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轮发电机基本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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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轮发电机基本技术条件

水轮发电机基本技术条件

附加说明GB7894-87 目录 l 适用范围 2 技术要求 3 成套供应范围 4 试验项目及验收规则 5 标志、包装、运输及保管 6 制造厂的保证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与水轮机直接或间接连接的 3相、50Hz 立式或卧式凸极同步发电机(以下简称水轮发电机)。

凡本标准未规定的事项,均应符合 GB755 《电机基本技术要求》中有关规定。

2 技术要求 2.1 水轮发电机应能在下列使用条件下连续额定运行:a .海拔不超过 1000m ;b .冷却空气温度不超过 40 C ;C .水内冷水轮发电机直接冷却部分的进水温度应在 35〜45 C,水的导电率不大于 2〜5卩/ cm ;d •空气冷却器、油冷却器和水内冷水轮发电机的热交换器的进水温度,根据用户要求在 订货协议中规定;12500kVA 及以下的水轮发电机冷却器的进水温度不超过28 C ;e .安装在掩蔽的厂房内。

当水轮发电机的使用条件与上述各条件有差异时,应在专用技术条件中说明。

2. 2 在下列情况下,水轮发电机应能输出额定功率:a .在额定转速和额定功率因数时,电压与其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b .在额定电压时,频率与其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 ±1 %;C •在电压与频率同时发生偏差(两者偏差分别不超过±5%和±1 %)且均为正偏差时,两者偏差之和不超过 6%; 若电压和频率不同时为正偏差时, 两者偏差的百分数绝对值之和 不超过 5%。

当电压与频率偏差超过上述规定值时应能连续运行,此时输出功率以励磁电流不超过额 定值、定子电流不超过额定值的 1O5 %为限。

2. 3 水轮发电机的额定功率因数为:a .额定功率为125000kVA 及以下者不低于 0.8 (滞后);b. 额定功率大于 125000kVA 但不超过 350000kVA 者不低于 0.85 (滞后);C .额定功率大于 350000kVA 者不低于0.9 (滞后)。

大中型水轮发电机基本技术条件

大中型水轮发电机基本技术条件

CAfb2-04 SL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替代SD152-87大中型水轮发电机基本技术条件Fundament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large and medium hydrogenerators2004-××-××发布 2004-××-××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SL/T前言本标准是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局总局科[2001]1号文“关于下达2001年度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技术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及主编单位的通知”修订的。

编写遵照了GB/T1.1-2000的规定,并参照了GB/T7894、GB8564、DL/T622等有关标准,非等效采用IEC60034-1:1996。

本标准在原标准的基础上,根据水电机组的技术进步与发展,结合近20年来大中型水轮发电机招标、设计、制造、安装及运行方面的经验,针对原标准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作了如下修改:——总体结构及条文编排作了重大调整;——增补了使用环境条件、总体结构、定子水直接冷却、弹性金属塑料推力瓦、制动、灭火、冷却系统、检测系统及其他辅助设备、试运行及保证期等方面的一些条文;——对推力轴承瓦容许最高温度、绕组介质损失角正切增量、转子容许飞逸时间、定转子圆度、定转子间气隙差值、装有轴承机架的双幅振动容许值指标及限值作了调整或提高;——对最大容量、直接冷却进水温度、转动部分材料、最大允许应力、绕组及定子铁心允许温升限值、高海拔温升限值修正、整机起晕电压、噪声限值、镜板硬度及精度等条文作了修改。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主持机构: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局解释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主编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王树清、尤超、孟敏、王华军、易卜吉、覃利明、邵建雄、刘景旺、江万宁、熊腾晖、樊路琦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王庆明体例格式审查人:陈登毅1目次1 适用范围 (1)2 引用标准 (2)3 使用环境条件 (3)4 一般技术要求 (4)4.1 总体要求 (4)4.2 工作应力 (4)4.3 铸锻件 (5)4.4 焊接 (5)4.5 涂层 (5)5 总体结构 (7)6 额定值及参数 (9)7 温度及温升 (11)7.1 绕组、定子铁心等部件允许温升限值 (11)7.2 非基准运行条件和定额时温升限值的修正 (11)7.3 轴承温度 (12)8 绝缘及耐受电压 (13)8.1 绝缘性能 (13)8.2 耐受电压及试验 (13)9 电气及运行特性 (15)9.1 容量 (15)9.2 波形畸变系数 (15)9.3 特殊运行要求 (15)10 机械特性 (17)11 推力轴承和导轴承 (19)12 制动系统 (20)12.1 机械制动装置 (20)12.2 电气制动装置 (20)13 灭火系统 (21)14 冷却系统 (22)2SL/T14.1 通风冷却系统 (22)14.2 轴承冷却系统 (22)14.3 纯水处理系统 (22)14.4 冷却系统管路及支撑 (23)15 励磁系统 (24)16 检测系统 (25)16.1 温度检测 (25)16.2 油位及其他检测 (25)17 其他辅助设备 (27)18 试验 (28)19 铭牌 (30)20 包装、运输、保管 (32)21 试运行及保证期 (34)附录A水轮发电机及附属设备供货范围(资料性附录) (35)附录B备品备件(规范性附录) (36)附录C专用工具(规范性附录) (37)附录D技术资料(资料性附录) (38)3SL/T 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与水轮机直接连接的3相50Hz、额定容量为25MVA及以上的立轴凸极同步发电机(以下简称水轮发电机)。

