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5044-1995火力发电厂、变电所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定
DLT 5044-2014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3 •
6. 10 6. 11
Complete sets for DC power supply
……………………( 28)
DC/DC converter ………………………………………( 29)
6. 12 DC motor starter ………………………………………( 29) 7 Equipment layout …… ··ρ…………………………………( 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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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 2010 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
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0〕 320 号〕的要求,规程编制
组在认真总结了发电厂、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的设计实践经验,吸
取了相关科研成果,考虑了我国直流电源系统设备技术发展情况, 并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管理和运行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对原《电
蓄电池回路设备及直流柜主母线选择…………( 72 ) 蓄电池短路电流计算和参考数值表…………( 73)
本标准用词说明……………………………………··忖门
引用标准名录……........…........….................……( 78 )
附·条文说明…….......……...........……………….
直流负荷........………………........…………··门川
4. 1
直流负荷分类……………………………………·门川
直流负荷统计……………….......……………… U 们
4
5
2
保护与监控
.......…··…........…..............……. ( 16 )
直流计算书

3.1.3 蓄电池个数
103
只
n= K min× Ue Ujn
1
单位 V
备注
V V V 在阶梯计算表中 min
数值 220 0.875 1.87 103
3.1.2 按均衡充电电压校验 公式:Um max<=n*UB 参数 额定电压Ue 蓄电池个数n 母线最高电充电电压UB 均衡充电时母线电压Ujc 是否满足要求 数值 220 103 1.1 242 2.33 239.99 满足要求
计算依据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定》 DL/T5044-95 蓄电池厂家资料 2 计算条件及参数 2.1 计算条件 本专业和其他专业直流负荷资料 蓄电池厂蓄电池参数 直流屏生产厂家资料 2.2 计算参数 计算参数及符号 数值 直流额定电压Ue= 220 母线最低电压系数Kmin= 0.875 母线最高电压系数Kmax= 1.1 单个蓄电池终止电压Ujn= 1.87 单个蓄电池均衡充电电压UB= 2.33 单个蓄电池浮充电电压Uf= 2.25 容量换算系数Kc 事故放电时间 60 蓄电池型号 胶体 直流电动机起动电流系数 2 直流系统计算系数 4 蓄电池容量计算可靠系数 1.4 3 计算过程 3.1 蓄电池个数选择计算 3.1.1 按放电末期选择计算: 公式:n=Kmin*Ue/Ujn 参数 额定电压Ue 母线最低电压系数Kmin 蓄电池终止电压Ujn 蓄电池个数n
电力工程规范目录

13.1.1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DL5000-200013.1.2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GB50049-9413.1.3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9-200613.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13.1.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9513.1.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9213.1.7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DL5027-9313.1.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13.1.9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13.1.10火力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技术规程 DL/T5032-200512.1.3.1《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GB50049-94 12.1.3.2《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DL5000-2000 12.1.3.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12.1.3.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 12.1.3.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12.1.3.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12.1.3.7《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12.1.3.