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股份《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条例》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办法1 总则1.1 为贯彻“中国建筑,服务跨越五洲;过程精品,质量重于泰山”的质量方针,实现所属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质字[2010]111号)《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等法律、法规、规范编制。
1.3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股份”)所属各级各类全资、控股的施工企业、中建总公司委托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所属施工企业”)及其承包施工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
1.4 本办法是中建股份对所属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的基本规定,是所属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的基本行为准则,也是对所属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价的依据。
所属施工企业(专业公司)可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1.5 所属施工企业在质量管理工作中,除应执行本办法外,还应执行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或其他行业的有关规定等。
1.6 所属施工企业应积极贯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努力实现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科学化。
1.7 所属施工企业在执行本办法的过程中,应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随时将意见或建议反馈中建股份质量管理部门。
2 术语2.1 企业——特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包括分支机构。
2.2 质量管理决策体系——由企业质量管理决策机构、决策机制及相应制度构成的体系。
2.3 质量保证体系——由企业、项目部对直接或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人力资源、材料物资、施工设备、施工及技术管理、商务合约等机构、岗位及其质量管理职责、制度等构成的体系。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4年3月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治理体系及各项工程质量治理制度,全面提高中建二局〔沪〕的工程质量水平,实现工程质量治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及«建设工程项目治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编制。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建二局〔沪〕所属各分公司、部门及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治理工作。
第四条本条例是中建二局〔沪〕对所属分公司及工程项目质量治理工作的原那么性规定和差不多要求。
第五条局〔沪〕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质量治理与操纵,指导和关心项目经理部建立并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体系、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工程质量责任制。
第六条局〔沪〕工程部是局〔沪〕质量治理工作的综合治理部门,负责局〔沪〕工程质量治理工作。
第二章质量方针第七条中建二局的治理方针是:以人为本、诚信守法、预防为主、不断进取、营造绿色安全环境、提供中意建筑服务。
第八条所属各单位、项目必须不断强化工程质量治理工作,将工程质量及质量治理工作作为本单位、项目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第九条所属各单位、项目应依照自身的实际,积极贯彻IS09001质量治理体系,将IS09001质量治理体系与各单位、项目的质量治理工作紧密结合,努力实现工程质量治理工作的科学化。
第十条所属各单位、项目应积极运用运算机及运算机网络等信息化手段,努力实现工程质量治理工作的现代化。
第十一条所属各单位、项目应积极开展质量意识教育,不断提高全员的质量意识。
第十二条各级单位、项目应积极组织各项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技术素养。
第三章工程质量治理机构和人员第十三条局〔沪〕须配置3人以上的专职人员,并应专业齐全。
第十四条所属各单位、项目应依照施工项目的规模和不同的施工时期配备一定数量及相应专业的专职质量检查员:20000㎡以下的项目至少应配备1名专职质量检查员;20000㎡~50000㎡的项目配备专职质量检查员不应少于2 人;50000㎡以上的项目应设置质量检查组,并应专业配套。
中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中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建集团旗下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以及其他相关工程项目。
三、管理要求1.质量目标的设定在工程项目的初期阶段,应根据工程的性质和要求制定相应的质量目标。
质量目标应合理、可行,并且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能够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评估。
2.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职责与权限,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质量管理组织结构、质量管理流程、质量管理文件等。
3.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对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质量管理意识和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理理论、工程质量控制方法、质量管理流程等。
4.质量控制建立工程质量控制系统,遵循规范、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工作符合质量要求,减少质量缺陷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5.质量检测与评估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质量问题。
质量检测和评估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并记录检测和评估结果。
6.质量记录与档案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记录与档案管理系统,包括质量检测和评估报告、质量问题整改记录、质量培训记录等。
质量记录和档案应按规定进行保存,并能够提供给相关方便查阅。
7.领导责任和监督各级领导要履行质量管理职责,严格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
领导应树立正确的质量管理意识,督促下属做好质量管理工作。
8.奖惩制度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激励和约束。
优秀的质量管理工作应给予相应的奖励,而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项目要进行相应的惩处。
四、质量管理流程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流程。
主要包括质量目标设定、质量计划制定、质量控制和检测、质量问题整改、质量评估和总结等环节。
五、质量管理文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文件,包括工程质量管理手册、质量工程文件、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质量管理文件应按照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进行编制,并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
