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征公民政治审查标准

应征公民政治审查标准
应征公民政治审查标准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

关于颁发《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的通知

(〔2004〕政联字第1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征集义务兵和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的政治审查。

第三条征兵政治审查工作,是确保兵员政治合格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军队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军队高度集中统一和纯洁稳定的重要保证。

第四条征兵政治审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衡量、质量第一的原则。

第五条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征兵政治审查应当以应征公民本人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

第六条征兵政治审查工作在地方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各该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安排,由同级机关具体负责。

第二章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第七条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国家,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第八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一)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着、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着作的。

(二)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罪,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有严重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三)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四)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五)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

(六)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七)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功法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

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

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

(十)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情形的。

第九条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的单位征集的新兵除执行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外,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不得征集;

(一)在言行上同情或者支持非法组织或者非法活动的;

(二)收听、收看境外反动广播、电视等传媒,传看过反动宣传品、淫秽物品,思想受影响,是非界限不清的;

(三)有偷窃、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不良行为的;

(四)参加各种宗教组织或者进行过迷信活动的;

(五)文身的;

(六)长期在外地,现实表现不易查清的;

(七)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制度有不满言行的;

(八)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被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十)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

(十一)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或者顽固不化人员的;

(十二)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的;

(十三)其他不符合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情形的。

第十条应征公民应当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其户籍、出生日期、入户时间、公民身份证号码等以居民户口簿登记的事项为准。

自愿应征入伍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和报名应招士官的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院)的应届毕业生在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应征(招)。

第十一条应征公民的文化程度认定,按照教育部制定的标准和规定,以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为准。

第十二条应征公民的党籍、团籍认定,以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制发的《入党志愿书》、《入团志愿书》以及党、团组织关系为准。

第十三条应征公民的职业技能认定,以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为准。

第三章机构与职责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从兵役机关、公安机关、教育等有关部门抽调政治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征兵政治审查组,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担任组长,兵役机关派人担任副组长。

乡(镇、街道)以及村(居)委会和有征集任务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以下统称为基层单位)应当指定分管领导负责并组织专门人员具体办理征兵政治审查工作。

第十五条各军区征兵办公室负责本区域征兵政治审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监督。

第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及其政治审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征兵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行政区域征兵政治审查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二)安排部署本行政区域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

(三)指导和检查监督下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

(四)对下一级参加征兵政治审查工作的骨干人员进行培训;

(五)总结、推广征兵政治审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第十七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及其政治审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征兵政治审查工作的政策、法规和上级的指示,部署实施本地区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

(二)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配合开展征兵政治审查工作;

(三)指导和监督乡(镇、街道)以及基层单位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

(四)组织专门人员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的单位征集的新兵进行政治审查;

(五)组织培训征兵政治审查工作人员。

第十八条乡(镇、街道)以及基层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本单位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政治情况的初审;

(二)组织实施对预征对象的跟踪审查,对体检合格的应征公民的政治情况逐一审查。

第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在本行政区域的媒体上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各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人员应当挂牌办公。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组织乡(镇、街道)以及基层单位张榜公布政治审查合格拟批准入伍的应征公民名单。

第四章兵役登记期间的政治审查工作

第二十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组织乡(镇、街道)以及基层单位,结合兵役登记工作,建立对应征公民的登记、审查、考核制度,为征兵政治审查工作打好基础。

兵役登记期间的政治审查工作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乡(镇、街道)以及基层单位应当对本行政区域、本单位参加兵役登记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现实表现、宗教信仰、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外出去向以及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进行初步审查。

(二)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应当会同公安派出所和教育等部门,按照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对经过兵役登记的公民的政治情况进行审查,建立档案,并定期向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报告。

(三)公安派出所应当重点掌握本辖区应征公民及其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无违法犯罪问题或者其他不良行为,及时向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通报,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

(四)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由专人负责汇总公安机关以及基层单位对应征公民的审查、考核情况,并会同公安机关和教育等部门对基层单位推荐的预征对象的政治情况进行审查,建立和完善档案材料。

第二十一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对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青年,应当组织乡(镇、街道)以及基层单位进行跟踪审查,掌握其现实表现、外出去向,重点审查人户分离、外出务工经商等人员,做到去向明、情况清。

第二十二条对于外地征兵办公室需要调查本辖区内适龄青年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者行政处罚等情况的,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调查,及时回复。

第二十三条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把兵役登记期间对预征对象政治审查工作与年度征兵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优先推荐、确定现实表现好的预征对象上站体检。

第五章征兵期间的政治审查工作

第二十四条征兵期间对预征对象的政治审查工作实行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县(市、区)三级审查和区域联审,严格落实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

对预征对象政治审查工作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村(居)委会应当按照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对体检合格的预征对象的政治情况进行审查,作出鉴定意见,及时向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推荐政治审查合格者。