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2348-90 12.1.3.9《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3096-93 12.1.3.10《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J87-85a.《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GB50049-94b.《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DL5000-2000c.《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d.《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9-2006e.《火力发电厂水工设计技术规程》 DL/T5339-2006a.《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94(1995-07-01实施)b.《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定》DL5000-2000c.《火力发电厂建筑设计规程》DL/T5094-1999(1999-10-01实施)d.《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5000-2000(2001-01-01实施)e.《火力发电厂土建结构设计技术规定》DL5022-93f.《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GB50229-2006g.《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h.《砌体结构设计技术规定》GB50003-2001j.《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k.《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01l.《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n.《火力发电厂地基处理技术规定(试行)》DL5024-93p.《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q.《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r.《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91s.《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t.《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2003u.《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v.《建筑抗震的分类标准》GB50223-2004w.《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01x.《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y.《烟囱设计规范》GB50051-20026.1.4 火力发电厂化学设计技术规程 DL/T5068-20064.2.5 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定 DL/T5187. 1-2004《火力发电厂、变电所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定》DL/T5044-199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0314.2.1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DL5000-200014.2.2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GB50049-9414.2.3 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中职业安全卫生监督的暂行规定(1998)14.2.4 火力发电厂劳动和安全卫生设计规程 DL5053-199614.2.5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J87-8514.2.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14.2.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0114.2.8 火力发电厂建筑设计规程 DL/T5094-9914.2.9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9514.2.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22-200014.2.11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92 14.2.12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DL5027-93 14.2.13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GB4064-1983 14.2.14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9-2006 14.2.15 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 DL/T5153-2002 14.2.16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DL/T5352-2006 14.2.17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95 14.2.18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95 14.2.19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动部发[1996]276号。
