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安排,也是党内监督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和纪律意识,规范干部的行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基本要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是党的党内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
在党风廉政建设中,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是关键,即对本职工作负责,也对廉政建设负责。
具体来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要求:(一)党委(党组)负总责。
党委(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总责任人,要发挥好“一岗双责”作用,把党委(党组)的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党委(党组)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和统一指挥,制定相应的纪律规定和责任清单,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建设责任和管理权限。
(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
领导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责任人,要发挥好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践行廉洁自律,带头拒腐防变。
领导干部要加强自身修养,提高廉政意识和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和群众的监督,主动接受组织调查,坚决不得搞违规违纪行为。
(三)机关党委的领导责任。
机关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核心,要发挥好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的作用。
机关党委要加强对机关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制定相应的纪律规定和责任制度,建立健全机关纪检监察体系,重点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纪违法问题。
(四)地方党委的领导责任。
地方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责任主体,要发挥好党委的领导作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加强对地方各级党组织的指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在全地区全范围全过程上取得实效。
地方党委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保障机制,加强对地方干部的监督检查,提高廉政建设的工作质量和水平。
(五)党员干部的个人责任。
党员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单位,要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坚守党的纪律规定,不得以个人私利损害集体利益,不得以权谋私利,不得以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损害党的形象和形象。
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廉政制度

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廉政制度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为了从头上预防和反对腐败,促进党员干部及每个工作人员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教育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群众路线,学和省、市、县委关于反腐倡廉的指示精神,学习党纪政纪条规,使每个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增强廉政意识。
2、开展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保持共产党的先进性教育和“两个务必”教育,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提高每个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艰苦奋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进行经常性地示范和警示教育,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二、工作作风1、热爱本职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勤政为民,提高办事效率。
各科室每周一要向分管领导汇报上周工作开展及本周工作要点,并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各科室人员每年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的时间不能少于一周。
要通过调研及时掌握全县经济运行的特点和问题,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三、规范管理1、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办事单位的任何馈赠;不得参加单位安排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和旅行活动;不得在办事单位为自己、亲友谋取私利。
2、工作人员不得干预单位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四、干部交流1、坚决贯彻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好选人用人关。
对选拔任用干部和重大人事调整,由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2、坚持重要岗位的干部轮岗交流制度。
一般在本岗位工作满5年的干部,要进行轮岗交流。
五、监督检查1、对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官僚作风的承办人,可向纪检组及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提高公众对政府办工作的问责程度。
2、纪检组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能,加强监督检查。
认真对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认真调查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文献;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干部廉政意识,增强廉政观念。
二、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把机关建设成为“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单位。
教育**干部廉洁从政、依法行政,当好人民公仆思想,培育和造就一支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的机关工作人员队伍。
三、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干净干事。
杜绝“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的现象,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干净干事、争当廉洁从政典范。
四、坚持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要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围绕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要求,按议事制度、议事范围、议事原则、议事纪律,形成民主和集中相结合的科学决策机制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科学机制。
五、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干部在公务活动中,要严格财务制度,不准借开会、学习、接待来往客人等事项,用公款参与高消费。
六、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要求**干部在行政中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障人民利益,提倡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坚决同腐败行为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七、要自觉遵守局制订《办事公开》、《反腐保廉》、《服务承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廉政制度。
八、**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上述规定,违者视其性质和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
一、为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坚持从严治校,依法治校,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教学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度。
二、“一岗双责”即部门负责人在对业务工作负责的同时,又对所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负责,要采取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防止不廉行为在本部门发生。
三、坚持“党政齐抓共管、有关人员各负其责、全体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四、为了把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成立风险岗位廉能工作领导小组。
五、“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
(一)领导小组组长作为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情况亲自调查。
(二)领导小组副组长协助组长,发挥参谋助手、组织协调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其他成员要分别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狠抓落实。
(四)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负责监督检查职能。
六、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明确廉政责任,将任务、目标、
要求、责任逐级分解、细化,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七、对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实行按季分析、自查自纠、年终报告、责任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落实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
八、对违反"一岗双责"制度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2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202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详细版)目录一、任务目标 (2)二、责任内容 (2)三、责任考核 (5)四、责任追究 (6)为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党组织和党员整体素质,以党风引领行风开创医院党总支廉政建设新局面。
坚决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定力,全力落实好区委、区政府和局党委(组)的各项决策部署,发挥好党组织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任务目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明晰责任界限,完善责任体系,健全体制机制,创新载体抓手,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链条,切实做到主体明确、责任清晰、担责有力、问责有效,促使党支部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承担和落实好“两个责任”,真正把反腐倡廉职责履行到位、工作开展到位、任务落实到位,以良好的党风政风推动卫生健康工作持续快速发展。
二、责任内容1、履行组织领导之责。