(二)预征对象最后就读的学校应当对其在校期间的表现和文化程度出具证明,并提出鉴定意见。

(三)公安派出所应当认真审查预征对象的年龄、户籍、户口迁移记录、现实表现等情况及其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并提出审查意见。

(四)乡(镇、街道)应当认真核查村(居)委会、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公安派出所对预征对象的政治审查情况,并提出审查意见。

(五)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政治审查组应当会同司法、工商、税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部门,对经过乡(镇、街道)以及基层单位政治审查合格的预征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签署政治审查结论意见。

(六)各级负责政治审查工作的机构、单位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见附录1)中签署审查意见。

第二十五条对人户分离、在本县(市、区)区域以外务工、经商或者就读的预征对象政治情况的审查,应当在平时跟踪考察的基础上,进行区域联审,必要时可派人或发函调查;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基层单位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二十六条对自愿应征的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在校学生的政治审查工作,主要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机关负责,学校分管部门具体承办。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机关负责。

应征在校大学生所在院(系)应当对其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进行初审;学校分管部门在初审的基础上,对应征大学生进行复审;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对其政治情况签署审查意见;学校签署综合审查意见。

应征在校大学生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将《应征在校大学生协查函》(见附录2)和《应征在校大学生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政治表现情况调查表》(见附录3),寄往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机关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政治表现情况进行审查,并在《应征在校大学生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政治表现情况调查表》上签署审查意见,按时限要求发回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政治审查组综合各方面意见,签署政治审查结论意见。《应征在校大学生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政治表现情况调查表》作为《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附件一并装入本人档案。

第二十七条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单位征集新兵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政治审查组组织专门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八条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其政治审查工作的实施办法按照本规定的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接兵部队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对拟批准入伍的应征公民实施征接双方共同参与的走访调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反映。

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充分发挥接兵部队的作用,主动安排走访调查。预定的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的单位征集的兵员,未经接兵部队走访调查的,一律不得批准入伍。

第三十条对已批准入伍的新兵,发现有不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及时向部队通报情况,按照规定办理退兵手续。

第六章政治复查与退兵

第三十一条新兵到达部队后,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应当组织对新兵进行政审检查。对不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的,应当作退兵处理;对入伍前有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依法采取控制措施。

对作退兵处理的,由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与原征兵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联系,先行调查核实。原征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及时将核实结果通报部队。

第三十二条经查实确属政治条件不合格的,由师、旅级以上单位的保卫部门审查,报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作政治退兵处理。退兵的期限,自新兵到达部队之日起至批准退兵之日止,不超过90天。对超过期限发现的政治条件不合格的新兵,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处理。退兵后不再补换。

对作退兵处理的新兵,部队应当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办妥退兵手续,并派专人送回原征兵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政治复查期间,属于思想原因不安心服役的,一般不作退兵处理,部队应当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对经教育仍拒绝服兵役的,在与其原征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商妥后可作退兵处理。退回的新兵由原征集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拒绝服兵役处理。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三条对在征兵政治审查工作中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无责任退兵,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者公安机关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四条征兵政治审查工作人员和部队接兵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征兵政治审查的条件和规定,严守征兵规律。凡违反规定,擅自放宽条件、降低标准,徇私舞弊、失职渎职,收受钱物、以权谋私以及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将不符合服现役政治条件的人征入部队的,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有关法规以及党纪政纪军纪的有关规定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1990年10月6日《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的规定》、1993年10月9日《对<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的规定>的几点说明》、1996年9月18日《颁发<关于征兵政治审查组织实施工作的规定>的通知》即行废止。

其他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填写规范)

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 姓名 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制发 ——1——

说明 一、本表一律使用国务院2013年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规范汉字填写,表 内的年、月、日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JPG格式照片。 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情况”栏以及之前各项由,本人如实填写,并署本人签名。 三、“户籍所在地”指居民户口簿登记的户口所在地“;应征地”指公民应征入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应”征地”填写至乡(镇、街道。) 四、“家庭成员”指本人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未婚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指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父母是指共同生活的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是指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五、“走访调查栏”由走访调查人如实填写走访调查情况并签字走;访调查内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部队接兵人员走访调查鉴定意见”栏由参加走访调查的部队接兵人员负责人签署意见。 七、“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考核意见”由栏本,人应征地的公安派出所负责政治考核的人员填写,并加盖派出所印章。未设公安派出所的乡(镇、街道),由驻乡(镇、街道)民警负责考核填写,并加盖户口登记机关专用章。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的大学生,由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负责填写。 八、“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政治考核结论意见”栏,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政治考核组对各方面考核情况进行复查核定,作出政治考核结论意见,由政治考核组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