水轮机基本技术条件

水轮机基本技术条件

水轮机基本技术条件Fundament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for hydraulic turbinesGB/T 15468—1995目次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2 引用标准3 术语、符号4 技术要求5 技术保证6 供货范围和备品备件7 资料与图纸8 检验与验收9 铭牌、标志、包装、运输及保管10 安装、运行与维护附录A反击式水轮机效率修正公式(补充件)附录B水轮机设备的仪表(补充件)附录C水轮机备品备件表(补充件)附加说明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为水轮机产品的基本标准,规定了水轮机产品的技术要求与保证、设备供货范围与备品备件、检验与验收、包装、运输及保管、安装、运行和维护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是水轮机产品的设计、制造的依据。

可供水轮机招标、订货、签订合同条款或技术协议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容量为10MW及以上、转轮直径为1m及以上的混流式、斜流式水轮机以及转轮直径为2m及以上的轴流式水轮机,还适用于容量为10MW及以上的冲击式水轮机。

尺寸及容量小于上述条件的可逆式、贯流式水轮机可参照使用。

当水轮机产品的性能、结构、运行等方面超出本标准时,按供需双方签订的技术条款或技术协议的规定执行。

2 引用标准GB191—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2423.4-93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现程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GB 2537-81汽轮机油GB8564—88 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7233—87 铸钢件超声探伤及质量评级标准GB 9444-88 铸钢件磁粉探伤及质量评级方法GB 11805-89 大中型水电机组自动化元件及其系统基本技术条件 GB/T 15469-1995 反击式水轮机空蚀评定JB 3160-82 水轮机通流部件技术条件3 术语、符号3.1 水位3.1.1 正常蓄水位 nomal pool level(Z x)指水库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满足设计兴利要求,在开始供水时应蓄到的高水位。

水轮发电机基本技术条件

水轮发电机基本技术条件

水轮发电机基本技术条件GB/T 7894――20211.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与水轮发电机直接连接、额定容量为25MVA及以上的三相50Hz凸极同步发电机(一下简称水轮机发电机)。

额定容量小于25MVA或频率为60Hz的出口水轮发电机可参照执行。

2.使用环境条件A) 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m(以黄海高程为准); B) 冷却空气温度不超过40 ℃;C) 空气冷却器、油冷却器和水直接冷却定子绕组的热交换器进水温度不高于28 ℃,不低于5 ℃;D) 水直接冷却定子绕组的进水温度为30v℃~40℃,25 ℃时水的电导率不大于0.4μS/cm~2.0μS/cm,pH值为6.5~9.0,硬度小于2μmol/L; E) 安装在掩蔽的厂房内; F) 厂房内相对湿度不超过85%;G) 使用地点地震烈度与对应的设计加速度见表1。

