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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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会规章制度范本

学生资助会规章制度范本

学生资助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分配学生资助资源,促进学生之间的公平竞争和互助,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和透明管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校学生,并严格遵守执行。

第三条学生资助会负责对学生资助事务进行管理,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第四条学生资助会设立专门资助办公室,负责具体的资助事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学生资助会管理资助资源,包括奖学金、助学金、临时资助等。

第二章奖学金管理第六条学生资助会设立各类奖学金,根据资助政策和资金来源进行具体划分。

第七条奖学金主要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努力进取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等。

第八条奖学金评选标准应公平、公正、透明,具体评选办法由学生资助会负责制定。

第九条奖学金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学校拨款、社会捐赠等,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条奖学金申请条件应明确,并严格按规定审核。

第三章助学金管理第十一条学生资助会设立助学金,资助经济困难学生。

第十二条助学金主要包括一等助学金、二等助学金、三等助学金等。

第十三条助学金资助对象应符合一定的经济困难标准,具体标准由学生资助会制定。

第十四条助学金申请程序应简便、便捷,并且确保个人隐私安全。

第十五条助学金发放应及时、准确,保证资助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临时资助管理第十六条学生资助会设立临时资助,应急帮助学生解决突发困难。

第十七条临时资助主要包括生活困难资助、学业困难资助、医疗救助等。

第十八条临时资助申请程序应灵活、方便,并针对具体情况给予相应资助。

第十九条临时资助发放应明确资助条件和金额,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临时资助资金来源为学生资助会预算拨款,使用情况需报告给相关主管部门。

第五章资助管理第二十一条学生资助会需建立健全的资助管理制度,包括资助对象管理、资助资金管理、资助项目管理等。

第二十二条资助对象管理应对学生资助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和跟踪管理,确保资助对象合法享受资助权益。

第二十三条资助资金管理应建立规范的经费管理制度,保障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学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和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和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和管理制度根据我校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要求,为解决我校贫困生学习生活的实际困难,特制定我校开展帮扶贫困生工作制度。

一、认真落实特困学生减免学费规定。

根据文件规定,对持有或各区教育局发放的《**市特困家庭子女学费书杂费减免卡》的特困学生减免学费。

二、建立“理工学校扶贫资金”。

根据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文件,提取5%的学杂费,以及在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中,每位党员一致通过的每月上交10元的扶贫资金,建立“理工学校扶贫资金”。

对品学兼优的贫困生进行减免学杂费或采用发放生活补助金、购置校服、书籍、文具等形式进行帮助。

三、认真履行审批手续。

在落实“理工学校扶贫资金”发放工作中,必须认真履行审批手续,层层把关,先在班级学生中进行调查,通过个人申请,家长或居委会确认,班主任、教务处、学生处审议,学校行政审批,报市国库支付中心核定等程序,对经济上确实有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资助。

四、对贫困生的界定:1、以其家庭年总收入减去学生年学杂费、住宿费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地区的最低生活保证金;2、因突发性灾害,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3、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4、家庭收入偏低,多子女上学后,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五、资助形式。

根据贫困生具体情况,给予学生资助形式有:1、学杂费的减免一半。

资助对象是:外市的非农业户口的贫困学生(注:本市户口学生已按市政府规定减免学费)。

高耗专业(1710元/学期),享受855元/学期的资助;一般专业(1510元/学期),享受755元/学期的支助。

2、实习材料费的减免一半。

资助对象是:本市的非农业户口又无低保卡的贫困学生。

高耗专业(800元/学期),享受400元/学期的资助;一般专业(600元/学期),享受300元/学期的资助。

3、生活费资助。

对生活比较困难的学生,给予资助200元/人.学期的生活费。

4、购置校服、书籍、文具等已经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再享受学校的资助。

学校资助资金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资助资金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资助资金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规范我校资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助资金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有关资助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资助原则1. 公平公正:资助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资助对象的正确性和资助效果的最大化。

2. 重点突出:重点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秀学生和特殊才能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 绩效评价:建立健全资助资金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资助对象和标准1. 资助对象:我校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秀学生和特殊才能学生。