(二维防伪码)网登编号: 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 姓名曾用名性别 出生日期政治面貌民族 宗教信仰户籍类别婚姻状况(照片) 毕业(就 读) 文化程度 学校 公民身份职业资格证书 号码名称及等级 户籍 应征地 所在地 通信地址本人手机及 及邮编家庭电话 起止时间所在学校或单位职业证明人主 要 (填写本人自小学读书起至入伍报名时止的学习经经 历历和工作变动情况) 奖惩名称奖惩时间奖惩单位奖惩原因 奖惩情况 称谓姓名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 家庭成员 情况 主要社会称谓姓名身份号码 工作单位及职 务 关系成员 情况 本人承诺以上内容属实,如有隐瞒或者不实,本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大学调研报告模板(完整版)

报告编号:YT-FS-5379-59 大学调研报告模板(完整 版) After Completing The T ask According To The Original Plan, A Report Will Be Formed T o Reflect The Basic Situation Encountered, Reveal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Future Idea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大学调研报告模板(完整版) 备注:该报告书文本主要按照原定计划完成任务后形成报告,并反映遇到的基本情况、实际取得的成功和过程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揭露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今后设想。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近两年来,随着国家鼓励大学生入伍政策的一再优化和不断出台,越来越多的大学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踊跃报名参军,使院校保卫处(武装部)承担的征兵工作越来越重,特别是入伍政审环节的工作亦是如此。同时,由于入伍政审工作的严肃性、复杂性和专业性,使这项工作显得格外重要;一旦其中有一个证明未按时开具或有一项内容不达标,就会影响一名学生乃至一批学生的政审推迟过关,势必给最后的定兵造成极大地干扰甚至错过当兵的机会。那么,我院在校大学生入伍政审工作的现状如何呢?笔者根据近年来的实践并调查了解了许多学生办理政审所遇到的问题,总结出一些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和工作设想,以进一步改进和做好今后的大学生入伍政审工作,确保学院征

兵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大学生入伍政审的政策规定 根据XX年9月25日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共同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的各项政策规定,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一)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 (二)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罪,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在18周岁前有严重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三)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四)因范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五)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 (六)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

国家鼓励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政策50问

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兵役政策五十问 1.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这里的“高校毕业生”如何界定? 指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学生、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学生。 征集的高校毕业生以男性为主,女性高校毕业生征集根据军队需要确定。 2.国家宪法和法律对公民应征入伍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3.公民应征入伍需要符合哪些政治条件? 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

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4.公民应征入伍需要满足哪些基本身体条件? 公民应征入伍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陆勤人员: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5.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在年龄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高职(专科)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至23周岁(今年即1989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间出生),本科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到24周岁(今年即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6.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要经过哪些程序? (1)参加网上预征报名:4月20日至7月20日,有应征意向的高校毕业生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2010修改)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外科 第一条身高、体重标准 (一)身高 男性162cm上,女性160cm以上。 特勤人员:坦克乘员162~178 cm,潜水员168~185 cm,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162~182cm,空降兵168cm以上,空军航空兵第34师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165~172cm,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驻香港澳门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180cm以上。 中央警卫团、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170 cm以上,个别体格条件优秀的应征青年,身高可放宽到165 cm。 (二)体重 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条二条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三条颈强直,明显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合格。 单纯性甲状腺肿,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 第四条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有颈、胸、腰椎骨折史,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有下肢骨折史,空降兵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轻度胸廓畸形(潜水员、潜艇人员除外)。 (二)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

(三)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陆勤人员合格。 第五条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空降兵超过4cm),或虽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肘关节过伸或肘外翻不超过l 5度,无功能障碍,合格。 第六条手指残缺,影响功能的足趾残缺或指(趾)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七条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 第八条文身及文身瘢痕问题,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身体刺有“点、字、图案”的,不合格。身体刺有“点、字、图案”经手术处理后,仍留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或一处瘢痕直径超过2cm的,均不合格。 少数民族地区纯属风俗习惯的文身,着短装不影响军容的,合格。 男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不合格;男青年每耳扎耳眼1个(地区性或民族风俗习惯者可适当放宽),不影响军容的,合格;女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扎耳眼不影响军容的,合格。 第九条脉管炎,动脉瘤,中、重度下肢静脉曲张和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空降兵不合格。 第十条有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直径大于0.5cm 或超过2个),不合格。 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1年以上无后遗症,合格。 有胸、腹腔手术(含微创手术)或准分子激光手术史的,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或送检单位出具健康证明。 第十一条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包茎,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关于学生应征入伍政治审查的通知