DLT5044-1995火力发电厂、变电所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定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定D C system technical code for designingfossil fuel power plants a nd substationDL/T5044-95主编部门:电力工业部华北电力设计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施行日期:1995年12月1日关于发布《火力发电厂电气试验室设计标准》两项电力行业标准的通知电技[1995]506号各电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各有关单位:《火力发电厂电气试验室设计标准》等两项电力行业标准,经审查通过,批准为推荐性标准,现予发布。
编号、名称如下:DL/T5043-95,火力发电厂电气试验室设计标准。
DL/T5044-95,火力发电厂火力发电厂、变电所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定。
以上标准自1995年12月上日起实施。
请将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告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并抄送部标准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一九九五年八月十一日1 总则1.0.1 为适应电力建设发展的需要,搞好火力发电厂、变电所直流系统的设计(以下简称直流设计),总结建国以来直流设计建设和运行经验,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特制定本规定。
1.0.2 直流设计应贯彻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力求简单并便于安装、运行维护的要求。
直流设计宜积极采用经过审定的标准设计和典型设计。
1.0.3 本规定适用于单机容量50~600MW的火力发电厂和220~500kV变电所新建工程采用固定型防酸式铅酸蓄电池和镉镍碱性蓄电池作为直流电源的直流设计。
1.0.4 直流设计除应执行本规定外,尚应执行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直流电源系统2.0.1 发电厂、变电所应装设蓄电池组向控制负荷和动力负荷以及直流事故照明负荷供电。
蓄电池组正常应以全浮充电方式运行。
2.0.1.1 控制负荷包括电气和热工控制、信号、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等负荷。
57.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定 DLT5044

目录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4系统接线4.1直流电源4.2系统电压4.3蓄电池组4.4充电装置4.5接线方式4.6网络设计5直流负荷5.1直流负荷分类5.2直流负荷统计6保护和监控6.1保护6.2测量6.3信号6.4自动化要求7设备选择7.1蓄电池组7.2充电装置7.3电缆7.4蓄电池试验放电装置7.5直流断路器7.6熔断器7.7刀开关7.8降压装置7.9直流柜7.10直流电源成套装置8设备布置8.1直流柜的布置8.2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组的布置8.3防酸式铅酸蓄电池组和镉镍碱性蓄电池组的布置9专用蓄电池室对相关专业的要求9.1专用蓄电池室对相关专业总的技术要求9.2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组对相关专业的要求9.3防酸式铅酸蓄电池组和镉镍碱性蓄电池组对相关专业的要求附录A(资料性附录)直流系统I/O表附录B(资料性附录)蓄电池选择附录C(资料性附录)充电装置及整流模块选择附录D(资料性附录)电缆截面选择附录E(资料性附录)直流断路器选择附录F(资料性附录)蓄电池回路设备及直流柜主母线选择附录G(资料性附录)蓄电池短路电流计算及其参考数值表附录H(规范性附录)本规程用词说明条文说明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电力司《关于下达2002年度电力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计划的通知》(国经贸电力[2002]973号文)的任务而编制的。
本次修订工作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电技[1995]506号文发布实施的DL/T5044—1995《火力发电厂、变电所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定》为原本,同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电力[2000]1048号文批准实施的DL/T 5120—2000《小型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规程》,并根据国内外新标准、新技术、新元件和新装置的应用,增加了以下内容:——扩大了适用范围;——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高频开关电源装置;——直流断路器。
本标准实施后代替DL/T 5044—1995。
【可编辑全文】《DLT5044-2014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考试试题及答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单选题:1、关于高频开关电源型充电装置,下面哪项技术参数不符合DL/T5044-2014技术规程()。
(A)稳压精度≤±1% (B)稳流精度≤±1%(C)纹波系数≤0.5% (D)模块均流不平衡度≤±5%答案:A。
根据DL/T5044-2014《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6.2.1,稳压精度应不大于±0.5%。
