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电信业营改增26个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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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电信业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温馨提示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电信业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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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电信业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温馨提示
【标 签】营改增,电信业,涉税事项
【颁布单位】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文 号】
【发文日期】2014-05-15
【实施时间】2014-06-0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增值税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

请经营电信业的纳税人及时办理营改增试点涉税事项,以享受营改增改革红利。

一、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提供的电信服务必须从2014年6月1日起使用国税机关监制的发票(我局另行规定的除外)。

自2014年7月1日起向当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营改增)税款。

二、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请配合当地主管国税机关做好户籍信息核实等涉税信息核实确认工作。

需要到国税机关核实确认的营改增纳税人名单,请登录海南省国税局门户网站“营改增专题/通知公告”栏查询。

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请及时办理涉税事项。

经营电信业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在核实确认后,请及时到当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税种核定、三方协议签订、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票种票量核定、发票领用、税控器具发行等涉税事项。

四、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可登陆海南省国税局门户网站“营改增专题”栏目,查阅、下载营改增试点相关政策规定、业务操作指南和最新动态,或到当地国税办税服务厅领取相关宣传资料、咨询涉税事宜。

通信专业实务(终端与业务)考试题库大全(含答案)

通信专业实务(终端与业务)考试题库大全(含答案)

通信专业实务(终端与业务)考试题库大全(含答案)一、单选题1.从营销的角度看,通信市场是指通信企业所服务的()。

A、现实顾客B、现实顾客和潜在顾客C、潜在顾客D、现实供应商标准答案:B2.电信推出小灵通时,采用了哪种定价方法?()A、取脂定价法B、渗透定价法C、满意定价法D、尾数定价法标准答案:B3.()是职业劳动者在职业生活中的精神生命。

A、职业荣誉B、职业理想C、职业责任D、职业技能标准答案:A4.市场预测的首要步骤是()A、选择预测方法和预测模型B、收集、分析历史和现实数据C、明确预测目标D、确定预测结果标准答案:C5.在购买行为中消费者参与程度高、品牌差异大的购买行为是()A、复杂型购买B、习惯型购买C、多变型购买D、经济型购买标准答案:A6.若干环节的营销活动作为一个整体和前后连贯的过程是()A、点式策划B、线式策划C、面式策划D、体式策划标准答案:B7.()不属于体验营销的类型。

A、关联体验营销B、思考体验营销C、情感体验营销D、视觉体验营销标准答案:D8.细分市场的内在依据是()。

A、顾客需求的差异性B、产品的差异性C、市场的差异性D、竞争的差异性标准答案:A9.预测消费者、用户在一定时期、一定市场范围内,有货币支付能力的需求,属于()。

A、市场潜力预测B、市场需求预测C、市场规模预测D、产品需求发展趋势预测标准答案:B10.通信企业通过赞助环保事业,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该种方式属于促销组合的是()。

A、公共关系B、人员促销C、广告D、销售促进标准答案:A11.在市场调查的访问法中,获取信息可靠、深入、回报率高,但对调查人员的素质要求比较高的是()。

A、电话调查B、留置调查C、邮寄调查D、个人访问调查标准答案:D12.市场预测的程序中,不包括()A、明确目标B、收集数据C、确定结果D、撰写报告标准答案:D13.运用SWOT分析图,当企业拥有强大的内部优势和众多的市场机会时,应采取()。