2. 资助标准:根据国家政策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各类资助项目的具体标准。

第四条资助资金来源1. 国家财政资助: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资助资金。

2. 社会捐赠: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捐赠,拓宽资助资金来源渠道。

3. 学校自筹:合理安排学校经费,为资助工作提供必要支持。

第五条管理体制1. 学校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资助资金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工作。

2. 设立资助中心,负责资助资金的具体管理和执行工作。

3. 各学院、各部门协助学校资助中心开展资助工作,负责本学院、本部门资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六条资金分配与使用1. 资助资金根据资助对象和标准,按照一定的分配比例进行分配。

2. 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支出,以及其他与学生资助相关的费用。

3. 资助资金的使用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

第七条监督管理1. 建立健全资助资金监督管理机制,确保资助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监管。

2. 定期对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资助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提高资助工作的透明度。

第八条责任追究1.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资助资金,违反规定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学校工作人员在资助资金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的,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为更好地贯彻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维护学生权益,使学生资助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明确学生资助工作岗位职责,确保责任到岗、责任到人,保障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实施,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机构制度。

我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兼任小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内设在总务处,办公室主任为×××,负责本校学生资助的具体落实和协调工作,成员包括×××,×××,×××,×××、×××。

总务处负责资助资金的收入与支出工作,学籍部门负责受助学生的学籍维护,德育和团委负责学生资助育人工作。

各相关资助管理人员每学期进行至少一次业务培训,如有出现人员变动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交接备案工作。

二、校内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校在国家奖助学金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校内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奖助基金提取(结余)和社会捐赠情况,完善优秀学生评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学生奖、助等制度,严格规范奖助对象、条件、标准、申请办法、评审程序、公示和申诉渠道。

完善学校奖优、助困和育人等制度,加大资助育人力度,鼓励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资金按照财会工作要求支出和发放,确保各项资助资金及时发放至学生或监护人银行账户,并做好到账确认签名工作。

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做好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接收上级有关部门审计、检查和监督,以及全校师生监督。

四、学校学生奖助基金计提和使用制度。

资助管理制度(集合13篇)

资助管理制度(集合13篇)

资助管理制度(集合13篇)资助管理制度第1篇第一条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为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或各小学附设学前班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孤儿和残疾幼儿、革命烈士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子女。

农村计生家庭、被征地农民家庭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

第二条资助项目及标准资助项目生活费为每生每学期400元。

第三条办理程序1、申请:每学期开学后,儿童监护人提供相应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证件,如低保证、扶贫本、残疾证,以及因病致贫、因灾返贫等证明。

2、审核和公示:①幼儿园(或学校)接到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后,立即成立由幼儿园(或学校)负责人、资助管理人员、班主任、家长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儿童家庭经济状况,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初步确定享受资助儿童名单。

②初步评审的受助儿童名单,园(校)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若有异议需调整的严格按照程序重新进行评定。

③经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名单,由幼儿园填写《定远县年季学期学前教育资助汇总表》,附公示材料,学校盖章后上报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四条资金发放教育经费核算中心根据审核结果,将资金拨付至幼儿园(或学校),幼儿园(或学校)再将资助资金通过银行卡或现金发放形式,发放给受助儿童监护人,监护人在《定远县县年季学期学前教育资助资金发放花名册》签字确认。

第五条监督管理1、各乡镇教育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学前教育资助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2、幼儿园(或学校)要建立健全受助儿童信息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困难证明材料、资金发放凭证及图片、工作执行情况等分年度建档备查,并安排专人加强管理。

3、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骗取专项资金或将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等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资助管理制度第2篇一、总则1、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贫困生资助工作制度范文(3篇)

贫困生资助工作制度范文(3篇)

贫困生资助工作制度范文为保证我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义务教育发展,根据《黄冈市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____通知,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初审和申请,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____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对象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品学兼优的学生优生资助。

(1)烈士子女、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

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____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____和资助形式,在学校和所在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____天。

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____,公示情况上报上级资助小组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____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五、资助资金实行单设科目、独立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资助资金全部以现金发给贫困学生本人。

六、受资助学生____、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贫困生资助工作制度范文(2)【章节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贫困生资助对象的认定和名额分配第三章资助项目和资助标准第四章资金来源和管理第五章贫困生资助审核与监督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贫困生资助工作,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提高贫困生的生活和学习条件,特制定本制度。