各班子成员及科室主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与医院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每年根据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研究确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目标,制定工作计划,落实推动措施,细化任务分解,厘清责任清单,开展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每年以书面形式向医院党支部报告一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情况。
党支部班子其他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各科室主任作为科室“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担当,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积极推进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为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工作,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第一章党政干部廉洁勤政守则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顾全大局,维护团结,自觉接受监督,敢于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认真执行收入申报、礼品登记、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二、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务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防商品交换原则侵入党的政治生活,不私自经商办企业、兼职取酬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
三、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有关公共财务管理使用规定,无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和私设帐外资金、“小金库”的行为。
四、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工作制度办事,不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利用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及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五、管住、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对涉及他们利害关系的事情应奉公守法、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之谋取利益。
六、艰苦奋斗,勤俭节约。
在住房、通讯工具及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按规定办事,无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现象。
七、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主动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积极支持、配合执法执纪机关对责任范围内违法违纪问题的查究,无袒护、说情、好人主义现象。
八、勤政务实,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行为。
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关心群众疾苦,处理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无与民争利、侵害职工利益的行为。
同时,每个党员干部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几项规定为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端正工作态度,完善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作如下规定:一、完善请假制度1、副科级以上干部,所有类别的请假(含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因公外出等)都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工作制度:省直机关纪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制度

工作制度:省直机关纪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制度第一条为深入推进省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制度,结合省直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是指省直机关纪工委为推动省纪委和省直机关工委重点工作落实,或根据了解和掌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省直单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和机关纪委书记进行约谈,以进一步了解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要求,推进省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三条约谈每年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进行,每季度组织一次,也可随时进行。
具体约谈工作事宜,由综合审理室负责。
第四条约谈由省直机关纪工委书记主谈,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委托省直机关纪工委副书记主谈。
第五条根据约谈对象问题和情况的不同,约谈主要分以下几种:一是任职约谈。
对新任机关纪委书记进行强化组织纪律观念、明确工作职责、廉洁从政、自警自律的廉政教育谈话。
二是重点约谈。
围绕省纪委和省直机关工委部署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约谈,了解工作进度并提出要求,确保完成重点工作任务。
三是警示约谈。
对信访举报件或案件较多,或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单位,对机关纪委书记进行约谈,坚持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四是专项约谈。
对于省直机关纪工委布置的专项工作任务没有及时完成的,有针对性地对机关纪委书记进行约谈。
第六条约谈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拟定约谈实施方案。
根据工作安排和需要,拟定约谈实施方案,报省直机关工委有关领导同意后实施。
(二)通知约谈对象。
提前3天将约谈的主题、对象、时间、地点等事项通知约谈对象所在单位机关党组织或约谈对象本人。
(三)进行约谈准备。
约谈人应熟悉约谈对象所在单位机关党组织、机关纪检组织的基本情况和约谈对象日常表现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准备谈话提纲,提高约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实施约谈。
主谈人应向约谈对象说明约谈主题及原因,指出问题并听其解释和说明。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及要求党组对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统一领导责任。
一)认真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规定的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保证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二)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政治任务纳入年度全局性工作规划,认真研究部署。
做到任务清楚、责任明确、措施有力。
三)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题分析和研究,及时把握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群众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指导工作的意见。
四)实施专项检查考核,并将结果作为党支部和支部成员评先、评优和调整使用的必备条件。
五)强化党内监督,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廉政自律。
六)建立健全严格的规章制度。
党组书记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一)认真组织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规定和制度,确保令行禁止。
二)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本局的党风廉政亲自策划,亲自部署。
三)对重要件、严重案件线索和严重案件查处要态度明显,亲自批示,亲自干涉或亲自协调,对下级党委、政府、XXX 的件和违法违纪案件要认真办理,及时查处。
四)严格自律,管住自己和配偶、子女,管好身边事情人员,管好支部和行政一班人,带好队伍。
严格要求,勇于管理,不怕得罪人。
五)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章责任追究第七条有下列景遇之一者,区别责任,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党组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予以转达批评或实施诫勉谈话。
一)对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研究、贯彻和落实的。
二)对收到上级有关群众上访、来访和举报的批转件不过问、不处理、造成重访和再次举报的。
三)对经检查财务管理、人事调整、任免、重大事项决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等有关制度不健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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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反对腐败,促进党员干部及每个工作人员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教育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群众路线,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反腐倡廉的指示精神,学习党纪政纪条规,使每个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增强廉政意识。
2、开展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保持共产党的先进性教育和“两个务必”教育,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提高每个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艰苦奋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进行经常性地示范和警示教育,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二、工作作风
1、热爱本职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勤政为民,提高办事效率。
各科室每周一要向分管领导汇报上周工作开展及本周工作要点,并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各科室人员每年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的时间不能少于一周。
要通过调研及时掌握全县经济运行的特点和问题,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三、规范管理
1、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办事单位的任何馈赠;不得参加单位安排或者支付费用的
宴请、娱乐和旅行活动;不得在办事单位为自己、亲友谋取私利。
2、工作人员不得干预单位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四、干部交流
1、坚决贯彻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好选人用人关。
对选拔任用干部和重大人事调整,由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2、坚持重要岗位的干部轮岗交流制度。
一般在本岗位工作满5年的干部,要进行轮岗交流。
五、监督检查
1、对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官僚主义作风的承办人,可向纪检组及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提高公众对政府办工作的问责程度。
2、纪检组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能,加强监督检查。
认真对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认真调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