营改增试点行业明细表

营改增试点行业明细表

1.人身保险 2.财产保险 3.再保险 4.其他保险活动
承担与其他保险公司承保的现有保单相关的所有或部分风 人身保险服务 险的活动。 财产保险服务 不包括保险经纪与代理。保险经纪与代理归入“代理业” 人身保险服务 。 财产保险服务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金融商品转让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金融商品转让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金融商品转让 不包括金融经纪与金融代理。金融经纪与金融代理应归入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代理业”。 金融商品转让
50 51 52 53
07990100 07990200 07990300 07999900 08000000 八、生活性服务业 11 0托公司 2.控股公司 3.保理公司 4.其他金融业
54 55 56
08010100 08010200 08010300
1.文艺创作与表演 2.艺术表演场馆 3.图书馆与档案馆
8
03010000
(一)基础电信业
9
03020000 四、部分现代服务 业
(二)增值电信业
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 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 务活动。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 基础电信服务 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提供电信服务的企 业均归入“基础电信业”。 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 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 增值电信服务 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 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属于增值电信业。
5.博物馆 6. 烈 士 陵 园 、 纪念 馆 7.群众文化活动 8.其他文化艺术业
对具有历史、文化、艺术、科学价值,并经有关部门鉴 定,列入文物保护范围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管理活 动;对我国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传统表演艺术,社会实 文化服务 践、意识、节庆活动,有关的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 践,传统手工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活动。 收藏、研究、展示文物和标本的博物馆的活动,以及展示 人类文化、艺术、科技、文明的美术馆、艺术馆、展览馆 文化服务 、科技 馆、天文馆等管理活动。 文化服务 对各种主要由城乡群众参与的文艺类演 出、比赛、展览 文化服务 等公益性文化活动的管理活动。 公园、游览景区和自然保护区管理,以及其他未列明文化 文化服务 艺术活动。 组织举办体育比赛、体育表演、体育活 动。 体育服务 可供观赏比赛的场馆和专供运动员训练用的场地的管理活 动,和主要面向社会开放的休闲健身场所和其他体育娱乐 体育服务 场所的管理活动。 提供体育训练、体育指导。 体育服务 体育服务 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或者认可的招生和教学计划组 织教学,并颁发相应学历证书的业务活动。包括初等教育 教育服务 、初级中等教育、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等。 非学历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 教育服务 、报告会等。 教育辅助服务,包括教育测评、考试、招生等服务,以及 教育服务 其他未列明教育活动。 包括医院、社区医疗与卫生院、门诊部(所)、妇幼保健 医院(所、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专科疾病防治 医疗服务 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 医疗服务 为社会各界提供商务、组团和散客旅游的服务,包括向顾 客提供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 旅游服务 商务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娱乐服务 娱乐服务 其他生活服务 包括酒吧。 娱乐服务 娱乐服务 包括各种形式的彩票活动。 高尔夫、游艇、马术等各类会员制或非会员制高档娱乐机 构、场所。 公园、海滩和旅游景点内小型设施的娱乐活动及其他娱乐 活动。 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饮食消 费服务的业务活动。 提供住宿场所及配套服务等的活动。包括宾馆、旅馆、旅 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的住宿服务。 在雇主家庭从事有报酬的家庭雇工的活动,包括钟点工和 居住在雇主家里的家政劳动者的活动。 社会、街道、个人办的面向学前幼儿的看护活动,可分为 全托、日托、半托,或计时的服务。 专营的洗染店以及在宾馆、饭店内常设的独立(或相对独 立)洗染服务。 专业理发、美容保健服务,以及在宾馆、饭店或娱乐场所 常设的独立(或相对独立)理发、美容保健服务。 专业洗浴室以及在宾馆、饭店或娱乐场所常设的独立(或 相对独立)洗浴、温泉、SPA等服务。 专业保健场所以及在宾馆、饭店或娱乐场所开设的独立 (或相对独立)保健按摩、足疗等服务。 婚庆典礼等服务。 不包括婚姻介绍,婚姻介绍应归入“代理业”。 与殡葬有关的各类服务。 其他生活服务 娱乐服务 娱乐服务 餐饮服务 住宿服务

营改增对电信业的影响.doc

营改增对电信业的影响.doc

营改增对电信业的影响
营改增对电信业的影响都有哪些?下面是下面带来的关于营改增对电信业的影响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影响一:三大运营商利润或降37%
有业内人士预计,电信业实施“营改增”后,三大基础运营商利润将下降36.5%。

工信部之前发布的一个统计称,实施“营改增”将进一步加大企业税负,“企业反映:目前信息服务业企业利润率不足6%,实施“营改增”后,三大基础运营商利润将下降36.5%,信息服务业和软件业企业将下降20%”。

影响二:运营商税负增加
目前运营商的基础电信业务包含基本语音通信服务,公共数据传送业务等,而增值电信业务是利用公用电信网开发的附加通信业务,如网上银行、网上游戏即是基于电信基础服务之上的增值服务。