关于学生应征入伍政治审查的通知 各系(院): 近期全国正在开展冬季征兵,我院各院系均有学生应征入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的规定,对符合条件应征入伍的同学要进行政治审查工作。征兵政治审查工作,是确保兵员政治合格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军队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军队高度集中统一和纯洁稳定的重要保证。根据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的要求,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衡量、质量第一的原则。要如实反映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为了更好的做好我院征兵政治审查工作,保证我院高质量如期完成征兵政审工作,请各院系按照如下程序办理: 1、学生如实填写《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该表由征兵单位发放)和《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应征入伍政治审查表》(该表由我院人武部监制,见通知附件,系部自行打印发放)。《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样式如下图所示。

2、班主任审核学生填写的《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和《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应征入伍政治审查表》。没有完整、如实填写《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和《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应征入伍政治审查表》的,班主任不得签署意见。如果审核无误,班主任(辅导员)在《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和《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应征入伍政治审查表》上签署对其本人的客观、如实的评价,并签名。 3、班主任在初审后,系部分管学生工作的总支副书记(或书记)需要在《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应征入伍政治审查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4、学生凭班主任和系部审核通过的《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和《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应征入伍政治审查表》到学生工作处(大活中心209)审查备案。 5、通过学工处审查备案后,学生凭《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应征入伍政治审查表》至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党院办盖章。 6、办理上述手续后,学生把《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应征入伍政治审查表》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209备案。政审工作结束。 学生工作处、人武部 2009-11-13

市义务兵征收细则

市义务兵征收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防建设,保证兵员征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市人民政府警备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征兵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具有本市户籍的公民和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征兵工作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各级武装部是政府的兵役机关,在上级军事机关和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征兵工作的组织计划,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第五条征兵工作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市委书记、市长分别任征兵领导小组第一组长和组长,政府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人武部部长、政委任副组长。 乡镇、街道征兵工作在同级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领导下,成立征兵工作站,由书记、乡镇长(主任)任第一站长、站长,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征兵工作。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征兵工作,根据市政府的安排和要求,在本单位党委领导下,责成有关部门具体组织承办。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成立征兵办公室,由市人武部、宣传、教育、公安、卫生、民政和财政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征兵工作。 第七条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征兵工作。

宣传部门负责对征兵法律、法规、命令以及有关政策的宣传,做好征兵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应征青年的政治审查及由于政治原因退兵的复核;负责义务兵入伍的户口注销和退役士兵接收落户工作;协助兵役机关对违犯兵役法律法规和本细则规定的人和事开展调查取证及相关处罚工作;依法查处妨碍征兵工作的案(事)件。 卫生部门负责对应征公民进行体格检查,指导应征公民所在单位搞好病史调查,配合兵役机关做好因身体原因退兵的复查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准确提供适龄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有关证明材料,督促各学校落实征兵有关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做好义务兵家属的优待和退伍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确保各项优待安置政策的落实。 财政部门负责征兵工作的经费保障。 人劳社保部门协助有关单位做好职工的征集、退役后的复工、复职工作,负责落实退役士兵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保费补助;会同民政部门做好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 第三章兵役登记 第八条当年12月31日前满18周岁至21周岁的适龄男性公民应当按规定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兵役登记。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登记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亲属代登。 女性公民的征集按省有关规定办理。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国防部关于颁发《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通知 (2003年9月2日〔2003〕2号国防部文件) 各军区征兵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为搞好征兵体检工作,保证新兵的身体质量,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工作条例》和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重新修订了《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现印发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1991年9月30日国防部征兵公室《关于印发<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等的通知》即行废止。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 一、组织领导工作 (一)征兵体格检查工作(以下简称体检)在各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的具体安排和指导下,由地方各级卫生部门负责。根据本地区征兵任务,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抽调医务人员,组成若干个体检组,设立若干个体检站,对应征公民进行体格检查。有条件的县(市、区)也可指定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负责体检。 (二)各级征兵办公室,应有1名卫生行政领导干部参加,并设体检指导小组。其主要任务是:筹建体检组,组织实施医务人员训练,检查、指导体检组的工作,负责办理共他有关体检工作事宜。 (三)为保证体检质量,要选调思想好、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工作

认真、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务人员参加体检工作。有征兵体检经验的医务人员应不少于1/3,主检医师由经验丰富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 体检组一般由18~20人组成:主俭医师1人,内科医师2人,外科医师2人,耳鼻咽喉科医师1人,眼科医师1人,口腔科医师1人,检验人员2人,特检人员1人,放射人员1人,护士3~5人,统计员1人,联络员2人。每组日检量以不超过100人为宜。 (四)体检组的主要任务: 1、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和征兵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应征公民进行体检,并作出体检结论,体检结论应予以严格保密。以明显不合格者,一般可作单科淘汰,但须经主检医师审定并签字。 2、根据受检者的实际,进行宜传教育,解除思想顾虑。 3、做好登记、统一计和体检档案管理工作及体检工作总结。 (五)应证公民送站前,基层单位要按照《应征公民送检评选条件》(附后),对经过兵投登记确定为当年的预证对象进行目测和病史调查,择优选送体检对象。送检人数,一般应控制在征兵任务数的2~3倍。 (六)主检医师对各科发现的病症,特别是重要器官的阳性体征,应进行必要的复查体检结沦要抓住重点、全面衡量、严格把关。对心、肺、肝、脾等重要器官的病症、传染性疾病、慢性疾病以及《标准》边缘的向题,应从严掌握。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病症,可会同有关专科医师根据《标准》总的精神和疾病的性质、程度及发展,做出结论。

