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市委巡察组

合集下载

关于对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督查情况的报告

关于对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督查情况的报告

关于对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督查情况的报告根据市委统一安排,2021年x月xx日至x月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督查组,对第六轮巡察中被巡察的3个市直单位和30个社区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检查,并对市委第五轮巡察的20个单位、20个村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

督查工作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和规范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要求,聚焦政治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注重解决具体问题,力求实事求是、全面客观评价被巡察单位整改进展情况。

现将督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总体看来,第六轮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大部分被巡察党组织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以鲜明的政治态度和积极的行动自觉,认真贯彻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全面安排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抓实抓细整改工作,有效推动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实,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截止目前,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的245条问题清单中,已整改落实241条,占整改任务的98.37%,正在进行整改4条,占整改任务的1.6%。

发放巡察反馈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表685份,干部群众对整改落实工作的满意度为97%。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缺乏主动性、创造性;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社区工作的要求上有差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等问题。

一是各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加强和改进思想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如红园街道西门社区,东区街道大慈社区等党组织严格落实街道每周二及社区政治理论学习制度,通过学习强国、甘肃党建及网络平台,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力求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基层干部头脑。

霍林郭勒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和审议第六轮巡察情况汇报

霍林郭勒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和审议第六轮巡察情况汇报

霍林郭勒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和审
议第六轮巡察情况汇报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郭增才同志主持召开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听取七届市委第六轮巡察财政局、文广局、发改局、商务和粮食局、城投公司、军马场、新区办等7个市直部门、国有企业党组织情况汇报。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包永辉,组织部副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张树学,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孟凡军,市委巡察办主任、副主任,第六轮4个巡察组组长参加会议。

市委4个巡察组分别从对被巡察单位巡察工作情况、
“六个围绕一个加强”方面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问题线索及建议意见等3方面进行了汇报。

领导小组成员对每个巡察组报告列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修改意见。

郭增才强调,各巡察组要按照巡察工作程序迅速修改完善巡察工作报告,全面梳理问题线索,做好分类移交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被巡察单位存在问题进行意见反馈。

要强化巡察成果运用,进一步规范巡察工作,推动巡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就对下一轮巡察准备工作进行了讨论。

「」。

中共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银川市国资党工委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共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银川市国资党工委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共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银川市国资党工委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3.27•【字号】银国资党发〔2023〕24号•【施行日期】2023.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中共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银川市国资党工委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市属各国有企业党委(总支、支部),市国资委机关党支部:现将《银川市国资党工委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企业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委员会2023年3月27日银川市国资党工委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奋力推进“四个示范引领”的发力之年,做好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意义重大。

2023年银川市国资党工委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彻落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任务要求,全面落实自治区基层党建提质增效工程和市委“两抓两增”部署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突出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主题,紧紧围绕抓基层强组织、抓干部强队伍、抓人才强引领,着力提高国有企业基层党的建设工作质量和水平,努力在创新发展、生态建设、基层治理、城乡融合上示范引领,为加快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建设贡献国资国企力量。

一、全面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1.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正确方向。

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牢记“国之大者”,以钉钉子精神抓部署、抓落实、抓督查,常态化开展“回头看”。

扬州市国资委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房产出租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扬州市国资委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房产出租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扬州市国资委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房产出租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7.04•【字号】扬国资〔2018〕51号•【施行日期】2018.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扬州市国资委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房产出租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扬国资〔2018〕51号各市属国有企业: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房产出租的监督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经营行为,有效防止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和《扬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售、出租管理暂行办法》(扬国资〔2013〕43号)的文件要求,市国资委将对市属国有企业房产出租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通知如下:一、检查内容市国资委将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对市属国有企业及所属各级国有、国有控股子公司的房产出租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检查。

重点检查2013年以来各市属国有企业房产出租程序规范情况、合同的签订及履约情况、出租收入是否及时足额收缴等方面。

二、工作安排1、企业自查阶段(2018年7月9日-2018年7月19日)各市属国有企业要对照《扬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出租情况自查表》,如实填写资产出租情况,于7月20日中午下班前将自查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和合同、出租方案、批准文件、票据、记账凭证等相关材料(分管负责人签字盖公章)报送市国资委312办公室。

2、集中检查阶段(2018年7月23日-2018年8月3日)市国资委将抽调专人组成五个检查组,对市属国有企业房产出租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具体人员安排如下:(1)第一检查组组长夏心忠组员高梦迪陈修铭被检查单位为:交通产业集团、工业资产公司、扬泰机场公司。

