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使用说明
CSC公派留学项目详细说明(附邀请函模板)联合培养博士

❖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申请对象
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含应届 硕士毕业生)、博士一年级学生;
符合国外院校的录取条件,并获得国外院校 的入学通知书;
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申请对象
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
原则上派出前应完成应修学分、博士生选题报 告,进入博士论文研究阶段;
I will supervise you during your research in XXXXXX university/school . You will come back to China after your completion of PhD program according to original contract requirements.
❖学校/导师国际交流/科研合作渠道
❖个人自行对外联系渠道
留学期限
项目政策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一般为6-24个月
项目政策
留学单位 ❖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 知名院校、国际知名的研究所和实验室。 ❖不包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
I am also pleased to confirm that I am happy with your English level, which is sufficient for you to stay and your research here in(XXXXX country name).
获得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和双方导师共同制定 的研修计划;
提供外语水平合格证明和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 关费用的说明;
CSC国家公派留学40问答

关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40问答您是不是正在为高昂的留学费用而一筹莫展呢?如果是,“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为你排忧解难。
您是不是正在为不知如何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而愁眉紧锁呢?如果是,以下40问答为你指点迷津。
目录问题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是一个什么样的项目? (1)问题2:“国家公派”项目及“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有什么区别? (1)问题3:国家公派项目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1)问题4:可以从哪些渠道了解国家公派项目的最新信息? (2)问题5:国家公派项目的申请类别及基本要求 (2)问题6:对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身体条件有什么要求? (3)问题7: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3)问题8:何时开始执行新的奖学金资助标准? (3)问题9:优先资助哪些学科、专业领域? (3)问题10: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申请者,是否可再次申报? (4)问题11:委培、定向学生是否可以申请项目? (4)问题12:已经获得全奖的人员是否可以申请? (4)问题13: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是否可以资助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高校学习? (4)问题14:博士二年级或以上学生可否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研究生? (4)问题15:能否同时申请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奖学金项目(含不同项目渠道)? (5)问题16:什么是“可利用合作项目”,什么是“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 (5)问题18:“国家公派”项目签约院校学生能否申请“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 (5)问题17:申请者在报名的时候,是否一定要提交外方邀请信? (6)问题19:录取通知书/邀请函、研修计划/学习计划是否需要提交原件? (6)问题20:邀请信/入学通知书中应写明哪些内容? (6)问题2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是否可以申请6个月以下的项目? (6)问题2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邀请信上的身份是visiting scholar是否可以? (7)问题2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是否可以申请学费资助? (7)问题24:联合培养期间是否可以回国参加答辩? (7)问题25: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外语水平是怎样要求的? (7)问题26:如何索取《出国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 (7)问题27:《单位推荐意见表》由谁负责填写,由谁负责网上填写? (7)问题28:申请表提交后是否可以进行更改? (8)问题29:被录取以后得到的录取材料包含哪些? (8)问题30: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到什么时候? (8)问题31:国外留学单位要求收取注册费是否可以报销? (8)问题32:赴美国的留学候选人应办理何种签证? (8)问题33: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规定留学人员回国后须履行回国服务期两年,如何计算? (9)问题34:非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申请到了公派攻读博士学位的奖学金,学籍、档案和户口将如何处理? (9)问题35:是否可以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攻读硕士学位? (9)问题36: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可以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吗? (9)问题37:未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硕博连读生可以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吗? (9)问题38:全日制在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是否可以申请该项目? (9)问题39:是否可以申请国外大学的硕博连读? (9)问题40:提交的材料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10)问题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是一个什么样的项目?回答1: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简称国家公派项目)于2007年开始实施。