2、蓄电池组应满足浮充电时直流母线的电压要求,电池个数应按照()倍直流电源系统标称电压值确定。
(A)1.15 (B)1.1(C)1.05 (D)1.2答案:C。
根据DL/T5044-2014《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6.1.1,蓄电池个数“应根据单体电池正常浮充电压值和直流母线电压为1.05倍直流电源系统标称电压值确定”。
3、当无产品资料和厂家推荐值时,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的单体浮充电压值不宜选取以下哪项数值()。
(A)2.23V (B)2.27V(C)2.30V (D)2.25V答案:C。
根据DL/T5044-2014《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6.1.2.2,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的单体浮充电压值宜取2.23~2.27V。
4、根据DL/T5044-2014技术规程要求,高频开关电源模块的功率因数不应小于()(A)0.85 (B)0.90(C)0.95 (D)0.92答案:B。
根据DL/T5044-2014《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6.2.1.8,功率因数不应小于0.90。
5、根据DL/T5044-2014技术规程要求,高频开关电源模块交流输入端产生的各高次谐波电流含有率不应大于()(A)20% (B)25%(C)30% (D)15%答案:C。
根据DL/T5044-2014《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6.2.1.8,高频开关电源模块交流输入端产生的各高次谐波电流含有率不应大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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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频开关直流电源系统维修手册备有公司设限电圳深奥特迅力本资料为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公司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摘录、复制、翻译、注释、编辑本资料的部分或全部,侵权必究。
维修前请详细阅读本手册!策划:客户服务部、技术部、目录一概述 (3)1.简介 (3)二设备描述 (3)1.总参数 (3)2.详细描述 (6)3. 安装要求 (13)三调试与操作 (14)1.系统调试 (14)2.系统故障处理 (32)四维修细则 (35)一 概述奥特迅生产的高频开关直流电源系统是按照直流屏采购技术规范书进行设计和制造的,此技术规范书采用的标准、规范为:1. DL/T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定货技术条件》2. ZBK 45017-90 《电力系统用直流屏通用技术条件》3. DL/T5044-95 《火力发电厂、变电站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定》—— 型号命名二 设备描述 2.1总参数 2.1.1总体特性——充电模块按N+1备份组成。
浮充电压一般按2.25V ×电池节数计算,均直流标称电压(V)充电机组数×充电机额定输出电流微机控制电力系统用直流电源柜充电压一般按2.25V×电池节数计算。
——交流经交流进线开关供给,并设有中性线发生器,防雷器,雷击浪用吸收器等。
2.1.2电气特性——输入特性——输出特性——其他特性——遵守的标准a)柜体IEC 439:工厂制造的低压配电装置和控制装置组件IEC 529:外壳防护等级的划分b) 部件NFC32-070 导线和电缆在其防火性能方面的分类试验IEC57-1:低压配电装置和控制装置组IEC51:测量仪表IEC414:电气指示和记录测量仪表及其附件的安全要求2.2详细描述电力操作电源系统主要由交流配电单元、充电模块、直流馈电、集中监控单元、绝缘监测单元、和蓄电池组等部分组成。
交流输入经交流输入开关后提供给充电模块;充电模块输出稳定的直流,一方面通过充电母线对蓄电池组充电,另外通过母线进线开关向负荷母线供电,为负载提供正常的工作电源;绝缘监测单元可在线监测直流母线和各支路的对地绝缘状况;集中监控单元可实现对交流输入、充电模块、直流馈电、绝缘监测单元、直流母线和蓄电池组等运行参数的采集与各单元的控制和管理,并可通过远程接口接受后台操作员的监控。
输变电工程设计专业调考-变电专业试题(带答案)解析

2013年度输变电工程设计专业调考省公司变电专业题库一、单选题1.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6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3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 C )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p154A.45 B.20 C.15 D.252.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 A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p157A.同时进行B.在其后进行C.在其前进行D.在其后三个月内进行3.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 B )具《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6.1.1A.4 B.2 C.1 D.34.站区污水经( C )处理后,采用定期抽排的处理方式,不会污染外界环境。
《220kV后蒲变电站工程初步设计》7.1.3条A.消防水池B.事故油池C.化粪池D.雨水泵井。
5.变电站噪声主要表现为( B )噪声,来源于变压器。
《220kV后蒲变电站工程初步设计》7.1.4条A.机械噪声B.电磁噪声C. 空气动力性噪声D.单频噪声。
6.变电站的建筑物及主要房间尽量采用( A )布置,充分利用阳光等天然能源以及自然通风。
《220kV后蒲变电站工程初步设计》7.3条A.南北向B.东西向C. 南向D.北向。
7.消防设计应基于同一时间内变电站可能发生的火灾次数为( B )次来考虑。