1-5-3-2010年国家鼓励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兵役政策50问

2010年国家鼓励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兵役政策50 问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防部征兵办公室 1. 国家鼓励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这里的“高校毕业生”如何界定? 指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学生、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学生。 征集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以男性为主,女性应届毕业生征集根据军队需要确定。 2. 公民应征入伍需要满足哪些政治条件? 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

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等等。 3. 公民应征入伍要满足哪些基本身体条件? 应征入伍的公民要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10%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陆勤岗位视力标准,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4.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年龄条件有何要求? 高职(专科)毕业生当年为18-23周岁,本科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到当年24周岁。

北京市体检机构基本标准

北京市体检机构基本标准 附件2: 北京市体检机构基本标准 一、健康体检机构基本标准 ,一,科室设臵: 1、体检科室:主检室、内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妇科。 2、医技科室:检验科、放射科、心电图室、“B”超室、消毒室、统计室。 ,二,人员: 医务人员须具备相应资格~是经注册的医师、护士。 按每日体检120-150人计算: 1、至少有10名体检医师:主检1-2人、内科2-3人、外科2人、耳鼻喉科1-2人、眼科2人、口腔科1人、妇科1人。 主检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担任~其余各科均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担任。 2、至少有6名体检护士。 3、各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三,房屋: 2各体检室面积不少于15m。 ,四,设备: 有关设备须有北京市计量监督部门发放的合格证。 1、基本设备: ,1,内科:血压表、听诊器、叩诊锤。 ,2,外科:身高体重计、关节测量尺、石腊油、肛门镜、红外乳腺诊断仪。 ,3,耳鼻喉科:额镜、耳镜、音叉、鼻镜、鼻咽镜、喉镜、间接喉镜、压舌板。 ,4,口腔科:口镜、镊子、探针。

,5,眼科:标准对数视力表、色盲检查图、眼底镜、裂隙灯、眼压计、检眼灯或手电筒、遮眼罩。 ,6,妇科:妇科检查床、窥阴器、酒精灯、刮板、载片。 ,7,检验科:显微镜、离心机、尿分析仪、血球分析仪、全自动,或半自动,生化分析仪、洗板机、酶标分析仪、恒温箱、电冰箱。 ,8,放射科:X—光机。 ,9,心电图室:心电图机。 ,10,B超室:B超显像仪、超声图像热敏打印机。 ,11,消毒室:高压灭菌设备、紫外线灯。 ,12,综合:各科检查床、蛇皮灯、手电筒、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器械、消毒盘子、镊子、碘酒、酒精、棉球、纱布等。 2、有与开展体检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及试剂。 ,五,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技术操作规程。 注:录用公务员体检~药品从业人员体检、机动车驾驶员体检、特殊工种工作人员体检等专项体检均需参加《健康体检机构基本标准》执行。 二、征兵体检机构基本标准 ,一,科室设臵: 1、体检科室:主检室、内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妇科。 2、医技科室:检验科、放射科、心电图室、消毒室、统计室及体检资格档案室。 ,二,人员: 医务人员须具备相应资格~是经注册的医师、护士。 按每日体检80-100人计算:

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 工作的通知》 〔2002〕参联字1号 一、扩大征集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范围,适当增加试点全日制高等学校的数量。征集的对象为本人自愿入伍的男性学生,并可征集部分女性学生。征集在校大学生的数量,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征集任务数内统筹安排,按非农业户口青年征集。 二、规范政审办法 对体检合格应征大学生的政治审查工作,主要由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保卫部门具体承办。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原籍所在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 就读学校对应征大学生的政治审查的具体办法是:学生所在系对学生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进行初审,将审查结果填写到《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栏;学校保卫部门在初审的基础上,对应征大学生进行复审,将复审结果填写到《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村、居委会或企业事业单位鉴定意见”栏;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应征大学生的审查意见,填写到《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查意见”栏;学校负责将综合审查意见填写到《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综合审查意见”栏。 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政治审查工作的具体办法是:由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将《应征在校大学生协查函》和《应征在校大学生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调查表》,寄往学生原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原籍县(市、区)公安部门对高等学校学生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情况组织政治审