虽然电信业“营改增”新政被认为是在一个在各利益方博弈下妥协的产物,但仍会增加运营上的税负。

有报道称,短期来看,“营改增”后将使运营商的大部分运营成本难以取得上游的增值税抵扣,意味着税负增加利润减少。

影响三:百姓话费负担或将降低
根据以往经验,部分行业在试点过渡时期税负会出现短期增加的情况,白景明表示,增值税具有波动性,如以一年这样完整的征税周期来看,电信业及应用电信服务的相关联行业税负都将下降。

“运营商税负的下降,也为电信服务业降价预留了空间。


而且改革也将带来电信业业务形态的变化。

有专家表示,由于此前电信业是混业经营,网络服务和终端销售并存,并统一按照营业额5%征收营业税。

“营改增”后手机等终端销售将按照17%的增值额征收增值税,因此运营商更倾向于将手机销售做成“平进平出”,通过赠送手机带动话费业务,以后“充话费送手机”“包月上网送机顶盒”等将
成为运营商未来主要销售模式。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and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Taxation Jointly Released a Circular concerning the VAT Pilot Programme Extends to Cover the Telecommunication Industry 作者: 张瑛 邓力平作者机构: 不详出版物刊名: 国际税收页码: 32-34页年卷期: 2014年 第7期主题词: 国家税务总局 免征增值税 电信业 营业税 财政部 税改 试点 电信运营公司摘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4年4月29日联合发布《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该通知的精神,自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

"营改增"后,电信业由按3%税率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并实行差异化税率,即基础电信服务、增值电信服务分别按11%税率和6%税率缴纳增值税,为中国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免征增值税。

改革实施后,营业税制中的邮电通信业税目将相应停止执行。

电信业“营改增”是国家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企业发展转型的一项重大改革,有利于进一步促进电信行业的转型升级。

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大电信运营公司也分别发布了有关“营改增”的公告,不约而同地指出,预计在短期内,“营改增”将对公司经营利润造成负面影响。

面对短期内税负上升可能对利润带来的影响,电信企业加快了业务调整的步伐。

与上述三大电信企业不同的是,电信业“营改增”给其下游经营电信增值业务的企业带来了红利。

经营电信增值业务的企业,原来按照营业收入的3%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如果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将适用6%的税率。

虽然适用6%税率,但是其支付给上游电信运营商的成本,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在抵扣颐很大的情况下,税负反而会降低。

营改增后可抵扣费用要点大全

营改增后可抵扣费用要点大全

营改增后可抵扣费用要点大全营改增后,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就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进行抵扣,具体的项目及税率分别如下:一、差旅费员工因公出差、洽谈业务、拜访客户等所发生的机票费、车船费等交通费用不得抵扣;因公出差所发生的餐费、业务招待费不得抵扣。

所发生的住宿费可抵扣的进项抵扣税率为6%。

二、办公费办公费指单位购买文具纸张等办公用品以及与电脑、传真机、墨盒、配件、复印纸等发生的费用。

可抵扣的进项抵扣税率:17%。

三、通讯费主要指公司各种通讯工具发生的话费及服务费、电话初装费、网络费等,如公司统一托收的办公电话费、IP电话费、会议电视费、传真费等.包含办公电话费、传真收发费、网络使用费、邮寄费。

具体的进项税率如下:1、办公电话费、网络使用、维护费、传真收发费增值税率为11%、6%;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2、物品邮寄费增值税率为11%,6%。

交通运输业抵扣税率11%,物流辅助服务抵扣税率6%.铁路运输服务按照运费11%进项抵扣。

四、租赁费主要包括房屋租赁费、设备租赁、植物租赁等。

进项税税率分别为:1、房屋、场地等不动产租赁费:11%;2、其他租赁,如汽车、设备、电脑、打印机等租赁费:17%;五、车辆维修费1、车辆修理费:购买车辆配件、车辆装饰车辆保养维护及大修理等,进项抵扣税率:17%;2、车辆保险费:进项税税率:6%;六、物业费主要指单位支付的办公楼物业、保洁等费用.进项税税率:6%;七、书报费指单位购买的图书、报纸、杂志等费用。

