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项核心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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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18项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 -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 2 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 1 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 2 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 3 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 24 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xxxxxx医院2017年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目录(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7)术前讨论制度。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查对制度。

(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2)分级护理制度。

(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危急值报告制度。

(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十八项核心制度口诀:两诊(首诊、会诊)三查(查对、三级医师查房、手术安全核查)三分级(手术分级、分级护理、抗菌药物分级),值班(值班与交接班制度)抢救(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危急值,病历用血三讨论(疑难病例讨论、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核心技术(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重信息.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医疗安全18项核心制度

医疗安全18项核心制度

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目录(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查对制度。

(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2)分级护理制度。

(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危急值报告制度。

(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查房实行正(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查房。

危重者入院后当天要有上级医师查房;夜间病重者入院后,次日要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二级医师书写三级医师查房记录,一级医师书写二级医师查房记录,查房前各级医师对需要进行讨论诊断和治疗的病例,事前应查阅有关文献资料,作好充分准备,以提高查房质量。

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18项核心制度 - 三级查房制度

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18项核心制度 - 三级查房制度

三级查房制度一、三级医师构成:1.三级医师由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组成,对住院患者按照三级医师查房要求进行查房,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的工作原则。

2.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实行科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负责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进行查房的三级医师负责制度。

二、三级医师职责:(一)高级医师(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1.指导、检查下级医师工作。

2.重点解决特殊、疑难、重大抢救患者的诊断、治疗、抢救及会诊工作。

3.其他应由高级医师确定的诊疗事项。

(二)中级医师(主治医师):1.指导、检查下级医师工作。

2.负责患者的日常诊疗和急危重患者的抢救。

3.参与特殊、疑难、重大抢救患者的诊断、治疗、抢救及会诊工作。

4.参加上级医师查房。

5.其他应由主治医师确定的诊疗事项。

(三)初级医师(住院医师):1.承担对住院患者的基础医疗工作,对经管患者全面负责。

2.按照规定及时采集病史,书写病历记录等医疗文书。

3.参加上级医师查房。

4.负责完成各级医师的查房记录。

5.负责落实上级医师诊疗意见。

6.住院医师每次查房后应及时详细将查房情况、患者的生命体征和主要阳性体征及其病情变化,以及有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和分析及下一步处理意见,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上级医师及时检查并签字。

三、查房周期:1.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查房,每周至少2次,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随同参加。

对急危重患者随时查房,并审核住院医师的查房记录。

2.主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3次,应有住院医师、责任护士参加。

对急危重患者随时查房,并审核住院医师的查房记录。

3.住院医师查房,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

对急危重患者随时查房,并记录。

4.其他要求:(1)手术患者: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并记录。

2022年十八项核心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022年十八项核心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目的依据为了确保三级医师负责制的认真执行,各级临床医师有效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证患者得到连贯性医疗服务,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提高各级医师的医疗水平,培养良好的医疗行为和医疗习惯,依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国家卫计委令第10号)、《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国卫医发[2018]8号)、《三级妇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三级妇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2017版)》(国卫办医函[2017]768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全院。

三、具体内容:(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原则:我院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三)三级医师查房中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1.主任医师为三级医师查房体系中最高级别医师。

主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2次,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等有关人员参加。

住院期间,对一般病情的新入院患者的首次查房应在其入院72小时内完成。

对危重患者应及时查房,并有查房记录。

查房内容:主任医师查房,应及时解决疑难病例的诊断和治疗,并能体现出当前国内外最新医疗水平的进展。

审查对新入院疑难病症或危重患者的诊断、治疗计划。

审查重大手术的适应症及术前准备情况。

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包括对各级医师的指导,重点帮助主治医师解决在诊疗工作中未能解决的问题。

抽查医嘱和护理执行情况及病历书写质量。

2.主治医师为三级医师查房体系中中间级别医师。

主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3次,住院医师及有关人员参加,住院医师负责记录和落实诊疗计划。

对一般病情的新入院患者的首次查房应在其入院48小时内完成。

对危重患者应随时查看病人,每日至少1次。

查房内容: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分型不清、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听取医生、护士的反映、倾听患者陈述,对出、转院标准进行判断并及时上报上级医师或科主任。

18项核心制度完整版

18项核心制度完整版

一、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查对制度。

(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2)分级护理制度。

(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危急值报告制度。

(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二、医院运行基本监测指标一、资源配置:1、实际开放床位、应急扩展床位数;2、全院员工总数、卫生技术人员数(其中:医师数、专∕兼职心理治疗师数、医疗社会工作者数、护理人员数、医技人员数)。

3、医院医用建筑面积。

二、工作负荷:1、年门诊人次、年急诊人次。

2、年住院患者入院、出院例数,出院患者实际占用总床日。

3、年开展基层和社区公共精神卫生服务指导∕督导人次。

4、年培训综合服务医院医师以及医院卫生技术人员的项目数、受训人次。

5、年纳入管理治疗精神疾病患者信息档案的患者人数。

三、治疗质量:1、入出院诊断符合率;2、住院治愈好转率;3、住院患者抢救例数、死亡例数占同期住院人次的比率。

四、工作效率:1、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2、平均每张床位工作日;3、床位使用率;4、床位周转次数。

五、患者负担(项目及数据引自医院财务报表):1、门诊人次平均费用(元),其中药费(元);2、住院人次平均费用(元),其中药费(元)。

六、资产运营(项目及数据引自医院财务报表)1、流动比率、速动比率;2、医疗收入∕百元固定资产;3、业务支出∕百元业务收入;4、资产负债率;5、固定资产总值。

6、医疗收入中药品收入、医用材料收入比率;7、人员经费支出∕业务收入。

七、科研成果(评审前5年):1国内论文数ISSN、国内论文数及被引用数次(以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发布信息为准)、SCI 收录论文数;2、承担与完成国家、省市级科研课题数。

