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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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1、员工上下班须按规定时间、方式打卡或者签到。

2、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扣罚10元,10分钟至1小时扣罚20元,超过半天者按旷工处理。每月迟到、早退3次以上5次以下者(含5次),罚款100元,经多次警告不改者予以除名。

3、所有员工必须按规定的要求打卡、签到。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打卡,否则扣发双方当事人当天工资。

4、当月旷工3天(含3天)以下者,每旷工一天,除当日工资外,另扣发两天工资;超过3天者予以解聘。

5、如因公赴外地出差,应到总办办理登记手续并填写《出差登记单》。

6、公司、部门原则上不要求员工加班,但安排的值班不算加班,因必须要安排加班的,员工必须服从安排,否则视为旷工。正式加班,部门有权安排本月内调休,不能在异月调休,但调休不能影响正常工作,由部门经理负责。

7、考勤逐级审核,发现问题一级对一级负责。

8、离职人员的考勤务必在办理离职手续时一同呈报,否则公司不予受理,离职人员应发工资部门经理自行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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