表 1 不同地震烈度设计加速度值设计加速度水平方向垂直方向 7 0.2g 0.1g 地震烈度/度 8 0.25g 0.125g 9 0.4g 0.2g 注:g为使用地点的重力加速度。

3、额定值及参数 3.1容量3.1.1 允许用提高功率因素的方法吧水轮发电机的有功功率值提高到额定容量(视在功率)值。

3.1.2 水轮发电机应具有长期、连续进相和滞相运行的性能。

其允许进相和滞相运行的容量和运行范围及带空载线路允许的充电容量由GB/T 7894――2021用户与制造商协商并在专用技术协议中规定。

进相运行:滞相运行:5.2 额定功率因素水轮发电机的额定功率因素宜为:a) 额定容量为100MVA及以下者,不低于0.85(滞后);b) 额定容量大于100MVA但不超过250MVA者,不低于0.875(滞后); c) 额定容量大于250MVA但不超过650MVA者,不低于0.9(滞后); d) 额定容量大于650MVA者,不低于0.925(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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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水轮发电机基本知识介绍

(整理)水轮发电机基本知识介绍

水轮发电机基本知识介绍一. 关于发电机电磁设计水轮发电机电磁设计的任务是按给定的容量、电压、相数、频率、功率因数、转速等额定值和其他技术要求来确定发电机的有效部分尺寸、电磁负荷、绕组数据及性能参数等。

水轮发电机电气参数的选择,主要依据电力系统对电站电气参数和主接线的要求,同时根据《水轮发电机基本技术条件》、《导体和电器设备选择设计技术规定》等相关规范来选择,当然也要根据具体电站的要求。

在电磁设计过程中考核的几个主要参数:磁密,定、转子线圈温升,短路比,主要电抗,效率,飞轮力矩。

二. 电磁设计需要输入的基本技术数据(一)额定容量、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和功率因数的关系Φ--发电机输出电流在时间相位上滞后于电压的相位角额定容量S=√3U N I N =22Q P有功功率P=√3U N I N cos φ=S ·cos φ无功功率Q=√3U N I N sin φ=S ·sin φcos φ= SP (二)发电机的电磁计算需要具备以下基本的额定数据:功率/容量,功率因数,电压,转速(极数),频率,相数,飞轮力矩(转运惯量)1. 额定容量(视在功率)或者额定功率(有功功率)S=φcos P (kV A / MV A ) P=水轮机额定出力×发电机效率 (kW / MW )发电机的容量大小更直接反映发电机的发电能力。

有功功率结合功率因数才能完整反映发电机的输出功率能力。

2. 额定功率因数cos φ发电机有功功率一定时,cos φ的减小,可以提高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的功率极限,提高发电机的稳定运行水平;同时由于增大了发电机的容量,发电机造价也增加。

相反,提高额定功率因数,可以提高发电机有效材料的利用率,并可提高发电机的效率。

近年来由于电力系统容量的增加,系统装设同步调相机和电力电容器来改善其功率因数,以及远距离超高压输电系统使线路对地电容增大,发电机采用快速励磁系统提高稳定性,使发电机额定功率因数有可能提高。

水力发电机技术参数

水力发电机技术参数

水力发电机技术参数1.引言水力发电机是一种利用水流能量转换为电能的装置。

在水力发电系统中,水流经过水轮机,驱动发电机旋转,最终产生电能。

为了评估水力发电机的性能和选择适合的设备,需要了解一些重要的技术参数。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水力发电机技术参数。