质量管理条例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服务跨越五洲;过程精品,质量重于泰山”的质量方针,实现企业质量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质字[2010]111号)《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等法律、法规、规范编制。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股份”)所属各级各类全资、控股的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所属施工企业”)及其所承包施工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条例是中建股份对所属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的基本规定,也是对所属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价的基本依据。
所属施工企业可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依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
第五条所属施工企业在质量管理工作中,除应执行本条例外,还应执行其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定等。
但当本条例的要求高于地方法规、规定时,必须执行本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所属施工企业应积极贯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与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密切结合,努力实现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科学化。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第七条所属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核心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体系的有效运行。
第八条所属施工企业的施工项目部必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体系的有效运行。
第九条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主要由质量管理决策体系、质量管理责任体系、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等组成。
1. 质量管理决策体系——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首,由质量管理责任体系有关部门领导和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有关领导共同组成的企业质量管理委员会,及其议事、决策制度构成的体系。
建筑工程如何创建“过程精品工程”

创建“过程精品工程”1.“精品工程”来源于过程1.1 何为施工阶段的“过程”对于施工企业来说,从施工合同鉴定开始,直至质量保修期结束,是一项工程建设的施工阶段的全“过程”,是一个宏观的“过程”。
1.2 何为“精品工程”“很少缺陷、整体均衡,全面满足设计要求,整体符合规范规定的工程即为精品工程。
”——很少质量通病的全面合格工程。
1.3 实现“精品工程”的关键实现“精品工程”的关键在于施工总包单位在施工阶段这一过程中对工程整体质量是否能够做到全面、全过程的控制。
2. 创建“过程精品工程”的原则创建“过程精品工程”应遵循“管理规范、技术先进、成本受控、功能可靠、质量均衡”的基本原则。
2.1管理规范——推行项目管理标准化,企业、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完善、运行良好,质量责任落实到位。
2.2技术先进——以先进的施工技术保证工程质量,以先进的施工技术提高工程质量水平,以先进的施工技术降低成本,以先进的施工技术减少资源的消耗。
2.3成本受控——通过科学、严谨的管理,有效避免、减少因质量问题造成成本的增加和效益的损失。
不因创优、评奖对工程进行大量返修。
2.4功能可靠——使用功能的可靠性是精品工程的重要特征之一,但功能的可靠性是要由时间来检验的,是由质量的耐久性来反映的。
所以经典工程必须具有良好的耐久性,必须满足设计使用寿命。
2.5质量均衡——质量不因材料、位置、专业、作业班组的不同而有较大的差异。
而质量均衡的关键是质量通病要受控。
3. 实现施工过程全面、全过程控制,建造“过程精品工程”的基本思路和方法以施工质量管理的标准化为基础,以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为动力,以过程控制的精细化为突破口,以防治和消除质量通病为切入点,是实现施工过程全面、全过程质量控制,建造“过程精品工程”的基本思路。
基于这一思路,结合目前施工企业、项目质量管理的实际情况,建议所属企业和项目部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3.1 质量管理规范,工作质量保证。
3.1.1 中建股份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条例》是所属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质量管理工作的基本准则。
中建集团工程质量管理手册

中建集团工程质量管理手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制订本手册。
第二条本手册适用于中建集团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质量管理,包括项目前期准备、设计阶段、施工实施、竣工验收和运营维护等全过程内容。
第三条工程质量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质量管理”的原则,全员参与,形成质量管理制度。
第四条中建集团各级质量管理机构应根据项目特点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并确保执行到位。
第五条对于重大问题或争议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实现问题的快速解决。
第六条所有工程项目应建立质量检查档案和管理台帐,做到有据可查。
第七条中建集团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和供应商的质量管理,确保外部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第八条本手册由中建集团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修订和更新,各级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第九条中建集团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管理职责、质量管理制度等内容。
第十条中建集团应建立科学完善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第十一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知识和技能,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第十二条中建集团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程序,确保工程质量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十三条中建集团应定期开展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监督和评估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第十四条中建集团应加强对工程质量专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十五条中建集团应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参与质量管理活动。
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流程第十六条中建集团的工程质量管理流程应包括项目质量计划编制、施工图纸审核、施工前检查、进度检查、验收评定等环节。
第十七条项目质量计划应根据项目特点和要求制定,包括质量目标、工作计划、质量检查内容等。
第十八条施工图纸审核应认真查看设计文件,确保施工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十九条施工前检查应对所需材料、设备、施工人员等进行检查,确保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完善。
中建股份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办法
部部〔2014〕571部部部、部20112020《》。
部部部部1组《》部2组部部部部部部部部部部部部部部部部部部部部部部部部部部部部部部部部部部部部20141121部— 1 —部部部部20141121—2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办法1 总则1.1 为贯彻“中国建筑,服务跨越五洲;过程精品,质量重于泰山”的质量方针,实现所属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质字[2010]111 号)《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 等法律、法规、规范编制。