医疗机构十八项核心制度之三级查房制度

医疗机构十八项核心制度之三级查房制度

医疗机构十八项核心制度之三级查房制度1、目的为明确各级医务人员在查房活动中的职责、权限、行为规范,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诊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全院各临床、医技、门急诊科室医务人员。

3、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务人员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4、内容4.1基本原则4.1.1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4.1.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4.1.3护理、药师查房的参照医师查房执行。

4.2各级医师查房周期4.2.1科主任、主任医师(含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每周至少查房一次;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

4.2.2主治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4.2.3住院医师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

对危重患者24小时随时查房。

4.2.4主刀医师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4.2.5医疗组长工作日对组内患者每天至少查房1次。

4.3各级医师职责、权限4.3.1科主任审查和决定危重、疑难患者的诊断及治疗计划;手术审批及安排;决定邀请院外会诊及患者转院;主持危重、疑难、重大特殊新技术手术、死亡病例的讨论;负责重大的医患沟通;医疗质量的控制与考核;结合临床病例考核下级医师对“三基”掌握情况,进行必要的示教工作;分析病例,讲解有关重点疾病的新进展;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的意见。

4.3.2主任医师(含副主任医师)、医疗组长系统了解主管住院患者的病情变化,审查和决定急、危重、疑难患者及新入院患者的诊断及治疗计划;对下级医师提出的诊断、检查及治疗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决定性意见;决定出院、转科、会诊;主持一般手术的讨论,初步决定手术方案并提交审批;对危重、疑难、重大特殊新技术手术、死亡病例提出初步意见并提请科内讨论;在科主任授权下可主持危重、疑难、重大特殊新技术手术、死亡病例的讨论;抽查医嘱、病历书写的质量,对医疗质量进行环节控制;结合临床病例考核下级医师对“三基”掌握情况,进行必要的示教工作;分析病例,讲解常见疾病的新进展;负责或安排主治医师进行医患沟通;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的意见。

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

目录1、首诊医师、首诊科室责任制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4、会诊制度5、危急重病人抢救制度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7、术前讨论制度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9、查对制度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11、值班交接班制度12、分级护理制度13、新技术与新项目准入制度14、危急值报告工作制度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首诊医师、首诊科室责任制一、医师在接待患者就诊时应态度与蔼,认真检查,规范、妥善处置,认真准确、客观书写病历。

对患者诊断处置措施以及患者提出得问题,应作必要可信得告知与解释,不得推诿拖延、二、门诊首诊医师在接待急危患者而病情又不允许转送急诊科时,应立即就地组织抢救,同时向上级医师、相关科室部门报告,协助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转运至急诊科或收入病房治疗。

三、对病情复杂不能明确诊断得患者,应请上级医师或相关科室医师会诊,共同协商,妥善处置。

经会诊确属其她科室得患者,首诊科室应作必要得处置后,转科检查治疗。

四、对经检查确属错挂号得不属本科诊治范围得患者,首诊医师应向患者作必要得处置与解释后,转相应科室。

五、对错收科室得住院患者,首诊科室应在细致检查及必要得处置后,邀请相关科室医师会诊,经会诊确属错收得,会诊科室同意转科后,首诊科室应及时转诊并护送病员至相关科室。

首诊科室在会诊与转诊期间,应保证有效治疗措施,不得延误、拖延治疗。

六、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在对急危重症病员进行必须得辅助检查、会诊、转诊期间,就给予积极必要治疗措施,不得延误治疗抢救,检查,转诊时应有医护人员护送至相关科室,转诊病人应当面交接,经接诊后方可离去。

七、急诊科医师接诊急危重症患者,应突出“急”字,首诊医师查体应简明扼要,抓住重点,迅速作出初步诊断,尽快给予必须得、有效可行得救治措施,并迅速向上级医师、医院有关部门汇报。

涉及多科疾病得应迅速邀请相关科室会诊,经会诊后以某科疾病为主,由某科主持救治,其她科室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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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医院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

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3.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4.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2小时内检诊和处置,并在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上级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必须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并完成查房记录。

5.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

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6.节假日有危急重症病人时必须有副主任医师查房。

7.查房内容:
①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
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②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

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③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④由业务副院长率领,医务处、护理部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

查房内容包括医疗质量、医疗制度、病室管理等,查房结束后由医务处、护理部记录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⑤教学查房:医务处对实习医师、进修医师、护士进行以教学为目的的查房,结合临床病历进行讨论、示教和讲课,每周一次,由医务处安排。

8.查房基本规范
①查房前,在交班会上应明确查房的患者及患者数,以掌握本次查房的概况并能对查房时间加以控制,避免顾此失彼。

②查房应严格掌握医师级别,做到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

③查房时应衣着整洁、佩戴胸卡,站立时应有站姿,不得斜倚乱靠。

查房不得交头接耳,更不允许说不适宜的语言,以免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

④查房时各级医师站位应予严格规定。

科主任医师站立于患者右侧;主治医师站立于科主任医师右侧;住院医师站立于患者左侧,与科主任医师相对;护士长站立于床尾;其余相关人员站于周围,但应与主要查房人员保持一定距离,以确保充分的检查空间。

⑤带教学生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各种检查与操作,并必须征得患者本人同意方可进行。

9.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医患告知,严格按照国家卫计委《医患告知制度》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医患告知,告知诊断、病情、重要检查和重要治疗以及治疗过程中的风险和并发症等,并详细记录,由患者(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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