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价值取向角度谈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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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范文:打造法治政府 建设法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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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范文:打造法治政府建设法治中国申论范文:打造法治政府建设法治中国近年来,我国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在这个特殊的历史时期,我国应该进一步打造法治政府,推动法治中国的建设。

只有通过加强法治思维,提高政府公正执法水平,确保公民的权益,才能夯实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实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幸福。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法治政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建设法治政府,不仅对于改善政府效能、提高执政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更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首先,打造法治政府是深化改革的需要。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出现了一系列的新问题和新挑战,传统的执政方式和管理体制已经无法适应时代的要求。

只有建设法治政府,加强制度建设和法治思维,才能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其次,打造法治政府是保障公民权益的需要。

公平正义是法治政府的核心价值观,优先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利益是法治政府的重要职责。

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加强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政府依法履行职责,实现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平等互动。

最后,打造法治政府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

法治政府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环节。

只有建设法治政府,加强法治标准、法治体系在政府治理中的应用,才能提高国家治理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路径和措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在多个方面加强工作。

首先,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法治的认识和理解。

宣传法治思想,倡导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制素质,培养全民法治意识。

其次,要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公务员法治能力的培养。

通过加强公务员法治教育培训,提高公务员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

加强公务员法治考核和评价,促进公务员依法履职、廉洁从政。

论法治政府的价值取向及其现实冲突

论法治政府的价值取向及其现实冲突
21 00年第 7期 ( 总第 24 C FR M C D MI O U
N . 。00 O 72 1 ( u li l N .3 ) C muav y O 24 te
论 法 治 政 府 的 价 值 取 向 及 其 现 实 冲 突
黄 英
范化的。在政府整体行为 中强调政府抽象行政行 为和政府决策的合法性 、 范性 ; 规 在政府个体行为
场化 进 程 的缓 慢 性 。 因此 , 者认 为 , 笔 建设 适度 政
中主要指政府执法行 为的合法性 、 规范性。简 言 之, 法治政府就是依法行政的政府。 法治政府的基本价值应体现民主、 平等、 高效、
得 了越来越多的呼应。“ 有限政府 ” 应当包含两个 方面的含义: 政府不是全能的; 、 一、 二 政府的权力 是受限的。我们经常在与“ 全能政府” 相对应的意 义上使用有限政府 的概念 , 而实际上有限政府的主 要意义在于政府权力的受限性。也就是说 ,有限 “
政府 ” 是一种宪政意义上的理念 , 强调的是建立和
站式服务 ” 等方式为契机 , 为人 民群众提供形 式 多样 、 面周 到 的便 利 服务 。 全


五是 责任 政 府。 责任 政 府 是 指 政府 所 担 负 的 全部 责任 的范 围 、 政府 在 承担 各种责 任过程 中所分 别具 有的行 政权 限 以及履 行 相 应 义 务 的法 治运 作
( 基金项目】20 09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 编号 20013 0932 )
61
克 推 效 制, 必然挤压社会 自由空间, 抑制企业和公民的创造 提 高 工 作效 率 , 服 程 序 繁 琐 、 诿 扯 皮 、 率低 性, 长期的严格管制甚至能够窒息一个民族的创新精 下 、 乱摊派等 不 良现象。再 次, 以推行 电子政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价值取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价值取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价值取向2014年10月31日09:5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年10月31日第663期作者:韩震字号打印纠错分享推荐浏览量内容摘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反映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取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身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

如“法治”本身就是我们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民主”、“自由”、“平等”、“公正”都是与法治体系紧密相关的价值观,“文明”、“和谐”、“诚信”等价值观也是法治体系追求的目标。

因此,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旨归,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再次,建设法治国家既反映了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追求,也能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也就是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越是深入人心,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的建设就越顺畅。

关键词:价值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司法;立法;法治国家;价值取向;法律;建设;反映作者简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反映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取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身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

首先,建设法治国家本身就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外化和制度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是法律化的社会主义价值观,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人们心中的行为规范,是心中的“道德律条”。

法治变成人民的信仰,才能真正起作用,而法治的信仰就是法治的价值观。

如“法治”本身就是我们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民主”、“自由”、“平等”、“公正”都是与法治体系紧密相关的价值观,“文明”、“和谐”、“诚信”等价值观也是法治体系追求的目标。