1.3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股份”)所属各级各类全资、控股的施工企业、中建总公司委托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所属施工企业”)及其承包施工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
1.4 本办法是中建股份对所属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的基本规定,是所属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的基本行为准则,也是对所属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价的依据。
所属施工企业(专业公司)可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1.5 所属施工企业在质量管理工作中,除应执行本办法外,还应执行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或其他行业的有关规定等。
1.6 所属施工企业应积极贯彻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和《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努力实现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科学化。
1.7 所属施工企业在执行本办法的过程中,应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随时将意见或建议反馈中建股份质量管理部门。
2 术语2.1 企业——特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包括分支机构。
2.2 质量管理决策体系——由企业质量管理决策机构、决策机制及相应制度构成的体系。
中建股份《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中建股市〔 2009〕 250 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条例》,统一所属施工企业对质量管理工作的评价尺度和方法,促进所属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级各类全资、控股的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所属施工企业”)及其施工项目。
第四条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考核评价是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掌握所属企业及其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渠道,是保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的重要措施。
所属施工企业应对本企业、所属企业及分支机构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第五条施工项目部是企业质量管理的最终落脚点,是保证产品质量的最终环节,所属施工企业应根据本办法制定针对各类施工项目的具体考核评价细则。
第二章考核评价内容第六条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考核评价是对所属施工企业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和其所属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情况的综合评价。
第七条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考核共分为 5个分项,每个分项中再分为若干子项。
5 个分项如下:1、工程质量管理制度2、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3、工程技术质量管理4、工程质量过程管理5、工程质量管理效果(包括企业工程质量管理效果、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效果两个子分项)分项内容详见附表 2.第三章考核评价方法第八条考核评价采取评分表的方式,评分采取标准分扣、增方法。
每个分项均为 100分的基础分,根据权重设置各子项基础分。
第九条分项得分在 95 以上的为一级,表明该分项工作全面符合《条例》的规定,且有所创新;分项得分在 85 分至 94 分的为二级,表明该分项工作全面符合《条例》的规定;分项得分在 70 分至 84 分的为三级,表明该分项的工作基本符合《条例》的规定;分项得分在在 70 分以下的为四级,表明该分项的工作没有达到《条例》的基本要求。
中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中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引言中建集团是中国最大的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一直是公司的重要管理内容和核心竞争力之一。
为了提高公司工程质量的管理水平,确保公司的工程都得到高质量的保障,公司开发了一套完整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中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制定质量体系文件、质量管理的责任和职责、质量管理的流程和方法等方面。
这些内容将有助于了解中建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框架、工作流程和管理流程,也有助于其他建筑企业的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参考和借鉴。
2、工程质量管理机构的建立为了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的有效性和持续性,中建集团成立了专门的工程质量管理机构,该机构是负责管理工程质量的重要部门。
该机构的职责包括:1.编制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
2.组织制定质量计划和实施质量控制方案。
3.制定质量检验和评价方案。
4.负责工程质量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3、制定质量体系文件制定质量体系文件是中建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提供了一个完整的体系框架用来指导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并能够不断改进和提高。
制定质量体系文件包括:1.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制定。
2.相关质量标准的建立和实施。
3.工程质量计划和质量评价方案的编制。
4.质量记录和档案的管理和维护。
同时,中建集团还应根据工程所具体要求的技术要求、质量要求,制定相应的工程质量检验和评价指标。
4、质量管理的责任和职责中建集团的质量管理责任从高层领导开始,逐级分解到每一位员工和管理人员。
中建集团的领导要做出明确的决策和规划,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各级管理人员则必须严格遵守制度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工程质量的高水平保障。
具体的质量管理职责如下:1.质量工作领导人员负责制定质量工作计划、质量工作目标、质量工作方针和质量工作体系文件的评审并进行调整与完善,保证质量的可持续发展。
2.项目经理组织实施质量计划,监控和控制工程质量的全过程并记录和反馈工程质量的情况。
对《中建股份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办法》的解读
第五章 质量管理职责
5.6条规定了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质量监督部门 负责监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运行及其他质量管理的日 常性工作。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对于工程质量的形成的过程 的监管,不是直接的管理,而是通过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 的监管间接完成的。企业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不具有对“人、 机、料、法、环”等全部质量要素的管理权限,所以无法 进行直接管理。
合约管理岗位
质量监督:
质量监督管理岗位: (质量总监、质量工程师)
分包
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框图
第四章 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
4.1条对中建股份公司总部质量管理机构的职责做出了规定。 由于股份公司总部质量管理机构的名称可能变动,但质量 管理工作总会有部门负责,所以在此没有明确部门的名称。
第四章 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
第四章 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