(2)第二检查组组长顾克荣组员戚芃王伟被检查单位为:金茂化工集团、现代金融集团、矿务局。

(3)第三检查组组长陈焕章组员高礼清陶佳佳被检查单位为:城建控股集团、扬子江集团、水务投资集团。

(4)第四检查组组长周忠组员徐志凯汤海荣被检查单位为:名城建设公司、工艺美术集团。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指引》的通知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指引》的通知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1.14•【字号】渝国资发〔2021〕2号•【施行日期】2021.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指引》的通知市属国有重点企业:《重庆市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指引》已经市国资委2020年第33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印发,供工作中参考使用。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1月14日重庆市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形成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63号)、《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国资发〔2018〕1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所监管的市属国有重点企业,按照《实施办法》和本企业责任追究工作制度等规定开展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以下简称问题线索)查处工作,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市属国有重点企业查处问题线索,应当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为准绳,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定性准确、程序合规、处理适当。

第四条市属国有重点企业查处问题线索,应当遵循受理、初步核实、分类处置、核查、处理和整改等程序。

黄石市政府国资委关于印发《新时期市政府国资委加强国资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石市政府国资委关于印发《新时期市政府国资委加强国资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石市政府国资委关于印发《新时期市政府国资委加强国资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1.02•【字号】•【施行日期】2020.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黄石市政府国资委关于印发《新时期市政府国资委加强国资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出资企业、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新时期市政府国资委加强国资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11月2日市政府国资委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黄石市政府国资委2020年11月2日新时期市政府国资委加强国资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的重要指示精神,市政府国资委从监管理念、监管重点、监管方式、监管导向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根本性转变,以绩效目标考核为指挥棒贯穿国资监管始终,按照重点监管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对出资企业特定时期特定事项进行重点监管的原则,着力推动我市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开创新时期国资监管工作新局面,特制定国资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一)坚持以管资本为主,构建国有资本规范化专业化监管体系。

以法律为准绳、以产权为基础、以资本为纽带,推动国有资本规范化专业化管理。

(二)健全国有资本运作的监管制度和机制。

强化公司章程管理,规范董事会运作,注重通过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加强产权登记、产权流转、资产评估、财务管理等基础管理工作,加大对国有资本重大运作事项的管控力度。

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运作的动态监管,对企业运行关键环节和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动态监测和实时监管。

(三)强化战略规划引领,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投资,通过制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强化主业管理、核定非主业投资比例等方式,管好国有资本的布局投向。

某市政府部门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某市政府部门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某市政府部门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201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市委第XX巡察组对市XX 局进行了实地巡察。

XX月XX日召开巡察意见反馈会,指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整改工作要求。

市XX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为扎实抓好整改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存在问题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市XX局存在三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一)落实“两个责任”方面的问题。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党组主体责任分工不明确,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缺乏结合实际的安排部署和具体措施,层层传导压力还有差距;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够,在具体业务工作中,强调党风廉政建设不多,督促不够,记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痕迹较少;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不力,未在党组会上讨论研究,未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方案。

纪检组主责主业不突出。

协助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够主动,对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措施不具体,在项目采购、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上,缺乏有效监督。

(二)班子建设和干部人事管理方面的问题。

民主集中制坚持得不够好。

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够严格,在部分重大财务事项变动、重大资金使用、项目采购上,未经党组会集体讨论或讨论研究不充分,班子成员参与决策的主动性不强。

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不够任职资格讨论干部任用和临时动议的情况。

个别新提拔干部未见党组研究确定为考察对象的纪录和考察材料,有的干部任用存在考察材料无考察人签字的情况,资料不完善。

工作作风不够深入。

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较少,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不够,提高服务水平的办法举措不多,综合协调服务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三)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收取的党群活动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报销手续不完善。

存在报销事由与票据不相符、列支运动服费用、个人借支大额XX月XX日至XX月XX日,市委第XX巡察组对市XX局进行了实地巡察。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8.23•【字号】鄂国资综合〔2022〕61号•【施行日期】2022.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国资综合〔2022〕61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资委,机关各处室:为进一步加强对地方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监督,加快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省政府国资委制定了《湖北省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政府国资委2022年8月23日湖北省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切实加强对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指导监督,根据《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5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政府国资委指导监督全省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指导监督本地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指导监督,是指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下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实施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的监管。

