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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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引言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是建筑工程施工的重要单位,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尤为重要。

本文将围绕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进行探讨。

相关法规我国建筑法规定,建设工程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建设单位或者其他法定机构依法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检查,并按照国家安全、节能、环保的要求进行施工。

此外,建设单位和相关企业还需参照《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规定。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当遵循以下标准: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1名: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熟悉施工组织管理工作,能够熟练使用CAD等相关软件。

•施工现场负责人1名: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能够独立承担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技术负责人1名: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技术管理、施工组织设计等工作。

•安全员1名:应当取得建设工程安全员职业资格证,并拥有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

•质量员1名:应当取得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员职业资格证,并熟悉施工质量管理流程。

•日常办公人员: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和工程需要配备相应的办公人员,包括经营管理人员、材料采购人员等。

他们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素质和办公技能。

现场监理部•监理工程师1名: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满5年、通过国家注册执业监理工程师考试并取得证书。

他们应当深入掌握建筑工程监理的各项规定和标准,并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开展监理工作。

•监理员1名:应当取得建筑工程监理员职业资格证书,从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满3年及以上。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活动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考核、配备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任务派驻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机构;现场监理部是指工程监理企业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主导专业,下同)、监理员。

第三条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要求投标人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办法规定配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在参与投标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和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情况.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本办法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一、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二)。

各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将投标人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纳入评审内容,查验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各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对人员配备未达到本办法要求的,应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精品文档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活动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考核、配备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任务派驻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机构;现场监理部是指工程监理企业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精品文档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本办法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1、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2),且必须按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和职责详见附件3,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和职责详见附件4)。

当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其中一名安全员参与机械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安全员为1人时,企业须配备专职或兼职机械管理人员。

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需要配备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相应的管理人员,履行相关职责(施工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职责详见附件5)。

施工员兼任劳务员。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应与任命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工资关系。

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附件1: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3.当施工员、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配备。

附件2: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标准中总监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专监仅包括项目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包括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

3.建筑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每增加5万平方米,各阶段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各增加1人。

4.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活动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考核、配备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任务派驻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机构;现场监理部是指工程监理企业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本办法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1、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2),且必须按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和职责详见附件3,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和职责详见附件4)。

当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其中一名安全员参与机械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安全员为1人时,企业须配备专职或兼职机械管理人员。

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需要配备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相应的管理人员,履行相关职责(施工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职责详见附件5)。

施工员兼任劳务员。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应与任命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工资关系。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

金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管理,规范市场行为,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工程质量安全。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活动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考核、配备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任务派驻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机构;现场监理部是指工程监理企业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主导专业,下同)、监理员。

第四条公开招投标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办法规定配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在参与投标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和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情况。

第五条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安监站在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委托手续及施工许可时,应将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纳入重点审查内容,查验各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检查人员配备到位、人证相符,检查与投标书的一致性,并及时将其录入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管系统。

第六条除项目技术负责人按本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由建筑施工企业任命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湖南省住房城乡建立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立工程施工工程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装备管理方法?的通知湘建建〔2021 〕57号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立局〔建委、规划建立局〕,邵阳市建工局,有关建筑业企业:为标准建立工程施工工程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装备和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立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平安,我厅制定了?湖南省建立工程施工工程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装备管理方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施工工程部关键岗位人员装备标准2.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装备标准3.施工工程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及主要职责4.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及主要职责5.施工工程部其他管理人员任职条件及主要职责附件1-5.rar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立厅2021 年6月4日湖南省建立工程施工工程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装备管理方法第一条为标准建立工程施工工程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装备和管理,确保建立工程质量和平安消费,根据?湖南省建立工程质量和平安消费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立部?建筑施工企业平安消费管理机构及专职平安消费管理人员装备方法?〔建质〔2021〕91号〕、?住房城乡建立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方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21〕118号〕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标准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等活动的施工工程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考核、装备和管理适用本方法。

本方法所称施工工程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为完成建立工程施工合同任务派驻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机构;现场监理部是指工程监理企业根据建立工程监理合同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

本方法所称施工工程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工程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平安员、质量员;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ﻫ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活动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考核、配备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ﻫ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任务派驻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机构;现场监理部是指工程监理企业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主导专业,下同)、监理员。

ﻫ第三条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要求投标人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办法规定配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在参与投标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和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情况。

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本办法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一、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二)。

各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ﻫ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将投标人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纳入评审内容,查验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各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对人员配备未达到本办法要求的,应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中应注明施工项目部或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名单及证号.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加强招标文件备案管理和评标过程监管,及时将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录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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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人,在 5 亿 元基上,每增加 2 亿元,增加 2 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 或监理员)
总监理工程 师、专业监理 工程师、监理 员
工程施工 合同价> 10 亿元
≥15 人
总监理工程 师、专业监理 工程师、监理 员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工程规模

(人)

关键岗位 配备情况
备注
建筑面积 ≤5 万平 方米且单 体建筑面 积≤2 万 房 平方米 屋 建 筑 工 程
建筑面积 >5 万平 方米或单 体建筑面 积>2 万 平方米
市 政 工程施工 及 合同价≤ 其 1 亿元 他
≥3 人 ≥4 人
≥3 人
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 理工程师不少 于 1 人、监理 员不少于 1 人

≥3 人,在 1 亿元 总监理工程师
程 1 亿元< 基础上,每增加 1 1 人、专业监
工程施工
亿元,增加 2 人 理工程师不少
合同价≤
(专业监理工程师 于 1 人、监理
5 亿元
或监理员) 员不少于 1 人
5 亿元< 工程施工 合同价≤ 10 亿元
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 理工程师不少 于 1 人、监理 员不少于 1 人
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 理工程师不少 于 1 人、监理 员不少于 2 人
1、建筑面积在 2 万平方 米以上的单体建筑,每 增加 5 万平方米,专业 监理工程师与监理员各 增加 1 人; 2、建筑面积在 5 万平方 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其 他建筑群体工程,每增 加 10 万平方米,专业监 理工程师增加 1 人,监 理员增加 2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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