进项税税率:13%;八、水、电、暖、气、燃煤费进项税率分别为:1、电费:17%,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且供应商采用简易征收,税率为3%.2、水费:13%;实行销售自来水采用简易征收的,税率为3%。

3、燃料、煤气等:17%。

九、会议费指单位各类会议期间费用支出,包括会议场地租金、会议设施租赁费用、会议布置费用等。

进项税税率分别为:1、外包给会展公司统一筹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抵扣税率为6%。

税总纳便函[2016]71号《国家税务总局12366“营改增”专题业务培训参考材料》

税总纳便函[2016]71号《国家税务总局12366“营改增”专题业务培训参考材料》

税总纳便函[2016]71号《国家税务总局12366“营改增”专题业务培训参考材料》2016-05-13 08:55:33来源: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作者:【大中小】添加收藏通过营改增推进过程中基层税务机关和部分纳税人反映的问题和4月14日各省国税、地税局长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座谈会上各地提出的问题,我们发现,部分税务干部和纳税人对政策还不了解,或者还处于初步探讨和学习的阶段。

因此,此次营改增培训将主要围绕税收要素就营改增的基础政策、文件的难点以及变化点进行简要介绍。

第一部分营改增基本情况首先,简单介绍下这次全面推开营改增的基本情况,让大家有个宏观的印象。

这次营改增主要涉及四大行业:建筑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和生活服务业。

事实上,从5月1日开始,营业税已全部被增值税覆盖,原来营业税纳税人全部都改征增值税。

5月1日以后发生的原营业税应税行为都不再征收营业税,但可能会有过渡期前后交叉的一些业务。

比如补缴营业税税款,总局下发的23号公告规定,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5月1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这里允许开增值税发票并不意味着需要缴纳增值税,是为了方便纳税人,为了改革的平稳过渡。

因此5月1日之后开具增值税发票,并不代表同时要征增值税。

4月30日之前的业务仍缴纳营业税,5月1日以后的业务应缴纳增值税。

那这个时间节点怎么把握呢?不能由纳税人任意选择,例如,合同确定的付款是4月30日,如果纳税人迟迟不结账,能否5月1日之后缴纳增值税呢?问题的关键在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4月30日之前的,不管是否已缴纳营业税,涉及的税款还是应缴纳营业税;如果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5月1日之后的,那就应缴纳增值税,这不能由税务机关或纳税人任意选择,请大家注意。

第二,是营改增的税率。

仍然是11%和6%这两档税率,只是在征收率中增加了5%;5%是营改增期间的过渡征收率,主要是针对销售不动产及不动产经营租赁等业务。

营改增下通信工程行业税务风险与筹划

营改增下通信工程行业税务风险与筹划

营改增下通信工程行业税务风险与筹划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通信工程行业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成为了我国经济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随之而来的是税务问题的加剧,特别是近年来实施的营改增政策给通信工程行业带来了新的税务风险和挑战。

通信工程行业公司必须认真对待这些税务挑战,合理规划税务策略,减少税务风险,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就营改增下通信工程行业税务风险与筹划进行探讨。

一、营改增政策对通信工程行业的影响营改增是指将原先的营业税和增值税合并为一种税种,并由增值税取代营业税,是我国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2016年5月1日,全面启动营改增试点,其中包括通信业纳入试点范围。

这项政策的实施对通信工程行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营改增政策对通信工程行业的税负有所增加。

由于增值税税率比营业税税率高,对通信工程行业的税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增加。

营改增政策对通信工程行业的会计核算产生了影响。

通信工程项目的开工、完工、转产等时间节点将影响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和会计核算。

营改增政策对通信工程行业的发票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与管理也相应发生了变化。

由此可见,营改增政策对通信工程行业的税务风险带来了新的挑战,企业应加强对税务政策的学习、了解和应对,制定合理的税务策略,降低税务风险。

二、通信工程行业税务风险分析1. 增值税发票管理风险营改增政策要求企业更加关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这需要企业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和维护,防止发票遗失,防范发票被盗用等风险。

2. 增值税进项税额认证风险通信工程行业的企业通常都会涉及到大量的进项发票,而营改增政策要求对进项税额进行认证,这就需要企业加强对进项发票的管理,及时对发票进行认证和登记,减少进项税额认证的风险。

