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深化改革工作自查报告
[工作汇报]司法局“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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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汇报]司法局“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司法局“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南府办发〔20XX〕20号)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门会议,认真进行安排部署,并将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头。
目前,我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在有序推进中已初见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进展成效1、积极动员,统一部署。
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解决“放、管、服”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建立“放管服”协调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抓好改革任务的落实。
要做好改革经验总结推广和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深刻认识推行“放管服”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利用局微信工作交流群、政务微博、政务公开栏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放管服”理念,公开承诺“马上就办”,充分展示机关干部的崭新风貌,树立机关的良好形象。
3、理顺关系,分清职责。
开展清理行政权责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赋予司法行政部门的权责情况,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对本局各科室以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行政权责进行全面梳理,最后形成,就每个事项制定运行流程图,并通过政务网向社会公布。
力求通过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进一步理清司法行政职能,规范权力运行,更好地履行各项职能。
把“放管服”工作与党风廉政工作有机结合,加大作风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促进“放管服”工作取得实效。
4、整合部门,优化职能。
加大业务下发指导力度,明确责任科室和注意事项。
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和办事材料,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
清理规范各类证照,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取消无谓证明、盖章环节和繁琐手续,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我是某市司法局的负责人,现向您汇报我局在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方面的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司法行政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目前,我局已经完成了多项改革任务,包括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律师管理等。
同时,我们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进一步加以解决。
二、具体改革任务及措施1.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我们通过优化援助流程、加强援助质量监管等措施,提高了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和效果。
同时,我们也积极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法律援助。
2.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我们通过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定期考核等措施,确保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行为符合规定。
同时,我们也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辅导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3.加强律师管理我们通过完善律师管理制度、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等措施,提高了律师行业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质量。
同时,我们也积极推进律师事务所的党建工作,确保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1.资金保障不足司法行政改革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我局目前的资金保障力度还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强资金保障机制建设。
2.人员配备不足随着司法行政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我局面临着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
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1.加强资金保障力度我们将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的顺利推进。
同时,我们也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2.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建设,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加入司法行政队伍中来。
同时,我们也将加强对现有干部职工的培训和教育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3.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我们将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流程,完善援助对象识别机制,提高援助质量和效率。
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自查报告

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自查报告一、背景介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加强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改革,提高司法机关的执行力和公正性,我司组织了一次自查,以评估目前的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的方案。
二、自查内容本次自查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 司法机关的组织架构和职能设定是否合理;2. 公正审判的机制和程序是否得到有效保障;3. 司法审判的效率和效果是否达到预期;4. 公众参与司法的机制是否健全;5. 司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培养是否与工作需求相适应。