2.额定功率额定功率是指水力发电机在设计条件下能够连续稳定输出的功率。

通常以千瓦(kW)为单位进行表示。

额定功率是选择水力发电机的重要参数,需要根据实际需求和水源条件进行合理的选择。

3.净落差净落差是指水流从引水口到出水口之间的垂直高度差,也被称为水头。

净落差是确定水力发电机输出电能的重要参数之一。

较大的净落差可以提供更高的水头压力,从而产生更大的功率。

4.流量流量是指水流通过水力发电机的速度和体积。

通常以立方米每秒(m³/s)为单位进行表示。

流量是水力发电机输出功率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

较大的流量可以提供更多的水流能量,从而产生更大的功率。

5.效率效率是指水力发电机将水流能量转化为电能的能力。

以百分比(%)表示。

高效率的水力发电机可以更有效地利用水流能量,减少能源浪费。

因此,在选择水力发电机时,应注意其效率水平。

6.装机容量装机容量是指水力发电机能够提供的最大功率。

通常以千瓦(kW)为单位进行表示。

装机容量是评估水力发电机性能的重要指标之一。

根据实际需求和电力负荷,选择合适的装机容量可以保证电力供应的稳定性。

7.调速范围调速范围是指水力发电机在运行时能够调整的转速范围。

通常以百分比(%)表示。

较大的调速范围意味着水力发电机在应对不同水流条件和负荷要求时具有更好的灵活性。

8.维护周期维护周期是指水力发电机需要进行例行维护的时间间隔。

通常以小时(h)为单位进行表示。

合理的维护周期可以保证水力发电机的长期稳定运行,延长设备寿命。

9.可靠性可靠性是指水力发电机在特定运行条件下正常运行的能力。

水力发电机应具有良好的机械和电气性能,以确保不间断、稳定的电力输出。

水轮发电机基本知识介绍

水轮发电机基本知识介绍

⽔轮发电机基本知识介绍⽔轮发电机基本知识介绍⼀. 关于发电机电磁设计⽔轮发电机电磁设计的任务是按给定的容量、电压、相数、频率、功率因数、转速等额定值和其他技术要求来确定发电机的有效部分尺⼨、电磁负荷、绕组数据及性能参数等。

⽔轮发电机电⽓参数的选择,主要依据电⼒系统对电站电⽓参数和主接线的要求,同时根据《⽔轮发电机基本技术条件》、《导体和电器设备选择设计技术规定》等相关规范来选择,当然也要根据具体电站的要求。

在电磁设计过程中考核的⼏个主要参数:磁密,定、转⼦线圈温升,短路⽐,主要电抗,效率,飞轮⼒矩。

⼆. 电磁设计需要输⼊的基本技术数据(⼀)额定容量、有功功率、⽆功功率和功率因数的关系Φ--发电机输出电流在时间相位上滞后于电压的相位⾓额定容量S=√3U N I N =22Q P有功功率P=√3U N I N cos φ=S ·cos φ⽆功功率Q=√3U N I N sin φ=S ·sin φcos φ= SP (⼆)发电机的电磁计算需要具备以下基本的额定数据:功率/容量,功率因数,电压,转速(极数),频率,相数,飞轮⼒矩(转运惯量)1. 额定容量(视在功率)或者额定功率(有功功率)S=φcos P (kV A / MV A ) P=⽔轮机额定出⼒×发电机效率(kW / MW )发电机的容量⼤⼩更直接反映发电机的发电能⼒。

有功功率结合功率因数才能完整反映发电机的输出功率能⼒。

2. 额定功率因数cos φ发电机有功功率⼀定时,cos φ的减⼩,可以提⾼电⼒系统稳定运⾏的功率极限,提⾼发电机的稳定运⾏⽔平;同时由于增⼤了发电机的容量,发电机造价也增加。

相反,提⾼额定功率因数,可以提⾼发电机有效材料的利⽤率,并可提⾼发电机的效率。

近年来由于电⼒系统容量的增加,系统装设同步调相机和电⼒电容器来改善其功率因数,以及远距离超⾼压输电系统使线路对地电容增⼤,发电机采⽤快速励磁系统提⾼稳定性,使发电机额定功率因数有可能提⾼。

水轮发电机技术规范(doc 31页)

水轮发电机技术规范(doc 31页)

水轮发电机技术规范(doc 31页)水轮发电机技术规范1.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水轮发电机组的安装及验收:a. 单机容量为15MW及以上;b. 其水轮机为混流式、冲击式时,转轮名义直径2.0m及以上。

c. 其水轮机为轴流式、斜流式、贯流式时,转轮名义直径3.0m及以上。

单机容量小于15MW的水轮发电机组和水轮机转轮的名义尺寸小于b、c项尺寸的机组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以使用下列标准的最的防电晕技术要求JB/T8660-1997 水电机组包装、运输和保管规范DL5017-93 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507-93 水轮发电机组起动试验规程DL/T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5011-92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机组篇SD287-88 水轮发电机定子现场装配工艺导则3. 总则3.0.1 机组的安装应根据设计单位和制造厂已审定的机组安装图及有关技术文件,按本规范要求进行。