第四条指导监督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着力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三)坚持法定职责,全面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和负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职责,深入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

(四)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现国资监管全覆盖。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市委巡察组
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我委2017年3月14日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制订下发了《市国资委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镇国资党字〔2017〕32号),明确了整改内容、责任领导和处室,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党建工作机制。

制定下发了《市国资委党委党建工作要点》,重点抓好党建品牌的创建,把党建工作同国有企业生产实际紧密结合,提高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度。

把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年底对市属国企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二是拓展党建工作载体。

针对基层党建的重难点问题,2017年共选定17个“书记项目”进行攻坚,并已经全部完成。

拓展培训阵地,设立了镇江国资系统党校,整合培训资源。

拓展宣传阵
地,遴选了100名左右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的党员成立国企党员名嘴宣讲团,在系统内宣讲身边典型人物和事迹,传递正能量。

三是强化了国企党建工作考核。

建立了国资委党委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每季度党委成员到联系点指导工作不少于一次。

党建工作考核结果按10%计入国有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并与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直接挂钩。

2.部分国企党的领导弱化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将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公司章程,目前已经全部完成。

加强对市属国企“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梳理,制定下发《市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考核细则》(镇国资〔2017〕17号),明确党委会履行决策的程序和责任清单,定期对市属国企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国企党建管理体制不顺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迅速推进。

待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结束后,计划今年上半年将大东纸业、路桥公司、飞驰汽车、太白集团、精功汽车等企业党组织划归国控集团党委管理。

镇江海纳川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金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党组织关系已经调整为市国资委党委管理。

2.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健全,力量配备不足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所有国有企业已经按规定设置了党建工作部门和配备人员,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

已经建立了党务工作者和经营管理人员双向交流制度,全面落实了党支部书记、兼职书记履职待遇。

3.“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够扎实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不断丰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会一课”内容。

建立了机关党支部与企业党支部结对共建制度,提高支部活动的实效。

严格落实了每月20日“统一活动日”,规范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度,确保“三会一课”制度不折不扣落实。

严格按照机关工委要求及时上传台帐资料至机关党建信息平台并做好相应的会议记录。

三、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执行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组建了国资系统从严治党工作督导员队伍、采取“专职+兼职”、“定期+随机”、“研判+督查”等方式,确保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每年与下级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目标责任状。

严格落实《市委关于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把严明纪律落实在日常监管之中,发现问题及时提醒,违反纪律及时处理,从严管理、从严要求、抓早抓
小,动辄则咎。

发挥外派监事会的监督职能,重点关注企业投融资、担保、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等事项,及时掌握企业重大事项决策的动态情况,对6家市属国有企业反馈了监事会年度意见,并及时要求整改。

2.执行廉洁纪律方面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重新制定了机关财务制度并严格执行。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机关工资、补贴等发放工作。

督促下属事业单位按照《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定相关财务规定并抓好执行和落实。

按计划对下属事业单位开展财务专项审计工作。

完成了对镇江市化工受压容器检测站的内部审计工作,对企改办进行了专项检查。

3.执行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严格执行市国资委党委会议事规则,规范党委活动。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出台了市国资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有计划的实施干部交流轮岗,今年上半年开展部分干部交流轮岗工作。

4.执行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群众纪律方面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已经拟定了本年度市属国企经营目标责任状,待市政府批准
后,完成责任状的签订工作。

出台了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薪酬管理办法,明确了考核程序,优化了考核流程,确保考核报告和兑现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一周内实施到位。

定期对企业薪酬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完成了镇江市金融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和风控总监的市场化选聘工作。

建立健全监事会工作机制,出台了《镇江市属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镇国资〔2017〕9号),进一步规范监事会行为。

制定了委领导挂钩服务企业制度。

制定出台了委领导与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确保每年与机关干部、企业负责人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

整改工作对促进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教育广大国资国企干部职工、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产生了积极影响,虽然我委在整改阶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率达到了94.5%,但与上级要求和广大干部职工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需要长抓不懈、综合治理。

今年,全市国资系统将以“瘦身强体”十大行动计划为抓手,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冗余人员的清理,管理费用的压降,管理层级压缩到3级,年度债务增速不超过10%,市属国有企业基本出清“僵尸企业”;大力推进资源整合,全力推动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核心作用,全面加快产业集团转型升级步伐,有效增强产业集团的造血功能和盈利能力,做大做强上市公司,提升在资本市场的运作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
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中共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18年4月13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