三、自查结果1. 司法机关的组织架构和职能设定基本合理,但在一些地方存在重复和冗余的情况,需要进一步优化;2. 公正审判的机制和程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障,但在一些特殊案件中,司法独立性和公正性受到了一定的干扰,需要加强监督和纪律约束;3. 司法审判的效率和效果与预期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案件办理周期长、诉讼成本高等问题依然存在,需要通过信息化手段和流程优化来提高效率;4. 公众参与司法的机制相对健全,但在一些情况下公众参与度不高,需要加强公众教育和宣传,提升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度;5. 司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整体较高,但在一些基层和农村地区,司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素质还有待提高,需要加强培训和人才引进。
四、改进措施结合自查结果,我们提出了以下改进措施:1. 优化司法机关的组织架构和职能设定,减少冗余岗位,提高工作效率;2. 加强对司法独立性和公正性的监督和保障,防止干扰和干预;3. 推进司法审判信息化建设,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4. 加强公众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对司法的理解和支持;5. 健全司法人员培养和考核机制,提高司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五、实施方案为了确保改进措施能够得到有效实施,我们制定了以下具体的实施方案:1. 司法机关在组织架构和职能设定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和调整,确保合理性和高效性;2. 加强对司法独立性和公正性的监督和保障,建立有效的举报和处理机制;3. 持续推进司法审判信息化建设,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4. 开展公众教育和宣传活动,加强对司法的解释和引导;5. 完善司法人员培养和考核机制,提高培训质量和挖掘优秀人才的渠道。
察右前旗司法局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情况的自查报告

察右前旗司法局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情况自查报告旗政法委:按照旗政法委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进行了全面的自查。
通过自查,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紧迫感,为积极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自查自评情况在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情况自查中,我局主要对社区矫正工作做如下报告。
社区矫正是我国推进法治文明和实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社区矫正全面试行,体现了我国刑罚制度发展的一个新趋势。
在新时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行政面临的一项新任务,也是一个新课题。
自我旗实施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全旗7个乡镇已全面启动社区矫正工作,乡镇覆盖面达100%,全旗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6人。
目前已基本形成了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司法所具体实施,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并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工作流程和制度。
全局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在大力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了各种教育矫正、社会帮扶等工作思路,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和水平,促使社区服刑人员顺利融入社会,重新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在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中面临的困难及措施我局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在新时期,社区矫正工作还面临着以下困难:社区矫正立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目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主要依据地方政策性文件,我国尚未出台《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立法滞后,法律对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没有明确规定。
在实际工作中,矫正对象脱教、漏教、不做思想汇报、外出不请假等现象时有发生,由于未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措施,对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矫正对象,无法采取必要强制措施,只得事后寻求公安机关的协助。
司法行政机关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直接承担者,诸多工作无执法权,致使给开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自查报告

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自查报告自20世纪末以来,我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为了进一步推动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现对我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进行自查,并提出改革建议。
一、司法体制改革问题1. 司法独立不够。
司法独立是司法体制的核心要素,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着干预司法的现象,导致司法决策不够独立、公正。
2. 司法权力过于分散。
司法体制中存在着多个司法机关之间的权力分散问题,导致司法资源的浪费和司法效率低下。
3. 司法公正不够到位。
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着区域差异、权力干预和贪腐等问题,导致司法公正的实现不够到位。
二、司法工作机制改革问题1. 决策机制不透明。
司法工作中的一些决策过程没有充分的公开透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决策的公信力不足。
2. 执行力不强。
在司法工作中,执行力不强是一大问题,造成了大量的执行难案件,影响了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3. 司法信息化程度有限。
目前司法系统的信息化程度相对较低,导致案件办理效率低下,影响了司法效果。
三、改革建议1. 加强司法独立保障。
完善法官任命和提拔制度,确保法官的独立地位和独立行使审判权。
加强司法监督,建立健全法官违法行为惩处机制。
2. 集中权力,提高司法效率。
建立一个统一的司法管理机构,统筹协调各级法院的工作,并加强对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管理。
3. 加强司法公正保障。
加强内外部监督,建立公正公平的司法评价机制,提高司法公正的可信度和公信力。
4. 加强司法决策的透明度。
加强决策过程的公开透明,建立决策监督机制,提高决策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5. 提升司法执行力。
建立健全的执行机制,加强执行力量和执行手段,解决执行难问题,并加强对执行结果的监督。
6. 加强司法信息化建设。
加大对司法信息化建设的投入,提升司法系统的信息化水平,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通过对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自查,我们认识到了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革建议。
司法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结及来年工作计划