法治是与人治相对的,人治是按照人的主观任意性来执政,而法治是以宪法、法律、法规为依据来治理。

人治的社会不可能是民主的,人不可能有自由,更谈不上平等和公正,因此也不可能有真正的和谐,人治社会的平静往往是基于恐怖惧怕的鸦雀无声而已。

浅谈对法治政府的理解

浅谈对法治政府的理解

浅谈对“法治政府”的理解一、法治政府的由来古希腊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其《政治学》中提出了一个重要观点,即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不应该是人来统治的,而应该由法律来统治。

这一思想可以说是法治政府的思想渊源。

《韩非子有度》中曾经出现这样的文字:国无常强,无常弱。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法治政府,即政府职能的发挥必须依据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的政府。

它要求行政机关及其行政人员的一切行政行为都要有法律依据,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严格地依法定方式和程序行政,一旦违反法律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建设法治政府的过程就是把法治政府的内涵具体化并且运用于实际操作的过程。

十二五期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随着行政生态环境的新变化,对政府公共治理提出严峻的挑战,政府在新的治理中需要实现由财富创造者向环境提供者转变、由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治理型政府转型、由官本位向民本位回归。

法治政府是近年来提出的一个新的行政法治理念和目标。

在我国,对行政机关及其社会公共管理活动的规范,最早提出的要求是强调行政机关要做到依法办事,这种提法从改革开放初期一直持续到20世纪90年代初期,直到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才第一次正式提出了依法行政的概念。

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的法律体系基本建立完备,更确立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在1978年,党的十届三中全会就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

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

1999年,现行宪法的第三次修正,依法治国入宪。

2003年,《国务院工作准则》将依法行政作为国务院三项基本工作准则之一。

2004年,国务院颁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行依法行政。

2007年,党的十七大将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

法治政府建设心得体会

法治政府建设心得体会

法治政府建设心得体会作为一名普通的公民,在经历了法治政府的建设进程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法治对于国家和社会的极其重要的意义。

同时,也对法治政府建设有一些感受和体会,今天将这些感受和体会总结出来,以求更好地推进我国的法治进程。

一、体现真实感受在我看来,法治政府建设是中国近年来取得的最大进步之一。

在过去,各种不合法、不公正的事情在社会上层出不穷,这些现象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不安和不公,给大多数人带来了经济、生活上的困难和压力。

而在法治政府的引领下,我们的国家取得了显著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事情都在依法办理。

这种改变不仅让人心态上更加平和,也加大了社会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降低了人们对行政领导和司法干警的猜忌和不信任。

二、表达中心思想法治政府建设是依法治国的基础,也是实施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核心。

依法治国不仅要求政府依法行使权力,更要求所有公民都要遵守法律,同时在法律的保护下行使自己的权利。

法治政府建设突出了一条“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人民是法治建设的主体,法治是保障人民权益的最有力的工具。

因此,政府应该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依靠法律、依靠人民的力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突出重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是在政府行为和社会管理中依法实施。

政府的一切行为都要按照法律的规定依法实施,不偏不倚的保障人民权益,同时在积极防范和打击腐败行为。

在社会管理中,要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制定符合法律的政策和行动措施,采用科学有效的方式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注意思辨法治政府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进程,并不是一蹴而就。

我们应该不断思考,如何落实法治理念,如何保障人民权益,如何做好社会管理工作等方面。

同时也要思考如何解决法律执行中的问题,如刑事诉讼链条不准确、案件繁琐等问题,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更多的建议和意见。

五、遣词造句准确、简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注意对法律制度的完善和人才的培养,加快建立法律体系。

同时要做好政策的教育和实践杂志的推广工作,发扬司法零容忍精神,使法治建设得到真正的落实。

法治政府论文:论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价值

法治政府论文:论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价值

法治政府论文:论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价值【中文摘要】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建设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确立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己成为国家基本方略和全社会的共识。

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正式提出了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

《纲要》提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总的目标是“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并提出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五大基本要求。

《纲要》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对依法行政的认识日益深刻,法治政府的目标已经明晰。