3. 增值税抵扣风险通信工程行业的企业在购买货物和劳务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进项税额,而这些进项税额是否能够进行抵扣,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成本。

企业需要加强对增值税抵扣的合规性管理,避免抵扣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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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电信业营改增26个热点问题
一、电信业服务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电信业,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等各种通信网络资源,提供语音通话服务,传送、发射、接收或者应用图像、短信等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业务活动。

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

增值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

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电信业服务的适用税率?
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
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

三、电信运营商套餐收入分摊如何确定?
从有利于电信业发展,调动企业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的积极性出发,把握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电信企业的各种套餐类型进行适当归并分类,确定公允价值和分摊规则,报省局备案后在全省统一执行。

四、预存话费优惠购机和购机赠话费如何处理?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
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提供电信业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等货物或者电信业服务的,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进行分别核算,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电信企业提供电信业服务附赠电信终端(购机赠话费中的电信终端),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暂以电信终端的成本价作为货物价格,剩余部分按照公允价值拆分为基础电信价格和增值电信价格,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入网当期,电信企业按用户实际支付的优惠购机款向用户开具增值税发票(电信企业按终端成本全额缴纳销项税金),用户预存款部分开具收据。

消费后,按实际消费额向用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已经开具发票的优惠购机款不得重复开具发票。

五、业务销售附带赠送电信服务业务如何处理?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提供电信业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等货物或者电信业服务的,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进行分别核算,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因此,企业提供电信业服务附赠自有电信业务,暂对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公允价值进行拆分,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电信
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六、新入网用户附带送SIM(UIM)卡如何处理?
考虑到发改委规定,首次提供SIM(UIM)卡不得收费,因此首次赠送SIM(UIM)卡不视同销售。

后续按照终端赠送处理。

七、提供电信业服务时赠送的实物,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实物如何处理?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

因此,企业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实物,暂视同销售货物,暂以实物的成本价计算缴纳增值税。

八、公司营销捆绑赠送电子券如何处理?
电子券:指公司营销推广而给予用户手机支付账户赠送的一种电子礼金,用户可在电子券有效期内和商户指定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内使用。

如:超市卡、加油卡等,在赠送电子券环节难以确定客户最终兑换的应税货物的税率。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

因此,企业以电子券形式赠送的货物,暂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如无法确定客户最终兑换应税货物的税率的,按从高货物适用税率征税。

九、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除电信服务以外的应税服务如何处理?
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因此,企业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除电信服务以外的应税服务,暂视同提供应税服务,暂以服务的成本价计算缴纳增值税,相应取得的进项税额按规定进行抵扣。

十、历史积分余额兑换货物如何处理?
对6月1日前的积分余额,如果电信企业计费系统能就历史积分部分与新增积分部分区分开来,就历史积分部分兑换货物、电信服务不征增值税;无法区分的,就历史积分兑换电信服务按规定不征增值税,兑换货物和其他应税服务的,应征增值税。

十一、电信服务出口的政策规定?
1.境内单位和个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免征增值税。

2.对于试点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享受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应提交服务接受方机构所在地在境外以及收入来源于境外的证明材料,并按公告规定的流程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备案申请(省局即将下发)。

3.批准汇总纳税人的企业,发生的免税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26号公告)第九条的有关规定,应由省级分公司汇总纳税申报。

十二、历史滚存预收款余额预征增值税如何处理?
6月1日后,按照总局2014年第26号公告的有关规定,分支机构收到的预收款应预交增值税。

对5月31日前历史滚存预收款余额预征增值税问题,根据预收款余额情况,坚持纳税人不重复纳税、全省政策统一的原则。

鉴于电信业总机构销售收入的确认是以权责为原则,分支机构在首次按销售款及预存款预缴增值税时,允许其剔除历史滚存预收款余额缴纳增值税,该部分预收款可在实际提供电信服务后缴纳增值税。

同时,要求各电信企业将历史滚存预收款余额报主管国税机关备案。

十三、哪些电信服务可选择适用简易征收方式?
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境内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通过卫星提供的语音通话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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