4.6条是保证质量工程师的业务素质与时俱进的基本措施。 企业的质量管理人员和项目的质量工程师都必须接受继续 教育,不断学习提高,从而不断加深对规范标准的理解。 所以本条规定了最少的培训学时数,以保证学习效果。质 量管理就是不断追求卓越的过程,其基础是质量监督人员 基本素质的不断提高,从而促进其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
第五章 质量管理职责
5.4条规定了企业分管生产的领导的质量管理责任。企业生 产分管领导对施工过程的质量负领导责任。质量是生产出 来的,所以管生产就必须管质量,对施工作业的质量的管 理不是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5.5条规定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质量管理责任。企业技术负 责人应对影响质量的施工方法、技术措施等负领导责任。
第二章 术 语
在本章中对本办法中的一些用词,如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等名词的具体含义进行了专门定义。在学习本办法时应对 这些用词建立概念,并进行必要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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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全面提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股份)系统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缩小质量管理和施工质量的不均衡性,实现质量管理的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推荐标准《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等法律、法规、规范编制。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建股份所属各级各类全资、控股的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所属施工企业”)及其所属的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
第四条本条例是中建股份对所属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质量管理的基本规定,也是对所属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的基本准则。
所属施工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
第五条所属施工企业在质量管理过程中,除应执行本条例外,还应执行其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定等。
但当本条例的要求高于地方法规、规定时,必须按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中建股份的质量方针是:过程精品,品质重于泰山;中国建筑,服务跨越五洲。
第七条所属施工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实际,积极贯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与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密切结合,努力实现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科学化。
第八条所属施工企业应积极运用建设部推广的“建筑业十项新技术”和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现代化的管理方法,提高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
第二章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
第九条股份公司市场与项目管理部是中建股份系统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股份公司系统工程质量的归口管理工作。
第十条所属二级次施工企业总部应设立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并配置3人以上的专职管理人员;所属二级次施工企业的分支机构、三级次施工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必须设立独立的工程质量管理部门,配置3人以上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并应专业齐全。
第十一条所属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项目的规模和不同的施工阶段配备一定数量及相应专业的专职质量检查员,并实行动态管理:
20000m2以下的项目至少应配备1-2名专职质量检查员;
20000m2~50000m2项目的配备专职质量检查员不应少于3人;
50000m2以上的项目应设置4人以上的质量管理部门,并应专业配套。
第十二条所属施工企业应保证工程质量管理队伍的稳定,不断充实质量管理队伍,鼓励质量管理人员参加“质量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核、认证,努力实现工程质量管理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
第十三条所属施工企业应明确各级质量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定期对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和考核,每年累计培训不少于40个学时,努力提高工程质量管理人员素质。
企业专职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专业文化程度不应低于大专学历;
2.专业技术职称不应低于助理工程师;
3.必须具有5年以上的施工现场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4.必须接受定期的专业培训,并考核通过。
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
第十四条各级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责任制,明确企业领导、企业内部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部等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具体任务、责任和权利,并根据生产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加以完善。
第十五条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工程质量职责
所属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本分支机构)的工程质量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组织制定质量方针和目标;建立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培养和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建立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其有效实施;确定和配备质量管理所需的资源;评价并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六条企业工程质量分管领导的工程质量职责
所属施工企业分管工程质量工作的企业领导,对本企业的工程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其主要职责是:
组织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工作;组织制定并落实本企业的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工程质量教育活动;组织本企业工程质量检查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会议;组织对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制定预防和纠正措施。
第十七条企业总工程师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所属施工企业总工程师对本企业的工程质量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
其主要职责是:
组织编制企业工程质量技术标准;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技术研究工作;研究、制定解决工程质量通病的技术措施;审核、批准重要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技术方案或措施;为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供技术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