依法行政已经成为各级政府的基本准则,有权力必受监督、正当程序等观念深入人心,法治政府的蓝图正在逐步变为现实。

论文将用哲学与法学结合的方法深入系统地探讨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价值问题。

一是简要概述法治政府的一般理论观点,包括法治政府的涵义、要素,以及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等内容;扼要介绍我国法治政府的进程,具体包括发展历程、现状分析。

进一步论述西方法治政府的发展,阐述西方学者的观点及法治政府的发展模式,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及影响。

二是对法治政府的价值体系进行论述,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解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阐释;进而提出价值体系的内容,分别提出五个方面的价值体系内容;再阐述以人为本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关系。

三是分别从理论与实证两方面进行分析,理论方面包括,哲理依据、宪政评价、制度保障;实证方面包括,以人为本与政府责任、政府职能转变、传统政府模式转型三方面关系的论述。

四是分析实现以人为本所面临的困境及障碍问题,分别从政府职能、行政执法、行政监督进行论述。

并分析现实环境及路径选择,通过软、硬件法律环境分析,再吸取历史经验及教训,得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的结论;最后,分析实现以人为本的对策,从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法律制度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观念、完善监督保障机制五方面进行强有力的解释和论证。

法治政府: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最高实践表达

法治政府: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最高实践表达
现 了依 法 治 国 与 以德 治 国 的 统 一 ; 当代 中 国 政 治 文 明 建 设 和 发 展 过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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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治 政 府 是 当代 中 国 政 治 文 明 建 设 和 发 展 过 程 中 的 一 个 法
了近 代 政 治 文 明 的 实 质 含 义 。
伟 大 标 志 。 客 观 上 讲 , 刻 体 现 了依 法 治 国与 以德 治 国 的统 一 。 从 深 人 类 文 明 的发 展 突 破 了 这 样 缺 乏 人 性 的局 面 。 当西 方 资 产 阶

建 立 契 约 的为 人 民服 务 的 机 构 。 不 是 人 们 的 衣食 父母 。 不 是 人 它 更 们 的 主 宰 。一 方 面 , 府 在 履 行 职 责 时 , 须 有 明 确 的 法 律 授 权 , 政 必 “ 无 明文 规 定 不 得 行 ” 是 对 政 府 的客 观 要 求 , 治 政 府 的 提 出 , 法 , 法 摆 脱 中 国几 千 年 以 来 的 封 建 思 想 的束 缚 , 政 府 官 都 是 父 母 官 的 即 封建思想 , 明确 的把 政 府 看 作 是 法 律 的 仆 人 , 人 民 的 公 仆 , 对 是 是 中 国 宪 法 的具 体 落 实 和 执 行 , 中 国 政 治 文 明 发 展 和 建 设 的 丰 硕 是
义 过 程 中的 又 一 个 划 时代 的序 幕 。

法 治 政 府 是 当代 中 国 政 治 文 明 建 设 和 发 展 过 程 中 的 一 个
为 一 种 时 代 的潮 流 。政 府 只 是 人 们 为 了更 好 的实 现 自己 的福 利 而
政 府诚 信 与政府 责任 的统 一 ; 当代 中 国政 治 文 明 建设 和 发展 过 程 中 是 的社会 监督模 式 , 公 民参 与 来讲 , 从 体现 了公 民权 利 与 公 共 权 利 的 统

民主与法治建设的认识

民主与法治建设的认识

民主与法治建设的认识民主与法治是现代社会的重要价值取向和制度安排,是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保障。

民主与法治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不断完善。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民主与法治建设的认识。

一、民主的意义与作用民主是现代社会最基本的政治理念之一,其核心在于人民的主权与民主决策。

民主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可以实现人民的政治参与和权利保障,有助于建立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

1.1 人民的政治参与民主制度为人民提供了直接或间接参与政治决策的机会,使人民的意愿能够得到充分尊重和表达。

通过选举、公民投票等形式,人民可以选择自己的代表,参与决策过程,保障自己的权益。

1.2 权利的保障与约束民主制度为人民提供了权利的保障与约束机制。

通过宪法和法律的制定,人民的权利得到明确规定和保护,并且政府行为受到法律的约束和监督,避免滥用权力和侵犯人民权益。

二、法治的意义与作用法治是现代社会的基本原则之一,它强调以法律为准绳,保障公民的权利,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2.1 法律的权威性和普遍性法律是国家行使权力的基础,具有普遍性和权威性。