查,在《应征在校大学生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调查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发回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应征大学生原籍县(市、区)公安部门,对应征大学生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情况要抓紧调查,认真负责,按照规定的时限发回调查意见。 高等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综合各方面意见后,签署政审结论意见。《应征在校大学生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调查表》作为《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附件一并装入本人档案。 三、妥善安排学业 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应尽可能安排他们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以根据其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并保留学籍到退役后一年内。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其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四、适当减免学费 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五、认真安排退役后的复学 各高等学校要切实做好退出现役后的复学工作,保证退役大学生能够及时复学。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 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

2020征兵体检眼科试题教学教材

2020征兵体检眼科试 题

2020年**人民医院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办法试题 (眼科) 科室:姓名: 一、填空题(2分/空,共60分,) 1、视力检查方法:用标准对数视力表进行检查。受检者应立于距视力表 m或 m处,一手持遮眼板遮住一眼,双眼交替检查,一般先右后左。检查裸眼视力,指认视标从行开始,查到行,每个视标辩认不超过秒钟,受检者能顺利辨别个视标即可指认下一行。 2、记录方法:按5分记录法(缪氏记录法)记录,能全部辨认该行视标或正确辨认该行以上视标,记录为该行视标值;达不到半数,记录为比该行视力低一行的视标值 3、矫正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应用显然验光法检查矫正视力及矫正度数,矫正视力查到4.8行,并记录最低矫正度数。矫正度数为与之和。 4、视力复查不得超过次,每次检查后,应休息半小时再复查,以当日最后一次为准 5、色觉检查应用色觉检查图谱进行检查,受检者眼与图谱距离为cm,视线与图谱,辨认每张图片不超过秒,图片的检查次序随机选择,检查结果应根据所用图谱的规定评定单色。 6、外眼一般检查:注意眼的外形、眼球位置,有无突出、凹陷、等。

7、眼球运动检查:观察眼球活动度、是否正常、有无 等 8、泪器检查:注意泪腺有无肿大、压痛,泪点位置有无异常、闭塞,压迫泪囊部观察有无分泌物溢出及。 9、结膜检查包括、、,分别注意有无充血、水肿、干燥、胬肉等;有无充血、乳头肥大、滤泡增生、瘢痕等;注意有无血管模糊、滤泡增生、乳头肥大及粘连等。 10、角膜检查:用检查。注意角膜透明度、有无胬肉伸入、溃疡血管翳,痕以及准分子激光手术情况等。 11、及一般不做检查,但准分子激光手术术后必须做眼底检查。 12、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度,不合格。 13、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眼底检查正常,除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外合格。 14、巩膜检查:在检查的同时,注意巩膜色泽、有无结节、黄染充血及触痛等。 二、判断题(2分/题,共10分) 1、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不影响视力的角膜云翳,合格。 ()

《2020征兵应征公民体检标准》摘要

《2020征兵应征公民体检标准》摘要 第一章外科 第一条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条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一)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二)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第三条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四条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乳腺肿瘤,不合格。单纯性甲状腺肿,条件兵不合格。 第五条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 (二)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X线片显示骨折线消失,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条件兵除外); (三)关节弹响排除骨关节疾病或损伤,不影响正常功能的; (四)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仅陆勤人员); (五)轻度胸廓畸形(条件兵除外)。 第六条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存在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七条下蹲不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条件兵超过4cm),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轻度下蹲不全(膝后夹角≤45度),除条件兵外合格。

第八条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九条恶性肿瘤,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良性肿瘤、囊肿,其他部位长径超过3cm的良性肿瘤、囊肿,或虽未超出前述规定但影响功能和训练的,不合格。 第十条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第十一条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第十二条脉管炎,动脉瘤,中、重度下肢静脉曲张和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条件兵不合格。 第十三条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肛旁脓肿,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 (二)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1年以上,无后遗症; (三)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8cm以下的混合痔。 第十四条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单睾,隐睾及其术后,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轻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条件兵除外); (二)无自觉症状的睾丸鞘膜积液,包括睾丸在内不大于健侧睾丸1倍(条件兵除外); (三)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后1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 (四)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数量在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5cm以下; (五)包茎、包皮过长(条件兵除外); (六)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

应征公民政治审查标准

应征公民政治审查标准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 关于颁发《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的通知 (〔2004〕政联字第1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征集义务兵和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的政治审查。 第三条征兵政治审查工作,是确保兵员政治合格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军队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军队高度集中统一和纯洁稳定的重要保证。 第四条征兵政治审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衡量、质量第一的原则。 第五条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征兵政治审查应当以应征公民本人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 第六条征兵政治审查工作在地方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各该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安排,由同级机关具体负责。 第二章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第七条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国家,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第八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一)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着、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着作的。 (二)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罪,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年满1 6周岁不满18周岁有严重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三)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四)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五)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 (六)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七)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功法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 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2015年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

