的灵活性和透明度,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利用财政资金增加有效供给,调节经济结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论财政职能的转变和重塑(4)

论财政职能的转变和重塑(4)第一,财源建设的主体不再是政府,更不是单纯的财政行为,而是全社会各类成分的市场主体。
第二,政府不再插入微观的具体经营管理,着重于公共管理、服务和基础设施的建设,为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同时按市场经济和鼓励竞争的原则,为各类经济的提供公平的税收政策,不搞特殊化的税收优惠和税收歧视,坚持依法理财,坚持“国民待遇”原则。
第三,改革预算管理,推进依法理财,坚持早编预算,细编预算,并从基层编起,按标准、定额和具体项目落实预算,加大预算外资金统筹安排力度,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第四,实施县级财政综合改革,努力加强县级财源建设,加大对困难县的支持力度,推动县级财政上规模、上水平,改变许多地、县“吃饭财政”的局面。
县级财政是国家财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乡经济联合的纽带;县级财政状况的好坏,是能否振兴地方经济、加快贫困地区开发建设的关键所在。
因此,县级财政状况如何,直接制约地方经济的乃至整个国家经济的,只有县级财政搞活了,财源充裕了,地方经济才能振兴,国家财政的振兴也才真正有望。
3.优化支出结构,坚持的财政支出顺序按照公共财政的范围要求,在当前聚财有限和用财无限的矛盾非常突出的情况下,重新界定和规范财政支出范围,严格支出顺序,保证重点需要。
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体制改革,对现有财政供给部门进行全面调查,严控人员编制和经费标准,下决心压缩一些不必要的行政事业费,坚持抑制财政供养人员及其经费增长过快的势头。
对用在建设方面的财政资金应把握以下原则:第一,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天然垄断的产业及公共工程建设方面。
第二,对关系国计民生、控制国民经济命脉的重点建设项目财政还要投资,但必须保证效果,避免、防止盲目和重复建设,要真正对这部分资金的使用负责。
第三,严防财政资金投入到一般加工上,即财政应坚决退出生产领域。
4.逐步理顺财政和国有的关系建立公共财政,矛盾的焦点主要集中在长期以来财政已在竞争性领域进行了大量投资,建立了为数众多的国有企业,这些国有企业仍是我国财政收入的支柱和经济基础。
财政局职能转变制度

财政局职能转变制度摘要财政局作为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能部门之一,其职责范围被广泛认为是进行财政管理、监管和调节,保障财政收支平衡。
然而,当前经济形势下,财政局的职能和任务已经发生了变化,转型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因此,本文将讨论财政局职能转变的制度设计和实践,提出财政局在新形势下的职能和任务。
背景在市场经济的体制下,财政局的职能需适应现代经济的需要,才能保障政府的财政目标。
财政局需要加强公共财政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支持经济转型升级。
此外,财政局也应当给予更多市场创新空间,更好的支持经济发展。
职能转变职能拓展财政局在市场经济下的职能不仅要有财政管理、监管和调节,同时还需要承担市场监管和政策制定的职能。
财政局在财政收支管理领域核心职责的同时,还需支持市场失灵的纠正,协调各部门间经济政策的实现。
信息公开公众对于政府的财政收支管理存在疑虑,因此财政局应当加强信息公开的透明度,让公众更了解对政务领域。
同时,政府应当将资源投入公共服务领域,改善社会福利。
公共服务财政局应当向公共服务领域倾斜,通过政策支持社会福利状况的改善、公共服务提供优化,实现市场外部性的内部化。
预算管理财政局的预算管理任务应当逐渐过渡到基于成本的预算管理。
以往的预算管理方式被证明缺乏激励,容易滋生行政成本的膨胀,而基于成本的管理方式则更能引导部门在资源利用效益上更高效地发挥作用。
税务管理财政局应当加强税务管理,降低税负,并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实现国家财政的合法用途。
同时,应当建立更完善的税收征管机制,让市场更加透明,降低对于税收管理的嫌疑所带来的财政风险。
结论财政局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的职能和任务正在发生着转变,包括职能拓展、信息公开、公共服务、预算管理和税务管理。
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和实践落实,财政局可以更好的发挥作用,支持国家财政的健康运行,助推经济向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方向迈进。
转变地方财政职能与建立地方公共财政的探讨

转变地方财政职能与建立地方公共财政的探讨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地方财政职能承担的责任越来越重,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
如何转变地方财政职能,建立地方公共财政,成为了当今时代一个紧迫而重要的问题。
一、地方财政职能的现状地方财政主要包括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两个方面。
近年来,地方财政收入逐渐扩大,但同时也面临着许多问题。
首先,地方政府收入主要依赖于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财政转移等手段,政府不断地地增加土地供应、扩大财政投入,有时会依赖债务,这不但增加了政府的财政压力,而且也作为城市化建设的成本,长期以来已经对城市环境、生态系统、社会公平等产生了种种影响。