法律的权威性意味着国家行使的权力必须依法进行,不得任意妄为。

法律的普遍性则要求法律适用于所有公民,保证每个人都能够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2.2 公平正义的实现法治是保障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

法律对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确保每个人都能够公平地享有权利和义务。

法律的公正性和公平性,使得社会秩序得以维护,社会关系得以和谐。

三、民主与法治的相互关系民主与法治是相辅相成的,二者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3.1 民主需要法治的保障民主制度需要法治的保障,才能实现人民的政治参与和权利保障。

只有在法治的框架下,人民的自由权利才能得到保护,政治决策才能合法有效。

3.2 法治需要民主的参与法治需要人民的参与和监督,才能保证法律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民主制度为人民提供了参与政府决策的机会,通过公民的监督和舆论的监督,可以促使政府依法行政,避免滥用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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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价值取向角度谈法治政府建设[摘要]法治政府的价值取向决定着法治政府的性质和功能,文章从有限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的角度浅谈了怎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关键词]有限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的意义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

也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

(一)建设法治政府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体现。

而法治政府建设是建成法治国家的核心和关键。

在我国,行政机关承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领域的繁重管理任务,实施80%以上的法律法规,其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

只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成法治政府才能真正建成法治国家,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才会有坚实的基础。

(二)建设法治政府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如何定位对于市场能否发挥其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和战略制高点。

市场经济本质将是自主经济、契约经济、竞争经济。

政府应该运用法律法规调整政府、市场、企业之间的关系,对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管理、依法提供服务、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利;同时,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不当干预,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发展环境。

所以,没有法治政府,就不会有完善的市场经济。

(三)建设法治政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保证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

改革发展的难度在加大,复杂性在加深,利益冲突在加剧,各种矛盾的关联性、集聚性、突发性进一步增强,而互联网、微博等新兴媒体的广泛运用极容易放大负面新闻的社会效应,从而引发矛盾冲突。

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和权利保护意识也在不断增强。

各级行政机关只有自觉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绝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才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四)建设法治政府是反腐败的重要举措执政党的最大危险是腐败,而孳生腐败的根本原因是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和制约。

“运动式反腐”的最基本特征就是一窝蜂,时间短、声势大,受人的因素影响较多,更多取决于领导的意志和愿望。

最大的问题是可能脱离法治轨道。

腐败本身的成因就很复杂,也不是新近出现的,问题解决起来不可能一蹴而就。

政府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推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才是规范权力运行和防治腐败的治本之策。

二、法治政府建设的价值取向法治政府是什么样的政府,其价值取向决定着法治政府的性质和功能。

在我国现阶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应当坚持有限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的价值取向。

(一)有限政府法治国家是人民民主、人民主体的国家,法治的主体是人民,与法治主体是人民相对应,法治的客体是国家机器和国家权力,依法治国首先是治权、治吏,在一切国家中对法治的威胁和危害主要不是来自于公民个人,而是来自公共权力和官员。

所以,依法治权的重点是依法制约和治理国家行政权力,法治政府必然是也必须是权力受到限制的政府,这是法治国家的核心环节。

因为,行政权力是国家权力中覆盖面最宽、与社会接触最直接、最容易与金钱挂钩的权力,行政权力的自由度较大,不加限制极容易无限膨胀,难以控制。

在法治国家中,政府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

法治政府的第一要义在于规范和限制政府的权力,保障人民的权利。

这种限制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治政府的前提是行政机构依法设立。

行政机构的设置、编制等必须有法律依据,政府不能擅自设立行政机构,扩大人员规模。

二是法治政府的关键是行政权力的取得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这种行政权力不仅仅是行政执法权,也包括行政立法权。

行政机关在执法时必须有法律的授予和权力机关的授予。

行机机关在行使行政立法权时必须严格按照宪法、立法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的立法权限和立法事项的规定,不能越权立法。

行政立法活动涉及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和社会利益的分配和确认,更应依法进行。

三是法治政府的条件是行政权力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行使。

也就是说,行政权力的行使既要符合实体法的规定,又要符合程序法的规定。

没有程序的公正,就很难保证实体公正和结果公正。

四是法治政府的核心行政行为依法作出。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职权职责和法定的程序依照法律规定,严格执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