2015年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 一、组织领导工作 (一)征兵体格检查工作(以下简称体检)在各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的具体安排和指导下,由地方各级卫生部门负责。根据本地区征兵任务,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抽调医务人员,组成若干个体检组,设立若干个体检站,对应征公民进行体格检查。有条件的县(市、区)也可指定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负责体检。 (二)各级征兵办公室,应有1名卫生行政领导干部参加,并设体检指导小组。其主要任务是:筹建体检组,组织实施医务人员训练,检查、指导体检组的工作,负责办理共他有关体检工作事宜。 (三)为保证体检质量,要选调思想好、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务人员参加体检工作。有征兵体检经验的医务人员应不少于1/3,主检医师由经验丰富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体检组一般由18~20人组成:主检医师1人,内科医师2人,外科医师2人,耳鼻咽喉科医师1人,眼科医师1人,口腔科医师1人,检验人员2人,特检人员1人,放射人员1人,护士3~5人,统计员1人,联络员2人。每组日检量以不超过100人为宜。 (四)体检组的主要任务: 1、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

查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和征兵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应征公民进行体检,并作出体检结论,体检结论应予以严格保密。以明显不合格者,一般可作单科淘汰,但须经主检医师审定并签字。 2、根据受检者的实际,进行宜传教育,解除思想顾虑。3、做好登记、统计和体检档案管理工作及体检工作总结。 (五)应证公民送检前,基层单位要按照《应征公民送检评选条件》(附后),对经过兵投登记确定为当年的预证对象进行目测和病史调查,择优选送体检对象。送检人数,一般应控制在征兵任务数的2~3倍。 (六)主检医师对各科发现的病症,特别是重要器官的阳性体征,应进行必要的复查体检结论要抓住重点、全面衡量、严格把关。对心、肺、肝、脾等重要器官的病症、传染性疾病、慢性疾病以及《标准》边缘的问题,应从严掌握。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病症,可会同有关专科医师根据《标准》总的精神和疾病的性质、程度及发展,做出结论。 (七)体检组织应向部队接兵医师介绍情况,并吸收其参加主检工作。接兵医师主要是协助主检医师做好体检结论,了解受检对象的体格情况,指导接兵人员对预定的新兵进行家访。交接双方对受检对象体检结论意见不一致时,应根据(标准)与《办法》的规定,进行充分协商论证,做出科学、合理的结论,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标准。

2020征兵体检外科试题

2020年** 人民医院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办法试题 (外科) 科室:姓名:一、填空题(2分/题,共36空) 1、男性身高cm 以上, 女性身高cm 以上, 合格。 2、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 合格 (一)男性: 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 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二)女性: 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3、人体测量:男性着短裤, 女性着内衣和短裤 身高测量: 受检者立正姿势站于身高计平板上, 、、三点紧靠标尺,身高计水平尺紧贴头顶,以cm为单位记录。 体重测量: 检查前应将体重计校正到, 受检者立于体重计路板中心站稳, 防止故意摇晃或, 以kg 为单位记录。 4、关节检查 (一)颈部: 做前屈、后仰、侧弯及旋转动作。注意有无、等。(二)肩关节:前屈、外展、后伸各2次,前后回旋各 3 次。观察肩关节活动情况、有无及。 (三)肘关节:伸屈各 3 次,做内旋、外旋动作, 检查肘关节功能及功能。遇有肘过伸、肘外翻的, 应当测量过伸、外翻角度。 5、下肢不等长的测量: 受检者仰卧在硬床上, 双腿自然伸直并拢, 躯干

长轴的延长线应通过双足之间, 用钢卷尺或软尺分别测量两侧至的长度, 以cm 为单位记录 6、膝内翻的测量:受检者直立,两内踝并拢,以皮肤刚接触为 度,测量间的距离, 以cm为单位记录 7、膝外翻的测量:受检者直立,两股骨内髁并拢,以皮肤刚接触为度, 测量间的距离,以cm为单位记录 8、胸部: 观察胸廊是否对称、有无畸形、肿物、瘢痕等。 胸廊畸形的判断: 正常: 胸围cm= 身高cm±8cm 狭小胸: 胸围cm<1/2 身高cm-10cm 鸡胸、桶状胸: 左右径与前后径之差小于cm 扁平胸: 左右径与前后径之差大于cm 轻度胸廓畸形: 介于正常与构成狭小胸、鸡胸、桶状胸、漏斗胸、扁平胸诊断之间的胸廓改变 9、足底: 观察足底弓情况, 注意有无重度皲裂等情况。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的判定: 从足内侧观察, 与完全贴合。10、面颈部文身, 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 cm 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cm 的文身, 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 女性文唇, 不合格。 11、腋臭轻重程度的判定: 重度: 正常着装在米左右的距离有明显腋臭气味