司法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结及来年工作计划司法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结及来年工作计划一、工作目标和任务在2019年,市级司法局制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目标:以加强司法行政管理和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主线,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发现新优势、实现新发展,提高司法行政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维护社会公正和司法权威。
为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完成以下任务:1. 制定司法行政改革方案,创新管理模式,提高工作效率。
2. 完善司法行政服务体系,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交流。
3. 推动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人员的职业责任制度改革。
4. 继续深化司法行政考试制度改革,提高司法行政人员素质。
5. 加强基层司法行政管理,加强对辖区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仲裁机构等的监管管理。
二、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1. 制定司法行政改革方案,创新管理模式,提高工作效率。
在制定司法行政改革方案方面,我们拟定了方案重点,建立了改革方案的框架和细节,并将其分为“路线图”和“实施细则”。
路线图着重掌握改革方向,实施细则则注重掌握实施方法和细节问题。
我们还制定了改革领导小组,进行了具体的分配和协调。
在创新管理模式方面,我们主要是从人才管理、信息技术管理和绩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改革。
我们不仅加强了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管管理,还改进了信息化系统和犯罪大数据应用,提高了工作效率。
同时,我们还探索了改革试点,试验新的管理措施,积累经验,了解制度缺陷和问题。
2. 完善司法行政服务体系,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交流。
在完善司法行政服务体系方面,我们主要是要实现优质服务、高效服务和温馨服务,尤其是要以服务需求为导向,平衡政治力量和社会利益。
这意味着我们要在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下,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同时我们还将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交流,充分吸收和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创造一个包容、发展和创新的氛围。
3. 推动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人员的职业责任制度改革。
我们将制定职业责任制度改革方案,促进司法专业化和规范化。
司法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汇报

司法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汇报司法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汇报为深入推进我县全面深化改革,今年以来,县司法局认真贯彻《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及8个专项小组2019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泰字[2019]94号文件)精神,紧扣增强群众获得感这一重点,树立争先创优这一目标,扎实推进我县深化改革各项工作。
一、2019年工作总结(一)积极落实政法机关机构改革。
根据机构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的政府法制工作相关职责已划入县司法局。
调整后,我局有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工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法律服务管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法制股;我局局机关政法专项编制13名。
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政治处主任1名(副科级)。
县政府法制办相关档案已移交县司法局,由专人保管。
机构改革后,法制办转入3名干部,但我局全局编制没有增加,出现超编两人的情况。
乡镇司法所政法专项编依旧为32人,没有改变,机构改革后,我局更加突出以民为本的工作理念,局机关全体人员进一步加强了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能够按照机构改革任职和岗位调整部署,迅速进入角色抓好各项工作。
创新服务方式,打造法律服务综合平台。
县法律服务中心设在白凤大道旁,交通便利。
该中心是集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行政复议、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多项职能于一体的多功能、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将有力地引导群众从“有事找政府”向“有事找法律”转变。
群众只要有法律服务需求,该中心可争取实现一次性为其解决法律难题,让群众真正感受到高效、便捷。
中心窗口保持一人一岗,挂牌上岗。
全面落实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公开等制度,健全法律服务质量反馈机制、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失信惩戒机制,并公示上墙,自觉接受来自政府、社会和群众的全方位监督,规范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
积极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意见要求。
我局切实抓好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涉法涉诉信访领导小组。
司法局“放管服”改革工作自查报告

司法局“放管服”改革工作自查报告司法局“放管服”改革工作自查报告市编办:我局根据《关于对“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精神,认真对照相关内容及要求,逐条逐项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局于20xx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放管服”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及时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具体工作,明确责任人,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措施。
二、我局在具体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时,因机制体制等因素,不存在以下五类情形:1.没有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2.没有依法向基层下放的审批事项;3.没有参与到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改革中;4.行政审批中不涉及中介服务机构;5.没有进行机构改革。
三、贯彻落实情况:1.20xx年10月江苏省司法厅下发《关于调整下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规定从10月8日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的实施机关由原来的“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调整为“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为此,我局成立对接小组,配备专职人员,主动沟通联系,加强业务培训,从而确保此次审批项目下放与接收“无缝对接”,并于20xx年11月20日正式开始接受窗口受理,成为全省首家开通受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业务的市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2.做好部门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编制工作。
我局在进驻政务中心后分别于20xx年7月、20xx年12月、20xx 年11月以及20xx年12月的时间节点共进行了4次权力事项梳理,最终确定了9个进驻事项(含一个挂起事项),根据省审改办要求,重新梳理行政权力清单共5类37项,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103个。