其次,地方财政支出主要涵盖了社会保障、教育、环保等方面,财政支出的扩大对于地方政府财力的安排提出了新的要求。
然而,受财政收入的限制,部分地方对于公共服务的提供还存在不足,因而如何进一步规范、稳定和加强地方的一般公共财政支出,也成为目前地方财政的一大问题。
二、转变地方财政职能地方财政职能的转变无非是在现有的框架中,优化和改进现有的一些体制机制,以推动地方财政更加有效地发挥作用,与时俱进,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
首先,应该加强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政府预算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推进谁用谁负、权责明确的改革,加强对地方政府财政预算支出的检查和考核,让地方政府更加注重社会公共利益。
其次,应该进一步加强地方税收管理,制定新的地方税收体系,通过包括增加税种、简化税收程序、增加征收范围等一系列措施,提高地方税收的有效性和持续性。
对于现有地方债务的问题,应制定债务管理制度、防控地方债务风险,规避增加债务所造成的风险。
三、建立地方公共财政地方公共财政是指在财政管理制度下,政府依法提供社会公共服务和保障公共安全的收入和支出活动,是与国家公共财政相对应的一个重要领域。
它主要包括地方政府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
首先,在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方面,要创新税收理念,开创多元化的税收体系,增强地方财政自主性,为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加创造更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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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财政职能的转变也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在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需要对财政职能进行正确的定位,也就是财政过去的一些职能应改变,一些职能需进一步加强,即初步建立公共财政的框架,而这个框架的建立,又需要采取转变观念、作大“蛋糕”、优化支出结构等措施。
一、转变财政职能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对社会产品分配所形成的分配关系,财政的职能和国家的职能密切联系,并受其制约。
财政职能是财政固有的客观功能,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在财政分配过程中,财政通过与国民经济各组成部分之间相互作用而表现出自己的功能,并获得一定的效果。
改革开放20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各项改革的逐步深化,国家财政职能已经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统收统支的财政管理体制成为过去,符合及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财政职能正在转变(产生)和培育,即“两职能说(分配和监督职能)”→“三职能说[分配(筹集资金和供应资金)、调节与监督职能]”→“四职能说(分配、配置、调控和监督职能)”。
分配职能:是财政固有的功能,导源于分配关系,是财政本质最直接、最具体的集中反映。
这是国家为了实现自己的职能,把财政作为一种分配手段,从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筹集一定数量的物质资料,然后供应安排出去的客观功能。
配置职能: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特有的职能。
国家通过财政对经济运行中的资源进行直接干预,影响资源的流向和流量以达到符合意向的资源分布状况来弥补市场失灵所造成的资源浪费。
调控职能:政府财政通过税收、支出、转移、支付等政策,弥补市场缺陷,引导微观经济行为符合宏观发展目标,实现总供给与总需求在结构上的平衡。
监督职能:财政在分配、配置资源和调控经济过程中,对国民经济各个方面的活动状况进行综合反映和制约的客观功能。
不论什么性质的国家、什么类型的财政都有其职能上的共性:维护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和提供公共产品。
而我国财政则有自己的特点:国家以社会和经济管理者双重身分,通过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向社会取得收入并用于政府公共活动支出,它是以政府职能的公共管理、公共服务以及国民经济的市场化管理为逻辑前提的一种财政。
或者具体地说在以国家为主体的统一的财政前提下分为公共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两部分。
前者是国家以政权行使者的身分主要以税收形式筹集资金解决市场资源配置所不能解决的问题,满足公共需要。
后者是财政代表国家以生产资料所有者的身分从价值形态上对国有资产和资源进行宏观管理和经营,并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以壮大国有经济。
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国有资产收益(资产占用费、利润、租金、股息、红利等)和发行的公债。
公共财政的活动局限在市场失效的范围内,是一种供给型财政:国有资产管理财政活动于市场有效运行的范围内,是一种经营性的活动。
这是目前我国财政理论界基本得到认可的“双重结构管理”财政模式。