2024年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2024年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2024年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1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前幼儿专项资助资金的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补助的对象: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受助儿童按在园儿童数的15%测算。
二、补助的标准:每生每年1000元。
三、资金来源:经费除中央奖补资金外,不足部分由省、市、县4:3:3的比例进行分担。
勤工助学活动费用,由各用人部门直接向学生支付,标准不得低于《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要求。
第十条 学费减免:学费减免包括中职学生免学费项目、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特殊专业学费减免和优质生源学费减免,中职学生免学费、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特殊专业学费减免参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优质生源学费减免,由招生就业处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学生资助办公室具体实施。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学生向户口所在地的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提出贷款申请;当地的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学生到校办理合同回执,盖章确认;当地银行负责审批并发放贷款。
(二)国家、云南省政府、校级的奖助学金
国家、省政府、校级奖助学金的申请及资助办法按照《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社会助学金由出资方与学院共同议定评选细则执行。
第九条 勤工助学:学院设立部分相对固定的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缓解其经济困难。
学院勤工助学活动,依照《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由院团委具体组织管理,相关数据报学生资助办公室备案。校内各用工部门于每年6月,将用工岗位及岗位要求报院团委向学生发布,校内各经营户的用工需求,由后勤管理处报送。学生本人申报后,持系部和院团委审批意见到用工部门应聘,未聘上又自愿服从调剂的学生,由院团委调剂分配。校外与专业学习有关的勤工助学活动,由招生就业处统一安排。未经家长书面承诺,禁止学生个人参与未经学院安排的勤工助学活动。

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绪论1.1 背景与意义学生资助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学生的基本生活、学习条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学生资助档案管理是有效推进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保障措施,对于确保资助对象的真实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对于促进学生资助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具有重要作用。

1.2 目的与意义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旨在建立一个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学生资助档案管理体系,确保学生资助工作的公正公开,加强对资助对象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学生资助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

1.3 基本原则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应遵循以下原则:(1)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学生资助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公平地对待所有资助对象,不偏袒任何个体。

(2)科学规范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在资助工作中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3)便捷高效原则:简化学生资助档案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

(4)信息安全原则:确保学生资助档案信息的安全保密,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第二章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的组织架构2.1 学生资助管理机构(1)学生资助办公室: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运行,具体负责学生资助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等工作。

(2)学生资助委员会:负责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决策、规划和监督,确保学生资助工作的公正、公开和有效进行。

2.2 学生资助档案管理人员(1)学生资助办公室主任:负责学生资助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安排学生资助档案的管理工作。

(2)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员:负责学生资助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等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3 学生资助档案管理流程(1)档案收集:学生资助办公室负责收集资助对象的基本信息和申请材料,并建立相应的学生资助档案。