(整理)中国人民解放军征兵体检标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征兵体检标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后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以及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适用于本标准。 第二章外科项目 第三条男性身长162cm以上,女性身长160cm以上,合格。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60cm,女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58cm。 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 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 第四条颅脑畸形,颅脑手术、脑外伤及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颈强直,斜颈,Ⅲ度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重度男性乳房发育征,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第五条先天性四肢、关节及脊柱发育不良造成畸形或者功能障碍,骨、关节、软组织、滑囊伤病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病症,不合格。 轻度胸廓畸形(潜艇专业除外);单纯性骨折,治愈一年后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合格。 第六条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或者虽未超过规定范围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七条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功能的拇外翻,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八条恶性肿瘤或者有恶变可能的良性肿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 第九条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其中,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不合格。 第十条较大面积或者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且直径超过2cm,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者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 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风俗习惯的文身,着短装不明显影响军容的,合格。 第十一条有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直径大于0.5cm或者超过两个的混合痔,不合格。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的,合格。 第十二条影响功能的泌尿生殖器官畸形或者发育不全,隐睾,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

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1

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 姓名 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制发

说明 一、本表一律用规定的汉子简化字填写,用钢笔(蓝黑色或黑色墨水)书写,字迹要工整。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栏目内填写不下的可填写在附页上。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 二、“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姓名、工作单位、职业、政治面貌”栏以及之前各项,由本人如实填写,其中:“户籍情况”指本人是农业或非农业户口(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何时、何地、何人介绍加入何种组织、担任何种职务”指本人曾加入过何种社会团体、宗教组织等并在其中任何职务。 三、“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成员姓名、工作单位、职业、政治面貌”栏,用于“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单位征集的新兵”的政治审查,由指定负责政审调查的人员填写,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政审组进行复查,负责人签字。 四、“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栏,由应征公民最后就读学校的原班主任或指定负责审查的人员填写,并加盖学校印章;在外地就学,其学校无法直接填写本栏目的,应附原就读学校的证明材料。对全日制高等院校自愿入伍的在校学生,由学生所在院(系)负责填写。 五、“村(居)委会或企业事业单位鉴定意见”栏,凡本人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查的人员填写;本人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的村(居)委会负责审查的人员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对全日制高等院校自愿入伍的在校学生,由学校分管部门负责人填写。 六、“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查意见”栏,由本人常住户口所在的公安派出所负责审查的人员填写,并加盖派出所印章。未设公安派出所的乡(镇、街道)由驻乡(镇、街道)民警负责审查填写,并加盖户口登记机关专用章。对全日制高等院校自愿入伍的在校学生,由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负责填写。 七、“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综合审查意见”栏,由应征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负责综合审查的人员填写,并加盖乡(镇、街道)印章。对全日制高等学校自愿入伍的在校学生、有学校负责填写。 八、“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政审结论意见”栏,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政治审查组对各方面审查情况进行复查核定,作出政审结论意见,由负责人签字并加

2020年当兵学校政审材料范文当兵政审材料范文

当兵学校政审材料范文当兵政审材料范文对于从未接触过这份表格的人来说,在拿到这份表格时会对如何填写表格而感到不知所措。因此要求先把内容填写在草稿上面,然后请字写的比较好的人抄到正式表格中,毕竟如果通过了,这份表格就会伴随你一生,因此字要好看一点。 《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应征公民在通过体检后需要填写的一份介绍自身及家庭政治背景的表格。只有政治审查通过,公民才会被部队招收。 第一,填写政审表不能有任何涂改和污点,一旦涂改或污损即为废表,不能再用。通常个人填写时应先认真看清楚填表说明。本表一律用规范汉字填写,用钢笔(蓝色或黑色墨水)书写,字迹要工整。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在用其它纸张做初稿,在需填写内容核对无误后再抄写到政审表上。 第二,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是统一印制、下发和使用的,所有个人复印、打印等非正式下发的一概无效。 第三,需异地单位填写政审内容时,往往就是由于邮寄过程较长而出现误时误事,如果你的政审表是做为普通邮件邮寄,肯定要耽

误时间,最好是使用邮政快递(EMS)的方式,这样才能保证按时收到。 第四,表格填写中相关注意事项 事项1、姓名:按照 ___及户口册上名字填写 ___和户口册上的名字必须一致;特别是书写“杨”字要注意繁简区别。 事项2、曾用名: ___及户口册上没有的一律不准填写。 事项3、出生年月:按照 ___、户口册上日期填写,严禁填写自行更改过的日期。 事项4、性别:这一栏就不多说了。 事项5、名族:按照 ___、户口册上的信息填写,不准乱填写; 事项6、宗教信仰:大家要特别注意,一律填写( 无) 事项7、文化程度:以自己的最高毕业证书为准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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