2023年国家公派留学申请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应提交申请材料二、申请材料说明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2.单位推荐意见表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完成网上填报内容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在网上填报阶段此表不能显示)。
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
上级批准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应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凡来自有关高校(同去年)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校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来自其他单位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
3.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交)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的国内学校,应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审、考察,并填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提供参考样表)。
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由受理单位按要求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
4.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须提交)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须提交导师推荐信,主要内容包括:对申请人的推荐意见;重点对申请人出国学习目标要求、国内导师或申请人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及对国外院校、导师的评价等。
国内导师意见由受理单位按要求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国内申请人无需提交。
5.外方院校(单位)出具的正式入学通知扫描件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扫描件(1)申请人应提交外方院校(单位)出具的正式入学通知扫描件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扫描件。
正式入学通知或正式邀请信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文头纸)打印,入学通知由外方院校(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邀请信由国外导师签字。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如因拟留学院校(单位)行政审批手续规定限制,在申请截止时间前无法出具正式入学通知,则须出具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对方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的明确意向入学通知。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系统(常见问题)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系统(常见问题)1、留学身份选定后是否可以更改?不可以。
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首先要选定留学身份,再选择留学国别和项目名称。
留学身份一旦确定以后不允许进行更改。
如需更改,则必需重新注册一个用户名。
2、什么是可利用合作项目,什么是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项目”系指申请人为落实国外接受单位选择利用的对外联系渠道,包括两类: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项目或“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
“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系指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与交流渠道或个人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国外接受单位。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及部分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者,如计划通过本单位合作项目或自行对外联系派出,请在“可利用合作项目名称”中选择“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
如计划利用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项目,请在“可利用合作项目名称”中选择具体合作项目名称,例如:瑞典皇家工学院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3、单位推荐意见表由谁负责填写,由谁负责输机?推荐意见需由所在单位主管留学工作的部门负责填写,加盖所在单位(司局级或以上级别单位)公章后,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提交或密封后交由申请人提交受理单位(或按项目要求直接提交留学基金委)。
来自“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校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需登录受理单位角色操作后台);来自其他单位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
4、如何获得《单位推荐意见表》?出国留学申请表填写完毕后需提交并打印,《单位推荐意见表》将随同申请表一起打印出来。
《单位推荐意见表》不能单独打印。
5、申请表提交后是否可以进行更改?在受理单位未接收前,申请人可以进行修改。
用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点击提回申请表按钮,提回申请表后进行修改,修改以后必须重新进行提交并打印。
国家公派出国手续办理流程及要求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2012.5
LOGO
主要内容
1 公派留学派出手续办理流程 2 中国留学网、网上签证服务系
统、出国行前培训网 3 主要国家签证办理相关要求
1 公派留学派出手续办理流程
公派留学派出手续办理流程