但制造厂因改进设计而有特殊要求的,应按制造厂有关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

凡本规范和制造厂技术文件均未涉及者,应由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工程师,并通过监理工程师会同制造厂及有关单位拟定补充规定,报业主审批后执行,重大问题报主管部门备案。

当制造厂的技术要求与本规范有矛盾时,施工单位应通过监理工程师与制造厂协商解决。

3.0.2 水轮发电机组及其辅助设备的安装工程,除应执行本规范外,还应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现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环境保护、防火等规程的有关要求。

3.0.3 水轮发电机组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和订货合同规定。

设备到达接受地点后,施工单位应参与设备开箱、清点,检查设备供货清单及随机装箱单,并按"水轮发电机组包装、运输、保管条件"执行。

施工单位还应检查以下文件,以作为施工及质量验收的重要依据:a. 设备的安装、运行及维护说明书和技术文件;b. 全部随机图纸资料(包括设备装配图和零部件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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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轮发电机基本技术条件Fundament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hydraulic turbine generatorsGB7894—871987-05-12发布1988-01-01实施国家标准局发布1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与水轮机直接或间接连接的3相、50Hz立式或卧式凸极同步发电机(以下简称水轮发电机)。

凡本标准未规定的事项,均应符合GB755《电机基本技术要求》中有关规定。

2技术要求2.1水轮发电机应能在下列使用条件下连续额定运行:a.海拔不超过1000m;b.冷却空气温度不超过40℃;c.水内冷水轮发电机直接冷却部分的进水温度应在35~45℃,水的导电率不大于2~5μs/cm;d.空气冷却器、油冷却器和水内冷水轮发电机的热交换器的进水温度,根据用户要求在订货协议中规定;12500kVA及以下的水轮发电机冷却器的进水温度不超过28℃;e.安装在掩蔽的厂房内。

当水轮发电机的使用条件与上述各条件有差异时,应在专用技术条件中说明。

2.2在下列情况下,水轮发电机应能输出额定功率:a.在额定转速和额定功率因数时,电压与其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5%;b.在额定电压时,频率与其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1%;c.在电压与频率同时发生偏差(两者偏差分别不超过±5%和±1%)且均为正偏差时,两者偏差之和不超过6%;若电压和频率不同时为正偏差时,两者偏差的百分数绝对值之和不超过5%。

当电压与频率偏差超过上述规定值时应能连续运行,此时输出功率以励磁电流不超过额定值、定子电流不超过额定值的105%为限。

2.3水轮发电机的额定功率因数为:a.额定功率为125000kVA及以下者不低于0.8(滞后);b.额定功率大于125000kVA但不超过350000kVA者不低于0.85(滞后);c.额定功率大于350000kVA者不低于0.9(滞后)。

根据制造厂和订货方协议,允许制造其他功率因数的水轮发电机。

允许用提高功率因数的方法把水轮发电机的有功功率提高到额定视在功率。

2.4根据用户要求,并经用户与制造厂共同协商,制造厂可在产品设计中考虑满足在不超过1.15倍额定功率下连续过载运行的要求(12500kVA及以下的发电机除外)。

此时的电抗值与允许温升限值以及与连续运行有关的产品性能可由制造厂与用户商定。

连续过载运行的要求应在专用技术条件中说明。

2.5水轮发电机的额定电压应符合GB156《额定电压的规定》。

2.6水轮发电机的额定转速(r/min)在下列转速中选择:1500,1000,750,600,500,428.6,375,333.3,300,250,214.3,200,187.5,166.7,150,142.8,136.4,125,115.4,107.1,100,93.8,88.2,83.3,75,71.4,68.2,62.5,60,57.7,55.6,53.5,50,46.9。