《220kV后蒲变电站工程初步设计》6.1.3条A.零 B.一 C.二 D.历史数据8.变电站站内主要环形消防道路路面宽度宜为( C )m.《变电站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8.3.3条A.5m B.4.5m C.4m D.5.5m9.事故油池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 D ),耐火等级为( D )。
《变电站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5.5.1条A.戊二级 B. 丙二级 C.丁二级 D. 丙一级.10.地下变电站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 C )个.《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11.4.4条A.1 B.4 C.2 D.311.人员疏散用的继续工作应急照明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照度值的( A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11.7.2条A.10% B.20% C.5% D.15%12.消防水泵应保证在火警后( B )s内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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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厂、变电所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定D C systen technical code for designingfossil fuel power plants a nd substationDL/T5044-95主编部门:电力工业部华北电力设计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施行日期:1995年12月1日关于发布《火力发电厂电气试验室设计标准》两项电力行业标准的通知电技[1995]506号各电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各有关单位:《火力发电厂电气试验室设计标准》等两项电力行业标准,经审查通过,批准为推荐性标准,现予发布。
编号、名称如下:DL/T5043-95,火力发电厂电气试验室设计标准。
DL/T5044-95,火力发电厂火力发电厂、变电所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定。
以上标准自1995年12月上日起实施。
请将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告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并抄送部标准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一九九五年八月十一日1 总则1.0.1 为适应电力建设发展的需要,搞好火力发电厂、变电所直流系统的设计(以下简称直流设计),总结建国以来直流设计建设和运行经验,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特制定本规定。
1.0.2 直流设计应贯彻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力求简单并便于安装、运行维护的要求。
直流设计宜积极采用经过审定的标准设计和典型设计。
1.0.3 本规定适用于单机容量50~600MW的火力发电厂和220~500kV变电所新建工程采用固定型防酸式铅酸蓄电池和镉镍碱性蓄电池作为直流电源的直流设计。
1.0.4 直流设计除应执行本规定外,尚应执行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直流电源系统2.0.1 发电厂、变电所应装设蓄电池组向控制负荷和动力负荷以及直流事故照明负荷供电。
蓄电池组正常应以全浮充电方式运行。
2.0.1.1 控制负荷包括电气和热工控制、信号、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等负荷。
2.0.1.2 动力负荷包括直流润滑油泵、氢密封油泵、断路器电磁合闸机构、交流不停电电源装置、事故照明等负荷。
2.0.2 直流负荷应按性质分类:(1)经常性负荷:要求直流电源在各种工况下均应可靠供电的负荷。
(2)事故性负荷:要求直流电源在交流电源事故停电时间的全过程可靠供电的负荷,并应按事故初期负荷和事故持续负荷以及随机负荷分类。
2.0.3 直流系统额定电压宜按下列要求确定:(1)控制负荷专用蓄电池组(对于网络控制室可包括直流事故照明负荷)的电压采用110V。
(2)动力负荷和直流事故照明负荷专用蓄电池组的电压采用220V。
(3)控制负荷、动力负荷和直流事故照明共用蓄电池组的电压采用220V或110V。
(4)当采用弱电控制或信号时,装设较低电压的专用蓄电池组。
2.0.4 控制负荷专用蓄电池组不应设置端电池,其它蓄电池组也不宜设置端电池。
当只有1组蓄电池但由于不设端电池为满足电压要求需加大蓄电池容量太多或需要增加复杂的降压设施而使技术经济不合理时,也可设置端电池。
铅酸蓄电池组设置端电池时,应有防止端电池硫化的措施。
2.0.5 蓄电池组在正常浮充电方式下,直流母线电压应为直流系统额定电压的105%;其它运行方式下直流母线电压不应超出直流用电设备所允许的电压波动范围:(1)控制负荷系统的直流母线电压应在直流系统额定电压的85%~110%范围内。
(2)动力负荷系统直流母线电压应在直流系统额定电压的87.5%~112.5%范围内。
2.0.6 硅整流充电装置与蓄电池并联运行时,由充电设备引起的波纹系数不应大于2%。
2.0.7 110kV及以下变电所和发电厂远离主厂房的辅助车间,宜选用成套蓄电池直流电源屏(柜)作为直流电源。
2.0.8 允许短时停电的直流负荷,如运煤系统的电磁分离器等所需的直流电源,应采用单独的硅整流设备供电。
3 蓄电池组3.1 蓄电池组数3.1.1 对于设有主控制室的发电厂,当机组台数为3台及以上,且总容量为100MW 及以上,宜装设2组蓄电池。
其它情况下可装设1组蓄电池。
容量为100~125MW的机组,当采用单元控制室的控制方式时,每台机组可装设1组蓄电池。