1. 请仔细阅读基金委下发的录取通知书及《出国留学人员 须知》,了解有关要求,查收附件部分是否准确、齐全
签证类型 工作签证W-1 学生签证S-1 学生签证S-1 工作签证W-1
有关体检与审理时间
1、使馆审理时间为:2-3个月 2、工作签证的体检一般在材料提交使馆后的1个月 进行。 3、学生签证可进行预体检,以缩短审核周期至1个 月左右。 4、体检的特殊说明 1)军队人员可以进行预体检; 2)其他申请工作签证的留学人员,使馆已口头允 许预体检,待文字材料形成后,才能正式通知留学 人员。
中国留学网
网上签证服务系统
登录方式:中国留学网“公派留学” 页面左侧
网上签证服务系统使用说明
❖所有通过我处办理派出手续的留学人员均需使用 此系统,在线填写提交《留学人员基本情况表》。
❖在我处办理签证的留学人员,还可通过此系统查 询办理签证的状态,系统一旦显示“返签”即说 明签证已办好。
联合培养博士生
进阶 4
联合培养博士生 (六个月以内)
类别:访问 访问学生(STUDENT VISITOR)
类别:计点积分制(PBS) 进阶 4
签证材料特殊说明
❖资助证明 (Certificate of Sponsorship ) ❖入学通知书 (Confirmation of Acceptance for
邀请信
申请学生签证的邀请信须由德方 院校的注册部门开据或具有可办理注 册的效力。
中国科学院公派留学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公派留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优秀人才的国际交流培养,拓展现有人才的国际视野,提高公派留学工作成效,结合我院发展战略及国家公派留学政策调整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派留学人员按经费来源和主管部门的不同分为国家公派、院公派和单位公派三类。
人事教育局为中国科学院各类在职人员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主管部门。
第二章国家公派留学选派和管理第三条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系指由中国政府提供全额资助或由中国政府与有关国(境)外机构签订的涉及留学方面的合作协议(项目)所提供的资助,列入国家公派留学计划的留学人员。
第四条国家公派留学的主管部门为教育部。
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选派与管理。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每年制定年度选派计划和申报指南(可登录国家留学网查询),向全社会公开选拔留学人员。
第五条院每年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向院属单位发布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的申报通知,委托并指导中国科学院科学教育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科教中心”)负责受理院属各单位的申请推荐、材料审核及录取通知发放等事宜。
第六条获国家公派留学资助人员的派出及管理应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及院、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院公派留学选派和管理第七条院公派留学人员系指由中国科学院提供全额资助或由中国科学院与有关国(境)外机构签订的涉及留学方面合作协议(项目)提供的资助,列入中国科学院公派留学计划的留学人员。
第八条院公派留学项目种类包括:高级研究学者项目、青年访问学者项目、支撑和管理人才项目、“爱因斯坦讲席教授”计划回访专项、成组配套项目。
院根据人才培养需要,适时调整项目设置和派出规模。
第九条申请院公派留学项目的条件与资助标准(一)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和我院发展服务。
.具有中国国籍,须为我院正式工作人员。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中表现突出。
.身心健康。
因公出国境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天津同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公出国(境)管理系统使用手册目录系统概述目标本系统的目标是建设一套因公出国的管理软件,本系统主要实现出国项目管理、用户管理、护照管理、签证管理等功能。
系统功能模块用户管理;单位管理;职务管理;职称管理;通知通告管理;立项流程管理;立项审批权限管理;邀请函流程管理;邀请函审批权限管理;系统使用向导我的立项在我的立项下包括:填报新立项、立项模板、待处理立项、已处理立项、正在办理中的立项等。
新建立项登陆因公出国(境)管理系统,网上审批下拉列表显示:点击填报新立项:填写完新建立项保存后显示:在下面的控件上可以修改团组人员、出访路线、派员单位、局级人员等功能点击团组人员显示:在搜索查询栏中输入你要添加的人员显示:即可添加你所要添加的人员同样在编辑立项中点击出访路线可以修改你的路线和在国外的停留天数鼠标点击出访路线显示:点击添加显示:待处理的立项保存后在网上审批下拉菜单栏中点击“待处理的立项”显示出刚刚保存过立项:在操作栏中可以对立项进行提交、终止和删除操作处理已接收立项可以查看或者打印已经接收的立项。
正在办理中的立项显示所有在办理中的立项:审批办理过的立项显示:本单位通过的立项点击显示:可以按填写时间或者启程时间搜索查询已批准的立项。
本单位所有立项在网上审批菜单栏里我的立项下点击“本单位所有立项”显示所有提交和保存的立项:4.2出国立项审批在出国立项审批下有四个子模块;待处理立项、正在审批中的所有立项、审批办理过的立项和审批结束的立项。
点击显示:4.3立项查询进入因公出国(境)管理系统在网上审批下的理想查询中点击你所要按要求查询的立项:点击立项综合查询:按申报时间查询:键入时间段点击查询在查询下方显示:点击显示:可以按启程时间、申报单位、出访国家等进行查询4.3.3按参团单位查询:在搜索栏中输入你要查询的单位显示:键入人员姓名键入文号:键入收文编号:人员管理该模块共包含新增人员、本单位人员管理、人员查询等模块。
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常见问题解答1.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介绍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于2007年开始实施。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紧密配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加速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在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中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培养一批若干年后国家建设所需各行各业拔尖创新人才;与此同时,通过学生交流带动科研合作,建立国内外稳定持久的学术交流渠道,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英文“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以下简称基金委或“CSC”)与高校以签署协议的形式确定各校年度选派计划。
该项目是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
实践证明,有计划、成建制、有针对性地连续选派研究生出国留学,实行开放式培养是加快造就国际一流创新人才快捷有效的途径。
项目政策制度、各项措施日益完善,选派质量不断提高,已成为中国高校与国外大学和科研机构加深合作的重要渠道。