根据制造厂和订货方协议,允许制造其他转速的水轮发电机。

2.7额定负载时的效率或加权平均效率应在专用技术条件中规定。

2.8根据用户要求,水轮发电机可兼作调相机运行。

当作过励调相机运行时,其无功功率应按转子额定电流确定;当作欠励调相机运行时,其无功功率应在专用技术条件中指明,并经新机鉴定试验确认。

2.9水轮发电机定子绕组接成正常工作接法时,在空载及额定电压下,线电压波形正弦性畸变率应不超过下列数值:a.额定功率大于300kVA者为5%;b.额定功率在300kVA及以下者为10%。

2.10水轮发电机在空载额定电压和额定转速时,线电压的电话谐波因数(THF)应不超过:a.额定功率在300~1000kVA者为5%;b.额定功率大于1000~5000kVA者为3%;c.额定功率大于5000kVA者为1.5%。

2.11水轮发电机在不对称的系统上运行时,如果任何一相的电流都不超过额定电流(I N)且负序电流分量(I2)与额定电流之比(标么值)为下列数值,应能长期运行:a.额定功率为125000kVA及以下的空气冷却水轮发电机,不超过12%;b.额定功率大于125000kVA的空气冷却水轮发电机,不超过9%;c.定子绕组采用水内冷的水轮发电机,不超过6%。

2.12水轮发电机在事故情况下短时不对称运行时,应能承受的负序电流分量与额定电流之比(标么值)的平方与允许不对称运行时间t之积(I2/I N)2t应为下列数值:a.空气冷却的水轮发电机,不超过40s;b.定子绕组采用水内冷的水轮发电机,不超过20s。

2.13空气冷却水轮发电机转子绕组应能承受2倍额定励磁电流,时间为50s。

水内冷和加强空气冷却转子绕组应能承受2倍额定励磁电流,时间为20s。

2.14水轮发电机在事故条件下允许短时过载,定子过电流倍数与相应的允许过载时间按表1确定,但达到表中允许过载时间的对应过载次数平均每年不应超过两次。

表1定子电流允许过载时间(min)定子额定电流定子绕组空气冷却定子绕组水内冷1.1 601.15 151.20 61.25 51.30 41.40 3 21.50 2 12.15水轮发电机在计算工作温度时绕组对机壳或绕组间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下式所求得的数值:RUP=+ 1000100/式中:R——绝缘电阻,MΩ;U——水轮发电机绕组的额定电压,V;P——水轮发电机的额定功率,kVA。

计算工作温度在专用技术条件中规定。

若温度低于计算工作温度时,按上式计算的绝缘电阻应按计算工作温度与测量时的温度之间每相差20℃或不足20℃时增加一倍。

水轮发电机绕组的绝缘电阻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低于0.5MΩ。

2.16水轮发电机和与其直接或间接连接的辅机,应能在飞逸转速下运转2min而不发生有害变形。

当调速系统正常工作时,允许水轮发电机在甩负荷后不经检查而并网。

2.17水轮发电机各部分结构强度应能承受电机在额定转速及空载电压等于105%额定电压下历时3s的三相突然短路试验而不产生有害变形。

2.18空气冷却及水内冷水轮发电机在规定的使用条件(见 2.1)及额定负载下定子、转子绕组和定子铁心等的最高温度不得超过表2的规定。

水轮发电机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其允许温升限值均应按GB755《电机基本技术要求》进行修正:a.水轮发电机额定电压超过11000V;b.使用地点海拔超过1000m;c.冷却空气温度超过40℃。

表2允许最高温度(℃)项号水轮发电机部件测量方法B级F级1 空气冷却的定子绕组电阻法或埋入式检温计法120 1402 定子铁芯埋入式检温计法或温度计法120 1403 水内冷定子、转子绕组和定子铁芯的出水温度温度计法或埋入式检温计法85 854 两层及以上的磁场绕组电阻法120 1405 表面裸露的单层磁场绕组电阻法130 1506 不与绕组接触的其他部件这些部件的温度不应达到使附近的任何绝缘或其他材料有损坏危险的数值7 集电环温度计法120 1302.19水轮发电机应能承受表3中规定的50Hz交流(波形为实际正弦波)绝缘介电强度试验,历时1min而绝缘不被揭穿。