根据《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0xx 年5月完成了部门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并上报市编办,于20xx年6月26日根据市编办要求,对责任清单进行第一轮的修改完善,认真梳理出部门职责共10项、具体工作任务81条、公共服务事项3项,履行部门职责所对应的行政权力事项54项,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含行政权力运行内部流程图)共36张,厘清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5项,需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事项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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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办通知要求,我局严格对照《州贯彻落实省2016年改革方案的27项改革内容》逐一梳理,对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所涉及的相关工作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州司法局梳理出的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相关工作事项,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确定改革事项集中在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律师工作、社区矫正等5项业务工作方面。
二、主要措施
(一)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力度
坚持“应援尽援”要求,2016年度,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案件46件(其中刑事辩护1件、民事代理2件、民事非诉讼调解43件);为来访人员代写法律文书和提供咨询283人(次)。
2016年来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提供法律援助375人(次),超过全年目标任务1.3%;截止目前,全县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3个,其中2016年新建2个。
(二)拓宽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按照以牧民定居点及村级活动室建设为依托设立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要求,全县共建成牧民定居点调委会3个。
全县共有村级人民调委会63个,覆盖全县18个乡镇。
(三)进一步拓展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
坚持依法组件、党政主导、便民利民、循序渐进、开拓创新五大原则,从便民利民角度出发,因地制宜,创新工作理念及载体。
形成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综治委、“大调解”牵头协调,主管部门组织,司法行政部门指导,有关部门参与的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工作格局。
人民调解组织向医疗、重点项目、交通、旅游景区、小区等领域延伸。
成立了水电资源开发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环境保护纠纷、征地拆迁纠纷、教育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物业管理纠纷、伍须海景区、三和小区等10个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
(四)健全完善普法工作制度机制
2016年,“六五”普法工作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法律七进”活动为依托,紧紧抓住重点普法对象,选准教育内容、突出普法实用,创新普法载体,掀起普法热潮。
全县各普法依法治理责任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共计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35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5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40000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询达8000余人次。
(五)不断优化普法工作中长期规划
为进一步固化普法工作制度机制改革成果,促进普法工作机制更加健全,重点突出,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在日常普法工作中注重案例收集整理,系统分析法宣效果。
严格按照“六五”普法总体要求推进工作开展的同时,做好验收迎检各项工作,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参考性依据。
(六)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专职机构和队伍建设
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积极推进社区工作专职机构和队伍建设。
截止目前,我县共接受社区矫正人员37名,均已落实社区矫正帮扶措施,无脱管、漏管现象。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亟待加强,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知晓度不够。
(二)人民调解组织机构有待健全,目前虽设立了覆盖乡镇村、行业性调解组织,但在机构运行方面缺乏系统指导,缺乏监督制约,在实际调处工作中,部分机构功能未得到发挥。
(三)法制宣传工作与法治建设还存在差距,因个别部门认识不到位,“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格局发展相对迟缓;同时,因经费等因素制约,在创新平台、创新手段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中缺乏主动性。
(四)社区矫正工作因起步晚,上层制度设计未完善,该项工作尚处于摸索阶段,加之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等方面缺乏保障性配套制度,在具体工作开展中人手紧、缺经费、无专业人员等现象导致该项工作推进迟缓。
(五)律师顾问制度的执行方面,根据省律师协会相关规定,为有效规范律师执业,律师异地执业时需在当地律师管理部门备案。
在实际操作中,因缺乏沟通衔接,个别企业及政府聘任的异地执业律师均未报备,存在律师执业监管盲区。
(六)律师执业权力保障方面,因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并不像公检法等机关工作人员一样具有执法权,律师的权利来自于国家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授权。
而受《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效力冲突及传统的公权至上观念影响,造成律师执业过程中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的困境依然存在。
四、解决方案
(一)依托法律宣传等工作,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
不断拓展法律援助面,严格执行“应援尽援”方针。
(二)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完善人民调解机构运行机制。
(三)完善法制宣传部门责任制度,加强督促指导。
积极配合上级完成“六五”普法验收,进一步推进“法律七进”工作。
积极创新法制宣传手段,拓展法制宣传渠道。
(四)加强社区矫正基础性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
强化社区矫正调研工作,探索适合地区实际的社矫工作方法,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逐步完善。
(五)在律师顾问制度的宣传执行方面加大力度,严格执行异地律师执业报备制度,加强与用人单位沟通,及时掌握律师执业情况。
(六)加强《律师法》宣传力度,强化律师执业道德教育,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完善律师执业权力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