(2)档案整理: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员负责对收集到的资助档案进行整理和分类,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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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学生资助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和分管财务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学生工作处、财务处和各系部负责人为组成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学生资助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第四条学生资助办公室负责执行国家及学院资助工作的有关政策,全面实施我院“奖、贷、助、补、减”等政策措施;负责全院性资助工作的管理并制定相关政策和实施办法;负责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管理工作;负责接受各类捐助和奖助学金的设立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年度资助计划的制订、各类资助指标名额的分配及受助学生的审核与推荐等。
(五)考试有作弊行为的;
(六)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受纪律处分的。
六、资金________
(一)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助学金由 Nhomakorabea家和省政府划拨;
(二)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等学校提取部分学费用于专项助困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教〔〕140号)文件的规定,学校按在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学费收入的10%提取贫困生专项助学经费,按学校规定的用款比例实行专款专用;
(三)特殊困难补助
特殊困难补助申请及资助办法按照《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特殊困难管理办法》执行。
(四)勤工助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内勤工助学活动,按照《云南广播电视大学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
(五)社会资助
社会团体及个人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校设立的助学金,奖学金资助者的意愿和要求,并按照《云南广播电视大学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五、受资助学生的管理和复查
建立贫困学生档案,对资助的贫困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和复查。如有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取消资助:
(一)有经济________,无需资助即能维持学习、生活基本费用的;
(二)有抽烟、喝酒等不良习惯的,铺张浪费、不勤俭节约的;
(三)不诚实守信的;
(四)学习不刻苦,一学年内不及格科目超过2科次的;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范文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篇
第一条大学生的资助工作是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做好育人工作的重要内容,事关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我院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建立并完善了以“奖、贷、助、补、减”为主要内容的学生资助体系。为确保各项资助政策能够落到实处,根据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助对象为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主要针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勤工助学活动费用,由各用人部门直接向学生支付,标准不得低于《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要求。
第十条学费减免:学费减免包括中职学生免学费项目、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特殊专业学费减免和优质生源学费减免,中职学生免学费、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特殊专业学费减免参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优质生源学费减免,由招生就业处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学生资助办公室具体实施。
(三)社会各界捐赠的助学金;
(四)学校师生捐赠的助学金;
(五)其他。
七、附则
(一)学院要根据学校总体资助政策和办法,认真研究本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学院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细则;
(二)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三)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绿色通道:学院在每学年新生入学时,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使他们能及时报到入学。
第十二条学院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数据库,各系部每学年要开展贫困学生建档和更新工作,对贫困学生档案库实行动态化管理,并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报学生资助办公室备案。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其评审程序与奖学金评选程序相同,但分学期发放。
临时困难补助,主要针对家庭或本人遭遇变故,出现突发性经济困难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或家人申请,系部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学院学生资助办公室审核,从学院学生困难补助专项资金中支出,如情况需要,可由学院团委发起组织师生募捐,学院纪委全程监督,学生资助办公室发放,除此以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在校内面向学生发起组织各种类型的募捐活动。
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由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配具体名额至各系部,由各系(部)组织等额推荐;各系(部)将评选结果在系部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有关材料并签署系部推荐意见,于规定的时间内报送院学生资助办公室审核、汇总,经学院资助领导小组评审通过后,报送省教育厅或出资方,学院奖学金,由学院直接发放。
(六)已受到资助的学生在生活,学习等方面上应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三、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依照《云南广播电视大学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认定的对象。
四、资助方式
资助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方式。
(一)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需担保和抵押,但需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资助原则
(一)扶贫扶志,“资助”与“育人”有机结合;
(二)资助向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倾斜;
(三)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四)学校建立以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助、贷、勤、补”和“绿色通道”的资助体系;
(五)提高资助工作的透明度,公布各类资助项目及受助名单,以保证资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七条生源地贷款:未获得其它资助者或获得资助尚不能解决其本人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生源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本人向生源地信用机构申请,并由学生本人承担贷款偿还责任。
第八条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和临时困难补助及社会各界出资设立的社会助学金,主要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社会助学金由出资方与学院共同议定评选细则执行。
第九条勤工助学:学院设立部分相对固定的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缓解其经济困难。
学院勤工助学活动,依照《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由院团委具体组织管理,相关数据报学生资助办公室备案。校内各用工部门于每年6月,将用工岗位及岗位要求报院团委向学生发布,校内各经营户的用工需求,由后勤管理处报送。学生本人申报后,持系部和院团委审批意见到用工部门应聘,未聘上又自愿服从调剂的学生,由院团委调剂分配。校外与专业学习有关的勤工助学活动,由招生就业处统一安排。未经家长书面承诺,禁止学生个人参与未经学院安排的勤工助学活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学生向户口所在地的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提出贷款申请;当地的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学生到校办理合同回执,盖章确认;当地银行负责审批并发放贷款。
(二)国家、云南省政府、校级的奖助学金
国家、省政府、校级奖助学金的申请及资助办法按照《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条各系应积极主动采取各种形式争取社会资助,拓宽奖助学金渠道,争取社会各界捐资助学,设立本系更多的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和每年受助学生名单在学生资助办公室和财务处备案),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受助学生尽已所能向社会奉献爱心并要定期向出资人汇报自己的学习、生活等表现情况。
第六条奖学金: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以及由社会、各界捐资设立的社会奖学金等,主要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标准及奖励金额按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执行,学院奖学金按学院奖学金评选细则执行,社会奖学金由出资方与学院共同议定评选细则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1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和监督
为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组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工作处主要领导兼任。资助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纪检监察审计处和财务资产处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监督和审计。
第十三条受助学生需接受师生监督,学生资助办公室接受师生就受助学生个人表现的举报投诉,并对其申报资格进行核查。
第十四条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有关奖助学金及学费减免,由学生工作处根据资助政策另行制订细则。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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