经济体制等各项改革的深入进行,也为我国财政的理论和实践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即财政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政策工具,要按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逐步退出生产经营领域,把精力主要放在公共支出上。
也说是说,适应形势的需要,国家财政必须加强其宏观调控功能,为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应该说,这些年来财政体制改革进展顺利,取得的成绩显著。
但面对21世纪新的挑战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大趋势,我国的财政职能还明显存在着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财政职能的界定还不够明确和规范,财政支出的结构和顺序还应进一步调整,有些重点方面还要突出和加强。
一些应由企业、个人或社会其他方面承担的职责,财政还未完全放开,还在过多过细参与微观经济活动和某些事务性管理。
而本应由财政代表国家、政府参与分配、管理的领域却又未能有效地负起责任。
各地和某些行业不同程度的“乱收费”,不仅造成财力分散,而且还是贪污浪费、导致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这些矛盾集中起来,突出表现为国家财政集中的财力,特别是中央财政集中的财力与国家赋予的职责不相适应: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中央财政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都低得多。
这种财力状况,不适应宏观经济稳定以及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要求,与一个幅员辽阔、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发展中大国的客观需要有着明显的差距。
加之,财政支出结构不尽合理,有些该办的事没钱办,不该管的事管多了,致使久已存在的矛盾更加难以解决。
因此,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振兴国家财政,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财政职能的转变。
二、财政职能的定位――“初步建立公共财政的框架”在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要重新界定、规范财政的职能,就必须总结过去的经验,学习和借鉴西方国家先进的市场经济体制中对我有用的东西。
应当明确,国家作为宏观调控的主宰,必须保持稳固的财政基础,即保证必要的财力,尤其是中央的财力。
因为这是进行必要公共支出、促进社会公平分配、增强社会保障能力、调节地区经济发展、优化配置资源的需要。
也就是说,财政过去的一些职能应转变,一些职能需要进一步加强,重点解决其“越位”与“缺位”问题。
1999年,项怀诚部长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明确指出:“转变财政职能,优化支出结构,初步建立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
”公共财政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财政。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建立我国公共财政的框架体系也成为必然。
国际经验和理论分析都充分表明,公共财政模式最能切合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迄今为止惟一成功地实现了与市场经济体制相互兼容、相互促进的模式。
它要求政府财政活动,应以弥补市场失灵为基础进行运作,以“公共”的角度为财政定位。
也就是说,资源主要应由市场来配置,政府不再像过去那样包揽一切。
要把市场能够调节的经济活动全部交给市场机制去调节,财政职能的范围只能是公共财政的范围。
具体包括以下领域:1.有效配置资源。
提供市场机制难以有效供应的社会公共服务,包括行政、国防、义务教育、基础科学、公共卫生、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等。
2.稳定经济。
世界公认的宏观经济稳定的目标是:充分就业、物价稳定、经济增长、国际收支平衡。
财政政策是政府可采用的稳定经济的宏观调控政策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手段。
即政府通过制定和实施有效的财政政策,并与货币等其他政策配合,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宏观调控体系,监管国有资产的运营,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就业,防止通货膨胀,使社会总供需平衡,努力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
3.调控收入的分配。
即通过税收、公共支出和转移支付等财政政策工具,从宏观上调控分配,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均稳各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公平和效率的统一。
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公共财政的框架建设及改革应从以下方面着手:(1)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公共支出,一般说来不再投资国有企业或用于生产性建设。