注:①表3中所列出厂试验电压适用于在制造厂内进行总装配或完成定子、转子分装配的发电机。

其交接试验电压为出厂试验电压的0.8倍。

②对于在工地完成定子、转子分装配的发电机,如定子、转子已分别按表3通过耐压试验。

则在总装配后按出厂试验电压的0.8倍进行交接试验。

③额定功率为10000kVA及以上且额定电压为6300V及以上的水轮发电机,在进行交流绝缘介电强度试验前,应对定子绕组进行3倍额定电压的直流绝缘介电强度试验。

表3序号水轮发电机部件出厂试验电压(有效值)1 额定功率小于10000kVA的定子绕组2倍发电机额定电压加1000V,最低为1500V2 额定功率在10000kVA及以上的定子绕组:a.额定电压为6000~17000Vb.额定电压高于17000V2倍发电机额定电压加3000V按专门协议3额定励磁电压为500V及以下的转子绕组额定励磁电压高于500V的转子绕组10倍额定励磁电压,最低为1500V2倍额定励磁电压加4000V2.20额定功率为12500kVA及以上、额定电压为6300V及以上的水轮发电机定子绕组,在1.3倍额定相电压下进行整体电晕试验时,应无持续可见电晕。

2.21水轮发电机转子一般应具有阻尼绕阻(或具有阻尼作用的结构),如无阻尼绕组,应在专用技术条件中说明。

2.22水轮发电机的规定旋转方向,从非转动端看为顺时针方向。

如有特殊要求,应在专用技术条件中规定。

2.23水轮发电机的结构应便于检修,在结构允许的条件下应在不吊出转子和上机架的情况下,能更换定子绕组线棒和转子磁极,并能对绕组端部和定子铁芯背部等处进行预防性观察,以及在安装和检修时使用专用工具和设备的可能性。

2.24水内冷水轮发电机绕组水冷系统的管道及设备应采用防锈材料制造。

2.25水轮发电机可采用以下冷却系统:a.开启式自通风冷却系统(一般用于额定功率为1000kVA及以下的水轮发电机);b.管道通风冷却系统(一般用于额定功率大于1000kVA但不大于4000kVA的水轮发电机);c.密闭循环通风冷却系统(一般用于额定功率大于4000kVA的水轮发电机);d.定子绕组水内冷和转子绕组加强空气冷却系统;e.定子绕组、转子绕组双水内冷系统(根据需要定子铁芯可采用空气冷却或水内冷)。

冷却系统由水轮发电机制造厂选择经订货方同意。

对空气冷却系统,允许从发电机出风口引出部分热风供厂房取暖,暖风量在专用技术条件中规定。

2.26对于具有12个或12个以上空气冷却器的立式水轮发电机,允许停用1个冷却器时发电机仍能以额定负载长期运行。

对于空气冷却器少于12个的发电机,当停用1个冷却器时的允许负载应在专用技术条件中规定。

2.27水轮发电机应采用准同步方式与系统并列。

在事故情况下,允许采用自同步方式与系统并列。

额定功率为20000kVA及以下的水轮发电机,正常运行时采用自同步方式与系统并列的可能性,在专用技术条件中规定。

2.28调峰用的水轮发电机允许年起动次数不少于700次。

要求调峰的水轮发电机应在专用技术条件中说明。

2.29水轮发电机定子绕组主引出线数目为3个,中性引出线数目在专用技术条件中规定。

2.30内部装有导轴承的立式水轮发电机的机架,在水平方向的允许双幅振动量,以及卧式水轮发电机的轴承,在垂直方向的允许双幅振动量,在额定运行工况下,应不大于表4的规定。

2.31在对称负载工况下,定子铁芯100Hz的允许双幅振动量应不大于0.03mm。

2.32额定功率大于12500kVA的水轮发电机在发电机盖板上距凸出部分1m处的平均声压级,应不超过85dB(A)。

额定功率12500kVA及以下的水轮发电机的平均声压级在专用技术条件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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