有限政府的建成需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这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前提。

立法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因此,首先应当抓紧制定事关法治政府建设全局的重要法律,需要制定的法律首先是《行政组织编制法》,尽快将行政组织和编制法制化。

其次是《行政程序法》,随着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强制法的实施,主要类型的行政行为已进入了法治轨道。

但是,我们必须意识到统一的行政程序规则是建设透明廉洁政府的基础,能够很好地规范行政权力,提高行政效率,加强行政监督。

随意决策、错误决策、决策不负责任等现象的存在都与决策程序无法律规定密切相关。

因此,加快制定包括规范决策程序的统一行政程序法显得十分必要。

在立法过程中不断改进立法方式,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增强法律制度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

二是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

真正尊崇宪法和法律,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

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绝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努力做到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紧要、越是矛盾突出,越是自觉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依法办事。

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企业、其他社会组织权益和增加他们义务的决定。

政府不仅要按法定权限办事,还要按照法定程序办事。

要把建立和完善行政程序,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任务。

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改进执法方式,不得粗暴对待当事人,不得侵害执法对象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

(二)责任政府行政责任依法承担是法治政府的保障,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力杠杆。

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

行政机关违法和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监督、侵权需赔偿,从而实现权利和责任的统一。

有权必有责,有权要尽责,不允许存在无责任的权力;有权要监督,监督要全面,不允许存在不受监督的权力;违法要纠正,人员要问责,有健全有效的行政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三方面的相互衔接构成法治政府监督和责任保障的机制。

责任政府的建立有赖于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和行政问责制度。

1.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司法机关实施的监督,正确对待和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一定要摆正位置,尊重法律、尊重当事人、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2.政府及其各部门应更加重视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

要积极创造条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直接监督政府的权利。

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

逐步形成政府与社会有效互动的良好氛围。

3.要强化行政监督,保障和支持审计、监察部门依法行使监督权,强化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作用。

督促和约束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公开是最为有效的防腐剂,将公权力活动的各领域、各阶段公之于众,随时接受各方面监督,是对公权力的最好的监督方式。

因此,公开透明必须成为政府依法行政的一项基本制度。

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

政府所有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都要公开透明,让老百姓清清楚楚地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

加快制定《政务公开法》。

2008年5月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产生了重要作用,但是,该条例属于行政法规,与《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档案法》尚不能有效衔接。

随着形势的发展,公众知情权要求不断高涨,现代新兴媒体作用日益显著,特别是社会各界参与的愿望十分强烈,有必要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升格为《政务公开法》。

“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5.加强行政问责立法,严格行政问责,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三)服务型政府伴随法治从形式法治迈向实质法治,国家从“警察国”迈向“行政国”,政府也从“守夜人”演变为“保姆”。

因此,服务行政当然的成为法治政府的要义。

服务行政是对以人为本理念的深刻把握,以人为本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中得以充分的体现。

首先,政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将公民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彻底改变过去“公民义务本位,政府权力本位”的思想,从人民需要出发,以为人民谋福利为宗旨。

其次,人民有权最终决定政府提供服务的内容和多少,也就是说,政府必须在法定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定的程序提供服务。

政府应该提供服务的内容和方式必须由宪法和法律的授权,决不能超越职权,强制服务。

不经被服务者同意而承担服务,只会使得服务变成强制。

最后,对于违法服务、过失服务造成的后果,必须依法承担责任。

服务型政府建设体现在三个层面上:一是经济层面上,在服务型政府中政府的服务功能表现在为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建立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但是,政府管理调控的范围和力度不能过度,不合理的限制性的规章制度和审批程序过多过细,过多运用行政手段干预市场主体,特别是微观主体,会抑制市场机制的正常运作。

因此,政府的服务必须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更好地依法发挥政府的作用。

二是政治层面,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政府需确保为社会各阶层提供一个安全、平等、民主的制度环境,实现依法有效治理。

三是社会层面,政府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推进改善民生的制度性安排,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等方面的基本需求。

使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的培养水平明显提高,进入人才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行列,实现教育现代化。

就业更加充分,收入分配差距缩小,中等收入群体扩大,扶贫对象大幅减少,社会保障全民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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