(2)财政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应从过去直接的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
(3)对国有资产应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代表分级分类监督、企业自主经营的方法,促使其保值和增值。
(4)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应进一步下放权限,减少事务性管理,规范并充分调动地方的理财积极性。
(5)各级财政都应公开办事规则,规范办事程序,克服随意性,增强透明度,完善监督机制,提高办事效率。
(6)强化财税政策的政令统一,加强资金的统一管理,科学规范预算内容和管理方法,坚决、有步骤地推行“费改税”,实行收支“两条线”,下决心堵塞乱收费的源头。
加强国家财政对政府内外债务的统一管理,继续有重点、有步骤地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向公共财政的职能转变。
三、转变财政职能,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基本框架的措施 1.转变观念,树立新型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公共财政观,摒弃计划经济体制下生产性财政为主的传统观念由于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生产力水平较低,经济结构不很合理,市场机制不健全,尤其是金融市场发展滞后,资源配置效率低,过去政府干预经济的能力较强,使得财政在国家资金配置方面起着主导作用,突出表现为财政(政府)投资额在社会总投资额中所占的比重远高于发达国家(后者则不到30)。
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和国有企业,而发达国家的财政支出中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占的比重较大,生产性投资比重很小,其主要用于公共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于国有企业的支出比例很低。
回顾我国20年所走过的路及改革开放前的情况,由于财政支出的刚性作用和政府干预经济的能力过强,致使在市场经济发育程度低、金融体系很不健全的情况下,反而导致经济发展时常受阻。
为此,我们应抓住机遇,积极进取,向效率更高的体制目标迈进。
第一,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粮食流通体制、投融资体制、住房、医疗、金融制度和政府机构的改革与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关系:为建立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一个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体系,一个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一个以按劳分配为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制度,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保障制度等努力创造条件。
第二,要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尽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财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的转变,改变过去财政重收入、重分配、轻监管的状况。
财政资金运用要逐步退出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经营性和竞争性领域,转到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方面来,从根本上解决财政的“越位”和“缺位”问题。
通过深化财政改革,逐步建立起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重视和加大科教投入,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改变。
第三,做好思想准备,认清形势,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
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以来,中央与地方各级财政的支出范围已接近公共财政的领域,或已具有公共财政的某些重要特征,只有基本建设投资、企业技改和新产品试制费两项支出,历来为人们所重视,认为它们占中央和地方的支出总额的比重过低。
这种计划经济体制下长期形成的生产性财政观念根深蒂固,且具有惯性,其实这两项中,也有一部分属于公共支出,要看具体的项目,才能分清其归属。
因此,要转变财政职能,建立一整套符合中国国情和改革发展要求的新型的公共财政体制,必须做好充分思想准备,认清其艰巨性和复杂性,周密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
把公共支出、促进公平分配、调控宏观经济、促进地区协调发展、优化配置资源等作为财政的主要任务,逐步向公共财政职能的方向根本转变。
2.处理好职能和财源建设的关系,要继续建设财源,努力把“蛋糕”做大“发展才是硬道理”,体现到财政上,可以说就是“把蛋糕做大”或进行财源建设。
为了使财政收入能满足日益增长的财政支出的需要,最根本、有效的办法是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增加财政收入,这样财政才有可供分配的物质基础,财政调控也才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