容量为200MW的机组,且其升高电压为220kV及以下时,每台机组可装设2组蓄电池,其中1组对控制负荷供电,另1组对动力负荷和直流事故照明负荷供电,也可只装设1组蓄电池合并供电。
容量为300MW的机组,每台机组宜装设3组蓄电池。
容量为600MW的机组应装设3组蓄电池。
3组蓄电池中2 组对控制负荷供电,另1组对动力负荷和直流事故照明负荷供电;也可装设2组蓄电池合并供电。
当发电厂的网络控制室或单元控制室控制的元件包括500kV电气设备时,应装设2组蓄电池对控制负荷供电;规划容量为800MW及以上发电厂的220kV网络控制室,宜装设2组蓄电池对控制负荷供电。
其它网络控制室可装设1组蓄电池。
3.1.2 500kV变电所宜装设2组蓄电池,220~330kV变电所应装设1组蓄电池。
当采用弱电控制、信号系统时,还应装设2组较低电压蓄电池。
3.2 蓄电池型式3.2.1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宜采用固定型防酸式铅酸蓄电池;在技术经济合理时,也可采用中倍率镉镍蓄电池。
当变电所蓄电池布置位置受到限制或直流负荷电流较小但冲击负荷较大时,可采用高倍率镉镍蓄电池。
铅酸蓄电池容量宜选择在100~3000Ah范围内。
电压为220V的蓄电池组容量大于2000Ah时,电压为110V的蓄电池组容量大于800Ah时,均应进行直流系统短路电流计算。
中倍率镉镍蓄电池容量宜选择在30~800Ah范围内。
高倍率镉镍蓄电池容量宜选择在10~40Ah范围内。
3.2.2 单体蓄电池的浮充电压、均衡充电电压及放电末期电压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铅酸蓄电池的浮充电压宜取2.15~2.17V;均衡充电电压范围为2.25~2.35V,宜取2.30~2.33V;放电末期电压对有端电池直流系统宜取1.75V,对无端电池直流系统的动力专用蓄电池宜取1.75~1.80V,而对控制负荷专用和控制与动力合并供电的蓄电池宜取1.80V。
(2)中倍率镉镍蓄电池的浮充电压宜取1.42~1.45V;均衡充电电压宜取1.52~1.55V;放电末期电压最低值宜取1.07V。
(3)高倍率镉镍蓄电池的浮充电压宜取1.36~1.39V;均衡充电电压宜取1.47~1.48V;放电末期电压最低值宜取1.10V。
3.3 蓄电池组容量选择3.3.1 发电厂、变电所蓄电池组的负荷统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控制室(主控制室或网络控制室)装设2组相同电压的蓄电池组时,对于控制负荷,每组应按属于该控制室的全部负荷考虑;对于直流事故照明负荷,每组应按属于该控制室供电的全部负荷的60%(变电所可按100%)考虑;对于断路器合闸冲击负荷按随机负荷考虑;对于动力负荷和通信远动的事故负荷,宜平均分配在两组蓄电池上。
(2)对于发电厂单元控制室,当两组蓄电池互联时,每组按所连接的负荷考虑,不因互联而增加负荷统计。
(3)电压低于110V的蓄电池组,每组按全部负荷的100%考虑。
3.3.2 计算蓄电池组容量时,与电力系统连接的发电厂,交流厂用电事故停电时间应按1h计算,其中氢密封直流油泵和直流润滑油泵的计算时间应符合3.3.3条规定。
变电所全所事故所用电停电时间应按1h计算。
3.3.3 直流负荷应分别按性质和计算时间进行统计。
其中事故负荷计算时间和负荷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直流润滑油泵计算时间,对25MW及以下机组宜按0.5h计算;50~300MW 机组宜按1h计算;600MW机组宜按1.5h计算。
起动电流宜按2倍额定电流计算。
负荷系数应按实际计算;当无数据时,对有端电池直流系统宜取0.8,对无端电池直流系统宜取0.9。
(2)氢密封油泵计算时间宜按1h计算;对300MW及以上机组宜按3h计算。
起动电流宜按2倍额定电流计算。
负荷系数对有端电池直流系统宜取0.7,对无端电池直流系统宜取0.8。
(3)交流不停电电源装置计算时间宜按0.5h计算。
静态逆变装置的负荷系数宜取0.6;电动发电机组的负荷系数宜取0.8。
(4)事故初期的瞬间冲击负荷:当备用电源断路器采用电磁合闸线圈时,应按备用电源实际自投断路器台数计算,其冲击负荷系数宜取0.5。
低电压跳闸回路宜按实际数计算,其冲击负荷系数宜取0.6。
热工及电气控制、保护回路等宜按实际负荷之和计算,其负荷系数宜取0.6。
(5)事故停电时间内电磁合闸冲击负荷,应按断路器最大1台合闸电 流计算,计算时间宜取5s。
该负荷应按随机负荷统计,并应与事故初期之外的最大负荷或出现最低电压时的负荷相叠加。
3.3.4 发电厂、变电所蓄电池容量选择计算条件,应满足全厂(所)事故停电时间内的放电容量,应计及事故初期直流电动机起动电流和其它冲击负荷电流,并应计及蓄电池组持续放电时间内叠加随机负荷电流。
确定蓄电池容量后,应按最严重的事故放电阶段计算直流母线的实际电压水平。
3.3.5 蓄电池容量选择宜采用下列计算方法并参见附录D。
3.3.5.1 电压控制法(1)按事故放电时间,分别统计事故放电电流和事故放电容量。
(2)按不同的蓄电池型式,不同的放电终止电压,确定1h放电的容量系数。
(3)根据事故放电电流和事故放电容量,分别计算出电流比例系数和容量比例系数。
(4)取电流比例系数或容量比例系数超过允许值的事故放电阶段,进行容量计算;如果各阶段的比例系数均小于允许值,则以1h事故放电容量为依据,进行容量计算。
(5)选取与计算值接近的蓄电池标称容量,做为蓄电池的选择容量。
(6)进行直流母线电压水平的计算,可根据需要求出事故放电初期、末期或其他各放电阶段的直流母线电压实际值,作为选择电缆截面的依据。
3.3.5.2 阶梯负荷法(1)按事故放电时间,分别统计事故放电电流,并确定阶梯负荷曲线。
(2)按不同蓄电池型式、不同的放电终止电压和不同的放电时间,确定相应的容量换算系数。
(3)根据事故放电电流,按事故放电阶段逐段进行容量计算。
(4)计算中应计及随机负荷。
(5)选取与计算容量最大值接近的蓄电池标称容量,做为蓄电池的选择容量。
3.4 蓄电池个数3.4.1 铅酸蓄电池的直流系统每组蓄电池个数,应按2.0.5条的规定满足浮充电运行及事故放电末期直流母线电压。
可参见附录B.3。
3.4.2 镉镍蓄电池的直流系统每组蓄电池个数,宜按直流母线电压在事故放电末期为直流系统额定电压的90%,每个蓄电池电压按1.1V(高倍率)或1.07V(中倍率)计算,并宜考虑持续负荷电流与冲击负荷电流比例的影响,但其上限值应与接线方式相适应。
基本电池个数应按浮充电方式下直流母线电压为直流系统额定电压的105%计算。
4 系统接线4.1 接线方式4.1.1 发电厂、变电所直流系统宜采用单母线或单母线分段接线:单母线适用于设有2组蓄电池的直流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