2013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开始实行。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以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目标,重点支持农业推广、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等专业领域。
2.国家公派项目的申请流程申请国家公派的流程如下:(1)联系留学单位:自行联系留学机构,获得对方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2)校内预报名:根据学校要求提交校内初选报名的相关材料;(3)校内评审:学校组织专家,通过答辩的方式对申请人的学习成绩、外语水平、专业能力、留学计划等进行审核,确定最终推荐名单;(4)提交材料:候选人登录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院(系)提交正式书面申请材料;(5)向基金委上报材料:研究生院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审核、提交申请人相关电子版材料,留存书面申请材料,并向基金委提交单位推荐公函及推荐人名单;(6)基金委审批: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通过后发同意资助函;(7)派出:录取人员领取相关材料,陆续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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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使用说明(受理机构版)
信息平台是在教育部的支持下由留学基金委组织开发,涵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评审、录取、派出、管理全过程的架构信息系统。
信息平台对浏览器的要求:及以上版本(以上需开启兼容模式)。
受理机构需使用加密锁登录受理机构负责将申报人提交的申请进行初选,并将初选名单报至基金委。
本文档为受理机构使用信息平台开展受理工作提供帮助。
初选的流程图如下:
一、申请人申报步骤
1.通过学校、留学基金委了解项目、准备材料。
尤其要学习国家留学网()首页出国留学申报指南及综合项目专栏中的《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
2.登录,注册用户后开始申报;
3.登录后,首先依据出国目的确定申请类别。
在“研究生类、本科生类、访学类”中选,确定后将不可修改;
4.按顺序填写【基本情况】、【外语水平】、【教育与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果】等页面信息,并填写完整;
5.待进入项目申报期后,在【申请留学情况】页面按顺序设定“申请留学身份”、“申报国别地区”、“申报项目名称”、“可利用合作项目”、“受理机构名称”;
6.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并点击“保存”后,点击左侧“上传申报材料”,根据提示上传项目要求的材料;
7.在项目开通期内提交申请表;
8.下载生成的格式申请表并打印;
9.请推荐单位填写纸质《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
10.递交材料到受理机构。
注:提交申请表后,若受理机构还未接收,申请人可随时进行“提回申请表”操作,修改信息务必应在申请截止前重新提交。
受理机构接收后,申请人修改信息需先请求受理机构“退回申请表”。
二、受理机构操作步骤
1.登录网址:。
2.接收材料。
通过[材料审核]“待接收”菜单项,可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退回和接收操作。
退回和接收可对单个申请人操作也可进行批量操作。
退回后,申请人可根据意见修改申请表后再次提交。
接收后,申请人自己不能再提回申请表。
注意:项目结束申报后,不应再退回申请表,否则申请人无法提交。
3.材料审核。
在[材料审核]“待审核”菜单项中可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并置通过或淘汰或退回状态。
点击“查询全部”可查看全部人员列表;录入查询条件(例如:姓名),点击“查询”可查看单个申请人的信息。
审核通过后,信息平台将自动为该申请人生成学号。
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要及时置为淘汰状态,否则申请人可通过信息平台看到自己还在审核中,积累过多的垃圾数据将给以后工作带来不便。
如申请人符合申报条件但申请表个别信息有错误,受理机构可将申请表退回或帮助申请人修改申请表(可参考“三、常见问题解答”“、申请表个别信息填错,如何修改?”)退回后,申请人可根据意见修改申请表后再次提交。
受理机构根据具体材料,决定申请人是否需要重新提交所有电子材料附件。
由于采用无纸化评审,因此受理机构在信息平台上审核材料时,不仅需要审核申请人的申请表,更重要的是需要审核申请表附带的电
子材料保证电子数据与纸质材料一致。
如申请人主动要求退回申请表,请受理机构保存好相关凭据,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4.填写推选意见。
通过[推选意见]“当年待填写”菜单项,可填写推选意见。
推选意见还可以在审核(参考“材料审核”)时填写;
《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表头部分项目较多,同一单位的内容相同,请使用“推荐单位联系人列表维护”功能。
说明如下:)在“推选意见> 单位联系人维护”菜单进行单位联系人(可设置多个,不同单位、不同人员)的新增、修改、删除等操作。
)在为申请人填写单位推荐意见时,可在《单位推荐意见表》表头下方的下拉菜单中选择第)步已设置的联系人,系统将会自动填写该联系人的各项信息。
5.上传受理机构材料:对于部分项目申报人员,受理机构需要在上报基金委之前,先上传相关文件。
通过[材料审核]“受理机构需上传材料”菜单项,可上传校内评审意见、导师推荐信等文件。
点击最右侧“上传”按钮,根据弹出框内容上传相应材料。
是否需要上传受理机构材料,依各项目要求为准。
6.调整派出方式:对于部分项目申报人员,受理机构需要在上报基金委之前,先调整派出方式,如自行联系、科研团队、地方子项目、安排成班派出等。
根据查询条件,查询相应人员后,勾选相应人员后,点击“调整”按钮,填写调整后的派出方式。
是否需要调整派出方式,依各项目要求为准。
7.报送入选人员至基金委。
[材料审核]——“待上报”菜单项中,可对通过审核的申请人上报基金委。
点击“查询全部”可查看全部人员列表;录入查询条件(例如:姓名),点击“查询”可查看单个申请人的信息。
上报一般会批量操作,请在“批量上报”按钮左侧文本框中填写批次号,批次号自由命名但不能超过个汉字、字符或数字(建议形式:高水平上海,批次号相同而年份不同,系统也会认为是同一批申请人)。
注意:在“待上报”中可以进行“重新审核”操作,重新审核会释放已经生成的学号,该申请人再次通过审核后生成的学号可能与原来的学号不同。
8.打印初选名单。
在[初选名单打印]中按批次号查询出申请人列表后,点击屏幕下方的“打印名单”按钮,即可打印查询出的名单;
9.查询录取情况。
通过[综合查询]“综合查询”菜单,查询已上报基金委人员的录取情况。
点击“查询全部”可查看历次申报人员当前审核状态。
审批状态设置为:基金委录取列表,可查询上报基金委且已录取人员。
例如,计划查询上报基金委人员年录取情况,可设置查询条件(学号;审批状态:基金委录取列表),然后点击查询按钮,查询结果列表会显示年录取的人员信息,结果列表中的审核状态会显示“基金委录取”。
此功能可以查看历年的录取情况。
此外,通过[材料审核]菜单中的“已上报基金委未接收”、“基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